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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2022-2023学年八年级上学期期末抽测人文(阅读)素养语文试题卷(2022.12)

阅读

在寻找“野败”的日子里

祁淑英

    尽管连续几年来,袁隆平所从事的杂交水稻研究进展缓慢,但是,他无怨无悔,不急不躁,心无旁骛地继续他的事业。

 1970年夏季,袁隆平确立了“此路不通走他路”的思维方式,寻找野生稻的决心更坚定了。他认为雄性不育系的原始亲本是自然突变的雄性不育株,水稻也可能存在天然雄性不育株。他对助手们说:“要积极进取,勇于突破,不要总是依靠自己的经验原地转圈圈。”

 1970年仲秋,袁隆平带领助手李必湖、尹华奇来到海南岛崖县南红农场,一边继续选育c系统雄性不育材料,一边考察野生水稻资源。他们常常十天半月穿越在荒野中,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就餐。大家用随身携带的大号缸子舀来清泉水,架在鹅卵石上,点燃枯枝败叶,缸子里的水便咕嘟咕嘟地开了。这时,袁隆平与弟子们一起嚼着干馒头,喝着热乎乎的清泉水,美滋滋地吃起了野餐。袁隆平喜欢同年轻人在一起,他们一边野餐,一边谈笑,此时的袁隆平像年轻人一样活泼、调皮。每当与年轻人在一起,他总是洋溢着青春气息。

    夜晚,他踏着月色去杂交稻试验田。每当走进月光下的稻田,仿佛进入一个绿色世界。那悬挂中天的皓月,使得那一块又一块绿毯般的稻田披上了一层洁白的轻纱,亦虚亦幻,朦朦胧胧,平添了几分神韵。

 1970年11月中旬,袁隆平让助手们除经营试验田外,继续寻找野生稻。他独自上京查阅资料,并向遗传学专家请教理论问题。他获悉日本琉球大学教授用粳稻品种钦苏拉进行杂交,育成了BT型台中65不育系,用台中65不育系中的部分可育株,育成BT型不育系的同质恢复系,实现了“三系”配套。但由于杂交组合F1优势尚不明显,未能投入生产。这为袁隆平的科研事业赢得了时间。

    北京之行,使袁隆平的紧迫感更加强烈,他决心要在杂交水稻领域抢占世界的制高点,抢在美国和日本的前面,为祖国争光!

 1970年11月23日上午,冯克珊与李必湖发现了一片野生稻。李必湖学着老师的样子,在野生稻群中一株一株地仔细观察、辨别。突然他眼睛一亮,发现了一株长得很异常的野生稻,当他断定这是一株野生雄性不育株后,二人怀着欣喜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将它连根带泥挖出来,同广矮3784栽植在一起。同时,给正在北京作理论探讨的袁老师发了电报。袁隆平欣喜异常,连夜乘火车赶赴天涯海角。来到南红农场时,是次日清晨,踏着晶莹的露珠,穿过迷蒙的雾霭,他走近那裸野生雄性不育株。在蓝天碧水连结的地方,只见那棵野生雄性不育株静静地伫立着,披着迷蒙的雾霭,款款地低下了头。

袁隆平分别采集了3个稻上尚未开放的小花朵,置于100倍显微镜下观察,看到了大量不规则形状的碘败花粉粒,经反复辨认,他激动得大声叫好:“妙,妙!这的确是一株天然的雄性败育野生稻!”他当即将其命名为“野败”,含意就是野生的雄性败育稻。两年以来,袁隆平以寻觅野生雄性不育株为事业,天南地北地长途跋涉,朝朝暮暮,不眠不休。从那一刻开始,他日日夜夜守候在心爱的“野败”身边。“野败”如婴儿般无拘无束地舒展开双臂,贴近身边成行的栽培稻。和风、细雨、流水,它从浅浅的嫩绿变成浓浓的墨绿。袁隆平轻手轻脚地选择了精良的釉稻雄花为他的“野败”一次一次地授粉。

“野败”的发现,为杂交水稻事业打开了突破口,带来了契机。

袁隆平熟记母亲素日常说的一句话:“上帝给我们的不会很多。”

的确,上帝给的并不多,上帝只给袁隆平三稳“野败”,然而,他抓住了,他成功了…….他像是一位到西天取经的唐僧,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劫难,终于获得了成功!

(1)、【探寻足迹,感受精神】

红船精神

践行事件

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

在寻找雄性不育株的过程中,袁隆平和助手们常常十天半月穿越在茫茫荒野中,风餐露宿。不管条件多么艰苦,都改变不了他们研究杂交水稻的决心。

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

(2)、【细读文本,探秘写法】

人物传记写作大探秘

角度

文中语句摘录

我的分析

奥秘一:①

“1970年夏季1970年仲秋*1970年11月中旬”“1970年11月23日上午”

文章清晰地叙述了从1970年夏季开始,袁隆平率领研究团队寻找天然雄性不育株,并成功授粉的经过。

奥秘二:恰当的描写

“要积极进取,勇于突破,不要总是依靠自己的经验原地转圈圈。”

分析这种手法的好处。⑤

袁隆平喜欢同年轻人在一起,他们一边野餐,一边谈笑,此时的袁隆平像年轻人一样活泼、调皮。每当与年轻人在一起,他总是洋溢着青春气息。

在描写袁隆平和年轻人一起工作的状态中,穿插对袁隆平的评价,体现他对待工作的热忱和平易近人的性格,凸显他的人格魅力。

(3)、【作品联读,助力成长】

袁隆平“像是一位到西天取经的唐僧,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劫难,终于获得了成功!”下面作品中的人物也有同样的经历,请你结合选文与其中一部作品,谈谈你对“劫难”的理解。

 A.《长征》 B.《昆虫记》 C.《飞向太空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让生命在每一刻都说出得体的话

张丽钧

       ①很好的阳光,空气中弥漫着迟开的芬芳。

       ②我站在一个儿童摄影棚前等人。突然,一个小女孩儿把车骑到了我跟前,险些撞到我。我赶忙躲她,不想她竟追过来。我只好无奈地冲她笑了。她也冲我笑,一个仙子般的小姑娘。“阿姨,”她指着摄影棚外墙上足有两米高的巨幅照片对我说,“这是我,”我这才注意到,原来,这骑童车的女孩儿竞是那巨幅广告上的小模特!我看看照片,再看看身边的女孩儿,不住地夸说“漂亮”。女孩儿得意得不得了,头脑摇晃得像条欢快的小狗。此时,我不由想起了发生在南怀瑾大师身上的一件事

       ③有一回,南怀瑾乘火车,身边坐了一个年轻人,捧着一本书入神地看。南怀瑾瞟了他手里的书,随口问了一句:“有那么好看吗?”年轻人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并说自己一直十分喜欢读这位作家的作品,南怀瑾说:“哦。那我回头也买一本来看看。”那本书的作者正是南怀瑾。

       ④我喜欢小女孩不依不饶追着我这个陌生的阿姨,邀宠般地告诉我说那墙上的照片就是她,她说破,是因为她透明;我也喜欢南怀瑾不曾道出自己就是那本“好书”的作者,他缄口,是因为他蕴藉。

       ⑤我不能接受女孩儿抛却一派天真,扮演大师的深沉;也不能接受大师抛却沉静内敛,扮演女孩儿的单纯。

       ⑥我愿意拟想,大师也曾拥有无饰无邪的童年,愿意将自己的美事、乐事、幸事张扬天下,不惧人讥,不怕人妒。就像花不会藏掖自己的芬芳,透明的心也不会藏掖自己的景致。那么没道理,那么没章法,反正就是让童车冲到你脚下,纠缠着你,迫着你唱赞美诗。这让你很便捷地就怀了一回旧,你生了锈的感觉在一颗开花的童心面前一下子生动起来,摇曳起来。

       ⑦我更愿意拟想,女孩儿将一步一步修行,直到学会对着岁月深处那个急煎煎向路人跋扈地炫耀自我的女童发出不屑的哂笑。南怀瑾大师特别看重生命的“庄严感”,庄严的生命必是摈弃浮华、拂去尘屑的。一个拥有了美好的“精神目标”的人,断然不会热衷于在生活的大海中钓取廉价的恭维与褒扬;只有虚妄的人,才会那么黏,总是试图粘住更多激赏的目光。

       ⑧行走人世间,我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双善于撷取的手,撷取了天真,就在这一刻欢悦吧;撷取了内敛,就在这一刻凝思吧。而在这两个故事的连接处,我愿意试着绣上自己细密的心思告诉自己,或许,这一边,正是我渐去渐远的昨日,那一边,恰是我愈行愈远的明朝。

       ⑨揽万物以为镜,窥见自我一息一变的心颜。不是所有的“可爱”都适宜窖藏,此时的口无遮拦,彼时可能变成了庸俗轻浅。风度,往往与一个人的自知度呈“正相关”。对一个个体生命而言,没有恒久不变的“一派天真”,也没有与生俱来的“沉静内敛”。

       ⑩自觉修行的生命,会在每一刻都说出得体的语言,不造作,不夸饰,不张扬,在熨帖中开出最美的花朵。

                                                                                                                                                      (选自《美文阅读》2013年5月,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下列各题。

一个婴儿的拥抱

    ①我们是餐馆里唯一带孩子就餐的顾客,我把伊瑞克放进一把高高的婴儿椅里。突然,伊瑞克高兴地尖叫起来:“嗨,嗨……”并兴奋地用手拍打着椅把。当伊瑞克高兴地咯咯笑着扭动身体时,他的眼睛笑得起了皱纹,嘴巴咧开着,露出了没牙的牙床。我环顾四周,找到了让他快乐的根源。那是一个穿着肥大裤子的老头,脚趾头从鞋子里戳出来,衬衫很脏。我们离他比较远,但我相信他身上一定很臭。

    ②那个老头的手挥舞着,“嗨,我看见你了,小家伙。”我和丈夫交换了一下眼神,“我们该怎么办?”伊瑞克继续大笑着回答:“嗨,嗨。”餐馆里的每个人都看着我们,脸色古怪

    ③我们点的饭菜来了,那个老头大喊:“你们点小馅饼蛋糕了吗?你们知道躲猫猫(一种把脸一隐一现以逗小孩的游戏)吗?嗨,瞧,他知道躲猫猫。”没有人认为那老头是可爱的,他显然喝醉了,我和我丈夫感到很困窘。我们默默地吃着饭,伊瑞克则在为那个欣赏他的流浪汉表演自己的拿手好戏,那个老头把他大大地赞美了一番。

    ④我们终于吃完了饭,丈夫去结账,我抱着伊瑞克去停车场等他。那老头就稳稳地坐在门口。“上帝,让我在他对伊瑞克说话之前顺利地走出去吧。”我在心里祈祷着。当我走近那个老头的时候,我转过身,试图横跨一步躲过他,避免他呼出的空气吹到我们脸上。但是,当我这么做的时候,伊瑞克努力把小小的身体向外斜伸出去,张着胳膊,做出“抱抱我”的姿势。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他,伊瑞克就已经从我的怀里向那个老头扑过去了。

    ⑤一刹那间,一个身上带着臭味的老人和一个充满乳味的小婴儿的爱达到了完美的极致。伊瑞克表现出来的是完全的信任和爱,他温顺地把他的小脑袋靠在老人肩膀上。老人的眼睛紧闭着,我看见泪珠在他的睫毛上闪烁着。他用他充满污垢、痛苦和艰辛劳作的手托着婴儿,抚摸着他的后背。这么短的时间里他们建立起这么深厚的爱,我站在旁边,肃然起敬。老头抱着伊瑞克,轻轻地摇着,用一种坚定的、命令的口吻对我说:“你要好好照顾这个孩子。”我的喉咙里像卡着一块石头,好不容易才说:“我会的。”他颇不情愿地将伊瑞克递给我,看起来非常伤心。我接过伊瑞克,那老头又说:“愿上帝保佑你,太太,你已经给了我一份最珍贵的礼物。”

    ⑥我除了低声说“谢谢”之外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抱着伊瑞克,向汽车跑去。丈夫看到我哭,并且把伊瑞克抱得那么紧时,他感到莫名其妙,只有我知道为什么。我刚刚亲眼目睹了一个看不见罪恶、不懂得评判的小婴儿表现出来的爱。我的伊瑞克看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而我,他的妈妈,看到的则是一套衣服。这是我的小婴儿给我上的最好的一课。

(选自《幽默与讽刺》2011年第2期)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时间在头发里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 , 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比如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放纵地提着灯笼在白雪地上玩个尽兴,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的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行进得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所以,手表里的时间总给我们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从这里走出来的时间因为没有声色而少了几分气势,这样的时间仿佛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这样,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再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

    现在,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侯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又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情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选自《中外文摘》2011年第07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春天忆故人

高红十

    ①春天,第一茬花赶在叶子前扑天抢地地开开;河边柳条摇头晃脑得意地绿;远看有近却无的草坪草,白天黑夜加班长,飞快地长得远看近着一样样绿了。

    ②从遍地毛毛虫,到绿叶满枝头,杨树终究成了扬脸可见像模像样的树,也就眼一闭再睁开的时间。

    ③春季前半季有点慌慌张张,语无伦次,到清明就慢下来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虽说雨水不一定清,视线不一定明,但节气这辆吱啊吱啊哼叫的老车毕竟抵达“清明”这重要一站。

    ④那天听广播,正播《我与地坛》,不能不想起文章的作者,走了六七年的史铁生。我和他同在黄土地插队,我延长,他延川,两县挨着,插队时并不认识。文学新时期初起,我在陕西人民出版社编辑文学期刊《绿原》,通过友人介绍,向史铁生约稿。他给我写街道福利小厂的短篇小说《午餐半小时》,似乎没用,也约了赵振开(北岛)的中篇小说《波动》,和前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似乎也没用......过去快四十年。

⑤我去过他在瘫和宫也就是地坛附近的家,见过他父亲和妹妹。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上第七期文学讲习所(鲁迅文学院前身),一人到他家来过,和同学一起来过。不知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控制哪个机关,院门应声打开,客人得以进了院门又进了房门。《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除了清新的陕北风光,文字表达也十分别致,想哪写哪,散文式的,随意,放得开又收得拢。我问他,怎么这样写?学谁?他有点不好意思,说,鲁迅。

    ⑥后来,和陶正一起上史铁生新搬的家,请他参加一家公司准备拍摄的讲述插队生活的电视剧,电视剧故事除了土插队,还要延伸至出国洋插队。我们很有诚意地和史铁生一道,轮椅出门,轮椅上出租,轮椅下出租,轮椅进楼上电梯直至“走”到谈事的房间……结果是未遂,关于电视剧的理解双方差得有点远。

    ⑦再后来,有了今文坛惊艳的《我与地坛》。他说,在出入地坛十五年后写下此文。可见他出入地坛的第一年至第许多年,一定没为文体事先设计,没有想到是写一篇小散文还是大散文,是文化散文,还是争取获奖的散文,或者不吝文体又像写小说(写园子里一对老夫妇和一位练习唱歌的年轻人那章),史铁生只是把心中想写特别想写的生末净旦丑狮子老虎狗山水林田路……一一铺陈纸笔。

⑧文章写了对母亲的愧疚,又岂止是愧疚?写了对生与死的理解,特别悟到死是迟早的事,着什么急一令人顿悟;特别精彩的是园中四季与林林总总的对应,与一天之光景对应,与乐器的对应,与声响的对应,与园中景观的对应,与心绪的对应,与艺术形式对应,与梦的对应……有些对应可能在史铁生出入地坛时就有了,像春草冒芽,像风吹过几片叶脉好看的落叶那时就有了文章的碎片。要不是觉得结构、段落排序、语言风格基本成熟可以动笔,还会有什么对应四季的奇思妙想源源不断无限铺排开来。

    ⑨十五年出入地坛,史铁生是在深入生活么?眼下不少采风式的“深入生活”只能叫擦蹭生活,史铁生似乎高于深入生活。清明时节听此文,一种情感的、文学的浸润,浸润干涸的世道,浸润干涸世道里粗戾的人心。那文字,像摩挲把玩许久许久的手事,都润泽成玉了。相比有的人人没走,文字就旧了,颓了,蔫巴了。《我与地坛》的作者走了六七年,被广播里的专业人士读起来,新鲜有如古筝铮铮作响,清亮无比,深沉无比,余音袅袅。难得的是《我与地坛》全文几无废话,这年头,要想说或者写一些没有废话的话,该是多难的事!

    ⑩春天来了,春天读好文章,情随声来,声情并茂。春天听好文章,万物生发思念也生发,万物綻放情感也绽放,带起听者所有感觉,却无悲伤。文章在,人就在,文章好好活着,人也就好好活着,并且好好活下去。

    ⑪记得有一年,史铁生从延安回来,晒得有点黑,他叫着我的名字,欢喜地对我说,延安有人问你好呢……

(选自《北京日报》2017 年04月27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竹味悠远

①“吱——吱——吱”,那是竹笋破土的声音。一夜春雨过后,一支支竹笋,探头探脑地从地里冒出来,新鲜而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世界。

②我的家乡大竹县,以竹多竹大而闻名,被誉为“川东绿竹之乡”。白夹竹、楠竹、斑竹、水竹、慈竹、罗汉竹遍地可见,气象万千,境内的五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更是竹的汪洋大海;而在广袤的乡村,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全为竹环绕。竹,在炎炎夏日给家乡人带来了清凉,也让乡亲们一年四季都能品尝到山间美味。

③每当欣赏家乡的竹林美景时,我都仿佛唤到了笋香,也总想起苏东坡的“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若想不俗又不瘦,天天笋烧肉”。可直到我走出家乡上大学,也没能过上“天天笋烧肉”的生活。

④那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乡亲们的生活都很清苦,我们家因兄妹五人全靠父母两人挣工分,日子可想而知。每年二三月后,全家就开始吃了上顿愁下顿。为了熬过那段青黄不接的日子,母亲经常带我去竹林中挖竹笋。那时,家乡有很多野竹林,谁都可以去挖。每次走进竹林,望着鲜嫩的竹笋,我就像猎人见到猎物一般,拼命地刨啊、挖啊,要不了半天,我们就能满载而归。

⑤有了这源源不断的竹笋,母亲每天都变着花样给我们做菜,什么竹笋煮面粉糊、竹笋煮土豆糊、竹笋煮野葛粉糊、竹笋煮野菜糊……再难吃的东西,有了鲜嫩的竹笋,就多了一种清香,还特别扛饿。就是靠着这些见雨就生的野竹笋,乡亲们挨过了那些饥荒年月。母亲将余下的竹笋晾晒成笋干,在没有新笋的季节,笋干也能为餐桌添一道美食。

⑥大学毕业后,我回到家乡县城,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笋炒肉”不再是什么珍稀食品,我常常会炒上一盘。这些年来,家乡人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但爱吃竹笋的习惯依然未变。“笋炒内”只能算作最最普通的家常菜,精明而好吃的家乡人已经把竹笋吃出了百般花样。同样的竹笋,经过炒、地、煮、炸等不同方式,可烹制成竹笋猪脚汤、酸辣竹笋、凉拌竹笋、酸菜焖笋、油焖笋、笋衣炒蛋、腊肉笋片、农家盐烤笋等。家乡人还“研制”出了名为“竹笋宴”的全竹宴。不光用竹笋做食材,还选用家乡竹林中的竹叶、竹菌、竹筒、竹虫等,结合烩、爆、炒、炖等10余种烹饪方式,将竹之美味开发到极致——土鸡蛋炒竹毛肚、白油冬竹荪、干锅竹胎盘、竹心虫等,色香味俱佳。一桌完整的“竹笋宴”,由于菜品太多,得直径三米的大圆桌才够摆放。

⑦家乡、以竹为名;家乡人,以竹为傲。竹笋,其貌不扬,却迎着阳光,吸吮雨露,拔节向上,或长成参天翠竹,或化作桌上佳肴。对这片土地,竹永远是倾其所有。

⑧而今,无论走到哪里,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大鱼大内、山珍海味,对我来说,都比不上一盘哪怕是清炒的鲜笋。那是家乡的味道。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下题。

最难忘的事

鲍勃·布劳烦

①十年前,杰克从乡村来到华盛顿开出租车谋生。

②一个深夜,杰克接到贼郊的一个要车的电话。他到达目的地时是3点30分。

③一个破败不堪的老式公寓楼像一只可怕的怪兽匍匐在路边,只有一楼有一个房间透出一点冷清而微弱的灯光。

④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司机顶多只会按一两声喇叭,稍等片刻,然后开车走人,因为这个时间和地点时常会出现治安问题。然而,杰克知道这个时间在这样的地方打车不易,再说也许这个客人有点困难需要帮一把手呢。于是,杰克走到亮灯的那户人家敲了敲门。“等一会儿。”回答他的是一个苍老虚弱的声音。杰克听到屋内有什么东西在地上拖动。隔了好久,门开了,一个看起来年龄很大的老太太吃力地拖着一个萨斯包走了出来。她身材瘦小,满脸皱纹,身穿一件印第安大花布上衣,头戴一顶圆桶形帽子,帽子上还罩了一条面纱,颤颤巍巍地慢慢往外走,活脱脱是一个上世纪四十年代的老电影里走出的人物。

⑤“你能帮我拎一下包吗?”她说。杰克先将她的包拎上车子,然后又回头搀扶着她。她走得很慢,边走边对杰克感谢不尽。“这没什么。”杰克说,“我这是为我的客人服务。再说,我希望我的妈妈在外面也能得到同样的服务。”

⑥“真是太感谢了。”她说。进了车子,她给了杰克一个地址,问:“能不能从城里走?我很想再看看这座城市……”“能,不过这就不是最近的路了。”杰克答道。“这不要紧。”她说,“我不着急。我是菲奥娜小姐,不过人们都叫我菲奥娜太太,是去圣洛安敬老院。”杰克从后视镜中看了她一眼。菲奥娜太太的眼窝里有一滴亮晶晶的东西。“我孤寡一人。”她继续说道,“医生说,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不然我不会去的。”

⑦杰克悄悄伸手关掉了计程表。经过城里的路程一刻钟就能走完,然而他们却花了足足有两个多小时,因为她一会儿让杰克慢行,一会儿让杰克停车,还不时地讲着话。菲奥娜太太指着一座大楼,告诉杰克她曾在这儿干过电梯操作员的工作。在经过一个居民区时,她说她和丈夫结婚的新房就是在这里。她要杰克将车子在一个商场前停了一会儿。她说这里曾是个舞厅,年轻时她在舞厅当过舞蹈指导老师。有时,她会让杰克在某一个地方放慢速度,然后默默凝视前方,一句话也不说。当第一缕阳光露出地平线的时候,菲奥娜太太这才说:“我累了。走吧。”

⑧车子来到了她要去的圣洛安敬老院前,敬老院的两个工作人员正在等着他们,工作人员说:“这位老太太一直不肯来敬老院,现在她患了肺癌,才同意来敬老院,而且必须在今年的母亲节来敬老院。”工作人员说着给她推来了轮椅。“我应该付给你多少钱?”菲奥娜太太取出钱包问杰克。“不要钱。”杰克答道。“你也要养家。”菲奥娜说。“还有其他客人呢。”杰克说,接着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弯下腰拥抱了她。她紧紧地抱住杰克。“你给了一个老太太一段永远难忘的快乐时光。”她说,“谢谢你。”

⑨杰克最后握了一握她的手,然后转身离开,他身后响起了关门的声音。

⑩那也是杰克一生中最难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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