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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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短文,完成下面问题。
        ①那天清晨6点多钟,书房的电话急促地响起来。我被铃声吵醒,心里怪着这个太早的电话。不接,翻身又睡。过了一会,铃声又起,在寂静中响得惊心动魄。我心里迷迷糊糊闪过一个念头:不会是杭州家里出了什么事吧?顿时惊醒,跳下床直奔电话。一听到话筒里传来父亲低沉的声音,我脑子“嗡”的一下,抓着话筒的手都颤抖了。
        ②年近80高龄的母亲长期患高血压,令我一直牵挂悬心。2002年秋天的这个凌晨,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母亲猝发脑溢血,已经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准备手术。放下电话,我浑身瘫软。然而,当天飞往杭州的机票只剩下晚上的最后一个航班了。
       ③在黑暗中上升,穿越浓云密布的天空,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安装在飞机上的零部件,没有知觉,没有思维。我只是躯体在飞行,而我的心早已先期到达了。
         ④飞机降落在萧山机场,我像一颗子弹,从舱门快速发射出去,“子弹”在长长的通道中一次次迅疾地拐弯。我的腿却绵软无力,犹如一团飘忽不定的雾气,被风一吹就会散了。
        ⑤走进重症监护室最初那一刻,我找不到母亲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竟然会不认识自己的母亲——仅仅一天,脑部手术后依然处于昏迷状态的母亲,整个面部都萎缩变形了,口腔、鼻腔和身上到处插满管子,头顶上敷着大面积的厚纱布。那时我才发现母亲没有头发了,那花白而粗硬的头发,由于手术完全被剃光,露出了青灰色的头皮。没有头发的母亲不像我的母亲了。我突然明白,原来母亲是不能没有头发的,母亲的头发在以往的许多日子里,覆盖和庇护着我们全家人的身心。
        ⑥手术成功地清除了母亲脑部表层的淤血,家人和亲友们都松了口气,然后在重症监护室外的走廊上整日整夜地守候,焦虑而充满希望地等待,等待母亲从昏迷中苏醒过来。每天上午下午短暂的半小时探视时间,被我们分分秒秒珍惜地轮流使用。我无数次俯身在母亲耳边轻声呼唤:妈妈,妈妈,您听到我在叫您么?妈妈,您快点醒来……
        ⑦等待是如此漫长,一年?一个世纪?时间似乎停止了。母亲沉睡的身子把钟表的指针压住了。那些日子我才知道,“时间”是会由于母亲的昏迷而昏迷的。
       ⑧两天以后的一个上午,母亲的眼皮在灯光下开始微微战栗。那个瞬间,我脚下的地板也随之战栗。母亲睁开眼睛的那一刻,阴郁的天空云开雾散,整座城市所有的楼窗都好像一扇一扇地突然敞开了。                      (文/张抗抗, 有删节)

(1)、从全文看,文章的主要线索是什么?结合文中相关内容说说你的理由。

(2)、相信你对记叙的顺序比较熟悉,选文第②段的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记叙顺序?有何作用?  

(3)、品味文章④段中画线的句子。  

(4)、文中最后一段,在母亲睁开眼睛后,作者写道“阴郁的天空云开雾散,整座城市所有的楼窗都好像一扇一扇地突然敞开了。”你能重写一个景物描写的片段,替换文中的这句话,表达同样的心情吗?(不少于50字)    

举一反三
阅读白夜的《我喜欢读书》一文,完成小题。
①题目叫“我喜欢书”,但是想起来,最初我看到书时,并不喜欢。
②大约在我4岁的时候,我的祖父教我念书。可真难受了,我坐在那儿念天地人,山水田,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仿佛小鸟给关在笼子里。等到祖父说了声,出去玩一会儿吧!我就像脱缰的小马,高兴极了,跑到草地上,又是跳,又是唱。
③然而,我渐渐喜欢书了,大约在5岁时。有一天,我随父亲到9里以外的马厂街去。在街头地摊上,父亲买了一部石印绘图本《三国演义》。我拿起书,一面看,一面走,一面参加刘关张三兄弟的活动。当然,也碰到不少拦路虎,我就绕过去。一路上什么也没看到,一直走到家里,我才放下了书本,离开了三兄弟,我母亲说,这个孩子入了迷了。
④我是入了迷了,不看书,我在家里是个小孩子,不得参加各种大人的活动。然而,打开书,我就像个大人,可以走到各种各样人物面前,眼看他们表演,倾听他们谈话。我从他们那里学到各种各样的东西。
⑤后来,我在西南的塘沟集市上,买到一本石印的《千家诗》。我又入了迷了,又读了一路。书中每页皆有插图,同诗对照起来看,实在有意思。我完全进入诗配画的意境中去,什么烟雨楼台呀,红杏出墙呀,完全忘记了周围的生活了。
⑥到了上中学时,碰到的书太多了,要看得快,才看得完。我记得,我在半天内看完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真是走马看花了。古人能一目十行,我想,我大概也能一目十行,觉得很高兴。于是,我就喜欢一目十行读下去,读了好多书。
⑦年纪大了,我渐渐发现,有些书一目十行下去,没有真正读懂,必须仔细读下去才行。读一遍不行,再读二遍;读二遍不行,再读三遍。有些书甚至要常常读,越读越读出其中的味道来。《杜诗镜铨》,我就看了五遍;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我就看了五遍;曹雪芹的《红楼梦》,我就看了七遍,如此等等。自然,有些书是要读一辈子的
⑧要知道书中说些什么,这是比较容易的,然而,你要把书中的财富,变成自己的,那就要费功夫了。比如说吧,我把书合起来,复述书中的一段情节,只能复述大意,如果详细复述也不如书中的精彩。这就是说,我同书还有距离。要缩短这个距离,就得认真读啊,读啊。
⑨然而,书真是太多了,也不能光埋头在几本书中,又要多看。总之,既要多而博,又要少而精。我的读书经验是,多看要一目十行,而少看要十目一行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一点一横长
明凤英
①我常常想起我的小学老师,达时雨。
②小时候,学写繁体字。碰上笔画多的,达老师就教我们一些顺口溜。“一点一横长,一撇到南洋。我的耳朵长,我姓王,我今年十四岁,在一心国小上学。”这是繁体“廳”字,大厅的厅,整整二十五笔。
③“一点一横长,二字下面口四方,两边丝绕绕,鸟儿站中央;“这是‘鸞’字,红鸾星动的‘鸾’。”还有“亡、口、月、贝、凡,”这是“赢”字;输赢的赢……
④我们扯开嗓门喊起来,伸出手指把字写在空气里。一时,教室里像是让我们挂满了“廰”字,叮叮当当作响。达老师假装捂起耳朵,说:“你们声音好大!外面的树叶子,花儿都让你们嚷嚷下来了。”大家咧嘴嘻嘻笑起来。教室外面,隔着走廊,木麻黄红艳艳的花瓣正慢慢落下,落在黄土堆上。
⑤达时雨老师是我三、四年级时候的导师,江苏泗水人,1949年到台湾。那时她大约三十几岁,高高的个子,粗密浓黑的长发。自行车来去,娴雅悠闲,软底平鞋,踏地无声。她把自行车停在教室走廊外面,木麻黄树下面,笑眯眯地、无声地走进教室。她上课非常认真,铆足了力气。下课了,她静静坐在教室里,支着头看木麻黄树,笑眯眯地看我们冲进冲出,疯跑一气。她的苏北口音非常甜蜜温柔,棉花糖一样拖长了:“当心摔跤哦。”
⑥达老师并不是一个棉花糖一样的女人。三年级第一天上课,她开口就告诉我们,做什么要像什么。做小学生,就要好好读书,孝顺父母。告诉我们做人不能有虚荣心,要有服务的精神。长大了,做有用的人,为国家社会做事。达老师说她在大陆念女子师范学校,校门口挂了一副对联,写的是:想做大官的请出去,要做小姐的别进来。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凛然正色,字字清楚。我们都安静下来,不敢造次。
⑦达老师教我们成语。从“一”开始。一贫如洗、一介布衣、一曝十寒……好像人生真是件严重的大事,处处都是险滩。一不小心,就要万劫不复。
⑧有一次我家急着要用钱。妈妈苦无对策,叨念告诉我,课后的辅导不上了吧,可以省下30块钱寄给外婆。我听了妈妈的话,不作他想,下课背上书包,大踏步高高兴兴回家了。快出校门的时候,却让达老师给叫住:“为什么不上成语课?”我据实以报:“我家钱紧了。我妈说不上了。”达老师只说:“上课去。”我听了,也不作他想,回头进教室。父母辈疲于奔命,只求喂饱一家人的肚子,竟从来没有察觉什么。事后,我妈也像是压根儿忘了让我不上辅导课的事情。只是此后,我就没有再交过辅导费了。
⑨难得糊涂的日子,如急流湍湍,竟也这样舟行千里。大学毕业后我四处奔走,跟达老师断了联系。多年以后,我才又听到更多达老师的事。达老师是从台北的一处高楼纵身跳下,带着她特有的清高和寂静,离开人世的。
⑩我常常想起达老师支着头,静静坐在教室里看木麻黄树的样子。我没有机会告诉她,当年她讲“想当大官的请出去,想当小姐的别进来”的一刻,曾经多么地让我震动。我也没有机会谢谢她把八岁时候的我,领进了学习的畅想和快乐中。
⑪想念她的时刻,我是多么愿意,生出彩翼,振翅飞到琼楼高处,把她从孤单绝望的一刻,奋力拉回。回到那“一点一横长,一撇到南洋”的瞬间。
⑫一点,一横长。一撇无垠,到天涯。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美丽的邂逅
        ①我喜欢读书,喜欢到旧书摊淘书。
        ②那是一个深秋雨后的傍晚,在路边一个不起眼的书屋里,我随意地在杂乱的旧书摊上翻寻着。突然,一个熟悉的名字——《林清玄散文》跃入眼帘。我赶快把书抽出,店里的书可都是二手书,基本上都是单独一本。
        ③这本书是1996年1月第三次出版的,一幅抽象的图画连贯着封面和封底,黄色白色相间的扉页上录有林清玄先生的经典语句。句子左下方的页脚处,有几个竖写的蝇头小字:“慧藏书96.5.26”。整本书除了书脊上下两端有些微的破损,没折叠,没涂画,像新的一样。
        ④一个个或月光流泻、或雨打芭蕉的夜晚,我倚在床上,追随者林清玄先生的脚步,锦绣山河、风土人情、异国风光、人情冷暖、小人物的生存和命运……这一切充实、温暖和美丽着我的心灵。“一株草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有了亲自种的心血,就高贵起来。”“如果树是生命,果实就是它的心。”细细聆听先生的心灵独白,轻轻吟诵先生的絮语箴言,一脉温情和馨香弥漫了整个心田。这些篇章大部分是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结晶,十多年后被这个叫慧的女孩珍藏,女孩珍藏了十多年后变成了我枕边的读本。这也是我们的一种缘分吧,素未谋面的美丽邂逅。
        ⑤掩卷沉思,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
        ⑥都说字如其人,她是不是如她的字一样娟秀、精致和美丽?页脚签署的这个日子对于她有什么特别的纪念吗?我猜想:她必定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是一个碧玉闺秀,因为喜欢读书的女孩典雅、娴静。古时评判美女的一个标准就是诗词为心,兰心蕙质。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少女沉醉于书卷中,不时浅浅地笑,融入时光深处。一个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书本上的人,除了纪念这个日子,说明书的出处和归属,更有一份喜爱和珍藏在内。这么多年,这本书还保持完好和整洁也说明她对这本书是多么的爱护和珍惜。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十年足以翻天覆地。但是,生活越来越富裕日子越来越美好的时候,她为什么忍心把喜爱的书遗弃?一起遗弃的可能还有别的书吧?是乔迁新居吗?如果乔迁新居也不差这一本书的方寸,对于一个喜爱读书的人来说,不管走多远,书籍都是不舍的伴侣,精神的家园。十多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这个叫慧的女孩也应该不再年轻了,曾经的梦想和追求也许被折断了翅膀,在生活的磨砺中,原本纯洁、满怀憧憬的心灵是不是随着网络快餐文化的盛行、社会的浮躁和功利,而变得越来越荒芜和浮躁?
        ⑦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个不起眼的书屋,一本写着藏书人名字却被遗弃的好书,一段人生和当今文学的现状,使我思绪万千:今天,有多少人还会静静地捧读一本书?有多少人还会孜孜以求三国水浒西游记和金陵十二钗?
        ⑧这时候,我耳畔想起来了温总理感人肺腑的声音:“读书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
        ⑨那个深秋雨后的傍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暖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甚至宁愿我没有得到这一本书,宁愿这本书一直珍藏在慧的书架慧的心中……(作者:朱东锷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①2011年12月,美国密歇根大学的昆虫学家希恩等人通过全球顶级学术杂志《科学》,向全世界公布了一个重大发现——和人类一样,纸巢蜂能够认识同伴的脸孔!

    ②在自然界,数只纸巢蜂的蜂后时常共同建立巢穴,它们通过比武来确定各自在巢穴中的地位。此时,纸巢蜂必须要记住那些比试过的同伴,以避免反复争斗。为确定它们确实是依靠记忆同伴的面容来对此进行分辨,科学家设计了一个有岔路的带电迷宫,一边是没有电的安全区,另一边则为通电道路,岔路用纸质的蜂脸图片作为路标。试验结果显示,纸巢蜂能够识别这种路标,当代表“有电”的蜂脸出现时,纸巢蜂都会避开这条路,并选择走向“没电”的蜂脸道路

    ③其实不仅是纸巢蜂,蚂蚁中有一种厚结猛蚁也能互相识别,并且认得巢穴中的每一个成员。不过,这种情况只出现在成员比较少的群体中,如果蚁巢成员数量太多,它们就认不过来啦。过去,如果昆虫稍微表现出学习或者智力倾向,满脸严肃的专家们立刻就会纠正说这是一种本能。因为,昆虫的大脑好比针尖大小,和我们的人脑相差太远。“15年前,如果有人说昆虫能够识别同伴的面容,肯定被认为是疯了!”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动物行为学家拉尔斯教授这样评价道。

    ④无独有偶,2010年10月,法国图卢兹大学的行为学家奥若瑞等人训练蜜蜂分辨方向也取得了成功。他们也使用分叉的迷宫来做实验,并将绘制有位置的简单图像展示给蜜蜂,蜜蜂只有飞到正确的位置才能获得蜂蜜作为奖励,如果飞错了则会受到一些惩罚性刺激。经过训练,蜜蜂迅速完成了学习,它们不仅能分辨出图像中代表的方向,并且能从混合图像中找出学过的图像,甚至能够理解一些和原来不同的图像,可谓战绩惊人!

    ⑤而这些小生灵给我们带来的震撼还远不止这些。数年前,我有一位广东的朋友曾饲养并观察黄獠蚁的行为,这是一种利用丝黏合树叶做巢的树栖蚂蚁,上千年来广东的果农都用它们来猎杀柑橘害虫。当时,朋友将黄獠蚁的巢穴从树上摘下来,因为怕它们逃逸,还特意用一个大号鱼缸装满水,做了一个孤岛把巢放上去。为了美观,他还在水中养了些很小的热带鱼。随后怪事便发生了,这些小小的热带鱼莫名其妙地少了许多!这几乎让所有的人都百思不得其解

    ⑥终于,人们从黄獠蚁的巢中找到了小鱼的尸体,揭开了谜底。原来,树栖的黄獠蚁很快适应了鱼缸的环境,这些原本是树上的猎手竟然搞起了渔民的营生,它们将不经意间游到岛边的小鱼拖上岸来吃掉了!这真的是单纯的本能吗?我无法确定。但是,如果将我们放在孤岛上,估计也会是同样的做法吧?

    ⑦尽管,我们在内心不断地告诉自己,只有像人脑这样“规模”的脑才算得上是聪明的,昆虫应该是愚蠢和低劣的。但是,当代昆虫行为学的研究正在一点点挑战我们这些大脑子智慧生物的心理极限:一些昆虫能够将物品分类,一些昆虫能够数数,还有一些昆虫甚至能够记住人脸!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①于是他在想,也许人的天性赋予人说谎的本能,使得人甚至在精神紧张时刻,也能够像狐狸或者野鸭一样保守住自己巢穴的秘密。——契诃夫《痛苦的人们》

    ②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③“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④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⑤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⑥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⑦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

    ⑧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完美、看不出任何破绽的答案。这样一来,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⑨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那里居住着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婆,耳朵聋,眼睛几乎看不见东西。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有时他用小木片挖羊粪,为了让鸡能够啄食小虫,那时候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

    ⑩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年迈体衰的老太婆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怀疑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此刻维洛感到幸运的是: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⑪刹那间,他外衣内兜里的闹钟响起了铃声,他颤抖了一下,慌忙站起身来,这是他应该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号,他悄悄离开小屋匆匆忙忙地回到城里。

    ⑫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红楼旧梦

孙越

    十一二岁的时候,我迷上了书架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被时表姐妹三四个,课余时间腻在祖父的书房里,争相翻阅这一本书,围在老榆木书来前读着说着,为书中某个人物的一句俏皮话笑作一团,又因为你喜欢的人物我不喜欢而吵得不可开交。祖父靠在藤椅上,一手扶着眼镜,一手举着书,偶尔看着我们吵闹,平和开心地笑着。母亲或者姑妈总要不时来斥责两句,叫我们不要扰了祖父。祖父会摇摇手说,不妨事不妨事,让她们在这里看吧。姑妈便抱怨,小孩子家看这个做什么。然而祖父只是笑。满载着书籍似在摇动的藤木书架,古朴沉重的木来木椅,白瓷杯上氤氲的热气带来满室的茶香,在我们小小的心思里,只有这里配得上来读《红楼梦》。

    那是最爱做梦的年纪,书里对古时贵族大家生活细致生动的刻画引发了几个女孩子无边的幻想。这大概是书本最大的魅力之一。我们把自己想象成书中人物,把小小书屋当作大观园里的精致楼阔,大姐是宝钗,端庄持重,兰言解疑癣;二姐是黛玉,魁夺菊花诗,低诵葬花吟;小妹是湘云,娇憨直爽,率真可爱;而我时而反串宝玉,时而装作史太君。杯里的普洱便是妙玉用旧年雪水烹出的好茶,一碟花生、一碟毛豆也成了珍馐美馔。夏日漫长的午后,窗外停留的云朵和窗边微笑的祖父欣赏了一出又一出自家小剧场版红楼梦。

    那也是心中满怀美好却假装忧伤的年纪。我们为林妹妹凄惨的结局哭得吃不下饭,相互交换的日记本里,工工整整地誊录着判词判曲、诗词歌赋。《莽花吟》已被二姐背得烂熟,大姐则最爱蘅芜君那一句“淡极始知花更艳”。母亲说我们是小孩子家为赋新词强说愁,我却私自觉得母亲只知茶来油盐,不懂诗书,不知精神世界。

    那时我们自以为懂得,以为宝黛凄美的爱情是书里最大的悲剧。那时我们爱笑爱热闹,悲伤过、叹息过之后便只看、只演前几十回,从黛玉进府到怡红夜宴,最爱的是结海棠社,吟菊花诗。那时我们不解太多人情世故,不解那夫人因何为难凤姐。

    然而,祖父祖母相继离世,叔叔伯伯在除夕夜大打出手,姑妈婶婶互相指责。再后来,我随父母搬离了家乡,姊妹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淡了。再回乡已是为了变卖祖产,祖父的书房早已零落不堪,老屋即将拆除。长大后的姐妹之间谈笑得体,一如饭来上的大人般互相诉着想念,实际却客气而疏离。

    颠簸返城的路上,莫名地叹一句“三春去后诸芳尽”,母亲竟极自然地接了“各自需寻各自门”。母亲微笑着说,《红楼梦》她也不知读过几遍了。我略略诧异,笑问为何曾对我说少不读红楼,担心我早恋?母亲抚过我的头,说:“你终究还小,看再多悲剧,心里记住的都是些风花雪月的美好,等你像我一般大了,再读时一字一言皆有泪要落啊。”

    午后图书馆的阳光金黄,温暖。翻开《红楼梦》,想起挤在一起伏案看书的姐姐,想起摔着白水作品茶状的妹妹,想起悠长夏日里自编自演的红楼剧场,想起默默含笑注视着我们的祖父,心里满是疲倦和痛楚,好像做了一场极累的旧梦。妈,那些人情世故、兴衰成败,从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到食尽鸟飞、荣华富贵皆成过眼烟云的无限嗜嘘,我想我正在慢慢懂得。

(《扬子晚报》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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