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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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困难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中学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卷

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回答问题。

生活的美就在于从容不迫

①童年的时候,父亲母亲与我的关系很深,尤其是母亲。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父亲问我考了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就严厉地问:“为什么没有考第一名?”我正发抖时,母亲一把把我抱走,说:“别理你爸爸。”我好感谢那样的拥抱,仿佛把一切我无法承担的压力都纾解了。

②【甲】我常感觉母亲有一双魔术师般的手:我小时候盖的被子,是母亲亲手缝制的;人家送我母亲十几种毛线,她就织成毛衣,每年过年再把旧毛衣拆了,用旧毛线织出新花样,便又是一件新衣了。

③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就跟在母亲身旁,看她买菜、包水饺。不论买什么菜,她总是会用食指跟大拇指的指甲,把老的地方掐掉,把普通的食材酿成我们嘴里最好吃的菜。【乙】

④我很同情现在的小孩。我的学生不知道什么叫择菜,你给他们四季豆,他们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因为在他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人带着他们择菜洗菜。他们也很少吃到真正好吃的东西。如今,再富有的人家,小孩子也难免吃到很糟糕的东西。

⑤【丙】我们那个年代的父母,在生活上花了很多的时间。譬如我盖的那床被子,现在看来是多么奢侈 , 因为那是母亲亲手做出来的,而且母亲每个星期都会拆洗一次。

⑥那个年代没有洗衣机,她要到河边去洗,拿木棒槌敲打。被单洗完以后,用淘米水浆过,等到阳光好的时候搭在竹竿上晒。我盖被子的时候,被单上就有阳光和米浆的味道。

⑦人类的手,是一切美的起点。人类五种感官的活动,构成了美学。所谓美的感受,也源自你对一个人的情感,对一个地方的情感,对一个事物的情感。【丁】我的第一堂美学课,其实是母亲给我上的。我们过去经常会走到院子里去看一朵花、一片叶子,做很多没有目的的举动,她不像其他大人,看到小孩没事做的时候会慌张。

⑧我尽量学习母亲的这种不慌张。在大学教书的时候,每年四月,羊蹄甲红成一片,上课的时候我都可以感觉到,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根本就没有心思听课。我会停止上课,带学生去花下坐一个钟头,聊天,或什么都不做。

⑨我们需要有这样的课堂。不是每天都要如此,而是教育者偶尔要带孩子出去看花,去听海浪的声音,让他们脱掉鞋子去踩沙滩。教育不要那么功利,要让年轻人重新找回他们身体里的很多的渴望。

⑩生活的美,需要人们舍得付出时间去创造。而在当今的职业状态下,做父母的很难做到。

⑪我有一个朋友,他爸爸已经九十多岁,这几年身体不好,坐在轮椅上。他请了三个护工照顾爸爸。有一天他跟我说他快累死了,爸爸却总是抱怨。我就说,老兄,讲老实话,你爸爸不需要护工,你爸爸需要你。

⑫我们可能完全忘记了亲子关系是什么。我告诉朋友,你父亲需要的不是医师也不是看护,在他心灵最荒凉的时刻,他需要的是你握握他的手、搂搂他的肩膀,跟他撒娇。对上一辈如此,对下一辈亦然。

⑬我感谢我母亲的陪伴,感谢我们一起做过的看似无聊的事情。德国浪漫主义时代的文学是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是贝多芬的音乐,是海涅的诗,是尼采的超人哲学。他们共同的人生梦想是“狂飙”,“狂飙”是生命飞扬的追求。感谢母亲记住了她青春时的热情、爱与狂飙的梦想,并告诉我,她曾有过的生命之爱。

(选自《人民周刊》,有删改)

(1)、下面的句子出自原文,它在文中的位置应该是( )

美的感触,是需要时间的。

A、【甲】 B、【乙】 C、【丙】 D、【丁】
(2)、文章中母亲哪些“从容不迫”的行为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美?
(3)、请品析下列句子的表达效果。

①把普通的食材酿成我们嘴里最好吃的菜。(从词语运用的角度)

②德国浪漫主义时代的文学是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是贝多芬的音乐,是海涅的诗,是尼采的超人哲学。(从修辞手法的角度)

(4)、联系上下文,简要分析第⑤段画波浪线的句子蕴含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5)、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作者想要表达的“生活的美”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蓝色的蓝

丁立梅

   ①她报出她的姓时,我们都讶异极了。“蓝,蓝色的蓝。”她笑着说,红唇鲜艳。继而介绍她的名,居然单单一个字,蓝。她的名字,蓝蓝。那会儿,我们正站在蓝蓝的湖边,蓝蓝的天空倒映在湖中,如一大块蓝玉。她的名字,应和了眼前的景。如此诗意,真是让人妒忌。

   ②我们一行人游西藏,她是半道上加进来的。之前,她一个人已游完拉萨,还在一家医院里做了一天的义工。“也没做什么啦,就是帮人家拿拿接接的。”她满不在意地大笑起来。灿若一朵木棉花。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明丽得很。小导游喊同团稍上年纪的女人阿姨,却叫她,蓝蓝姐。她乐得眉毛眼睛都在笑。

   ③我们都羡慕她的明媚和精神气。几天的西藏行走,我们早已疲惫不堪,高原反应也还在折磨着大家,一个个看上去灰头土脸的,她却精神饱满得如枝叶葱茏。“你真不简单!”我们由衷地夸她。她听了,哈哈大笑,开心极了。

   ④她爱笑,热情,说话幽默。一团的人,分别来自不同地方,彼此间有戒备,一路上都是各走各的,少有言语。她的到来,恰如煦风吹过湖面,泛起水花朵朵。众人受她感染,都变得活泼起来亲切起来,有说有笑的。原来,大家都不是生来冷漠的人哪。很快地,她跟全团的人混熟了。这个头疼,她给止疼药;那个腹泻,她给止泻药;有人削水果,不小心被刀划破了手,她伸手到口袋里一掏,就掏出几块创可贴来。仿佛她会变魔术。大家对她敬佩和感激得不得了,她却轻描淡写地说:“这没什么,我只不过多备了点常用药。”

   ⑤西藏地广路遥,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往往相距几百公里,要翻过许多座山,涉过许多条河。天未亮,我们就摸黑上路,所有人都睡眼惺忪,根本来不及收拾自己,只把自己囫囵塞进车子了事。她却披挂完整,眼影、眉线、口红,样样不缺,妆容精致。我们忍不住看她一眼,再看一眼,心里生出无限的感喟与感动来。

   ⑥知道她的故事,是在纳木错。面对变幻无穷、风光诡异的圣湖,她孩子一样欢呼奔跑,然后,突然双膝跪下,泪流满面。我们都吓了一跳,正愣怔着不知怎么办才好时,听到她喃喃地说:“感谢上帝,我来了。”

   ⑦原来,她身患绝症已两年。医生宣判的那会儿,她只感到天崩地裂。她在意过很多,得失名利,都曾是她的主题曲。她玩命地去争,甚至因此忽略了家庭,让自己憔悴不堪。当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短短三个月时,双手曾经紧握着的那一些东西,都成了浮云,她只要自己能活。

   ⑧她重新打理自己的生活,养花种草,出门旅游,还常常去做义工,生命变得充盈起来。每天清晨睁开眼,看到窗外第一缕阳光,她的心里都会腾起一阵欢喜:感谢上帝,我又拥有了一天!她把每一天都当作是崭新的,是自己的重生。所以,心中时时充满感激。她活过了医生预言的三个月,活过了一年,活过了两年,还将活下去。

   ⑨我们听得涟漪四起。生命本是如此珍贵,当爱惜。我们不再说话,一起看湖。眼睛里,一片一片的蓝,相互辉映交融。

   ⑩那是湖的蓝,天的蓝,广阔无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谁能让我忘记(侯德云 )

    说起来,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怎么忘得了呢?

    高考结束了,我闲在家里,苦苦地等待。我在等待大学的录取通知。哪个大学无所谓,只要肯录取我,它就是中国最好的大学。

    我很焦急。比焦急更让人闹心的,是无聊。那可真叫无聊,连小说也读不下去,心里有事嘛。

    那个命根子一样的录取通知终于来了。

    ①我心里悬着的石头落地了。我踏实了,舒服了,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我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了,我将光芒万丈悬挂在刘家庄的上空了

    我没有急着回家。没有。②我知道,我的父母也都在心急火燎地盼着这个好消息。我的想法是,反正他们已经盼了很久,再多盼一会儿也没关系。

    ……

    好消息传到家里,家里的气氛立刻就变了。

    爹放下饭碗,怔怔地看着他的儿子。那不是一般的看,是发了狠的,是用目光在拧。

    爹的目光把我的脸拧红了。爹自己的脸也红了,红烧肉一样闪着油光。③他忘记了午睡的习惯,背着手,身子一挺一挺地出了家门

    妈也放下了饭碗。她坐在炕沿上,一会儿撩起衣襟擦擦眼,一会儿又撩起衣襟擦擦眼。她说:“我的沙眼病又犯了。”

    ④爹把他的唾沫星子喷。遍了刘家庄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又兴高采烈地接受着每一个角落里喷向他的唾沫星子。爹的得意忘形,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

    也不能全怪爹。刘家庄到地球上定居了上百年,什么时候长出过大学生?

    ⑤好在,两天以后,爹就清醒过来了

    爹频频地到集市上卖西瓜。爹看西瓜的眼神很慈祥,很博爱,也很无耻。那是他儿子的路费、学费和生活费,不好好看看,行么?

    我跟着爹,到集市上去卖过一次西瓜。

    那天很热,热得很不要脸。我的手指甲都冒汗了。集市上的人,却很少有来买西瓜的,好像吃了西瓜就会着凉似的。太可恨了。

    我脸上的沮丧像汗水一样欢快地流淌着。爹看见了。他皱了皱眉头,弯下腰,从筐里挑出一只最小的西瓜,一拳砸开,递给我。

    我说:“爹,你也吃。”

    爹说:“我不吃。我吃这东西拉肚子。你吃你吃。叫你吃你就吃,哈。”

    西瓜有点生。不甜,有一股尿臊味。我吃得很潦草,匆匆忙忙就打发了。扔掉的瓜皮上带着厚薄不均的一层浅粉色的瓜瓤。

    爹狠狠地扎了我一眼,走过去,将瓜皮一块一块捡起来。他用手指头弹弹瓜皮上的沙土,又轮流把它们压到嘴巴上,像刨子一样刨那些残留的瓜瓤。

    我的眼圈红了。

    那些日子,妈换了一个人似的。她很少说话,她喜欢盯着鸡屁股看。不光看,还经常去抠,抠得一丝不苟。好像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大学,而是鸡屁股。

    爹说:“别理她,你妈跟鸡屁股有仇。”

    妈的确跟鸡屁股有仇。那一天,她又去抠芦花鸡的屁股。按她的说法,这个挨千刀的货,屁股里夹了一只蛋,两天了,还没生下来。是锈住了么?妈很生气。她把自己的手指头变成了挖掘机,在芦花鸡的屁股上开工了。她成功地从芦花鸡的屁股里挖出了一泡黄水和几小片鸡蛋皮。

    我走出家门的那一天,可怜的芦花鸡死掉了。

    公共汽车开出很远了。我回过头。我没有看见爹妈。也没有看见刘家庄。我看见的,只是几块西瓜皮和一只死去的芦花鸡。

(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

三德叔的斑马线

张格娟

       ①三德叔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土窝”。我就不明白,他自己那个土窝有什么好呢?

       ②一间低矮的茅草屋,一伸手能碰到房檐,唯一的好处,就是眼界宽一些,能望着对面忘情谷秀丽的风光。可再美的风景,看久了,也就没啥看头了,不是常说,熟悉的地方没风景嘛,可三德叔总是扛着大烟杆出神地望着对面的风景发呆。

       ③三德叔是一个瘸子,他一生无儿无女,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生活着。父亲在临终前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不肯合眼,我清楚他老人家的心思。就在他的床前立下了军令状:三德叔老了,我养活他。父亲这才微笑着走了。

       ④父亲走后,我就想把三德叔接到城里来,可三德叔不肯。三德叔说他对城市有一种深深的恐惧和怨恨。

       ⑤那年,三德叔刚满十八岁,为了供我上学,他就瞒着我的父亲悄悄地扛起了铺盖卷,来到城里打工。可不幸的是,他从脚手架上自由落体后,就落下了病根,他的腿从此瘸了。两条腿走起路来划着圈,一瘸一拐的,的确有些别扭。就因为这个,三德叔恨上了城市。瘸了的三德叔一辈子也没娶到哪怕丑一点傻一点的三婶让我们瞧瞧。

       ⑥三德叔依然不去城里,可经不住我的软缠硬磨,他终于勉强答应跟我来到了城里。

       ⑦刚进城的三德叔,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好奇。他盯着城市中间的斑马线,感慨地说:“城里人真是钱多的没地儿花啊,这大街道也涂白线,就像头顶扎裤腰带一样多余。”我笑着说,叔啊,那不是多余的,那叫斑马线。

       ⑧斑马线?三德叔疑惑了。他茫然地问:“斑马走的线?人往哪走呢?城市里有斑马?”我被三德叔的一连串问题弄的哈哈大笑了。

       ⑨我就耐心地给二德叔讲:“斑马线是人经过的,这一道一道的白线像极了斑马身上的条纹,所以叫斑马线。如果你经过,所有的车辆都会停下来让路的。”三德叔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⑩后来,三德叔学会了独自走斑马线,他也知道了红绿灯,三德叔感慨地说:“这城市变化还真大,那电子眼在哪儿一闪红色,所有的车辆都停了下来,比我在村里吆喝驴子那么大的声音都管用。”

       ⑪尽管这样,三德叔还是觉得乡下好,他天天念叨着,我得回家去,我那个土窝怕是又漏雨了吧?对面的山谷的花也开了吧。这城市的人太多,可就是没有一个和自己唠唠知心话的。

       ⑫我想,三德叔怕是寂寞了。我就和妻子商量着,给三德叔找一个老伴,当我们发出征婚启事后,也收到好几封回信,我们打算让他去和那些老太太见见面,成与不成都无所谓,也算是见见世面嘛。可谁知我的话还没有落地,三德叔急了。

       ⑬三德叔气呼呼地走出了家门,我和妻子紧跟在他的后面追赶着。可还是出事了。三德叔经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急驰而来的摩托车给撞上了,三叔临终前还是不肯相信,他说了,这电驴子咋就挣脱缰绳了呢?三德叔死了。

       ⑭按照他的遗愿,我将他的骨灰送回了老家,埋葬在叫忘情谷的地方,那里孤零零地立着一座坟,坟头芳草萋萋。

       ⑮据村里的老一辈讲,那个叫山花花的姑娘,曾经是三德叔的相好,只因为她的父母嫌弃三德叔是一个瘸子,将他硬嫁给了外村的一个木匠。结婚的那天,姑娘上吊自杀了,从此后,三德叔终生未娶。听着这个凄然的故事,感觉像在听古典的《梁祝》一样让人伤怀。

       ⑯我在三德叔的坟头上,用石灰划了一条通往山花花的斑马线,不知道,我是否做的对啊?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那支老钢笔

梁晓声

    它是黑色的,笔身粗大,外观笨拙。全裸的笔尖,旋拧的笔帽。胶皮笔囊内没有夹管,吸墨水时,捏一下,鼓起缓慢。墨水吸得太足,写字常常“呕吐”,弄脏纸和手。

    它是我使用的第一支钢笔,母亲给我买的。那一年,我升入小学五年级。学校规定,每星期有两堂钢笔字课。有些作业要求学生必须用钢笔完成。全班每一个同学都有了一支崭新的钢笔,有的同学甚至有两支。我却没有钢笔可用,连支旧的也没有。我只有蘸水钢笔。每次完成钢笔作业,右手总被墨水染蓝,染蓝了的手又将作业本弄脏。我常因此而感到委屈,做梦都想得到一支崭新的钢笔。

    一天,我终于哭闹起来,折断了那支蘸水笔,非逼着母亲立刻给我买一只吸水笔不可。

    母亲对我说:“孩子,妈妈不是答应过你,等你爸爸寄回钱来,一定给你买支吸水钢笔吗?”

    我不停地哭闹,喊叫:“不,不,我今天就要。你去给我借钱买。”

    母亲叹了口气,为难地说:“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这月买粮的钱,是向邻居借的;交房费的钱,也是向邻居借的;给你妹妹看病,还是向邻居借的钱。为了今天给你买一支吸水钢笔,你就非逼着妈妈再去向邻居借钱吗?叫妈妈怎么向邻居张得开口啊?”

    我却不管母亲好不好意思再向邻居张口借钱,哭闹得很凶。母亲心烦了,打了我两巴掌。我赌气哭着跑出了家门……

    那天下雨。我在雨中游荡了大半日不回家,衣服淋湿了,头脑也淋得平静了,心中不免后悔自责起来。是啊,家里生活困难,仅靠在外地工作的父亲每月寄回几十元钱过日子,母亲不得不经常向邻居开口借钱。母亲是个很顾脸面的人,每次向邻居家借钱,都需鼓起一番勇气。我怎么能为了买一支吸水钢笔,就那样为难母亲呢?我觉得自己真是太对不起母亲了。

    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念头,靠自己挣钱买一支钢笔。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冒雨朝火车站走去。火车站附近有座坡度很陡的桥。一些大孩子常等在坡下,帮拉货的手推车夫们推上坡,可讨得五分钱或一角钱。

    我走到那座大桥下,等待许久,不见有手推车来。雨越下越大,我只好站到一棵树下躲雨。雨点噼噼啪啪地抽打着肥大的杨树叶,冲刷着马路。马路上不见一个行人的影子,只有公共汽车偶尔驶来驶往。几根电线杆子远处,就迷迷蒙蒙地看不清楚什么了。

    我正感到沮丧,想离开,雨又太大;等下去,肚子又饿。忽然,我发现了一辆手推车,装载着几层高高的木箱子,遮盖着雨布。看得出,那人拉得非常吃力,腰弯得很低,上身几乎俯得与地面平行了,两条裤腿都挽到膝盖以上,双臂拼力压住车把,每迈一步,似乎都使出了浑身的劲。那人没穿雨衣,头上戴顶草帽。由于他上身俯得太低,无法看见他的脸,也不知他是个老头,还是个小伙儿。

    他刚将车拉到大桥坡下,我便从树下一跃而出,大声问:“要帮一把吗?”

    他应了一声。我没听清他应的是什么,明白是正需要我“帮一把”的意思,就赶快绕到车后,一点也不隐藏力气地推起来。车上不知拉的何物,非常沉重。还未推到半坡,我便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双腿发软,气喘吁吁。那时我才知道,对于有些人来说,钱并非容易挣到的,即使是一角钱。我还空着肚子呢,又推了几步,实在推不动了,产生了“偷劲”的念头。反正拉车人是看不见我的!我刚刚松懈一点力气,就觉得车轮分明顺坡倒转。不行,不容我“偷劲”。那拉车人,也肯定是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在坚持,在顽强地向坡上拉。我不忍心“偷劲”了。我咬紧牙关,憋足一股力气,一步接一步,机械地向前迈动步子。

    车轮忽然转动得迅速起来。我这才知道,已经将车推上了坡,开始下坡了。手推车飞快地朝坡下冲,那拉车人身子太轻,压不住车把,反被车把将身子悬起来,双脚离了地面,控制不住车的方向。幸亏车的方向并未偏往马路中间,始终贴着人行道边,一直滑到坡底才缓缓停下。

    我一直跟在车后跑,车停了,我也站住了。那拉车人刚转过身,我便向他伸出一只手,大声说:“给钱!……”

    那拉车人一动不动,也不掏钱,也不说话。

    我仰起脸看他,不由得愣住了。“他”……原来是母亲。雨水和着汗水,从母亲憔悴的脸上直往下淌。母亲的衣服完全淋透了,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湿漉漉地贴在身上,显出了她那瘦削的两肩的轮廓。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脸色苍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我望着母亲,母亲望着我,我们母子完全怔住了。

    就在那一天,我得到了那支钢笔,梦寐以求的钢笔。

    母亲将它放在我手中时,满怀期望地说:“孩子,你要用功读书啊。你要是不用功读书,就太对不起妈妈了……”

    在我的学生时代,我一刻都没有忘记母亲满怀期望对我说的这番话。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母亲变成老太婆了。那支笔,也可以说早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了。但我,却要永远保存它,永远珍视它,永远不抛弃它。

阅读《狼乳》,完成小题。阅读提示:快速阅读,力争每分钟不少于400字。阅读时尽量扩大一次性进入视野的文字,圈画关键词带动整体阅读。

狼乳(阮德胜)

①我们连的司务长大雨在接菜的路上,捡回了一条命。

②大雨是连队的第一批兵,当上司第二年接任司务长,八百里荒漠他走得最勤,也最老到,是连队外事活动第一人。他说从路上捡了一条小狗,并带回来养着,连队里几乎没有反对声音。兵们当然喜欢,在这个除了人是主要的活物之外的寂寞区域,有一种较通人性的异物供大家把玩,确是奢望。可是连长还是说了一句:“连人都快养不活了,还养狗?”那年月真是这样。大雨没有吭声,下米时朝锅里扔了几粒白砂。正应了“一人吐一口,养条大肥狗”的说法。这条后来被称作“贵妃”的小母狗,就是堂而皇之地吃着兵们吐的砂裹饭长大的。

③“贵妃”来时瘦得没有狗形,几个月下来,就出落得狗模狗样了。“贵妃”跟大雨亲,也有眼色,大雨忙的时候,它远远地蹲着;大雨一闲手,它就会过去蹭两下。“贵妃”嘴很紧,不该吃的绝不吃,一块伸口可及的牛骨头,没有兵们的指示,“贵妃”连想头都不生。

④那天去接菜,马不知咋的惊了,撒开腿跑,吓得小上司攥着大雨的衣摆一个劲地喊,车颠得快散了。这时,“贵妃”从车上蹿下,箭步飞赶快马,几秒钟,就咬疼了马的前蹄,马停了。“贵妃”闪电般的身影一直让大雨不忘,大雨说,“贵妃”肯定是个猎物的好手。自此,连队时常出现人狗赛跑的场景。

⑤“贵妃”出事是在来连队两年后的一个秋天的晚上。那晚,特别冷,兵们穿着内装羊毛皮的棉大衣牙齿都冻得打架。部队从当地牧民手里买了15匹民用马当脚力用,一群狼嗅着味就过来了。半夜里,全连持枪护马抗狼。狼群在对面山坡上驻足干嚎,不进不退。兵们在临时搭建的马圈四周,时不时地朝天放枪警示。双方对峙到东方放白。意欲收兵之时,“贵妃”一声长啸,那是原汁原味的狼啸。就在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时,“贵妃”箭一般地冲进了狼群。

⑥“贵妃”是条狼。兵们咬牙切齿地说。

⑦大雨这才忆起,茫茫荒漠哪来的狗让他捡。大雨给兵们落下了笑柄。大雨坚信“贵妃”还会浪子回头。时间久了,大家便渐渐忘记了“贵妃”,只有大雨未忘记,只是他开始恨它。

⑧又是一个星期四,独自去接供给的大雨没有按时归队。连长带兵找了一宿也没有结果,消息报到上级。领导派来吉普车配合搜救,命令“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⑨连队官兵备足干粮,在车辆的引导下,地毯式搜寻。两天后,大雨、马,还有马车都没有踪影。干渴和失望开始笼罩着官兵。连长坚持说,再往前搜半天。跑在前面的吉普车翻过了土坡,惊喜地看到了连队的马车。待官兵们跑过去,见到的是马的骨架。连长看了看四周说,大雨遇到了狼群。这时开始有人抽泣。连长黑着脸,又看了看。他发现马车边没有人的尸骸,突然大吼道,大家散开去搜,直到找到司务长为止。

⑩连长跳上吉普车,发疯般地向四周开去。在一簇较高的灌木背阴处,发现了只剩鼻息的大雨。连队卫生员迅速进行抢救。连长从大雨身上闻到了乳香,抬头一看,不远处蹲着的一匹狼艰难地站了起来,开始向荒原深处走去,那狼后边还跟着两匹小狼。连长顿时明白,说,是“贵妃”救了大雨。

⑪通过大雨遭袭时的经历和可靠性推测,事情的经过大概是:大雨在回来的路上被一群饿狼围赶到出事点,饿狼先是三下五除二啃了马,紧接着攻击了大雨。大雨被拖咬下车后,狼群让哺乳期的母狼先食时,“贵妃”认出了大雨。“贵妃”护住了大雨,将他拖到了安全地带,一直守护并用狼乳奶着大雨,直至部队来人才走开。

⑫“贵妃”感动了连队。自此,连队每年都有为狼群冬贮食物的计划。也是从这以后,再也没有发生狼群侵扰连队的事。

⑬可惜,大雨直到转业时都没能再见一眼“贵妃”,“贵妃”成了一匹真正的青海狼。

(选自《民间故事选刊•下》2021年第1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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