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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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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联盟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老班长

张子影

①见到宋伟的第一眼我有点儿吃惊,明明40岁出头的人,居然已经满头白发。

②他马上捕捉到了我的疑惑,自己拍了一下脑袋,哈哈一笑说:“没办法,要思考的事情太多了。”利落的语气、磊落的姿态、眉宇间闪出的旷达以及举手投足间的豪迈,使得军人的气质秉性袒露无遗。

③老兵宋伟是山东邹城人。不久前,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表彰大会上,老兵支书、“全国最美退伍军人”宋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④5月的后八里沟村,绿树鲜花、小桥流水,村中央公园的大喇叭里播放的军歌仿佛比以往更加嘹亮。宋伟大步流星地走在村子里,所有见到他的人都会微笑地同他打招呼。有了这么多光荣头衔的宋伟,在村里,却有一个特别的称谓:老班长。

⑤宋伟当过四年兵,在部队的最高职务是班长。这是他最为自豪的经历。讲起为什么回村当支书,不免让他牵出来一段辛酸的往事。

⑥那天,宋伟从部队退伍回到村里时,已是傍晚,天有些阴,宋伟刚走进村里就差点儿摔一跤。村里唯一的一条泥巴路上到处堆着垃圾和柴火,路两旁全是低矮破旧的土砖屋。宋伟走进家,却没有看到父母。他这才知道,哥哥成家因为没钱盖房,父母亲只好把家里这三间土坯房稍稍修葺后让给了哥嫂,老两口则搬进村大队的传达室。小屋逼仄简陋,冷如冰窖,根本无法再增加一人栖身。宋伟把所有的退伍费留给二老,背上背包,转身离开了村子。

⑦那天晚上,宋伟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夜色里,眼泪哗哗直流,心头好似有一块大石头堵着。他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发奋努力,要让父母亲有自己的房子住。

⑧宋伟进了城,靠着自己的努力,几年过去,他已经拥有了两家很有规模的公司,年收入百万,成了周围十里八乡响当当的人物。

⑨一个寒气袭人的冬日,宋伟外出回来,见几个衣着简朴的人站在公司大门外,旁边还停着一辆破旧的拖拉机。打头几位老者很似面熟,一望才知道都是后八里沟村的。见宋伟停好了车,几个人一齐围了上来……

⑩原来,村里“两委”即将换届,乡亲们想请宋伟回村当领路人!一位老者用颤抖的手拉着宋伟说:“你好几年没回来了,回村吧。别的村一个个都富起来啦,咱们村不能再穷下去啦!”

⑪送走了乡亲,宋伟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想了一整天。

⑫宋伟夜不能寐。他的人生第一次面临如此艰难的选择:一边是他辛苦八年多打拼出来的公司,此时正如日中天;另一边,是村里乡亲们一双双饥渴期盼的眼睛。

⑬父亲觉察到儿子心事重重,询问之后,儿子向父亲陈述了原委。父亲沉默良久,末了,说了一句话:一个人富了,不算富,要是能让全村人都跟着富起来,那才是你的本事。

⑭宋伟的心里一下子热了。虽然脱掉了军装,但是军人的热血还在胸膛里流淌。

⑮宋伟不是个莽撞的人,他决定回村一趟,去仔细了解情况。

⑯村委会是两三间土平房,门前的院子里杂草丛生,四下堆满了烂砖碎瓦,还有经年未处理的破旧农具、垃圾,窗台蛛网密布。推开吱嘎作响的房门,屋内桌椅破旧,一堆账本堆在桌子上,纸质蜡黄、字迹暗淡,内容却令人心惊:村里总共拖欠外债达20余万元……这些就是村委会的全部“家当”。

在村委办公室,好大一会儿,宋伟站在那里不说话 , 陪他一起来的村民代表也惴惴不安。他们盯着宋伟,很怕他会说出撂挑子的话。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宋伟点头说:我干……

⑱十几年过去了,老兵宋伟将当初欠债20余万元的穷困村,变成如今资产数十亿元的“全国文明村”“中国美丽乡村”。

⑲这年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这天,后八里沟村男女老少无不兴高采烈、喜气洋洋。大家聚集在村里的广场上,等待村两委组织“全村福”照片拍摄。只见村中心的“孝贤”广场上,聚集了2000多人,人人笑容满面,广场上欢声笑语。摄影师深深地被感动了,随着照相机“咔嚓”一声,一张“心齐人家”的巨幅画面定格了后八里沟村人的幸福。

⑳见到宋伟过来了,乡亲们纷纷招手喊道:老班长,站我这儿!

㉑头发花白的“当家人”宋伟站在人群中,他的脸上笑得像朵花。

(原载于2023年7月5日《解放军报》)

(1)、请揣摩第⑰段划线句子所反映的人物的心理,并用第一人称描写出来。

宋伟心想:“

(2)、清结合选文内容填写下表。

写法

典型例子

表达效果

对比

鲜明地突出了宋伟给家乡父老乡亲们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插叙

第⑥⑦段宋伟复员回村子里的见闻感受。

(3)、选文采用记者第一人称的采访视角有哪些好处?
(4)、电视台拟制作主题为“最美退伍老兵”的节目,现正向社会征集相关素材。请结合选文内容,向电视台推荐宋伟,不少于100字。
举一反三
阅读胡智慧的《父亲的信》,完成题目。
         ①父亲来信了,内容非常简单:“慧:你已经离家归队多日,也没有写信说你平安到达,你妈非常担心。每次归队后都应先写信。父。”
         ②于是,一种深深的愧疚慢慢弥散在心头。
         ③到远离家乡的辽北当兵,有了写家书的必要。但现在老了点,当军官了,潜意识中总认为与做农民的父亲无话可说,而所谓家书其实只是例行公事地报平安而已。父亲却认真得很,不但对我每次报平安的信仔细答复,隔一段时间,还会主动给我写信。父亲的信很短,一般不超过一页纸,有时只有三五句话,无非是告诉我家中一切都好,要学会照顾自己等等。
        ④父亲的信是很随意和马虎的,有时写信的纸好像是随手捡来的,正面还有无关的字迹,反面才载有几句嘱托。而且家中好像也没有一支真正能用的笔了,父亲能找到什么样的就用什么样的,所以给我的信中常常有各色笔迹。我曾提醒父亲不要用红色笔写信,但父亲“顽固”依旧。战友们读到家书的时候,往往都是激动异常,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而我读父亲的信却很少有这种感觉。父亲像在无意中写了这些信 , 从信中我似乎读不到家的温馨,也读不出家里人是否对我有想念之意。我总是平静地读父亲的来信,像读一些与我无关的语句,然后收起来,留意一下这是父亲的第几封信。
         ⑤探家的时候,我开玩笑般对母亲提起父亲的信,想让母亲告诉父亲,如果没事就不必经常写信了。在我看来,父亲那些没有多少意义的信是不值那几角邮费的。而母亲的回答却出乎我的预料:“你爸写这些都成习惯了,到时候如果不给你写信,他就觉得像把你丢了一样。”像把我丢了一样?我不禁一怔,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在心中升起。
        ⑥偶然翻看父亲专用的那个抽屉,意外地发现一沓信封,每个信封都贴好了邮票,而且都写上了我的名字。我随手把信封一字排开,形成了一条长长的线。此时此刻,我不由泪流满面:我已是高空中的风筝,或许永远没有回归的那一天;而父亲却在用信拉起一根长长的线,以便知道他的孩子在何处飞翔啊!
        ⑦到部队后,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夏日风情

       我不大喜欢夏天,但能领略夏天的许多好处。

       夏天会使人变得年轻。一到夏天,你不得不卸下厚实的外衣,连同收起那古板肃穆的面孔。让肌肤与太阳天天亲近,心胸受熏风夜夜爱抚。大汗淋漓之际,去洗一个热水浴,再捧出一盆冰西瓜,仰脸躺在瓜棚小院内,此时最不拘小节,最自由自在。夏天是打牌、聊天、讲故事的好辰光。你可以和孩子一起“拱猪”,一起钻桌子,一起数天上有几颗星星;或眺望黝黑的苍穹,诉说鹊桥银河的爱慕思恋。于是,儿时的童趣与青年时代的豪兴,一齐凑到眼前,在追溯和幻想中年轻十岁。

       夏天令人感到人生的多彩。翠绿的大自然在热浪中渐显幽深和成熟。茉莉如雪,紫薇带蓝,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大街上走过一群少男少女,仿佛飘过一朵七彩的云霓。大都市令人眩目的夏装琳琅满目,叫你说不出哪种颜色最美丽。夏天从来就不甘寂寞,淡雅和浓艳,都可以成为夏的象征。

       夏天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毅力。因为闷热,便滋生出许多烦躁。意志薄弱的人,爽快地把夏天让位给无聊、懒散、游荡和倦怠;意志坚强的人,却分外珍惜夏天,珍惜夏天的光阴,也就延长了你的生命。在酷暑炎热中驾起充实的生命之舟,在磨炼中赢得时间老人的恩赐,让生命的每一刻不为之虚度。

       夏天是最浪漫的季节。夏日的山水毫无羞涩地敞开自己的胸怀,让游人从容地欣赏它的雄奇,它的妖娆。夏天最有趣的节目是看海,去沙滩听潮声,嬉浪不夜天,或去唱卡拉OK,或去看通宵电影,在无风的夏夜默默期待东方第一缕曙光升起。夏天有许多缠绵的话可说,不说也可品味夏日情调的温馨。

人生旅程中的夏天往往太短促。才过三十,已届不惑,夏天很快成为甜蜜的回忆。但那如火如荼的岁月不会轻易淡忘,即使夹杂着难言的惆怅,也将在你两鬓如霜时勾起不尽的牵挂,唤起你思绪的百般依恋,撞击你心灵的再次震荡。

       在夏天,不要埋怨熏风无常蝉声鸣,也无须讨厌蚊子夜夜扰清梦。每一个季节就是人生的一个台阶,纵然有挫折,有烦恼,有天崩地裂,有心灵创伤,有徘徊不定,有二度死亡,只须心有所钟不虚度,壮志未酬,遗恨成霜,也足以问心无愧,留得真情在人间。

       歌唱夏天,也就是歌唱热爱生命的人。只要你热爱生命,无论是酷暑还是寒冬,也将如温情的春天、潇洒的秋天一样,一样壮丽,一样迷人。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下列各题。

美酒不要加咖啡

云无心

    ①对于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邓丽君大概是一个永恒的传说。她的许多歌曲都曾经唱遍大街小巷,比如那首《美酒加咖啡》:“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我要美酒加咖啡/一杯再一杯/我并没有醉……”

    ②不管是邓丽君还是这首歌的作者,大概都不会想到这首歌居然描述了一个科学事实:当把酒和咖啡一起喝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喝了“一杯又一杯”,却还是感觉“我并没有醉”。最近,美国疾控中心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却对“美酒加咖啡”的喝法亮出了红牌。

    ③在美国,酗酒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据美国疾控中心统计,每年因饮酒导致的死亡接近8万起。而在青年人中,把运动饮料与酒精饮料混合喝是一种时髦,而运动饮料中含有咖啡因、糖以及其他成分。2009年佛罗里达大学公布的一项调查发现,将运动饮料与酒精饮料混合喝的人,醉酒的发生率是单纯喝酒时的3倍,酒后驾车却是单纯喝酒时的4倍。而酒精导致的其他不良反应也大大增加。

    ④为什么咖啡因会让人更容易喝醉呢?美国疾控中心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提供的解释是:在人们喝酒的时候,会根据一些主观感觉来判断自己已经喝下的酒量,但是咖啡因会屏蔽掉这种感知能力,所以喝酒者会不知不觉喝下更多,于是“一杯又一杯”了。但是,咖啡因不会帮助体内酒精代谢,所以它只是欺骗你喝下更多,而不帮助解决喝下之后产生的问题。

    ⑤除了这种时髦的“混喝”外,还有许多厂家生产加了咖啡因的酒精饮料,含有5%~12%的酒精,以及相当含量的咖啡因。一般而言,厂家不会标出咖啡因的含量。这种饮料投入市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在年轻人中备受追捧。从2002年到2008年,市场占有率排在前两位的品牌销售量增加了67倍,达到了8000多万升。而且前市场上大约有30个厂家生产此类产品。

    ⑥基于美国疾控中心公告中提到的原因,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认为有必要对这类饮料的安全性进行严肃审查。2010年11月13日,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向生产这类饮料的公司发出公开信,说将会对这类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

    ⑦但从我们的习惯性思维来说,酒精是传统饮料,而咖啡因是一种“植物精华”,再加上深受群众欢迎,美国疾控中心的报告大概会受到公告的质疑。

    ⑧4天之后,四家生产这类饮料的公司成了“出头鸟”。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向他们发出了警告,正式指出它们加到酒精饮料中的咖啡因是“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要求他们在15天之内报告处理措施,否则就将通过法庭勒令他们停止销售。

(选自《读者》2011年第1期,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少年书架

    ①喜欢书,像喜欢一件宝物。小时每每发了新书,都要找来旧报纸,包了书皮,工工整整写上:语文,数学……然后是班级姓名。手里托着书,美滋滋看着,心里有份庄重。有种没来由的稳妥。

    ②学期末,新书变旧书,一如既往的整齐,只是有了岁月的痕迹,泛着淡淡的黄。细心收起来,放到纸箱里,来年春天,再搬出来晒太阳。

    ③偶然去老师家,一进门就呆住了:老师客厅的一面墙,宽宽大大一面架子,大大小小的书,一本本直立着,是一队队意气风发的少年,春意荡漾啊!罗列其中的,还有照片,石膏雕像,或者一盆小小的文竹……我真是看呆了,书,可以这样放,多好!

    ④那是王老师用木板和木条,自己钉在墙上的,美其名曰:书架。我用手抚摸着那粗糙的木条、木板,还有书,像是就别的朋友,细腻,温暖。

    ⑤我迷恋上老师书架的样子了,在书桌前,把书一本本立起来。左右用厚厚的字典做靠背,俨然一个小书架了。这小小发明,竟然让我激动了许久。

    ⑥放学回家,喜笑颜开地告诉爸妈,我有书架了!爸妈一愣,哪里的?

    ⑦待我把在老师家里的所见,以及自己在书桌上摆放的事告诉他们的时候,妈妈嘴角漾起一份笑意,眼里还有一抹难以名状的光泽。

    ⑧那是,家里的条件不好,能上学读书,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哪里还敢奢望买上一件这样“无用”的家伙呢?当然,我也会悄悄想:什么时候,我也会真的拥有一个那样的小小书架?

    ⑨那是一个秋日,天,蓝蓝的,几片厚厚的白云,暖暖地轻轻的飘着。爸爸下班回家,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子,连声道:够了,够了!

    ⑩什么够了?我和妈妈惊奇地从屋子里跑出来。看,这些木头足够做一个小书架了。爸爸兴奋着。我看那些木条、木板,在爸爸的自行车后架上安静地等待着。小心脏一下子活跃起来,不知所措了,我仿佛看见了,看见了那个美丽的家伙款款而来……

    ⑪爸爸利用下班的时间,去包装厂,在丢弃的废料中,千挑万拣,捡来这能用的木料。

    ⑫歇班两天的爸爸,用砂纸,一点点地打磨着那些木头,准备好锤头、钢锯、各种钉子、油漆……放了学的我,迫不及待地往家里跑,蹲在一边,看着爸爸在木屑中忙乎。

    ⑬天,静静的;阳光,亮亮的。院子里似乎有了道道金光。两天的时间,掰着手指过。

    ⑭小小的书架成了!

    ⑮爸爸问我,喜欢什么颜色。我想啊,想,就调成黄色吧。爸爸涂漆,一遍又一遍,慢慢地,小小书架成了土黄色,是秋天叶子成熟的颜色。

    ⑯风来,漆干。抱起书架,放到桌子的一角,把书一本本放进去。那欢喜,宛如莲花的一瓣,在心里,一点点绽开。放满书的架子,是一株亭亭玉立的稻子,安静、饱满。见到它,如见到久违的老友。

    ⑰日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过,它在身边,不离不弃,不恼不怒。经历各种漂泊,它伴着我,慢慢换了容颜。

    ⑱家里也已拥有大大的书架,开阔大气。而它早已泛起了油渍的光,笨拙而苍老。即便如此,它亦端端正正地立在我的桌前,是我的长者,沉默不语,凝视着我,撑起我的腰身。

    ⑲如果有一天,要我选择少年重来,陪伴我的,依然是少年书架。

(选自《做人与处世》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扁担的一生

范宇

    ①在村庄的记忆里,几乎任何时间、任何角落都能见到扁担的身影。挑粪、挑种子、挑谷子、挑土豆、挑橘子……农人在土地上的所有倾注与收获,都与扁担密不可分。扁担就是农人的精神脊梁,让他们挑起一个家庭重担的同时,也挑起了一个村庄沉重的历史与殷殷期盼。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母亲嫁给父亲时,半背篼谷子便是全部的家当。泥墙茅顶的房子破败不堪,常常在狂风骤雨中摇摇欲坠,只有立于墙角略弯的扁担显得精神抖擞,给人信心与希望。或许,母亲嫁给父亲的勇气,有几分便来自于扁担的抖擞精神。总之,在昼夜有序更替的村庄里,父母用扁担慢慢挑起了生活的担子,就像蚂蚁搬家一样,虽然缓慢,却渐渐挑出了一个家庭的崭新面貌。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20年前,父亲从山里找到一截不错的木材,正想着用来做点什么呢。身为木匠的舅舅几乎脱口而出——扁担。对,扁担!父亲也认为,只有改成一根扁担,才不辜负这上好的木材。说干就干,粗糙的木材到了舅舅手里,不用半天,就变成了一根笔直的扁担。扁担不能太直,太直则易伤肩头和腰。因此,还得将扁担以火烤之后,用外力将之略微压弯成弓形。可这根扁担实在太有骨气了,即便火烤、重压,仍然笔直,没有半点屈服。

    ⑤这根扁担挑起来更吃力,父亲却爱不释手。之后的许多年里,父亲无论挑什么,都用她。有次在挑玉米时,父亲不小心闪了腰,疼了好长一段时间。但父亲并没有放弃她,用汗水和心血一点点浸润着她,渐渐地,她坚硬的心被融化了,挺直的腰板,也弯了下来。父亲挑起扁担来越来越有默契,像与母亲的婚姻一样,虽偶有磕磕绊绊,感情却越来越深厚。她也没有辜负父亲的良苦用心,苦心经营,以顶天立地般的气概,让一个家庭从贫穷落后走向富足安逸。

    ⑥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少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离开村庄,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扁担也渐渐地走向了落寞。不少人再也没有回来,在城里买了房子,过上了舒坦的日子。这也让父亲坚信一根扁担能够挑出一个未来的信念,逐渐土崩瓦解。或许,这背后更多是村庄现实的无奈。

    ⑦无论如何,父亲最终选择了离开。

    ⑧曾经朝夕相对的扁担被搁置在了一个冰冷的墙角,孤零零的。说来也奇怪,没有了重压,扁担却一天比一天更弯,弯得像一个苟延残喘的暮年老者。或许,再过几年,抑或十余年,她便将走完一生,彻底告别深爱了一生也奋斗了一生的村庄。

    ⑨这也是农人的一生。

    ⑩九月,村庄又迎来冷冷清清的收获季节。我返城时,碰见正挑着谷子从田边迎面走来的大伯。大伯今年已60余岁了,还在田间劳作着。他也曾短暂离开过村庄,却始终没能走出像扁担一样的命运。他仍然坚信着,只要村庄还在,扁担还在,就一定能够扛起生活的重担。甚至,在人烟越来越少的村庄里,不少死守的农人还是坚信——一根扁担仍能挑起一个村庄。

    ⑪这是一种可贵精神,或许它与现实追求早已背道而驰,却让人肃然起敬。

(选自《襄阳晚报》2016年3月3日,有删改)

阅读选文,回答问题

尊重每一个生命

爱玛胡

(一)

    晚上,埋头趴在电脑前找资料,突然屏幕上弹出一个新闻窗。瞟眼,不相信,点开来看,是真的:杨绛先生走了,105岁高龄。

    不知怎么,我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很小就看过《堂吉诃德》,可我对杨绛先生的了解仅限于她是钱钟书的夫人,而钱钟书是我最爱的两位中国作家之一,另一位是老舍。是在钱钟书去世后,她写的《我们仨》,让我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在18年之后,他们仨团圆了。我感慨中国少了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

    科室小医生知道我好读书,问我借《我们仨》。我很惊奇,他是从来不读闲书的。问为什么?他说朋友圈都被刷爆了,全是杨绛先生的各种文字。他想知道真实的她是什么样子。

(二)

    上专家门诊,来了个老太太开防治心脏病的药,讲到注意事项时,我怕老人忌讳“心跳骤停”“死”之类的词,便说得很委婉。老人倒痛快;“我不怕,我已经到红十字会填写了遗体捐献表,人死了,还能派上点用处,多好。器官老了不能用,皮肤总可以用吧,或者,做科学实验用,再不济,给医学院做解剖也行,骨头做成骷髅架子,我看你们骨科都挂着的。我儿子不同意,我问了,只要我态度坚决,表达意愿,能行。我相信,我儿子最终会理解我。我不愿在临死前还要遭各种罪,我是不愿被抢救的。人总有死,你说是吧医生?”我被老太太乐观豁达的态度感动了,握着她的手说:“我为您保驾护航,先好好活着,享受生活,再平平静静地百年。”

(三)

    下班路上恰逢暴雨,我随着缓慢的车流朝家的方向行进。交叉路横七竖八的车堵在一起,谁也过不了,我前面两辆大越野车互不相让,挤在一条车道,都想着有机会先过。我索性拉了手刹,捡起副驾座位上备着的书做好长时间等待的准备。

    隐隐约约的警笛声,透过雨声穿进车窗。凭医生的直觉:是救护车。这样的雨,这么多车,怎么走?我抬头环顾,在我的前面,隔着那两辆大越野车,忽闪着警灯的…果然是救护车,实在挤不进正向的车道,进了我们这条逆行道。可是两条道都是车,没有避让车道,怎么让?大约是没有希望过去,救护车灭了警灯。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挂上挡,打了右转灯,放下右侧车窗,缓慢向右侧挤去,冲瞄着我的隔壁车道车上的司机指指前面,又指指他的方向,示意我想给救护车让路,要挤进他的车道。其实,我心里没底,他会让我吗?我一辆车过去了,有用吗?我后面那么多车,会有人像我一样,让一条生命之路吗?前面还有那两辆大越野车堵着。

    隔壁车道的车慢慢往后退,让我过去。我冲司机挥手,小心翼翼摆过去。看后视镜,突然心头一热,我后面的车都打着右转向灯,准备挪动到隔壁车道。大家车挤车,可秩序井然。前面两辆大越野车休战了,一辆车慢慢后退,另一辆也打起了右转向灯。

    说起来漫长,其实过程大约只有1分钟。我左侧的车道空了,救护车明显迟疑了一下,才重新拉响警报,呼啸过去。我不知道它能畅通地走多远,希望它有足够的时间到医院。

    在剩下的回家的路上,我心情激动,为我、为素不相识却有缘同行的司机们点赞。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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