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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2023-2024学年八年级上学期期末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①今年二月初,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矮脚虎”方快相遇。方快叫着我的乳名骂我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矮脚虎’啊,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

②我递烟给他。他伸出沾着豆腐渣的大手接过烟,看看牌子,放在鼻孔下嗅嗅,然后夹在耳朵上,说:“工作时间,不能吸烟。”

③与方快分别后,我想起了好多与他有关的事。印象最深的是这件我马上要写的与朗读有关的事。

④方快在大街上当着很多晚辈的面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了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诺贝尔文学奖后有一位记者去采访他,他叫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

⑤我们那时上语文新课,总是先由老师朗读一遍。我们的语文老师是我们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我们那地方的人对说普通话的人有两种态度:如果你是外乡人,或是县里的干部,你讲普通话,大家都很钦佩。如果你是本地人,出去上了几天学或是当了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那就会成为被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我们的老师还能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他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⑥有一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下午要上新课,课文题目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每到黄昏,池塘边上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然后用颤音发出一声短鸣,接着满塘的蛙便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⑦我们从来没像这次朗读这样兴致勃勃,这样卖力,这样愉快。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着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那些青蛙在教室里蹦跳着。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听到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⑧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但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他的脸上出现酒涡,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⑨此后不久,方块便当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班长,他参加全县小学生朗读比赛,获得了第三名。我应该是方快引发的朗读热潮中涌现出来的一个典型。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与此同时,朗读也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因为,我们在朗读中获得了语感。

⑩后来当了兵,调到军校后,领导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为了使开学后的课讲得从容些,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

⑪话说当年我在邻居家的空房子里大声朗读,半个村子里的人都能听到。那其实已经不是朗读,而是标准的呐喊,甚至是吼叫了。我的朗读吸引了很多孩子躲在窗外听,大人路过时也会透过破窗往里望几眼。我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每逢恶劣天气不能出工,我就躲到东厢房里,先是默念,然后朗读,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⑫尽管我的呐喊式朗读被别人讽刺嘲弄,但这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

⑬去年秋天,我应邀去绍兴参加一个活动,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并听她吟诵了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散文是要朗读的;而古典诗词,是应该吟唱的,而且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⑭告别叶先生回京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到吟唱的自由空间确实大大超过朗诵,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吟唱,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选自《文汇报•笔会》,有删改)

[注]叶嘉莹:女,出生于1924年,现任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

(1)、阅读关于“朗读”与“呐喊”的内容,补写下面的表格。

事件

“我”的感受

老师上新课用普通话朗读

愉快

我们偷看方快朗读

陶醉

(2)、 结合上下文,从描写的角度分析下面句子的表达效果。

老师蜡黄的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他的脸上出现酒涡,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3)、文中的方快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分析。
(4)、文章标题为“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读“死”书与读“活”书
                                                                                                                                  蒋孔阳
        读“死”书好,还是读“活”书好?看起来,自然是读“活”书好。读“活”书,可以联系实际,可以活学活用,可以打开思路,可以进行创造……一些举一反三的例子,一些科学上的创造发明,莫不是来自读“活”书,以及善于“活”读书。
        但是,天下任何事情,都要看时间、地点和条件而定。我们现在谈的是中学生的读书。中学生刚刚开始人生的路,他们刚刚学会自己读书,需要的是牢固可靠的基础知识,首先要把书读懂,这样掌握的知识是可靠的,准确无误的 ,就可以终生受用。因此,对于中学生来说,我看    鼓励他们现在读“活”书,    老老实实地劝他们读“死”书,或者是先读“死”书,后读“活”书。
        所谓读“死”书,是说要认真地照着书本去读,先求准,后求懂,然后再求用。书上怎样讲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认清楚,然后照着去理解。由于书是文字构成的,中国的文字包括形、音、义三个方面。读“死”书,就是要抓住书中的形、音、义,把形认准,把音读准,把义理解准,然后准确无误地把书中的话记准、背准、用准。我主张中学生读“死”书,就是鼓励他们要在书内用功夫。要把书读进去,真正读懂,而不是不求甚解,或者不懂装懂。
        我这样讲,是从我个人的切身感受出发的。首先,我有感于“四人帮”时的“假、大、空”,给我们的学风和文风所造成的危害。其次,我总结了过去的失误,年轻时,我读书,喜欢从兴趣出发,强调读“活”书。结果许多基本知识都还没有搞通,就自以为是,夸夸其谈,以至什么都没有真正学到。年纪大了,回首往事,不胜懊恼。所以,读书先要读“死”书,有了读“死”书的基础,然后再读“活”书为佳。
        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书的终极目的,是要把“死”书读活,让书发挥作用。“死”、“活”之间,相互为用,相互补充。我们强调读“死”书,但又不拘泥于读“死”书。“死”与“活”,都是对人而言的。人要书“死”,书就“死”;人要书“活”,书就“活”。这就叫“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善读书者,手中都有一把打开书籍奥秘的金钥匙。书籍是死的,金钥匙却是活的。“死”与“活”的关系,大概有如书籍与金钥匙的关系。我们先要有书籍,然后金钥匙才能发挥作用。只有漂亮的金钥匙,又有什么用处?因此,谈读书,就得先读书。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吃多少细菌才安全

    ①我们都知道细菌无处不在,即使是我们认为洗得很“干净”的手上也充满了细菌。虽然多数细菌是无害的,但只要碰上一次有害细菌,就足以令我们寝食难安。其实,人们因吃东西而出现问题的例子,只有一小部分跟细菌无关﹣﹣比如河豚或者各种食物过敏,其他的绝大多数都是细菌惹的祸。

    ②我们所吃的各种食物,不管是蔬菜、水果,还是肉、蛋、奶,都充满了细菌。绝大多数人喜欢的走地鸡、野味、农家肥种的菜、野生的鱼虾等等,携带的细菌比大规模养殖的更难控制。通常的洗涤,可以去掉一部分,但是对大多数细菌来说,任你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有时用“春风吹又生”来形容,都显得过于保守。细菌的繁殖速度,在适当的条件下,半小时就会增加一倍。换句话说,一个细菌在24小时之后,就可以给全国人民每人分上二十几万个。

    ③食物中细菌的存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今天可能还少,放两天却可能变得很多。细菌在食物上的存在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菌种的来源,二是保存的条件。细菌的来源更多地取决于环境,卫生洁净的环境中较少,大规模科学种植养殖的食物原料中也较少。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简称)推荐人们食用农场养殖的鱼类,也是出于这种考虑。经过高温处理的熟食中的细菌比原料中少。就保存条件来说,低温不利于细菌生长,所以大家才会把食物放在冰箱中。但是哪怕是零下20℃的冷冻室,也不能杀死细菌,只是让它们消停一下。一些顽强的细菌,在4℃的冷藏室内照样生长。所以,冰箱也只能暂时保存食物,最安全的方案还是尽量加快流通,减少存货。高浓度的盐是抑制细菌生长的有效手段,千百年来,没有冰箱的祖先就是用这种方式保存某些食物的,比如腊肉、咸菜。

    ④到目前为止。加热仍然是杀死细菌的最有效手段。一般来说,在121℃下加热15分钟以上。即使没有把细菌全部杀死,剩下的也就成不了气候了。但是许多食物要是加热到这种程度,就没法吃了。通常的食品加工,只是把细菌的量减少到一定浓度,不会对人产生危害就行了。比如说牛奶,所谓巴氏灭菌的“鲜奶”是把牛奶加热到72℃左右15秒。经过这样的处理,细菌量会被减少到初始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还有不少,但是在冰箱里放两三周细菌量不会长到对人有害的地步。如果是超高温灭菌,则把牛奶加热到135℃以上,1秒钟就可以杀死几乎所有的细菌。即使是放在常温下也能保证几个月没有问题。当然,这都是指密封保存的情况。如果对嘴喝一口,这些处理就前功尽弃了。其他的食物也是如此。比如说鸡蛋,有些人喜欢吃那种蛋黄没有凝固的所谓“流黄蛋”。如果鸡蛋中含有较多的细菌,或者在满是鸡粪的鸡窝里的鸡蛋,鸡蛋中的致病细菌在蛋黄没有凝固的温度下不会被杀死,这样,“流黄蛋”就比较危险了。

    ⑤对于个人来说,家里的食物,尽量减少存货,做饭做菜,也尽量吃多少做多少。因为减价而囤积大量原料,或者做一次饭吃上一两周,都会为细菌提供广阔的天空。尤其是很多特价的蔬菜、肉、蛋、奶、水果,特价的原因就是积压了很长时间,再买回家保存,简直就是考验自己对细菌的抵抗力。

(选自《初中生世界》有删改)

阅读选文,完成问题。

春天里的油菜花

①春天里的油菜花,金色耀眼,让人心生灿烂,感到欣喜。每次站在田间地头,看着金灿灿的油菜花一片片地铺展开来,我总会觉得,这才是土地美丽富足的样子,才是春天应有的打扮。

②我喜欢待在一眼望不到边的油菜花地里。置身花丛中,先是由近到远地看,随着视野的快速扩展,会感到春天是如此绚烂和辽阔;然后,将视线由远及近地往回移,会发现所有的色彩和芬芳几乎是扑面而来,无限的美好顷刻间向内心灌注,澎湃的心潮随着花海跌宕起伏。

③油菜花的茎秆虽柔软,但站姿笔挺,精神抖擞。它的花形简单,四片鹅黄色的花瓣,两两相对,呈十字形排列。有风的时候,那薄如宣纸的花瓣会在风中轻轻地颤动。中间的花蕊清楚可见,颜色与花瓣相近,十分协调。

④朴素、纯粹是油菜花的品性,它们总是这般阳光、开朗,透着一股庄稼人的大方和豪气。油菜花的花瓣虽小,但开得爽快,开得尽兴。如果说一朵花就是一张笑脸,那么油菜花应该是开怀大笑的表情,笑起来无拘无束、天真烂漫。

⑤记忆里,儿时在油菜花田间玩耍,算是我人生中最早的“赏花”经历。我从小生活在江汉平原南部一个小镇,常跟着父母到农村亲戚家。如果正值油菜花开的时节,亲戚家的孩子就会带我去油菜花地。有一次,我们在田埂上玩耍,跑了一会儿,发现身边的油菜花也像是在和我们做游戏,我们越是跑得快,两边的油菜花就会越来越快地“跑”向我们。有时,它们“跑”得跌跌撞撞,几乎要摔倒,但从来没有倒过地。倒是我们偶尔会摔一跤,爬起来后,看到每一株油菜花都站得稳稳当当,还是一副“笑嘻嘻”的表情。

⑥等稍稍长大一点,我们对油菜花的了解更多了些。油菜花的盛花期约一个月,不同地区的开花时间不同。在我家乡,2月底到3月初长出花苞,很快进入初花期;3月中下旬到4月上旬成片盛放;4月下旬花落,开始结籽;一个月后,油菜籽成熟,迎来收获期。这成熟的油菜籽就是庄稼人期待的果实,榨出来的油便是菜籽油。我从小吃菜籽油,那一股特有的清香早已萦绕于心,现在家里做菜还是习惯用菜籽油。

⑦油菜花的实用价值无需多言,近年来,油菜花还成为备受青睐的观光资源。随着乡村旅游的日益发展,很多地方的油菜花地被打造成一道道亮眼的田园景观。前段时间,我去近郊的一个村子看油菜花,发现前来踏青赏花的人真不少。花丛中有专注写生的学生,有精心选景的摄影爱好者,有细细赏花的游客,这些爱花人成为这幅乡村画卷中又一道美丽的景致。

⑧景区的油菜花似乎比别处的油菜花更爱热闹,它们怒放的姿态,仿佛是在大声歌唱。如果说一朵油菜花是兴高采烈地独唱,那么眼前这千千万万朵花,则是齐刷刷地列队,然后一起扯开嗓子,开始一场气势磅礴的大合唱

⑨油菜花没有惊艳的姿容,就是一种简单的美,却足以动人心魄。我坐在田埂上,四周的油菜花便围了过来,像是和我打招呼,那一刻,我感到了他乡遇故知的亲切。这遍地的油菜花,不只是一场盛大的花事,更是一场不负春光的农事,是记忆深处的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文/郝俊,有删改)

阅读《一个追风的女孩》,回答小题。

一个追风的女孩

王愉芳菲

①十三岁那年,我认识了初中同学荔枝。

②被唤作“荔枝”,源于她名字的谐音。然而荔枝的身形却不似荔枝那般丰腴——如果非要用一种水果来形容她,她更像一根细长的甘蔗,荔枝给我的印象第一眼是瘦,第二眼是秀气。她有着细长而微挑的眉、上吊的凤眼,可她的鼻子圆而小巧,冲淡了她眉眼的凌厉,添了几分可爱。她的嘴巴也是小小的,抿唇时会勾出一道甜美的弧线。

③纤秀的荔枝却有着与外形不相匹配的独立、坚韧。

④荔枝的家庭不富裕,一套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挤下了老老少少五口人:她和父母、弟弟以及姥姥。尤记得第一次带她去我家玩时,她对我拥有自己的房间、父亲有一墙的书这些在我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大加赞叹。

⑤中考结束,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个没有作业和压力的暑假,那个假期,我第一次走进了她的家:一间饭厅兼客厅,一间小小的卫浴,母亲和弟弟睡主卧,她和姥姥在客卧睡上下铺,父亲总是睡在单位,每间屋子都显得老旧而斑驳,把我领进逼仄的家,她却没有丝毫的尴尬与不安,一边热情地招呼我,一边给全家做晚餐。那时年仅十五岁的她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张罗出一大桌子菜,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在她家吃完饭,她不让我帮忙,独自一人又是洗碗又是拖地,俨然一副大人的样子。

⑥此后,我觉得她不那么像甘蔗了,倒像是一株顽强的野草,在有限的空间里蓬勃生长,铺洒出一片绿意。

⑦进入高中后,荔枝的母亲因为弟弟的叛逆对她不怎么上心,她也跟我抱怨过母亲的偏心,但高中的紧张和忙碌冲淡了所有的小情绪。记得上高三时的一个中午,她将母亲那辆单车骑了出来,带我去离校园蛮远的小吃街解馋,花的钱是她赚的稿费,又去湖边兜风。彼时正值仲春,阳光温煦,带着几分凉意的清风迎面而来,吹起我们的发丝。荔枝在风中畅快地高歌,又说到将来可能要经历的坎坷,描述她向往的未来,谈她的梦想——她想做一名战地记者,或是一名维和军人……那一天,我们约定高考完还要来到这里,迎着风飞驰。

⑧后来我们都顺利地考上了大学,她被北京的一所院校录取,我则将去成都。我们不能像从前那样每天见面了。我们没有浪费高考后的那个暑假,不仅兜了风,还一起去川西,欣赏了壮美的自然风光,提前探访我的大学。

⑨记得那天,我们在甘孜州理塘县,天很蓝,厚重的云层在雪山的衬托下显得很低,仿佛触手可及。我们在一处石滩上拍照,背景是雪山——神圣而庄严的雪山。她侧过脸的那一刹那,阳光为她白皙的脸庞镀上了一层金边,她的头发在风中恣意飞扬。我立即按下快门,为她拍下了这趟旅程中我们认为最完美的照片。

⑩返程时,她认真地说,虽然在追梦的路上迈进了一步,但前路漫漫,她要用自己的力量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也要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看着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我仿佛又回到了十三岁第一次见面时,她坐在我前桌,回头笑着说“你好”,又想起上高三时的那个中午,她骑单车载着我在湖边兜风,在风中聊未来,聊梦想。

⑪如今我们虽然天各一方,但在夜深人静时,我常常会想起荔枝,想起那个追风的女孩。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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