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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2024-2025学年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 8《 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课时练习

 下列对课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用第一人称叙事,拉近了作品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便于“我”抒发感情,展示心理,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使故事情节叙述杂而不乱;使文章情感更加动人。 B、文中插叙大段米克·沃克的讲述,在内容上,表现伙伴都是出身社会底层;在结构上,为下文写“我”因被抛弃了做了童工而感到痛苦、绝望和羞辱做好铺垫。 C、“我呜咽着,仿佛我的心窝也有了一道裂口,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似的”运用了比喻、夸张的修辞手法,表现出“我”遭人遗弃而去做童工的痛苦、绝望和羞辱的心情。 D、为塑造“我”这一艺术形象,作者运用大量的心理描写,直接表现“我”复杂的内心世界;运用肖像、动作、语言等描写手法来塑造“我”,使“我”的形象更丰满。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伦敦碗里听到了侗族大歌

徐百柯

有这样两份邀请:一份来自世界瞩目的中心,一份来自默默无闻的中国西南边陲。前者邀请你去了解一座3次举办奥运会的城市、一个现代工业文明发源的国度,而后者邀请你去关注“那些时光边缘的村落,那些清泉之上的歌声”——两者会有什么交集吗?

   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展示了英国人引以为傲的东西:工业革命、全民医保、流行音乐……但是在这一切的开始,导演邀请全球观众欣赏的是一派乡村田园景象。显然,这同样是英国人内心珍视的传统。而在世界的另一端,在多数人的目光之外,贵州黎平县的侗族村寨至今还保留着淳朴的乡村田园景象。伦敦奥运会开幕之前数日,一场“重估乡村价值”的论坛在黎平举行。

  这里有侗族大歌——一种古老的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和声的民间合唱形式,被赞誉为“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这里的地扪侗寨,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称为“时光边缘的村落”。这里的肇兴侗寨,其构成本身就像是传统价值的一种象征,分为仁、义、礼、智、信五“团”。论坛会场,就设在其中的义团鼓楼下。

  正是乡村生活及其中蕴涵的价值,使相距遥远、量级似乎也相差甚远的两场人类活动,产生了某种关联——如同伦敦碗里听到了侗族大歌。

  工业革命之前,乡村的价值既在于生活,也在于生产,它要扮演社会演进的物质推动角色。而在工业化或后工业化的当下,乡村的价值则主要在于生活,即作用于人的内心。“重估乡村价值”论坛的举办方信奉这样的原则:以城市文化的善意输入,带动乡村文化的有效输出。实际上,只有在人的内心的意义上,我们才可能去谈乡村价值的输出。

  乡村价值的良性诉求是:在城市文明、现代文明的助力下,让乡村少年建立起一种文化自信,“首先让他们拥有和城里孩子同样的少年阅历,然后告诉他们如何融入外界,最终让他们明白,你有你的骄傲,并传播自己的骄傲”。

  实际上,这意味着一种“处理”乡村生活传统价值的过程。田园生活场景之所以成为伦敦奥运会开幕式的重要桥段,恰恰说明已完成工业化的英国成功地处理了其乡村价值,从而使这种价值有机融入国民心理和当代生活,并且骄傲地向全世界展示和传播。

  相比之下,中国尚处在工业化进程中。一方面,现代化之路必须坚定地走下去,在当下的中国乡村,没有经济提振的乡村文化复兴,注定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对乡村传统价值的保育和处理,必须同时展开,以实现生产和生活的平衡、外在发展指标和人的内心的平衡。

  一种应当避免的悲哀前景是,现代化在中国展示其摧毁性的力量,待到传统的乡村价值已经飘零,待到很多人的内心已经干涸,人们才幡然醒悟,才去进行所谓的抢救。

  要实现平衡的发展过程,切忌有意或无意的不对位——面对现代化的洗礼,试图用陋习陋规去加以阻挡;或者用半吊子的所谓现代观念,去否定基于人性的传统价值。

    伦敦碗里上演的开幕式获得诸多赞誉,给中国人的启迪不少。但许多人忽视了那个长而有力的前奏:英国人其乐融融的乡村生活。如果说承办奥运会是对全世界的一次诚挚邀请,那么开幕式的邀请非常清晰:请看我们内心珍视的传统,那些是构成英国人之为英国人的要素。

  在黎平,肇兴侗寨的义团鼓楼里,老妇在搅拌大瓦缸里的蓝靛染料,孙女在一旁玩耍,公鸡悠闲地踱步。几米之外是寨里的花桥,老乡们坐在桥上,一边抽着长烟斗休憩,一边饶有兴趣地打量一帮外地人热烈地开会讨论。到了晚上,所有人一起欣赏曼妙的大歌,全无大牌教授、村野老人的区隔。这样的建筑,这样的人,这样的生活,是村寨之为村寨的要素,也承载着这样一场论坛所试图唤起的、需要乡人和城里人共同保育的价值。

  期待中国的土地上,各具特色的乡村生活所含蕴的良善价值,能够被这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虚心接纳,并藉此成为国民内心珍视的传统。

(原载2012年8月8日《中国青年报》第9版,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天幕上的舞蹈

刘明霞

    当单位门前那可硕大的木棉树一马当先,开的热热闹闹纷纷扬扬的时候,我就知道春天来了,春天匆匆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上班下班从树下走过,不经意间,“啪”的一声,一朵红艳艳的木棉花就会砸在你的脑袋上、脖子上或脚边。躬身捡起那多水灵灵的花儿,它肥厚丰腴,娇艳无比。我不由伫立仰望:那伸向天空的树枝上,点缀着红彤彤的艳丽,如舞女的长裙凌空飞起,姿态翩然,在天幕上飞舞、摇曳,挑逗着阳光。哦,木棉,如果说那些低矮的灌木开出的叫花的话,那么,天幕上开出的你定是花的精灵了。我想,大喜大悲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而有的时候,灵魂的震撼既不是喜也不是悲,而是一种晕眩,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

    木棉在晴空里蕴足了那种如梦如幻的气质,点染出闹春的意境,这个时候,该有一首曲调轻柔舒缓、歌词婉约优美的歌来伴随她的舞蹈的。木棉,这所有的魅力是源于哪一天呢?是谁亲手把你中在这的?在狭窄的街道上,在对视着屋顶与屋顶之间,你显得独立又不会太孤寂,但你似乎总是在超脱。也许,人们不理解你为何总要高高在上,难道华丽高尚的你喜欢这样曲高和寡?你独树一帜,是不想与俗颜争宠,还是喜欢独自享受孤独?这里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只是一树艳红。红花还要绿叶配,你是真正的红花,真正的红颜,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娇艳没有丝毫造作。你违反了花与叶的辩证关系是想证明自己没有依附心理,还是为了宁缺毋滥呢?你独挡风雨的侵袭又守住生命的质量,你是花中的君子啊!当我看到你舞动长裙在风中吟唱时,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选择。

    把蓝天当背景,把白云做道具,你的舞姿梳理着时间和音乐。木棉,你实在是一个高洁而空灵的舞者啊!

    也许,人间意味浓烈,世俗气息浓郁的灵魂,终是不能升入天堂的,所以,你摆脱世俗,奋不顾身地冲向云天。当春风吹开尚在沉睡的你的惺忪的双眸时,你张开一朵朵圆润饱满鲜活生动的花儿,在天幕上跳起优美的舞蹈,一会儿如慢板徐缓轻悠,一会儿像快板恣意奔放。你那独特的舞蹈词汇是在诉说生命的故事吗?生命的初始该蕴藏着多少的神秘而动人的细节啊!你这活泼灵动、伸展舒畅的生命,你的舞姿搅动了生命的奥秘和底蕴,平淡而单调的生活因了你而有了一丝亮彩,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秘密。那“啪”的一声掉落在地上的,是你的红舞鞋吗?木棉,你的人生如此脆弱又如此美丽,花开花落,全是自己的热闹。伴着风儿翩翩起舞的你,舞出的是现代还是古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无言师

钟春香

    宋医生又被请来为医科大学上解剖课。其实,他是不愿意来的,因为在医院里做一个手术比上课来钱快,而且如果手术成功了,也更容易引起医院的关注。但这次是医科大学的副校长——他的老同学邀请,不好意思拒绝。

    宋医生走进解剖室,学生们已经等在那里了。学生们呼啦一声围上来,望着他胸前写有“某医院胸科手术专家”的吊牌,露出崇拜的神色。

    他抬了抬头,眼角睥睨了一下这群学生娃,嘴边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傲慢,迫不及待地说:“我们开始吧。”

    据老同学讲,今天解剖台上的死者,生前曾在他所在的医院工作过,很崇拜他,立志让女儿成为像他那样的医生。但医院那么多人,面孔如潮水一样涌来涌去,他又怎能记住每一张面孔呢?

    他端详死者,像往常做手术一样,程式化地在胸膛处画出一条定位线,对学生们讲:“这是心脏的位置,只要我下刀,就可以取出他的心脏。但在取心脏之前,让我们估计一下死者的年龄和死亡的原因。”

    “老师,让我来说!”

    一名清秀的女生走上前来,“死者年龄49岁,确切地说,还有两个月零5天才到50岁生日,他身上无伤,面部也较干净,可以肯定是心脏病突发。”

    他看了女生一眼,笑着说:“说得没错,但你对他年龄的估计也太武断了,你怎么知道他还有两个月零5天过50岁生日?记住,没有事实依据,不要做这样的推断!”

    女生没直接回答他,手颤抖着抚摸死者的脊椎,眉毛凄楚地拧着,面容忧戚地说:“老师您看,他腰部和臀部的脊椎,向外微凸变形,由此可以推断他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原因是他经常弯腰——他有可能是弯腰插稻,也有可能是弯腰打扫卫生……”

    他说过不让她做这样的推断,但她还是一意孤行,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她的脸上居然还带了感情!这是一位医者最不能有的!

    他想批评她,但又要保持尊严,所以只冷冷一笑,双手抱在胸前,打量着女生。

    他是从农村考到医科大然后分到医院工作的。工作之后,他很少回老家。假如自己不是来自贫穷愚昧的农民家庭,而是来自城市某个知识分子家庭,那自己取得头衔和成就将会更容易,也会轻松一些……

    当然,这么多年,通过业务钻研和一些手段,有些头衔他也得到了,但付出的艰辛却是别人不能想象的……

    女生旁若无人地说着解剖之外的死者的劳作。学生们哄笑。

    “够了!”他一声大吼,制止了她。女生哇的一声哭了。

    时间突然凝固。

    “老师,”过了一会儿,女生擦干眼泪抬起头,朝他深深地鞠了一躬,“我想问的是,假如躺在解剖台上的是您父亲,您还能冷静到没有一点儿感情吗?我母亲死于绝症,是我父亲靠种稻卖钱将我辛苦养大,他立志让我成为名医,这是他最大的愿望,但我偏偏不喜欢医生这一行,而我又不想让他伤心,所以就违心地上了医科大……”

    “他一直以为我喜欢医学,在我上大学后,他还兴冲冲地找了一份在医院打扫卫生的工作,开玩笑说等他死了,他会将遗体捐献给医科大,让我解剖……”

    “但他不知道的是,早在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开始自修设计,铁了心要转行!”

    “——没想到他死前真就立下医嘱捐献遗体,今天他就躺在这里,等我……我……”女生泣不成声。

    解剖室里空气瞬时凝结,一片寂静。

    他真的被感动了,眼里噙满了泪水。

    他走上前去,像父亲一样轻轻地抚摸着女生的头,无比愧疚地问道:“那你现在还转行吗?”

    女生满脸泪水,不停地摇着头……

    “我相信将来,你一定会成为一名好医生。今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直接找我。”

    话音刚落,周围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各题。

蕙兰芫荽

木莲

    不喜欢芫荽,或者叫不重视芫荽,全因了那香。

    芫荽不像葱,爆锅时,细细地一股干香气窜出,长驱直入,进了肠胃;也不像姜,煮出的汤喝时平淡,不过数分钟,七窍全部打通,尽情地欢畅;甚至不像辣椒,噼里啪啦一阵拳打脚踢,一上场就将人打翻,那份火爆干脆利索,像海湾战争的地毯式轰炸,一点都不隐瞒,直率率逼得你泪水横飞。

    芫荽的香,浓重,烈性,怪异,鬼魅,阴沉,像捂在被窝里的汗气,借着热腾腾的食物,妖冶地上升。那香气,是芫荽嫩弱单纯的相貌无以承担的,太浓烈了,压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显得歪门邪道。宗教信仰者忌讳食用浓烈气味的蔬菜,比如道家就忌韭菜、蒜、胡荽。胡荽即是芫荽,因了张骞从西域引进,汉人称作胡荽,道家不食它,认为它身上有荤气。《罗氏会约医镜》中有芫荽辟一切不正之气的说法。我倒以为它本身就不正气,何来辟了别人的不正气?

    单说芫荽,是餐桌上的配角,摆盘时的装饰材料,煲汤时的提味用料,它不单独成菜,豪放的师傅在做好的鱼汤里抓一大把芫荽撒下,厚厚的一层,虽然骇人,但即便再多,食客也明白,那不过是调料之一,顶多是个配菜而已。但,去除气味浓重,入口的怪异外,单作为植物的芫荽,我是欣赏的。

    周末,菜市场的芫荽青碧碧的,携带着夜里的露水,即使放在众多的蔬菜之中,它依旧是显眼的,它嫩,嫩的出水,它绿,绿成碧色,它看似细小,不占位子,却散发出一股股早春气息,使人爱怜。芫荽两个字,草字头,与草木关联,草木在新疆尤其珍贵,满目黄沙,苍凉大地,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而芫荽两字,又不常见常用,偶尔遇见一次,像邂逅的梦中情人,心底一亮,想说的话太多,竟无从说起。这也是我欣赏作为植物的芫荽的一个理由。

    记得当年读三毛,读到结婚时,三毛说,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长衣衫,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穿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一顶草编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荷西打量着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他们锁了门,走进沙漠里。香菜就是芫荽,一把芫荽点缀的三毛,给荷西带来了一股田园风味,简单反而好看。芫荽作植物时,是有这个特点的,增辉添色,却不过分,适时又适宜,更何况是在沙漠里,在黄沙茫茫的天地间。

    我母亲读芫荽时,很动听,她把芫读做盐,我以为是方言的读法,后来查《植物图谱》得知,芫荽也叫盐荽,延荽,盐是北方发音,读的时候不如芫字委婉,像含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出来,盐是把舌头摊一下,嘴型成一字,很朴素很厚道地吐出来。据此,每当她说,放点盐荽吧,我都学着她的样子,心里重复一遍盐荽,再看一眼质朴的她。她在出锅前的面条汤里撒上芫荽花,嘴里说,放点盐荽吧。手撒下去,像天上下了绿草,整个一碗面条都成了早春的颜色。

    青碧碧的芫荽入诗、入歌,才叫出神入化。

    早先听《斯卡波罗集市》,旋律幽婉,心动了好多年。一个苏格兰男子,借着象征爱情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四种植物,思念心中的女子。你去斯卡波罗集市吗?那遍布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的小山坡,代我向那儿一位姑娘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叫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绝妙的译者,借了《诗经》的风格,译出蕙兰芫荽。歌词中那四种象征爱情的植物,并无芫荽,译者却生生地写出个芫荽来,并为题,是看中了芫荽的青碧,细嫩,还是草字头,要么是喜欢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的汉字吧。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彼方淑女,凭君寄辞。伊人曾在,与我相知。嘱彼佳人,备我衣辎。竟有这般清雅的译者,坐在孤昏的油灯下,听着歌者声声倾述,顺手牵来一纸,饱蘸墨汁,提笔落案,问尔所之,是否如适?一字一字,字字珠玑,隽永的笔迹微微倾斜,一首千年后的诗经歌咏印到纸张上,她又加了诗名,不再是《斯卡波罗集市》,而是集市中常出现的蕙兰芫荽。

    后来,传唱,诵咏,译者隐没了自己。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而我脑海中的译者肖像该是:女性,清瘦,美目,蓄着齐眉刘海,穿棉布素色旗袍,对着手中的书,书中的诗,谦和地微笑着。

(《新疆经济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邻居们

老舍

    明先生对不识字的太太放纵儿女,和邻居吵闹,辞退仆人这些事,给她一些自由,以为是为明家露脸。明先生的头抬得很高。他有在洋人那里赚钱的职业,他求不着别人,所以用不着客气。他永远不看书,因为书籍不能供给他什么。可是,他究竟还有点不满意。他清清楚楚的看见自己身里有个黑点,象水晶里包着的一个小物件。可是他没法去掉它,它长在他的心里。

    邻居是对儿姓杨的小夫妇,明先生看不起他们,总以为教书的人是穷酸,没出息的。尤其叫他恨恶杨先生的是杨太太很好看。他看不起教书的,可是女教书的--设若长得够样儿--多少得另眼看待一点。杨穷酸居然有这够样的太太,比起他自己的要好上十几倍,他不能不恨。

    明先生的小孩偷了杨家的葡萄。界墙很矮,孩子们不断的过去偷花草。对此,杨先生始终不愿说什么,他似乎想到明家夫妇要是受过教育,自然会自动过来道歉,可明家始终没来。杨太太决定找明太太去。

    杨太太很客气:“明太太吧?我姓杨。”

    明太太准知道杨太太是干什么来的,而且从心里头厌恶她:“啊,我早知道。”

    杨太太所受的教育使她红了脸,而想不出再说什么。可是她必须说点什么。“没什么,小孩们,没多大关系,拿了点葡萄。”

    “是吗?”明太太的音调是音乐的:“小孩们都爱葡萄,好玩。我并不许他们吃,拿着玩。”

    “我们的葡萄,”杨太太的脸渐渐白起来,“不容易,三年才结果!”

    “我说的也是你们的葡萄呀,酸的;我只许他们拿着玩。你们的葡萄泄气,才结那么一点!”

    “小孩呀,”杨太太想起教育的理论,“都淘气。不过,杨先生和我都爱花草。”

    “明先生和我也爱花草。”

    “假如你们的花草被别人家的孩子偷去呢?”

    “谁敢呢?”

    “你们的孩子偷了别人家的呢?”

    “偷了你们的,是不是?你们顶好搬家呀,别在这儿住哇。我们的孩子就是爱拿葡萄玩。”

    杨太太没法再说什么了,嘴唇哆嗦着回了家。作为最新式中国人的杨先生不便于当面交涉,客客气气的写封信吧,只求明先生嘱咐孩子们不要再来糟蹋花草。

    信是杨家仆人送过去的,被明太太窝回去了。

    下午,老妈子拿进一封信来。杨先生接过一看,门牌写对了,可是给明先生的。他忽然想到扣下这封信,可是马上觉得那不是好人应干的事。告诉老妈子把信送到邻家去。

    “拿回去吧,我们不看这个!”

    “给明先生的!”老妈子说。

    “是呀,我们先生没那么大工夫看你们的信!”

    “是送错了的,不是我们的!”

    “送错了的?”明太太翻了翻眼,马上有了主意:“叫你们先生给收着吧。当是我看不出来呢,不用打算诈我!”拍的一声,门关上了。

    怎么处置这封信呢?私藏别人的信件?拆开看看?是不光明的。想来想去,杨先生决定给外加一个信封,改上门牌号数,扔在邮筒里。第二天早晨,夫妇忙着去上学,忘了那封信。

    下学回来,刚要吃饭,听见明家闹起来了。饭后,杨家的老妈子知道了消息:明先生打太太是为一封信,要紧的信。杨先生想必定就是他所存着的那封信了。既是要紧的信,为什么不挂号,而且马马虎虎写错了门牌呢?混蛋应受惩罚。他想起那些葡萄来……第二天早晨把那封送错的信和劝告明家管束孩子的信一齐发了,他不希望明先生悔过,只教明混蛋看看读书人是怎样的客气与和蔼,是君子就够了。

    明先生见着了写信的人,知道了信的内容:他和一个朋友借着外国人的光儿私运了一些货物,被那个洋人晓得了。所以他担心,命令太太去索要那封信。明太太宁肯挨打也不肯去,这太难堪了,就诬说杨家不给。明先生的气不打一处来,就凭个穷酸教书的敢跟我斗气。哼!他向孩子们发了命令。

    邮差下午四点多送来了信。明先生看完,心中说不出是难受还是痛快。痛快的是,他看明白了那封写错了门牌的信,杨先生没有拆开;难过的是另一封,使他更讨厌那个穷酸,他觉得只有穷酸才能那样客气,客气得讨厌。

    路上,杨先生满心痛快:既然把那封信送回了原主,而且客气的劝告了邻居,这必能感动了明先生。

    一进家门,他楞了,院中的花草好似垃圾箱忽然疯了,一院子满是破烂儿。他知道这是谁作的。怎么办呢?他想要冷静的找主意,可冷静不了,他的那点野蛮的血沸腾起来。扯下衣服,捡起两三块半大的砖头,隔着墙向明家的窗子扔了去。听着玻璃的碎裂,他心里痛快。他似乎忽然由文明人变成野蛮人,觉出自己的力量与胆气,象赤裸裸的洗澡时那样舒服,无拘无束的领略着一点新的生活味道。他等着明先生来找他打架。

    明先生不想过来,因为他觉得杨先生不那么讨厌了。看着破碎玻璃,虽不高兴,可也不十分不舒服。他开始想到嘱告孩子们不要再去偷花。可一想起杨太太,又不能不恨杨先生;可是恨与讨厌,他现在觉出来,是不十分相同的。“恨”有那么一点佩服的气味在里头。

    第二天是星期日,杨先生在院中收拾花草,明先生在屋里修补窗户。世界上仿佛很平安,人类似乎有了相互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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