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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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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寿光市寿光现代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12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丽乡村

芦芙荭

    那天早上,他刚进办公室,电视台的总导演就找到他。说,电视台准备拍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地点选在你老家的那个村子,你得给我们帮帮忙。

    他的老家距县城有七十多里,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傍水的小山村。村子里的房子、门楼、院墙以及鸡舍、猪圈、牛栏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砌成。虽然没有街道,但户连户、舍连舍勾连成一片,错落有致,看起来特别美。他虽然离开村子多年,每年总会回去转上几次。这些年,他在城里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心里却总是割舍不了那些石板房。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美好的记忆。

    一听说在他老家拍电视片,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总导演说,是这样的,我们已到你老家那个村子踩过几次景了,一切都满意,唯一缺的就是人了。

    缺人?他有些不明白。

    是的。你的老家你知道。这几年村子里的人外出的外出,搬走的搬走。那天我们去村子里踩景时才发现,偌大的一个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是老人。问题是,我们拍纪录片,不能拍个空村子吧,那么好的景致,没有人,拍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明白了总导演的意思,可这比出钱的难度还大。

    别给我说难。我知道你的能耐,凭你在村里的威信,这事对你来说就不算个事。

    送走总导演,他就开始给村子里在外的人打电话。

    一开始,大家听说要在老家的村子里拍电视,都兴奋得不得了。其实,每个人的心里还都装着那个村子。可一说到具体的事情上,问题就来了,有的说生意忙走不开,有的说小孩要上学得照看,推三挡四找各种理由。

    尽管难度大,最终他还是做通了全村人的工作。事情总算定了下来。竟然还有一个意外之喜。村子里一户准备给孩子结婚的人家,也被他说动,决定将婚礼搬回村子里办。

    在摄制组开拍的前两天,他和村里的人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了村子里。

    那时孩子们刚好放寒假。为了还原生活,他还特意买来了红辣椒、玉米棒子,将它们穿起来,挂在各家各户的山墙上。石板墙红辣椒,一下子将所有人的记忆拉回到过去的岁月。

    生活其实是不用导演的。大人们平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火塘里生起火,围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小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在村子里追来跑去。偶尔响起一声两声狗叫,村子就一下子活起来了。

    电视开拍的第二天,那户给孩子结婚的人家,门上贴上红红的对联,场院里摆起了酒席,全村的人都来喝喜酒。主家还请来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地热闹了起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拍电视的事。

    电视片拍得是异常顺利。杀青那天,总导演握着他的手说,多么好的乡村生活呀。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下雪,要是下一场雪,孩子们再在村子里打雪仗,堆上雪人就更有意思了。

    送走摄制组的那天晚上,他让老婆将炕烧热,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些年他在外打拼还真的没有好好睡过一次安稳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真是好呀。

    早上起床,他一打开门,外面竟然下起了雪。转过墙角,他却发现,村子里好多人正将他们带回来的行李往公路上搬。那里停着他们开回来的车。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将车发动了起来。

    怎么就不能在村子里过一个年呢?他回过头往村子看去,此时,整个村庄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雪越下越大,那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要将整个村子掩埋掉。

(选自2016年第23期《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第二自然段文字属于倒叙,既交代“他”老家的地理位置和村子的概貌,又呼应标题与开头,自然引出下文的故事。 B、“他”和村民听说电视台要到自己家乡拍摄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都很兴奋,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村子。 C、“他”家乡村民的艺术素质都较高,不要导演的任何指导就使得电视片拍得异常顺利,赢得总导演的啧啧称赞。 D、作品有意模糊美丽乡村的具体特点,淡化讲故事的技巧,模糊人物身份、肖像和姓名,旨在突出故事的典型性。
(2)、小说三处写到“雪”(见文中画线句),各自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3)、“美丽乡村”的村民为何“不能在村里过一个年”?这一现象引起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20分)

一种美味

巩高峰

    他清晰地记得,六岁那年夏天的那个傍晚,当他把一条巴掌大的草鱼捧到母亲面前时,母亲眼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陌生的光。他甚至觉得,他在母亲眼里一定是突然有了地位的,这种感觉在随后下地干活回来的父亲和两位哥哥眼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有些受宠若惊。此前,他的生活就是满村子蹿,上树掏鸟窝,扒房檐摘桃偷瓜。因此,每天的饭都没准时过,啥时肚子饿了回家吃饭,都要先挨上父亲或母亲的一顿打才能挨着饭碗的边儿。

    那天不一样,母亲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母亲终于接过那条鱼时,他忽然有一点点失望,那条本来大得超出他意料的鱼,在母亲的双手之间动弹时,竟然显得那么瘦小。

    准确地说,在那之前他没吃过鱼,唇齿间也回荡不起勾涎引馋的味道。他相信两个哥哥应该也极少尝过这东西。在母亲的招呼下,他们手忙脚乱地争抢母亲递过的准备装豆腐的瓷碗。豆腐,是跟年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了。天!为了那条鱼,母亲要舀一瓷碗的黄豆种子去换半瓷碗的豆腐来搭配。隐隐约约地,他有了美味的概念,还有慢慢浓起来的期待。

    父亲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苗舔着锅底,一边简单地埋怨了几句,似乎是嫌母亲把鱼洗的太干净了,没了鱼腥味。这已经是难得的意外了,平日里,父亲一个礼拜可能也就说这么一句话。父亲埋怨时,母亲正在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她轻手轻脚,似乎开了膛破了肚的草鱼还会有被烫痛的感觉。父亲笑了笑,带着点儿嘲意。母亲嗔怪着说,你笑什么笑!鱼真的还没死,还在锅里游呢。说着,母亲还掀了锅盖让父亲看。父亲保持着笑意,不愿起身。

    母亲拿着装了葱段蒜末的碗,就那么站着等水烧开。

    他则坐在桌前,看这一切时他是不是双手托着腮?他忘了。反正所有的记忆都是那条鱼和围绕着那条鱼而产生的梦一般陌生的气息。那天什么活都不用他干,他是这顿美味的缔造者,可以游手好闲。父母的举动让他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在豆腐到来时,母亲甚至都没来得及埋怨一下一贯喜欢缺斤短两的豆腐贩子,因为豆腐马上就被切成块下了锅。美味,让他带着很多的迫不及待,还有一点点的张皇。张皇什么呢?鱼都在锅里了,它还能游回村头那条沟里去?不过这种张皇让他有点儿熟悉,在沟里捉到鱼时他也这么心慌来着,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那条沟里竟然会有鱼。

    来不及细细回味了,豆腐一下锅,屋子里顿时鲜香扑鼻。他是第一次知道,鱼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新鲜的让人稍稍发晕。在鱼汤从锅里到上桌之间,他拼命地翕动鼻翼,贪婪地往肺里装这些味道。他相信装得越多,回味的时间就越长。

    至于那锅鱼汤具体是什么滋味,他倒完全不记得哪怕一点儿细节。因为全家吃饭喝鱼汤的状态都有些鲁莽,只有嘴唇和汤接触的呼呼声,一碗接一碗时勺子与锅碰撞的叮当声,还有一口与另一口之间换气时隐约的急促。

    那天饭桌上的气氛也不一样,一家人习惯的默不作声完全没了踪影,父亲开口谈天气了,两个哥哥则说了今年可能的收成。而母亲,只是嘴含笑意,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盛汤。

    最后,父亲说了一句有点儿没头没脑的话,父亲说,三子该上学了。

    他就叫三子。如今回想起来,对鱼汤食不知味的原因应该就是这句话。两个哥哥没进过一天学校的大门。现在到了他三子,父亲说他该上学了。该,就是要,快要的意思。他忘了两个哥哥投过来的眼神的内容,他忘了鱼汤是什么味道,他忘了那个晚上的一切细节。

    美味?美味是什么味呢?当他终于能背着书包从村头墙角中出来,扭捏地走进学校的大门,他离美味的书面意思越来越近。但是,他知道美味的真正意思并不是之后的上学,仍然是有鱼的那天晚上——

    两个哥哥忽然就饱了,先后离开桌子回屋睡觉,可是鱼汤每个人起码还可以盛两碗。他们没解释为什么,也不用解释,地里的活要起早贪黑,否则这种鱼加豆腐的美味只能还是好多年享受一次。父亲愣了愣,恢复了以往不苟言笑的表情。母亲端着碗,出神,她似乎用眼神示意过父亲别口不择言,但是现在她卸去了笑容,朝着屋外黑糊糊的夜空,一直出神。

    可是羊要进圈,牛要喂草,猪还要吃食。都这么愣着不能解决一点儿问题。他起身去做,也只有他还有心情做。

    坐在灶前添柴火煮猪食时,已经是最后一件事了。把火点着,添第二把柴火的时候,他就抓着了一个黏黏软软的东西,凑到灶前的火光里一看,是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请说普通话

尚春江

    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山水老汉从儿子居住的小区出来溜达了一会儿,就记不住回家的路了。去问交警,儿子的家在哪?路咋走?可是,他费了老鼻子劲说出来的话,人家一句也没听懂。交警说,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可他哪里会说普通话啊!

    他又去问路边下棋的几个老头,几个老头听了他说的话,一个劲地摇头,说,听不懂,请你说普通话。

    可是,他真的不会说普通话。

    前天,儿子把他从老家里接过来。一来让他享受一下城里的生活,二来他老了,就他一人在家,儿子不放心。三番几次去接,他都不应。这不,儿子费了好些口舌才把他接到市里。

    然而,山水老汉在儿子鸽笼般的楼房里待不住,只在屋里呆上一天就觉得闷得慌,浑身没劲,烦躁。

    第二天一大早,儿子说,在屋里呆久了,出去走走,散散心。

    说完,儿子就去上班了。儿子原先在这个城市打工,后来出息了,现在当了经理,忙得脚不着地,连陪他说话的工夫都没有。儿媳妇倒是下班就回家,但她是温州人,说话叽里呱啦的,他一句也听不懂。儿媳妇就给他说普通话。可是,他听得懂她说的话,她却听不懂他说的话走走就走走。山水下了楼,出了小区的门,到街上逛。逛着逛着,在大街上七拐八抹的,一会儿就迷了路。按说,他当过兵,出过远门,说啥也不会迷路。可是,现在的城市,街道好像都差不多:都是高高的楼房,都是宽宽的街道,到处车挨车人挤人。一会儿,车开得呼呼的,好像赛跑;一会儿,都停在那里等红灯,好一阵子不动步。

    山水悠悠逛逛,像到集上赶集,走着走着就迷了。哪像在家里,哪里有棵草,哪里有道坎,他心里一清二楚,挤着眼也能摸回家。

    迷了路?问啊。鼻子下边有张嘴,山水就去问路。可是,他讲的是家乡掉了渣的土话,人家一句也听不懂。这时他才明白,村中那些打工的年轻人为啥都讲普通话了。那时,他还跟人家讲,当初自己因为说普通话,害得被退了亲,被退了伍,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可现在,人家硬要自己说普通话,自己却把普通话忘得一干二净。

    问了半天,他也没问出回小区的路。没办法,他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开车很快找了来,把他送回家。坐在沙发上,山水说,不在这住了。在这里,人家讲的是本地话,他听不懂;他讲的是家乡话,人家也听不懂。在这里,说话都是普通话,他不会。

    儿子想说,大,你不会学吗?小时候,人家都说你会普通话。

    但是,儿子没有问。他知道,那是他大心上的一道伤疤。

    那年,他大当兵回家探亲。老队长榔头看到一个人,穿着一身绿军装,背着一个绿挎包,站在山水家门口东张西望,知道是山水回来探亲了。就问,是山水啊?啥时候坐车回来的?

    哎呀呀,你是榔头叔叔吗?我是昨晚上回来的。叔叔,你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吗?山水说着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还向生产队长榔头敬了个礼。

    啥?你是“坐碗上”回来的?不是坐车啊?你妈妈是谁?是你娘?那我去叫你娘去。你娘在红芋地里出红芋呢。

    切!榔头队长听着山水说的普通话,嘴都撇到裤腰上了。

    一会儿,山水娘回来了。他娘干活时,脸上受了点伤,涂着红药水,横一道竖一道的

    娘望着穿绿军装的山水,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要知道,那时候当兵,是很光荣的。有人找不到媳妇,只要军装一上身,说媒的立马就踢破门槛。

    娘说,山水,啥时候回来的?

    山水望着脸上横一道竖一道的娘说,你是谁呀?

    娘说,傻孩子,我是娘啊,你连娘都不认识了?

    山水紧紧握住了娘的手说,哎呀呀,你看看,你看看,我以为是隔壁的大娘呢,原来是我的妈妈哟。

    此后,有人说山水是“一年亲,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小资产阶级思想典型,上报到了部队。本来,山水已被部队当作入党提干的对象,此时泡了汤,提前退了伍。山水的未婚妻也退了婚。他娘提着礼到处找媒人说媒,但人家一听说是他,扭头就走。

    从此,山水就拉了寡汉。如果不是捡了一个他做儿子,把他抚养成人,现在可能仍是孤家寡人。

    一连几天,儿子看他大山水整天躲在屋里,呆呆地,不言不语,像丢了魂。就说,大,是不是住不惯啊,那咱就回老家。

    啥?回家?那中啊!

    山水的眼中一下子闪出了亮光。在家里,他就不用说普通话了。种地,种菜,和一般大小的老年人拉拉呱,喂喂猪,养养鸡,遛遛狗,多好!

(选自《华文小小说》2015年第2期)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诗没有兴趣,对小说戏剧散文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它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一个人不喜欢诗,文学趣味就低下。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

    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这种人不但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正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正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其他种种文学可有正确的了解,而且也绝不会觉到人生是干枯的东西。

(选自朱光潜《谈读诗与趣味的培养》,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爱心如同韭菜

余显斌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着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

    娘不懂什么是白血病,望着他。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得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她,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他猜对了。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中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摘编自2016年10月24日《石家庄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认领

陈蔚文

    ①不久前,姐夫的车钥匙不慎在小区遗失,寻找未果。若去4S店重配钥匙要3000多元,无奈贴出公告,拾到者以500元酬谢。拾到者收取酬金似乎无可厚非,然而我的第一个念头——如果是我家任何一位成员拾到,断不会收取这笔钱,这源于家风。

    ②父亲是军人,在我和姐姐的成长道路上,他的要求有时严苛得近于粗暴。小至教导我们吃有吃相、站有站相,大至仁善礼俗、道德理想,还有“与人为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等,当年被父亲以这些“家规”训诫时不胜其烦,然而不知不觉中,它们已于日常生活中潜入我们的血脉,化育成人生的一部分。

    ③说来,这些不过是些农耕文化即有的“常识”伦理,与古老祠堂张挂的家训类同,只是父亲惯以口语表达,而先人们讲究遣词造句,使得家训更有恢宏的文化气度。如我的老家浙江兰溪诸葛村,迄今留有诸葛亮先生的《诫子书》:“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我曾到过鄱阳湖畔的汪山土库,这是一座气派的清代建筑,曾经的主人是“程氏家族”,有“一门三督抚”的佳话。据说程家三兄弟在早饭前必诵家规:“尊长敬贤,唯礼是尊;孝顺父兄,共敦友爱”“待人持物,仁义为本;自省其心,非礼莫为”……这些听上去非常古老的家规其实也很现代,因为直到今天,它仍然是许多家庭教育子女的理念,也是一个人立足于世且心怀坦荡的基石。

    ④“自省其心,非礼莫为”一句,用诗人的语言转译便是“一个人应该活得像自己并且干净”。

    ⑤我父亲奉行的人生信条也大抵如此。他不仅如此训导我们,本人亦是忠实的践行者。

    ⑥还记得儿时,从部队回来探亲的父亲带我乘公交,有个乡下孩子晕车,吐了我一身,孩子父亲惶恐,父亲的第一反应是掏出大手绢给那孩子揩拭,并连声安慰那对父子,还请旁边的乘客给那孩子让座。十几年前,他拾到一部九成新手机,那时手机还算贵重物品,他首先检查手机有没有电,还好,有电,于是开机等机主打来电话。邻居知道后笑父亲迂,父亲不以为然,他认为物归原主是基本常识。

    ⑦“将心比心”,这是父母常说的一句话。他们肯定不知道这个成语出自朱熹的文章:“俗语所谓将心比心,如此则各得其平矣。”父母只是按他们做人处世的朴素观念去理解并实践这句话,而他们的训诫对后辈人格的养成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无论子女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际遇如何,最基本的尺度在那,判人识物的旨趣在那。正如明末理学家、教育家朱柏庐先生所言,“纵不能建功业于天下,亦可以自善乎一身”。

    ⑧家风,就是一种律令,康德说过,“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律令”——往往,对一个人处世行事影响最大的不是外界的法律和规限,而是在家庭中养成与习得的观念。换言之,“道德律令”便是家风,它决定了一个人会如何走他的人生之路。

    ⑨有一天,当我成为母亲,我发现自己向儿子喋喋宣讲的正是当年我烦父亲的那一套——要谦让、上进,勿与他人攀比物质,以及种种细枝末节的小事,譬如乘电梯左行右立,进电梯或地铁时,等里面的人先出来,要尊敬每一位看似身份低微者,哪怕是施予乞丐或卖艺者零钱,也要蹲下轻轻将零钱放下……这些小事将教会孩子善、教养、尊重,这会是伴随他一生的精神印记。

    ⑩当年我对父亲的训诫有多厌烦,如今对它们就有多认同,从反叛它们到变成一种精神自觉,如同回到原点,完成对一种文化的认领。

    ⑪这种代代相承的涵化是如此自然,又是如此重大。

(摘编自《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阿芳的灯

王安忆

    走在那条湿淋淋的小街上,家家门户紧闭。雨滴敲在水泥路面上,滴滴答答,空寂的街上溅起回声。

    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家家户户半启着门,老人在门前择菜,小孩在门前嬉闹。

    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我走过这里,无心地回头,望见一扇大敞的门里,似乎已经是午饭以后很久了,可是桌上依然杯盘狼藉。一条壮汉横在竹榻,睡得烂熟,苍蝇停在他的脸上,十分安然的样子。一个老妇人,像是壮汉的母亲,背着门在踩一架沉重的缝纫机,粗钝的机器声盖住了汉子的鼾声。满屋都是叫不出名目的破烂东西,我甚至嗅到了一股腐臭味,于是便扭回头,走了过去。

    后来,我开始一日三回地在这条街上往来,因为我搬进新居,上班需从这里走过。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这街上多了一个小小的水果摊。摆在临街的一扇窗下。摊边坐着一个女孩,留着日本娃娃式的头发,浓浓的刘海儿罩着活泼泼的眼睛,面容十分清秀,只是略显苍白,可是,唇却有天然的红润。她穿的也是红颜色的衣服,一朵红云似的停在黄的梨、青的苹果、黑色的荸荠旁边,静静地看一本连环画或是织一件不仅限于红色的毛衣。如有人走过,她便抬起半掩在乌黑的额发后面的眼睛,如那人迟疑了脚步,她就站起来,静静地却殷殷地期待着。很少有人会辜负这期待。

    有一次,她见我过小迎上来:“今日的哈密瓜好得很,昨晚才从十六铺码头进来的,虽然贵了一些,可是划得来的。”

    我没买哈密瓜,而是挑了几只苹果。我看见她举秤的手是一双极大的手,关节突出,掌心有些干枯。她的脸却是极其年轻的,脸颊十分柔滑、白晳,眼睛明澈极了。她称好苹果,用一个极小的电子计算器算账,粗大的手指点着米粒大小的键钮。数字显现了,她爽快地免了零头,帮我装进书包。

    天黑以后,这里的生意便忙了许多,除了女孩,还有个男人在帮忙,听他叫她阿芳。我猜想这个男人是她丈夫,可又觉得她委实太年轻,远不该有丈夫。有一日,我忽然觉得阿芳有些异样,来回走了几趟,观察了几遍,才发现她的腰身粗壮了,显然有了身孕。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很惋惜似的,又很感动。再看他们这一对,也觉得颇为美好。他结实健壮,而她清秀苗条,叫人羨慕。他干活不如阿芳利索,态度也欠机灵,可是,对人的殷切却是一样的。

    有一日,我问她:“水果是谁弄来的呢?不会是你自己吧。”

    她说:“是我男人。他下班以后,或者上班以前,去十六铺。”

    “那么执照是你的了?”我问。

    是的,我是待业的嘛!”她回答,脸上的孕斑似乎红了一下,我便没有再多问。

    有了阿芳和她的水果摊,这条街上似乎有了更多的生机,即使在阴霾的日子里。

    后来,水果摊收起了,大约是阿芳分娩了。这条街便格外地寂寞与冷清了。阿芳的门关起来了。关起来的门,如同汇入大海的水滴,退进那一长排、面目如一的门里。我竟再也不记得哪一扇才是阿芳的门。偌大的世界中,一个小小的阿芳,又算得上什么?几个来回以后,我便也淡忘了。

一天傍晚,我忽然看见了阿芳。她依然是罩到眼睛的刘海儿,眸子明亮,皮肤白晳,穿了一件红花的罩衫,安然地守着一个色彩缤纷的水果摊。她怀里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有着和她一样鲜艳的嘴唇,看上去是那样惹人喜爱。她似乎并没认岀我,用一般的热切的声音招呼:“买点儿什么吧。”

    我挑了一串香蕉,她将孩子放进门前的童车里,给我称秤。我看见她的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粗大的赤金的戒指,发出沉甸甸的微弱的光芒。

    从此,这里又有水果摊了,又有了阿芳、阿芳的男人,还有阿芳的孩子。阿芳也渐渐地认识了我,或是说记起了我,过往都要招呼,要我买些什么,或问我昨日的瓜果甜不甜。我还可以自由地在那里赊账,虽然我从来不赊。

    毛头渐渐地大了起来,阿芳也渐渐地圆润起来,却依然容貌俏丽,只是脖子上又多了一条粗重的金项鲢,腕上也有了一只小巧的手镯。夜晚,她男人将电灯接出门外,阿芳织毛衣,阿芳的男人看书,毛头在学步车里学步。摊上的水果四季变化,时常会有些稀奇而昂贵的水果,皇后般地躺在众多平凡的果子中间。

    这一幅朴素而和谐的图画,常常使我感动,从而体验到一种扎实的人生力量与丰富的人生理想。

    一天夜间,下着大雨。忽听有人招呼我,原来是阿芳的男人,正站在门口。他说,今日有极好极好的香瓜,不甜不要钱,或者买回吃了再付钱。我朝他笑一笑,便收了伞进去。毛头睡着了,盖着一条粉红色的毛毯,伸出头,口里还含着手指头。阿芳在看电视,电视里正播放越剧大奖赛的实况,那是一台二十英寸的彩电。屋里有冰箱、双缸洗衣机、吊扇、录音机等等。我从筐里挑好香瓜,付完钱,阿芳的男人又邀我坐一坐,避过这阵大雨。

    我站着与他说话。我问他:“就你们自己住这里吗?”

    他说是的,姆妈在去年去世了。

    “水果赚头还好?”我问道。

    “没有一定的,”他说,“像去年夏天的西瓜,太多了,天又凉快,价钱一下子压了下来,蚀了有几百呢!国营商店蚀得更多了。”他笑了一下。他虽长得粗壮,眉眼间却还有一丝文气,像读过书的样子,就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只不过是车工罢了,插队回来,顶替姆妈的。

    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想起很多年以前,从这里经过,有一扇门里的邋遢而颓败的景象。那里有一个儿子,也有一个母亲。或许就是这里,就是这里,一定是这里。我激动起来。阿芳随着电视里的比赛选手在唱“宝玉哭灵”,她是那么投入,以至竟然没有在乎我这个陌生人的闯入。我看着她,心里想着,难道是她拯救了那个颓败的家,照耀了一个母亲和一个儿子黯淡的生计,并且延续了母与子的宿命与光荣?

    可我不知道这里究竟是不是那里。这里所有的门,都是那样的相像。我极想证实,又不敢证实。我怕我的推测会落空,就像怕自己的梦想会破灭。我很愿意这就是那个家,我一心希望事情就是这样。于是,我决定立刻就走。雨比刚才更大、更猛,阿芳的男人极力地挽留我,连阿芳都回过头来说道:“坐一会儿好了。”

    可我依然走了。我逃跑似的跑出阿芳的家,阿芳的灯从门里幽幽地照了我好一程路。我没有再回头。我怕我忍不住会发问、去证实,这是那么多余而愚蠢。我不愿这个美丽的故事落空,我要这个美丽的故事与我同在。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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