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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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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让我们倾听

毕淑敏

    我读心理学博士方向课程的时候,书写作业,其中有一篇是研究“倾听”。刚开始我想,这还不容易啊,人有两耳,只要不是先天失聪,落草就能听见动静。夜半时分,人睡着了,眼睛闭着,耳轮没有开关,一有月落乌啼,人就猛然惊醒,想不倾听都做不到。再者,我做内科医生多年,每天都要无数次地听病人倾倒满腔苦水,鼓膜都起茧子了。所以,倾听对我应不是问题。

    查了资料,认真思考,才知差距多多。在“倾听”这门功课上,许多人不及格。如果谈话的人没有我们的学识高,我们就会虚与委蛇地听。如果谈话的人冗长繁琐,我们就会不客气地打断叙述。如果谈话的人言不及义,我们会明显地露出厌倦的神色。如果谈话的人缺少真知灼见,我们会讽刺挖苦,令他难堪……凡此种种,我都无数次地表演过,至今一想起来,无地自容。

    世上的人,天然就掌握了倾听艺术的人,可说凤毛麟角。

    不信,咱们来做一个试验。

    你找一个好朋友,对他或她说,我现在同你讲我的心里话,你却不要认真听。你可以东张西望,你可以搔首弄姿,你也可以听音乐梳头发干一切你忽然想到的事,你也可以王顾左右而言他……总之,你什么都可以做,就是不必听我说。

    当你的朋友决定配合你以后,这个游戏就可以开始了。你必需拣一件撕肝裂胆的痛事来说,越动感情越好,切不可潦草敷衍。

    好了,你说吧……

    我猜你说不了多长时间,最多3分钟,就会鸣金收兵。无论如何你也说不下去了。面对着一个对你的疾苦你的忧愁无动于衷的家伙,你再无兴趣敞开襟怀。不但你缄口了,而且你感到沮丧和愤怒。你觉得这个朋友愧对你的信任,太不够朋友。你决定以后和他渐渐疏远,你甚至怀疑认识这个人是不是一个错误……

    你会说,不认真听别人讲话,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吗?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正是如此。有很多我们丧失的机遇,有若干阴差阳错的讯息,有不少失之交臂的朋友,甚至各奔东西的恋人,那绝缘的起因,都是我们不曾学会倾听。

    好了,这个令人不愉快的游戏我们就做到这里。下面,我们来做一个令人愉快的活动。

    还是你和你的朋友。这一次,是你的朋友向你诉说刻骨铭心的往事。请你身体前倾,请你目光和煦。你屏息关注着他的眼神,你随着他的情感冲浪而起伏。如果他高兴,你也报以会心的微笑。如果他悲哀,你便陪伴着垂下眼帘。如果他落泪了,你温柔地递上纸巾。如果他久久地沉默,你也和他缄口走过……

    非常简单。当他说完了,游戏就结束了。你可以问问他,在你这样倾听他的过程中,他感到了什么?

    我猜,你的朋友会告诉你,你给了他尊重,给了他关爱。给他的孤独以抚慰,给他的无望以曙光。给他的快乐加倍,给他的哀伤减半。你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会记得和你一道度过的难忘时光。

    这就是倾听的魔力。

    倾听的“倾’’字,我原以为就是表示身体向前斜着,用肢体语言表示关爱与注重。翻查字典,其实不然。或者说仅仅做这样的理解是不够全面的。倾听,就是“用尽力量去听”。这里的“倾”字,类乎倾巢出动,类乎倾箱倒箧,类乎倾国倾城,类乎倾盆大雨……总之殚精竭虑毫无保留。

    可能有点夸张和矫枉过正,但倾听的重要性我以为必须提到相当的高度来认识,这是一个人心理是否健康的重要标识之一。人活在世上,说和听是两件要务。说,主要是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意识,每一个说话的人都希望别人能够听到自己的声音。听,就是接收他人描述内心想法,以达到沟通和交流的目的。听和说像是鲲鹏的两只翅膀,必须协调展开,才能直上九万里。

    现代生活飞速地发展,人的一辈子,再不是蜷缩在一个小村或小镇,而是纵横驰骋漂洋过海。所接触的人,不再是几十一百,很可能成千上万。要在相对短暂的时间内,让别人听懂了你的话,让你听懂了别人的话,并且在两颗头脑之间产生碰撞,这就变成了心灵的艺术。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从生活现象出发,运用对比、举例等手段,说明人类应该懂得倾听的道理。 B、如果谈话的人冗长繁琐,我们就不客气地打断他的叙述,这是一种不懂倾听的表现。 C、作者正反举例,无非是想说明世界上天然就掌握倾听艺术的人绝少。 D、懂得倾听与否,是判断一个人心理是否健康的重要标识之一。
(2)、第一段写了“我”在当初对“倾听”的理解,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文章中说“这就是倾听的魔力”,“倾听的魔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回忆鲁迅先生

萧红

    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的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的咳嗽起来。

    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他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地走去。

    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他说:“谁穿什么衣裳我看不见的……”

    鲁迅先生生的病,刚好了一点,他坐在躺椅上,抽着烟,那天我穿着新奇的大红的上衣,很宽的袖子。

    鲁迅先生说:“这天气闷热起来,这就是梅雨天。”他把他装在象牙烟嘴上的香烟,又用手装得紧一点,往下又说了别的。

    许先生忙着家务,跑来跑去,也没有对我的衣裳加以鉴赏。

    于是我说:“周先生,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先生从上往下看了一眼:“不大漂亮。”

    过了一会又接着说:“你的裙子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的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

    鲁迅先生就在躺椅上看着我:“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的宽……”

    那天鲁迅先生很有兴致,把我一双短统靴子也略略批评一下,说我的短靴是军人穿的,因为靴子的前后都有一条线织的拉手,这拉手据鲁迅先生说是放在裤子下边的……我说:“周先生,为什么那靴子我穿了多久了而不告诉我,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呢?现在我不是不穿了吗?我穿的这不是另外的鞋吗?”

    “你不穿我才说的,你穿的时候,我一说你该不穿了。”

    那天下午要赴一个筵会去,我要许先生给我找一点布条或绸条束一束头发。许先生拿了来米色的绿色的还有桃红色的。经我和许先生共同选定的是米色的。为着取笑,把那桃红色的,许先生举起来放在我的头发上,并且许先生很开心地说着:

    “好看吧!多漂亮!”

    我也非常得意,很规矩又顽皮地在等着鲁迅先生往这边看我们。

    鲁迅先生这一看,脸是严肃的,他的眼皮往下一放向着我们这边看着:

    “不要那样装饰她……”

    许先生有点窘了。

    我也安静下来。

    鲁迅先生在北平教书时,从不发脾气,但常常好用这种眼光看人,许先生常跟我讲。她在女师大读书时,周先生在课堂上,一生气就用眼睛往下一掠,看着他们,这种眼光是鲁迅先生在记范爱农先生的文字曾自己述说过,而谁曾接触过这种眼光的人就会感到一个时代的全智者的催逼。

    我开始问:“周先生怎么也晓得女人穿衣裳的这些事情呢?”

    “看过书的,关于美学的。”

    “什么时候看的……”

    “大概是在日本读书的时候……”

    “买的书吗?”

    “不一定是买的,也许是从什么地方抓到就看的……”

    “看了有趣味吗?!”

    “随便看看……”

    “周先生看这书做什么?”

    “……”没有回答,好象很难以答。

    许先生在旁说:“周先生什么书都看的。”

    在鲁迅先生家里作客人,刚开始是从法租界来到虹口,搭电车也要差不多一个钟头的工夫,所以那时候来的次数比较少。记得有一次谈到半夜了,一过十二点电车就没有的,但那天不知讲了些什么,讲到一个段落就看看旁边小长桌上的圆钟,十一点半了,十一点四十五分了,电车没有了。

    “反正已十二点,电车也没有,那么再坐一会。”许先生如此劝着。

鲁迅先生好象听了所讲的什么引起了幻想,安顿地举着象牙烟嘴在沉思着。

一点钟以后,送我(还有别的朋友)出来的是许先生,外边下着的蒙蒙的小雨,弄堂里灯光全然灭掉了,鲁迅先生嘱咐许先生一定让坐小汽车回去,并且一定嘱咐许先生付钱。

(节选自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悲惨命运

(英国)威·毛姆

    有些人,在拜访别人或晚上与人聊天的时候,总觉得告辞是一件艰难的事。时间一分接一分地过去,到了拜访者觉得自己真的该走的时候了,他站起来吞吞吐吐地说:“呃,我想我……”紧接着主人就说:“噢,你这就要走吗?时间真的还早哩!”于是拜访者拿不定主意的尴尬就接踵而至了。

    在我所知的这类事情中,最悲惨的例子要数我可怜的朋友梅尔帕梅纽斯·琼斯先生的遭遇了,他简直不知道如何从所拜访的人家里脱身:他是那么忠厚,又是那么规矩,从不愿失礼。在他放暑假的第一天下午,他去他的一个朋友家拜访。他在那儿聊了一会儿天,喝了两杯茶,然后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说:“呃,我想我……”

    可是女主人说:“噢,别急!琼斯先生,你真不能再多呆一会儿吗?”

    琼斯从来都是说实话的。“噢,能,”他说,“当然,我——呃——可以再呆一会儿。”他留了下来,喝了十一杯茶。夜幕开始降临了,他再一次站起身来。

    “呃,现在,我想我真的……”

    “你非要走吗?”女主人客气地说,“我还以为你可以留下来吃饭哩……”

    “呃,是可以的,”琼斯说,“假如……”

    “那就留下来吧,我肯定我丈夫会很高兴的。”

    “好吧,那就留下来吧。”他颓然坐回到椅子上,灌了一肚子茶水,怪难受的。

    男主人回来了。他们开始吃饭,席间琼斯从头到尾都坐在那儿盘算着要在八点三十分告辞。主人一家都在纳闷,不知琼斯到底是因为呆笨而显得郁闷不乐呢,还是仅仅只是呆头呆脑。

    吃完饭之后,女主人想“打开他的话匣子”,于是就拿出照片来给他看。她把家里珍藏的所有照片都拿了出来,总共有好多哩。到八点三十分的时候,琼斯已看了七十一张照片,大约还有六十张没看。琼斯站了起来:“现在我得告辞了。”他以恳求的口吻说。

    “告辞?”他们说,“才八点三十哩!你有什么事要去办吗?”

    “没什么事。”他承认,接着又闷声闷气地坐下,然后苦笑了一下。

    就在这时候,大家发现主人家的宝贝儿子——那个可爱的小调皮鬼把琼斯先生的帽子给藏起来了,因此,男主人说,琼斯先生非留下来不可了,于是就请琼斯一起抽烟和聊天。琼斯时时刻刻都想果断地离去,可就是办不到。后来男主人开始厌烦琼斯了,用反话挖苦说:“琼斯先生最好留下来过夜,我们可以给你临时搭一个铺。”琼斯误解了他的本意,竟热泪盈眶地向他连连道谢。于是男主人便把他安顿在一间空房里,内心却在狠狠地诅咒他。

    第二天吃完早饭后,男主人进城上班去了,留下琼斯和在家的宝贝儿子玩。琼斯这一天一直在琢磨要离去,可他又左右为难。男主人傍晚下班回去,发现琼斯居然还在家里,大感吃惊和恼火。他想开个玩笑把琼斯支走,于是就说,他认为该向琼斯先生收房租和伙食费了!那个不幸的小伙子目瞪口呆了一阵子,然后紧紧握住男主人的手,向他预付了一个月的食宿费。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神情忧郁,最后他终于垮了。他发烧可真厉害,根本就神志不清。后来病情进一步恶化,怪可怕的。有时候,他会从床上惊坐起来,尖叫道:“呃,我想……”紧接着又倒回到枕头上,同时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再过一会儿,他又会跳起来,大叫道:“再来一杯茶,再拿些照片来!哈!”

    最后,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折磨,在他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去世了。人们说在他临终之际,他坐在床上说:“噢!天使们在召唤我,我想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2.1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爱犬之死

[英国]弗吉尼亚•伍尔夫

    那是个炎热的下午,坐在街角的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乞丐已经在她的西瓜上睡着了。阳光似乎在空气中嗡嗡作响,衰老的猎狗弗拉希靠街上阴凉的一边,顺着它所熟悉的道路,跨着碎步向市场的方向跑去。整个市场阳光耀眼,到处都是凉篷、小摊和色彩艳丽的遮阳伞。女贩们坐在水果筐旁,鸽子拍打着翅膀,钟声在响个不停,马鞭声辞啪作响。佛罗伦萨的各色杂种狗在市场里跑来跑去,这儿嗅嗅,那儿叽叽。整个市场就像蜂房一样热闹,又像火炉一样灼人。弗拉希到处寻找阴凉的地方。它跑到它的朋友卡特琳娜身边,躺卧在她那大筐子的阴影里。一个装着红黄两色鲜花的褐色水罐在边上投下了一道影子,它的头顶上是一座右手伸向前方的雕像,雕像的影子投下来,加深了这一片阴影,使它成了紫色D弗拉希躺在阴影里,观望着小狗们嬉戏玩耍。它们叫着、咬着,伸懒腰打滚,尽情地享受着青春的欢乐;它们互相追逐,跑来跑去,兜着圈子,就像它曾经追逐胡同里的那条西班尼尔狗一样。

    有那么一阵,弗拉希的思绪又回到了雷丁。它想起了帕先生的西班尼尔狗,想起了它的第一个恋人,想起了它青春的狂热和天真。是呵,它有过自己春风得意的日子,它并不妒嫉它们。它已经充分地享受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现在已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女贩伸手到它身背后搔了搔。弗拉希过去经常偷吃她的葡萄,或干些别的坏事,为此它没少挨她的巴掌。可现在弗拉希老了,她也已不年轻,弗拉希替她看西瓜,她就替它搔耳朵;现在她在织毛衣,弗拉希则在打瞌睡。剖开的大西瓜露出粉红色的瓜瓤,引得苍蝇嗡嗡地围着西瓜直打转儿。

    阳光透过百合花的叶缝,透过那些五颜六色的阳伞惬意地照射下来。大理石雕像减弱了阳光的热度,使它变得像香槟酒一样凉爽、清新。弗拉希躺在那儿,任凭阳光穿过它那稀疏的毛发,直晒在它裸露的皮肢上。市场里的人们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讨价还价。买东西的女人不断地走过它的身边,又不时地停下来,用手指摸摸那些蔬菜和水果。集市上永远响着嘈杂的声音,弗拉希很喜欢听这种声音。过了一阵,它在百合花的阴影下面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沉入了睡梦中。没多长时间,它的脚突然一阵痉挛——是否它梦到了自己正在西班牙追逐野兔:它正顺着被晒得灼热的山坡往上疾跑,身旁一群皮肤黝黑的人正叫着:“兔子!兔子!”同时,野兔则正从灌木丛中窜逃出来?可再过了一会儿,睡梦中的弗拉希又快又轻地吠叫起来,接连叫了许多声——或许是它听见了老主人正在雷丁催促着它这条灵犬前去追猎吧?又过了一阵,它的尾巴局促不安地摇晃起来——莫非是它梦见了老特福德小姐站在萝卜地中愤愤地挥动着雨伞,而自己则正溜回到她的身边,听着她呵斥:“坏狗!坏狗!”而后,它打起呼噜来,陷入了幸福的晚年才会有的那种深沉的酣睡之中。突然,它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抽搐起来,使得它猛然惊醒过来。它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险恶之境中——莫非又落入了怀特教堂的那群恶棍之手?莫非刀子又架到了它的喉咙上?

    不管它做了什么梦,总之它恐怖地从梦中惊醒了,撒腿便跑,仿佛它正从死里逃生,要去寻找一个藏身之所。女贩们见此状况,全都哈哈大笑,向它扔着烂葡萄,呼唤它回去。但它丝毫不理睬她们。它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大车的轮子几乎压着它,使得站着的赶车人连声咒骂,举起鞭子向它抽来。它飞跑过一群光着半截身子的孩子身边,那些孩子一边向它投掷鹤卵石,一边高叫:“它疯了!它疯了!”母亲们赶紧跑到门口,把他们拉了回去。弗拉希真的疯了吗?是太阳晒昏了它的头,抑或是它又听到了维纳斯的猎号,还是某个美国的促战精灵、某个隐匿在桌腿中的精灵终于又俘获了它?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它笔直地往前疾跑着,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一直跑到自己家的大门。它径直跑上楼梯,又径直地冲进起居室。

    布朗宁夫人正躺在沙发上看书,它冲进去时,吓了她一跳。她抬头看了一眼。哦,原来并非什么精灵,只不过是弗拉希。她微笑起来,它跳上沙发,把自己的脸凑到她的脸旁,她已经开始衰老,弗拉希也一样。她俯身瞧瞧弗拉希,真怪,她那宽大的嘴,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鬈发,使她的脸仍然与弗拉希古怪地相像。他们各不相同,却似乎又出自同一个模型。他们或许已互为补充,唤醒了对方身体里沉睡的东西。但她是一个人,而它却是一条狗。布朗宁夫人继续看她的书,过了一会,她又看看弗拉希,可是弗拉希却没有抬头看她,它身上发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变化。“弗拉希”,她叫道,但弗拉希一声不吭。它曾经是生命之物,可现在生机已离它而去了。

现代文阅读II;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烂砖,没烂墙

乔叶

爷爷读过几年私塾,用奶奶的话说,有一身好文化。他会写一手好字,还打得一手好算盘。因为这一身好文化,他年纪轻轻就到山里一家煤矿当了账房先生,被老板的族亲相中,把独生女儿许给了他,这就是我奶奶。八路军过来时也相中了爷爷的好文化,他就参了军。虽是四处打仗,但其实也没走多远,兜兜转转的,一两年间总能回来一两趟。父亲之前,奶奶还怀过两胎,但都没养成。①她说过那两个早夭的孩子:一脸皱纹,小身子跟个大老鼠似的,男人一只鞋就能装得下。得的都是四六风,一个是第四天,一个是第六天,孩子的胳膊腿儿就开始抽抽,咬牙瞪眼,我一看就知道这又不中了……后来才知道这叫脐带感染。不会消毒呀,多傻。

兵荒马乱的年月,村里的帮派此起彼伏,有人当红军,有人当国军,有人当汉奸,也有人是小打小闹地偷摸,还有人当土匪去明目张胆地抢讹。在第一次解放和第二次解放期间的几年间局势更乱,奶奶勤谨恭敬地侍奉着公婆,提心吊胆地候盼着爷爷,日子过得如履薄冰。外人且不说,其他两支族人就没少来欺负。很多个夜晚,奶奶透过窗纸上的小洞看着那几个熟悉的身影背走挂在墙上的玉米辫子,摘走刚刚变红的枣子,拿走垛得整整齐齐的柴火。她屏住呼吸,大气儿都不敢出。

有一年没收成,奶奶在坟地的间隙种了一点儿红薯,也被他们刨得精光。

你咋知道是他们刨的?

看他们家小孩儿端的饭碗就知道了。吃红薯屁也多,那些天他们家净放红薯屁。没种红薯,哪放得出红薯屁。

你咋知道是红薯屁?

又多又臭,那还不是红薯屁?放屁时上头也会打嗝儿。

每当听奶奶讲这些陈年旧事时,我都会气得脸红脖子粗,吼叫着我要报仇我要报仇!奶奶看着我的样子,笑得不行。挑起了我的火,她又开始灭,说都是过去的事了,老账不能算。再大的仇气,也都是姓地的。有烂砖,没烂墙。唉。

多年之后,我才多少有些明白了奶奶的这声叹息。以彼时的情况,作为家族的弱势存在,只要人家不是大白天来你家抢劫,这就是留了余地。以彼时的状况,当你没有实力扑上去和对方撕个高下时,就只能容留甚至珍惜这种余地。只有这样,当受到更蛮横的外来侵犯时,你就尚处于一个家族的整体性中。哪怕只是暂时的整体性,也能让你在这个整体性中获得些微宝贵的安全感。而亲这个字,似乎天然就意味着一笔糊涂账。这笔糊涂账,自古至今没多少人能算得清。当然,算不清也不妨碍总有人前赴后继地要去算,各有各的账本,各有各的算法,各有各的盈亏。②或许也正因为算不清,才算得更有意思?

父亲是新中国成立一年后出生的,他快一岁时,爷爷回家了一趟,住了几天就跟着队伍开拔了。奶奶问,不是说都太平了吗,咋还要走?爷爷说,大面儿已经稳了,还有些零星火要灭一灭,很快就能料理妥当。到时候我就回来,再也不走了。咱们好好过安生日子。壮的官名就叫解放吧。

爷爷走后两个月,奶奶发现自己又怀了孕。怀孕五个月时,她收到了爷爷寄来的第一封信也是唯一一封信。又三个月过去,消息传来,爷爷在解放大西南的一仗里中枪而亡,和几名战友一起被埋在白水河边的一棵树下。

奶奶哭了两个月,直到叔叔出生时,才止住泪。

哪能光顾着哭,还得养孩儿哩。她说。

泪也哭干啦。她说。

叔叔的小名儿叫宽,官名叫胜利。三岁那年得了小儿麻痹症,后来落下了残疾,奶奶又给他改名叫老鳖。顶个贱名好成人,名贱人不贱。奶奶说。

没过多久,村里定成分,我家被定成了贫农。闹得最厉害时,村里有几个富农连命都稀里糊涂地丢了。奶奶说,③你爷是用他自己这条命来保佑咱全家哩

我家大门的门楣上被钉上了一个长方形小木牌,用红漆正楷写着“光荣烈属”。日子好起来后,每年春节村里都会送来两斤五花肉。很久之后我才发现,用这两斤肉做的菜,奶奶从来没有动过筷子。④从来没有。

 ——选自2023年茅盾文学奖作品《宝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1835年9月,达尔文乘“贝格尔”号航行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时,在岛上发现一些羽毛颜色暗淡的雀形目鸟类。后来,英国鸟类分类学家Gould在研究达尔文收集的鸟类标本时发现这些雀形目鸟类是一些以前没有描述过的新种。达尔文也因此受到了启发,在《物种起源》中论述道:“这些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生活的雀形目小鸟实在令人感兴趣,它们由一个种分化出来而适应了不同的生活环境。”这些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雀形目小鸟促使达尔文产生了生物进化的思想,后人为了纪念达尔文就把这些雀形目小鸟称为达尔文雀。

达尔文雀隶属于雀形目燕雀科,一共14种,其中13种分布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另一种分布在距加拉帕戈斯群岛600km的可可岛上。达尔文雀羽毛颜色均为暗色,体形相似,体长7-12cm不等,种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喙部的形状和大小。据考证,这14 种达尔文雀是在过去的100万年至300万年间由同一祖先进化而来。

达尔文指出自然选择往往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得以实现,人们很难通过科学观察和实验进行自然选择和进化方面的研究。然而,达尔文雀提供了自然选择的最好范例。

(摘编自邓文洪、郑光美《达尔文雀与生物进化》)

材料二:

1938年12月,28岁的英国帅小伙大卫·拉克和他的研究团队登上了圣克里斯托巴尔岛,研究不同种“达尔文雀”的繁殖和觅食行为。每天上午他外出观察这些小鸟,下午则捕捉个体尝试进行圈养,看不同种之间是否会发生杂交。正如达尔文曾指出的那样,“达尔文雀”非常温顺,不怕人而易于接近。这些“很傻很天真”的鸟,是拉克在野外非常难得的理想观察对象。

1939年4月,拉克一行和4种共计40只地雀一起来到美国旧金山的加州科学院。从4月底至9月初,拉克在加州科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比较动物学博物馆、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等地的馆藏做研究,还专程去大英博物馆检视了达尔文当年采集的标本,最后他竟总共测量了近6400号“达尔文雀”标本!根据掌握的翔实资料,拉克很快撰写出了题为《加拉帕戈斯地雀亚科形态变异研究》的专著。而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面对同样的原始资料,1947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发行了拉克的新作《达尔文雀》,书中竟得出了几乎完全不同的结论!

拉克在第一本书中依据野外观察和标本测量数据对“达尔文雀”的分类进行了修订,并把主要篇幅放在了阐述种间以及种内变异上。比如喙的大小和形状在不同种之间和同一种但分布于不同岛上的种群之间都存在明显差异。受到当时主流观点认为亚种之间形态差异不具备自然选择上的适应性的影响,拉克在“达尔文雀”身上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认为上述差异主要是在不同种间生殖隔离当中发挥作用,即同种的雌鸟主要通过喙型来识别同种的雄鸟。而生活在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由于具有介于两种之间的喙型,而被认为可能是杂交的产物。

在回到达丁顿会堂学校又教了一年中学生物之后,拉克开始为军方工作,主要是与其他科学家一道为刚刚投入实战不久的雷达提供智力支持。在这期间,生态

学上一项名叫高斯原理②的理论引起了拉克的注意,并最终改变了他关于“达尔文雀”的研究结论。他明确地指出竞争导致了“达尔文雀”在食物资源利用上的分化,产生了已知的14个种和它们形态各异的喙。以地雀①为例,在同时有大、中、小地雀的岛上,3种鸟喙的大小都不重叠,对应着取食大小不同的种子。而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喙的大小却介于两种的正常值之间,这两个小岛上各只有一种食种子的地雀,因此表现出了竞争释放,即在缺乏竞争者时物种会拓展实际的生态位。就是说这两个岛的中地雀和小地雀可以选择利用的种子大小更为多样化。拉克的新书用形态学、生态学和行为学方面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予以佐证,并揭示了地理隔离和生态位分化在物种形成上的重要作用。

稍显遗憾的是,拉克的新书更多提供的还是一种描述性的结论,定量性统计分析有限。比如,尽管他指出了对食物资源的竞争是主要的演化驱动力,但却没有提供大、中、小地雀在取食种子大小上是如何分化的例证。又如,他指出了对于同域分布的种群而言,生殖隔离是最后形成物种的关键一步,却没能说清楚究竟是何种机制导致了生殖隔离的实现。这些遗憾被开始于34年之后并延续至今的一项长期研究弥补。

对“达尔文雀”的研究,研究者们手中的工具从达尔文时代的猎枪,到拉克的望远镜,再到后来的雾网和录音机,发展到了今天的基因组高通量测序仪。对于“达尔文雀”的认知,既有最初达尔文的慧眼未识珠,也有拉克两本著作之间观点的骤然转变,更有另一个研究团队42年的荒岛坚守。在生态学和演化生物学的研究中应当去追求长期的开放式的持续工作,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演化及生态过程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尽头。

(摘编自Robbi《迈入基因组时代的“达尔文雀”传奇》)

【注】①地雀:达尔文雀的一个类群。②高斯原理:又称竞争排斥原理,是指在一个稳定的环境内,两个以上受资源限制的、但具有相同资源利用方式的种,不能长期共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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