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咸阳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谢某女儿,客体是照片和视频
②服装公司侵犯了谢某女儿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原告负有举证责任,有利促使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审判
④谢某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权利仍受法律保护
小李从砂锅店吃完饭准备回家时,刚一出门就被店外一棵即将枯死的树木断枝砸伤了肩部,在医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等共计6000多元。小李出院后获悉,砸伤自己的这棵树系由砂锅店老板种植,但老板却因生意繁忙而少有打理。小李直接找到砂锅店老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老板以小李不小心为由拒绝赔偿。于是小李一纸诉状将砂锅店老板告到当地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小李的受伤与砂锅店老板未打理的枯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出于“公平原则”考虑,判决砂锅店老板赔偿小李4000元。小李对此判决表示不服,依法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砂锅店老板既是树木的所有人,又是树木的管理人,且未及时清理枯枝,致使其构成的安全隐患最终致小李肩部受伤,且砂锅店老板在法庭上不能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最后法院依法判决砂锅店老板赔偿小李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1257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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