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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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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揭阳市2023-2024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苏州园林据说有一百多处,我到过的不过十多处。其他地方的园林我也到过一些。倘若要我说说总的印象,我觉得苏州园林是我国各地园林的标本,各地园林或多或少都受到苏州园林的影响。因此,谁如果要鉴赏中国的园林,苏州园林就不该错过。设计者和匠师们因地制宜,自出心裁,修建成功的园林当然各个不同。可是苏州各个园林在不同之中有个共同点,似乎设计者和匠师们一致追求的是:务必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总是一幅完美的图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讲究亭台轩榭的布局,讲究假山池沼的配合,讲究花草树木的映衬,讲究近景远景的层次。总之,一切都要为构成完美的图画而存在,决不容许有欠美伤美的败笔。他们唯愿游览者得到“如在画图中”的美感,而他们的成绩实现了他们的愿望,游览者来到园里,没有一个不心里想着口头说着“如在画图中”的。

我国的建筑,从古代的宫殿到近代的一般住房,绝大部分是对称的,左边怎么样,右边也怎么样。苏州园林可绝不讲究对称,好像故意避免似的。东边有了一个亭子或者一道回廊,西边决不会来一个同样的亭子或者一道同样的回廊。这是为什么?我想,用图画来比方,对称的建筑是图案画,不是美术画,而园林是美术画,美术画要求自然之趣,是不讲究对称的。

③苏州园林里都有假山和池沼。假山的堆叠,可以说是一项艺术而不仅是技术。或者是重峦叠嶂,或者是几座小山配合着竹子花木,全在乎设计者和匠师们生平多阅历,胸中有丘壑,才能使游览者攀登的时候忘却苏州城市,只觉得身在山间。至于池沼,大多引用活水。有些园林池沼宽敞,就把池沼作为全园的中心,其他景物配合着布置。水面假如成河道模样,往往安排桥梁。假如安排两座以上的桥梁,那就一座一个样,决不雷同。池沼或河道的边沿很少砌齐整的石岸,总是高低屈曲任其自然。还在那儿布置几块玲珑的石头,或者种些花草:这也是为了取得从各个角度看都成一幅画的效果。池沼里养着金鱼或各色鲤鱼,夏秋季节荷花或睡莲开放,游览者看“鱼戏莲叶间”,又是入画的一景。

④苏州园林栽种和修剪树木也着眼在画意。高树与低树俯仰生姿。落叶树与常绿树相间,花时不同的多种花树相间,这就一年四季不感到寂寞。没有修剪得像宝塔那样的松柏,没有阅兵式似的道旁树:因为依据中国画的审美观点看,这是不足取的。有几个园里有古老的藤萝,盘曲嶙峋的枝干就是一幅好画。开花的时候满眼的珠光宝气,使游览者感到无限的繁华,可是没法说出来。

⑤游览苏州园林必然会注意到花墙和廊子。有墙壁隔着,有廊子界着,层次多了,景致就见得深了。可是墙壁上有砖砌的各式镂空图案,廊子大多是两边无所依傍的,实际是隔而不隔,界而未界,因而更增加了景致的深度。有几个园林还在适当的位置装上一面大镜子,层次就更多了,几乎可以说把整个园林翻了一番。

⑥游览者必然也不会忽略另外一点,就是苏州园林在每一个角落都注意图画美。阶砌旁边栽几丛书带草。墙上蔓延着爬山虎或者蔷薇木香。如果开窗正对着白色墙壁,太单调了,给补上几竿竹子或几棵芭蕉。诸如此类,无非要游览者即使就极小范围的局部看,也能得到美的享受。

(1)、下面对选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州园林》先说苏州园林的特点,再从几个方面介绍园林景观,给读者以全面、具体的印象。 B、“这也是为了取得从各个角度看都成一幅画的效果”照应了前文的“务必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总是一幅完美的图画”一句。 C、选文第③自然段中引用诗句“鱼戏莲叶间”更好地表现了苏州园林池沼的布置合乎图画美这一特征。 D、文中“盘曲嶙峋”“珠光宝气”等描写,体现了说明文语言平实、准确的特点。
(2)、选文第③段“水面假如成河道模样,往往安排桥梁”一句中“往往”一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3)、下面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我国的建筑,从古代的宫殿到近代的一般住房,绝大部分是对称的,左边怎么样,右边也怎么样。苏州园林可绝不讲究对称,好像故意避免似的。

举一反三
阅读李复兴的《饮水与健康》,完成后面的题。
        ①一个健康的人,有足够的水喝,即使一段时间内不进食,也能维持生命。如果没有水,三天就会导致死亡。如果在酷暑的沙漠中,甚至坚持不到两个小时,死神就会降临。所以《本草纲目》把水放在第一章。中国的先人有“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水补”的说法。为什么水对人如此重要?
        ②人体内2/3 以上是水。水是传送养分至人体各个组织、排泄人体废物、体液(如血液)循环的载体,是消化食物、润滑关节和各内脏器官以及调节体温所必需的物质。水是含有溶解性矿物质的血液系统的一部分,它同溶解的钙、镁一样,对维持人体组织的健康必不可少。
        ③喝足够的水有利于防病治病,比如可以预防感冒,并使感冒患者早愈。其原因在于,感冒大多数由病毒引起,身体的皮肤和黏膜是防御病毒和病菌入侵的免疫机制的第一道防线,足够地饮水,可避免皮肤和黏膜干燥,有利于阻止细菌和病毒进入人体。足够的水可促使人体排出废物, 使患者早愈。
        ④喝足够的水有利于营造好的心情。人如果长期处于心理紧张状态,身体就无法抵御细菌或病毒的入侵。所以我们在心情烦躁时,应多饮水。水本身对人体有安神镇静作用,有利于人体健康。老年人睡前喝少量的水,可很快安神入睡。
        ⑤喝足够的水,可以延缓衰老,有利于长寿。人体衰老的过程,就是人体脱水的过程。例如老年人皱纹增多,就是皮肤干燥、脱水引起的。随着年玲的增长,水占人体体重的比例会逐渐下降。已知水占人体的比重 ,大体如下:胎儿90%、初生婴儿80%、少年75%、成年男子70%、老年男子小于65%。 所以, 老年人尤其要养成喝水的习惯。
        ⑥那么人一天需要喝多少水呢? 正常人体内的水总是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摄入和排出量相差无几,变化幅度为1%-2%。美国科学家测定,一个体重65千克的中年人,通过尿液、皮肤蒸发等多种途径,每日排出水的总量为2569毫升。为保持人体内水的平衡 ,每日必须补充2560毫升左右的水。但我们所需的水,不完全来自饮水,粮食、肉类、蔬菜、水果等食品中也含有水,所以每日需要从饮水中获取的水,约需1200毫升。常用饮水杯容量为200毫升,即每天约需饮6-8杯,才能说饮了足够的水。当然,这是指正常状态,在高温天气和运动、劳动强度大的情况下,还要补充约 1/3的饮水量。
        ⑦还要注意,喝可乐等饮料不能代替喝水。饮料多为酸性,经常喝酸性的饮料,会使机体酸性物质增多,容易产生疲劳,导致免疫功能降低。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人体器官有可能自愈吗

      ①自愈,顾名思义是自己愈合之意。自愈能力是人体修复自身缺损、维持生命健康的能力。有些自愈能力是人体原本就具有的,依靠遗传而获得。而科学家所要追求的是,在人体器官出现病变时,以科学手段遏制病变,使器官自己恢复到正常状态。

      ②美国科学家在实验室中的小白鼠身上发现了一种可快速修复组织的特殊基因。就因为携带了这一基因,本来会长出肿瘤的小白鼠摆脱了“宿命”,不仅没有患上癌症,反而生长迅速,体格健壮。这一发现令科学家们大为振奋。在此之前,这种特殊的基因被认为通常只能在发育的胚胎中起作用,在成年生物体中则会丧失活性。

      ③“激活”衰老的细胞,重启它们的生长机能,这样的研究并非刚刚出现。在此之前,这个领域最重大的突破就是培育出诱导多功能干细胞。但新发现的这种特殊基因则更加强大,它在成年生物体中也能增强组织的修复能力。 如果把生病的人体比作一台感染病毒的电脑,诱导多功能干细胞所起的作用就像磁盘格式化,即将所有的数据全部清空,一切从生命最初发育的阶段开始;而新发现的这种特殊基因则像杀毒软件,清除病毒但不丢失已有数据,保持电脑的健康运行。这就是说,已经成年的生物体,也能以此来修复自身组织器官的损伤。

      ④这种特殊的基因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我们的身体是通过基因调节来认知自己正处于哪个生长阶段的,这种特殊基因类似于一个调节器,它可以让体内的基因误以为机体正处于更年轻的状态,从而使衰老或病变的组织器官的生长机能再次被激活,完成自身修复。

      ⑤除此之外,科学家还从人体神经系统调节方面进行了器官自愈的研究。他们研制出了一种微型植入器,把它植入人体,让它来监控并促进器官自愈。

      ⑥人体的各个器官都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在神经系统的调节控制下,相互作用,密切配合,从而使人体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实现正常的生命活动。微型植入器正是利用了这一原理,在被植入人体后,它会监控人体器官的健康状况,一旦探测到一个器官受到病毒感染、出现损伤或者变得衰弱时,它便刺激神经系统,通过人体的神经系统调节使这个器官自己恢复健康,再度正常工作。

      ⑦虽然这一研究目前还处在实验阶段,但展现了诱人的前景。许多难以治疗的疾病可以通过神经系统调节得到更有效的治疗,微型植入器或许能从根本上改变医生诊断治疗的方式,取代对药物治疗的依赖。

      ⑧科学发现让前景乐观起来,然而,要让神奇的科学之光照进现实,道路还很漫长。但这些都不会阻碍科学前进的脚步,相信不久的将来,人体器官自愈将不只是个梦想。

(作者:胡宇齐。有删改)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性变”不用做手术

王珀

       在千奇百怪的动物世界里,有的动物可以自行发生性别改变,以利于生存和繁衍后代。这一现象令人惊奇。

       动物世界的性变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生活在海边礁盘、石块上的牡蛎,出生时是雄性,一年以后就变成了雌性。而另一种鱼类黄鳝则恰恰相反,小的时候都是雌性,能够产卵,而在产过一次卵之后,便逐步变成了雄性。生长在我国福建沿海的一种鲎,最早的时候都是雌性。进入繁殖期之后,一半雌鲎就变化为雄鲎,并且,一只雄鲎总是趴附在另一只雌鲎的背上,紧紧地靠在一起,成双成对,永不分离。在红海中,生活着一种红鲷鱼。这种鱼以20条左右为一群,其中,只有一条雄鱼。一旦这条雄鱼死去便出现了奇怪的事情:在剩余的雌鱼中,身体最强壮的一尾便发生体态变化,鳍逐渐变小,体色变艳,内部器官也随之发生变化,成为彻头彻尾的雄鱼。如果这条变化而来的雄鱼再死去,在剩余的雌鱼中,另一尾最强壮的雌鱼就又要“升格”为雄鱼。更为有趣的是,红鲷鱼的这种变化,和它们的礼堂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有当雌鱼看不到有雄鱼存在时,才会发生这种变化。倘若,雌鱼能够看到有雄鱼存在,上述变化就不会发生。

       有些动物的性别变化,情况更为复杂。甲鱼(鳖)在25℃时鳖卵孵出的全部是雄性,而在温度升高后孵出的则是雌性。生活在加勒比海和美国佛罗里达海域的蓝条石斑鱼,产卵的时候,一对婚配的鱼在一天要发生5次性别的变化。印度洋红海珊瑚丛中的白头翁鱼,每到生殖季节,性别全部转换。不过,雌鱼变成雄鱼后的20多天里仍然能够产卵。

       环境污染对动物的繁衍产生不良作用,也可以引起性别的改变。美国科研人员发现 , 污染物通过破坏一种被称为芳香酶的脑酶,把睾丸激素变成雌激素来影响性发育。在鱼脑和人脑的雌激素合成中,芳香酶是一种重要的酶,如果在生命的早期干扰它,就可能对性别发育产生影响。改变鱼脑中芳香酶的数量,同时也改变了鱼脑中睾丸激素和雌性激素的数量。

       动物的性变功能是科学家正在探索的一个课题。经过人们的共同努力,解开其中的奥秘已为时不远。

                                                                                                                                                                                               (摘自《百科知识》)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人类因手机而“退化”?

    ①好莱坞动画大片《机器人总动员》中,描述了公元2700年的“低头族”:那时的人类文明高度发达,但由于过度依赖智能设备,人们都变成四体不勤的大胖予,每时每刻面对的只有一个支在他们眼前的电脑屏幕。除了和屏幕对话,他们不懂得如何与其他人交流,甚至离开屏幕就几乎无法生存……未来的人类是否真的会“退化”成这个样子,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智能手机带来的负面作用,现在就已经开始显现了。

    ②发表在《验光和视觉科学》期刊上的一项研究指出,人们通过手机阅读文本信息或上网时,眼睛会比手里拿着一本书或一张报纸离得更近,这意味着,长时间使用智能手机,会导致眼部结膜血管充血,甚至出现刺痛、流泪、畏光等癌状。而长期低头看手机还会引起颈椎问题,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低头就可引起颈部的疲劳,时间长久会引起椎间盘退型性病变、骨质增生,进而压迫血管和神经。此外,长期玩手机还会引起失眠、听力下降、手指肌腱炎等健康问题。

    ③因专注于手机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早已不是新闻。研究表明,走路玩手机导致人们左右看的几率减少了20%,遭遇交通事故的几率增加了43%。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一项统计显示,因专注于手机而导致的伤害事件近年来明显上升。2007年有600名行因看手机而受伤,2010年这个数字增加到1500人。研究学者警告说:如果这一趋势继续发展的话,类似的伤害事件将在未来5年增长一倍。【A】

    ④前不久,一名湖北十堰的17岁女生与同伴外出聚餐时,一边走路一边玩手机,不幸一脚踩空,跌入十五六米的深坑不幸身亡。就在10月22日,南京一名男子在经过火车道口时,由于低头专注看手机,连火车的鸣笛声都没听到。行驶过来的火车与该男子贴身而过,他受惊倒地,幸好没有受伤。这次事故也导致火车被逼停,在现场停留了18分钟。

    ⑤“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在玩手机。”网上广为流传的这句话,反映了人们对人际交往中手机这个角色的复杂心态。【B】

    ⑥2012年10月,青岛市民张先生与弟弟妹妹相约去爷爷家吃晚饭。饭桌上,老人多次想和孙子孙女说说话,但面前的孩子一个个拿着手机玩,老人受到冷落后,一怒之下摔了盘子离席。【C】

    ⑦有媒体评论称:老人摔盘离席是现代社会生活的一个典型切片,手机引发的各种情感危机,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里不断重复上演。沉醉于手机的虚拟空间,使我们忽略了与自己的亲人、朋友、同事的交流。手机里的众声喧哗与手机外的众生沉默,反差强烈。可能谁都有过因为玩手机将别人或被别人晾在一边的经历。

    ⑧在美剧《生活大爆炸》中,也展现了滑稽但颇有寓意的一幕:主人公拉杰和女友第一次约会时,两人都羞于言谈,场面尴尬,最终,两人选择在图书馆里面对面,用手机上的社交软件相互发信息进行交流。让人不禁感叹:科技发展,究竟带来的是人类的进步还是退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人工智能的法律三问

    “你怎么知道自己是机器人?”

    索菲亚回答:“你不必担心我们机器人,你们人类又怎么知道自己就是人类呢?”去年,人工智能机器人“索菲亚”成为全球首位被赋予法律公民身份的机器人。

    当前,科学技术巨大进步推动人工智能迅猛发展。人工智能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革,给法律制度带来哪些挑战?现行法治体系又该如何调整和应对?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微明的灯影里,我知道她的可爱的土壤,使我的心灵成为俘虏了……”这段诗句的创作者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而是人工智能产品“微软小冰”。2017年5月“微软小冰”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出版,作为历史上第一部完全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它的出版带来一个新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知识产权成果是指“人类创造出来的成果”,人工智能并不能成为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但是,如果将‘人工智能’创造活动类同于科学研究的‘电脑’,即把人工智能生成物视为通过人工智能创造的智慧成果,那么人工智能生成物又确实具备‘知识产权作品’的某些属性。”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人工智能’的法律定性。”曹新明表示,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主要有“工具”和“虚拟人”两种观点。“工具”即把人工智能视为人的创造物和权利客体;“虚拟人”是法律给人工智能设定一部分“人”的属性,赋予其能够享有一些权利的法律主体资格。

    “即便承认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知识产权,其权利归属也是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曹新明认为,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工具”,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可归属于设计开发者,或者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及多个权利人共有。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虚拟人”,则可以把人工智能生成物看作民法意义上的“孳息”,比如将人工智能视为“母鸡”,那么人工智能生成物就是“母鸡”下的“蛋”,“蛋”自然归“母鸡”所有者拥有。

    此外,创造人工智能生成物,往往会通过一些程序进行“深度学习”,其中可能收集、储存大量的他人已享有的知识产权信息,这就可能构成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害。曹新明认为,在这种涉嫌构成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形下,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也是一个新问题。

    人工智能可以替代司法者吗?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逐渐深入:2016年12月,名为“睿法官”的北京法院智能研判系统上线,为法官提供办案规范和量刑分析等精准信息,用大数据推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2017年5月,全国首个“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上海诞生,在对上海几万份刑事案件的卷宗、文书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后,已具备初步的证据信息抓取、校验和逻辑分析能力……

    利用人工智能,可以帮助司法者得到类似案件的全部先例以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裁判规则,从而减轻他们的工作负累、促进准确适用法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综合,人工智能在促进司法者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司法尺度,助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确大有可为。

    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人工智能将替代司法者,实现独立断案?显然不可以。

    人工智能只是实现司法正义的辅助手段,切不可本末倒置,这是我们始终应该铭记的一条基本原则。”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看来,如果过分依靠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判决、根据大数据矫正法律决定的偏差等,难免形成审判主体的多重结构,事实上形成程序员、软件工程师、数据处理商等主体和司法者共执司法的局面。

    “此外,如果让人工智能超出辅助性手段范畴,全面应用于审判案件,那就有可能把司法引入歧途。”季卫东认为,在案件事实曲折、人际关系复杂、掺杂伦理和感情因素的场合,如何依据法理、常识和人情做出判断并进行妥善裁决,其实是一种微妙的艺术,需要依靠法官的理性综合分析。”即使人工智能嵌入了概率程序,具有深度学习能力,也难以保证做出公正合理、让人信服的个案裁判。”

    支振锋也认为,就目前的发展情形看,人工智能还没有取代司法者的可能,尤其是作为涉及情感与理性、规范与价值的法律诉讼,如果交给人工智能,这在法律和伦理上,都很难得到支持。”应防范对人工智能形成‘路径依赖’,人工智能越发达,越应强调司法者的职业伦理。”支振锋说。

    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2016年11月,在深圳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一台名为“小胖”的机器人突然发生故障,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自行砸坏了部分展台,并导致一人受伤。人工智能应用范围的日益普及,其引发的侵权责任认定和承担问题,是对现行侵权法律制度提出的又一个新的挑战。

    “从现行法律上看,侵权责任主体只能是民事主体,人工智能本身还难以成为新的侵权责任主体。即便如此,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认定也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看来,侵权发生后,谁是人工智能的所有者,就应当由谁负责,在法律上似乎并不存在争议。”然而人工智能的具体行为受程序控制,发生侵权时,到底是由所有者还是软件研发者担责,值得商榷。”

    与之类似的,当无人驾驶汽车造成他人损害侵权时,是由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担责,还是由汽车制造商、自动驾驶技术开发者担责?法律是否有必要为无人驾驶汽车制定专门的侵权责任规则?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现实中,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可能更多涉及危险责任或无过错责任。”程啸认为,例如无人驾驶汽车致害,无论从产品责任还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上看,都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未来需要考虑的是,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其本身是否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如无人机),从而决定了是否适用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

    “当前,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过错等要件的判断也变得日趋复杂。”程啸还举例说,此前曝光的一些APP“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由于代码的不透明,加之算法本身的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使得“将算法歧视归责于开发者”变得很困难。

    在程啸看来,针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在法律制度的研究方面未雨绸缪,将为以后的司法实践赢得主动。”人工智能已经到来,只是在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分布不均。我们不应等到未来分布均匀、人工智能已完全融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才想起来从法律进行规范。”程啸说。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05月02日第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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