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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单选题练习2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叶子时期的梅

晨义

    ①我找不到那丛梅树了,因为我来的不是时候。我是在初夏的一个下午,进入这片水边的花地。如果是寒意未减的早春,远远的就能看见它,那金黄的花色啊,曾怎样地让一双冷寂的眼睛充满温情。那时的花园是沉睡着的、等待复苏的废墟,到处是冰硬光滑的旧年的枝条,而一树腊梅的开放,正像贫穷岁月出现的一堆黄金,照亮了周围的一切。可是现在,绿叶掩盖了世界,我只能在回忆里呼吸它独有的芬芳。

    ②我在枝枝叶叶间徘徊。我后悔当初没有在梅的枝子上留下刻痕,我忽略了我并不认识它的叶子。我记得,它长在一丛丁香的身旁。但丁香淡紫的碎花也已落尽,丁香的叶子我同样分辨不出。我是多么无知。

    ③我不能这样轻易走掉,因为梅就在这里,或者是这一棵,或者是那一棵。它一定知晓我的心事,一定用了它的语言向我指示,只是我没有通晓物语的聪明。不然,我就不必再费周折。低头寻觅,地上没有落花飘零的踪影,更不见我当日流连驻足的行迹。都被风吹去了,都被雨打去了。泥土啊,你什么都知道,可你什么也不告诉我。后来,我发现了枝头残存的花穗,虽已干枯,但我认得那细小的模样就是丁香。找到了丁香,也就找到了默然的梅。

    ④可爱的你呀,藏在自己的叶子里。但我还是找出了你。花朵是你的脸吗?叶子是你的衣裳吗?我不知道,你有太多的神秘。

    ⑤腊梅的叶子碧绿油亮,并无奇异之处。与花相比,叶是寂寞之物。从深春到晚秋,这丛梅树将一直寂寞下去,在层层叠叠的浓阴里度过无人折弄的安宁时光。它会被许多人遗忘,被许多眼睛所忽略。

    ⑥我凝视着它,凝视着叶子时期的梅,我想记住它。

    ⑦对于梅,人都喜欢它花时的鲜艳、雪天的热烈。梅花,“梅”字后面总要跟着一个“花”字。踏雪寻梅的逸致,梅花三弄的韵事,也都是冲着花来的。这样的爱,短暂而肤浅。花凋谢,人消散,曲终了。灿烂之日,人众如云;繁华过后,陌不相识。

    ⑧今天我来,就是要看看无花的梅,看看它的长久和佳美。而绝非如诗人叶芝的《当你老了》中所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绝不是这样!我不怀这样的心思来看它。青枝交错,碧叶婆娑,这才是梅最年轻最富有的辰景。就像当初它并不需要谁的所谓寻求和赞赏,如今它也不需要谁的所谓记取和安慰。而且我还知道,这也正是梅最纯洁最快乐的日子。没有了那些真真假假的嘴唇、那些虚虚实实的眼目,一棵树,会活得更真实,更自由,更健壮。

    ⑨如果花是一种显露,那叶就是一种隐藏。我喜欢这种隐藏。

    ⑩临走,我摘下两片梅叶,我要拿回去,向人询问:“你认识它吗?”

    ⑪但此刻分明有一个声音提醒我说:“无所谓显露,也无所谓隐藏,人或知,或不知,对于一丛腊梅又有多少意义呢?”

(选自《名作欣赏》2007年第12期)

文章结尾说:“无所谓显露,也无所谓隐藏,人或知,或不知,对于一丛腊梅又有多少意义呢?”对这句话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不管是“显露”还是“隐藏”,梅都不因人们的喜好而活着。 B、梅有它自在的生命本性,叶子和花都是梅的生命的自然形态。 C、长叶是为了开花,“隐藏”是为了“显露”,花是梅最重要的生命价值。 D、当开花时开花,当长叶时长叶,梅的生命过程都循着自己的轨迹运行。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去的舌尖
      ①有一部很红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片子拍得虽然好,但是逻辑弄反了,并不是那些美味的食物消逝了,而是我们的舌尖不行了。
      ②品酒大师的舌头,可以尝出几千种酒的细微差别,说明舌头的品味本领可以潜力无限。然而我们的舌头却伴随着平日的粗糙、咸辣、重口味饮食,一天天地迟钝了,正所谓什么样的食客能造就什么样的厨师,什么样的饭菜也造就了什么样的舌尖。
      ③野夫的《看不见的江湖》中描述了一个细节:野夫和黎爷比做拍黄瓜,两盘菜不分名姓,大家盲吃,结果都说其中一盘好吃,翻开盘底一看,果然写的是黎爷的名号。细探究竟,黎爷显然比野夫更用心,野夫用的是铁刀,黄瓜上有铁腥味,黎爷用的是木片,黄瓜的清爽皆还留着。
      ④在中台湾的大山里,我吃到过一种烧制的阿东翁仔鸡,皮焦脆,又不干柴,有一股淡淡的焦香,这些鸡在地锅里经过几道工序烤制时,用的是一种叫龙眼木的木材生的火,猛火时要猛,文火时要文,而且要把木材的香通过火的熏烤,一点点传到鸡肉里去,热炉膛,红火光,燃烧着对美味的热情,这样烤出来的鸡肉皮脆肉多汁,且有异香。
      ⑤其实我不大喜欢厨师做的菜,并不是说厨师做的不好吃,相反,厨师做出来的菜精工细雕,花样绵密而繁复,太有“手艺”了。跟厨师菜相比,我更爱吃的,是外婆和奶奶做的菜,她们因为不是厨师,不会觉得是在“做”给别人吃,所以不会去讲究“手艺”,而是融入亲情,做出家常却入味入心的饭菜,那样的饭菜印着她们手掌的粗糙和温情。
      ⑥这些老去的味道,慢慢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我们也只能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下而已。事实上,长年累月的现代饮食吃下来,我们的舌头已经迟钝而麻木了,今天,我们舌尖的退化,似乎是一种必然。
      ⑦舌尖退化的一个表现,就是我们吃什么都觉得淡,都觉得没有味道,所以会去嗜辣、嗜咸,地无分南北,人无论东西,重口味已经成了我们舌尖上的普遍口味。湖南的辣、四川的辣已经北伐南下、东征西突,麻辣火锅成了时下的最流行。
      ⑧随着生活的节奏工作节奏的变化,我们的舌尖也建立起了一种节奏,追求快和饱,一桌人吃饭,基本上都是在舌头赛跑,没见到谁还能细细品味。生物学上有一个现象,叫“用进废退”,是说一个人要是不常活动五官四肢或其他部位,这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渐渐减弱。在我们,舌头不是不用,而是没有细致地用,你可以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吃东西咀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吃到嘴里还会不会深入品尝食物?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⑨令人担忧的,不只是舌尖的退化,而是舌头背后心头的退化。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中,圆山大饭店的大厨师老朱,每天给三个女儿做尽好吃的,然而三个女儿却感受不到他的心思和举止,面对一桌子丰盛的美味,她们的舌头忙着数落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矛盾,何尝有闲暇品味他做的美食?人家邀他再出山,老朱说:“人心粗了,吃又能吃出什么滋味来呢?”确然,当心头被纷繁的欲念占据了,舌头又能品出什么滋味呢?
      ⑩这就是舌头和心头的通感,人心粗粝了,心头最初的单纯和从容便不复存在,即使吃得再精致,听得再高雅,住得再舒适,五官再发达,失去了心头的敏锐,又有什么用呢?
      ⑪怎样才能重新拥有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说和做(节选)

    ①闻一多先生还有另外一个方面,作为革命家的方面。

    ②这个方面,情况就迥乎不同,而且一反既往了。

    ③作为争取民主的战士,青年运动的领导人,闻一多先生“说”了。起先,小声说,只有昆明的青年听得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大,他向全国人民呼喊,叫人民起来,反对独裁,争取民主!

    ④他在给我的信上说:“此身别无长处,既然有一颗心,有一张嘴,讲话定要讲个痛快!”

    ⑤他“说”了,跟着的是“做”。这不再是“做了再说”或“做了也不一定说”了。现在,他“说”了就“做”。言论与行动完全一致,这是人格的写照,而且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的。

    ⑥1944年10月12日,他给了我一封信,最后一行说:“另函寄上油印物二张,代表我最近的工作之一,请传观。”

    ⑦这是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他起稿的一张政治传单!

    ⑧在李公朴同志被害之后,警报迭起,形势紧张,明知凶多吉少,而闻先生大无畏地在群众大会上,大骂特务,慷慨淋漓,并指着这群败类说:你们站出来!你们站出来!

    ⑨他“说”了。说得真痛快,动人心,鼓壮志,气冲斗牛,声震天地!

    ⑩他“说”了:“我们要准备像李先生一样,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

    ⑪他“做”了,在情况紧急的生死关头,他走到游行示威队伍的前头,昂首挺胸,长须飘飘。他终于以宝贵的生命,实证了他的“言”和“行”。

    ⑫闻一多先生,是卓越的学者,热情澎湃的优秀诗人,大勇的革命烈士。

    ⑬他,是口的巨人。他,是行的高标。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人造美人

(日本)星新一

    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有一家酒吧间濒临于破产倒闭的边缘。老板为了招徕顾客,特地花钱制作了这个富有魅力的机器人女郎。可以说,无论多么妩媚动人的美女都比不上这位人工制造的摩登女郎。由于广泛地吸收了所有的美女的长处,这位机器人女郎简直成了十全十美的仙女。不过,她老是爱摆架子,常常对别人爱理不理的。可是,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要知道,有许多漂亮的姑娘都是眼睛朝上,非常骄傲的呢。

    但这个机器人女郎头脑里却空空的,几乎一无所有。因为老板光顾了在她的外表上下工夫,没有注意到智力这一方面。这位漂亮的机器人女郎只会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和端起酒杯来喝酒。不过,只要能做这些事也就足够了。

    顾客们看到酒吧间里新来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郎,都争先恐后地向她打招呼搭话。当对方询问名字和年龄的时候,她还能从容不迫地微笑回答,但再往下问的话就答不上来了。虽说如此,可谁也没有觉察到她是一个机器人。

    “你叫什么名字?”

    “布克。”

    “今年多大啦?”

    “还很年轻呢。”

    “到底是多大呀?”

    “还很年轻呢。”

    “就是说……”

    “还很年轻呢。”

    由于到这家酒吧来喝酒的顾客大都比较讲究文明礼貌,所以也就不再追问下去了,以免对方难堪。“这衣服真漂亮啊!"

    “这衣服是很漂亮。”

    “你喜欢什么呢?”

    “我喜欢什么呢?”

    “能够开怀畅饮吗?”

    “开怀畅饮吧。”

    她神情坦然地举起酒杯喝了一杯又一杯,但是却毫无醉意。

    “有一位年轻美貌的女郎,自命清高,爱摆架子,答话时总是冷冰冰的。”消息一传开,顾客们不约而同地纷纷来到这家酒吧间里。大家都饶有兴趣地喝着酒和布克小姐交谈,并且还请她喝酒。

    “在这些客人中间你最喜欢哪一位呢?”

    “我喜欢谁呢?”

    “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呀。”

    “下次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

    “去看电影吧。”

    “什么时候去呢?”

    一旦答不上来的时候,布克小姐就会通过无线电电波发出紧急信号。于是,老板就匆匆忙忙地赶来解围。“各位先生,玩笑可别开得太过分了。”当然,大多数的顾客都是通情达理的,大家略带几分尴尬地笑着停止了嬉戏。老板站在柜台里面,不时地蹲下来,从布克小姐脚下的那根塑料管子里把酒回收来,再“公平合理”地卖给顾客们喝。

    可是,顾客们并没有发现这个秘密。——这位姑娘年纪轻轻的,酒量可真不小,可想而知身体一定是非常健康的了。她也不会卖弄风骚地拖住客人纠缠不休;客人请她喝酒,她总是一饮而尽,却又全无醉意。没过多久,这位与众不同的美女就变得闻名遐迩了。顾客们闻讯而来,日益增多。

    在这些顾客中间有一个年轻人,他对美丽的布克小姐一见钟情,着了迷。每天都要到这家酒吧间里来喝酒。当然,不管他怎样陪着笑脸向布克小姐献殷勤,都是对牛弹琴,枉费心机。可是,他却不死心,相反的,对布克小姐追求得更加起劲了。为此,他孤注一掷地把自己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

    最后,由于付不起酒钱,不得不硬着头皮把家里的钱也拿出来用。他父亲对此大为恼火,怒力冲冲地斥责道:“以后不许再到那个鬼地方去了!喏,把这笔钱拿去付了。记住:这是最后一次!”

    这个年轻人拿着这笔钱来到了酒吧间。他伤心地想着,今天晚上是最后一次了。他闷闷不乐地喝着酒,为了表示告别,他频频举杯,请布克小姐也喝了很多酒。

    “唉,今后再也不能到这里来了。”

    “再也不能来了吗?”

    “你感到悲伤吗?”

    “悲伤呀。”

    “也许这并不是你的真心话吧。”

    “这并不是真心话。”

    “没有比你更冷酷无情的人了。”

    “比我更冷酷无情的人是没有的。”

    “我恨不得把你杀死!”

    “请把我杀死吧。”

    这个年轻人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毒药,撒在酒杯里,然后斟满一杯酒送到了布克小姐的面前。“请再喝一杯吧。”他眼睁睁地看着布克小姐仰起头来,一饮而尽。这个年轻人解恨似地说道:“神不知鬼不觉地死掉才好呢。”

    布克小姐也微微地点着头说道:“神不知鬼不觉地死掉吧。”

    这个青年出门以后,老板就向剩下来的那些顾客们大声地招呼着:“从现在开始,我请大家喝酒。诸位只管开怀畅饮吧!”

    虽说是请客,但老板也不会吃亏。因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已经不会有什么顾客再来了;再说,老板给大家喝的也不过是从布克小姐脚下的塑料管里回收的酒,用不着花什么本钱。

    顾客们和店里的服务员都兴高采烈地大声喧闹着,互相干杯,开怀畅饮。就连老板也受了这种气氛的感染,在柜台里举起酒杯来,慢慢地喝了一杯。

    这天晚上,酒吧间里灯火辉煌、通宵达旦。然而,奇怪的是,明明没有什么人回去,但酒吧间里却像死一般的寂静,听不到任何人的说话声或喊叫声。只有一台收音机在不停地播送着轻快的乐曲

    过了一会儿,收音机里传出了“诸位晚安,再见”的声音,然后就无声无息了。于是,布克小姐也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声“诸位晚安,再见”,接着便以十分冷淡的表情等待着——下面该轮到谁来和她打招呼了呢?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人的麦田

    ①我读高三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盛行陪读。我所在的那个班,一半以上的家长都在陪读,而我,似乎是一个孤独的“另类”,因为,整整三年,我的父亲从未到学校来看过我。我虽然并不奢想父亲陪读,可见到那些陪读的父母,心里还是隐隐发酸,直到那年高考,我才明白:父亲对我有着别样的期待,我并不是孤军作战。

    ②高考前两天,学校让我们自己调整。我调转方向,打道回家。半年的闭关苦读,我和时节完全脱钩,回到家才惊讶地发现,满地金黄,漫天麦香,已到收麦季节。时间过得真快,更让我措手不及的是,巍峨多年的父亲已经开始佝偻,满头白发了。

    ③对于我的火线回归,父亲很欣慰。“上阵父子兵”,麦收是父亲最重要的战役。多年来,我们一直并肩作战,把时光打得散巷归令,父亲拿起一把镰刀,试试锋刃,递给我:今年麦倒伏,要用手割了。我心生忐忑——过去割麦,是跟在收割机后,零打碎敲,对抗性为零;现在回到冷兵器时代,和麦子打“阵地战”,我还真有些力不从心。我接过镰刀,掂了掂,我明白,我再怎么做也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游刃有余。

    ④六月,阳光如炽。我不时直起腰,沿着脊梁沟,汗水一泻而下,酸痛逆流而上。我低估了弱不禁风的小麦,那把镰刀临阵倒戈,把我的掌心磨满水泡。我暴露在麦芒般刺眼的阳光里,孤立无援。父亲却像个无坚不摧的坦克,所向披靡。在这里,父亲总是火力十足。我不得不承认,这片麦田是父亲的主场,我则是他一个人的啦啦队。

    ⑤田间休息,我给父亲端上了茶水,父亲看看我的手:“使不惯?别攥太紧,和拿笔一样。”我点点头。父亲可以在他的麦田纵横驰骋,只是他没能教会我,或者说,他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教会我。

    ⑥喝罢水,父亲问我:“快高考了吧?”我说:“后天。”父亲怔住,满身的汗珠也如麦粒般静止,父亲拿毛巾擦拭着我的额头,似乎要把我湿漉漉的疲惫赶走。很快,他督促道:“快回家歇着吧,别累着,高考才是你该干的事。养足精神去收你的麦子,那个我带不上。”

    ⑦父亲又开始埋首割麦,把对我的歉意,肆虐在麦子身上。在这里,镰刀是笔,麦子是墨,麦田是纸,父亲在麦田挥毫泼墨。麦收是父亲的高考,更是为我而设的特殊陪考!

    ⑧阳光烘烤着麦田,我拖着沉沉的步子。羞愧地以备战高考的名义溜号。父亲伫立着,像一株硕大的麦穗;满身滚圆的汗珠,如麦子般饱满,灼灼其华,刺痛着我的眼。麦子是父亲的汗珠,而我是其中最大的一株吧。

    ⑨正如麦田是父亲一个人的战场,高考是我一个人的麦田!看着同学被父母簇拥着走向考场,我没有丝毫嫉妒和埋怨,因为我并不孤独,从故乡到小城,我和父亲在并肩作成。考场上,我在恣意挥毫;麦田里,父亲在挥汗如雨。我们在各自的麦田里收获着自己的“麦子”。

    ⑩那年,我考取一所重点院校。以后,求学,工作,一路栉风沐雨。我始终没有忘记,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我有我的麦田,我要考取的不是功名,而是把父亲的期望,颗粒归仓

(选自《意林》,作者洛水,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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