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纪念伏尔泰逝世一百周年的演说

阅读下面的林肯讲演,结合背景介绍,回答问题。

    1860年美国著名的政治家、解放黑奴运动的领导者林肯参加总统竞选。他的对手排场豪华,而且扬言:“我要让林肯这个乡下佬闻闻我的贵族气味!”

    林肯站在一辆普通的农家马车上,向他的听众说:“有人写信问我有多少财产。我有一位妻子和三个儿子,都是无价之宝。此外,还租有一个办公室,室内有桌子一张,椅子一把,墙角还有大书架一个,架上的书值得每个人一读。我本人既穷又瘦,脸蛋很长,不会发福。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依靠,惟一可依靠的就是你们。”

(1)、林肯的讲演共有5句话,请划分其层次。

    ①    ②    ③    ④    ⑤

(2)、林肯所说的“财产”就什么而言?他在回答“有什么财产”时采用了什么语言技巧?
(3)、结合文段试分析说明林肯讲演所运用的主要表现手法。
(4)、从背景场合的角度,分析林肯的讲演为什么会在听众中引起共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后面问题。
不容忽视的“镉大米”
①人们总是在食品安全中学习化学知识,两年前“10%大米镉超标”的新闻让人们空前关注起“镉”。而最近“广州超过4成大米镉超标”的报道,在“ 谈食色变”的今天,更让公众群情激愤。
②“镉”究竟为何物?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在冶金、塑料、电子等行业非常重要。它通常通过废水排入沟渠河流,再通过灌溉污染农作物,水稻是典型的“受害作物”。
③根据不同的摄取方式来衡量,镉对人体健康有不同的影响。通过大米等食物摄取的,属于“长期小剂量”。这种情况主要危害肾脏和骨骼。目前,国际卫生组织对镉的安全标准就是基于它对肾脏的危害程度建立的,上限是每周每公斤体重7微克。这相当于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不超过60微克。
④这个安全标准包括所有的镉来源,除了米饭,还有其他食物和饮水。对于大米,我国的安全标准是每公斤0.2毫克。但这只是一个“控制标准”,并不意味着高于这个值的大米才有害,而低于它的大米就“安全”。比如说,如果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每天吃500克镉含量为每公斤0.15毫克的大米——这样的大米是合格的,但也超过了国际卫生组织的“安全线”。如果只吃200克含量为每公斤0.25毫克的——虽然它超标了,但是总摄入量还没有超过“安全线”。此外,我们还要吃其他食物,还要喝水,其中也可能含有镉。对于“镉大米”产区的人来说,镉的其他来源就更不能忽视。
长期食用“镉大米”或其他含镉的东西,容易造成慢性镉中毒。它的症状被命名为“痛痛病”,日本在几十年前就注意到了它的存在。在日本的“镉大米”地区,统计了近两万名成人,出现了近二百病例和一百多“疑似”病例,以老年女性为主。目前,中国还没有详细的病例统计。根据目前的研究,痛痛病主要是由镉对肾脏和骨骼的破坏造成的。镉会在肾脏中累积,最后导致肾衰竭,也会导致骨软化和骨质疏松。长期接触剂量是国际卫生组织安全线3倍以上的镉还可能会导致消化道的障碍。在动物实验中,这种剂量的镉还显示了对生殖和发育系统的影响;对人类是否有同样影响,还没有可靠依据。
⑥镉中毒更大的麻烦在于它的长期性,即使停止食用高镉大米,肾衰症状依然会持续。
⑦中国人主食米饭。“镉大米”对国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根本的解决途径还是治理工业污染,也迫切需要广泛严格地检测大米以及饮水中的镉含量,并且及时公布与处理。对于消费者来说,保护自己的可行途径是增加食谱的多样化,减少对大米的依赖。此外,根据研究,钙和维生素D缺乏的人群,对镉过量也更加敏感。所以,保证自己的食谱中有充足的钙和维生素D,可能有助于增强对镉的抵抗力。
(摘自新浪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香伯

尤今

    香伯住在一幢很旧的老屋里。屋子坐落于一条很瘦的老街上。这间祖传的屋子,砖瓦破落,屋内屋外的墙壁,全都被岁月的火把熏得灰黑灰黑的,尽管其貌不扬,可是,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慕名而来。

    到老屋来的人,只有一个目的:买饼。

    香伯做的香饼,单是饼皮,便足以令人拍案叫绝:它们一层叠一层,脆而不碎,烤成很淡很淡的褐色,最上面的那一层,还调皮地粘着几颗好似在跳舞的芝麻。充作饼馅的麦芽糖,软软甜甜且不说,最不可思议的是它不腻、不滞、不粘牙。

    香伯的一生,好像是为了做香饼而活的。

    他做饼的手艺,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没人知道。我只记得,当我还在怡保育才小学读书时,便常常看到皮肤好像古铜一样闪闪发亮的香伯,把他做好的香饼,放在纸箱里,用电单车载到菜市去卖。生意很好,才一盏茶工夫,便卖光了。

    他姓什么,没人探问;他名唤什么,没人关心;只是人人都喜欢他卖的香饼,所以,顺理成章地唤他作“香伯”。

    八岁那年,我随同父亲举家南迁,到新加坡落叶生根。

    长大以后,婆家在怡保,有一回,一名姻亲送了一包香饼到婆家来给我,说:“你尝尝, 特地订的。那老头,生意真好,脾气可大呢,一面做饼,一面骂人!”

    我拿起了一个香饼,无意识地看。半圆形的香饼,呈淡淡的褐色,薄薄脆脆的饼皮,层层相叠;咬一口,那薄若寒蝉的饼皮,依然一层一层若即若离地叠在一起;饼内的麦芽糖,不腻不滞不粘牙……

    我那份意愿,死亡了的记忆,立刻霍地复活了。

    “做饼的人可是香伯?”对方一点头,我立刻便央她带我去看。

    香伯早已不在菜市摆卖香饼了,他成日成夜地窝在老屋里烤饼。烤好的饼放在铁皮饼干桶内,每桶十斤。凡是上门买饼的,必须拨电话预订,凡是贸然摸上门去的,香伯一概不应酬。除此以外也将饼批发给附近的杂货店,不过呢,他有个凡人皆知的怪脾气:向他领货的人必须将领回来的香饼,在同一天内卖完,借此以确保香饼的新鲜度。

    有时,他心血来潮,还会“微服出游”,查看别人有没有把他的饼卖完,倘若卖不完,下回去领货时,他便会让你领教领教他那好像石头一般又冷又硬的臭脾气。有人劝他把这种家庭式的香饼制作业“机械化、企业化”,他一口回绝。理由是:“机械死板板、硬邦邦,做出来的饼一个个好像穿上制服的木乃伊,连味道都带着机器那一股冰冷生硬的味儿!”

    有人见他孑然一身,劝他寻个伴。他倒听了,一寻便是两个,不过呢,寻来的不是老婆,而是徒弟。他收了两个失学的少年做徒弟,三个人“生死与共”地窝在老屋里做饼。可叹的是:小徒弟学得了三分功夫便以为自己是无可匹敌的“香饼大王”了,居然另起炉灶,自设分号。那些识货的人们,不肯随意“屈就”,依然回返老屋找香伯。然而,许多没有尝过香伯“原装货”的,却傻傻地把“鱼目”当“珍珠”。两个小徒弟违背道义的做法大大地伤了香伯的心,原本孤僻沉默的他,变得更加古怪寡言了。他誓言此生不再收徒,所以,在暮年的岁月里,一个人留在老屋里,苦苦拼搏。

    姻亲带我到老屋去,远远地,便闻到了烤饼的香味。

    屋里,打着赤膊的香伯,正把搅好的麦芽糖放入擀好的饼皮里,他的神情,是这样的专注、是这样的虔诚,好似他做的是惊世骇俗的艺术品、是举世无双的雕刻品。

    夕阳通过色漆剥落的木窗斜斜地照了进来,浸在金色余晖里的香伯,像是一枚熟透了的柿子。尽管这枚表皮起皱、黑斑丛生的柿子已不再新鲜,可是,那种源于内心的敬业乐业、寻求完美的精神,却是让这枚行将腐化的柿子在这幢光线暗淡的老屋里,焕发着一种炫人的亮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两角钱

    有时只是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别人,但我们对好多举手之劳的事情却总是熟视无睹,而不愿意伸出手来。

    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

    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为了两角钱要找一百元的零头,这确实够麻烦的,难怪她不大乐意。

    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他穿着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菜。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非笑的样子,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这更让我感到奇怪了。

    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这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

    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男孩子。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地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有两角钱,我还是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有些发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子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

    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还没有汇完钱,他是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

    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嘛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问:“还没有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

    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

(选自《北京晚报》,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