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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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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实验中学2016-2017学年九年级下学期语文第三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说明文,完成下列小题。

把内脏当“子弹”打出去

    上的许多种动物皆可以视作一部励志大书,即便是那些生命形态极其简单的物种。

    ②海参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它的生命形态简单得甚或连眼睛也没有,但仿佛世上越是简单的东西就越能练出不一般的本领。

    ③隐身是人类眼下最热衷的“高科技”之一,比如隐身飞机,隐身潜艇等。海参数亿年前就具有这种隐身的本领,生活在礁石旁边的海参,它的身体颜色为棕色,而生活在海藻、海草中的海参则为绿色。海参变色的本领使得敌人很难发现它们。

    ④海参有着极高的营养价值,人类往往要将它们作为餐桌的美味。为了不致于被贪得无厌的人捕捉,它们终于练就一种绝技,这就是自溶。海参通过进化,体壁中拥有了一种自溶酶,当海参离开水时间太长,体壁就会变形,自溶酶发生反应让整个海参迅速溶解成液体。

    ⑤海参离开海水后六七个小时就溶解成水,是在向人类宣示:不要大量捕捉海参,即使存储起来,也是一场空!这样海参也就有效地保护了自己——至少在科学落后的时代是这样。

    ⑥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溶成了海参们的一种自然归宿,在海洋中生长约10年时间,海参就会把自己溶解在海洋里,以此结束坚强而奇葩的一生。

    ⑦海参的奇葩还在于它们一年两眠。海参除了冬眠外,还会夏眠。海参的食物来自于海洋中的微生物,微生物的特点是趋温避冷,冬秋之季水下的温度比海面要高,微生物就生活在海水下面。海参只在水深处13至15米的地方活动,这就让它们有了足够的食物。到了夏天,海水表面温度随着阳光的照射开始升高,海底的微生物上浮到海面上来活动和繁殖。这时海参的食物匮乏,它们于是开始夏眠,睡它三四个月的觉,一觉醒来,那些浮游生物正好沉入水底,在海参身边快乐玩耍着,这时海参只要开开合合嘴巴,很快就痛痛快快地吃了一个肚儿圆。冬天,浮游生物虽然在海水下面,但已不多了,这时,海参就再睡一个长长的大觉。

    ⑧海参最为奇葩的技艺是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把内脏当作“子弹”打出去。天敌来袭了,它们的身体一收缩,海参的肛门就有一道黑烟喷出。这可不是它们从体内排放出的对敌人造成伤害的有毒液体或气体,而是它们的身体内的肠子、肝脏以及大量的体腔液。海参的这一“子弹”也不是去伤害敌人,而是让天敌的眼前有一片障碍,不,海参是以整个内脏给贪心于食物的天敌,自己则借助内脏及体腔液喷射出去对身体所起的反作用力,从而迅速逃掉。

    ⑨当然,海参这不是以自己的生命作代价。海参体内有一种结缔组织,这种结缔组织由若干个形状的细胞构成,让海参具有了很强的再生能力,它们一旦抛掉内脏等器官,仍然能够完好坚强地活着,并在适宜的条件下重新生出内脏。

    ⑩纵观海参的各种绝技其实是一种自我牺牲,比如变色牺牲了特有的个性皮肤;夏眠牺牲了夏日海底世界的热闹与美丽景色;尤其是喷射出自己的内脏,海参更是忍受着巨大疼痛,还要牺牲一段时间享受美食。

    ⑾正因为此,海参以极其简单的个体,在世界生存了6亿多年,成为地球上最古老的物种之一,有海洋活化石之称。 (选自《知识窗》2015年第7期)

(1)、本文以“把内脏当‘子弹’打出去”为题,有什么作用?
(2)、按照要求完成下面两小题。

①从全文看,海参有哪些绝技?请分点概述。

②第⑤段中画线句子不能删去,为什么?

(3)、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由于海参具有变色的本领,能够隐身,因此敌人无法发现它们。 B、文章⑤⑥两段运用列数字的说明方法,准确具体地说明了海参具有自溶的本领。 C、海参夏眠是因为夏天海底的微生物都浮到海面上,而冬眠是因为海底的微生物已经不多了。 D、第⑩段说海参的各种绝技其实是一种自我牺牲,巧妙照应了文章开头“励志”二字。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

                                                                                                         雪地上的路
       夜里下了大雪,躺在床上就能听到雪花扑窗棂的声音。雪扑窗棂的声音,在别人听来也许是惬意的,但对我来说,这声音却让我心焦。每逢这样的天气,总会发生一些交通上的麻烦,特别是早起送牛奶的儿子,必定要遇到难以想象的困难。我儿子因为车祸失去了一条腿,从8岁起,他的人生之路就铺满了坎坷和心酸。20年来,我们母子相依为命,而我相当清楚,我终归是要老的,早晚会有一天,要把他孤零零地留在这个世界上。一想到这个,我就心里难过。
        我悄悄爬起来,穿戴停当,准备出去扫雪。这是整个城市沉睡最甜的时刻,为了不惊动儿子,我尽量蹑手蹑脚,小心绕过家里的什物,包括儿子磨得发亮的拐杖。他每天都要根据闹钟准点起床,在人们早饭之前把牛奶送到各个订户。儿子送牛奶的路很长,勾画起来,那该是一条零乱交叉却又目的明确的曲线。
        雪停了,天还阴着,四周真静,偌大的城市里仿佛只有我一个人。我知道真正的清扫工很快就会出动,把主要路面扫除干净。我要扫的是一段通向僻静之处的小路,它常常因为不能及时打扫,被行人踩成又光又滑的冰面,对于肢体不全的儿子来说。那无疑是很危险的。我在摄氏零下30多度的严寒里奋力挥动着扫帚和铁锹,直干得全身热气腾腾,就像一只打开的蒸笼一样。
        一个晨练的中年人慢吞吞地跑过来。根据那身打扮和气度就看出来,他属于那种志得意满的上层人物。我停下来,朝他礼貌地点点头,打招呼说:“起的真早啊!”
        中年人皱皱眉头说:“早什么,还不是叫你们这些人给弄的。你们的精神可嘉,不过起得也太早了,就像夜游症似的,多妨碍别人的休息啊!特别是铁锹铲马路的声音,简直就是噪音。跟环卫部门反映了多少次,就是不注意!”
        我连连道歉,向他解释说,我并不是清扫工,我只是一个母亲;我要为送牛奶的残疾儿子扫出一条路来,这就是我全部和惟一的目的。中年人惊愕了,张张嘴,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含混的声音,转过身匆匆走掉了,好像怕被什么追着似的。儿子骑着一辆破单车,车把上带着拐杖,车后驮着特制的奶箱,远远地朝我骑过来。这比平日要早些,肯定是他根据天气情况,把闹钟往前拨了。尽管路被扫过,可他还是不时的摔倒,浑身上下沾满了雪,可每摔倒一次,他总会很快爬起来,坚韧地继续朝前骑。我站着没动,就那么看着他跌倒爬起,直到他在我的面前停下,我才靠上前去替他扑打扑打身上的雪。
我凄惨地笑笑说:“儿子,妈可真糊涂,光顾了扫雪,怎么就没想到,替你把牛奶直接送到订户呢。”
        儿子眼睛里闪烁着泪光,他把脸贴近我的耳边,大声说:“好妈妈,你一点也不糊涂。我懂你的意思。您放心,我会把路走好的。”我紧紧抱住儿子,眼泪滚滚而下。
        中年人重新出现在我的泪眼里。他身后跟着一个女人、一个半大孩子,可以肯定,他们是一家人。他们手里都拿着扫雪的家什,柔弱而笨拙地清扫着儿子必然经过的路面。我不知道他们订没订牛奶,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心走进了我这个陌生人的心灵。
        儿子按响车铃,向他们那个方向驶去。我欣慰地看到,迎接他的目光不仅仅是同情,更多的是钦佩。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背对背,长相望
                                                                                                      方希
      ①据说我和老妈的不和是从我出生时开始的。到了预产期,我丝毫没有要出来的想法。医生跟我外婆谈话,再不剖腹大人小孩都保不住,我外婆才勉强同意用刀子把我接到这个世界。若干年后老妈又跟我唠叨这一段,我打断她:“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在你肚子里盘算了半天:外头冷,家里不富裕,你那么凶,我爸还不是权贵,我才不要生你们家呢。”老妈的脸色立刻变了:“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这些年她没少被我的瞎说给气着。
      ②我妈是个能干的人。她13岁当文艺兵,在军队里学会了大部分北方面点和南方甜食的做法,老妈把这些手艺一项项传给我爸,就风风火火工作去了。我家有一个上锁的抽屉,抽屉里放着钱和我妈得到的各种奖状,都是“学农积极分子”“三八红旗手”之类和一些作为奖品的笔记本。其中一本里夹着老妈年轻时的几张照片,不是涂着浓妆在台上高歌,就是英姿飒爽地在地里干活。她拿着粪瓢给菜地上肥,脸冲着镜头巧笑。
      ③老妈一副单位离了她不行的样子,实际上她在漫长的岁月里并无一官半职。只有两件关于我的事她是在意的,一是家长会,她一定要跟班主任长谈;一是她时常会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学校,隔着教室的窗户,观察我是否上课时跟同桌讲话。一次不幸被她撞个正着,下课铃刚响,老妈推门进来,给了我一记耳光。
      ④研究生时假期回家,电视上正在放一个家教节目,专家喋喋不休地说着正确的废话,我回头问老妈:“你记不记得我初一的时候你进我们班打我一巴掌?”老妈眼神闪躲,有些迟疑,我慢慢说:“我记得。我理解你,但我并不原谅。”说完回到房间,坐在地上咬着手臂哭。
      ⑤在高二之前,只在她打我的时候我们会有肢体接触。一度我曾想要扮演一个挽着妈妈胳膊撒娇的闺女,很快就铩羽而归,我们俩都不大擅长扮演生硬的新角色。高二以后,我通过漫长的反叛突然有了话语权。高考那几天爆热,老妈一直陪着我,虽然我极不耐烦。我跟着人潮出来,老远就看见她抱着瓶子站在太阳地里。她笑嘻嘻地递给我瓶子:“来,喝一口。”“不喝。”“就喝一口嘛,不为解渴,就为讨个口彩。”我注意到她抱着的是百事可乐。我把这个故事添油加醋地告诉弟弟,我们一致认为老妈堕落了,从一个唯物主义者变成了一个迷信老太太,给她起了个外号“老迷奶”。老妈不高兴,可也不多话。不管多么彪悍的女人,总留有给子女取笑的空间。
      ⑥大学毕业后,我工作得很不开心。一次病得七荤八素,老妈扶着我坐漫长的车去看病,她显示出了与年龄不匹配的敏捷,抢到了两个位置,让我坐下。我已经快晕厥了,老妈犹豫了半晌,坚决地把我的脑袋摁在她的肩上。
      ⑦我进了急症观察室。天擦黑,我想翻身,被老妈的手阻止了。她趴在我耳边轻声说:“脸别冲着对面那床,那姑娘得的是脑膜炎。”夜里醒过好几次,老妈熬红了眼睛给我赶蚊子,一宿未眠。
      ⑧去年老爸生日,我赶回家去给他做寿。幺婶也来了,把我拉到一边说事。幺婶劝我赶紧要个孩子,“你妈跟我说起希望你有孩子,眼睛里都有光。”“我不觉得有个孩子有多好。”我气愤地指责我妈,“她已经退休十来年了,还在工作,她唯一的乐趣就是工作,这一辈子没有尝试过其他快乐。我希望她像个正常的老人,享受生活,而不是每天急赤白脸地去上班,听别人夸赞她有多能干。”幺婶轻声说:“你和你妈多像呀,她希望你像别人一样有个孩子,照她设想的生活,你希望她像别的妈妈一样,一心一意养生。你们都在用对方不喜欢的方式要求对方。”我心里咯噔一下。
      ⑨年初接到老妈的电话,说幺婶突然病故。如果不是这次回老家,我大概不会有机缘跟幺婶有这么一次深谈,发现我从来忽略的事。
      ⑩我生日那天,老妈发来短信:生儿母难日,回忆当日的心情格外激动。不过看到你今日的光芒,我心乐也。我回复:我也很高兴生在咱们家,下辈子继续。
      ⑪我从小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变成老妈那样,事实上,我在用她的方式书写貌似不同的人生,说是我的,其实也是她的。我们就像一具灵魂的两面,背对背,但始终相望。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安全的空中旅行
        ①现在,长途旅行乘坐飞机是最节省时间的方式,但总有些人会认为飞机不安全。即使不得不乘坐飞机出行,整个飞行过程也是惶恐不安的。为什么人们会觉得乘坐飞机不安全呢?他们在担心什么?
        ②很多人认为在陆地上行驶的交通工具,不管汽车还是火车,如果遇到机械故障,一般可以停下来检修,等待故障解除或救援,而飞机就不同了。其实这种担心有些杞人忧天,现代化的民航客机一般都有2—4台涡轮风扇发动机,即使在飞行中一台发动机停工,也可以使用另外的发动机,安全地降落在附近的机场。相反,如果你认为地面上的交通工具可以在行驶中随便停车检修,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近年来无论是在公路上还是在高铁上,都出现过因停车而造成的重大事故。
        ③颠簸在飞行中比较常见。遇到气流颠簸,飞机就变成了一个载着几百人的过山车,忽上忽下,乘客轻则心惊肉跳,重则人仰马翻……我们不得不承认,飞机颠簸起来可不像汽车在路面上颠簸那样。大型客机飞行在大气对流层的上部,接近平流层的底部(8000—11000米),对流层就是风雨雷电的所在之处。还好,现代客机一般都装备气象雷达,通过雷达回波图可以准确判断前方的雨云,再加上地面航空气象部门的预报,基本上可以避开恶劣天气。
        ④不过,阳光明媚时,你也别洋洋得意,高空中才真是“无风三尺浪”。即使在没有云的高空,飞机也经常遇到“晴空颠簸”。这是大气活动造成的,通常出现在6000米以上的高空,是与对流云团无关的乱流,气象雷达也监测不到。遇到这种颠簸也不可怕,飞行员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和处理预案,乘客只要乖乖地听从空乘人员的要求,在座椅上系好安全带,感受一下肾上腺素上升的刺激就好了。
        ⑤有些第一次坐飞机的乘客会问:为什么不给我降落伞?万一……我还可以跳伞!跳伞这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跳伞这项运动可不像街头篮球一样,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就可以开展。从几千米高、-40℃左右的空中跳伞,呼吸着稀薄的空气、面对未知的着陆点,你还有勇气和自信吗?而且几百人从4—6个舱门跳出飞机,你以为你是空降兵吗?
       ⑥实际上,在绝大多数航空事故中,飞机仍然是可控的。在可控的情况下迫降,成功率非常高。与其盲目惊慌地跳出飞机,还不如把身家性命交给经验丰富的飞行员,让他从容地化险为夷。
       ⑦无数事例证明:据统计,民用飞机造成多人伤亡的事故率约为三百万分之一。也就是说,要积累三百万个航班,意味着你每天坐一次飞机,也要8200年才有可能遇到一次飞行事故。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散 步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他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顺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活着

余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夏季刚刚来到。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叶子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去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家里五口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的第二年,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有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有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嗒吧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活着》,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吃多少细菌才安全

    ①我们都知道细菌无处不在,即使是我们认为洗得很“干净”的手上也充满了细菌。虽然多数细菌是无害的,但只要碰上一次有害细菌,就足以令我们寝食难安。其实,人们因吃东西而出现问题的例子,只有一小部分跟细菌无关﹣﹣比如河豚或者各种食物过敏,其他的绝大多数都是细菌惹的祸。

    ②我们所吃的各种食物,不管是蔬菜、水果,还是肉、蛋、奶,都充满了细菌。绝大多数人喜欢的走地鸡、野味、农家肥种的菜、野生的鱼虾等等,携带的细菌比大规模养殖的更难控制。通常的洗涤,可以去掉一部分,但是对大多数细菌来说,任你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有时用“春风吹又生”来形容,都显得过于保守。细菌的繁殖速度,在适当的条件下,半小时就会增加一倍。换句话说,一个细菌在24小时之后,就可以给全国人民每人分上二十几万个。

    ③食物中细菌的存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今天可能还少,放两天却可能变得很多。细菌在食物上的存在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菌种的来源,二是保存的条件。细菌的来源更多地取决于环境,卫生洁净的环境中较少,大规模科学种植养殖的食物原料中也较少。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简称)推荐人们食用农场养殖的鱼类,也是出于这种考虑。经过高温处理的熟食中的细菌比原料中少。就保存条件来说,低温不利于细菌生长,所以大家才会把食物放在冰箱中。但是哪怕是零下20℃的冷冻室,也不能杀死细菌,只是让它们消停一下。一些顽强的细菌,在4℃的冷藏室内照样生长。所以,冰箱也只能暂时保存食物,最安全的方案还是尽量加快流通,减少存货。高浓度的盐是抑制细菌生长的有效手段,千百年来,没有冰箱的祖先就是用这种方式保存某些食物的,比如腊肉、咸菜。

    ④到目前为止。加热仍然是杀死细菌的最有效手段。一般来说,在121℃下加热15分钟以上。即使没有把细菌全部杀死,剩下的也就成不了气候了。但是许多食物要是加热到这种程度,就没法吃了。通常的食品加工,只是把细菌的量减少到一定浓度,不会对人产生危害就行了。比如说牛奶,所谓巴氏灭菌的“鲜奶”是把牛奶加热到72℃左右15秒。经过这样的处理,细菌量会被减少到初始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还有不少,但是在冰箱里放两三周细菌量不会长到对人有害的地步。如果是超高温灭菌,则把牛奶加热到135℃以上,1秒钟就可以杀死几乎所有的细菌。即使是放在常温下也能保证几个月没有问题。当然,这都是指密封保存的情况。如果对嘴喝一口,这些处理就前功尽弃了。其他的食物也是如此。比如说鸡蛋,有些人喜欢吃那种蛋黄没有凝固的所谓“流黄蛋”。如果鸡蛋中含有较多的细菌,或者在满是鸡粪的鸡窝里的鸡蛋,鸡蛋中的致病细菌在蛋黄没有凝固的温度下不会被杀死,这样,“流黄蛋”就比较危险了。

    ⑤对于个人来说,家里的食物,尽量减少存货,做饭做菜,也尽量吃多少做多少。因为减价而囤积大量原料,或者做一次饭吃上一两周,都会为细菌提供广阔的天空。尤其是很多特价的蔬菜、肉、蛋、奶、水果,特价的原因就是积压了很长时间,再买回家保存,简直就是考验自己对细菌的抵抗力。

(选自《初中生世界》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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