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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高三下学期语文第十一次模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宗璞:且将秃笔长相守

李冰

    何谓“南东西北”?宗璞四卷本《野葫芦引》系列长篇小说《南渡记》《东藏记》《西征记》《北归记》是也。宗璞本名冯钟璞。出身书香门第,其父冯友兰是众所周知的大哲学家。宗璞上世纪50年代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60年代后长期在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中外文化的滋养使得她“腹有诗书气自华”。宗璞的作品有小说和散文,还有童话和译著。她算不得“多产作家”,却是“多奖作家”,曾获茅盾文学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散文(集)奖等。

    宗璞住在北京大学燕南园57号冯友兰先生的老屋内。这是一座青砖黛瓦的小院,号“三松堂”。如今,房舍虽旧,仍能看出当年的格局:院中三棵松,室内万卷书。宗璞生活在我国高级知识分子群中,接触了众多的文化名家、巨匠,因此,知识精英是她创作的独特对象。抗战时期,她随父南迁昆明,在西南联大度过八年。这便是反映中国知识界抗日系列长篇小说《野葫芦引》的丰厚生活基础。她在书中生动塑造了一批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形象,深刻细腻刻画了他们的人格操守和情感世界。

    说起创作,宗璞着实不易。写《东藏记》时,她已病痛在身,写了七年,与疾患抗争了七年。她曾有感而发,作了一首散曲:“人道是锦心绣口,怎知我从来病骨难承受。兵戈沸处同国忧。覆雨翻云,不甘低首,托破钵随缘走。悠悠!造几座海市蜃楼,饮几杯糊涂酒。痴心肠要在葫芦里装宇宙,只且将一支秃笔长相守。”这亦正亦谐的散曲正是她心境的写照,反映了作家的生命价值、灵魂皈依和坚强意志。

    一天,宗璞住院了,她穿着病号服倚在床头,因高血压脸色潮红。她忙着赶写《北归记》,累着了,血压高,头晕。朋友劝她不要太拼了。她说:“放不下,小说里的故事和人物在脑海里翻腾,挥之不去,不写完睡不着觉。”

    去年春夏时分,宗璞突然脑出血,这次病得危急,在重症监护室里熬了两周,又住了三个月院。当时,宗璞曾悲观地认为自己无法再继续写作了。可是当身体稍有好转,她又重操旧业,开始像蜗牛一样缓缓地爬在格子里,恢复了每天早晨的写作。写一会儿歇一会儿,头晕就去吸氧。有人问她,抱病苦耕的动力何来?她回答:我有责任把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所想、所为记录下来,呈现给现在的读者。

宗璞不止一次视网膜脱落,几经手术右眼保留了0.3的视力,左眼几乎失明。她戏称自己是“半盲人”,“用放大镜也只能看清拳头大的字,写得很苦,进度很慢”。她说:“现在每天只能写一二百字。不是手写,是口述,别人帮助记下来,然后念给我听,我再修改。”也就是说《北归记》的写作全由宗璞口述,记录后由助手反复念,她反复改,这样一段一段、一章一章磨出来。她这是用生命在苦吟炼句啊,每天百余字在腹中推敲,用写诗的功夫写小说。宗璞曾说过:“读小说是件乐事,写小说可是件苦差事。不过苦乐也难截然分开。”她还表示:“下辈子选择职业,我还要干这一行。”

    创作出传世精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和美国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都是从小就刻在我们心里的最受尊敬的人。中国作家群中也不乏这样“身有疾、志弥坚”值得我们敬佩并为之骄傲的作家,宗璞是一个。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宗璞曾说,她走上文学之路,得益于父亲冯友兰。冯老虽是哲学家,于文学却颇有造诣,能写旧诗,很有文采,常常对文艺有独特见解。宗璞自小耳濡目染,受益匪浅。《南渡记》出版后,冯老曾勉励道:“百岁继风流,一脉文心传三世;四卷写沧桑,八年鸿雪记双城。”(徐小斌《清静淡泊的宗璞》)

②宗璞以她细密从容的叙述方式,建立起优美温婉的语言风格。众多的人物命运和世相心态,在看似平淡的生活情境和细节中缓缓展开,伏有大气磅礴的布局。宗璞笔下的战争没有刀光剑影,却烙刻了深重的精神创痕,并具有一种柔性的书卷气息。读《东藏记》和《紫藤萝瀑布》这样隽永而精致的作品,真是受益又享受。(百度百科)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宗璞生活在我国高级知识分子群中,接触了众多的文化名人,因此她创作的主要对象是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其作品也具有一种柔性的书卷气息。 B、“……痴心肠要在葫芦里装宇宙,只且将一支秃笔长相守。”这支散曲亦庄亦谐,真实反映了宗璞忧怀天下,钟情写作的思想追求和责任担当。 C、为了创作《北归记》,宗璞与疾患抗争了七年,并因此引发了脑溢血,成了“半盲人”,不得已由宗璞口述,助手记录,然后反复修改而成。 D、宗璞以其细密从容的叙述方式,创作了一系列隽永而精致的文学作品,逐渐形成了优雅蕴藉,优美温婉的语言风格,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文趣。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宗璞走上文学之路,完全得益于父亲冯友兰。她自小耳濡目染,受益匪浅,加之冯老颇有文学造诣,又十分关心她的创作。 B、宗璞之所以“腹有诗书气自华”,既因为她出身书香门第,还与她的教育及工作经历有关,两者使她有了中外文化的厚重。 C、宗璞抱病苦耕,用生命苦吟炼句,用写诗的功夫写小说。《野葫芦引》全由她口述,由助手记录后反复念给她推敲、修改。 D、宗璞随父在西南联大度过了八年,这为她后来创作反映中国知识界抗日长篇小说《南渡记》《东藏记》等奠定了丰厚的生活基础。 E、创作中必定会遇到疾患病痛、政治国难、甚至社会动荡与战争冲突,这就需要作家具有建议不摧的意志和忧国忧民的情怀。
(3)、宗璞为何能成为“多奖作家”?请根据作品内容加以概括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悼齐如山先生

梁实秋

    抗战期间,国立编译馆有一组人员从事平剧修订工作,我那时适在北碚遂兼主其事,在剧本里时遇到许多不易解决的问题,搔首踟蹰,不知如何落笔。同人都是爱好戏剧的朋友,其中有票友,也有戏剧学校毕业的,但是没有真正科班出身的,因此对平剧的传统的规矩与艺求颇感认识不足,常常谈到齐如山先生,如果能有机会向他请益,该有多好。

    胜利后我到北平,因陈纪莹、王向辰两位先生之介得以拜识齐先生。齐先生精神矍铄,谈笑风生,除了演剧的事情之外,他的兴趣旁及于小说及一切民间艺术,民间生活习惯以及风俗沿革掌故均能谈来头头是道,如数家珍,以知齐先生是一个真知道生活艺术的人。

    齐先生收藏甚富,包括剧本、道具、乐器、图书、行头等等,抗日军兴,他为保护这一批文献颇费了一番苦心,装了几百只大木箱存在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胜利之后才取出来。这时节“中国国剧学会”恢复,先生的收藏便得到了一个展览的地方。我记得是在东城皇城根一所宫殿式的房子,有三间大殿作为展览室。院里有汉白玉的平台和台阶,平台有十来块圆形的大石头,中间有个窟窿,据说是插灯笼用的,我看有一块妨碍行路,便想把它搬开,岂知分量甚重,我摇撼一下便不再尝试。齐老先生走过来就给搬开了,脸不红气不喘,使我甚为惭愧。还有一次在齐先生书斋里,齐先生表演“打飞脚”,一个转身,一声拍脚声,干净利落,我们不由得喝彩,那时在座的有老伶工尚和玉先生,不觉技痒,起身打个飞脚,按说这是他的当行出色的拿手,不料拖泥带水里倒歪斜的几乎跌倒,有人上前把他扶住。那时候齐先生已有七十多岁,而尚健康如此。

    中国国剧学会以齐先生为理事长,陈纪滢、王向辰和我都是理事,此外还延请了若干老伶工参加。因为这个关系,我得有机会追随齐老先生之后遍访诸位伶工,听他们谈起内廷供奉,以及当年的三庆四喜,梨园往事,真不禁令人发思古之幽情。由于我们的建议,后来在青年会开了一次国剧晚会,请老伶工十余位分别登台随意讲说他们的演剧的艺术,在当时盛况空前。我们为国剧学会提出了许多工作计划,在齐先生领导下,我们不时的研讨如何整理、研究、保藏、传授国剧的艺术。

    一九四九年我到台湾,还经常看到他的写作,年事已高而笔墨不辍,真是惭愧后生,最近先生所著《国剧艺术汇考》出版,承赐一册,并在电话中嘱我批评,我不敢有负长辈厚意,写读后一文交《中国一周》,不数日而先生遽归道山!

    先生对于国剧之贡献已无需多赘。我觉得先生治学为人最足令人心折之处有二:一是专精的研究精神,一是悠闲的艺术生活。我们无论研究哪一门学问,只要持之以恒,日积月累有可观,这点道理虽是简单,实行却很困难。齐先生之于国剧是使用了他的毕生的精力,看他从年轻的时候热心戏剧起一直到倒在剧院里,真是始终如一的生死以之。他搜求的资料是第一手的,是从来没经人系统地整理过的,此中艰辛真是不足为外人道,而求学之乐亦正在于此。齐先生的这种专精的精神,是可以做我们的楷模的。

    齐先生心胸开朗,了无执著,所以他能享受生活,把生活当做艺术来享受,所以他风神潇洒,望之如闲云野鹤。他并不是穷奢极侈地去享受耳目声色之娱,他是随遇而安地欣赏社会人生之形形色色。他有闲情逸致去研讨“三百六十行”,他不吝与贩夫走卒为伍,他肯尝试各样各种的地方的小吃。有一次他请我们几个人吃“豆腐脑”,在北平崇文门外有一家专卖豆腐脑的店铺,我这北平土著都不知道有这等的一个地方,果然吃得很满意。他的儿媳黄瑗珊女士精于烹调,有一部分可能是由于齐先生的指点。齐先生生活丰富,至老也不寂寞。看看他的家庭,看看他的生活方式,我们不能不钦佩他的风度。老成凋谢,哲人其萎,怀想风范,不禁唏嘘!

相关链接:①齐如山与梅兰芳谊兼师友,早在民国初年,他就为刚刚崭露头角的梅兰芳编写了大量新戏,并进行排演。在舞蹈动作、服饰化妆、剧本文学性各方面皆卓有创造,开一代新风,为梅兰芳创建独树一帜的梅派艺术打下了牢固的基础。(百度百科)②1933年,因种种原因,梅兰芳举家南迁上海,齐如山则留在了北平。齐如山对这次分手十分无奈和惋惜,此时写给在上海海兰芳的信,让后人读出了凄楚伤感和他的骄傲倔强:“我从民国二年冬天给您写信,至今已20年了。……我大部分的工夫,都用在您的身上。……您自今以前,艺术日有进步;自今之后,算是停止住了。”(万伯翱《我所知道的齐如山》)③齐如山在剧本创作中有着充分的观众意识,在《编剧回忆》中,他特别提出了“编剧需迎合观众”的看法。他认为剧作家应运用一切办法抓住观众……考虑中国观众的审美习惯。(梁燕《京剧巨擘齐如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较真的吕叔湘

叶兆言

    吕叔湘先生是丹阳人,不知道他在公众场合说不说普通话,几次见他和祖父聊天,腔调都接近苏州话。或许因为他曾在苏州生活,或许因为他治语言学,有很强的语言能力,我一直以为他是苏州人。

    吕叔湘和俞平伯都比祖父小又为祖父所敬重和钦佩。俞平伯是名士,两耳不闻窗外事,晚年喜读林译小说,突然有了兴趣,就找出来读,纯粹为解闷。俞平伯才华横溢,童心未泯,不算十分认真。吕叔湘正好相反,在做学问的路子上,俞是出世的,吕是入世的。俞活得像个艺术家,吕更像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文学者。俞平伯身上多少有些遗老遗少的脾气,吕叔湘绝对没有。以俗名论,他没有俞平伯家喻户晓的影响,但在汉语言学这个范围内,尤其是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尊他为一代宗师绝不过分。我想说的是,吕叔湘具有人文关怀色彩,祖父就经常教导我向他学习。他是我见到的人中间,最讲究认真做人的。

    我们家无论是谁,看到文章里的错字病句,就会说:“要是吕先生看到了,肯定气得够呛!”吕叔湘一生都在维护汉语的纯洁。80年代中期,吕叔湘发现《人民文学》上错误实在太多,忿忿不平地写信一一订正,杂志于是发表了一封短信,一本正经地向吕叔湘表示谢意。可是这封短短的感谢信,竟也是错误不断,甚至把吕叔湘写成了“吕淑相”。我们全家捧着那期《人民文学》哈哈大笑,因为想象不出吕叔湘会气成什么模样。文章里有些错误是免不了的,可是这次错得太离谱了。记得当时《人民文学》正因为某篇文章的“思想问题”吃批评,我父亲想写信劝吕叔湘在这种特定时刻放人一马,最终没敢写,因为以吕叔湘的认真态度,打招呼只会让他更生气。

    成天和语法打交道的人,难免给人一种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错觉。我觉得,语法有时候像一副铮铮发亮的手铐,锁住了写作者的手脚,而语言学家常常扮演恶婆婆的角色,动不动挑小媳妇的刺儿。吕叔湘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竟然把一门最枯燥的学问,做得绘声绘色津津有味,从不让读者感觉到无味和可憎。吕叔湘的文字功力是第一流的,他翻译的民俗学著作,译文本身就是很好的汉语教材。我父亲总说,自己最初的文笔是受了吕叔湘译文的影响——在父亲的文学少年时代,吕叔湘翻译的萨洛扬的《我叫阿拉木》风行一时。70年代后期,吕叔湘的《文言虚字》再版,第一版就印了17万册,可见他著作的受欢迎程度。他的强项是深入浅出。深,指达到了许多前人未有的高度;能够浅,指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用最平白的方式教给别人。

    吕叔湘在语文教学的圈子里,是振聋发聩的人物。对于学术界来说,吕叔湘最重要的两部书是《汉语语法论文集》和《近代汉语指代词》;对于学术之外的人来说,他的民俗学翻译著作和《文言虚字》的影响更大。吕叔湘还把许多精力放在中学教育上,把学术的象牙之塔与文化普及联系起来。我不知道有哪位中学语文教师,竟未读过他的《开明文言读本导言》。

    90年代初期,我的朋友朱伟在《读书》上吹捧《夜泊秦淮》,吕叔湘看到文章,写信给父亲,让我寄一本小说给他。父亲受宠若惊,没想到他会关心自己儿子的习作。父亲与伯父一样,一生中写了文章,常寄吕叔湘指正。写信就称“先生”,因为只低了一辈,用不着太客气,毕竟他比祖父小10岁。轮到我,称呼就有些麻烦。父亲先还觉得怎样都行,可是很快发现怎样都不太合适:称“先生”太不恭敬,毕竟隔了两代;称“丈人”或者“大人”又过于老派,一股酸腐气,这是现代汉语必须反对的。讨论半天,父亲说,删繁就简,写“吕公公教正”吧,因为平时就这么叫的。于是这么写了。不过仍然觉得不是很好,因为嘴上喊和写出来,感觉不一样。而且,当时电视上热播武侠连续剧,“吕公公”听上去,仿佛反面人物一样。

    当时寄赠的是台湾版本,装帧比大陆的好得多,用纸也讲究。书是够漂亮,只怕内容和扉页上的题款,不入他老人家的法眼。既希望能提些意见,又害怕挑出一大堆毛病。结果是没有反应。吕叔湘当时近90岁,能承他惦记,已非常感激。(有删节)

相关链接:①吕叔湘(1904-1998),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语言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名誉校长。他是我国语言学界的一代宗师。(摘编自“百度百科”)

②吕先生讲到语文文字的运用是一种技能,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才会得到巩固和提高。他主张“把语法教活”。教师教语法要有很好的设计,先整理问题,然后决定讲哪些内容,再设计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自己观察和分析语言现象的习惯。(摘自田小琳《吕叔湘先生和教学语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小哥儿俩

凌叔华

    清明那天,不但大乖二乖上的小学校放一天假,连城外七叔叔教的大学堂也不用上课了。这一天早上的太阳也像特别同小孩子们表同情,不等闹钟催过,它就跳进房里来,暖和和地爬在靠窗挂的小棉袍上。

    前院子一片小孩子的尖脆的嚷声笑声,七叔叔带来了一只能说话的八哥。笼子放在一张八仙方桌子上,两个孩子跪在椅上张大着嘴望着那里头的鸟,欢喜得爬在桌上乱摇身子笑,他们的眼,一息间都不曾离开鸟笼子。二乖的嘴总没有闭上,他的小腮显得更加饱满,不用圆规,描不出那圆度了。

    吃饭的时候,大乖的眼总是望着窗外,他最爱吃的春卷也忘了怎样放馅,怎样卷起来吃。二乖因为还小,都是妈妈替他卷好的,不过他到底不耐烦坐在背着鸟笼子的地方,一吃了两包,他就跑开不吃了。

    饭后爸爸同叔叔要去听戏,因为昨天已经答应带孩子们一块去的,于是就雇了三辆人力车上戏园去了。两个孩子坐在车上还不断地谈起八哥。到了戏园,他们虽然零零碎碎地想起八哥的事来,但台上的锣鼓同花花袍子的戏子把他们的精神占住了。

    快天黑的时候散了戏,随着爸爸叔叔回到家里,大乖二乖正是很高兴地跳着跑,忽然想到心爱的八哥,赶紧跑到廊下挂鸟笼的地方,一望,只有个空笼子掷在地上,八哥不见了。

    “妈——八哥呢?”两个孩子一同高声急叫起来。

    “给野猫吃了!妈的声非常沉重迟缓。

    “给什么野猫吃的呀?大乖圆睁了眼,气呼呼的却有些不相信。二乖愣眼望着哥哥。

大乖哭出声来,二乖跟着哭得很伤心。他们也不听妈的话,也不听七叔叔的劝慰,爸爸早躲进书房去了。忽然大乖收了声,跳起来四面找棍子,口里嚷道:“打死那野猫,我要打死那野猫!”二乖爬在妈的膝头上,呜呜地抽咽。大乖忽然找到一根拦门的长棍子,提在手里,拉起二乖就跑。妈叫住他,他嚷道:“报仇去,不报仇不算好汉!”二乖也学着哥哥喊道:“不报仇不算好看!”妈听了二乖的话倒有些好笑了。王厨子此时正走过,他说:“少爷们,那野猫黑夜不出来的,明儿早上它来了,我替你们狠狠地打它一顿吧。”

    “那野猫好像有了身子,不要太打狠了,吓吓它就算了。”妈低声吩咐厨子。

    大乖听见了妈的话,还是气呼呼地说:“谁叫它吃了我们的八哥,打死它,要它偿命。”“打死它才……”二乖想照哥哥的话亦喊一下,无奈不清楚底下说什么了。他也挽起袖子,露出肥短的胳臂,圆睁着泪还未干的小眼。

    第二天太阳还没出,大乖就醒了,想起了打猫的事,就喊弟弟:“快起,快起,二乖,起来打猫去。”二乖给哥哥着急声调惊醒,急忙坐起来,拿手揉开眼。然后两个人都提了毛掸子,拉了袍子,嘴里喊着报仇,跳着出去。

    这是刚刚天亮了不久,后院地上的草还带着露珠儿,沾湿了这小英雄的鞋袜了。树枝上小麻雀三三五五地吵闹着飞上飞下地玩,近窗户的一棵丁香满满开了花,香得透鼻子,温和的日光铺在西边的白粉墙上。

    二乖跷高脚摘了一枝丁香花,插在右耳朵上,看见地上的小麻雀吱喳叫唤,跳跃着走,很是好玩的样子,他就学它们,嘴里也哼哼着歌唱,毛掸子也掷掉了。二乖一会儿就忘掉为什么事来后院的了。他蹓达到有太阳的墙边,忽然看见装碎纸的破木箱里,有两个白色的小脑袋一高一低动着,接着咪噢咪噢地娇声叫唤,他就赶紧跑近前看去。

    原来箱里藏着一堆小猫儿,小得同过年时候妈妈捏的面老鼠一样,小脑袋也是面团一样滚圆得可爱,小红鼻子同叫唤时一张一闭的小扁嘴,太好玩了。二乖高兴得要叫起来。

    “哥哥,你快来看看,这小东西多好玩!”二乖忽然想起来叫道,一回头哥哥正跑进后院来了。

    哥哥赶紧过去同弟弟在木箱子前面看,同二乖一样用手摸那小猫,学它们叫唤,看大猫喂小猫奶吃,眼睛转也不转一下。

    “它们多么可怜,连褥子都没有,躺在破纸的上面,一定很冷吧。”大乖说,接着出主意道,“我们一会儿跟妈妈要些棉花同它们垫一个窝儿,把饭厅的盛酒箱子弄出来,同它做两间房子,让大猫住一间,小猫在一间,像妈妈同我们一样。”

    “哥哥,你瞧它跟它妈一个样子。这小脑袋多好玩!”弟弟说着,又伸出方才收了的手抱起那只小黑猫。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灵魂可以卖吗?

庐隐

    荷姑她是我的邻居张诚的女儿,她从十五岁上,就在城里那所大棉纱工厂里,作一个纺纱的女工,现在已经四年了。

    当夏天熹微的晨光,笼罩着万物的时候,我推开临街的玻璃窗,向外张望,必定看见荷姑从这里匆匆地走过,我常喜欢看着她,她也时常注视我,所以我们总算是一个相识的朋友呢!

    今天我照常推开窗户,向下看去,荷姑推开柴门,匆匆地向这边来了,她来我的窗下,便停住了,含着乞求的眼神颤巍巍地道:“你愿意帮助我吧?”说完俯下头去,静等我的回答,我更不忍看她那可怜的状态,我竟顾不得思索,急忙地应道:“能够!能够!凡是你所要我做的事,我都愿意帮助你!”

    下工后,她微微地笑着走到我的书房里来,我等不得和她说什么话,我便跑到我的卧室里,把那早已预备好的一包钱,送到荷姑面前,很高兴地向她说:“你拿回去吧!如果还有需要,我更会想法子帮助你!”

    荷姑起先似乎很不明白地向我凝视着,后来她忽叹了一口气,冷笑道:“世界上应该还有比钱更为需要的东西吧!”

    我真不明白,也没有想到,荷姑为什么竟有这种出人意料的情形?但是我不能不后悔,我未曾料到她的需要,就造次把含侮辱人类的金钱,也可以说是万恶的金钱给她,竟致刺激得她感伤。羞和急的情绪,激成无数的泪水,从我深邃的心里流出来!

    我们彼此各自伤心寂静着,好久好久,荷姑才拭干她的眼泪和我说道:“我现在要告诉你一件小故事,或者可以说是我四年以来的历史,这个就是我要求你帮助的。”

    “在四年前,我实在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孩子,现在自然是不像了!但是那时候我在中学预科里念书,无论谁不能想象我会有今天这种沉闷呢!”

    那时我离中学预科毕业期,只有半年了,偏偏我的父亲的旧病又发作起来,不能到店里去做事,家境十分困难,我便托叔叔找人推荐我到那所绝大的棉纱厂里作女工,一个月也有十几块钱的进项。

    “我第一天进这工厂的门,看见这些庞大的机器,确能使我的思想轮子,不住地转动,细察这些机器的装置和应用,实在不能说没有一点兴趣呢!但是这样过了三四年,我自己也觉得我实在是一副很好的机器,和那纺车似乎没有很大的分别。因为我纺纱不过是手自然的活动,有秩序的旋转,除此更没有别的意义。”

    我们后来拣到一块白润的石头上坐下了,悄悄地看着水里的树影,上下不住地摇荡,一个乌鸦斜刺里飞过去了。

    “我想到我可亲爱的学伴,更想到放在学校标本室的荷瓣和秋葵,我心里的感动,我真不知道怎样可以形容出来!”荷姑说到这里,喉咙忽咽住了,望着碧蓝的天空,似乎求上帝帮助她,超拔她似的。我这时满心疑云乃越积越厚,忍不住地问荷姑道:“你要我帮助的到底是什么呢?”

    荷姑被我一问才又往下说她的故事:

    “一次,我的同伴忽然和我说:‘我想我自从进了工厂以后,我便不是我了!唉!我们的灵魂可以卖吗?’呵!这是何等痛心的疑问!我一句话也回答不出来!停了半天只是自己问着自己道:‘灵魂可以卖吗?’除此我不能更说别的了!”

    荷姑说完这段故事,只是低着头,用手摸弄着她的衣襟,脸上露着十分沉痛的样子。我心里只觉得七上八下地乱跳,更不能说出半句话来,过了些时荷姑才又说道:“我所求你帮助我的,就是请你告诉我,灵魂可以卖吗?”

    她现在不再说什么了!我更不能说什么了!只有忏悔和羞愧的情绪,激成一种小声浪,责备我道:“帮助人呵!用你的勇气回答她呵!灵魂可以卖吗?”

    (1921年《小说月报》11月10日第12卷,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 红 花

李娟

大红花五十多岁的光景。花白头发,大嗓门,高鼻梁,身高一米八。粗胳膊粗腿虎背熊腰,往那儿一站,中流砥柱般稳稳当当,雷霆不能撼之。

可惜这样一副气派的身材,平日里却衣装破陋滑稽。

我们通常看到的情景会是:上面一件小了三码的短背心,亮堂堂地露出肚脐眼,下面一条抹布似的长裙拖在脚背上。

此外,她还从不穿袜子,光脚趿一双男式破拖鞋。脚趾头脏得何其狰狞,獠牙般凶狠。不过劳动人民嘛,整天辛苦奔忙,不甚讲究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大红花就“不讲究”得有些过分了。

在我们的蒙古包迁移此处之前,我叔叔独自在大红花所在的村庄住了很长时间。本地礼俗是单身汉不用自己开伙,可随意上门混饭。于是他就挨家挨户轮流混。

但是大红花家,只去过一次,从此再也不敢去了。

不说别的,她家的黄油就能吓跑一切客人——颜色黄得快要发红,跟放过了十个夏天似的。我叔叔说,那油又稀又软,上面陷满了苍蝇,死了的已经一动不动,活着的还在拼命挣扎。单身汉四处混饭也就罢了,大红花全家上下好几口人,照样也靠混饭过日子。

一到吃饭的点儿,她出门远眺一番,谁家的烟囱最先冒烟,就率领老公儿子儿媳孙子一群人直奔而去。

别人家有啥吃啥,倒也不挑剔。但若是有啥不吃啥,她就会发怒。

比如灶台上明明挂了风干肉,锅里还煮着素面条。她定会上前帮忙把肉摘下来,亲自“啪啪啪”剁成块,统统扔进面条锅。

她走进我家蒙古包,环顾一周,立刻锁定目标。

往床下一指:“西红柿!一个!”

我连忙跑过去,拾一个递给她。

她拒绝:“大的!”

我又跑回去,换个大的。

她接过来,往床板上四平八稳一坐,大口大口咬着吃起来……

然而,劳动时的大红花那是相当值得称赞的。

砍葵花盘时,她一个人砍四排埂子,呼呼啦啦,所向无敌。

而我只砍两排埂子才能勉强追上她。况且她还边砍边嗑瓜子吃。

到了农忙季节雇短工时,这一带种地的老板都愿意雇用大红花。

而农忙季节,似乎也是大红花一家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进账时节。

尽管如此,这一家人也没见比平时积极到哪儿去。

晚上工,早回家,中午还要午休俩小时,和平时一样闲适又悠哉。

我家雇大红花做短工,苦的却是我们的邻居,水电站的职工们。

我家是汉族,不太方便管穆斯林工人们吃饭。而我家葵花地位置又太偏,方圆数里再无其他人家,没处打尖。于是来打工的短工大都自带午饭。

大红花一家却是自带碗筷。

因为我们隔壁水电站的职工食堂是清真餐食……

我不知大红花一家具体是怎么蹭上饭的,总之他们每天准时和职工们一起进餐。

才开始,只听到食堂负责人莎娜每天都站在食堂门口大喊:“别吃了!已经不够了!还有三个值班的没来!”

后来,又多了水电站站长和她站在一起大喊:“大红花!明天别来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预算超支了!超支了!”

而大红花一家悄无声息,围着餐桌继续埋头苦干。

说实话,我最感慨的并不是大红花的厚脸皮,而是大家的容忍度。

接着说大红花。嗯,再困苦再窝囊的人生,也是需要精神享受的。于是,在农忙时节最紧张的那两天,大红花一家辞工不干了。

理由是第二天在一百公里以外的某地要举办一场盛大的阿肯弹唱会(本地一种传统的民间文化活动,除了歌手对唱,还会有体育竞技和歌舞表演)。

这种临时撤工的行为令人大为恼火——一时半会儿的叫我们到哪儿找人顶上当前繁重的活计?!

况且时间紧迫,南下的游牧大军已经驻扎在乌伦古北岸了。得赶在牲畜过河之前砍完花盘、晒完葵花,否则,辛苦一夏天,到头来全都做了慈善。

我们一家简直急火攻心!

我妈上蹿下跳地咒骂,没用。

提高工资,还是没用。

我妈恨得咬牙:“活该穷死!有钱不赚,真是变态。”

我劝道:“别和她计较了。人家都已经这么穷了,若是连个弹唱会都看不成,岂不更是活得更没意思?”

毫无办法,我们只好全家上阵。连着两天,从天刚亮一直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累得跟猴儿似的。总算抢在牛群过河之前赶完了全部的活儿。

再想想大红花干活时从容不迫的架势,虽然依旧埋怨,却更加钦佩了。

看弹唱会时的大红花想必远远抛弃了葵花地里的劳动形象,已经全身上下耳目一新。

我曾在阿克哈拉的集市街头见过她打扮起来的样子——金丝绒的花裙子上缀了一层又一层亮锃锃沉甸甸的装饰物。脖子上的珠串子粒粒都有鹌鹑蛋大。蕾丝边的紫头巾,银晃晃的粗簪子。脸雪白、眉乌黑。

还有靴子,擦得那个亮!

说实在的,一般人打扮得如此招摇肯定会显得特俗气。可大红花不,哪怕浑身插满了花,她也有压得住的那种气派。

她本来就是丰壮体面的大架子身材嘛,稍一打扮就额外神气。

兼之左右手各拽着一长串花花绿绿的孩子,大踏步前进,目不斜视。所到之处,额外引人注目。

虽然一直都没搞清楚大红花为什么要叫“大红花”,但实在觉得这名字太符合她了!

也说不清哪儿符合。反正吧:“大红花”——呃,好名字,“大红花”!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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