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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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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宁夏育才中学学益校区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起笔写自己清晨上班路上堵车,从而有时间看天空中大雁的起起落落,并由此想起已经去世的母亲,意在突出自己工作很忙。 B、作者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但迟迟不能动笔的主要原因是母亲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是“全部天空”,不知道从何说起。 C、文章虽然没有写到母亲具体详细的生活片段,但全文通过全景式概括性的叙述,交代了母亲艰辛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高度赞美。 D、文章采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地刻画了母亲这一形象,在平易朴实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对母亲深深的爱戴与思念。
(2)、请简要分析文中母亲的形象特征。
(3)、文章最后一段在文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虫嫂

    虫嫂是老拐的女人。很难说她的个子了,也就一米三四的样子或是更低。所以,虫嫂自嫁到无梁的那一天,就是作为笑料存在的。拿现在的说法,她几乎就是全村人的“开心果”。

    新婚第二天一早,当太阳挂在树梢上的时候,远远望去,人们看见村口滚动着一个巨大的“刺猬”。那“刺猬”背对着朝阳,看上去毛炸炸的,还一歪一歪地滚动着。一直到近了的时候,人们才惊讶地发现,这是老拐家的新媳妇,背着一个大草捆。很能干哪。

    老拐的新媳妇已把身上的新嫁衣脱下来了。她本来个小,身上穿着老拐的旧衣裳,背着这捆草,就像是一个滚动着的刺猬。尔后,当她去牲口院交草的时候,大队会计五斗给她看的磅,称出来竟有七十二斤!五斗“呀”了一声,会有这么多?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就这新媳妇,虫嫂,咬着牙,一只脚悄悄地踩着磅秤呢。于是,会计说,哎,脚,你那脚,挪挪。她擦了把汗,笑着,不好意思地把脚挪开了。再称,五十二斤半。那时候一个壮劳力干一天才挣十分。队里规定割六斤草算一分。扣了水汽,她一个人早上就挣了八分半。

    她就是个“虫儿”。在无梁,“虫儿”就是小的意思,也是低贱的意思。通常是对一些看不起的人的蔑称。刚嫁过来不久,虫嫂就落下了很不好的名声。从此,人们给她起了个绰号:小虫窝蛋。简称:虫嫂。

    在无梁,虫嫂就像是一个童话。

    每每她挑着一副水桶走出来,人们不由地就笑。她人小一号,水桶也是小一号的,从娘家带来的。她挑水就像是走划船步,踮着脚尖,磕磕碰碰,试试摸摸的。在井上打水时,她不让人搭手,说:会。我会。就是辘轳把儿太长了。人们又笑。

    在村里,虫嫂割草、割麦都是一把好手,工分也是不少挣的。可她不会编席。她是无梁村惟一不会编席的女人。她身量小,指头太短,编不了丈席,也试着编了几次,每次都欠尺寸,不合格。收席点的老魏说:她的尺子小一号。那时候,粮食是队里分的,而油盐钱全靠编席来挣(编一张大席可挣一毛五分钱)。虫嫂不会编席,就从娘家逮了一窝小鸡,靠着“鸡屁股银行”,总算能换个油盐钱。老拐腿瘸着,干不了重活。再加上两人结婚时,老拐塌了一屁股的债,那日子就更加艰难些。

    日子虽然难过,可也过了。她会爬树,身量小,却灵活,猴子一样。春天里青黄不接的时候,就捋些槐花、榆钱,掺和着吃。她还会做“鲤鱼穿沙”,就是玉米掺加榆叶儿煮着吃,我吃过一次,也挺香。这年夏天,队里菜地先是少了一垄茄子,尔后又少了一垄辣椒。于是人人都怀疑是虫嫂偷了,却没有证据。治保主任曾建议说:搜,挨家挨户搜。却被老姑父否决了。老姑父说:几个茄子,算了。

    虫嫂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头上勒一方巾,三天就下地了。人们说,虫嫂,可不敢哪,迎了风,就出大事了。她说,没事。我皮实。奇怪的是,就虫嫂这样的小小身量,却一拉溜生了三个孩:两男一女。也许是因为她个子低的缘故,她对“大”有无限的向往。她的三个孩子统称为:国。大国,二国,三国(老三是女孩,也叫花,国花)。她生了一群“国”。她说是“国家”的“国”。全是嗷嗷待哺的货色。由于头生儿回了奶,她的三个孩子都是靠她嘴对嘴喂活的,她先把蒸好的红薯嚼一嚼,尔后用嘴,或是手指头抿在孩子的嘴里。当三个孩子牙牙学语、满地滚的时候,她已经是村里有名的小偷了。

    此后人们也就习惯了。一天劳动下来,很累,在村口上拿虫嫂逗逗趣儿,人们很快活。于是虫嫂就成了人们日子里的“盐”。日子很苦,人们还是笑嘻嘻的,有盐。

    一天夜里,老姑父突然对我说:丢,你见过鬼么?我说:没见过。老姑父说:要不,今晚我领你长长见识去。夜半时分,老姑父领着我潜入玉米田旁边的老坟地里。天很黑,四周寂无人声,萤火虫一闪一闪亮着,我吓得头皮发麻,头发梢儿都有点抖了,忙把眼闭上……只听老姑父说:就快出来了。我大着胆睁眼一看,就见一团黑影,像旋风一样从玉米地里冒出来,时隐时现,一忽儿一忽儿地飘……怪吓人的。

    玉米叶沙沙响着,一股黑气像是拨云穿雾一般从玉米田里游出来。在黑森森的玉米田里,在弥漫着夜气的星空下,先是有波浪一样的夜气把玉米棵分开去,接着是风的响声,随风流出来的是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就像是滚动着的老鳖盖子……看得我眼皮都要奓了。

    就在这一刻,我明白了,那不是鬼。是人。

    是虫嫂。

(选自李佩甫《生命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狗砸船

杨友

    龙河堡村交通很不方便,三面环水一面靠山。春、秋、冬三季在大蒲河上架木桥,夏季汛期到来之前把木桥拆掉,村里人进出和外村人来往就全靠一条木船摆渡了。

    渡船是村支部书记的弟弟金发自己打造的。

    金发每天在渡口摆渡行人,乘船的人上船下船不用付船费。到秋后新木桥架好了,金发的渡船也卧篙了。金发就开着农用三轮车在十里八村挨门挨户收“船粮”。这是老辈子人留下的规矩。造一条木船要花很多钱,一个精壮汉子天天在河上撑船也是很苦很累的活儿,大家在水面上走干道,舒舒服服地过了河,给些“船粮”也是应该的。外村人见金发来收“船粮”,都知道金发很辛苦,每家每户都给他舀上三斤五斤粮食,谁也不吝惜。对龙河堡本村金发就多收一些,因为本村人每天都要过河,还有到镇中学念书的学生,每天早出晚归两次乘船。对本村多收一些也是合情合理的。金发每年摆渡一个洪水季节,到秋后能收一万多斤粮食,按市场价至少能卖五、六千块钱。

    后来,金发又把本村收取“船粮”的标准提高了,原来按每户收20斤,每个中学生加收20斤。到去年秋后就改为每户收40斤,每个中学生加收40斤。整整提高了一倍。金发说,现在物价上涨了很多,汽车票、火车票都翻几番了,提高船粮标准也是理所应当的。金发一下子把“船粮”标准提高这么多,龙河堡的村民们背后议论纷纷,骂金发发财心切黑了心,简直是宰乡亲们!但人们不满归不满,“船粮”还是顺顺溜溜地按新标准给了。

    村里有个小伙子叫二狗,二狗对金发的做法非常气愤。年轻气盛的二狗决定自己打造新船,跟金发唱对台戏,把贪心不足的金发挤垮!

    二狗说干就干,请了木工伐树锯板,一条新渡船很快就打造完了。于是,今年龙河堡村的河边渡口上就出现了两条渡船。二狗的渡船下水后,他在渡口上修了一个上船下船的码头,并在码头上树起一块牌子,上书几个醒目大字:“义务摆渡,不收船粮”。

    二狗手握篙竿站在船头上向金发那边张望,见金发的脸气得变成了猪肝色,二狗心里很是得意,嘴里便信口哼起了“咚咯隆嘀咚……”

    龙河堡的几十个村民来到河岸边,望着河边泊着两条渡船,一个个都把步子停了下来,人群与金发的渡船和二狗的渡船之间形成了等距三角。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肯越雷池半步。

    上哪条船呢?一张张茫然的脸色仿佛面临生死抉择一般,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但犹豫归犹豫,毕竟要过河,必定要乘船,谁的两肋下也没长着翅膀。人们在久久地面面相觑后终于有一个人向金发的渡船走去。于是,大家便相跟着一齐奔了金发的渡船。金发一见这情景立刻长了精神!一脸灿烂的微笑像迎接贵宾似的把人们接应到船上。然后解开缆绳,长篙一点,渡船缓缓向对岸驶去。一连三次往返把岸上的人全都摆渡过去了,金发也累得气喘嘘嘘,大汗淋漓,但金发心里却乐得直发痒,嘴里便悠然地哼起了小曲儿:“青山绿水好风光哟,情妹河边等情郎哟……”

    二狗一下子傻眼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连三天,他的渡船冷落在码头边无人光顾,二狗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从来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乡亲的事,乡亲们为什么要冷他的场?百思不解的二狗就想发火、骂娘!可是,跟谁发火呢?谁也没惹他。

二狗一气之下就把新打造的渡船砸碎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一)

①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拣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②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③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个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草原上的马鞍

艾平

    呼伦贝尔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一直坐在那个黢黑发亮的砧子跟前,“咔——咔——咔——”地打錾鞍具,金银铜铁,在他的凿子下熠熠闪光,慢慢绽放出海棠卷草和吉祥八宝的图案。当暴风雪肆虐的夜晚,这声音汇入骏马的嘶鸣;当第一棵灰绿色的牧草钻出地面,这声音追赶着激荡的春雷。我哥哥巴特尔把一生的梦想,錾入了沧桑的岁月里。

    五十年前,我哥哥巴特尔虽然还是个年轻人,但他那驯马的本领,已经像一首诗那样传遍了草原。他牧放的马,跑起来比苍鹰飞得快;他调教的马,懂得岔开四条腿,用身子给主人挡风雨;他饲养的马,蹄子就像成吉思汗拋出的石块,踢死过一头凶猛的狼王。好马需要好鞍,我哥哥也是一样。

    有一次,我哥哥巴特尔的马蹄踏过幽幽的山谷,一副隐于枯草中的旧鞍鞯,显现在他的眼前。这片草原历史上是鲜卑先祖迁徙的驿站,是成吉思汗子孙征战的沙场,也是蒙古人百代千年的游牧地,不知道掩埋着多少英雄的诗篇。岁月像鸿雁那样飞远了,天上没有痕迹;骏马的躯体慢慢融化成泥土,大地保留着这静默的马鞍。哥哥慢慢拿起那架鞍子,鞍桥、鞍座和残存的鞘皮,瞬间噗簌簌地散落成粉末,他手里剩下的,只有几根景泰蓝,那原本是鞍子的镶边,此刻,筋骨一般勾勒出鞍子的轮廓。虽然是风雨剥蚀,那景泰蓝锈而不腐,上面古老的缠枝花叶竟栩栩如生,可谓鬼斧神工。

    不知问了多少人,我哥哥才知道在草原的更深处,有一位叫达拉嘎的老人能修复古老的马鞍。当他把马鞍的骨架放到老人面前时,老人跪倒在地,浊泪纵横,唱起了古老的蒙古史诗。

    半年后,当达拉嘠把修复好的马鞍拿到我哥哥巴特尔面前的时候,我哥哥感到眼前陡然一亮,心里热血沸腾,一种纵马飞驰的冲动几乎不可遏止。谁的双手如此神奇、神妙?这架镶嵌着老景泰蓝的新鞍子,黑桦木的鞍座,湘竹的鞍桥,配以月光般的银饰,翡翠色的玛瑙石片,捧起来轻盈玲珑,放下去敦厚结实。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个鞍子鞴在自己的铁青马马背上,伸出一个拳头,探探马背和鞍座之间的距离,也是恰到好处。他不由飞身上马,如一面旌旗猎猎展开,驰骋向远。这个马背上长大的少年,明白了自己满心的喜悦来自骏马的敏悟,而那非凡的骏马,靠的是一副贴心的鞍子。鞍子是草原人的心。哥哥被这个马鞍折服了,也被这门手艺折服了。于是,他拜达拉嘎为师,造起了鞍具。

    我哥哥巴特尔终日坐在师傅留下的砧子跟前,打錾紫铜和白钢,琢磨玉石,修整鞍具的木构件,很久才会抬起头来,轻轻抿一口奶茶,复又埋头于手里的活计。我哥哥学徒的第一课,是使用斧子和凿子,练习斧凿马鞍的木头底座。这个惯于在草原上四处飞跑的年轻人,完全不适应如此单调乏味的营生,他玩心太盛,不时走神,每每戳伤了手,然后就开始大呼小叫。每当这时,师傅就会让他过来陪自己坐着,望着呼伦贝尔远处的山包,一言不发。后来,我哥哥终于完成了基本功训练,把斧子和凿子变成了无所不能的魔术棒,掌握了金、银、铜、铁、木、皮、竹、漆全套手艺。

    他们师徒最喜欢做的事,依然是静静地望着草原远处的山包。几年后,师傅去世了。我哥哥巴特尔就这样成了师傅的继承人。

    记不得那是哪一年,草原上改变了游牧的传统,家家圈在包产到户的小草场里放牧,远方和天边的概念消失了,摩托车的轮子替代了骏马的四蹄。由于生意清淡,鞍具社倒闭,师傅的徒弟们也散了。只有我哥哥巴特尔,还在做鞍子。他每天用狼油揩拭师傅传给他的铁砧子,揩着揣着就回到了以往的日子里,嫂子不喊他,他就忘记了吃饭的事儿。他卖掉了家里的羊群,去买制作鞍具的原材料;他让嫂子辞了工作,帮他绣鞘皮的花纹。有人说,这个老头儿吃了醉马草,醒不过来了。我的哥哥巴特尔,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做他的鞍子。他做的鞍子摆满了一屋地,一架比一架更带劲儿,既有来自师傅的神韵,又添以时尚的华彩。虽然那些赞叹我哥哥巴特尔手艺的人没有减少,却没有谁愿意买走他做的马鞍;虽然女儿结婚时家里的存折上仅仅剩下五十元钱,我哥哥巴特尔一点儿都不慌乱,他相信只要草原和天空不分离,蒙古人还在马背上,长调和史诗就还在蒙古人的血液里,自己做的鞍子就会有人要。

    只有一件事儿,让我哥哥巴特尔惦记很久了。终于有一天,他雇来汽车,把一架架漂亮的鞍子往一个个学校送。他说老师们,你们让咱们的孩子看看鞍子,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学校的老师很感动,连连说传承民族文化是必须的。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事儿办妥了,便心满意足地回了家。他做的鞍子放在学校的陈列室里,上面小心翼翼地覆盖着塑料布,有人按时去擦塑料布上的灰尘,却没有人触动那鞍子。我哥哥巴特尔没有看到这一幕,他坐在铁砧子跟前等待着,他觉得学校应该请他去给孩子们讲一讲马鞍的故事……

    到底是大自然唤醒了草原上的畜牧业,牧民之家纷纷剪断了阻挡马蹄的铁丝网,开始互助游牧。辽阔的草原回来了,无垠的大地回来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飞奔的心!马群如云从天而落,牧马人的唿哨随夙传送,四面八方的客人相约草原,马鞍不仅恢复了它的实用功能,还作为一种光荣的象征,矗立在每一个有蒙古包的地方。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忙极了,每天都有人眼盯着他手里的凿子和身前的铁砧子,渴盼着脱颖而出的新鞍子。有人一掷万金,有人开来宝马豪车,只为获得一副大师的杰作。

    我哥哥巴特尔,草原上的一代鞍具大师,他无动于衷,不言不语,脸上的微笑像湖水一般宁静,将手中的凿子徐徐举起,徐徐放下,在他面前,呼伦贝尔大草原,微风吹过,像一匹青骢宝马正在慢幔苏醒,而远处那一座山包,两头微微翘起,中间凹陷,稳稳地架在草原之上……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非攻(节选)

鲁迅

他穿过厨下,到得后门外的井边,绞着辘轳,汲起半瓶井水来,捧着吸了十多口,于是放下瓦瓶,抹一抹嘴,跑进厨房里,道:

“耕柱子!给我和起玉米粉来!”

耕柱子恰恰从堂屋里走到,是一个很精神的青年。

“先生,是做十多天的干粮罢?”他问。

“对咧。”墨子说。“公孙高走了罢?”

“走了,”耕柱子笑道。“他很生气,说我们兼爱无父,像禽兽一样。”墨子也笑了一笑。

“先生到楚国去?”

“是的。你也知道了?”墨子让耕柱子用水和着玉米粉,自己却取火石和艾绒打了火,点起枯枝来沸水,眼睛看火焰,慢慢的说道:“我们的老乡公输般,他总是倚恃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兴风作浪的。造了钩拒,教楚王和越人打仗还不够,这回是又想出了什么云梯,要怂恿楚王攻宋去了。宋是小国,怎禁得这么一攻。我去按他一下罢。”

他看得耕柱子已经把窝窝头上了蒸笼,便回到自己的房里,在壁厨里摸出一把盐渍藜菜干,一柄破铜刀,另外找了一张破包袱,等耕柱子端进蒸熟的窝窝头来,就一起打成一个包裹。衣服却不打点,也不带洗脸的手巾,只把皮带紧了一紧,走到堂下,穿好草鞋,背上包裹,头也不回的走了。从包裹里,还一阵一阵的冒着热蒸汽。

“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呢?”耕柱子在后面叫喊道。

“总得二十来天罢,”墨子答着,只是走。

墨子走进宋国的国界的时候,草鞋带已经断了三四回,觉得脚底上很发热,停下来一看,鞋底也磨成了大窟窿,脚上有些地方起茧,有些地方起泡了。他毫不在意,仍然走:沿路看看情形,人口倒很不少,然而历来的水灾和兵灾的痕迹,却到处存留,没有人民的变换得飞快。走了三天,看不见一所大屋,看不见一棵大树,看不见一个活泼的人,看不见一片肥沃的田地,就这样的到了都城。

城墙也很破旧,但有几处添了新石头:护城沟边看见烂泥堆,像是有人淘掘过,但只见有几个闲人坐在沟沿上似乎钓着鱼。

“他们大约也听到消息了,”墨子想。细看那些钓鱼人,却没有自己的学生在里面。

他决计穿城而过,于是走近北关,顺着中央的一条街,一径向南走。城里面也很萧条,但也很平静;店铺都贴着减价的条子,然而并不见买主,可是店里也并无怎样的货色:街道上满积着又细又粘的黄尘。

“这模样了,还要来攻它!”墨子想。

他在大街上前行,除看见了贫弱而外,也没有什么异样。楚国要来进攻的消息,是也许已经听到了的,然而大家被攻得习惯了,自认是活该受攻的了,竟并不觉得特别,况且谁都只剩了一条性命,无衣无食,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想搬家。待到望见南关的城楼了,这才看见街角上聚着十多个人,好像在听一个人讲故事。

当墨子走得临近时,只见那人的手在空中一挥,大叫道:

“我们给他们看看宋国的民气!我们都去死!”墨子知道,这是自己的学生曹公子的声音。

然而他并不挤进去招呼他,匆匆的出了南关,只赶自己的路。又走了一天和大半夜,歇下来,在一个农家的檐下睡到黎明,起来仍复走。草鞋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穿不住了,包袱里还有窝窝头,不能用,便只好撕下一块布裳来,包了脚。不过布片薄,不平的村路梗着他的脚底,走起来就更艰难。到得下午,他坐在一株小小的槐树下,打开包裹来吃午餐,也算是歇歇脚。远远的望见一个大汉,推着很重的小车,向这边走过来了,到得临近,那人就歇下车子,走到墨子面前,叫了一声“先生”,一面撩起衣角来揩脸上的汗,喘着气。

“这是沙么?”墨子认识他是自己的学生管黔敖,便问。

“是的,防云梯的。”

“别的准备怎么样?”

“也已经募集了一些麻,灰,铁。不过难得很:有的不肯,肯的没有。还是讲空话的多……”

“昨天在城里听见曹公子在讲演,又在玩二股什么‘气’,嚷什么‘死’了。你去告诉他:不要弄玄虚:死并不坏,也很难,但要死得于民有利!”

“和他很难说,”管黔敖怅怅的答道。“他在这里做了两年官,不大愿意和我们说话了……”

“禽滑厘呢?”

“他可是很忙。刚刚试验过连弩:现在恐怕在西关外看地势,所以遇不着先生。先生是到楚国去找公输般的罢?”

“不错,”墨子说,“不过他听不听我,还是料不定的。你们仍然准备着,不要只望着口舌的成功。”

管黔敖点点头,看墨子上了路,目送了一会,便推着小车,吱吱嘎嘎的进城去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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