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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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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2019届高三语文(港澳台班)12月月考试卷

阅读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听茶

叶梅

    ①茶是有声音的。这是我到了福建安溪之后才突然领悟到的。

    ②秋分过了,转眼已是寒露,北方的雾霾不期而至,天灰蒙蒙的。老天爷沉着脸的样子,实在让人无奈。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应邀到了安溪,扑面而来的青山绿水顿时让人眼前一亮。

    ③山的名字为戴云,有着古来的诗意,试想那云字用繁体书写,会更为美妙。山的模样,千姿百态,从来不会让人觉得疲倦,吸引你走近,与之细语,交付心事。转身时,便会有了种种牵挂,忍不住一次次回首相望,却也不能停步,人生只能朝前。还好低下头来有一缕茶香飘然跟随,那便是与这山相伴的古茶,有着贴心的茶名,叫铁观音。

    ④从小喝惯了茶,各种茶的味道都略微知道一些,但这沁香扑鼻的铁观音,咽下去熨帖可心,似乎能使人感觉出一种格外的温暖。中国茶业,最初兴起巴蜀。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茗饮之事。”因此,常称巴蜀是中国茶叶或茶叶文化的摇篮。要说巴蜀之地,古来当属巴国,那一带大山峻峭起伏,人们喜好种茶,随口唱出的茶歌数不清。“正月采茶是新年,手拿金簪点茶园,一点茶园十二卯,采茶姑娘笑开颜……”有首《顺茶歌》从正月唱到了十二月。

    ⑤但其实,是安溪人一贯的开放和笃定引来了这些异乡的歌声。安溪早年素以农业为主,境内山多地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后来,于明末清初创制出的乌龙茶,传至闽北,后又传入台湾,渐渐名扬天下。多山的安溪才一年年繁荣起来,得到“小泉州”的美称。而今这座建筑于唐宋时期的古城可谓茶都,天下名茶汇集,人与茶不离不弃。行走之间,可感觉到空气里的茶香弥漫,馥郁芬芳,又奇妙的掺合着稻谷花生的焦香,成熟醇厚,正如这秋日的山野,让人纵然是不喝也醉了。

    ⑥再上得山去,便可看出安溪人对茶的娇宠,一垄垄、一排排的茶园,修剪得如时尚人儿的美发,可见人们用尽了心思和功夫。在安溪的山上,也有那高大的古茶树,好些已过千年,总在云雾山上静观人间,看似淡定却经历无数风雨,天性娇弱但执拗不衰,时光流逝愈加高贵不凡;也有那后起之秀,满树嫩枝叶儿,青翠欲滴,若是伸手去掐,片刻就染了指尖。难怪采茶女扬起的手总是绿的天真,仿佛也成了摇动的茶枝。

    ⑦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唱不完的茶歌。“十月采茶下长江,卖茶挑起花萝筐,一担茶叶一担歌,挑起百货转回乡。”

    ⑧从山上回到茶庄,迫不及待地将嫩叶倒在桌面大的竹筛上。茶师傅摇晃竹筛,通过旋转使叶片碰撞,激活芽叶酶的分解,使茶叶产生一种独特的香气。这个过程叫摇青。接下来是杀青,以高温将茶的青味炒退,大力搓揉至不再出水为止,时辰把握一点都不能耽误。茶工们为此常常连夜守候,小心翻弄,直到天明。

    ⑨香茶好喝树难栽,更难侍弄,但得如何和谐,才能交付一缕馨香呢?人问茶,茶有声。那话语只有真正爱茶的人才懂得。我想起家乡一位能够做出绝品“玉露”茶的聋哑师傅,他听不见人语,却能听懂茶音,将珍惜与抚爱渐次融入茶意,茶晓得他的亲昵,因此成为绝品。

    ⑩人与茶的对话,从种茶开始,培茶、采茶、制茶,经历了无数回合,一直到最后,那饱满成颗粒的茶叶,色泽砂绿,状似蜻蜓头、螺旋体、青蛙腿。再用细细的文火焙炼,如凤凰涅槃,就是人们期待的铁观音了,面世之前的梳妆是免不了的,去掉杂芜,留下精粹,是人与茶共同的愿望。

    ⑪这时亲取一撮放入茶壶,便清晰可闻当当之声,这是它在真正的绽放之前,小小的序曲。其声清脆为上,声哑者为次,俗称“音韵”,只有理会的人,才能听出那茶韵的山高水长,余音缭绕。高明的茶师则不仅可以听出茶的优劣,还能听那茶出自何地,树龄几何,甚至为哪位大师所制。

    ⑫茶经道:“天育万物,皆有至妙,人之所工,但猎浅易。”说的是苍天养育万物,都有奥妙,人类所知道的不过只是一点浮浅的皮毛而已。一片小小的茶叶尚且如此奇妙,那天地之间该有多少奥秘不为人知?人类对大自然的探求从来没有停歇,但敬畏之心断然不可无,只有谦恭地聆听他们发出的声音,读懂他们的表情,才能求得彼此的和谐。

    ⑬这也是茶传出的声音。

(选自《人民文学》2017年3月,有删改)

(1)、文章标题“听茶”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2)、简析第⑤段在文中的作用。

(3)、回答问题。

①第②段对北方深秋雾霾天气及自己无奈心情的叙写,采用是什么手法?

②结合文意,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烛照无人苍茫时

杜怀超

①水烛,其实就是菖蒲,亦名香蒲。我更青睐于水烛这个诗意的名字,水是滋润万物的元素,烛是照彻万物的光亮,水烛拥有照彻水面之下与内心之中的光芒,是世间少有的音符,是充满灵性的想象。

②水烛生活在水中,茫茫水域,无花无柳,却有这么一丛植物,从水底滋滋冒出来,遍身裹满碧绿,密匝匝地林立于水面之上,苍白空洞的时空充溢着生命的涌动。然后从深邃无言的水面上,从碧绿的内部,开始孕育,开花,到了秋天,茎干上端就会生出艳丽的蒲棒来,越到深秋越是膨大,颜色也由刚开始的淡黄逐渐变深,棕黄,直至绛黄。

③水烛本身的绿就够人细细品味了。能使一江春水,化作万顷绿波,摇曳在水波之上,拓展生命的足迹,让我们看到水是活的,甚至水面上的日子都是那么充满灵气。水烛看上去是纤弱的,不禁水面上的风雨,却蕴含着无限的坚韧之劲,从虚无处葳蕤一片绿地。在苍茫辽阔的水面上,一丛丛水烛在彰显着什么?一片水域的孤独伴随着一群水烛的孤独,一个万物相依的境界呼之欲出,水为水烛而生,水烛是点亮水的眼睛。那高飞的鸟群,偶然会把这片清凉的绿地当做停息的月台。

④每一种植物,都是一盏灯。水烛的最后,上演的是灯火星散的一幕:西风下,原本凌波的傲然,只幻成了一绺绺的丝缕、团絮状物,带着细小的种子飘散四方,无数鲜活幼小的生命从四面八方开始新的跋涉。而在水底深处,水烛的根依然还在。根在,水烛就不会消失,那光芒就不会熄灭。

⑤我关注水烛,他们独处水域一角,在不知名的时空里,潜滋暗长,抽出细长碧绿的叶子,长出赫黄色的蒲棒。无数柔弱与秀美的绿叶,在晨曦的微风里,恰似披着长发的女子,站在诗经吟唱的河畔,遥望着,沉思着。

⑥据《礼记》记载,周朝时水烛与人们的生活就纠缠在一起了。农人把水烛的叶子晾晒干后,编成修身养息的蒲席。轻盈的蒲席,托着沉重的肉身,安置着农人栖息的夜晚。随着对水烛的熟稔,农人对水烛有了新的开拓。斗笠、草鞋、草席、草扇、草帘等走进了农人生活中。农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脚穿草鞋,在旷野中行进。

⑦一旦一件物什与生命、生活息息相关,这物什就会变得神秘而深邃,水烛亦是。当水烛变成了传说中捉鬼专家钟馗手中的蒲剑,或走到端午的门楣,信奉自然、神灵的农人立马恭敬起来,这水烛不再是一棵植物,物性消失,神性生成。至今,多少农家小院,端午时节依旧高挂水烛、艾草,祛邪避灾。

⑧诗人们,则在水烛身上,找出性情。“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这蒲苇就是水烛。坚韧的水烛恰似《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执著爱情,至死不分离。这场爱情悲剧里,水烛由自然物转化成人的情感的承载物。这绵绵不断的情思,正是水烛与生俱来的气质,是大自然最牢不可破的的爱。

⑨一件件水烛的草编织品,似乎是我们生活的昨日镜像,用反光的方式,用可以穿透时空的自然之物,越过沟壑与深渊,抵达我们层层栅栏与樊篱的内心。用粗糙代替精细,用简朴代替豪华,用原始代替包装,还原生活的面目,还原生命的根本,还原人类的最初行走。在当今生活的微弱光亮中,我倍加怀念千百年前古人穿着蒲草鞋行走的背影,怀念那坐着蒲草垫挑灯夜读时的月色。因为在这些水烛编织品面前,我们找到了一种久已消失的光芒,与古人简朴生活的心灵互应、对接。正是水烛编织品,让我们复杂、浮华、虚化和迷乱的生活里有了本真的镜像,有了与日月星辰同在的草木本色。

⑩几千年前,我们就是靠着水烛、水芹之类走出时间的荒原,走出历史的封面。草根、草叶、果实、花朵等曾都是我们的腹中之物,一天,一年,一百年……用坚韧和卑微养活着人类。那时我们都是匍匐着身子在大地上寻找,我们的头颅我们的身子高不过任意一棵水烛。而现在,沿着水烛的微光,我们或许还能找到那些本真、质朴、坚韧……至少,在苍茫的寒冬,我们不至于在水烛四下纷飞之际,瞬间白头。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04月02日 24 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有爱不觉天涯远

    她从小就是父亲最宠爱的宝贝,然而十五岁那年父亲在一场车祸中永远地离开了。幸福到此戛然而止,她从此封闭了自己,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

    她看着母亲依然衣着光鲜的上下班,和别人谈笑自如,心就像被针尖一样的刺了个遍。

    生日那天,母亲一大早就起来上市场买东西,说要热热闹闹得给她庆祝一番,并叮嘱她放学后把要好的同学都请到家里来。晚上,她独自回来,看到家里流光溢彩,桌子上摆着生日蛋糕,插着十六支蜡烛。

    她刚一进门,就被一群人围了起来,纷纷往她手里塞礼物,祝贺她生日快乐。母亲在旁边兴奋地介绍,母亲问:“怎么没带同学回来?”

    她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句:“没有爸爸在的生日,我不快乐!”就把手里的礼物通通摔到地上,留下不知所措的母亲和一屋子尴尬的人,头也不回地跑进自己的房间,把门重重地关上。

    晚上,她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压抑的哭泣声。她在父母的房门口站住,房里的灯还亮着,母亲背对着她,肩膀剧烈的抖动着,这是父亲离世后,她第一次看到母亲哭,她也第一次发现,原来母亲的肩膀竟是如此瘦削。她默默地站了一会,终于走进去,轻轻的揽住了母亲的肩头。

    第二天,她起床时发现床头放着一张字条:“娇娇,爸爸在天上看着我们呢,我们娘俩儿在一起要快乐的活着,他才会开心。有爱不觉天涯远,哪怕是在两个世界。”

    高三那年,母亲失业了。但她没有任何抱怨,登上三轮车大街小巷的叫卖水果。

    有一次,她走过一个路口,正好看到母亲的单轮车停在那里,有个人在挑苹果的颜色不好,价格太贵,母亲谦卑的陪着笑脸,不住地说好话,那人还是不依不饶,称完了非要再添上两个。

    母亲急了,正争执的时候突然有人喊:“城管来了!”母亲钱也不要了,骑上三轮车就跑。那条街正在挖暖气管道,母亲没留神,三轮车便崴进了旁边的沟里,她看见母亲麻利地爬起来,扶正三轮车,也顾不上捡掉在地上的苹果,继续蹬着车往前飞奔。

    她跑过去把地上的苹果捡起来,看着母亲的背影飞快的消失在街角,她突然蹲在地上,泪水再也忍不住的流下来。

    母亲艰难地供她读完了大学。她得到了全额奖学金,要出国深造。临走的那天晚上,母亲把该叮嘱的都叮嘱了一遍。

    她依偎着母亲,一直沉默,到开口说话时,已是泪眼婆娑:“妈,我走了,你怎么办?”母亲笑着说:“傻丫头,有爱不觉天涯远,你就是去了火星,也跟妈妈眼前一样。”母亲轻轻的笑着,可是她的手却在颤抖。

    学成归来,已是三年之后。她凭着优异的成绩,被一家大公司高薪录用,还买了复式楼房。

    有一天夜里,她听见母亲一直咳嗽,就起来去看,母亲却闭着眼睛,好像睡熟了。第二天,母亲说想家了,要回去,她急了,说:“你要回哪儿去?这就是咱们的家啊!”母亲执意要回,她无奈,只好送母亲回去。母亲回家后一直咳嗽,最后竟咳出血来。送母亲去医院检查,竟是肺癌晚期。医生埋怨她:

    “怎么这么晚才送来?”

    “怎么这么晚才送来?”她一遍遍地问自己。九月的阳光灿烂耀眼,可是她的世界却失去了颜色。

    一个月后,母亲静静地去了。最后的时刻,母亲抓着她的手,嘴唇翕动。她俯身上前,听到母亲用微弱的声音说:“乖……不怕……有爱……不觉天涯远……”

    有爱不觉天涯远!她跪在母亲床前,泪如雨下。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到平江路去

    ①在一个阴天,将雨未雨的时候,带上雨伞,就出门去了。

    ②小区门前的马路上,是有出租车来来去去的,但是不要打车,要走一走,觉得太远的话,就坐几站公交车,然后下去,再走。

    ③走到哪里去呢?是走到自己愿意去的地方,喜欢的地方,比如说,平江路,就是我经常会一个人去走一走的古老的街区。

    ④其实在从前的很漫长的日子里,我们曾经是生在其中的,那些古旧却依然滋润的街区,就在我们的身边,它是我们的窗景,是我们挂在墙上的画,我们伸手可触摸到的,跨出脚步就踩着它了,我们能听到它的呼吸,我们能呼吸到它散发出来的气息,我们用不着去平江路,在这个城里到处都是平江路。

    ⑤日子一天一天地过,我们糊里糊涂,视而不见,直到有一天似乎有点清醒了,才发现,我们失去了财富,却又不知将它们丢失在哪里了,甚至不知是从哪一天起,不知是在哪一个夜晚醒来时发生的事情。

    ⑥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新闻接一个新闻的时代,这些新闻告诉我们,古老的苏州正变成现代的苏州,这是令人振奋的,没有人会不为之欢欣鼓舞,只是当我们偶尔地生出了一些情绪,偶尔地想再踩一踩石子或青砖砌成的街,我们就得寻找起来了,寻找我们从小到大几乎每时每刻都踏着的、但是现在已经离我们远去的老街。

    ⑦这就是平江路了。平江路已经是古城中最后的保存着原样的街区,也已经是最后的仅存的能够印证我们关于古城记忆的街区了。

    ⑧在喧闹的干将路东头的北侧,就是平江路了,它和平江河一起,绵延数里,在这个街区里,还有和它平行的仓街,横穿着的,是钮家巷、萧家巷、大儒巷、南显子巷、悬桥巷、葭巷,胡厢使巷、丁香巷,还有许多,念叨这一个一个的巷名,都让人心底泛起涟漪,在沉睡了的历史的碑刻上,飘散出了人物和故事的清香。

    ⑨在这座古城最早的格局里,平江街区就已经是最典型的古街坊了,河街并行、水陆相邻,使得这个街区永远是静的,又永远是生动活泼的。早年顾颉刚先生就住在这里,他从平江路着眼,写了苏州旧日的情调:一条条铺着碎石子或者压有凹沟的石板的端直的街道,夹在潺湲的小河流中间,很舒适地躺着,显得非常从容和安静。但小河则不停地哼出清新快活的调子,叫苏州城浮动起来。因此苏州是调和于动静的气氛中间,她永远不会陷入死寂或喧嚣的情调。以前来苏州游玩的郁达夫也议论过这一种情况,他说这街上的石块,和人家的建筑,处处的环桥河水和狭小的街衢,没有一件不在那里夸示过去的中国民族的悠悠的态度。

    ⑩这是从前的平江路。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生活在今天的我们,走在今天的平江路上,仍然能够感受到昨天的平江路的脉搏是怎样的跳动着。我们一边觉得难以置信,一边就怦然心动起来了。

    ⑪现在,我是踏踏实实地走在平江路上了。

    ⑫世俗的生活在这里弥漫着,走着的时候,很有心情一家一家地朝他们的家里看一看,这是老房子,所以一无遮掩的,他们的生活起居就是沿着巷面开展着,你只要侧过脸转过头,就能够看得很清楚,我不要窥探他们的生活,只是随意的,任着自己的心情去看一看。他们是在过着平淡的日子,在旧的房子里,他们在烧晚饭,在看报纸,也有老人在下棋,小孩子在做作业,也有房子是比较进深的,就只能看见头一进的人家,里边的人家,就要走进长长的黑黑的备弄,在一侧有一丝光亮的地方,摸索着推开那扇木门来,就在里边,是又一处杂乱却不失精致的小天地,再从备弄里回出来,仍然回到街上,再往前走,就渐渐地到了下班的时间了,人多了起来。一个妇女提着菜篮子,另一个妇女拖着小孩,你考试考得怎么样?她问道。不知道,小孩答。妇女就生气了,你只知道吃,她说,小孩正在吃烤得糊糊的肉串,是在小学门口的摊点上买的,他的嘴唇油光闪亮的。沿街的店面生意也忙起来,河面上还是有一两只小船经过的,这只船是在管理城市的卫生,打捞河面上的垃圾,有一个人站在河边刚想把手里的东西扔下去,但是看到了这只船,他的手缩了回去。生活的琐碎就这样坦白地一览无余地沿街展开,长长的平江路,此时便是一个世俗生活的生动长卷了。

    ⑬就这样走走,看看,好像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想头。但到平江路随便地这么走一走,心情就会起一点变化的,好像原本心里空空的,但是这么一走,心里就踏实了,老是弥漫在心头的空空荡荡、无着边际的感觉就消失了。我不是在平江路出生和长大,但是走一走平江路,就好像走进了自己的童年,亲切的温馨的感觉就生了出来,好像世世代代就是在这里生活的。

    ⑭平江路上有许多名胜古迹,我不止一两次地去过耦园。但是我到耦园,却不是去赞叹它精湛的园艺,而是因为它是一处惬意的喝茶聊天的地方,或者是一个温婉的情绪着落点,也因去耦园的路,不要途经一些旅游品商店,也不要有乌糟糟吵吵闹闹的停车场,沿着河,踩着老街的石块,慢慢地走,走到该拐弯的地方,拐弯,仍然有河,再沿着河,慢慢地走,就走到了耦园,其实就这样的走,好像到不到耦园都是不重要的了。

    ⑮在宋朝的时候,有了碑刻的平江图,那是整个的苏州城。现在在我的心里,也有了一张平江图,这是苏州城的缩影。这张平江图是直白和坦率的,一目了然,两道竖线,数道横线。这些横线竖线,已经从地平面上、从地图纸上,印到了我心里去,以后我便有更多的时间,有更任意的心情,沿着这些线,走,到平江路去。

(取材于范小青同名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音

秦碧薇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外公谢世的次日,雾霭沉沉,下着密如针脚的雨。

    我对外公印象不深,依稀记得是个文弱的老人。也只偶尔听母亲谈起,说外公生在山里,长在山里,在外求学十余载,漂泊十余载,兜兜转转又回到山里。膝下的子女都走出大山,他却执意守在山脚的泥土房里,当了大半辈子的教书先生。没料到,一场乍暖还寒的三月冷雨,竟让他与这三尺讲台永别了。

    山里的世界静极了,没有丝毫外界的声音,而那些留守山中的孩子,失去了唯一的老师,与外面的世界相牵的线,就这么生生断了。

    “山里人现在越来越少,你外公啊,一人教了几座山头的小孩,满打满算,也不过二十几个。”前来给外公下葬的一位大伯对我说,末了还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真可惜啊,那些小孩都挺喜欢他的。喏,那边就有一个他的学生。”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正好对上一双惶惑不安的眼睛。那是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头发扎得松松垮垮,身形也偏瘦小,上身一件衬衣洗得发白。她定定地看向我,板着脸,双唇紧抿,①幼兽般的眼睛漆黑发亮 , 左手却紧抓着前面老人的衣摆。

    我凑过去问她:“你家在哪?”她抬头飞快地瞟了我一眼,不说话,朝山上一片在雨中凝固的苍翠努了努嘴。“你爸妈呢?”我注意到她的脸迅速蒙上了一层寒霜,眼皮也耷拉下来。她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半晌才失落地开口:“他们去外面打工了。”“那你跟谁过?”

    “弟弟妹妹,还有奶奶。”之后我也不知该怎样搭话,便默默走开了,因为我猛然发现,虽然只差了三四岁,但我们之间已然如被巨斧劈开了一道鸿沟,我与她的距离,就像各自眼中的风景般遥远。山也跟着沉默,不发出什么声响。

    在她的奶奶走后,她突然叫住了我。“你外公教过我,我很喜欢他。”

    “他教我们认字、算术,还给我们念诗、唱歌。他还说,我们这个地方以前叫作夔州。”

    “你看到我们头顶的天空了吗?他说这是夔州特有的天空,他说这种天空是苍色的。”

    渐渐地,我跟她熟稔起来。我发现她非常喜欢看书,时常看见她捧着翻旧的课本,在风里站成一株瘦削的酢浆草,融进绿得化不开的山中。

    雨声渐疏,在某个午后,阳光居然冒了个角,从天际漏了丝丝缕缕下来。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搬了把凳子和她在院子里打发时间,清洁润泽的空气让每一次呼吸都成为一种享受。我不由得感叹道:“还是山里好啊!”

    她不能相信地望向我,脸颊激动得有些发红。“你有没有想过这种生活,一人在山中,仅仅一人,不能做什么,只能听流水的声音,风从林间穿行的声音,鸟鸣的声音,石子滚落的声音。”远山浅淡,与天相接的地方只剩一条极细的线,是她抿起的嘴唇。她凝望那阵奔跑的风,似乎想将它捕捉。又转而凝望后山的竹浪松涛,像凝望一个梦中的幻影。“而现在我不能读书了,除了大山,外面的声音都听不到了,”她的话语似被水浸透,我转过头,看见她②眼里的泪花像在走钢丝,摇摇欲坠

    她侧过身去不想说话了。

    深绿铺满整座山林,光斑繁密。细细的芒草摇晃,若在轻吟。她口中“苍色”的天空,从静水深渊中升起,万里无云。【A】大地在我脚下隐隐颤动着,传出声响,混杂着风、树叶、草木、鸟鸣,是一支破碎的竹笛、一把断弦的琵琶,一声一声,都好像一种呜咽

    而这声声呜咽在某一天顺着彤云出岫,搭上山鸢的翅膀,竟一路传到了远方,又托四月的山花捎回了一个令人为之一振的消息。

    我离开那天,她执意要来送我。

    她步履轻捷,每一步,都分毫不差地踏着我的影子。她语调平仄分明,在四下无人的山中响彻。她说:“我听说再过几个星期,学校就有人来修理了,有新学校,就有老师,就可以上学了。”

    “真的?”

    “真的!”

    而我撞入她③黑桑葚般明亮的眼睛 , 宛若跌进鸦青色的深谷。“其孤意在眉,其深情在睫,其解意在烟视媚行。”耳畔有什么呼啸而过。

    是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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