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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4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把栏杆拍遍

梁衡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

辛弃疾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为了光复大业,他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此时,他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辛弃疾的词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我们仍能从他的词中感受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他本来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南渡后却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

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

辛词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辛弃疾南归后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1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于是皇帝对他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辛弃疾名弃疾,但他那从小使枪舞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尝有什么疾病?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菩萨蛮》)。

他得的是心郁之病啊!他甚至自嘲自己的姓氏:

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得姓何年,细参辛字,一笑君听取。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辛酸辛苦。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永遇乐》)。

“艰辛”、“悲辛”、“辛酸”、“辛辣”,真是五内俱焚。

南宋朝廷将他闲置了20年。辛弃疾在他的词中自我解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这有点像宋仁宗说柳永:“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柳永真的去浅斟低唱了,结果唱出一个纯粹的词人艺术家。辛与柳不同,他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拍栏杆,大声议政的人。报国无门,他便到赣南修了一座带湖别墅,咀嚼自己的寂寞。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先生杖屦无事,一日走千回。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白鹤在何处,尝试与偕来。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水调歌头》)。

这真应了他的号:“稼轩”,要回乡种地了。一个正当壮年又阅历丰富、胸怀大志的政治家,却每天在山坡和水边踱步,与百姓聊一聊农桑收成之类的闲话,再对着飞鸟游鱼自言自语一番,真是“闲愁最苦”,“脉脉此情谁诉”?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

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一将成名万骨枯”,一员武将的故事,要多少持刀舞剑者的鲜血才能写成!有思想光芒而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呢?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所以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门见山,要言不烦地指出了辛弃疾独特的历史地位:“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 B、文章在介绍辛弃疾的人生遭际时主要围绕他的行伍经历、为官经历和词风变化来写的。 C、“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概括了辛弃疾忠心为国却屡遭排挤的原因。 D、文章通过塑造辛弃疾的形象特征,来揭示他由爱国志士成为爱国词人的过程及原因。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辛弃疾不同风格的词作串联起他的人生经历,凸显了辛弃疾的个性风采。 B、文章巧妙地把人物的自身命运、作品及读者的感受、评说融为一体,读来饶有兴味。 C、文章引用辛弃疾的词作,调动读者已有的阅读经验,加深读者对词人生平操守的理解。 D、第三段中“钢刀利剑”和“羊毫软笔”运用比喻修辞,表达作者对辛弃疾的同情和惋惜。
(3)、文章以“把栏杆拍遍”为题,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有什么作用?
(4)、哪些因素促使辛弃疾成为一代爱国词人?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小小说,完成后面练习题

勇 敢 的 人

                                   李开杰

     我是媛媛。

    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是我发现了我心目中最勇敢的人。 

    你猜猜,他是谁?

    他就是我们班的罗军。

    哦,你们都笑了,我知道你们为什么笑,你们认为我要么在说笑话,要么就是神经有问题,要不怎么会把最胆小的罗军说成最勇敢的人呢?说实话,过去我也同你们一样,认为罗军是最胆小的人,他不怎么说话,特别是面对我们这些女孩,他更是永远没有一句话,我们对他的印象只有一个,就是他低着头,坐在他的座位上,两手无措地乱动。他从不敢同男同学发生争执,如果因为什么事他同某个同学对峙起来,那么首先退让的总是他,总是他低着头匆匆走开。在体育课上同样表现了他的胆小,那些对抗性太强的运动诸如足球什么的,他是永远不会去试一下的,就连跳马他也不敢,每次跳马都以他可怜兮兮地趴在木马上告终。就是这样一个人,我竟然说他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难怪你们会发笑,难怪你们会怀疑我的神经出了问题。但是我还是要说,他——罗军,是我心目中最勇敢的人,而且,我曾经被他的勇敢感动得流了泪,而且他的勇敢行为使我修正了自己对勇敢的认识。你们还记得上周六在江边举行的露天音乐会吧?听说很多同学都去了,我也去了,我同我的表哥还有妹妹一起,坐在台阶上,边喝“百事可乐”边听“贝多芬”。那天很热,热得一点儿不像春天而像是盛夏来临。

  那天的音乐会很盛大,很庄严,同时也很华丽。盛大庄严是指音乐会本身,而华丽则是指观众,那天去欣赏音乐会的人都穿得很漂亮。我爸爸说了,艺术永远是少数有钱有闲人的东西。

    因此,我对露天音乐会也有这样的华丽一点儿不感到奇怪。

    演出到中场时,那个漂亮的主持人宣布休息二十分钟。

    在这休息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一个同音乐会的华丽极不谐调的身影出现了,一个穿得十分破烂的老太婆,也许她并不太老,是生活的艰难使她过早地显出了老态。她背着一个很大的编织口袋,从我们这些穿着华丽的人群中间走过,她不断地弯下腰,去捡拾那些我们扔下的可乐瓶、纯净水瓶,还有用来垫座的废纸。她与音乐会实在太不谐调。她走过人群时,有的人赶紧站起来让开,有的人把手中还没有喝完的可乐连瓶递给她,也有人掏出钱给她,也有的人在讥笑她。可她没有什么表情,没有感激也没有愤怒,仍然一个一个地捡可乐瓶,一下一下地弯腰。这时,另外一个身影出现了。

    一个满头大汗的男孩子跑了过来,他的手里也抓着几个可乐瓶。他跑进人群,见到了那个穿着破烂、背着一个大编织袋的老太婆,然后,他响响亮亮地叫了一声“妈妈”。我不用说你也会想像得到,在那样的环境下,在那样的地方,要叫出那声响亮的“妈妈”,需要多么大的勇气,需要多么勇敢。那些来听音乐会的人,那些穿着华丽的人,还有那些讥笑老太婆的人,都默默地看着这个壮实的男孩,眼中都充满了赞许。我不用说你也知道了,这男孩就是罗军。

    从此,罗军成了我心目中最勇敢的人。

    因为他在那种时候喊出了那声响亮的“妈妈”。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目。

只想和你接近

吴念真

    ①直到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那种用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

    ②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③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同样的,孩子们也是。

    ④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的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须”。

    ⑤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⑥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通常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⑦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大腿,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⑧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仿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短短半分钟不到,却完全满足的亲近。

    ⑨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弟妹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历,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⑩有一年父亲的腿被落磐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一家外科医院治疗。

    ⑪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中午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火车站不停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⑫他是睡着的。四点多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消瘦不少的脸上。他的头发没有梳理,既长且乱,胡子也好像几天没刮的样子;打着石膏的右腿露在棉被外,脚趾甲又长又脏。

    ⑬不知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脚趾甲。护士说没有指甲剪,不过可以借我一把小剪刀。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地帮父亲剪脚趾甲。

    ⑭当我剪完父亲所有的脚趾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我。“妈妈叫你来的?”“不是。”“你自己跑来没跟妈妈说?”“没有。”

    ⑮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再次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你晚上就睡这边吧!”

    ⑯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去看了一场电影。

    ⑰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脚趾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⑱那是一家比九份升平戏院大很多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⑲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它还不时在我脑海里上演着。

                                                                                                               (选自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父亲

(智利)奥莱加里奥·拉索·巴埃萨

    一个小老头下巴蓄着又白又长的胡须,上唇的小胡子被尼古丁熏成了红色。他披着一件大红斗篷,脚蹬高跟皮鞋,头戴一顶龙舌兰编的草帽,胳膊上挎着一个小篮子,来到兵营的门口,走过去,倒回来,走过去,倒回来,反反复复,显得十分胆怯。他想向哨兵打听什么,但哨兵没等他开口就高声喊道:“警卫班长!”

    一个班长从门后跳了出来,仿佛是埋伏在那儿的。他仰起头用询问的目光打量着他,老头儿说:“我儿子在吗?”班长笑了起来。

    “他叫曼努埃尔……叫曼努埃尔·萨巴塔,先生。”

    “我不知道哪个士兵叫这个名字。”

    乡下人骄傲地直起身子讥讽地笑了: “可是,我儿子不是士兵,他是军官,是正儿八经的军官……”

    警卫团的号手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凑过来低声告诉班长:“是新来的,刚从学校来的……”

    班长看他是个穷人,没敢请他去军官俱乐部,而是叫他去了警卫团。

    老头儿坐在一条木凳上,把篮子放在伸手可及的身边。士兵们一下子围拢来,他们以好奇的目光看着那个农民,对那个篮子很感兴趣。篮子不大,用一片口袋布盖着。那帆布下面先是听到啄食声,接着便有一只红冠老母鸡露出头来,由于闷热,它的嘴张开着,不停地喘着气。

    看到那老母鸡,士兵们一边鼓掌一边像孩子似的高声叫道:“炖鸡吃!炖鸡吃!”

    农夫急切地想见到自己的儿子,面对那么多持枪的士兵又十分紧张,不禁傻乎乎地笑起来,思想也乱了:“哈,哈,哈……对,炖鸡吃,炖了给我儿子吃。”

    说罢,老人却是一阵心酸,脸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又说道:“我都五年没见他了!他不愿意回村里去……”

    一个卫兵去叫中尉。中尉正在驯马场上跟一伙军官在一起。他个子矮小,长得黑不溜秋,躯干粗得像个木桶,面容俗气。卫兵打了个立正,两脚并拢时靴子底掀起一股尘土,报告道:“有人找您……我的中尉。”

    不知怎么回事,中尉的脑海里一下就闪现出了他老父亲那干瘪矮小的身影。他仰起头,为了让他的同事们听到,以鄙夷不屑的语调大声说道:“在这个镇子上,我谁都不认识……”

    卫兵又主动解释说: “是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头,披着斗篷……他从很远的地方来,提着一个篮子……”

    虚荣心顿时把中尉闹了个大红脸,他把手举到帽檐上说: “行啦……您走吧!”军官们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神色,他们不约而同地朝萨巴塔扫了一眼。那么多道询问的目光令中尉实在难以承受,他垂下头,咳嗽了一声,点上一支香烟,开始用刀鞘包头在地上胡乱划起来。

    过了五分钟,又来了一个卫兵: “有人找您,我的中尉!是一个乡下老头子……他说他是您父亲……”

    中尉没有纠正卫兵的话,他把香烟扔到地上,怒冲冲地一脚踩灭,喊道:“滚吧!我就来。”

    为了不做任何解释,中尉一头钻进了马厩。老人坚持要见儿子,卫兵班长每五分钟向上司报告一次,上司军官被弄得烦了,就去找萨巴塔。

    与此同时,那个变得像孩童似的可怜的老父亲越来越心神不宁。他竖起耳朵听动静,只要听到一点儿声响他就伸长脖子往外看。那脖子又红又皱巴,跟火鸡脖子一样。听到脚步声,他就激动得浑身发抖,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来拥抱他,来给他讲述他的新生活,让他看他的武器、马具和马匹来了。

    警卫团军官佯装检查马厩找到了萨巴塔。他开门见山、干巴巴地对他说: “有人找您……说是您的父亲。”

    萨巴塔移开目光,没有回答。

    “他在警卫团……一定要见到您才走。” 萨巴塔狠狠地往地上跺了一脚,恼怒地咬了咬嘴唇去了那儿。

    他一进警卫团,有个士兵就喊道: “立——正!”听到喊声,士兵们立刻如弹簧一般霍地站了起来,团部里响起一阵大刀声、脚步移动声和鞋跟撞击声。

    士兵们对儿子的尊敬弄得老头儿晕头转向,他忘掉了篮子,也忘掉了老母鸡,张开胳膊向儿子迎过去。他那像老树皮一般的面庞上绽出了欢欣的笑容,兴奋得浑身颤抖着高音叫道: “我亲爱的曼努埃尔!我的小曼努埃尔……”

    尉官只冷冷地向他打了招呼。

    农夫的双臂落了下来,脸上的肌肉抖动不止。

    中尉偷偷地把他拉出军营,到了街上,悄悄地对他说: “你都干了些什么呀……干嘛到这来看我……我有军务在身……不能出去。”说罢,转身走进了军营。

    乡下老汉又回到警卫团,浑身哆哆嗦嗦,茫然不知所措。他狠狠心把鸡从篮子里掏出来给了警卫班长。

    “给你们吧,就你们吃。”

    他向士兵们告了别,失望之下,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离开了。走到门口时,他又转过身来两眼含泪地补充了一句:“我儿子特别喜欢吃鸡脯,你们给他一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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