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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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南省开封市2019-2020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缝补的时光

①每天准时接送女儿是我必须做的事,哪怕是她今天早上刚刚和我拌过嘴,哪怕是今天晚上这样风雪交加的寒夜。到家了,刚刚将风雪关在门外,放下书包的她就开始叫我:“妈妈,我的裤子破了一个小洞洞,请你给我缝补一下。”

②缝补?这是久别的词汇了!连家里的针线盒,竟不知躲在了哪里。给母亲打电话,她说在大卧室柜子最里面的角落里。到底是老辈人离不了的物件,果真找到后,看着遗忘的针线盒,眼前浮现出几代人缝补的时光……

③记忆里,外婆的针线活是村里出了名的。母亲结婚很多年后,衣服还都是外婆缝的。小姨穿的衣服,很多都是母亲和二姨的旧衣服;小舅穿的衣服也是大舅二舅的衣服改制而成的。外婆如果生活在今天,一定是极有天赋的服装设计师,她能把黑色和蓝色的布缝制成复杂的中山装,也会用碎花布缝制圆领或V领的无袖衫。尤其是她用小姨穿旧的白衬衣,为我缝制的“小衣服”,样式新颖,贴身舒适,吸引身后多少艳羡的目光。在她缝补修缮的一件件衣服中,我逐渐明白,傻傻的我开始长大了。

④上小学,对四年级时的那个冬天印象最深。我和同学堆雪人,堆得又高又肥,就是找不到红色的东西点缀嘴唇。有人提议,把我花棉袄口袋里的布剪一小块,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雪人堆成了,白色的外套,两个拇指大小的石炭做成的眼睛,红色碎花布做成的小嘴巴,头顶是稻草做成的帽子,静静地站立在学校的小院子里,成为师生们眼中的艺术品。

⑤当晚也是风雪呼啸,白天的兴奋变成了害怕母亲发现的战战兢兢,那可是新棉袄。越是害怕,越是糟糕,口袋里露出了雪白的棉花,直逼母亲的眼睛。母亲盯着我,听我交代完毕。奇怪,母亲竟然没有扬起宽厚的手掌,也没有愤怒地呵斥,只是冷静地说:“以后不要这么糟蹋东西了,要爱惜!”就是那晚的煤油灯下,我写作业,母亲为我缝缝补补,用一块相同的花布修好了口袋的缺口。那一晚,我始终没有心思写作业,偶尔抬头,眼里全是母亲一针一线有序地交替,那是缝补幼稚的童年,也是缝补童年的纯真。

⑥在我上中学时,家里有了第一台现代化机器——缝纫机。自从家里有了它,母亲缝缝补补的事儿就增多了,邻居们大婶大叔家的衣服剐破了,裤子磨烂了,都是拿到我家,由母亲踩着缝纫机缝补。缝纫机是半自动的,靠双脚有节奏地踩踏,踏板带动皮带,转动机头,密密麻麻地行走,缝补的针脚,细而密,看起来整齐,穿起来更结实。

⑦现在轮到我自己拿起针线,真奇怪,女儿竟然想起来缝补这种方式,着实让我震撼。曾经,衣服裤子不小心划破一丁点小口子,她就坚决不穿;即使拿到缝纫店,用最漂亮的图案贴住残损,也只是周末在家里,偶尔穿一下。可今天如此例外,这还是最近对我非常抵触的女儿吗?或许,学习压力伴随着青春期的冲动和叛逆,只有一针一线的细细的爱才可以融解冰雪。

⑧我不知道,缝补技术是不是也会有遗传。女儿的裤子是灰色的,我掌出灰色线,取出一根三厘米长较细的针,穿针引线。线头好像故意和我玩游戏,一次次都拒绝我。女儿看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主动提出帮我穿针。她戴着150度的近视眼镜,一次就成功了。我接过针,在线的末端打个结,把破洞的位置尽量对整齐,然后轻轻把针穿出布料,慢慢地,笨笨地,从破洞的最右端缝补到最左端,再从最左端缝补到最右端。这样缝补过后,应该不会再破了。正反两面检查一遍,几乎看不清线头,分不清是手工的,还是机器缝补的。女儿接过裤子,细心地看了又看,甜甜地笑了。

⑨缝补,在我与祖辈心间是最珍贵的记忆,对于我和女儿又是一次良好的开端。

(1)、本文记录了哪些缝补的时光,请分条梳理。
(2)、风雪”在文中两次出现,请任选一处,说说它的作用。
(3)、“一举一动总关情”,请结合文中画横线的语句,分析动作描写折射出人物的哪些心理活动。
(4)、文末结尾句,“珍贵的记忆”“良好的开端”反映本文的什么主题?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龙眼与伞
                                                                                                                  迟子建
        ①大兴安岭的春雪,比冬天的雪要姿容灿烂。雪花仿佛沾染了春意,朵大,疏朗。它们洋洋洒洒地飞舞在天地间,犹如畅饮了琼浆,轻盈,娇媚
        ②我是喜欢看春雪的,这种雪下得时间不会长,也就两三个小时。站在窗前,等于是看老天上演的一部宽银幕的黑白电影。山、树、房屋和行走的人,在雪花中闪闪烁烁,气象苍茫而温暖,令人回味。
       ③去年,我在故乡写作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四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正写得如醉如痴,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她说,我就在你楼下,下雪了,我来给你送伞,今天早点回家吃饭吧。
        ④没有比写到亢奋处遭受打扰更让人不快的了。我懊恼地对妈妈说:“雪有什么可怕的,我用不着伞,你回去吧,我再写一会儿。”妈妈说:“我看雪中还夹着雨,怕把你淋湿,你就下来吧!”我终于忍耐不住了,冲妈妈无理地说:“你也是,来之前怎么不打个电话,问问我需不需要伞?我不要伞,你回去吧!”
        ⑤我挂断了电话。听筒里的声音消逝的一瞬,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跑到阳台,看见飞雪中的母亲撑着一把天蓝色的伞,微弓着背,缓缓地朝回走。她的腋下夹着一把绿伞,那是为我准备的啊。我想喊住她,但羞愧使我张不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渐行渐远。
        ⑥也许是太沉浸在小说中了,我竟然对春雪的降临毫无知觉。从地上的积雪看得出来,它来了有一两个小时了。确如妈妈所言,雪中夹杂着丝丝细雨,好像残冬流下的几行清泪。做母亲的,怕的就是这样的泪痕会淋湿她的女儿啊!而我却粗暴地践踏了这份慈爱!
        ⑦从阳台回到书房后,我将电脑关闭,站在南窗前。窗外是连绵的山峦,雪花使远山隐遁了踪迹,近处的山也都模模糊糊,如海市蜃楼。山下没有行人,更看不到鸟儿的踪影。这个现实的世界因为一场春雪的造访,而有了虚构的意味。看来老天也在挥洒笔墨,书写事态人情。我想它今天捕捉到的最辛酸的一笔,就是母亲夹着伞离去的情景。
         ⑧雪停了。黄昏了。我锁上门,下楼,回妈妈那里。做了错事的孩子最怕回家,我也一样。朝妈妈家走去的时候,我觉得心慌气短。妈妈分明哭过,她的眼睛红肿着。我向她道歉,说我错了,请她不要伤心了,她背过身去,又抹眼泪了。我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我虽然四十多岁了,在她面前,却依然是个任性的孩子。
        ⑨母亲看我真的是一副悔过的表情,便在晚餐桌上,用一句数落原谅了我。她说:“以后你再写东西时,我可不去惹你!”
        ⑩《额尔古纳河右岸》初稿完成后,我来到了青岛,做长篇的修改。那正是春光融融的五月天。有一天午后,青岛海洋大学文学院的刘世文老师来看我,我们坐在一起聊天。她对我说,她这一生,最大的伤痛就是儿子的离世。刘老师的爱人从事科考工作,常年在南极,而刘老师工作在青岛。他们工作忙,所以孩子自幼就跟着爷爷奶奶,在沈阳生活。十几年前,她的孩子从沈阳的一个游乐园的高空意外坠下身亡。事故发生后,沈阳的亲属给刘老师打电话,说她的孩子生病了,想妈妈,让她回去一趟。刘老师说,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儿子可能已经不在了,否则,家人不会这么急着让她回去。刘老师说她坐上开往沈阳的火车后,脑子里全都是儿子的影子,他的笑脸,他说话的声音,他喊“妈妈”时的样子。她黯然神伤的样子引起了别人的同情,有个南方籍旅客抓了几颗龙眼给她。刘老师说,那个年代,龙眼在北方是稀罕的水果,她没吃过,她想儿子一定也没吃过。她没舍得吃一颗龙眼,而是一路把它们攥在掌心,想着带给儿子……
         (11)那个时刻,我的眼前蓦然闪现出春雪中妈妈为我送伞的情景。母爱就像伞,把阴晦留给自己,而把晴朗留给儿女。母爱也像那一颗颗龙眼,不管表皮多么干涩,内里总是深藏着甘甜的汁液。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时间去哪儿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有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这首歌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是啊,时间到底去哪儿了?

    幼年的时光去哪儿了?我们为何很难记起3岁以前的事情?研究表明,时间的感知需要儿童的注意力和短期记忆能力的完全形成,这需要前额叶皮质和海马体发育较成熟以后才能具备。这两个区域的成熟速度较慢,往往到了童年后期才能渐渐完善。孩子们的遗忘速度远比成年人要快,所以他们的记忆更替也更快,这意味着留下童年记忆的可能性并不大。

    幼时记忆究竟从何时开始模糊,直到被永久遗忘?研究发现,早期回忆往往从7岁开始丢失。虽然不少3岁孩子能够记得前一年发生的事,但这些记忆也只能持续到五六岁。在7岁这一年中,童年记忆迅速衰退,到了八九岁,大部分孩子只能回想起童年生活35%的内容。这是因为在7岁时,人们形成记忆的方式开始改变一—在那之前,儿童缺少时间和地点的观念,而在年龄较大的儿童中,回忆早期记忆的内容和形式更趋向于成年人。

    如果你到了一定的年纪,可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小时候总是盼望快快长大,但是似乎过了很久才长了一岁,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感觉时间越来越快,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人体内的生物钟在逐渐变慢。实验表明,让年轻人和老年人估测1分钟有多长,结果年轻人还没有到1分钟就认为已经到1分钟的时间了;而老年人,则往往过了1分钟觉得这是1分钟的长。在生命的进程中,人体内的某种节律在变慢,而客观的时间没有变慢,老年人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快了。

    其次,与新鲜感能刺激人大脑记忆有关。比如我们新去一个地方时,去的路总是显得很长,回来时却似乎要短得多。因为去时路上你所看到的景色都是新鲜的,你的大脑需要对这些新鲜事物进行处理记忆,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路似乎很长。而回来时,这些景象不再是第一次体验,一切变得熟悉,大脑需要处理的事物也就少了,时间过得就快了,路也似乎短了许多。人生也是一样,小时候看这个世界都是新鲜的,外界充满了各种新刺激,这样就显得每一天都很漫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外界的事物已经缺少太多的新鲜感,更多的只是一种单调的重复刺激。丰富的经验使神经对于生活中的信息处理得极为快速,渐渐进入了“适应性”的状态,不但削弱了对时间流逝的感知,同时保留的记忆也信息不全,这样显得一天不经意间就过去了。

第三,可以用“相对论”来解释。一个5岁的儿童,他会感觉过去的一年很长很长,这是因为过去的一年占他生命总过程的20%(1/5);而一个20岁的青年,过去的一年只是他生命总过程的5%(1/20);而对于一个50岁的中年人,过去的一年仅仅是他生命总过程的2% (1/50)。人越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光阴在其整个人生当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同漫漫人生相比,就会觉得这些微不足道的时间过起来很快。

(选自《百科知识》2014年底4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音乐之伴

张抗抗

       音乐是有年龄的。

       在我们幼年的时候,音乐也许曾经是保姆。旋律的构成简单而稚拙,但每个音符都舒缓、柔和、温厚和淳朴。那节奏是摇篮式的,在摇晃着的歌谣里,我们的骨节一寸寸放大着,成长着,却分不清保姆和音乐,是怎样各司其职又互为其主。

       少年时代,音乐轻捷的脚步,是我们第一个悄悄钦慕的恋人。我们在深夜与它相约,聆听它的倾诉和呼唤。乐曲中每一处细微末节,哪怕一个小小的颤音,也会让我们心跳脸红。那欢喜是纯真无邪的。无论哪一种音乐都会使我们欢欣。但可惜那时我们太年轻,心里喜欢着,却无法分解和辨析它真正的奥妙。

       当我们成为沉稳和成熟些的青年时,浮游荡漾在空气中的音乐,也渐渐沉淀下来。那时我们开始思考音乐,努力试图去读解和领悟,并试图与音乐对话。音符变得立体,有一种辐射和扩张的趋势,暗藏着你听得见或是听不见的声音。音乐不再仅仅是一种情绪,而有了实在和具体的内容,成为可视可感的语言和思想,甚至是哲学。你发现音乐世界其实是一条深不可测的隧道,内壁悬缀着抽象的音符,不可复制也不可临摹,往往当你开口或是动手将其制作成曲谱时,它们却已消失。你只能将其烙刻在脑子里,一遍遍碾磨成体内血液流淌的声音。

       被琐事杂事俗事缠身的中年,岁月匆促,音乐在生活中已是显得奢侈的享受,往往纯粹是一种娱乐和休闲。那时候音乐有点像一个分手多年的旧情人,只是在百无聊赖的日子里,会偶尔下决心安排一次有礼貌而有节制的约会。多少有点儿可有可无的意思。但若是真正割断情丝,又是不甘的。在忧伤的乐曲中,重温往昔的缠绵和恩爱,毕竟还有一种依稀的幸福感。

       音乐对于老年,若不是感官麻木得不再需要,那定是摈除得很彻底很坚决的。没有音乐的老年,也许枯涩也许灰暗但也许恰是因他的内心饱满滋润,而无须依赖音乐的浇灌。人到了老年,对音乐的选择变得十分挑剔。若是喜欢的音乐,必是自己灵魂的回声,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除了自己认定的那种之外,天下的音乐都是不堪入耳的噪声。所以老年音乐,由于排除了功利的杂音,在自然淡泊的心境中,便有了一种宁静透明的质感。人走向生命尽头时,音乐不再是保姆也不是恋人,不是先哲更不是神抵,而只是一个忠实的人生伴侣。

       所以音乐具有着极其博大而丰富的包容性。音乐无法定义。不同的音乐可以被每个年龄段的音乐爱好者音乐迷分享,音乐其实是没有年龄的。古典或是现代、严肃或是流行,在欣赏者那里,并没有绝对的界别。在感人至深的音乐中我们常常迷途甚至错位,但音乐宽容大度,它知道自己所能在人们心上激起的回声,是“喜欢”的唯一标准。

       音乐只是有点儿模糊,有点儿空灵。它无形无状、无影无踪,无法触摸、无法品尝,是一种流逝的时间,一种被曲谱固化的记忆。音乐被人吸纳到心里去,又被人在各个生命阶段自然而然地传递下去,音乐就变得永恒了。

阅读记叙文,完成小题。

家徽

余华

    ①国有国徽,校有校徽,厂有厂徽,奇怪吗?我家竟有家徽。我们家的家徽是一条鱼,一条画在门板上的鱼。那条鱼画得很笨拙,线条零乱而粗糙,只能让人意会到是条鱼而已。但它却有不寻常的来历。

    ②祖父在世时,膝下有父亲他们弟兄四个,个个都是身高马大的男子汉,民国初年,战乱频繁,家庭仗着几个男人下死力气勉强维持着温饱。

    ③一天夜半,父亲起来小解,发现一条人影窜进了厨房,他便喊叫起来,同时马上守住厨房门口。不一会儿,父亲弟兄几个都起来了,他们点着灯,拿来大木棒子和斧头,仔细地搜索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厨房的旮旮旯旯都搜遍了,却没发现人。父亲弟兄几个说父亲定是半夜眼花,父亲赌咒发誓说肯定有人,还在争辩时祖父来了,祖父让儿子们都去睡觉。等他们兄弟走了后,祖父走到水缸边,敲敲盖子,说:“你不用躲了,出来吧。”只见这时水缸里水淋淋地站起一个人来,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哩。

    ④祖父望着窃贼,叹口气说:“算了,你走吧,要是让我的儿子们看见了,你今天非得残废不可。”

    ⑤贼傻望着祖父,他不敢相信祖父就这样轻易地让他走,但祖父分明是平静地挥了挥手,贼便从水缸里爬出来。祖父又把那水淋淋的米袋子交给他说:“带上它吧,它可帮你家度几天日子。”贼要说什么,却眼眶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走到门口,“慢着,”祖父又叫住他,塞给他一串铜钱:“你拿这些钱去做个小生意,再也不要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了。”

    ⑥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祖父磕了几个响头,便走了。

    ⑦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清晨,祖父一开门,便在门环上发现了一条两斤多的鲜鱼。祖父先是感到奇怪,但马上他醒悟到是那贼送来的,那人大约是做了贩鱼的生意。

    ⑧自此以后,我家门环经常出现鲜鱼,家里便经常可以改善生活。父亲他们感到奇怪,祖父便舒缓地向父亲弟兄们讲起鱼的来历。

    ⑨大约吃了几十条鱼后,祖父感到不安,说人家是小本经营,别吃垮了人家。于是连着几天半夜候着,一直熬了三个夜,终于让祖父遇见了那送鱼人。谁知不是那个贼,却是一个年轻渔人。这渔人是那贼的儿子,贼在临终前嘱咐他要坚持送鱼到我家来。祖父和父亲他们听着连连点头。为了不违亡人遗愿,祖父拿过一把刀子,让年轻人在我家门上刻一条鱼 , 并说从此不许他再送鱼,就用刻下的鱼替代好了。祖父同时叮嘱父亲弟兄们要保管好这条“鱼”,牢记这件事。

    ⑩于是,我们家按照祖父的意思,每次做屋或换门时,都保留这鱼的图案。它,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家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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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瓜的父亲

梅花

       父亲卖瓜,自己没有运输工具,是雇了别人的手扶拖拉机去卖。他是个地道的庄稼人,卖瓜对他来说太难了。车停在路边,他坐在车上,和一车西瓜一起晒太阳。汗水顺着他黑黄的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滴。一顶旧草帽根本遮不住多少日头。他坐在西瓜堆里,汗流满面。他是会出汗的西瓜,西瓜里的瓜王。

       零星的顾客挑挑拣拣拨拉着车里的西瓜。父亲脸上堆满谦卑的笑,心疼地看那些滚过来滚过去的西瓜。他不停地说,慢些拨拉啊,别碰坏了。

       偶然遇上个大主顾,要几百斤西瓜,父亲就慌忙地搬出一个圆溜溜的大西瓜,又慌忙切开,热情地让人家尝尝。尝瓜的人在一牙西瓜上牙齿尖咬上几小口,噗嗤,扔在脚下。鲜红的瓜瓤在阳光里水光盈盈,一地汁水。父亲皱皱眉,心里疼得抽搐一下。

       这些西瓜,刚刚坐瓜时只有一粒豌豆大小,是他一颗一颗拨弄着长大的。每个西瓜都打磨掉他手心里的一层皮,每个西瓜都落满他厚厚的一层爱抚的目光。他爱着它们,心疼着它们。现在,他看着脚下糟践的西瓜,心里的疼窜到眉梢,拧成一个疙瘩。他吸一口气,牙疼一般,发出嘶嘶的惋惜声。

       父亲不善于卖瓜,就和村庄里的很多庄稼人一样,跑到大路上去等车。每当有一辆两辆空着的卡车驶过来,他们簇拥过去,询问是否是拉瓜的车,询问人家收瓜的价格。但往往是狼多肉少,一辆车上围一圈瓜农竞争。他们相互拆台压价,谁出的价钱最低,车主就跟着谁走了。尽管这样,父亲不善于言辞,还是拦不下一辆车。

       后来,他就跑到公路的上游,跑到离家几十里的土门,永丰堡去拦车。偶然的拦来一辆收瓜的车,让他高兴不已。拦来的车停在路边,车主坐在瓜棚里。父亲又递烟又切瓜,依然是一脸谦卑的笑。车主把咬了几口的西瓜扔在脚下,瓜瓤汁水淌着。父亲毫不掩饰地拧紧眉头,心里疼得抽搐。

       一车瓜拉走了,父亲捏着手里薄薄一沓纸币,拾起衣襟擦擦脸上的汗,像甩去一个大包袱那样舒一口气。他嘿嘿地笑着说,这下总算卖掉了,不然几场雨就沤在地里了,一个钱也进不来哩……。他小小的高兴一下,随即又阴下脸弯腰捡起车主们啃过的西瓜皮,骂骂咧咧丢进猪食篮子里,看着残余的瓜瓤叹息一声。

       我的父亲很真诚的巴望每个吃瓜的人都能啃净红瓜瓤,啃到露出瓜翠为止。他可惜着那些红红的瓤儿。

       我和父亲常常坐在地埂上吃西瓜。我们不切开西瓜,只在瓜顶上剜一个洞,拿一把长柄的勺子掏出瓜瓤儿吃,一口一口。父亲和我都鼓起腮帮子,一边吃瓜一边说话。我小时候话多得很,琐琐碎碎的话题父亲总是耐心听完,从不半途打断。我们吃完的西瓜壳皮儿薄的几乎透亮,没有一丁点儿的红瓜瓤,像两滴翠绿的水珠一样。

       我常常把西瓜壳儿放到路边,装作一个完整西瓜的样子哄骗过路的人。看到有人上当翻动空空的瓜壳,就得意的咕咕直笑。父亲摘下一个西瓜,招呼路人过来尝瓜,并歉意地嗔怪一句:我这个黄毛丫头总是捣鬼的很。他和路人闲聊,满意的看着别人啃完的瓜皮,不收一分钱。实际上那时候,过路的人吃个西瓜,也没有付钱的习惯。地里种着呢,谁也不是很较真。

       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还不满十八岁。我也和父亲一样不善周旋,但我实在没有一身好力气去种庄稼,种西瓜。我成了一个地道的商人,在一个破旧的镇子上打拼着,养活我自己。父亲肯定没有料到我会是个买卖人,他一直希望我是个读书人,有一身书香的好气质。但生活总是这样有些小小的不如意。

       镇子上很冷,年年夏季都不怎么吃西瓜。我也渐渐淡忘了种瓜的日子。今年的某一天,我去一个深山的寺里松散一下心情。一片幽静的树林里,有石桌和石凳。有人在石桌上切开一只很大的西瓜,香客们围起来吃西瓜。

    一会儿石桌上摆满了西瓜皮。我啃过的瓜皮掺在一堆瓜皮里,很突兀。我的瓜皮啃得没有一点红瓜瓤,只剩下真正的瓜皮了。我突然发现这些年我都是这么吃西瓜的,都是把瓜皮啃成一张纸。这是父亲留给我的一个习惯,不经意保持了很多年。

       那些被我啃得轻飘飘的西瓜皮,坦然地躺在石桌上。瓜皮上留着我牙齿的痕迹,像一个人走过的路。我小心翼翼拾起瓜皮,像拾起我和父亲的那段日子。

       那一刻,我非常想念我的父亲,想念他像西瓜皮一样被我啃得只剩下轻飘飘一页纸一样薄的日子。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单位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有玉兰、海棠、碧桃、榆叶梅……每当春天到来,花开之时,树下、花边总少不了赏花者。人们常说,最美人间四月天。想来,春天里那些盛大的花事,无疑是最美的四月天里最绚丽的一道风景。

    不过,于我而言,眼前的此般花景再美,却不及记忆里的“那一朵”亲切。因为,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说起来,这种花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它们广泛地种植于祖国大地上,每到春天,花开之处,仿佛一片金黄色的海洋。那满世界的金黄,浓得化不开的金黄,让人震撼,难以忘记。天南海北的人们,不远千里赶赴一处处花海,只为陶醉于那一望无际的灿烂的金黄。这种花,就是油菜花。

    一直以来,我总认为油菜花是一种很特别的花。因为在我心中,没有一种花比油菜花更具有故乡的意味了。这不仅是因为我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盛产油菜花,它承载着我对于家乡和童年的美好记忆,更是因为油菜花朴实平凡的气质,与“故乡”这个字眼最为贴切,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故乡景,故乡事,乃至故乡人。

    即便你从未亲眼见过生命力旺盛的油菜花,从未置身过油菜花海中,光从那些图片里,你也可以发现,油菜花的遍野之处,从来不是一方阳台、一处庭院、一所公园,而是连绵起伏的大山脚下,阡陌交错的田埂之上,河网密布的水乡岸边,白墙黛瓦的房前屋后……漫山遍野盛开的油菜花,这不正是我们最常见的家园的模样,不正是最典型的乡土中国的图景吗?

    如果说有些花天生只可欣赏的话,那么油菜花则天生就是和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它沾满了生活的烟火气。当有些花正在得到人们的精心栽培、呵护之时,与油菜花的命运相关的,却永远是田间地头的播种、收获,是水乡垛田间的摇橹穿梭,是房上屋顶的缕缕炊烟,是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是故乡的生产与生活,农事与家事。

    而油菜花又像极了故乡的那些人。普通、平凡、质朴,但明亮、健康、泼辣、热烈,长成了一片明媚与灿烂。故乡的那片油菜花,总会让我想到,从这里走出的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受戒》里那个活泼直率的小英子,还有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柳堡的故事”里那淳朴可爱的二妹子。这些故乡的他(她)们身上,有着原生态的美,自然的美,乡土中国的美。可惜的是,当我们身处其中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太熟悉、太常见,以至于熟视无睹,往往只有在身处异乡之后,再回望他(她)们时,才会越发感觉到这种美好。

    如果每一种花都有“花语”,我想,油菜花的花语就是——故乡。

(作者:舒翼  本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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