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如皋市2020-2021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开学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鳄  鱼

(法国)罗斯尼

当我在美洲大陆上碰好运的时候,一天早上,我在河边上碰到了约翰·肯尼迪。约翰带着他的女儿和一个不爱讲话的同伴,这个同伴对什么都不相信,不害怕。他们两个人的腰带里都藏着天然金块,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他们三个人经历了恶劣气候的考验和人们对他们的欺骗,他们最后胜利了。他们感到了幸福,这种幸福是在同太阳、同风暴、同大雨的斗争中得到的。

肯尼迪的脸粗糙、引人注意,他的目光可以穿透土地,他的粗壮胳膊很会使用斧头。

他的同伴比他小二十岁,他的名字叫马伯尔。他的头比较长,有双非常警惕的眼睛。至于那个女儿,强烈的阳光和沙漠的风沙已经使她变成棕褐色的了,她的眼睛很大,嘴唇鲜红,头发是金黄色的,她像世界上的所有姑娘一样生气勃勃。

我感觉到他们三个人的身上具有我一直在寻找但可能永远也找不到的精神和品质。在交谈中我知道马伯尔是那美丽的女儿的未婚夫,我对马伯尔妒忌得要命。于是我同他们一起吃过喝过以后,我就出发了,以为永远也不会再看见他们了。

但是,我迷了路。第二天黄昏时,我又看到了马伯尔和那大眼睛的姑娘。他们站在一条小河旁,河水在阳光下是黄色的,在树荫下是绿色的。小伙子神情严肃,姑娘的脸色苍白、悲伤。当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转过身来。 随后他们告诉我老人已经死了。他想在河中洗个澡,一条纯吻鳄鱼咬住了他的腿,后来只找到了他的半截尸体。

马伯尔大喊着:“我要杀死那只可恶的鳄鱼!”我看得出来,他是说给阿丽埃特听的,因为他爱她,爱情会带来英雄主义的。

天已经黑了,我决定在他们的火堆旁过夜。我们一起在月亮下、火堆旁吃了晚饭。生活是充实的、美好的,心中充满了美好的梦想:这个美丽的阿丽埃特就是大地上最美、最好的图画。

我忧伤地想着自己的人生。我这样可怜地、没有爱情地到处游荡,可能一直到老。我想到了随时都等待着我的死亡……这个美丽的年轻的姑娘,我本来伸手就可以碰到;她又像是天边的星星一样离我那样遥远。

阿丽埃特睡着了。马伯尔看着她脸上的闪光和她的头发,突然自信地说:“她将成为我的妻子!”

篝火的火光映照在他的严肃的脸上,停了一会儿,他又说:“但愿我能够把那条纯吻鳄杀死!”

“你怎么能认出那条鳄鱼呢?”

“朋友,看它的个子,不会再有那样大的纯吻鳄了。”

他站起身来,朝着小河走去。他朝着河中的一块小岛望去,望了很长时间……突然,我看见他把衣服扔掉了,走进水中,嘴里咬着刀。我朝小河跑去,他的白色身体朝着小岛游去,一个像大树干的灰色东西出现在水面,随后我听到一声可怕的叫喊声……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了,星空下的小河平静了……我想了一切办法去寻找马伯尔,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他的尸体。

在荒无人烟的沙漠草原之中只剩下我和阿丽埃特·肯尼迪,还有两个死去的同伴的装满金块的腰带。我们走了许多天,一路上没有遇到人,荒原之中只有我们两个人、猛兽、沙漠、河流和风。我的命运发生了变化。一条鳄鱼把这位年轻的姑娘交给了我,把昨天才同我们分开的两个可怜的男人的金块交给了我,把人们尊重的所有的信念交给了我。但我和阿丽埃特还保持一段距离。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进行了共同的斗争,我们有了共同的快乐和忧愁,一条线把我们连在一起,它具有极大的力量。一天早上当我们离城市还很远很远的时候,我们都感到我们永远不能分离了。我们是在没有交谈的情况下感觉到这一点的,因为我们周围是荒原,应该尊重依赖我的力量和勇敢生活的年轻姑娘。我们的爱情像磐石一般坚定。

我是那些幸运人中的一个,我得到了爱情和财产。但是我从来没有感到骄傲。我知道得很清楚,环境使许多人的一生都是很悲惨的。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写“我”感到的三人身上的“精神和品质”,其实就是他们与太阳等恶劣环境的斗争中所感受到的幸福。 B、小说刻画阿丽埃特这一人物形象,主要运用外貌描写,在色彩对比中表现了父亲被鳄鱼吃掉对她的打击之大。 C、小说的结尾部分采用抒情的表达方式,直接点出了主旨,虽然显得有点突兀,但又让读者在回味中深受启迪。 D、小说中“我”与阿丽埃特的爱情坚如磐石,这既是两人对恶劣环境的有力回击,更是对生命意义的深层感悟。
(2)、下列对文中画线部分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段文字写了两次“冒险”,一是马伯尔冒险去杀纯吻鳄,二是“我”冒险去找马伯尔,都表明了对自然的抗争。 B、“望了很长时间”这一细节,生动地写出了马伯尔正在考虑最有效的办法,为了心爱的姑娘,他决定勇敢去冒险。 C、这段文字写马伯尔的死亡,再次强化自然环境的恶劣,为下文我的命运发生变化做铺垫,也为揭示主旨做铺垫。 D、马伯尔在与纯吻鳄的斗争中死亡,预示着恶劣的环境让许多人的一生很悲惨,提醒人们要珍惜眼前拥有的一切。
(3)、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小说并没有花费太多笔墨描写鳄鱼,却以“鳄鱼”为题,这样处理妙在何处?请说明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城市人的压力

[英]克瑞斯·罗斯

    我在大街上走着,步履匆匆,因为我快要迟到了,但是我想不起来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我注意到我手中拿着一只香蕉,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拿着这只香蕉,只是隐约觉得这只香蕉对我十分重要,而且肯定与耽误我的事有关。

    然后,在一个拐弯口,我碰到了艾丝尔姨妈。这应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姨妈,你好。”我对她说,“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艾丝尔姨妈见到我后并不惊奇。“小心你手中的香蕉!”她说。我大笑,因为我知道这是一根重要的香蕉,我会小心的。她提出与我同行,这让我很为难,因为我快要迟到了,必须加快步伐,艾丝尔姨妈走得实在太慢了。

    拐了一个弯,一头大象挡在我们面前。大象出现在别的城市大街上也许不算是奇怪的事,可这是曼彻斯特呀!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我想的是:“糟糕,大象挡住了去路,我真的要迟到了,艾丝尔姨妈和我在一起,我手里还有一只重要的香蕉……”

    我十分着急,然后就醒了。

    “只是一个梦。”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会梦到大象、香蕉和艾丝尔姨妈呢?收音机还在播放着节目,它每天早晨6点钟自动开启,起到闹钟的作用。我抬头看了一眼表,已经是7点7分了。我必须加快行动,我洗漱时听到一则新闻: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大街上,给行人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恍然大悟,或许我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听到了这则新闻的,然后就梦到了大象。

    我吃完早饭,准备去上班。我在一家电影公司上班,负责策划、创意、写剧本。我突然想,如果有一部关于大象出现在曼彻斯特大街上的电影,效果肯定会不错。我拿包的时候,发现包旁边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是我妻子的笔迹:“下班回家时,不要忘了顺路买一些香蕉!”我忽然明白梦中的香蕉为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因为我妻子最近在减肥,好几次让我买香蕉回家,而我每次都忘了。我想,我今天肯定会把香蕉买回家的。

    在我刚出门时,手机响了。是我母亲的电话。“有一个坏消息,”母亲说,“你还记得你的艾丝尔姨妈吗?”“记得。”我说,“不过,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是的,她昨天晚上去世的。她两周前就病得卧床不起,我对你说过的。”奇怪的梦终于得到了解释。

    我匆匆赶路,但是发现我越是想走快,却走得越慢。我看了看手表,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手表的指针往逆时针方向旋转。“这很有意思。”我想,“如果手表是逆时针旋转,这说明我上班就不会迟到了……”然后,我又醒了。这太奇怪了。我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确定这一次不是在梦境里,而是真的醒了。时间是五点半,收音机还没有自动开启呢。我不会迟到。

    我看到了妻子,就问她:“你今天还需要买香蕉吗?”“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她显得很诧异。“我以为你要减肥呢?”“减肥?”她说,“我胖吗?”“哦,不……那么,你听说过大象的事吗?”我问。“大象?”“对,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出来了。”

    “曼彻斯特没有马戏团,更没有大象。你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也许你需要在家里休息一下。”妻子说。“不过,我先要给母亲打一个电话。”我说。“现在才五点半,你为什么要去打搅母亲呢?”妻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嗯,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说。“好了,放松一点,行吗?”妻子说完就出去了。

    我立即给母亲打了电话。“妈妈。”“哦,亲爱的,这么早打电话有什么事呀?”“你还记得艾丝尔姨妈吗?”“当然,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她还好吗?”我打断母亲。“我不知道,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她了?”“哦,没什么,再见!”

    放下电话,我想,也许妻子说的对,我需要好好休息一天,于是我拨通了老板的电话。“是这样的。”我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可能是这几天策划剧本过于劳累了。”“你病的真不是时候,”老板说,“我们刚刚有了一个很好的创意,我本想今天和你好好谈论的。这是一个动作片,故事情节也非常有意思。我简单说给你听一听: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了一个大城市,它吃了一只被恐怖分子注射了具有放射性物质的香蕉后,变得焦虑暴躁……”

    “我的艾丝尔姨妈什么时候在这部片中出现?”

    “姨妈?什么姨妈?”老板很生气。我挂断了电话。希望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城市人生活压力太大的症状。

(选自《小说中的小说》,译林出版社)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真实情节

【美国】希区柯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晚上差不多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他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这个世界变得真快,他记得十七岁那年,当他手臂上刺了一个花纹回家时,父母见此大呼小叫;而现在,女孩子纹身都见怪不怪了。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经过两条宽阔的街道后,车驶进一条偏僻的小马路,在那儿开车他放松了许多。他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人家抢劫的对象,其他人可能,但不会是他。

    “如果我没有钱,我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他问,“告诉你,我刚从监狱出来,你们俩不也刚从那儿出来吗?”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你怎么知道!”黑人女子问。

    “那可是最早消除种族隔离的地方,”他说,“除了监狱,哪儿还会不分种族、白人与黑人相互信任呢?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

    他说:“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是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着不恰当。”“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必须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让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滑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你们准备干什么?”他问。“换衣服。”金发女子说。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是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照原先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选自《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信任

余显斌

    他一个唿哨,在积雪的旷野打着旋子,远远传开。随着口哨声,远处一个红点跳动着,跌跌撞撞滚来,越滚越近,是只小小的狐狸。

    小狐狸毛茸茸的,如一个小小的红线团,额头有指肚大一块白毛,珍珠一样。这是只才出生不久的狐狸。它胖乎乎的,蹲在他面前,一双亮亮的眼睛望着他,眼睛里跳跃着喜悦、快乐,和顽皮。

    它知道,他拿了可口的食物。因为,从第一次遇见他,直到现在,他都这样。果然,他笑笑的,手一扬,竟然是它最爱吃的鸡肉。它跳起来去抢,他呵呵笑着。摸着它的头道:“别闹别闹,放好了吃。”为了避免被雪弄脏,他拿块油纸铺在地上,放好鸡肉。肉一放下,小狐狸就扑过来,使劲嗅着,流着哈喇子,吧唧吧唧吃起来。

    半只鸡吃完,它的小肚皮胀得鼓鼓的,更像个毛茸茸的线团了。

    接着,它抬起头,亮亮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它知道,接下来,他会逗它玩,带着它跑,这些,从相遇到现在,也从没断绝过。也因为如此,它从一只生性胆小的小狐,变成了只爱亲近人的小狐。果然,他拍拍它的头,在雪地跑起来,快活笑着。它跟着跑,一路翻着跟头,发出稚嫩清脆的叫声。两个点,一红一黑,在雪地翻滚着。玩得差不多了,他喊一声:“回了!”一挥手,走了。小狐狸舍不得,跟着他,轻轻叫着撒娇,好像没玩够似的。一直到他走远了,不见了,小狐狸才回过头,回到自己隐秘的洞穴里,偎依着母亲,做起香甜的梦。

    一直这样,大概两个月吧。

    那天,雪特别大,四野皆白,小狐狸没吃的,饿得叽叽溜溜叫。老狐狸也饿得浑身发软,几次,小狐狸跑出洞,又失望地哼哼叽叽跑回来。上午时,雪地响起一声唿哨。小狐狸一听,乍了下耳朵,跌跌撞撞跑出来,球一样滚到他面前,扯他的裤脚,跳起来,抢他手中的鸡肉。他笑骂:“馋东西,饿坏了。”他把肉放好,很大一只烤鸡。小狐狸扑过去,流着口水,摇摆着脑袋撕咬着。

    这时,那边土坎上,一只狐狸露出头,是那只老狐狸。它小心地看看,小狐狸正在大快朵颐。肉的香味,远远飘来,它也流出了口水。它小心地爬上土坎,一步一步靠过来。它可能清楚,自己一身火红的皮毛太珍贵了,会引来无数的贪婪和阴谋,所以不得不小心。刚走几步,“哐”的一声,它的脖子被夹住了,是个钢夹,钢夹力道很大,传来骨头碎裂声,还有老狐狸的惨叫声。

    这夹子,是他下的。

    夹子必须有一定重量,机关才能绊动:小狐狸不行,老狐狸恰好。他要的,是老狐狸的皮子。这样的皮子,想要猎到,难如登天。因此,市场价几万元一张。小狐狸的太嫩,没人要。因此,他想了这么个办法。

    小狐狸停住了,抬起头,眼光中,一片迷蒙疑惑。

    那只老狐狸的皮,他卖了三万多。他笑笑,数着票子。他知道,还有一个三万元在山林里等着他:一年后,小狐狸就会长大。

    一年一晃就过去了。

    他上了山,果然看到了那只长大的小狐狸,皮毛比它母亲的还红还净,额头那块白毛,仍珍珠一样;但眼光变了,不再纯蓝,而是闪着白白的光。显然,它也认识他,蹲在那儿,长长叫了一声。

    他已跟踪它几天,办法用尽,也无法到手。

    他举起猎枪。

    它一跃跑了,雪地里一条红线,弯弯曲曲,弹弹停停。他打不中,就追。

    雪很厚,狐跑起来有些艰难,他看看就要追上,猛扑过去。那只狐一拐,转了个弯。他扑空了,只听“咵”的一声,接着一声惨叫,他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的一只手已断。这山里,下夹子的人很多,他中了别人的一个夹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长凳

周海亮

    乡下的雨比城里的雨大,我这样认为。

    逢夏季,逢大雨,雨便把乡村浇得亮晃晃的,呈现一种模糊和扭曲的景致。于是河水暴涨,黄浊,湍急,直冲而下,村人就跑出来,急匆匆的,却不是为了看景,村人没那个雅兴和时间,他们出来,是为了捞东西。

    总会有可捞的东西。河的上游连着很多村落。河水里飘来垃圾、南瓜、巨木,甚至家具,当然,更多的时候,只会飘来一些碎草。碎草被河边裸露的树根挡住,就有村妇拿了粪叉,捞半天,捆紧,带回家,晒干,可以煮五六碗的稀饭。方言里,这叫“捞浮”,几乎每一个村人,都干过这事。

    宝田与三麻同龄,论辈分,宝田管三麻叫“叔”,但从不叫,亲哥俩似的友谊。那时三麻正跟一条鲢鱼搏斗,三斤多重的鲢鱼自己蹦上岸,三麻扑过去,手一滑,鲢鱼又蹦回到水里。三麻骂,成心逗老子呢你。这时他听到宝田的声音,凳子!

    是长凳,放在堂屋,一次可以坐三四人的那种。凳子从上游飘下来,被雨后的阳光照着,闪着木质的暗黄。等凳子靠近,宝田便拿一根粪叉,看准了,猛地向岸边一划。凳子在水中打一个旋儿,飘到叉子所不能及的地方。

    宝田急了,凳子,飘了!凳子,飘了!他向着凳子喊,很无助的样子,却并不看三麻。凳子飘出很远,颜色开始暗淡。宝田向回跑,寻着更长的粪叉,或者棍子。三麻正是这个时候,跳下水的。

    三麻是村里水性最好的一个,没费多大劲儿,就把凳子救回。他把凳子坐在屁股下,一边哆嗦,一边拿手抚摸。三麻说,多好的凳子啊!

    三麻把凳子带回家,三个孩子争抢着坐。一个孩子跛脚,很严重,吃饭时,几乎趴在地上。三麻的女人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三麻说,好个屁,那是宝田的凳子。女人便看着他,尽是不满。

    宝田常来。他对三麻说,这凳子,是我先看见的。三麻说,是。宝田说,我的叉子,没捅准。三麻看一眼正在凳子上玩得起劲的跛脚儿子,说,是。宝田就不再说话,有时喝一碗三麻家的玉米粥,把嘴巴咂得夸张地响。

    有时三麻去找宝田。三麻对宝田女人说,要是我不去捞那个凳子,凳子就冲远了。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家里孩子,腿不好。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下次再捞浮,如果有凳子,我拼了命也为你家捞一条。宝田女人的嘴就撅起老高。不会那么巧,她说,捞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看见你捞到凳子。宝田火了,丢了手中的筷子,大骂他的女人。女人就哭,数落着宝田的窝囊。

    凳子就放在三麻家的堂屋。宝田来了,常常坐在上面。一边用手摸着,一边说,多好的凳子啊!

    那年,没有为三麻和宝田再下一场大雨。天热得很,三麻的承诺,被太阳烤焦了。

    第二年夏天,终于下了一场大雨。好像所有的云彩都变成了雨,直接倒在了河里。河水再一次暴涨,更浑浊,更湍急,河面变得更宽。

    雨还没有停,三麻就叫上宝田,要去捞浮。宝田说,等雨停了吧,会有凳子吗?三麻说,现在去,会有。

    还没到河边,两人就发现河面上飘着一只凳子。尽管影影绰绰,看不确切。三麻说,是凳子吗?宝田说,像。三麻就狂奔起来,奇快,宝田在后面喊,三麻!三麻没有回答,依然狂奔。他跳下了河。

    三麻就这样被河水冲走了。宝田还记得,三麻在河水中举起的那条“凳子”,不过是一个窄窄的硬木板。

    尸体是在下游很远的地方发现的,三麻被泡得肿胀和惨白,像发过的笋。三麻的女人只看一眼,就昏过去;众人把她叫醒,她再看一眼,再昏过去;众人再把她叫醒,她就疯了。

    她把跛脚儿子抓起来,扔到院子里。然后抱着凳子,去找宝田。她对宝田说,别再捞浮了,叫三麻回家吧。宝田嘿嘿地笑,像哭。她再说,三麻水性好,但水太凉,别让他下水。宝田再嘿嘿地笑,更像哭。她再说,三麻呢?宝田便不再笑了,抹一把泪说,对不住你,婶娘。宝田头一次叫三麻的女人婶娘,三麻女人感觉不是在叫她。

    那以后,村人常常听到宝田在夜里,打她的女人。女人的惨叫,传出很远。

    后来我知道,三麻家中曾经失火,那条被宝田送回来的凳子,早已化为一把清灰。

    小的时候,在雨后,我也常常和大我十几岁的堂哥,跑去捞浮。我们捞到了碎草、葫芦、树枝、油桶、南瓜、竹篓、八仙桌。我们捞到了很多东西,但我们依然贫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飞来的木桶

高军

    1939丰冬天,沂蒙山区比往年冷得多。这样的气候对患有肋膜炎的徐向前来说是很不舒服的。

    部队很快就要从东高庄村移防了,一有空闲徐向前总是到老百姓家里多转一转。

    这天他和警卫员随意走进了麻其老人家中,老人正坐在被窝里取暖。麻其想从床上起来,徐向前赶紧上前一步,按住了他:“大爷,够冷的哈。”徐向前觉得那破被子薄薄的,仅有很少的一点暖意,“你就坐在被窝里,咱们拉拉呱。”说着,他把自己披的大衣脱下来,盖在了麻其的薄被子上面。警卫员想阻止,徐向前摆手阻止他说下去:“咳,咳,你出去吧,我和大爷说说话。”

    麻其心中一热,眼睛有些湿润起来。徐向前倾着身子,拉着他那粗糙的手与他家长里短地说着话。麻其看徐向前嘴唇有些发青,想把大衣让他披上。徐向前用力制止了:“大爷,这是送给你的。”

    告辞的时候,麻其还是起来了,徐向前赶紧给他披上大衣,拉了拉领子:“这样会暖和一点,别送了,有空我再来看你……”

    拐过院子墙角的时候,警卫员突然对徐向前小声说:“首长,大爷家的木桶盛的水不易上冻,咱们饮马用的铁桶,太容易冻实心了,要是……”徐向前摆摆手制止了他,大步向前走去。

    这些天天气太冷了,饮马水很快就被冻住了,冻实的冰块倒都倒不出来,非常麻烦,警卫员打的小九九是想要麻其家的木桶,但看到徐向前很坚决地摆了手,知道没有戏了也就打消了这一念头。

    可是说来也奇怪,第二天警卫员在大门楼下发现了一只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木桶,他高兴地拿着去井上打满水,提回来就放到了马头前面。他站在一边,高兴地观察着,马悠闲地喝几口水,偶尔抬起头来看他一眼,温驯的眼睛中好像充满感激之情。

    “怎么回事儿?”警卫员转眼一看,是徐向前来了,正用严厉的眼光逼视着自己,食指直直地指着木桶。“我、我……”警卫员正想解释,被徐向前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什么我,赶紧给麻大爷送回去。”警卫员想,肯定是自己昨天说的话让大爷听见了,大爷知道咱们的军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所以偷偷把木桶给送过来了。于是赶紧倒掉水,提起来就小跑着去了。

    徐向前在军用地图前思考着,时而也会用手在上面指点比画一下。不一会儿,警卫员提着空空的木桶慢吞吞地回来了。

    徐向前转回身来:“怎么回事儿?”

    警卫员汇报说:“麻其大爷家的木桶还好好地在家里呢,他根本不承认这是他家的木桶。”徐向前自言自语道:“难道是长着翅膀自己飞来的?”警卫员赶紧接上说:“咱们什么异常情况也没有发现,什么动静也没听到,早晨起来大门楼下就发现了这只木桶,说不定就是自己飞来的呢。”徐向前瞪了他一眼,他赶紧住了嘴。徐向前又问道:“老人家怎么说的?”警卫员小声说道:“大爷说,找不到主儿就先用着呗。”徐向前嘱咐道:“先注意观察情况吧,看到底是谁给咱送来的,然后再做处理。”警卫员出去了,徐向前又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摇摇头又回到了地图前面。

    又过了一天,一切都已收拾整齐,部队就要出发。徐向前让警卫员提起两个铁筲桶,招呼说:“走吧。”警卫员有些疑惑,但还是听话地紧跟上了脚步。

    他们再次来到了麻其家的小院子,麻其看着警卫员提的铁筲桶,问道:“这个……”徐向前用一只手揽着麻其的肩:“天气太冷了,咱们屋子里说话吧。”

    坐下后,徐向前说道:“麻大爷,部队马上就要出发了,我们过来向你告个别,再来看看您老人家哈。”麻其说:“别见外啊,你送我的棉大衣可暖和了。”徐向前说:“前天早上,我那里突然飞去了一只木桶,我用来饮马可好用了,特别是这大冷天。可是,你说说它会长翅膀吗?怎么就会飞了去呢?”麻其呵呵一笑:“山里奇事多,长翅膀也是有可能的。”徐向前用舒缓的语调深情地说道:“玩笑话咱就不多说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啊,这说明我们的军队是得到了拥护和支持的,我们深深感谢父老乡亲们的大力支持啊。大爷啊,我有了那飞来的木桶,这两个铁筲桶也就用不着了,想着送给你哈。”麻其摇头:“这不行这不行。”徐向前笑了笑:“这也能给我们行军减轻一些负担啊。”麻其嗫嚅着:“你看看你看看,这刚送了我大棉袄,怎么能再要这个啊?”徐向前说:“不是说军民一家吗?咱们就别分你我了好不?”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捕蟹者说

王充闾

    望着阶前悦目的黄花,我想起那句“对菊持螯”的古话,蓦然触动了乡思。

    西晋文学家张翰,因见秋风起而兴“莼鲈之思”,想起了家乡吴中的菰菜、莼羹和鲈鱼脍,遂命驾东归。鲈鱼脍,常见于古代诗文,名气很大,该是上好的佳肴,但菰菜却没有什么味道,莼羹也未见得怎样的鲜美。我想,无论如何它们也比不上我的故乡那肉嫩膏肥、风味绝佳的蟹鲜。

    河蟹咸水里生,淡水里长,一生两度回游于河海之间。我的家乡地近海口,处于九河下梢,向来是河蟹生长的理想地带。那里流传着许多关于蟹的传说,有个红罗女的故事,凄楚动人。

    据说很早很早以前,河口有一个蟹王。背壳赛过大笸箩,螯上夹钳像农户用的木杈,目光灼灼如炬。每当星月不明的暗夜,便耀武扬威地出来伤人,成了乡间一害。这年秋天,村头来了一个身披红罗、手持双剑的卖艺女郎,说是能降魔伏怪。于是,便和蟹王斗起法来,鏖战了三天三夜,女郎终因体力不支,被蟹王吞掉,但事情并没有完结。此后,连续数日,大雾弥天。天晴后,人们发现蟹王死在岸边,从此,妖怪就平息了。

    这当然是神话传说,但据群众讲,至今螃蟹还很怕大雾,却是事实。老辈人口耳相传,道光年间中秋节过后,一个浓雾弥漫的晚上,突然,河里“刷刷刷”响声一片,螃蟹成群结队急急下海,顿时河面上黑鸦鸦一片铺开,有的小渔船都被撞翻了。

    螃蟹雅号“无肠公子”,又称“铁甲将军”,千百年来,一直活跃在诗人词客的笔下。有对它进行嘲骂的(当然是借物讽人):“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有些诗感喟身世,寄慨遥深:“怒目横行与虎争,寒沙奔火祸胎成。虽为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勃窣蹒跚烝涉波,黄泥出没尚横戈。也知觳觫元无罪,奈此樽前风味何!”有人把黄庭坚这两首诗比作《史记·项羽本纪》,实属过誉;但指出诗人意在咏叹叱咤风云的悲剧人物,也似有些道理。

    还有些诗借题发挥,咏怀抒愤。吾乡近代诗人于天墀,出于对横行乡里、鱼肉人民的高俅式的恶棍的痛恨,乘着酒兴,写下了一首《捕蟹》七绝:“爬沙里处费工程,隔岸遥闻下簖声。毕竟世间无辣手,江湖多少尚横行!”人们从不同角度咏蟹寄怀,见仁见智,独具慧眼。

    但是,“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对于蟹味的鲜美,古往今来,认识却是一致的。在现代国内外市场上,河蟹与海参、鲍鱼平起平坐,被誉为“水产三珍”。其实,早在一千年前,人们就很抬举它的位置。东晋时期的毕茂世,经常左手持螯,右手把酒,说是“真堪乐此一生”。

    后世还有个叫冯梦桢的,敬事紫柏大师,潜心奉佛。一天,两人同赴筵席。冯因贪食蟹鲜,痛遭师尊的棒喝,但终竟不改其馋。据他在日记中记载,“午后复病,盖疟也。不知而啖鱼蟹,益为病魔之助矣。”即此,亦足证蟹味之鲜美。大诗人李白是很喜欢吃蟹的,他写过“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的诗句。在曹雪芹笔下,连那个温文尔雅的苏州姑娘林黛玉,也还啧啧称赞“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哩!

    不过,就我体察,蟹味美则美矣,但随着情况的不同,人们的感觉也时有差异。四十年来,我吃过无数次家乡的河蟹,而感到风味最美的是童年时节在草原上野餐那一次。

    那年秋天,我随父亲去草场割柴。河清云淡,草野苍茫,望去有江天寥廓之感。休息时,父亲领我去沙河岸边掏洞蟹。原以为洞中捉蟹,手到擒来,谁知这绝非易事。我刚把手探进去,就被双钳夹住,越躁动夹得越紧,疼得我叫了起来,父亲告诫我:悄悄地挺着,别动。果然,慢慢地蟹钳松开了,但食指已被夹破。

    父亲过来从洞中把螃蟹捉出,并作了示范。用拇指和中指紧紧掐住蟹壳后部,这样,双螯就无所施其伎了。还教我把捉来的大蟹一个个用黄泥糊住,架在干柴上猛烧,然后摔掉泥壳,就露出一只只青里透红的肥螯,吃起来鲜美极了。

    后来,学到了多种多样的捕蟹办法:编插苇帘,设“迷魂阵”,诱蟹就范:拦河挂索,迫蟹上岸;在秋粮黄熟的田埂,提灯照捕:驾一叶扁舟,设饵垂钓……无论哪种办法,都比掏洞捕捉轻巧得多。但说来奇怪,吃起来,味道却总是略逊一筹。

    我想,未必草原上的螃蟹风味独佳,恐怕还是主观上的感觉在起作用——得之易者其味淡,得之难者其味鲜。王安石说过“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把这番道理推演一下,是不是也可以说:甘食美味往往出现在艰辛劳动之后啊。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