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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山东省威海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我说我

迟子建

       ①我生来是只“丑小鸭”,因为生于冰天雪地的北极村,所以不惧寒冷。小时候喜欢犟嘴,挨过母亲的打。挨打时,我咬紧牙关不哭,已是坚强,气的妈妈骂我:“让你学刘胡兰呢?”

       ②我幼时淘气,爱往山里钻,爱往草滩钻,捉蝴蝶和蝈蝈,捅马蜂窝,钓小鱼,采山货,山野花,贪吃贪玩。那时曾有一些问题,令我想不明白:树木吃什么东西能生长?鱼为什么能在水里游?鸟儿为什么能在天空飞?野花如何有差紫嫣红的颜色?如今看来这些问题我仍旧没想明白,可见是童心未泯,长进不大。

       ③父亲是小学校长,在哈尔滨堵的中学,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烟稀少的大兴安岭,他就是秀才了。他吹拉弹唱样样都行,喜欢喝酒,顶撞上司,清高自负,极其善良。因为喜欢曹子建的《洛神赋》,就想当然地把我的名字冠以 “子建 ”二字,幸而我还能写点文章,否则迟家若是出了个叫 “子建 ”的农夫,他起的名字就是一个笑话了。父亲毛笔字写得好,在永安小镇时,每逢春节他都要铺开红纸,饱蘸笔墨书写对联。他鼓励已上初中的我编写对联,我欣然从命,有一些被他采纳后龙飞凤舞地写在纸上,贴在寒风凛冽的户外。看到门楣上贴着的对联内容是由我胡诌的,我便沾沾自喜了。那算是我最早的作品,编辑和发表者是父亲,我没有一文的报酬,读者只限于家人和左邻右舍。

       ④我喜欢小动物,养过一只毛色发灰的野猫,将它的腿缚在椅子上,否则它就乱窜乱跳,比老虎还要威风。我还养过狗。当然,这是些有兴趣的收养。最无聊的是养猪养鸡,这些家禽家家户户都养,没什么特点,尤其是猪,它食量惊人,放学后不得不出去给它采菜回来烀食,把人累得头晕眼花的目的无非是让猪长膘,之后把它杀掉当成美餐分食,而食物又化成了田地的肥料,这样循环往复地一想,便觉无趣,觉得人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动物。

       ⑤大自然亲切的触摸使我渐渐对文字有了兴趣。我写作的动力往往来自于它们给我的感动。比如满月之夜的月光照着山林,你站在户外,看着远山蓝幽幽的剪影,感受着如丝绸般光滑涌动的月光,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这时候你就特别想用文字去表达这种情感。我爱飞雪,爱细雨,爱红霞漫卷的黄昏,爱冰封的河流,爱漫漫长冬的温存炉火。直到如今,大自然给了我意外的感动后,我仍会怦然心动,文思泉涌。

       ⑥我出身的家庭清贫,但充满暖意;我出生之地文化底蕴不深厚,但大自然却积蓄了足够的能量给予我遐想的空间;我的祖父和父亲早逝,亲人的离去让我过早感觉到人世间的沧桑和无常。我明白一朵云聚了会散,一朵花儿开了会谢,河水总是向前流,春夏秋冬,日月更迭,周而复始。大自然的四季轮回,令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让我们明白它们是万古长青的,而人生的四季戛然而止后,我们还看不到人的轮回,只能用心灵去体悟、发现和领会。我渴望着年事已高时能做到 “不说人间陈俗事,声声只赞白莲花”,能够在老眼昏花时看到人生真正的绚烂境界,那将是一种大喜悦、大感动。

       ⑦对于生活,我觉得庸常的就是美好的。平常的日子浸润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的情感,让你能尽情品咂。对于文学,我觉得应持有朴素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葆有一颗平常心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1)、本文作者主要运用了的表达方式,“我说”了“我”的

(2)、文章第③段为什么要用较长的篇幅写父亲?

(3)、文章第⑤段“满月之夜的月光照着山林,站在户外,看着远山蓝幽幽的剪影,感受着如丝如缎般光滑涌动的月光,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作者如何运用比喻的修辞使语言生动形象?其中“湿漉漉的感觉”是指中的。(选用本段中的两个词语填空。)

(4)、请你谈谈你对第⑥段“不说人间陈俗事,声声只赞白莲花”的理解理解。

(5)、第⑦段中划线词语“这些”指代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一诺千金
        我做女孩时曾遇上一个男生开口向我借钱,而且张口就是借两元钱。在当时,这相当于我两个月的零花钱。我有些犹豫,因为人人都知道那男生家里很穷。他母亲几乎每年都给他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她留给大家的印象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腹部隆起行走蹒跚;另一种是刚生产完毕,额上扎着布条抱着新生婴儿坐在家门口晒太阳。
        我的为难令男生难堪,他低下头,说借钱有急用,又说保证五天内归还。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只得把钱借给了他。
        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第五天,男生竟没有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骂他不守信用,惶惶忽忽地总想哭上一通。
        夜里快要睡觉时我忽然听到窗外有人叫我,打开窗,只见窗外站着那个男生。他的脸上淌着汗,紧紧攥着拳头,哑着喉咙说:“看我变戏法!”他把拳头搁在窗台上,然后松开,手心里开了花似的展开了两元钱纸币。
        我惊喜地叫起来,他也快活地笑了,仿佛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件大事,让一块悬着的石头落了地。他反复说:“我是从旱桥奔过来的。”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借钱是给患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归还借款,他天天到北站下的旱桥帮菜家推车。到了第五天的拂晓,他终于攒足了两元钱;乏极了,就倒在桥洞中,本想略睡一会儿,没料到竟酣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醒来后他就开始狂奔,所有的路人都猜不透这个少年为何十万火急地穿行在夜色中。
        这是我和那个男生惟一的一次交往,但是它给我留下的震撼却是绵长深切的。以后再看到“优秀”、“守信用”之类的字眼,总会联想到他,因为他身上奔腾着一种感人的一诺千金的严谨。
        据说那个男生后来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也许他早已忘记了我们相处的那一段,可我总觉得那是他走向成功的源头。
        去年秋天的一个傍晚,天降大雨,那是场罕见的倾盆大雨。我打着伞去车站接一个朋友。我们曾约定,风雨无阻。我在车站久等也没见朋友露面,倒是看见一个少年,没带伞,抱着肩瑟瑟地站在车牌边。我把伞伸过去,他感激地说谢谢,告诉我说,他在这儿等一个朋友。车一辆一辆开过,雨在伞边形成一道道雨帘,天地间茫茫一片,怎么也不见我们所盼望的人。我对少年说他们也许不会来了,可少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上跳下一个少年,无比欢欣地叫了一声。伞下的少年一下子蹿了出去,两个人热烈地击掌问候,那份快乐是如此坦荡无愧,相互的欣赏流淌在那一击中,让目睹那画面的我感到一种灵魂的升华。
        我终于未能等到我的那份欣喜。我失望而归,却在家接到朋友的电话。她说雨实在太大,所以……我想说:约定时为何要说风雨无阻,完全可以说大雨取消;既然已说了风雨无阻,区区风雨又何足畏惧!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挂断了电话。因为一个并不怎么重诺言的人,她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而我,更爱腾出时间想想那两个相会在暴雨中的少年。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
                                                                                                与困难掰腕子
      ①父亲十多岁的时候,爷爷就去世了,当时,家里的日子过得很凄凉。为了能挣些口粮,奶奶一狠心,把父亲送到后草地换粮的车队。
      ②换粮回来的半道上,骡子病了。给牲口看病的工夫,父亲在一家车马店耽搁了一天多的时间。第二天下午,父亲只好一个人往回赶。天越来越黑,风也越刮越大。地上的积雪被扬得四散,天地之间灰茫茫的,看不清前头的路。父亲本打算走到前边的一个村庄,找一个地方住下来,但是往前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看不到那个村庄。
      ③天已经彻底黑了,又走了不知多少路,还是不见一星半点的灯影。父亲觉得,一定是迷路了。他把车上所有御寒的东西,都胡乱地穿在自己身上,又把两条麻袋片,搭在了还有些虚弱的骡子身上。天气越来越冷了,刺骨的寒风发着呜呜的怪响,毫无遮拦地穿透父亲的衣服,深入到父亲的骨髓深处。
      ④父亲后来回忆说,他当时连车也不敢坐,也不敢选择一个背风的地方藏起来。他说,那种时候,人和牲口要是一停下来,很快就冻僵了。父亲牵着骡子,明明知道已经迷路了,还是义无反顾地往前走,他知道走下去就能活下来。然而那一次,命运好像偏偏和他作对。车走着走着,突然掉进了一个雪窟窿,父亲爬到车底下,清理了积雪,自己帮着抬边辕,狠命地吆喝着牲口,一连试了几次,车就是出不来。风越刮越大,后半夜更是冷得难耐。有几次,父亲想舍弃了车和牲口,自己一个人逃命。但是,一想到家里,好几口子人指望着换回去的东西活命,他就不敢再想这些。后来,父亲把车上的东西都卸下来,空车出来,再把东西装上去。父亲说,他当时冻得瑟瑟发抖而又筋疲力尽,也不知道什么力量促使他还能搬得动上百斤的盛满小麦的麻包……
      ⑤第二天天亮,父亲发现自己赶着车在雪地上转了无数个圈,而前面的村庄,就在一里远的地方。
      ⑥以后的岁月,父亲偶尔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总是意味深长地说,人这一辈子,谁都会遇到点难事,关键是要学会和它掰腕子——再大的困难,只要心里不松劲,掰腕子永远输不了。

阅读《宇宙里有些什么》,回答相关问题。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无穷无尽的宇宙
②无数颗星星在茫无涯际的宇宙中运动着。我们看得见的星星,绝大多数是恒星。看上去它们好像是冷的,但实际上每颗恒星都是一个火热的太阳。汹涌的热浪不断地从这些大火球吐出来,射向广漠的宇宙空间。它们的热度非常高,表面温度至少有三千摄氏度。即使是最坚硬的金属,一接触它们的表面就会溶解,甚至化为气体,可是,当你看到静静的夜空中闪烁着寒光的小星星的时候,说不定还会把它们当作萤火虫呢。
③许多红色的星星很大很大,有的可以装得下八十万万个太阳。这些星星是由非常稀薄的气体状态的物质组成的。最稀薄的,密度只有地球空气的几万分之一,比我们用抽气机造成的“真空”还要稀薄得多。
④也有一些恒星非常小,有的比地球还小。可是这种星星的物质,密度特别大,火柴头那么大的一点点就抵得上十多个成年人的重量。用白金造成同样大的一个球,重量才抵得上它的二百万分之一。人到了这种星星上面休想站得起来,因为它的引力是那样大,人的骨骼早就被自己的体重压碎了。这样的小星星发出强烈的炫目的白光,它的表面温度高达三万到五万摄氏度。
⑤还有数量众多的中等的恒星,这些恒星像太阳一样,体积不太大,密度不太大(太阳的密度是水的一点四倍),表面温度也不十分高,只有几千摄氏度。
⑥恒星有各种各样的,但是全都是灼热的庞大的气体球,全都是发光发热的。
⑦这些星星里,想来会有不少不发光的行星绕着它们转的吧。固然,今天凭地球最大的望远镜,还不能直接看见别的恒星世界的行星,但是有什么理由能说太阳系的构成是宇宙独一无二的呢?太阳可以有行星,为什么别的恒星就不能有呢?
⑧从这颗星星到那颗星星的距离,每秒钟能飞十六点七公里的宇宙飞船得走几万年。
⑨得走几万年,多么辽阔的宇宙空间啊!尽管恒星都很大,差不多每一颗都能装下几百万个地球(只有极少数比地球小),可是在辽阔的宇宙空间里,这些恒星不过像大海里的水滴,也许还要小。
⑩还有难于计算的由尘埃和气体组成的星云,浮游在星星和星星之间,浮游在宇宙空间里,阻碍星光的通过。这些星云有的厚到几万亿公里,本身并不发光,如果在附近有恒星,它就反射出光亮,叫做亮星云。否则它就是黑暗的,叫做暗星云。
⑪这样就可以知道,宇宙里有发光的星星,还有亮星云、暗星云等。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天而降的母亲

韩浩月

    ①习惯了和母亲告别,每一次,我们母子二人分开,谁也不回头再看一眼,我也不是刻意狠起心肠,只是习惯了告别。

    ②许多年以前,一直有个问题想要问她:“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们?”这个问题在我30岁之后,就再没有任何想问的念头了。

    ③童年时刻骨的伤痕,有一部分来自母亲。有一年需要交学费,我在一个水塘边跟她要钱,不敢看她,仿佛自己在做一件错事。她说“没有”,我呆住了,一直盯着那片池塘绿色的水纹在看,觉得世界坍塌,时间僵直,万念俱灰。

    ④母亲走了又回,回了又走。每次回来的时候,都说不会再走了,她在院子里看着我的眼睛说:“这一次我不会再走了。”我在心里欢呼雀跃,表情却平淡,最多说一个“好”字。当她第三次从她改嫁的那户人家想要回来的时候,被挡在了紧锁的门外,那天下了大雨,她跪在满是泥水的地上哭。

    ⑤以为她不会再离开我们,但几个月之后,她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从此不再相信她。但也知道,她有自己的苦衷,一个失去了丈夫的女人,在一个不但贫穷而且不讲理的大家庭里,想要有尊严地活,是多么艰难的事。

    ⑥在我漫长的少年时代,与母亲再无联系。整整10多年的时间,音讯皆无。她是怎么过的,我不知道。中学时,有同学问到父亲、母亲,通常选择不回答,如果非要回答的话,就会用淡淡的一句:“都不在了。”那时我和母亲居住的地方,相隔30多公里,但这段路程,足以用空茫来形容,我和她之间,大雾弥漫,我不找她,她也不找我。

    ⑦可是,我总是盼望母亲会突然来看我。像小说或电影里描述的那样,穿着朴素的衣服,带着吃的,敲开教室的门,而我在同学的注视下羞惭地走出去,接过她带来的食物,再轻声地赶她走。在脑海里重复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每逢有别的家长敲门的时候,总觉得会是她。

    ⑧直到我20岁那年,在县城里,我和一个女孩谈恋爱了。母亲仿佛专为此事而来,她笑着问我想要什么礼物,在得到我的答案之后,她给我买了一辆昂贵的变速自行车。那段时间,无论白天还是深夜,我都会经常骑着那辆自行车在街道上飞奔,经常把那辆自行车擦得雪亮,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富有的人。

    ⑨23岁那年,我结婚。有人问我,愿不愿意让你妈妈过来。“让啊,当然让。”儿子结婚,母亲怎么可以不在场!

    ⑩婚礼前一晚的家宴,一大家子几十口人,在院子里、大门外的宴席上,吃得热闹非凡。母亲怎么也不肯上桌,任凭几个婶子死拉硬扯,她还是坚持等大家吃完了,在收拾的时候,躲在厨房里偷偷地吃几口。婚礼那天拜堂,司仪在喊“二拜高堂”的时候,却找不到母亲了。

    ⑪客人散去,三婶告诉我母亲在楼上哭。上楼去看她,她立刻停止了哭泣,像个没事人一样。那一刻我意识到,这么多年,仿佛她从没关心过我,我也从未关心过她,这么多年的时光,我们都是怎么过来的?

    ⑫25岁那年,拖家带口漂到北京,妻子背着我给母亲打电话,说让她帮忙带几个月孩子,还承诺,只要把孙子带大,以后就一定会像对待亲妈那样,对她好,养她的老。母亲来了,我们一家人终于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次团聚。

    ⑬这次是真的以为母亲会永远陪着我们了。但又一次的分别摆在面前。母亲在她的村庄又有了一个自己的女儿,她还要照顾她。要走的前几天,她一遍遍和孙子玩“再见”的游戏。等到孙子睡着的时候,她一句话不说,沉思着,一会儿想想,一会儿笑笑,在我看来,她又成了一个陌生的母亲。这是一位从天而降的母亲,也是一个身不由己的母亲,我已没法,也不能再要求她什么。

    ⑭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是从乡村回县城的时候,母亲与我们同行。我开车开得有些快,母亲晕车,半路的时候停下来,母亲蹲在路边呕吐。我在司机位上通过窗户看到母亲的样子,内心翻江倒海,那个久远的问题又飘回了心头:母亲,为何我们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⑮我下车来到母亲背后,默默地给她捶着背,无声地开始流泪。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沈先生当面和背后都称他为“老金”。大概时常来往的熟朋友都这样称呼他。

    ②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的镜片一只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麋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③金先生教逻辑。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门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

    ——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④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住在金鸡巷,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载宣(萧荻)。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⑤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⑥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小朋友,他再去买。

    ⑦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系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⑧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80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一个人的麦田

洛水

    ①我读高三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盛行陪读。我所在的那个班,一半以上的家长都在陪读。而我,似乎是一个孤独的“另类”,因为,整整三年,我的父亲从未到学校来看过我,我虽然并不奢望父亲陪读,可见到那些陪读的父母,心里还是隐隐发酸,直到那年高考,我才明白:父亲对我有着别样的期待 , 我并不是孤军作战。

    ②高考前两天,学校让我们自己调整,我掉转方向,打道回家。半年的闭关苦读,使我和时节完全脱钩,回到家才惊讶地发现,满地金黄,漫天麦香,已到收麦季节。时间过得真快,更让我措手不及的是,巍峨多年的父亲已经开始佝偻,满头白发了。

    ③对于我的火线回归,父亲很欣慰,“上阵父子兵”,麦收是父亲最重要的战役。多年来,我们一直并肩作战,把时光打得颗粒归仓。父亲拿起一把镰刀,试试锋刃,递给我。今年麦倒伏,要用手割了,我心生忐忑——过去割麦,是跟在收割机后,零敲碎打,对抗性为零;现在回到冷兵器时代,和麦子打“阵地战”,我还真有些力不从心。我接过镰刀,糖了搪,我明白,我再怎么做也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游刃有余。

    ④六月,阳光炽烈,我不时直起腰,汗水沿着脊梁沟一泻而下,酸痛逆流而上。我低估了弱不禁风的小麦,它们使镰刀临阵倒戈,把我的掌心磨满水泡,我暴露在麦芒般刺眼的阳光下,孤立无援,父亲却像辆无坚不摧的坦克,所向披靡。在这里,父亲总是火力十足。我不得不承认,这片麦田是父亲的主场,我则是他一个人的啦啦队。

    ⑤田间休息,我给父亲端上了茶水,父亲看看我的手:“使不惯?别攥太紧,和拿笔一样。”我点点头,父亲可以在他的麦田纵横驰骋,只是他没能教会我,或者说,他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教会我。

    ⑥喝罢水,父亲问我:“快高考了吧?”我说:“后天。”父亲怔住,满身的汗珠也如麦粒般静止,父亲拿毛巾擦拭着我的额头,似乎要把我湿漉漉的疲惫赶走。很快,他督促道:“快回家歇着吧,别累着,高考才是你该干的事。养足精神去收你的麦子,那个我帮不上忙。”

    ⑦父亲又开始埋首割麦,把对我的歉意,肆虐在麦子身上。在这里,镰刀是笔,麦子是墨,麦田是纸,父亲在麦田挥毫泼墨。麦收是父亲的高考,更是为我而设的特殊陪考!

    ⑧阳光烘烤着麦田,我拖着沉沉的步子,羞愧地以备战高考的名义溜号。父亲伫立着,像一株硕大的麦子:满身滚圆圆的汗珠,如麦粒般饱满,耀眼的光,刺痛了我的眼。麦子是父亲的汗珠,而我是其中最大的一颗吧。

    ⑨正如麦田是父亲一个人的战场,高考是我一个人的麦田!看着同学被父母簇拥着走向考场,我没有丝毫嫉妒和埋怨 , 因为我并不孤独,从故乡到小城,我和交亲在肩作战。考场上,我在恣意挥毫;麦田里,父亲在挥汗如雨。我们在各自的麦田里收获着自己的“麦子”。

    ⑩那年,我考取了一所重点院校。以后,求学,工作,一路梢风沐雨。我始终没有忘记,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我有我的麦田。我要考取的不是功名,而是把父亲的期望,颗粒归仓。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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