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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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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乡村的纪念碑
刘贤冰
①很久没有回家乡了。那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子,是一剂良药,须得按时服用。想必是,在田野里耍大的孩子,即使在城里呆得再久,部分散漫的野性也难以去除吧。这些年,想念村庄,已然成了一项必修的功课,或者是一种间歇性痛灶,而且,其频率随年岁的增长而增长。
②这种想念,实在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想念一个人,是可以有所凭借的,所谓睹物思人,至少给思念留了个出口;而且,还有现代通讯工具帮忙。可是,在喧嚣的城市里想念村庄,就如笼中之鸟想念山林般,找不到一草一木一石的依据,所有的想像,都会被金属丝无情地阻隔,只剩下烦躁的心绪。我可以给家乡的亲人通电话,可是,村庄是一个集合概念,是一部完整的童年历史。我的思念,又怎能通过一根电话线真正抵达村庄的内心呢?
③坐在公共汽车上,各种建筑物扑面而来,马路两旁的景物快速移开。我知道,它们是不会彻底地给我的目光让路的;我不会天真地以为,那些物体移开之后,我会看到我所熟悉的田野和牛羊,还有从屋瓦缝隙里钻出的炊烟。
④我了解,城市在不停地讨好我。它永无休止地制造着陌生的事物,不断地变幻着色彩,让各种车辆像池塘里的鱼一样游动......这样看起来它是多么鲜活,多么富于动感。它所有的企图,就是让我忘掉村庄。可是,城市的表演,并不符合我的性情,它不断离间着我和村庄的关系,这只能增加我对村庄更加深切的思念。
⑤每天,我在城市里坐车,在城市里漫步,看城市上空偶尔飞过的小鸟,打量城市马路旁的树木花草,试图寻找关于村庄的蛛丝马迹。因为我始终不肯相信,城市会将村庄彻底地掩埋,将村庄彻底地阻断......
⑥忽然有一天,当我的目光无意中停在一块站牌上时,一下子惊呆了。我坚信,我找到了村庄!确切地说,我发现了村庄的名字。那块很不起眼的公共汽车站牌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村庄的名字:上钱村,下钱村,吴家湾,马家庄......虽然不是我的家乡,但它们作为村庄,也意味着一群乡人的远徒......我突然感到,那块站牌,不就是消逝了的村庄的纪念碑吗?而此时,汽车广播里,正一遍遍地播报着村庄的名字,仿佛在召唤着村庄的亡魂。
⑦又岂止是那块小小的站牌上写着村庄的名字,每一块站牌,每一条马路,甚至每一个街巷,到处都是村庄的名字,人们每天都在念叨着村庄的名字......村庄消失了,村庄的名字顽强地生存下来了。或者说,当村庄消失的时候,它把名字传给了城市。如此说来,城市不过是一个谎言。它生长在乡村的土地上,沿袭着村庄的名字,延续了乡村的生命,但它却在一天天地背叛着乡村,制造着关于城市的谎言。
⑧当我回到家,急切地打开城市地图时,惊讶地发现,我们整座城市,我们引以为豪的繁华都市,它实际是由一个个小村庄连接而成的。地图上,那些村庄的名字,星罗棋布,赫然在目;那些名字,灵动鲜活,栩栩如生,即使历经千年,也不可能被钢筋混凝土彻底掩埋。
⑨而我们所谓的城市,看起来则更像一座硕大无比的纪念碑,矗立在乡村的土地上,无时无刻不在祭奠着被它掩埋在地下的村庄。

(1)、文章开头说“那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子,是一剂良药,须得按时服用”,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2)、阅读①~④段回答:
①作者写自己对村庄的思念,为什么在文章第②段写“想念一个人”?
②为什么在第④段写城市的鲜活,富于动感?

(3)、作者写道,城市“在一天天地背叛着乡村,制造着关于城市的谎言”。联系全文看,为什么说城市背叛了乡村,制造着谎言?

(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抒情散文感情浓郁,脉络分明,以对乡村的眷恋深情将文章逐层推进,使文章布局严谨而又自然。 B、本文的标题形象、凝练,意味深长,引人思考。城市,像一座纪念碑,默默地矗立在乡村的土地上,纪念着逝去的人们,尤其是那些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乡村人。 C、“而此时,汽车广播里,正一遍遍地播报着村庄的名字,仿佛在召唤着村庄的亡魂。”作者巧妙地插入广播的播报,结合自身感受,恰到好处地表达了顿悟时产生的神圣庄严的感觉。 D、在作者心中,村庄是一种象征,是精神的寄托,是心灵的归宿,是难舍的人生情结。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各题。
                                                                                                          侍 坐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夫子哂之。
  “求!尔何如?”
  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赤!尔何如?”
  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
  “点!尔何如?”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曰: “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三子者出,曾皙后。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
  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
  曰:“夫子何哂由也?”  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
     “唯求则非邦也与?”“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
     “唯赤则非邦也与?”“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李浩,字德远。浩早有文称。绍兴十二年,擢进士第。
      时秦焙①挟宰相子以魁多士,同年皆见之,或拉浩行,毅然不往。调饶州司户参军、襄阳府观察推官,继调金州教授,改太常寺主簿,寻兼光禄寺丞。
      乞外,得台州。州有禁军五百人,训练官贪残失众心,不逞者因谋作乱,忽露刃于庭,浩谓之曰:“汝等欲为乱乎?请先杀我。”众骇曰:“不敢。”乃徐推其为首者四人黥徙之,迄无事。除直秘阁。
      明年,除司农少卿。时朝廷籴米八万,董其事者隐克官钱,户部不敢诘。浩白发其奸,下有司穷竞。户部欲就支稽见数,大理附会之,浩争蛡曰:“非但惠奸,且亏军食。”上是其言。会大理②奏结他狱,上顾辅臣曰:“棘寺官得刚正如李浩者为之。”已而卿缺,又曰:“无以易浩。”遂除大理卿。
      浩天资质直,涵养浑厚,不以利害动其心。少力学为文辞,及壮益沈潜理义。立朝慨然以时事为己任,忠愤激烈,言切时弊,以此见忌于众。平居未尝假人以辞色,不知者以为傲,或谮③于上前,上谓:“斯人无他,在朕前亦如此,非为傲者。”小人惮之,诱以禄利,正色不回。谋害之者无所不至,独赖上察其衷,始终全之。为郡尤洁己,自海右归,不载南海一物。平生奉养如布衣时,风裁素高。                             (节选自《宋史·李浩传》)
【注】①秦熺:秦桧之子②大理:官署名,掌管刑狱,又名大理寺、棘寺。③谮:诬陷。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蚂蚁的群体智慧

彼得·米勒

    ①我曾以为蚂蚁做什么事都心中有数。那些列队爬过我厨房台面的小家伙们看上去是那么信心十足,于是我猜想它们早就订好了计划,知道要去哪儿,要做什么。不然的话,蚂蚁又怎能做出组织行军路线、建造复杂蚁穴、发动大规模突袭等奇妙的行为呢?

    ②结果我错了。蚂蚁毕竟不是聪明的小工程师、建筑师或武士——至少单个蚂蚁不是。当需要决定下一步怎么做时,大多数蚂蚁都毫无头绪。

③那我们又该怎么解释地球上已知的大约1.2万个蚂蚁物种的繁荣呢?它们在1.4亿年的进化中一定学到了什么。

    ④蚂蚁并不聪明,但聚在一起就聪明了。蚁群可以解决对单个蚂蚁来说不可思议的问题,比如寻找通往食物源的最短路径,分派工蚁做不同的工作,或保卫领土不受邻居侵袭。落单的时候,蚂蚁可能就像个小傻瓜,但聚成蚁群就能对环境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这是因为它们拥有一种被称做“群体智能”的东西。

    ⑤个体的简单行动怎样组合成了群体的复杂行为?如果几百只蜜蜂中间有许多不同意见,它们如何做出关于蜂巢安置的重大决定?是什么使得一群鲱鱼如此精确地协调行动,能在瞬间改变方向,仿佛是单一的银色有机体?这些动物中,没有哪一个能够看到全局,但每一个都为群体的成功出了一份力,它们集体表现出的能力甚至让那些最了解它们的生物学家都感到神奇。

    ⑥蚁群运作的要诀之一是:没有哪只蚂蚁执掌大权。没有将军来指挥武士,没有经理来使唤工人。蚁后只负责产卵。哪怕蚁群中有50万只蚂蚁,也能无需管理而正常运作——至少不需要我们所熟知的那些管理形式。它们靠的是个体之间的无数次互动,共同遵循着一套简单的经验法则——科学家称之为“自组织系统”。

    ⑦蚂蚁是用触觉和嗅觉进行交流的。两只蚂蚁相遇时,就用触角互相嗅一嗅。觅食蚁每天离穴之前,一般都要等早晨的巡逻蚁回来。巡逻蚁进入蚁穴时,会和觅食蚁简短地碰碰触角。与巡逻蚁的接触是一种刺激,驱使觅食蚁出门。觅食蚁通过与巡逻蚁相遇的频率来判断出门是否安全。如果巡逻蚁回巢的频率正常,就该出去觅食了。如果不正常,就最好再等等。外面可能风很大,也可能有一只饥饿的蜥蜴等在那里。一旦有蚂蚁开始觅食并带回食物,其他蚂蚁就会根据自己与返回的觅食蚁碰面的频率,陆续加入觅食的行列。

    ⑧没有一只蚂蚁能够看到全局。没有一只蚂蚁指挥别的蚂蚁做事。归根到底,它们是不需要领导的,即使是复杂的行为也能通过相对简单的互动来协调进行。

(选自《智慧背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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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的树

张抗抗

    我的窗前有一棵树。

    那是一棵高大的洋槐。树冠差不多可达六层的楼顶。粗壮的树干与三层的阳台相齐,碧绿而茂密的树叶部分正对着我的四楼的窗户。

    坐在我的书桌前,一树浓阴收入眼底。从春到秋,由晨至昏,任是着意的或是不经意抬头,终是满眼的赏心悦目。

    那树想必已生长了多年。我们还没有搬来的时候,它就站立在这里了。或许,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它就已成为一棵树了。就因为它的缘故,我们曾真心希望能拥有这个单元的一扇窗。后来果真如愿,我们从此天夭享受着它的清凉与恬静,很是满足,很觉幸福。

洋槐在春天,似乎比其它的树都沉稳些。杨与柳都已翠叶青青,它才爆出米粒般大的嫩芽,只星星点点的一层隐绿,悄悄然绝不喧哗。又过了些日子,忽然就挂满了一串串葡萄似的花苞,又如一只只浅绿色的蜻蜓缀满树枝——当它张开翅膀跃跃欲飞时,薄薄的羽翼在春日温和的云朵下染织成一片耀眼的银色。那个清晨你会被一阵来自梦中的花香唤醒,那香味甘甜淡雅、撩人心脾却又若有若无。你寻着这馥郁走上阳台,你的精神为之一振,你的眼前为之一亮,顿时整个世界都因此灿烂而壮丽:满满的一树雪白,袅袅低垂,如瀑布倾泻四溅。银珠般的花瓣在清风中微微飘荡,花气熏人,人也陶醉。

    便设法用手勾一串鲜嫩的槐花,一小朵一小朵地放进嘴里,如一个圣洁的吻,甜津津、凉丝丝的。轻轻地咽下,心也香了。洋槐开花的日子,是我们的槐花节。

    槐花开过,才知春是真的来了。铺在桌上的稿纸,便也文思灵动起来。那时的文字,就有了些许轻松。

    夏日的洋槐,巍巍然郁郁葱葱,一派的生机勃发。骄阳下如华盖蔽日,烈焰下送来阵阵清风。夏日常有雨,暴雨如注时,偏爱久久站在窗前看我的槐树——它任凭狂风将树冠刮得东歪西倒,满树的绿叶呼号犹如一头发怒的雄狮,它翻滚,它旋转,它颤栗,它呻吟。曾有好几次我以为它会被风暴折断,闪电与雷鸣照亮黑暗的瞬间,我窥见它的树干却始终岿然。大雨过后,它轻轻抖落身上的水珠,那一片片细碎光滑的叶子被雨水洗得发亮,饱含着水分,安详而平静。

    那个时刻我便为它幽幽地滋生出一种感动,自己的心似乎也变得干净而澄明。雨后清新的湿气萦绕书桌徘徊不去,我想这书桌会不会是用洋槐木做成的呢?否则为何它负载着沉重的思维却依然结实有力。

    洋槐给我一春一夏的绿色,到秋天,艳阳在树顶涂出一抹金黄,不几日,窗前已被装点得金碧辉煌。秋风乍起,金色的槐树叶如雨纷纷飘落,我的思路便常常被树叶的沙沙声打断。我明白那是一种告别的方式。它们从不缠缠绵绵凄凄切切,它们只是痛痛快快利利索索地向我挥挥手连头也不回。它们离开了槐树就好比清除了衰老抛去了陈旧,是一个必然,一种整合,一次更新。它们一日日稀疏凋零,安然地沉入泥土,把自己还原给自己。他们需要休养生息,一如我需要忘却所有的陈词滥调而寻找新的开始。所以凝望这棵斑驳而残缺的树,我并不怎么觉得感伤和悲凉——我知道它们明年还会再回来。

冬天的洋槐便静静地沉默。它赤裸着全身一无遮挡,向我展示它的挺拔与骄傲。或许没人理会过它的存在,它活得孤独,却也活得自信,活得潇洒。寒流摇撼它时,它黑色的枝条俨然如乐队指挥庄严的手臂,指挥着风的合奏。树叶落尽以后,树杈间露出一只褐色的鸟窝,肥硕的喜鹊啄着树枝喳喳欢叫,几只麻雀飞来飞去到我的阳台上寻食,偶尔还有乌鸦的黑影匆匆掠过,时喜时悲地营造出一派生命的气氛,使我常常猜测着鸟们的语言,也许是在提醒着我什么。雪后的槐树一身素裹银光璀璨,在阳光还未及融化它时,真不知是雪如槐花,还是槐花如雪。

    四季的洋槐便如一幅幅不倦变幻的图画,镶入我窗口这巨大的画框。冬去春来,老槐衰而复荣、败而复兴,重新回来的是原来那棵老槐;可是,我知道它已不再是原来的那棵槐树了——它的每一片树叶、每一滴浆汁,都由新的细胞、新的物质构成。它是一棵新的老槐树。

    年复一年,我已同我的洋槐度过了六个春秋。在我的一生中,我与槐树无言相对的时间将超过所有的人。这段漫长又真实的日子,槐树与我无声的对话,便构成一种神秘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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