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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陕西汉中市南郑中学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敬畏之心与文化自觉

    古人对文化什么态度?用现代的话说是有点“文化至上论”的。刘勰在《文心雕龙》开篇就写道“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意思是说文化、文章、文采太重要了,它是与“天地”一起诞生的啊。而且他还洋洋洒洒地写道:日月星辰是上天之文。山川草木是大地之文,它们与“肇自太极”的人之文,鼎立为三,合而为一。它也就是“道”。刘勰突出了“人文”、也就是文化的崇高性、永恒性,如江河行地,日月经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这种文化观念来自儒家,自从“独尊儒术”之后,它就占了主导地位。自古以来,凡是与儒家经籍有关、和由此衍生的典章制度、礼乐诗文都受到尊重和敬畏,甚至有点神圣化,如说“仓颉造字”后“天雨粟,鬼夜哭”之类。

    古人不仅相信文化的崇高和永恒,而且把它视作民族凝聚纽带。世界大多数地方依靠种族或宗教的认同作为民族凝聚纽带的,而我们则主要靠文化。所谓“《春秋》之法,中国而夷礼则夷之;夷而中国则中国之”。就是说按照《春秋》大义:哪怕你是“夷”人,一旦采用“中国(中原王朝)之礼”,就按国人对待;如果你是“中国”人,用了“夷礼”。则按照“夷人”对待。可见是否进入中国文化成为判别人群归属的决定因素。在儒家看来,“礼”是文化的核心。

    儒家的信徒以担荷道统自命,他们无论从政,还是“立言”,其终极目的就是“行道”,或者说是以“道”化众,使人人都受到文化的熏沐。这样我们就懂得了为什么司马迁把自己坚持在屈辱下生存写作《史记》看得“重于泰山”,也就懂得了曹丕为什么说写作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些士人都有充分的文化自觉,他们把创造文化和传播文化视作安身立命的基础。他们相信自己的事业是上通于天的:“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思飘云物动,律中鬼神惊”这些名句就是这种意识生动的概括。

    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农业文明为背景的,可以说在地球上所有的农业文明中它是发展得最精致、最详密、最完美的一个。然而,近百年来我们又处在社会转型和革命振荡之中。传统文化因为代表既往而失去了原有的光环,原有的敬畏心,自然会随之衰减。上个世纪从60到70年代,极“左”思潮高涨,扫荡文化运动一浪高过一浪。此时“文化”乃是一个负面词汇了,传统文化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遑论敬畏!这时的传统文化成为妖魔。

    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情况虽有根本改变,但并非“复旧”,而是被纳入孔方兄的营垒。因此“渎经热”、“古董热”、“收 藏热”,乃至种种弘扬“国粹”热都不免与“赚钱热”有或明或暗的瓜葛,与文化关系不大。看到一幅字画,一款文玩,第一判断都是“值多少钱”?过去被“政治的正确”打压扫荡,进而妖魔化;现在是被金钱任意驱使,日益庸俗化。两者虽不同,对文化的蔑视则是一样的。因此,现在人们干的许多事关文化的事,让旁观者看来最没文化。大约都是金钱在当家作主的缘故。

    朱熹在《中庸注》中说“君子之心,常存敬畏”。他指的是上面所说永恒不变、天人合一的道或文化,正是这种兢兢业业的态度,肇自孔孟的“道统”延续至今。现在我们努力建设法治社会,这也包含着文化重建。对“道”、“文化”的理解和定位,我们自然会与朱子有很大差别,但文化重建不能完全脱离本土资源也是不争事实,特别是传统的文人士大夫那种质朴的精神、敬畏的态度是我们重建文化、进而形成文化自觉过程中必不可少的。

(1)、下列说法不属于“文化至上”的一项是(    )

A、凡是与儒家经籍有关、和由此衍生的典章制度、礼乐诗文都受到尊重和敬畏。 B、儒家的信徒无论从政,还是“立言”,其终极目的就是“行道”。 C、司马迁、曹丕等把创造文化和传播文化视作安身立命的基础。 D、现在,我们正在努力建设的法治社会,这也包含着文化重建。
(2)、下列说法或行为,不属于文化自觉行为的是(    )

A、司马迁把自己坚持在屈辱下生存写作《史记》看得“重于泰山”。 B、曹丕说写作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C、李白写文章追求的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D、朱熹认为对文化要有“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的态度。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刘勰把人文、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三者合而为一,突出了人文的重要性。 B、“礼”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判别人群归属的唯一标准。 C、上世纪将文化妖魔化和庸俗化都是对文化的蔑视,谈不上对文化的敬畏。 D、当下,我们应该学习传统的文人士大夫的质朴精神和敬畏态度,进行文化重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司马迁与班固

    司马迁作《史记》,完成于汉武帝末年。班固作《汉书》,书未成而作者因与外戚窦宪的关系,死于狱中,事在汉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一属西汉,一属东汉,相去公元元年各约90年。今日看来,这两部书好像联袂而出。其实它们间隔了大约180年,等于我们现在距离清嘉庆朝的时间。

    《史记》为私人著作,《汉书》则经皇帝看过,有国史的色彩。司马迁自称“成一家之言”和“藏之名山”,已和班固作书的宗旨不同。况且《史记》是通史,《汉书》是断代史。两位史家的个性癖好不同,这也使他们在取材行文之间,有相当的出入。在公元前90年和公元90年,中国的史家和思想家所处的社会环境已有大幅度的变化。其中一个关键在于,汉武帝用董仲舒之建议,罢斥百家,独尊儒术。我们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董仲舒之尊儒,并不是以尊儒为目的,而是为了树立一种统一帝国的正统思想,他坦白地承认提倡学术,旨在支持当时政权。武帝之置五经博士、立学校之官、策贤良,都根据此宗旨着眼,从此中国庞大的文官集团,有了他们施政的正统逻辑。司马迁和董仲舒同时代,他读书不受这种政策的影响。而到了班固生活的年代,“正规的”儒家思想已有一百多年的基础。

    司马迁和班固一样,自称是周公和孔子的信徒。可是今日我们一打开《史记》,随意翻阅三五处,即可以体会到作者带着一种浪漫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作风,爽快淋漓,不拘形迹,无腐儒气息。他自称“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应当是一种真实的写照。他所崇奉的“士为知己用,女为悦己容”也可以说是源于儒家道德,可是这立场就已经和经过正统限制的所谓儒家不同了。

    《史记》里写荆轲和高渐离饮酒击筑,又歌又泣,旁若无人,已近于董仲舒所说的“邪辟”。并且项羽是汉高祖刘邦的死对头,而《史记》里的《项羽本纪》排列在《高祖本纪》之前(若在后代必称“项酋”“伪楚”,而“本纪”只能降格为“载记”)。文中又把项羽写成一个虽暴躁却又浑憨可爱的角色,其英雄末路,令人怜惜。与之相较,刘邦反像一个伪君子。

    《史记》除了《刺客列传》之外,还有《滑稽列传》《日者列传》和《龟策列传》,可谓涉及九流三教,有呈现整个社会之剖面的样子。班固书里虽有《东方朔传》,却不再缕列非正派或下流的文化资料。

    也因其如此,司马迁就受到班固的指责。《汉书》里就有《司马迁传》,内中批评他“又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

    这些地方还不足以表现班固的正统思想,最使我们看出他的作品在历史上是属于“罢斥百家,独尊儒术”之后的产物的,乃是《汉书》卷二十《古今人表》。这表里列有1931位古代名人,包括传奇中的人物如女娲氏、有巢氏,《论语》中有名的孔门弟子,《春秋》中的国君等,至秦亡为止。由作者“显善昭恶”的原则按上上至下下区分为三等九则。内中得“上上圣人”者十四人,包括三皇五帝,以周公、孔子殿后。仲尼之外即再无圣人,孟子也只与颜渊、管仲同属“上中仁人”。老子与商鞅、申子、墨翟、韩非都属“中上”,与孙膑、白起一流。刺客荆轲则为“中中”,和孟尝君、吕不韦同品。而“下下愚人”里既有蚩尤、共工、三苗,也有倾国倾城的褒姒和妲己。秦始皇虽焚书坑儒,班固只贬之为“中下”,因为他下面还有二世胡亥列入“下中”,宦官赵高列入“下下”。

    因此,我们也可以推想出世俗观念中儒家的拘泥,并不一定是孔子和他门徒的真性格。那些呆板多方面的样子,还是后人所造,其目的在维持文官集团的紧凑。总算还是中国读书人的运气好,得有太史公司马迁在兰台令班固之前写作,否则没有《史记》,径由《汉书》开二十三史之端,中国史学的传统,必更趋向“文以载道”的方针,更缺乏“百家殊方”的真实性和生动活泼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大巧若拙

朱良志

    ①道,即天道,大巧若拙,体现了崇尚自然的中国哲学思想。“大巧若拙”由老子提出。人的一生必然会追求巧。巧,即技巧、技能。老子所说的巧,却不是一般的巧,一般的巧是凭借人工可以达到的,而大巧作为最高的巧,是对一般巧的超越,它是绝对的巧、完美的巧。大巧就是不巧,故老子以“拙”来表达。

    ②老子为什么将笨拙的状态作为最高、最完美的巧?这涉及到老子关于天工和人为关系的思想。老子认为,最高的巧,就是不巧,不巧之巧,可以称之为“天巧”,自然而然,不劳人为。从人的技术性角度看,它是笨拙的,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从天的角度看,它又蕴涵着不可逾越的美感,它是道之巧,有纯全之美。在老子看来,一般意义上的技术之巧,其实是真正的拙劣,是小巧,是出自人机心的巧。机心即伪饰,伪饰即不能自然而然。如果说它有什么巧的话,也是局部的巧、矫情的巧。这样的巧是对自然状态的破坏,也是对人和谐生命的破坏。

    ③大巧若拙,强调的是素朴纯全的美,自然天成,不强为,无机心,不造作,朴素而不追求浮华。如《二十四诗品·冲淡》中所说的:“遇之匪深,即之愈希。脱有形似,握手已违。”那就是:不刻意求取,一刻意即落有为,一有为就破坏物我之间玲珑微妙的契会,破坏冲和淡雅的意致。放弃目的、理智、欲望的追求,也即放弃对“巧”的追求。诗人是以心去“遇”——无意乎相求,不期然相遇,而不是去“即”——孜孜以追求。拙,在老子看来,就是素朴。道家认为,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

    ④大巧若拙,突出了中国哲学以天为徒(徒:同类)的思想。在老子的宇宙论思想中,赋予天——自然作为创造性本体的特性,老子哲学中的天取代了原始宗教中的至上神地位,成为人的文化创造永恒的范本。老子大巧若拙的思想,就是要回到天的角度来讨论问题,从天的角度寻找智慧的根源、生生的根源。

    ⑤大巧若拙,突出了道家哲学在其源头就存在的“反智主义”倾向。老子说:“慧智出,有大伪。”在老子看来,人企图运用知识改变世界,是一种愚蠢的文化冲动。老子强调拙,是因机心流行、文明发展所带来的虚伪性而提出的。老子看透了五色、五味、五声等对人的真性破坏。“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他倡导一种自然而然的哲学。老子时代的繁缛虚华当然和现今无法相比,但相对而言,那个时代也有了很高的文明。文明所带来的虚荣奢华席卷着这个时期,声色犬马之乐,虚与委蛇之势,乃至繁缛的礼节,巧言令色的风行,等等。其实,这也可以说是‘欲望的时代”,重视人的欲望享受,将世界客体化、对象化、异己化。老子反思这样的“流行文化”,这样的所谓文明,是不是符合人的真性?老子提倡的“为腹”,如王弼说:“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就是融于世界中,与世界悠游,不是靠机心去破坏这个世界,而是与世界同在,以“大是懵懂”的智慧滋养生命。

    ⑥守拙的哲学,是一种存在之道,它促进了中国人关于人的存在状况的思考。“拙”是人的本性,是人的本来面目,一切技巧都是为了某种欲望而启动的破坏本性的行为。人的本性是生活在“拙”的状态中,而不是在巧中展示的,不是在绚烂的色相世界中展示的。

    ⑦守拙更是一种人生境界。比如,陶渊明不仅以其诗垂范后世,而且也以他的人格风标衣被百世,这并不在于他选择了退隐,不为官,而在于他树立了一种本然素朴的精神风范。“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归去的是他生命的园田。并不是农耕牧歌更适合他,而是自然率真的境界更适合他的生命栖居。

    ⑧大巧若拙,明道若昧,见小若明,糊涂中有聪明,痴心中有智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气候正义是环境正义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具体发展和体现。2000年前后,一些非政府组织承袭环境正义运动的精神,开始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进行伦理审视,气候正义便应运而生。气候正义关注的核心主要是在气候容量有限的前提下,如何界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表现为一种社会正义或法律正义。

    从空间维度来看,气候正义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公平享有气候容量的问题,也涉及一国内部不同区域之间公平享有气候容量的问题,因而存在气候变化的国际公平和国内公平问题。公平原则应以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作为首要目标,每个人都有义务将自己的“碳足迹”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比如说,鉴于全球排放空间有限,而发达国家已实现工业化,在分配排放空间时,就应首先满足发展中国家在衣食住行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基本发展需求,同时遏制在满足基本需求之上的奢侈排放。

    从时间维度来看,气候正义涉及当代人与后代之间公平享有气候容量的问题,因而存在代际权利义务关系问题。这一权利义务关系,从消极方面看,体现为当代人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来保护地球气候系统,以将同等质量的气候系统交给后代;从积极方面看,体现为当代人为自己及后代设定义务,就代际公平而言,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在代际分配问题上应实现代际共享,避免“生态赤字”。因为,地球这个行星上的自然资源包括气候资源,是人类所有成员,包括上一代、这一代和下一代,共同享有和掌管的。我们这一代既是受益人,有权使用并受益于地球,又是受托人,为下一代掌管地球。我们作为地球的受托管理人,对子孙后代负有道德义务。实际上,气候变化公约或协定把长期目标设定为保护气候系统免受人为原因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干扰,其目的正是为了保护地球气候系统,这是符合后代利益的。至少从我们当代人已有的科学认识来看,气候正义的本质是为了保护后代的利益,而非为其设定义务。

    总之,气候正义既有空间的维度,也有时间的维度,既涉及国际公平和国内公平,也涉及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因此,气候正义的内涵是:所有国家、地区和个人都有平等地使用、享受气候容量的权利,也应公平地分担稳定气候系统的义务和成本。

(摘编自曹明德《中国参与国际气候治理的法律立场和策略:以气候正义为视角》)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东方睡狮”考辨

智效民

    把中国比为“东方睡狮”,好像出自拿破仑之口。最初听到这个说法,还以为他的意思是说,睡狮一旦苏醒,其作用和影响可了不得。没想到后来读《江穰卿笔记》,才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

    《汪穰卿笔记》是汪康年的笔札汇编。汪早年入张之洞幕,后来参加戊戌维新运动,并先后创办过《时务报》、《中外日报》、《京报》、《刍言报》等刊物,是晚清以来的著名报人和社会活动家。在该书卷八“琴瑟寄庐类稿”中,有“睡狮”条曰:西人说中国是东方睡狮,我多次打听是什么意思,对方总是笑而不答。后来碰到一位驯兽师,才明白其中含义。驯兽师说,过去的驯狮办法,是让母狗哺育幼狮,让其在成长中具备狗性,以免伤人。后来发现这办法不灵,就改用涂抹鸦片的牛肉来喂它们。这样一来,狮子在上台表演时,表面上还能张牙舞爪,大声嗥叫,实际上却少气无力,昏昏欲睡,就好像是在梦里说胡话似的,不会危及人的安全。于是,人们便把这种“殆将长睡,永无醒时”的畜生,称之为“睡狮”。看到这里,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原本还可以给国人带来一点安慰和希望的“东方睡狮”之喻,竟然是这个意思!

    说到鸦片,只要是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会问:为什么这种东西会在中国泛滥成灾?其中除了西方列强的侵略外,是否还有更深刻的背景和原因?对此,蒋廷黻在其《中国近代史》中早已指出:外来祸患固然重要,但内政修明才是决定性因素。鸦片战争前夕,中国已经是个法制有名无实、民生痛苦万分、“每个官吏的贪污更加厉害”的社会,所以才无法阻止鸦片的泛滥,才错过了一次“大胆接受西洋近代文化……可以与别国并驾齐驱”的机会。另外,茅海建在《天朝的崩溃》中论及清军的状况时也说,这支军队不仅有吃空额、克扣兵饷等陋规,还要把目光转向社会,寻找发财机会。其中,浙江武官出售兵缺、广东绿营开赌收费、福建水师将战船租赁出去进行走私等现象尤为严重。于是,整个社会就像作者所感慨的那样:“当权力与金钱一样上市流通之后,即刻产生威力无比的社会腐蚀剂,当军队将财神像奉为战旗时,腐败已不可逆转。”应该指出的是,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毒化着社会空气,腐蚀着人的灵魂。

    这让我想到关于拿破仑的另一则轶事。蒋梦麟在《西潮》一书中说过:“凡是亲见清室覆亡的人都知道,清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政制度的腐败。公务人员的薪水只是点缀品,实际上全靠陋规来维持。陋规是不公开的公家收支,为政府及社会所默认的……这种办法削弱了公务人员的公德心,也使他们把不规则的收入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清廷对官吏的这种收入视若当然,常说‘规矩如此’竟把陋规变成规矩了。”他还说:“这种变相的陋规之风甚至吹到外国而进入拿破仑的家里。拿破仑有个中国厨子,服务周到而忠心。这位伟大的法国将军临死时记起他的忠仆,就吩咐他的左右说:‘你们要好好地待他,因为他的国家将来是要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之一的。不过这位中国朋友很爱钱,你们给他五百法郎吧!’”一开始我还不大明白“伟大的国家”与“五百法郎”有什么关系,参照所谓睡狮之喻,我才发现“伟大的国家”云云,不过是一种反讽,那意思是说:“尽管他的国家将要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之一,但是只要给他五百法郎,他就会出卖自己的人格,变成你的奴才。”难怪那位驯兽师在解释睡狮的含义时,还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贵国之大,犹狮子庞然也,受毒之深,奚止于鸦片耶?”看来,如果说鸦片是一种人体腐蚀剂的话,那么,贪污腐败则是一种社会腐蚀剂。驯兽师所谓“奚止于鸦片耶”的疑问,显然与这种社会腐蚀剂有关。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汪康年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说:“欲力反数千年之积弊,以求与西人相角,亦惟曰复民权、崇公理而已。”如今,距离汪氏所处的时代又过去100多年了,他所谓“复民权、崇公理”的愿望,不断地有人提出,又不断地归于失败。大约十几年前,龙应台在比较了汪氏之语和李慎之的论述之后,曾有如下感慨:如果总是重复前人的痛苦,重复前人的努力,整个民族智慧就消耗在这一代又一代的重复中。说到这里,她也忍不住地说:“温习中国近代史,翻过一篇又一篇文章,不免生气;为什么每一代人都得自己吃一次蜘蛛,吃得满嘴黑毛绿血,才明白蜘蛛不好吃?”

(选自《齐鲁晚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我们在研究群体的基本特点时曾说,它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群体异乎寻常地类似原始人。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美,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作用于群体的这些刺激因素同样作用于群体中的个体,这些个体也会随之产生反应。而单独个体的大脑则会向他指示,接受冲动的摆布是不可取的。所以,单独个体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该项能力。

    ②群体兴奋的来源不同,他们表现出的冲动行为也不同: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由于这些冲动来势汹汹,因此,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性命攸关的利益,都不足以控制他们,鉴于群体接受的刺激因素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较为多变,遵循这些刺激因素的个体也会很不稳定。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可以从最血腥的狂热痴迷状态转瞬间转变为极具英雄气概。正因为如此,群体既可以成为遭人唾弃的刽子手,也可以成为慷慨赴义的勇士。也只有群体,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了心中的信念而不惜血洒战场。群体的这种易变性使他们难以统治,当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里时尤其如此。此外,群体虽然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它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③群体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完全不认为会“不可能”或“做不到”:若是孤身一人时,他很清楚自己的言行,绝不可能去焚烧宫殿或是洗劫商店。即便有了这样的想法,也会立刻遏制住这种蛊惑。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内心会有负罪感。但是,群体则不然。当个体加入群体的瞬间,个体感受到了来自群体的强大力量,他变得不可一世,甚至有了杀人掠货的想法,恨不得马上付诸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

    ④种族的基本特点是我们产生一切情感的不变来源,它也总是对群体的特点产生影响。比如:拉丁族群体和英国群体就有十分显著的差别。25年前,仅仅是一份据说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战争(1980年的普法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战役(一次无足轻重的战争)兵败的电文再次引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刻垮台。就在同时,英国在远征喀土穆时遭受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却只在英国引起了轻微的情绪,甚至连国防大臣都未被解职。

(选自勒庞《乌合之众》,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所谓“被遗忘权”,即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有权被互联网遗忘,除非数据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对于数据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意义。

    首先,“被遗忘权”不是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而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的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的边界,进一步说,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的权利,与纯粹的“隐私权”不同,“被遗忘权”更是一项主动性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数据主题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排除他人非法使用的权利。

    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且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以往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的监狱之中,不论是个人的遗忘还是社会的遗忘,在某种程度都是一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让我们能够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的记忆所束缚。

    最后,大数据技术加速了人的主体身份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征,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的主体身份会导致一种危险,即“我是”与“我喜欢”变成了“你是”与“你将会喜欢”;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的认同。也就是说,不是主体想把自身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而是客观的数据来显示主体是什么样的人,技术过程和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的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由数据主体掌控,而是数据控制者选择和构建关于我们的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的认同。这种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指向特定的目的。因此,适度的、合理的遗忘,是对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的抵抗。

(摘编自袁梦倩《“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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