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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2年辽宁省盘锦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下列各题。

异乡屋檐下,有我那打工的老父

阿贵

    ①如今,64岁的他仍在异乡做着民工。

    ②儿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父亲就用“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这句话来鼓励我。没想到,父亲在天命之年后,不到十年间,却几乎遭遇了人世间所有的苦难伤痛。面对人生噩运,父亲日渐佝偻的身躯里,却包裹着一颗从不向命运低头的心。

    ③2000年6月,新婚不久的我接到父亲从老家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34岁的大哥患上了绝症,且是晚期。

    ④我马上联系医院,因是癌症晚期,医生说,即使手术后,大哥的生命也只能延续一年。

    ⑤那段时间,父亲日夜守护在大哥床边,取药喂饭,端屎端尿,我多次去医院时,父亲都俯在大哥的床边睡着了,皓首白发,让我酸楚得直想落泪。

    ⑥一年后,大哥离开了人世,留下了哭天抢地的妻子和两个正在读书的儿子。父亲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每天,他都默默地下田劳作,日夜操劳。可在他刚强的外表之下,谁能读懂他一颗破碎的心呢

    ⑦2001年12月的一天,父亲从老家再次拨通了我的手机,说:“你母亲患上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

    ⑧一时,我想不出合适的语言来安慰父亲,父子在电话里静默了许久,默默地挂了电话。

    ⑨我火速赶回老家,张罗着在县人民医院为母亲进行了手术。医生仍残酷地重复着大哥手术后的那句话:“回家好好静养吧,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

    ⑩母亲回家后,父亲除了下田干活外,都在母亲床前。母亲与父亲同年同月出生,身世凄苦,为了这个家操劳了一辈子,未能享一天清福,却又罹患绝症,怎不让父亲痛断肝肠!

    ⑪一年后,59岁的母亲走完了她的人生苦旅。痛失长子,又送走了发妻,父亲苍老、憔悴得让人心疼。家里欠下上万元的债务。父亲没有时间悲伤,整日泡在田里苦扒苦做,他的背佝偻得像个问号。然而,不幸又一次袭来。2006年9月的一天,在县第一高中读书的大哥的儿子突然瘫倒。侄子患的是强直性脊柱炎,如不及时诊治,后半生将面临瘫痪的命运。

    ⑫饱经苦难的老父已没有一滴眼泪了

    ⑬由于无钱医治,侄子被接回了家,心智尚未成熟的他遭此重创,心灰意冷,天天对着房顶发呆,不发一言。父亲安慰他:“孩子,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我们一起想办法,只要有希望,我们就争取!”

    ⑭父亲每天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在县里乡里四处求助。当地一家报纸报道了侄子及父亲遭遇到的坎坷命运后,一家医院伸出了援手。

    ⑮为了偿还债务,父亲在农忙过后,外出打工。6年来,父亲到杭州修过高速公路,到天津大沽港挖过下水道,到河南安阳修过桥,到北京四环道上栽过花草。父亲的打工生涯注定比别人多了些艰辛。他在浙江修高速公路时,因为年龄太大,被施工方无情清退。在天津大沽挖下水道时,他和年轻小伙子干着一样的活儿,每天收工后累得躺在工棚里就不愿意起来。

    ⑯去年8月,我服务了近10年的单位,找借口把我和一些老员工给清退了。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我选择了走司法程序。“孩子,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父亲这句说了一辈子的话,让我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触动: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尚能积极面对命运带来的伤痛,我人生中的这点小波折,又算得了什么?

    ⑰今年春节,在外打工的父亲平生第一次没有回家过年,年三十中午,父亲喝了二两白酒后,乘着微醺的醉意给我打来电话。他在电话里高兴地说:“孩子,别担心我,超市里啥都能买到,城里过年比咱家热闹。前几天,我把攒的两千块钱寄回了家,把你娘当年生病时的欠款还上了。人活这一辈子,沟沟坎坎谁都免不了,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⑱我每次走在上下班的路上,看到那些游走在城市边缘的打工人群,尤其是像我父亲年龄一样大的老人,总要多看他们几眼。因为在异乡的屋檐下,也有我打工的老父啊!

(选自《意林》)

(1)、请简要概括文章内容。

(2)、结合全文,揣摩文中画线句子含义。

(3)、联系全文,赏析文中划线句子。

①可在他刚强的外表之下,谁能读懂他一颗破碎的心呢!

②整日泡在田里苦扒苦做,他的背佝偻得像个问号。

(4)、“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这句话在文中反复出现,有何作用?

(5)、文章结尾段有何作用?

(6)、作者在文中刻画父亲形象时主要用了哪些描写方法,并说说生括中你的父亲在你遭遇困境时给你怎样的鼓励。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

敬爱的“号兵”

琦君

       求学时代,对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多少总有点畏惧与反感。我中学的训导主任姓沈名咸曾。我们就在“曾”字的边上加一个竖心旁,变成“咸憎”,人人都不喜欢的意思。

       沈先生兼任我们公民课。在普遍重视语数外主科的心理之下,对于教公民课的老师,自然又是“另眼相看”。可是因为他是训导主任,大家都有所顾忌。

       第一天上课,我们屏声息气地注视他走进课堂,一个个正襟危坐,作出很专心听讲的样子。他穿的是藏青色毛料中山装,线条笔挺。皮鞋擦得锃亮,走在地板上发出“咔咔”的清脆响声。比起穿长袍布底鞋的语文老师来,要神气也洋派得多了。他开口说话前先点名,点一个名字抬头看一眼,仿佛看这一眼就把你牢牢记住似的。他点完名,开始说话了:“我的名字你们一定都知道了,我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沈浩滨”三个字,接着说:“浩瀚的浩,海滨的滨。是我大学老师给我起的,广大辽阔的意思。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扭头看同桌的沈琪,她把“浩滨”二字端端正正地写在笔记本上,却在下面加写了“号兵”两个字,又很快地画了一个大兵吹号的草图。沈先生打开课本又合上,和气地说:“今天是第一天上课,大家随便谈谈。你们经过一星期的新生辅导,对学校的各项规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看来很民主的样子。

       沈琪马上就举起手来说:“我有问题。”沈先生点点头,沈琪站起来大声地说:“请问沈先生,为什么住校的同学可以不穿制服,而走读的同学一定要穿,这不是不公平吗?”

       沈先生却微笑地说:“我来解释一下。本来,穿制服是为了整齐划一,当然最好是全体同学一律穿制服。但学校为了体谅住校同学自己洗制服、烫制服忙不过来;不勤洗的话,穿在身上反而不整洁,所以才通融,除了周一、周五有周会的日子以外,可以不穿制服。走读的同学,在校外要表现学校精神,一定要穿制服,好在穿脏了可由家里人洗。”

       沈先生说得很有道理,我们想不出话来反驳了。可是沈琪又说话了:“在一个课堂里上课,有的穿制服,有的不穿,就是不整齐嘛。”

       “如果住校同学愿意天天穿制服,当然再好没有,只要能保持整洁。沈琪,因为你是走读的,才会这样想。如果你是住校的话,一定会觉得这样的通融是很合理的。”

       沈先生给我们上的第一堂课,就博得同学们的好感,后来和沈先生接触久了,我们对他也就佩服起来。

       他在周会上向大家做报告时,常常喜欢把一只手圈成一个圈,放在嘴边,好像可以把声音扩大似的。我们顿时觉得他很是名副其实的“号兵”。有一次他带我们远足,教我们唱进行曲,我们就告诉他把他的名字“浩滨”改写为“号兵”的事,他听了拍手大笑说:“好极了,以后你们更得听我的号声,行动要迅速一致啰。”他说:“号兵是行军时吹进行曲的前哨兵,要勇敢、机智,要以全副精神投注入号声之中;吹出来的调子即使单调,却有振奋人心,鼓舞你勇往直前的效果。就连学校里吹起床、升旗、作息号的工友,都要负责、守时,全校师生都得听他的号声。你看他吹号时全神贯注,挺身而立的神情,是不是像一只报晓的公鸡,多么自信和威武啊!”

       沈先生的一席话,使我们对原来是开开玩笑的“号兵”的名称,也领略到一层新的意义。

       初三时,沈先生不再教我们课了,但因他是训导主任,我们仍常常和他接触,那就是犯了过错被请进去“吃大菜”(受训斥的意思),可是沈先生的“大菜”是可口而富于营养的。他并不板起面孔训话,而是先讲个笑话或故事,让我们自己想想,错在哪里?比方说,有一次我们住校生三五个人在一个周日的晚上,请外出假去看一场马上要下片的电影。学校批准我们八时半以前一定要返校。电影散场不到八点,回校时间是绰绰有余的。可是当我们经过一间饺子店时,那股香味实在太引诱人。原可以买回来吃,但总觉得坐在店里正式吃,有一派做大人的味道,于是就进去围坐一桌,大吃了一顿。又在水果摊上买了甘蔗菱角,心满意足地回校。到了校门口,大门已关上,才知已过八时半,快九点了。幸得好心的老工友悄悄开边门放我们进去,舍监已经把眼睛瞪得铜铃似的了,站在宿舍门口等着我们被“一网打尽”了。大名被记下来,直接送到校长室。我们并不怕训导主任的“大菜”,怕的是校长。

       我们走进校长室,沈先生也在座。校长还没开口呢,他先说话了。他说有一个孩子,总是不听父母的话,每回外出时叫他早点回家,他总是晚归来。有一天,他又要出去了,父亲厉声地说:“这次出去就别回来了。”孩子在外却越玩越没劲,心里有一种无依的感觉,反而提早回家了。看见父母正在门口张望,母亲又高兴又意外地问他为什么这么快回来了。孩子一向倔强,不愿把真心话说出来,他说,因为爸爸叫我不要回来嘛,所以我回来了。母亲“扑哧”一声笑了。从那以后,他再也不迟归了。讲完故事,沈先生笑眯眯的,校长也笑了,气氛立刻缓和下来,大家心里也就放松了。幸得沈先生率先开口“定调”。

       沈先生后来要去英伦留学了,我们真的好舍不得他走。沈先生古书读得多,英文又好,他是应该出国深造的。

       临别之前,我们全班合作,由我执笔写了一首送别沈先生的诗。还记得那首诗的结尾是这样的:我们敬爱的号兵/有如我们的父亲/我们圈起手/吹起离别的号声/祝敬爱的老师/此去万里鹏程……

                                                                                                                                                                            (选自《母亲的金手表》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漓江情韵

    雨霏霏,雾茫茫。雨雾好像是漓江的纱巾,蓖罩在它荚丽的面颊之上。江里的渔舟、游船以及江边的垂钓者,都成了一个个逗点,在雨雾漓江的诗章中,挑逗着你手中的笔,把大自然中的绝头编织成篇。

    我漫步江边,向这一个个黑色标点走去。最近的一个杯点圆圆的,像是句号。等我走近了,才看见那是一把雨伞,但伞下空无一人。转身刚要离去,伞下忽然有稚嫩的童音向我问候:“你好——你好——”我顿时愣在那儿了。还没容我醒过闷儿来,那细嫩的童声又飞了出来:“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哎呀,他在背诵韩愈描写桂林山水的佳句!我弓下身,寻觅与我开玩笑的伞下顽童。一看吓了一跳,与我逗趣的竞是一只伏在鸟笼里的鹦鹉。鹦鹉见我俯视它,又对我来了一句欢迎词:“要知漓江吏,请你登木舟。”我不禁笑出声来,猜想它的主人一定是个十分风趣的摇船人。

    于是,我耐心地等待他的出现。终于,a在漓江朦胧诗中,又出现了一个标点,那是一个破折号,顺着江心渐渐向江边移动过来。我从木桨击水的声音中悟出,那破折号是一只小舟。我猜想这叶木舟上的摇桨人,一定是这只神奇鹦鹉的主人;这只鹦鹉,是他有意安排在这儿吸引游客的。妙!这个超人的奇思妙想,等于给这首朦胧诗又增添了一个惊叹号。

    果然,一叶木舟从雨雾中现身。一个低沉苍劲的男低音传入我的耳鼓:“你是过江,还是想游漓江?上船来吧!”

    上了船,我才看清,他的脸清癯瘦削,身条和那张脸一样瘦削,让我吃惊的是,他竟是个一走一歪的残疾人。我的兴致顿时跌落了下泉。他却不知我心态上的变化,依然兴致勃勃地对我说:“看你这身行头,不像是本地的过江人。你想去哪儿看景?不要看我的船小,它可以从漓江摇到桃花江,先生如果有远游的野兴,我还可以送你到阳朔,那儿有一条洋人街,是中国的一绝。”

    我摇摇头,告诉他昨天我已经乘坐游艇去过那些景区了。

    “那么,你登船的意思是……”他不解地望着我。

    我只好言明只是想看一看调教鹦鹉读诗的摇船人。仅此而已。

    他大声地笑了起来。b那朗朗的荚声,惊飞了江边的水乌,像是标点中的一串黑色省略号,消失在漓江茫茫的雨雾深处

    他告诉我,他先天残疾,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在江边,是一对在江上摆船的夫妇把他养大成人的。待收养他的两个老人走后,他不甘心靠吃“社会低保”打发日子,便开始了摇船生涯。有一天,他到鸟市去买鱼鹰,看见这只仅有一条腿的鹦鹉,便把它买了下来。从此,这只鸟儿与他朝夕相伴。

    “那韩愈赞美漓江的诗,是你教它的?”我问。

    “不是。桂林人都会背诵这两句诗,它听多了,就会学舌了。”

    “那么请客人登船的两句话呢?”

    “两个瘸子之间,心灵相通,我一点拨它也就会了。”说这话时,他似乎十分开心,又爽朗地笑了起来。

    我沉默了。我不知这个腿部残疾的摇船人和他那少了一条腿的鸟,在雨雾漓江上苦心经营一天,能有多少收入。我想问问他,但嘴唇像被贴了封条一般,怎么也张不开。我不愿再耽误这个摇船人的宝贵时间,从衣兜里掏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塞到他的手里,匆匆下船。他从船上跳了下来,急切地对我喊道:“不可以——不可以——老先生,我没为你做什么,不能收你的钱……”

    回到江边公寓,隔窗而望,那船那伞已不再是朦胧诗中的标点,阴柔情致的漓江和充满阳刚的人,编织成了漓江一首美丽的人文诗章……

(作者:从维熙。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草帽是父亲的徽饰

段奇清

    ①回首数十年前的父亲,虽然对父亲的容颜模样已不再十分清晰,但象征父亲精神家园的草帽,常常从麦梢的朝朝暮暮里走来。永远的父爱,携带阳光、汗水,淌过我思念的河。

    ②几阵春阳暖照,麦苗儿开始吐穗扬花,太阳的威力也一天比一天大起来。这时父亲说,是该去买一顶草帽了!父亲平时购买物什,对好与坏并不很在意,唯独对草帽的要求几近苛刻:一定得是麦子的穗秆儿编织的,因为这样的草帽一绺绺圈绕着,细密非常,也白亮得耀眼。

    ③草帽买回后,父亲还要拿了细密的白布,给草帽的圈沿缝上,要缝上的还有帽肚儿,因为这些地方是最容易破损的。但是,一顶草帽总也敌不过岁月的敲打侵蚀。雨来时,雨水敲响出流逝的音符,“噗噗噗”,草帽的韶华被敲得有几分苍老起来;收割间,火辣辣的太阳穿不透草帽的故事和寓言,却把帽沿敲出了龙钟之态……

④村人们都说,父亲是村里手最巧的。一天,父亲对我说:“清儿,和我一起去弄一些麦秸来。”是的,父亲要自己来编织草帽。对那些韧性十足的麦秸秆儿进行一番整理修饰后,父亲便拿起它们,像拾掇起一绺绺柔韧苍劲的时光,在手指间绕过来,绕过去,不上半天工夫,一顶草帽就编出来了。初始时,父亲编出的草帽还略显粗糙,编上几顶后,那草帽就非常结实漂亮了,嗬,简直就是一件精美无比的工艺品!【A】

⑤父亲编出的草帽,除了自己和家人戴,大多数送给了乡亲们。要是乡邻们夸父亲“心好手巧”,父亲黝黑的脸庞上会绽放出璀璨的笑容。那时乡村是大集体,有一年天大旱,从春到夏,一连百天没下雨。有一天,天空中终于飘来了一大片墨一般的云,雨夹裹着烟雾滚落了下来。【B】但不到一顿饭的工夫,云儿就如同孙悟空翻了一个筋斗,远去十万八千里。

    ⑥雨过地皮湿,太阳又开始亮晃晃地炙烤着大地。乡人们这时要做的是如何保住这点儿雨水,让它成为墒土。乡亲们纷纷走进地头,人们知道,夏日下雨的时间太短,太阳又火爆地出来,上烤下蒸,人会感到更加炎热。但父亲等乡人们顾不了这些,在荒野之地,或泥水沟中,扯来青草覆盖于地表。可久旱之后,哪里能找到那么多青草呢?

    ⑦此时,父亲将刚刚编织好的一百多顶草帽从家中一股脑儿搬到农田中来,戴在庄稼的根部,为减缓地里的水分蒸发,父亲甚或把头顶上的最后一顶草帽也摘了,光着头任凭烈日烤晒着……【C】那一百多项草帽就似一顶顶钢盔,抵挡住了烈日之箭镞的攻击,在太阳下闪闪发着光,宛然父亲闪光的心灵。

    ⑧由此,在我幼小的心中,明白了父亲为什么一直喜欢与珍惜草帽,只因为草帽是一种荣誉,而唯有父亲才最有资格佩戴村庄这无上荣耀的徽饰。【D】

    ⑨父亲50多岁时,在一次抗击旱魔中不幸去世,永远离开了他钟爱的家人,亲近的乡邻,还有牵挂着的麦浪。父亲编织的草帽清香了大地宽厚的胸脯,把麦子的思想气息随着南来北往的风雨四处传送。于是,那一项顶草帽吐纳尽了生命的亘远与辽阔,也芳香明丽着我对生命及人生的认识与感悟。

(选自《思维与智慧》2016年第3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文段一)蝉的卵(节选)

    最后,它找到适当的地点,用前足的钩扒掘地面。我从放大镜里见它挥动锄头,将泥土掘出抛在地面。几分钟以后,一个土穴就挖成了。这小生物钻下去,隐藏了自己,此后就不再出现了。

    未长成的蝉的地下生活,至今还是个秘密,不过在它来到地面以前,地下生活所经过的时间我们是知道的,大概是四年。以后,在阳光中的歌唱只有五星期。

    四年黑暗中的苦工,一个月阳光下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当讨厌它那喧嚣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才能够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可与飞鸟匹敌的翅膀,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什么样的钹声能响亮到足以歌颂它那得来不易的刹那欢愉呢?

(节选自《昆虫的故事》)

(文段二)

    金步甲只有在屠杀比它弱小的毛毛出时才上上风。而且,它不善攀援,只在地面捕食。不会上树,使它明显地失去了优势。我从没见过它爬上树冠捕食,哪怕是最小的灌木,它根本不去注意哪些待在一拃高的百里香树枝上令人垂涎的猎物,这是很大的遗憾。如果金步甲能爬高,能离开地面去远足,三四只金步甲组成的小分队,将会以怎样迅猛的速度歼灭甘蓝上的莱青虫啊!

    金步甲什么都吃,甚至还吃比较胖的带棕色斑点的灰色鼻涕虫。在三四个屠夫的进攻下,肥胖的鼻涕虫很快就被制服了。金步甲最爱吃鼻涕虫背部有一层壳保护的部位,外壳像一层珍珠盖在鼻涕虫心脏和肺的位置上。那个部位有硬颗粒物,比别的部位更香,这种含矿物质的作料好像很合金步甲的口味。常在夜里爬行、偷吃嫩生菜的鼻涕虫,应该是金步甲经常吃的一种食物。

(节选自《昆虫记》)

(文段三)

我们再举最后一个例子,证明蛆虫预先将食物液化的事实。如果我将鼹鼠、游蛇或其他动物的尸体置于露天的沙罐里,套上金属纱罩以防双翅目昆虫入侵,那么尸体就会在烈日的暴晒下变干、变硬,而不会像预料的那样把下面的沙土浸湿。尸体肯定会渗出液体;任何时一具尸体都像一块吸满了水的海绵 , 尽管水分的散发是那样缓慢,也会被干燥的空气和热气蒸发掉;因此尸体下面的沙土能保持干燥,或者说基本干燥。尸体变成了木乃伊。

    相反如果不用纱罩,让双翅目昆虫随便进入,情形就不同了,三四天后在尸体下面出现了脓液,大片沙土被浸润了,这是液化的开始。

    我将会不断地看到那种曾令我震惊的实验结果。这次实验对象是一条神医游蛇,长一点五米,有粗瓶颈那么粗,由于它比较庞大,超出了沙罐的容量,我把它盘成双层螺旋状。当它处于分解旺盛期时,沙罐成了沼泽,无数只绿蝇蛆虫和麻蝇蛆虫在沼泽里涌动。

    容器里的沙土被浸润了,变得泥泞不堪。液体从罐子底部那个盖着一块扁卵石的小孔滴下来,这是蒸馏釜在运作,那条游蛇正在死尸蒸馏釜中蒸馏。一两周之后,液体将消失,被泥土吸干,在黏糊糊的沙土上只会剩下一些鳞片和骨头。

    总之,蛆虫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种能量,它为了最大限度地将死者的遗骸归还给生命,将尸体进行蒸馏,分解成一种提取液,然后植物的乳母——大地汲取不它。变成了沃土。

(节选自《昆虫记》)

(文段四)萤火虫(节选)

    还有更令人信服的例子,有时我幸运地看到一些蜗牛正在爬行,脚蠕动着,完全伸出,这时它们受到了萤火虫的进攻。蜗牛乱动了几下流露出不安的情绪,接着一切都停止了,脚不爬行了,身体的前部也像天鹅脖子那种优美的弯曲形状,触角软塌塌地垂下来,弯曲得像断掉的手杖。

    蜗牛真的死了吗?根本没有,我可以使表面上已死的蜗牛复活过来。在两三天半死不活的状态之后,我把病人隔离开来,给它洗一次澡,虽然这对于实验取得成功并不是绝对必须的。两天后,那只被阴险的萤火虫伤害的蜗牛恢复了正常。它可以说是复活了,它又能活动,又有感觉了。如果用针刺激它,它有感觉;它蠕动,爬行,伸出触角,仿佛什么不愉快的事都没发生过似的。全身酩酊大醉般的昏昏沉沉都彻底消失了,它死而复生了。这种暂时不能活动、不觉得痛苦的状态叫作什么呢?我想只有一个适当的名称,那就是麻醉状态。

    许多捕食性膜翅目昆虫吃虽然未死却无法动弹的猎物。通过它们的丰功伟业,我了解了昆虫令对方浑身瘫痪的奇妙技术,它用自己的毒液麻痹其神经中枢。在人类的科学实践中还没有发明这种技术——现代外科最奇妙的一种技术之前,在远古时代,萤火虫和共它昆虫显然已经了解这种技术了。昆虫的知识比我们早得多,只是方法不同而已。外科医生让病人嗅乙醚或者氯仿,昆虫通过大颚的弯钩注射一种极其微量的特殊毒药。人类有朝一日会不会利用这种知识呢?如果我们更好地了解小昆虫的秘密,那么我们在将来会有多少卓绝的发现啊!

(节选自《昆虫记》)

文学类作品阅读

教数学的“语文老师”

吴睿

①老陈是我见过的教数学教得最好的“语文老师”。在碰到老陈以前,我所有的数学老师上课时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似乎总带着一副冷冰冰且有点呆然的面孔。但老陈,一个有着天生幽默与理性思维的老男孩,一个爱“附庸风雅”与“故作深沉”的老爷子,一反数学老师该有的常态,慢慢走入了我年轻的心。

②记得老陈给我们上第一堂课的样子:他腆着肚子,脚步一晃一晃,自我介绍道:“各位朋友,谢谢大家,你们来了。我是老陈,是一个残疾人,你们不许欺负我,你们回答问题的声音尽量大一点儿,不能在下面窃窃私语。”开始上课了。他用“兰花指”夹着粉笔,在黑板上画着,不由分说便列出了许多知识点。学校给我们文科班安排了一位“高人”,但我们并没有遇见良师该有的兴奋。

③文科生难免对数学心生畏惧,外化为课堂气氛的凝重。老陈见我们一个个像霜打的茄子,便提高声调:“万水千山总是情,声音大点儿行不行?”我们说行,他还不依不饶地说:“有同学好像怕我听见一样,别以为我不认识你们。你看,那个欧阳锐我就不认识……” 我们终于在爆发出了久违的哄堂一笑。

④在之后,老陈经常写着与数学不怎么相关的话,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解析几何的重点就在于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等,让人听得云里雾里,然后开始若有所思。没错,老陈努力用文科生的思维去解释数学。他用近乎“怪诞”的方法,渐渐地使我们这群讨厌数学的人开始在课堂上集中精神。

⑤比如,老陈会问:“这道题怎么写?”然后自己回答:“把这里抹去,掀起你的头盖来。哇哈哈,这个时候武侠高手就出现了,他的名字叫李连杰(联结),你们看这条边,再加上这条边,他的平方加上她的平方等于它的平方。以后啊,对于这个勾股定理我们就说是‘拉芳加拉芳等于小芳’,明白了吗?”霎时间,我们笑得合不拢嘴,所有的压力和难题带来的困扰,早已随着笑声一道飞到了九霄云外。

⑥因为老陈,我们学会了打手势、说哑语,知道了数学和文学还有浪漫的碰撞,理性和感性也可矛盾地并存,懂得了能力的最高境界是无招胜有招。有一次,老陈出了一道等差数列的题目,我们都不会。他骄傲地向我们炫耀说:“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道题目的精妙之处?它是按照‘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这样的句式出的。”虽然我们都表示“嗤之以鼻”,但老陈还是狂妄地大笑我们笨。这次,老陈激起了我们的“共怒”。“老师,在数学方面,你是‘上等马’,我们是‘下等马’,当然比不过你。但我们知道‘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有一个很妙的对子,你要是能对出来,我们就服你。”有同学故意用我们的长处去挤对他的短处。 

⑦“对,对!”全班同学都起哄道。“这有何难?”老陈双手负背,摇头晃脑,一边踱步,一边说:“黄山落叶松叶落山黄。”余音袅袅,我们哑口无言……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曾经我们最讨厌的数学课居然变成了我们每天的期待。我们聚精会神地听老陈胡扯,生怕漏掉可以让我们快乐的金玉良言。 

⑧现在,我肯定我们很多人早已淡忘了“log”为何物,排列组合要如何解,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老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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