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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名著导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京市海淀区一零一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论语》的文字,回答问题。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

(1)、“先王之道,斯为美”,本句中的“斯”指什么?全段表达了什么思想?
(2)、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此有什么思考与认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

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

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 《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韦花如雪

查干

    ①家乡有苇湖,规模可观,风来摆动出一片风景。我们称其为:胡鲁斯台淖尔。胡鲁斯台,蒙古语:芦苇。淖尔:湖泊。那时的家乡,生态环境可圈可点,不仅有河水精神着,有湿地兴旺着,还有星罗棋布的水泡子镶嵌在那里。水生植物,到处游动,而且葳蕤。其中芦苇是我最喜爱的一种禾草。一打春,它便急着往上蹿,头尖尖的,像箭镞。由浅黄变浓绿,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有点魔幻意味。

    ②芦苇入诗,自古有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蒹葭》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即芦苇。而芦苇被人曲解,始于 明代大学问家解缙的一副对联:“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从此,这两种无辜植物,便成为轻薄、空洞、无知的代名词。这种偏 见,经过岁月沉淀,很多东西早已真相大白,然而,习惯性的用法仍继续延伸。

    ③自古至今,芦苇浑身是宝,为人类造的福,恐怕一言两语是说不尽的。芦叶、芦花、芦茎、芦根、芦笋,无一不入药。芦茎编织的工艺品和生活制品, 是农家之爱。它的根,我挖过,并非浅,而是把泥土抓得牢牢的。所谓“头重脚轻根底浅”,只是视觉上的偏差而已。解老夫子一次信口开河,竟使它蒙羞至今,令人扼腕。

    ④在童年的家乡,芦苇是常见植物。比较集中的,就属胡鲁斯台淖尔这一处。春夏季节,浓绿如毡,浩荡一片。尤其那微风中的千层摆动,真是婀娜到了极致。秋冬季节,家乡的芦花,色若初降的白雪,在阳光照射下,显得仙气十足。一旦风起,无垠的苇波,推波助澜,浩然荡远。尤其令人感喟的是,当芦叶枯萎落尽之时,芦杆依然挺立不倒,撑得芦花昂扬如旗,激活四野。

    ⑤在芦苇的旺盛期,飞禽、昆虫,以及蛙类,都得益于它的庇护与滋养。尤其在宁静的月明之夜,此起彼伏的蛙声,给人的感觉是温馨的,美妙的。它使你不由联想,婴儿求乳时的嘤嘤之声。

    ⑥穷乡僻壤的贫寒人家,火炕上所铺的席子就是用芦苇编织成的。我的母亲,就是一位编织能手,她能编织出极美的图案。母亲说,芦苇这种野草,颇通人性。你怎么想,它就怎么来,顺手又顺心。芦苇割下来之后,立即剖开,就比较容易编织。时日一长,则需要用水泡软。母亲用它编织席子,真是得心应手,速度 也快。一张炕席,用不了两天,便编织完成,还不误做饭、烧水、喂猪之类家务活儿。编织完毕,需要晾干,用旧布块擦拭干净,便可铺炕。新鲜芦苇那浸人心脾的 清香,唯有梦中才可独享。

    ⑦在冬日彻骨的寒风中,芦苇还能为我们抵挡风雪,胜似暖衣或者棉被。在秋末冬初之时,将割来的芦苇捆成一人粗的捆子,一捆紧挨一捆地埋入房子外围挖开的坑道里,再用红柳条将它们绑定,暖围子便成了。再凛冽的风雪,也吹不透它。下雪之后,将雪堆在围子后边,又多了一层屏障。如此,不但家里暖和,连院子里的牛马羊、猪狗鸡,都可以暖暖地过冬了。

    ⑧童年的我,就把芦苇看做是一种可亲近之物,有一种发小般的亲密感浸于其中。之后,在几十年的漂泊岁月中,无论走到哪里,每当看到芦苇,就像见到了久违的乡亲,心就发热。这种感觉,使我一次又一次强烈地思念起故乡和白发苍苍的母亲来。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流光似水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圣诞节一到,孩子们又提出了买一条手划艇的要求。

    “行,”爸爸说,“等咱们回到卡塔赫就买。”

    但九岁的托托和七岁的乔尔比父母想象的执拗得多。

    “不,”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现在就要,在这儿就要。”

    “可是,”妈妈开口了,“要想在这儿航海,你们只能打开浴室喷头放水了。”

    她和丈夫的话都没有错。他们在西印度卡塔吉娜的家有个带海湾船坞的院子,还有一个可容两艘大游艇的棚舍。而在马德里,他们全家挤在卡斯特拉纳街47号的五楼公寓里。可是他俩曾经答应孩子们,如果他们得了全班第一,就送他们一艘有六分仪和罗盘针的划艇,孩子们做到了。于是爸爸把这些都买来,那是一艘漂亮的铝艇,吃水线有一道金色条纹。

    “小艇在车库里。”午饭时爸爸说,“问题是车库也没多大地方了,而且没法拿上来,走电梯或者楼梯都不行。

    可是第二个礼拜六下午,孩子们请同学帮忙把小艇搬上楼梯,好不容易才搬到女佣房。

    爸爸说:“恭喜!现在呢?”

    男孩子们说:“没怎么样啊,我们只是要把小艇在房间里,現在已经放进来啦。”

    又一个礼拜三。爸爸妈妈照例看电影去了。孩子们成了家里的大王兼主子,他们关上门窗,打破客厅里一个亮着的灯泡。一股清凉如水的金光流泻出来,他们任由它流到近三尺深;于是关掉电门,拿出划艇,就在屋内的小岛之间随意航行。

    这次神奇的冒险是我参加一期家用品诗歌研讨会,说了几句玩笑话的结果。托托问我为什么一碰开关灯就会亮,我没有勇气多思考。“光就像水,你一扭开龙头,它就出来了。”我说。

    于是他们每礼拜三晚上继续行船,学习使用六分仪和罗盘针,等他们的父母看完电影回家,总发现他们在干干的陆地睡得像天使。几个月后,他们渴望走更远,就要求全套的潜水裝,包括面具鳍状肢、氧气和压缩空气枪。

    父亲说:“你们把一艘不能用的划艇放在女佣房间已经够糟了。现在你们还要潜水装备,岂不更糟糕。”

    “如果我们第一学期赢得金栀子花奖呢?”乔尔说。

    他们的母亲惶然说,“不,已经够了。”

    他们的父亲责备她太强硬。

    她说,“这两个孩子该尽本分的时候,连根钉子都赢不到。可是为了得到他们要的东西,他们什么奖都拿得到,连老师的职位都能抢到手。”

    最后父母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可是到七月,托托和乔尔各获得一个“金栀子花奖”,且获得校长公开表扬。那天下午,他们没有再开口,就在卧室里发现两套未拆封的潜水用具。于是下一个礼拜三 , 他们的父母在电影院观赏《巴黎最后探戈》的时候,他们把公寓注满了深远两寻(约十二尺)的金光,像温驯的鲨鱼在床铺等家具底下潜游,从光流底部打捞出不少几年来迷失在黑暗里的东西。

    在年终颁奖大会上,两兄弟被赞誉为全校典范,获颁杰出奖状。这次他们用不着开口,父母主动问他们要什么。他们非常讲理,只要求在家个开宴会招待同班同学。

    下一个礼拜三 , 他们的父母正在观赏《阿尔及尔战役》时,卡斯特拉纳街的行人都看见一道光瀑从一幢树影掩映的旧楼流泻下来,溢出阳台,一股一股沿着房屋正面倾注而下,呈金色洪流急奔下大道,一路照亮了市区,直亮到瓜达拉巴。

    救火队为应付这个紧急状况,撞开五楼的门,发现公寓满是金光,一直淹到天花板。豹皮沙发和安乐椅在吧台流出的酒瓶和大钢琴间高高低低漂浮着,钢琴上的马尼拉罩巾载浮载沉,像一条金黄色的软骨鱼不停地扇动。家用品诗意盎然,自己长了翅膀在厨房的天空飞翔。孩子们跳舞用的军乐队乐器,在母亲水族箱里游出来的彩色鱼儿间漂来漂去,那些鱼是浩瀚的金光沼泽里惟一活生生而且快快乐乐的动物。

    大厅那一头,托托戴着潜水面具和仅够抵达港口的氧气,坐在船尾,随浪潮摆动,手握紧双桨,正在找灯塔;乔尔浮在船头,还在用六分仪寻找北极星;满屋子漂浮的是他们的三十七个同学,有的正在窥视天竺葵盆栽,有的正在唱改了歌词来嘲弄校长的校歌,有的正从爸爸的酒瓶偷喝一杯白兰地酒,就这样化为永恒。他们同时扭开太多灯,公寓泛滥成灾,医院传教士圣茱丽安纪念小学的整整两个班学生遂淹死在卡斯特拉街47号五楼——在西班牙的马德里,一个夏天像火烧、冬风冷如冰、没有海洋也没有河流、内陆根性的居民永远学不会光海航行术的遥远城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养鸭人

筱敏

    乡村,还留着这一面驯顺的池塘。养鸭人来到这里。

    绿意慵倦,旧年相熟的苔草,刚进入夏季就衰老了,倒伏着,瑟缩着。听凭车辙和鞋印碾过去,踏过去。桥架起来了,于是有车,楼宇竖起来了,于是有并不荷锄而出的人。风已经是反季节的了,带着金属尖利的呼啸,从池塘上空划过的时候,池塘就梦魇一般的痉挛一下。

    夏季很冗长。公路是棕红色的,如一道鲜活的擦痕,切割着水湄笔直而去,又笔直地切割了远方的山脚。那道棕红色的擦痕也很冗长。

    走了比乡愁更漫长的路,养鸭人在这里搭起他的席棚。把骨节粗大的手掌拢在眉际,并非为着遮住乡野暴烈的日光,却是为着遮住都市声浪的日渐近逼。在每一个遍体尘土的傍晚,他次第收缩自己的视线,如同次第收缩对世界的幻想。

    当鸭群在晨间欣然醒来,摇摆着扑入池塘中嬉戏的时候,那种生之欢愉是如此饱满。暗影在席棚之下,而日光尽情倾下。池塘在欢愉中绽开,苔草在欢愉中青润,绿水中是银亮的光斑和洁白的羽翎。只有养鸭人知道,苔草和鸭群都只存活一季。生之欢愉是没有未来的欢愉。

    故乡已经不可触摸,他是漂流的,漫无目的地漂流了一季,又漂流了一季。因为远方总是好的。而当远方也被挤迫着慵倦并且沉落的时候,究竟有什么可以长存?席棚的日夜都是低矮的,漂流者是低矮的,夜里靠近哪一盏灯,才能确切地感觉到其实还很健壮的自身?

    月亮如儿时一样升起来了,橙黄色,很瘦弱,一言不发,却依然带着一个奔月那样明亮的关于远方的故事。远处的山更浑糊了,近处的山更沉重了。目力所及的每一座楼房都紧闭着,只留下几方如月光一样橙黄得黯淡的玻璃。鸭群睡了,而虫鸣仍在,儿时一样的清越,在仅存的水湄和苔草之中。又有一股带着金属气味的风划过,月亮就在池塘里痉挛了一下,望之令人心惊。

    忽然他开始喊叫——

    “……啊!——啊,啊……——啊……”

    像是呼唤,也像是抒情。于是夜空中有了一种裂帛似的回声。然而没有人能听懂这外乡人的语音。

    鸭群惊着了。忽啦啦一阵张皇的扑翼,逃亡似的纷纷扑入水中,然而池塘依旧惺忪。远远的黑暗中传来几声狗吠,很困倦的。没有一扇门就此打开,回应他的嘶叫。

    于是,一切复又平静,或许世界上还有未曾撕碎也未经证实的远方的故事。此刻,那故事也必定栖在夜色之中。

    养鸭人就枕着那故事睡着了。

他当然不会梦见,将近一百年前有一位名叫卢森堡的女人是怎样做着关于池塘的梦。这位曾经使整个欧洲为之惊厥为之歌哭的女人,这位曾使整个世界为之侧目为之摇曳的女人,一次再次地梦见自己是一个乡村的牧鹅女,赤足走在露水深重的苔藓上,于是世界不再存在,只余了她默默地照看绿水,照看水中银亮的光斑和洁白的羽翎。那面有着月光的池塘对于她太遥远太遥远了,那是一个无法撕碎也无法证实的远方的故事,她是枕着这个故事逝去的。

    假如养鸭人在梦中与她相遇,他能不能领她去找远方的乡村?

(选自《血脉的回想》,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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