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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选修2《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六单元《子路、曾誓、冉有、公西华侍坐》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

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

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么?

(2)、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3)、“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的看法呢?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山野行走

天黑下来,四周死一般寂静。我仍在山野里行走,山影嶙峋交错,仿若剑戟铿锵,再现古代某个严酷战阵。我想起了那些厮杀、血腥和悲凉的牺牲,心里划过惊惧和悲悯。此时,星星依序出现,很快布满天宇。视野渐渐亮开,山影变得敦厚温和,细细山路在月光里蜿蜒,如持续流淌的乳汁。我感到了无情宇宙在无意识里呈现的几分仁慈。为了一个小小的夜行者,宇宙竟然动用了它的全部照明设备:北斗星、织女星、天狼星、天蝎座、天琴座、室女座……此时全部为我满负荷工作,那凶猛天狼,也在为我殷勤地发电照明,头顶的每一颗星星,全部以每秒三十万公里的神速,向我空投光芒和柔情。

此时,我行走在群山的皱褶里,我也行走在浩荡的天意里。

嚓、嚓、嚓,连续三颗流星划过头顶靠南的天空,山巅似有被灼痛的云絮,凌乱飘起。山村的狗们,大声狂吠,对天空发出持续质疑和询问。由于天文学知识过于匮乏,它们的发问比起它们的祖先,显然毫无长进,仍止于纪元前的幼稚和天真。尽管,流星们在天上制造了不小的动静,挑逗了无知的狗们的猜测和询问,却丝毫未打断避暑山庄里富豪们的赌局,那掷骰子的声音,盖过了银河的潮汐,删除了天上的动静。熟谙经济学的精明赌徒们,陶醉于他们的天文数字,却不需要也不屑于别的什么天文学,不需要也不屑于向天空注目和发问,除非星辰坠落,为他们降落下大量黄金和巨额利润。

我对那些对天发问的无知的狗们,竟有了几分尊敬:在这个被商业和经济学主宰的大地上,在这个市侩当道、失去天真的夜晚,对尘世和天上的动静,发出好奇的追问。

隔着一个山涧,走在山路上的我,看见了不远处的高速公路,几乎与我并排而行。我看见一辆辆呼啸的车,一组组飞旋的轮胎,我看见疾驰的现代,载着时光和欲望,弃我而去,弃我而去。我一个步行的人,一个保持古代行走方式的人,一个对现代水土不服的人,一个迈着农业的步子慢行的人,与咆哮的工业和狂奔的现代,礼貌地保持了距离,我绕开了它的快,我坚持着我的慢。它们,狂奔的铁们、轮胎们、现代们,一路弃我而去,很快都超越了我,扔下了我。我索性掉头,折进一个山湾,四周是无边密林,林间一泓碧水,这时,我才忽然发现:现代已载着现代远去,我留下来,留在古代的密林,留在古老的深山。

抬起头,我看见了山间的月亮,被林涛和山风梳洗得眉情目秀的月亮,他不慌不忙地漫游在李白的苍穹,行走在苏东坡的意境里,仔细抚摸着山上的苔鲜和留下始祖鸟爪痕的玄武岩——那上面保留着两亿年前时光的表情。

这时候,我恍然大悟“白驹过隙”这个词的深意。

这时候,我才知道:所谓高速的现代,只是现代自己快速删除自己的一种程序。现代载着现代快速远去,最终能留下来的——

注定还是大地、青山、始祖鸟的玄武岩和礼拜的明月。

已是后半夜了,明月西斜,天河渐落,山影隐约。早起的鸟开始集体朗读,山野有鸡鸣声起。路边,几户农家的灯陆续亮起,我在一旁的院子里停下,主人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他说儿子媳妇在外地打工,他与老伴种地,带着上小学三年级的孙子,还养着一头奶牛。他一边挤奶一边说,山里不缺草,牛吃得好,奶多。提前把奶挤了,等会儿把奶卖给奶贩子,他们又卖给城里的奶厂。他说趁这把老骨头还能动,挣一点,补贴家用,也给自己准备点养老钱。我蹲下来,看他挤奶,奶牛温顺地站着,它不计较那哗哗流进奶桶的是什么,它似乎陶醉于释放的快感,或者,它知道那是什么,但它不愿说出口,不愿计较,它只觉得放养它的人有恩于它,青草和溪流有恩于它,那流出去的都不是它的,是天的,是地的,是人的,而属于它的身体,还原封不动在它这里,这让它已很满足。星光照在奶牛身上,照在老人身上,被星光雕塑的老人和奶牛,宛如黎明的神灵。奶桶已经快盛满了,而牛奶还在注入,星光也在注入,满当当的桶里,荡漾着星光和牛奶。我再一次从老人脊背和奶牛的脊背向天穹望去,我看见,那渐渐沉落而暗淡的银河,似乎已向宇宙献出了足够多的乳汁……

(李汉荣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亚父之死

房占民

月上弦,围几粒星子,明明灭灭

项王大帐里,酒香流溢。亚父范增与项王对饮。亚父分析着当前的战情,项王不置可否,脸沉似水,亚父心里有疑,便不再多言。

蚊虫舞,不时有巡营的兵士从帐前走过。

大王,您有心事?

项王无语,脸色愈加阴沉。

您累了,咱们改日再议吧。亚父起身作揖。

等——等——项王把手一挥,战袍一甩,身子兀自不动。烛火在风里摇摇晃晃。

你,年事已高,我看——项王的话没有说下去,可亚父明白,项王是想把自己赶走。瞬间,亚父感觉苍老了许多。他踉踉跄跄地离了大帐。夜深了,灯火里,一片静寂。

亚父,谋于人臣,多次献奇策,楚军因之战无不胜。项王愈喜之、愈忧之。

真正让他下定决心赶走亚父的是吕马童。

吕马童,项王的乡人,幼年的玩伴,战场上曾替项王挡过一箭,项王视之为亲信。

彭城一战后,项王带兵围汉于荥阳,项王派吕马童入汉,陈平用反间计。

吕马童回项王:亚父已生二心,不可用。

亚父走了,走时,他眼望项王那如山的背影,心如刀割,老泪纵横。

月挂中天,如盘,兵急走。

垓下,项王心力交瘁。鼾声时而疾如奔矢,时而缓如清溪。不知觉中来到一处所在,高崖危耸,松涛震耳,有阴森的凄号声从渊里传来。那云雾缭绕之处,一独舟无所凭依般从渊里渡来,渐近渐明,那摆渡人,神似了亚父范增,正琢磨该如何对话之际,崖壁忽然向斜刺里倒去。项王一惊,口喊,亚父救我——睁眼一看,帐中灯火还明。虞姬卧在身边,温柔地望着他,轻轻地说:大王,亚父已经死了。

项王知道,亚父在去往彭城的路上,已经死了。项王眼里有泪,未滴下,心里痛。

月下弦,围几粒星子,明明灭灭。

项王兵少食尽。汉军及各路诸侯将项王围得水泄不通。楚歌声起。闻者垂泣,项王看了一眼自己心爱的虞姬,悲饮酒,歌数阕。虞姬散乱的发在血液里铺开,裙裾掩去了她梅雪般的芬芳。项王泪如雨注。最后破喉之泣定格了项王这一生爱的记忆。

项王上马,八百人突围,疾走至乌江畔,只余二十骑。此时,从江心渡过一船,定睛一看,是项王的故人乌江亭长。远远地便招呼项王上船渡江。项王仰望微明的天空上的那一淡白月痕,又看了一眼远处追来的汉军,慨然长叹:我少年离乡,有八千兵士相随,而今,二十人,二十人啊!我,我还有何面目去见江东父老!说罢,早已盈眶的泪再也止不住,风中传来了乌骓马的嘶鸣。

项王双膝一软,跪在了江岸。

老伯,项羽无能,向江东父老谢罪了。说着,项王的头如鸡啄,片刻,额上血肉模糊。

兵士们望着浩渺的江面,皆泣不成声。

项王大喝,快渡江,善待乌骓!声音在江面上飘荡。

小舟越行越远,渐消失在了清晨的江雾里。

项王对敌汉军,疲力挣扎,可手中剑依然若梨花雪舞,在空中上下翻飞,近之者死,触之即亡。再加之项王雷霆般的怒吼,一时之间,汉军竟无一人近前,尤恐避之不及。

项王视敌军中有一熟悉面孔。竟是乡人吕马童!

项王一怔,左肩就中了一剑。项王定睛细看,没错,是吕马童。

吕马童,我待你不薄,你何至于此?

吕马童不答,口里只是不停地喊着,杀项羽,封侯王!项王怒从中来,二目灼灼,望着吕马童,大有恨不能撕之而后快之意。他虚做手势招他近前,吕马童不进反退,口里仍喊着:杀项羽,封侯王!

项王再不等待,一跃而起,剑在吕马童面门前一晃,顿时血花四溅,吕马童的半张脸就开了花,吕马童颓然倒地。项王瞧着呻吟的吕马童,把剑往颈上一放,对着天空大喊:亚父,我来了。

忽停,又喊,天亡我也!三声过后,自刎而死。

吕马童得项王一躯体,汉王封他为中水侯。

项王哪里知道,汉王用反间计,厚赂吕马童,为防项王再度起用亚父,吕马童暗暗使人尾随范增,在一僻静之所,暗箭射亚父,谎报称亚父死于恶疾。史云:疽发背而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戈壁绝尘

    在山水秀丽的南方,我们实在很难想象戈壁是什么样子。

    当我降临甘肃的上空,从飞机舷窗往下一看,我立即目瞪口呆。

    飞机下面全是山。是我从没见过的如此辽阔无边、连绵成片的群山。但山山皆秃,没有林木遮掩,没有河水流淌,仿佛一群肌肉发达的或蹲或卧的虎豹全都被扒光了皮毛,光着身子任由太阳的炙烤,而导致了皮肤的干裂,变得全身灰黄,毫无光泽和血色。

    噢,大西北,裸露的大西北,灰黄的大西北。

    落了地面,戈壁滩赫然入目。此时,我的感觉就不仅仅是目瞪口呆了。

    四周环顾,没有人影。天和地之间,是一条平直的线。线面上有光芒,有云朵。

    遍地里,每一颗沙粒、石块,每一堆沙土、乱石,每一条干枝、枯草,忽然都活了起来,仿佛就是词典里挣扎着跳出来之后散落一地的词,一个个都分别代表着孤寂、干渴、饥饿、迷失、慌乱、恐惧、绝望、死亡这样的词义。捡起来读,心会发毛,手脚颤栗。

    我知道我很幸运地来到了曾经的古道,丝绸之路。“丝绸之路”,那是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最早命名的。这是一个十分典雅,富有诗意的称谓。想必当年这肯定是一条充满灵性充满浪漫的路吧,必然是驼队不断,马蹄声脆,绸缎拖地,五彩缤纷,轻柔而妙曼。也许我站立的地方,就曾经有驼队小憩过。夜色里,篝火灿烂,奶茶飘香,烤肉诱人。说不定地面上还残存着当年的残骨或木炭。

    望茫茫旷野,已经看不出半点当年的喧嚣,看不出轻柔而妙曼的景况。一种苍凉如同空气一样,弥漫在周边。当我让戈壁的苍凉淹没了全身之后,很快就对这片辽阔的苍凉产生了敬意。

    我听到了脚步声,一阵一阵的,由远及近。西汉的张骞,第一个穿过了西域的苍凉。

    建元三年,张骞告别汉武帝,告别灯红酒绿的长安,率百人随从,首次出使西域。张骞的队伍,一字排开,夹杂着马蹄声、驼铃声和人的脚步声,一路浩荡,经陇西,过敦煌,日行夜息,让这不曾出现过人烟的戈壁第一次留下了一串串人的脚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张骞又第二次奉派出使西域。张骞几经周折,前后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终于用脚步打通中原通往西域的孔道,丈量出了一条惠泽四方的丝绸之路。

    张骞无疑成了功臣,名垂千史。但两千年了,丝绸之路的砾石、风沙早已把张骞的脚印埋没得毫无踪影。而且,这条古路也早已停止了运行,但张骞的脚步声似乎没有消停。张骞的故事依然流传在这一片辽阔的苍茫里。

    很幸运,在这条古道上,在这一片荒漠里,有一些事物竟还能经受了风沙的冲刷,留下了足迹。玉门关玉树临风,最为坚贞和强悍。这是我的戈壁之旅最强烈的印象。

    玉门关是汉武帝为确保丝绸之路安全与畅通,大约于公元前121年---107年间下令修建的。玉门关几度迁址,现在看到的是汉玉门关遗迹。这是一座四方形小城堡,全用黄土夯筑而成,耸立在东西走向戈壁滩狭长地带中的砂石岗上。周边无一建筑,唯见茫茫沙砾,空旷无人。看上去,尽管日月侵蚀,已经显出破败,但它那种孤傲和霸气,依然镶嵌于城墙中,巍然不动。唐边塞诗人岑参曾作《玉门关盖将军歌》:“玉门关城迥且孤,黄沙万里白草枯。南邻犬戎北接胡,将军到来备不虞。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其时,守关甲兵多达五千,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但今天它难免寂寞了。当年的热闹不再,当年的雄关已成文物。因地偏人稀,路途遥远,每天前来参观的人并不多。它只能作为历史的见证,为后人努力地与日渐一日的衰败和冷清抗争。

    丝绸之路所经之处多是无边无际的荒漠,但因为有这么一些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自张骞之后,穿越过戈壁滩、大沙漠的人,还有西域第一任都护郑吉,西域行军司马班超,高僧法显、唐玄奘,大司马霍去病,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当然还有许多的无法记入史册的无名小卒。他们当中,有的是丝绸之路的守护者,开拓者,也有一些掠夺者,破坏者。正因为有了这些人,丝绸之路才有了悲喜交加的历史。

    但一切都得归为苍凉。那些人来时,步履匆匆,搅得沙飞石走,尘烟骤起,但时间一长,尘埃终要落地,成为绝尘。后来者,看着前人留下的废墟,一番唏嘘之后,却找不到他们的脚印了。

    谁都是戈壁的过客。我长久地站在那儿,感受着那一片苍茫,渐渐又让苍凉淹没。戈壁,如果没有丝绸之路贯穿,那只是一片荒漠;丝绸之路要是没有那一群人走过,那条路就必然寂寞;那一群人如果没有留下悲和喜,那就没有了苍凉。人要是没有经历苍凉,那就是苍白。

    苍凉是戈壁的神。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西南,老汉人的地戏

    ①石头的街,石头的桥,石头的墙和瓦,石头垒筑的狭窄巷道,几个穿斜襟右衽绣边长衣的妇女,头戴白帕或青帕,鲜艳而又内敛;阳光下,她们晒豆、倒茶、卖玉米。这时,一阵锣鼓声传来,演武堂的“地戏”上演了。

    ②青砖木构的演武堂挤满了人。一面戏台,青石铺地,坡屋顶下木质的桁架,架起一个古意空间。穿白色战袍的演员在鼓声中上场,他们的头如阿拉伯妇女一样被黑布严严实实地罩着,黑布上面戴一副木质面具,面具上方竖起两根足有一米长的羽毛,背后插的三角彩旗,或红或黄,飘舞着,与羽毛抖成一片。红色披肩,腰下红、黄、蓝、绿各色彩带,转起来,斑斓的色彩令人眼花缭乱。他们操红缨枪,或刀、棒、剑,在空荡的舞台上转走、穿插、打斗,程式化的动作分挑枪、闭棒、踩钗、理三刀、抱月等几十种之多。地戏,在天龙屯堡也被称为跳神,源自军傩,古代军队出征祭典,就是用类似的傩仪来提振军威。

    ③器乐只有锣与鼓,敲出节奏。很少唱,只闻说和喊,唱起来短促、高亢,一人唱,众人和。据说唱腔来自江西傩戏的弋阳高腔。他们表演的是关公战吕布。

    ④这一幕让我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在云南镇沅九甲的坪地。那也是一个夏天,苦聪人祖祖辈辈的居住地在陡峭的山腰,树木与茅草、竹片搭的简陋木杈闪片房、竹笆茅草房,像一个个鸟巢。这些当年从蒙古高原沿横断山脉向南迁徙的羌氏后裔,也唱汉人的戏,苦聪人称之为“杀戏”。同样,他们表演的不是自己的生活,而是三国里的人物。

    ⑤那天因为天色已晚,路途遥远,我从去寨子山的路上折了回来。黄昏,看到地坪上搬来的大刀、花灯、红旗和粗糙简陋的头饰。不久,铜的钹、铜的锣在黑暗中敲起来,杀戏开演。苦聪人爱弹的三弦琴不见了,乐器只有锣和钹,用来敲打节奏。拿刀枪的男人穿着斑斓的碎花长袍或拖着两条长布,锐声说上一段话,就拿着刀枪,在锣钹声中左手高举,双脚起跳,像道士在做道场。只有喊叫,偶尔的唱腔也像在喊。当钹和锣敲出迅猛的节奏时,牛角号响了,西藏喇嘛吹的那种拖地长号也呜呜地吹响。地戏与之相比,虽然平和了很多,优雅了很多,譬如服饰的华丽,动作的丰富,还有声音的委婉,但它们仍是如此神似!

    ⑥杀戏与地戏只在一个极小的地方流传,杀戏在九甲乡,地戏在天龙屯堡,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它们像珍稀物种一样不为外人所知。显然,它们都是尚武的汉人群体的戏。

    ⑦九甲是苦聪人的栖居地,我不明白为何出现了汉人的戏。联想起白天要去却没走到的寨子山,又似有所悟:那里居住着一百二十多户汉人,居民都姓熊,熊姓始祖很久以前从江西迁来。是不是迁来不久,他们很快就怀念汉文化了?于是把汉人的戏带到了这片原始山林。地戏来自江西的弋阳腔,杀戏也是同一唱腔,而熊氏祖先来自江西,似乎是相互的印证。

    ⑧天龙屯堡与九甲的风貌大不相同,当年南迁到此地的汉人们周围生活着回族、彝族、仡佬族、瑶族、白族等十几个民族,他们被土著称为“老汉人”。众多少数民族土司势力占据了强势地位,使得“老汉人”一落脚,就不得不修起军事防御功能极强的屯堡。屯堡依山傍水,配上石头的城垣和雄伟的寨门,进可攻,退可守。在对峙的环境里生存,汉文化自然成了他们最妥帖的精神寄托,而地戏也自然成了他们最重要的文化守望。

    ⑨漫长的岁月,他们既不能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又无法与外面的世界密切联系,汉人部落由此形成。“凤阳汉服”他们一穿就是六百年,穿成了一个传奇。妇女银索绾髻,三绺头,长簪大环,这是朱元璋老家汉族女人的正统装束。由于前发高束,形似凤头,被称作“凤头笄”或“凤头苗”,他们甚至不被当成汉人而被当成少数民族对待。

    ⑩南方的历史就是一部北方民族不断南迁的历史。迁徙者在一座座山峰前面出现,又在一座座山峰后面消失,有的走向了更远的地方,有的搭棚起灶,落地生根,黄昏里飘起了一缕缕炊烟……于是,林歹、代化、摆金、打易、桑郎、断杉、普定、打宾、打邦河这样的地名在安顺、长顺一带出现。这些汉字并没有意思,文字是汉民族的,意思却是另一个民族的。不管迁往哪里,老汉人都努力地守望着心底的梦幻

    ⑪深刻的梦幻来自时间的深处,也来自当今世界。出天龙屯堡大门,时近正午,太阳正炽。车一恍惚间就拐上了高速公路,仿佛这是一条时间的快速通道。作为第八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的一个镇,天龙屯堡已经划入新的规划图。新区设立两年,已经修了六百公里的道路,铺设了九百公里的水、电、气等市政管网,产业城已有一百四十多个重点项目……迎面扑来的高速铁路宽似机场跑道,像闪光的银幕,通过它我看见了天龙屯堡人追求的梦一般的未来。

(取材于熊育群的同名散文)

实用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为了成长,我们“献祭”了童年的自己。

②我们常常把婴儿的记忆比喻成一张白纸,其实比喻成自适应的硬盘更加恰当。就像电脑硬盘在厂里造出来,通电后就开始损耗一样,你的大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也已经开始损耗了。对于以神经元个数论英雄的人来说,14周左右的你已经达到了人生巅峰——神经元个数达到了此生的极限。从此以后,神经元个数开始做减法,然后持续一生。成年后,你的神经元总个数,仅仅只有胎儿时期的一半。

③那么,人的记忆是通过什么储存的呢?并不是神经元胞体,而是神经元与神经元之间的突触连接。但胎儿(婴儿)大脑只有一个原始的智能学习系统,无法处理任何事情,不像电脑可以装载高级软件和资料,直接进行复杂工作。

④人类刚出厂的时候,除了能够一味的储存大量信息外,对外界信息的处理能力十分的低下。现在的AI就是模仿人类大脑的学习网络,一开始就是大量的信息摄入,然后不断学习,不断优化。一开始的人工智能总是给人留下又傻又蠢的印象,但随着几代升级后,很多细节就变得越来越智能。

⑤人一出生的时候,学习才刚刚开始。一方面你大脑处理能力低下,眼前任何事物,都足以让你的感官超载。而另一方面,你的大脑每时每刻,都在不断记录这些新奇的信息,建立你自己的专属神经网络。

⑥但作为新生儿的你,记忆是碎片式的,还没有连续记忆。一开始主要都是5~15秒钟的短时记忆,超过2分钟以上的记忆还很少很少。

⑦那如此短的记忆是如何延长的呢?这是因为人类的突触连接具有可塑性,当建立突触连接之后,如果你再接收到相同的信号刺激,突触连接就会加强。反之则减弱。随着相关神经网络的加强,自然也就有了形成长期记忆的基础。2个月大的婴儿,一般能有一两天的记忆。1岁的时候,大脑中的突触连接已经复杂了很多。突触连接的增加,也令脑子迅速膨大。刚出生的时候,你的脑容量只有350g,1岁便达到950g,3岁便有了1260g,达到成年人的90%。

⑧既然大脑发育得如此之快,记忆又是如何消失的呢?人类的神经元或者突触连接,并不像电脑的储存单元一样被晶体管数目和布局限定死的。储存空间是随着神经元个数以及突触连接情况而自适应的。虽然在14周的时候,我们会诞生数量最多的神经元,但神经元质量参差不齐。2岁的幼儿拥有成年人2倍的突触连接。每个神经元平均有7000个突触连接到其他神经元。人脑的空间就只有1400ml左右,让10个低质量的神经元建立1万个神经连接,可能还不如一个神经元建立5000个神经连接更加的节能高效。两三岁之前,记忆信息来者不拒,会形成十分纷乱的神经网络。随着年龄的增长,来自基因里的庞大力量,驱动着大脑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一场盛况空前的突触修剪开始了。

⑨对于长期不用的记忆,神经连接会减弱,大脑判定相关信息没用了,就会直接删掉。最终,你的大脑留下主要的神经网络,开始删除绝大多数的杂乱链接。这个过程很像“磁盘整理+垃圾清理+智能迭代升级”。

⑩随着你大脑变得越来越高效节能,你的人格越来越稳定,但同时你的童年记忆也正在消失。两三岁以前的记忆流失速度,比大多数成年人想象中的快得多。有研究统计,5岁的时候,你往往还能记住3岁前80%的重要事件。到了7岁时,便只剩下了40%。到了8~9岁的时候,就已经只能回忆到3岁左右,成年人通常只能回忆到4~5岁,年老之后,甚至只能回忆到6~7岁。总的来说,正常人的最早的记忆能追溯到3~4岁,只有极少数人能追溯到1岁。

⑪以付出童年记忆为代价,进入青春期之前,我们的注意力变得前所未有的集中起来,从而有了学习更多人类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基础。记忆,是每个人自我意识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才说,在某种意义上,为了成长,我们“献祭”了童年的自己。

(摘编自瞻云《大脑为啥要删除3岁前的记忆?为了成长,我们“献祭”了自己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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