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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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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龙海市程溪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戏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 “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

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余五年轻时未能继承家业,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吋后拥,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余五晚年悲剧命运出现的必然性。 B、余五在梨园影响巨大,只要是被他捧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有哪一个不红火的,唱花旦的那位少年便是典型的例证。 C、余五为了赎出已经被戏班子淘汰的少年,竟然花出几百两银子,这把其父气得叶血。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 D、烘托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色。余五父亲以及街坊的眼光和态度等侧面描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是它们对突出余五对戏的痴迷作用明显。
(2)、小说中的余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余五是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你赞同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大雪纷飞的日子

阿成

    ①今年是黑龙江近二十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最低气温达到零下三十多摄氏度,大雪一场连着一场。就是这样一个酷寒的天气,就是这般浑厚无涯的大雪,朋友打来电话,乐滋滋地说,我请你到乡下吃杀猪菜。

    ②杀猪菜是黑龙江人的最爱,尤其是前辈者,对杀猪菜始终情有独钟,以至衍成了一折别样的梦想、另类的狂欢。当然,吃杀猪菜,普天之下,最佳的舞台是在乡下,倘若乡里有人家杀年猪,那便是乡党的盛大节日了,所有的人都会应邀到杀猪人家大啖一番。场面之火爆,气氛之热烈,香气之浓郁,天公亦动容也。

    ③这天一大清早,朋友就开着他的吉普车来了,车窗上布满冷霜。我虽穿两层羽绒服,却仍觉冷飕飕的。雪路上的车一律甲壳虫般地爬着……车子终于爬出了城,驶上二级公路。这蜿蜒的路面上全是厚厚的冰,厚厚的雪,我亲眼所见,前方一辆超长的大货车上坡时,在冰雪路上痛苦地拧来拧去,艰难爬行,颇有命悬一线的样子。朋友并不认路,导航仪上也找不到那个乡名。不过,吉人天相,从一个不起眼的小道上拐进去之后,一问路,居然蒙对了。这就好,这就好。此刻已进入丘陵地带,道可道,非常道也。俨然爬山,一如越野的竞赛,左拐即右拐,右拐遂左拐,两边的雪色农舍也随着丘陵起起伏伏,如在雪海中航行一般。

    ④终于到了“八拜”乡,接着,吉普车拐进一条更窄且倾斜着的雪路。风起雪扬,顿时一种《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感觉袭上心头。

    ⑤我们去的那家院子很大,有两只凶恶的大狗见了吉普车便狂吠。我们将车停在院子一隅。一下车,冲入眼帘的便是那口垒在院子当中的大铁锅,野灶由陋坯垒成,大锅悍然屹立其上,锅底下几根粗大的糙柴烧得正好,风吹火势,呼呼兮,捧锅而燃。锅里面正嘟嘟地炖着满满的酸菜五花肉、狰狞棒骨和紫色血肠,热气腾腾,傲然兮不可一世。娘亲哪,这纯粹的土法烹饪真是久违啦!

    ⑥几位被让到座里。而今的农村乡宅真的是好多了,虽然横看竖看,依然是乡下的风情,但城里人有的家电之类也一应俱全。入乡随俗,几位脱鞋上炕。东北的火炕就是好啊,热热乎乎,顿时城里人的矜持与警惕一扫而光了。人只有半卧在火炕上才知道此时此刻您是多么的需要火炕啊!

    ⑦原以为就我们几个来吃杀猪菜,看到好几间屋子里都摆了桌子。才知道杀猪人家请了不少客人,我们不过是一桌中的半桌而已。抽烟抽烟,拱手拱手,喝茶喝茶,谢了谢了。跟着,各式杀猪菜就上来了。屈身一看,有喝白酒的护心肉、拼酒的拆骨肉、款客的“五花三层”、牛哄哄的大骨头棒、奸诈可爱的肥肠、干腻奇香的手掰肝儿,以及传统的酸菜粉条炖冻豆腐,满满一大桌子上就一个素菜一一拍黄瓜。女主人说,啤酒怕喝着凉,俺事先倒放在了火炕上一溜,热乎热乎再喝,好。随便一款放到口中一嚼,哥,真香啊!

    ⑧几位正吃在兴头上,突然又拥进来一伙人,七长八短,或肥或瘦,个个的身上都喷着雪地的寒气。再加一桌!看官,您可记得春运时候的火车吗?拥挤之状就是如此。虽然彼此并不认识,但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坐下坐下,满上满上,不及款叙,开造!呱叽山响,酒声吱吱。虽然说现代人的保健意识强了,可是身临其境,无法自拔。便自我安慰说,没事儿,就一顿。

    ⑨吃足了,便起身先撤了。这一撤,屋子里的后来者顿时解放般地宽松起来。来到屋外,见院子里人来人往,零下三十摄氏度严寒下,竟有穿短袖的小伙子大摇大摆地去院角处的厕所方便。但车子往外出就困难了,后来的车子已把我们堵在里面。于是,两个只穿着单衬衫的小伙子开始指挥调度。我不禁感慨起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国家啊!

    ⑩临走时,杀猪人家让我们捎上一个亲属家的小孩。行驶的车上,我问他,小朋友,你怎么走了哇?他说,我以为有意思,其实没意思。然后他又问我,叔,你认为有意思吗?我说,太有意思了。他说,哦。

(选自《2013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女

(俄)契诃夫

    记得还是在做中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学生的时候,我和爷爷到顿河区罗斯托夫去。那是八月里的一天,天气闷热,令人烦闷不堪。由于热、干燥,以及把尘雾吹到我们身上的热风,眼睛困得睁不开,嘴巴发干;不想看,不想说,不想思索,当那睡意朦胧的车夫乌克兰人卡尔波扬鞭打马,鞭子甩到我的制帽上的时候,我既不抗议,也不出声,只是从半睡中清醒过来,无精打采地瞥一眼远处透过烟尘能看到的村庄。我们停在亚美尼亚的一个大村庄巴赫契——萨拉赫爷爷熟识的富裕的亚美尼亚人家里——喂马。

    在这个亚美尼亚人的房间里,没有漆过油漆的木墙啦,家具啦,红褐色的地板啦,都散发出一股被太阳晒过的干木料的气味。无论你往哪儿看,到处是苍蝇、苍蝇、苍蝇……爷爷和亚美尼亚人正在谈论放牧啦,牧场啦,羊群啦……听着他们俩嘟嘟囔囔的谈话声,我开始对草原、太阳、苍蝇等产生了怨恨的情绪。

    亚美尼亚人不紧不慢地走进门厅,喊叫道:“玛霞!过来斟茶!你到哪儿去啦?玛霞!”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走进屋子,穿一身普通的花布连衣裙,戴着白头巾。她洗碗、斟茶的时候,背对着我站着,我只看见她腰身纤细,光着脚丫,裸露的小后脚跟被下垂的长裤脚盖住了。

    主人请我过去喝茶。我坐到桌旁,姑娘给我斟了一杯茶,我看见她的脸,忽然感到,仿佛有一阵清风掠过我的心灵,把一天来的种种苦闷和灰尘通通吹散了。我看见了一张在青天白日下或梦里神游时从未见过的俏丽无比而神韵非常的脸。正如理解闪电一样,我一下子便意识到了:我面前站着个美女。

    我敢起誓,玛莎,或照她父亲的叫法,玛霞,是真正的美女,但我不能证明这一点。往往有这种情况,大家都看晚霞,人人都说晚霞真美,但究竟美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

    并非只我一个人发现那亚美尼亚姑娘美。我爷爷是个快80岁的老人,为人古板,对女性和自然美一向漠不关心,现在却温存地看着玛霞足有一分钟,随即问道:“这是你的女儿吗,阿维特·那扎雷奇?”

    “女儿!这是我女儿……”主人回答说。

    “多好看的闺女呀!”爷爷称赞说。

    亚美尼亚姑娘的这种美,艺术家或许会称作古典的或端庄的吧。也正是通过对这样的美的观察,天晓得是怎么回事,才会使人深信:您见到的容貌是端正的。头发、眼睛、鼻子、嘴、脖子、胸脯以及青春肌体的每一个动作,都交织在一起,融会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的旋律,在这旋律中大自然的音韵不差一个音符。您完全觉得,一个理想的美女就应该有玛霞那样笔直而略微凸起的鼻子,那样大大的黑眼睛,又黑又长的睫毛,那样令人神魂颠倒的目光,她那黑黑的卷发和眉毛,就像翠绿的芦苇依恋静静的小溪,飘拂在温柔而白嫩的额头和面颊上。您看着她,不由自主地便会产生一种愿望,即跟玛霞说点什么,说点极愉快、真诚、美丽得跟她本人一样美丽的话。

    对这种美,我的感受却很怪。玛霞在我心中激起的不是欲望,不是欣喜,不是快乐,而是一种愉快却痛苦的忧伤。这忧伤飘忽不定,朦朦胧胧,像一场梦。不知什么缘故,我为我自己,为我爷爷,为那亚美尼亚人感到惋惜,我有这样一种感觉:仿佛我们几个人都失去了对生活来说很重要、很必要的东西。爷爷也忧愁起来。他已不再谈起牧场和羊群,而是默默不语,若有所思地望着玛霞。

    喝完茶,爷爷躺下午睡了,我走出屋子,坐在台阶上。我坐的台阶被晒得滚烫;太阳把我的头、胸、背晒得火辣辣的,可我并不以为怎样,我只觉得我身后的门厅里和房间里有一双赤脚踩在木制的地板上发出窸窣的声音。收拾完茶具,玛霞跑下台阶,我身边像有一股轻风吹过,然后她又像鸟儿一样跑进了一间被熏黑的小房里(大概是厨房),从那里飘出了烤羊肉的香味和亚美尼亚人的说话声。她在黑暗的门道里消失了,不大工夫玛霞在门口露面了,厨房的热气弄得她满脸通红,她肩膀上扛着一大块黑面包;面包很重,她便优美地拱起腰身,穿过院子跑到打谷场,跳过篱笆,钻进残麦秸金色的云雾,消失在大车后边。

    她极其美丽的身影越是经常在我眼前闪现,我便越感到忧伤。我为自己、为她、为乌克兰人感到遗憾,她每次穿过谷壳的云雾向大车跑去的时候,乌克兰人总要满怀惆怅地目送她。或许这是我对美丽的嫉妒吧,或许我为这女孩不属于我,也永远不属于我,对于她是个陌生者而感到遗憾吧,或许我隐约感觉到她的罕见的美是偶然现象,毫无用处,就像大地上的一切没有永恒一样,或许我的忧伤是人在观察真正的美的时候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吧,只有天才知道!

    两三个钟头之后,我们坐上大车,走出院子。我们坐在车上,都一声不响,仿佛在互相怄气似的。远远地可以看到罗斯托夫和那希切万了,一直默默不语的卡尔波突然回头看了看,说道:“亚美尼亚人的那个女孩真讨人喜欢!”他朝着马背抽了一鞭子。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温钝的刀

刘博文

    不否认,女人的脸上是有过桃花的。

    桃花灿烂,如日薄西山时特有的余晖,在玻璃镜片折射下,点缀着为数不多的光芒。不刺眼,有引导与示好的意味。

    还剩三天。时间隐藏在手臂上的腕表里,不急不快地走着。

    橱窗前的林一峰定下脚步,余晖一片片散下,打在他身上,和先前女人脸上的桃花相同,有催促的意味,是不是示好他就不知道了。

    他只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扶了扶镜框,玻璃橱窗里摆放的挂钟每转一圈,时间就像刀刻般划入他的皮下骨。刀锋利,林一峰的心里,一直都住着这样一把刀。

    此刻,他悄悄将刀藏起,目光转向橱窗,眼神中重新透出一个少年应有的温和。

    橱窗是精致的,从那里面传来的眼神也受到感应般温柔,也许是为了引导客人购买自家柜台上的物品,来收取提成而换做的温柔表象。

    林一峰能理解,在每周一的市场营销课上,老师曾给他们讲过,在业内,这叫刀背营销法,往白了说就是营销者把自己如刀尖的脾气收一收,藏起来,展示给顾客的永远是刀背般温钝的笑容。

    女人的笑容真的不失为温钝。

    相比之下,林一峰的笑容便有点窘迫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经过这片橱窗,远能搜索到的记忆停留在半个月之前。

    不同的是,第一次并非经过,他是刻意进去的。

    或者说,他是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推门进去的,但他未曾料到,自己辛苦兼职赚的钱,与里面任何一件商品的价格都挂不上等号。

    更别提那套做工精良的电动剃须刀了。

    那天推门而出的林一峰的脊背,在推开门的瞬间弓成了小于号(<),像一把本该出鞘却不得不藏入袖中的刀。

    还剩三天!

    尽管隔着玻璃,林一峰仍能听见柜台上那把剃须刀的嗡嗡声——女人正在给客人试刀。

    他低下头,用室友吴尽满嘴新潮的话形容,丧丧的。

    说这话时吴尽正在刮胡子,那把拥有流线机身的电动剃须刀比魔术师还要神,眨眼工夫,吴尽脸上因为蓬勃生长的胡子而导致的邋遢、疲态全部消失了,林一峰知道它们的归处,胡碴的归处在那小小刀片下的罩子里。艳羡的目光收回,林一峰在那一刻清楚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为了那套做工精良的剃须刀!他将刀轻轻的藏在心底,最柔软那一处。

    大三的课程不多,推算好时间,和多数精力充沛的同学一样,林一峰加入了大学生兼职的行列。

    是好事,学校鼓励学生这么做,相当于早一天踏入社会品尝生活的艰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嘛。

    是好事,对林一峰这个出身于农村,从小靠父亲养育的单亲家庭来说,真的是好事,大一时他就在电话里为兼职的事情和父亲争执过。

    父亲的老观点,坚持让他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就算要补贴家用,也得等到大三。林一峰能够想象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父亲土里刨钱汗珠子落地摔八瓣那种疲累,和老态。

    大三,林一峰很快就成为了店里最勤奋的外卖小哥,谁知道勤奋换来的不是褒奖与酬劳,而是辱骂,是损失。

    只是晚送了十分钟而已,客户拒收,还向老板提出赔偿,堵车而耽误的十分钟,让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化作乌有,直接盈亏自负。

    和营销课上导师讲的案例一样,自负盈亏。

    心被堵了的林一峰站在橱窗外,路灯渐次暗下,恍如林一峰胸腔里那颗越来越暗的心。

    风沙掠过,洒在他已多日不曾修理的脸上,城市就是如此,好的环境都只留给属于这里的人,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到了昨晚在朋友圈上看到的这句话。

    他只是想凭借自己的双手来赚取一套剃须刀呀。

    显然,他是不属于城市的那一号人。抬起沉在腕表上的头,林一峰看见时间清晰的滑过,嗡嗡的剃须刀马达声从橱窗里渐渐消散,已是打烊时间,女人正将剃须刀收进柜台里。

    只剩两天了,过了今晚的话……

    不管了。秋风拂过,林一峰蹙了蹙眉头,眉头如刀!

    他推开玻璃门,逼近女人。

    女人刚锁上柜台那把精致的锁,她没想到,自己的生命也将就此被锁上。

    因为挣扎,女人的面孔变得绯红,桃花变得灿烂异常。

    林一峰的刀误入了桃花深处……

    还剩两天。

    还剩两天就是父亲的五十岁生日了,五十知天命,林一峰想让父亲面容显示出成年男子的坚毅,而不是被胡须潦草地遮蔽,一副丧丧的表情。

    这么想着,脸上露出温钝笑容的林一峰将右手上的刀攥紧,左手顺带将来不及关闭的剃须刀藏进自己大衣荷包里。

    只剩下两天了,有嗡嗡的马达声自耳边传来。

    电动剃须刀的声音就是温钝。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平凡的世界(节选)

路遥

    走到要回小学的那条巷口时,润叶突然说:“少安哥,你刚吃完饭,咱们到城外面去走一走。”

    少安不好拒绝她,但又觉得有些别扭。两个男女一块相跟着溜达,叫众人看着不美气。

    可又一想,这城周围又没人认识他,走一走就走一走,怕什么!他和润叶是一个村的老乡,又是老同学,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哩!

    于是,他们就相跟着一块出了那座清朝年间修建的古老破败的东城门,又下了一个小土坡,来到了绕城而过的县河滩里。

    初春解冻的原西河变得宽阔起来,浩浩荡荡的水流一片浑黄。在河对面见不到阳光的悬崖底下,还残留着一些蒙着灰尘的肮脏的冰溜子。但在那悬崖上面的小山湾里,桃花已经开得红艳艳的了。河岸边,鹅黄嫩绿的青草芽子从一片片去年的枯草中冒了出来,带给人一种盎然的生机。道路旁绿雾蒙蒙的柳行间,不时闪过燕子剪刀似的身姿。不知从什么地方的山野里,传来一阵女孩子的信天游歌声,飘飘荡荡,忽隐忽现——

    正月里冻冰呀立春消,

    二月里鱼儿水儿水上漂,

    水呀上漂来想起我的哥!

    想起我的哥哥,

    想起我的哥哥,

    想起我的哥哥呀你等一等我……

    少安和润叶相跟着,沿着原西河畔的一条小路,往河上游的方向走着。他们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中,心情无限地美妙。这倒使他们一时没有说什么话。

    “你走慢一点嘛!我都撵不上你了!”润叶终于扬起脸对少安笑着说。

    少安只好把自己的两条长腿放慢一点,说:“我山里洼里跑惯了,走得太慢急得不行。”

    “呀,你快看!”润叶指着前面的一个草坡,大声喊叫起来。

    少安停住脚步,向她手指的地方望去。他什么也没看见。他奇怪地问:“什么?”

    “马兰花!看,蓝格莹莹的!”

    少安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哩。原来是几朵马兰花。这些野花野草他天天在山里看得多了,没什么稀罕的。

    润叶已经跑过去,坐在那几丛马兰花的旁边,等他过来。

    他走到她身旁。她说:“咱们在这儿坐一会。”

    他只好坐下来,把两条胳膊帮在胸前,望着草坡下浑黄的原西河平静地流向远方。

    润叶摘了一朵马兰花,在手里摆弄了半天,才吞吞吐吐说:“少安哥,我有个急人事,想对你说一说,让你看怎么办……”

    少安扭过头,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困难,就急切地等待她说出来。他知道这就是润叶捎话叫他来的那件事。

    润叶脸红得象发高烧似的,犹豫了一会,才说:“……我二妈家给我瞅了个人家。”

    “什么……人家?”少安一时反应不过来她说的是什么。

    “就是……县上一个领导的儿子……”润叶说着,也不看他,只是红着脸低头摆弄那朵马兰花。

    “噢……”少安这下才明白了。他脑子里首先闪过这样一个概念:她要结婚了。

    润叶要结婚了?他在心里又吃惊地自问。

    是的,她要结婚了。他回答自己说。

    他心里顿时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味道。他把自己出汗的手轻轻地放在有补钉的腿膝盖上,两只手甚至下意识地带着一种怜悯抚摸着自己的腿膝盖。

    你这是怎了?唉……

    他马上意识到他有些不正常。他并且对自己这种情绪很懊恼。他现在应该象大哥一样帮助润叶拿主意才对。她专门叫他到城里来,也正是她信任他,才对他说这事哩!他很快使自己平静和严肃起来,对她说:“这是好事。人家家庭条件好……那个人做什么工作哩?”

    “可我不愿意!”润叶抬起头来,带着一种惊讶和失望的表情望了他一眼。

    “不愿意?”少安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不愿意就算了,这又有什么难的哩?

    “这事主意要你拿哩……”他只好这样说。

    “我是问你,你看怎么办?”她抬起头,固执地问他。

    少安简直不明白这是怎么了。他掏出一条纸片,从口袋里捏了一撮烟叶,迅速卷起一支烟棒,点着抽了几口,说:“那你不愿意,不就算了?”

    “人家纠缠我,我……”润叶难受地又低下了头。“纠缠?”少安不能明白,既然女的不同意,男的还纠缠什么哩?城里人的脸怎这么厚?

    “你是个死人……”润叶低着头嘟囔说。

    少安感到很内疚。润叶需要他帮助解决她面临的困难,但他在关键的时候却无能为力。

    唉,这叫他怎么办呢?要么让他去把纠缠她的那小子捶一顿?可人家是县领导的儿子,再说,他凭什么去捶人家呢?哼!如果将来兰香长大了,有人敢这样,他就敢去捶他个半死!

    他看见润叶一直难受地低着头,急忙不知怎样安慰她,就急躁地说:“唉,要是小时候,谁敢欺负你,我就早把拳头伸出去了!你不记得,那年咱们在石圪节上高小,有个男同学专意给你身上扔篮球,我把那小子打得鼻子口里直淌血……再说,那时候,你要是看哪个土崖上有朵山丹丹花,或者一钵红酸枣,要我上去给你摘,那我都能让你满意……可现在,可这事……”

    润叶听他说着,突然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哭了。

    少安慌得不知如何是好,把半支没抽完的烟卷扔掉,又赶快卷另一支。

    过了一会,润叶用手绢把脸上的泪痕抹去,不再哭了。刚才少安的话又使她深切地记起她和他过去那难以忘却的一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牵手归向天地间

聂鑫森

    马千里一辈子不能忘怀的,是他的亲密战友小黑。

    小黑是一匹马。

    马千里已八十有三,在他的心目中,小黑永远年轻地活着,活在他的大写意画里,活在他画上的题识中。他的家里,画室客厅、卧室、走廊,到处挂着关于小黑的画,或中堂或横幅或条轴,或奔或行或立或卧,全用水墨挥写而成,形神俱备。

    可如今他已近灯干油尽了,这一年来肝癌突然找上了他。他对老伴和儿女说:“我要去和小黑相会了,何憾之有!”

    马千里不肯住在医院里了,他倔犟地要待在家里,随时可以看到画上的小黑,随时可以指着画向老伴倾诉他与小黑的交谊。尽管这些故事,此生他不知向老伴讲了多少遍,但老伴总像第一次听到。

    “我爹是湘潭画马的高手,自小就对我严加督教,‘将门无犬子’啊,我的绘画基础当然不错。解放那年,我正上高中,准备报考美术学院。”

    “怎么没考呢?”老伴问。

    “解放军要招新兵了,我和几个要好的同学都向往戎马生涯的诗情画意,呼啦啦都进了军营。首长问我喜欢什么兵种。我说想当骑兵。”

    “你爹喜欢马诗和马画,你也一脉相承。唐代李贺的马诗二十三首,你能倒背如流。最喜欢的两句诗是:‘向前敲瘦骨,犹自作铜声。’”

    “对。部队给我分配了一匹雄性小黑马,我就叫它小黑。它刚好三岁,体态健美,匀称,双目有神,运步轻快,敏捷,皮毛如闪亮的黑缎子,只有前额上点缀一小撮白毛。”

    “小黑一开始并不接受你,你一骑上去,它就怒嘶不已,乱跳乱晃,直到把你颠下马来。”

    “你怎么知道这些?”

    “你告诉我的。”

    “后来老班长向我传道,让我不必急着去骑,多抚小黑的颈、背、腰、后躯、四肢,让其逐渐去掉敌意和戒心;喂食时,要不停地呼唤它的名字……这几招,果然很灵。”

    “因为你不把它当成马,而是当成人来看待。”

    “有一次,你失足掉进山路边的一个深坑里。”

    “好在我紧握着缰绳,小黑懂事啊,一步一步拼命往后退,硬是把我拉了上来。”

    “你有时也画它吧?”

    “当然画。用钢笔在一个小本子上,画小黑的速写。因老是抚摸它,它的骨骼、肌肉、鬃毛我熟悉得很,也熟悉它的喜怒哀乐。只是受当时的条件所限,不能支画案,不能磨调色,不能铺展宣纸。这些东西哪里去找?”

    “你说小黑能看懂你的画,真的吗?”

    “那还能假。我画好了,就把画放在它的眼前让它看。它看了,用前蹄轮番着敲击地面,又啖啖地叫唤,这不是‘拍案叫绝’么?”

    老伴开心地笑了,然后说:“你歇口气再说,别太累了。”

    马千里靠在床头,眼里忽然有了泪水,老伴忙用手帕替他指去。

    “1952年冬天,我奉命去驻扎在龙山镇的师部,取新绘的地形图和电报密码本,必须当夜赶回团部。从团部赶到师部,一百二十里地,那时暮色四合。”

    “半路上要经过一片宽大的谷地,地上积着一层薄薄的雪花,突然小黑放慢了速度,然后停住了。”老伴说。

    “一个人影从一片小树林里走出来,接着便响起了枪声。是土匪!我迅速地跳下马,把挎着的冲锋枪摘下来端在手里。这块谷地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作掩体,形势危急啊。小黑竟知我在想什么,蓦地跪了下来,还用嘴咬住我的袖子,拖我伏倒。”

    “好在子弹带得多,我的枪不停地扫射着,直打得枪管发烫,打死了好些土匪。我发现小黑跪着的姿势,变成了卧着,趴着,它的身上几处中弹,血稠稠地往外渗。我的眉上也中了弹,痛得钻心。我怕地形图和密码本落入敌手,把它捆在一颗手榴弹上,一拉弦,扔向远处。轰的一声全成了碎片。”

    “小黑牺牲了,你也晕了过去。”

    “后来,我被送进了医院……后来,我伤好了,领导让我去美术学院进修……后来,我退伍到了地方的画院工作。”

    “几十年来,你专心专意地画马,画的是你的战友小黑。用的是水墨,一律大写意。名章之外,只用两方闲章:‘小黑’‘马前卒’。你的画,一是用于公益事业,二是赠给需要的人。但从不出卖。”

    “夫唱妻随,你是我真正的知音。”

    在马千里去世的前一日,他突然变得精气神旺盛,居然下了床,摇晃着一头白发,走进了画室。在一张六尺整张宣纸上,走笔狂肆,画了着军装,挎冲锋抢的他,含笑手握缰绳,走在小黑前面:小黑目光清亮,抖鬃扬尾,显得情意绵绵。标题是“牵手同归天地间”。

    待铃好印,马千里安详地坐于画案边的圈椅上,慢慢地合上了眼睛……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最幸福的事

张爱国

    课堂上,钟老师问:“同学们,你们认为让自己感到最幸福的事是什么?”

    “受到老师的表扬最幸福。”刚刚受到钟老师表扬的李大雷第一个站起来,得意扬扬地说。

    “最幸福的是考了第一名!”张明明说着还挑衅似的看了看李扬──这两个孩子一直在学习上较劲,而上周的考试,张明明获得了第一名。

    “最幸福的是过周末!”陈志磊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因为周末,外婆会为我做很多好吃的。”

    孩子们哄堂大笑,陈志磊真是个“贪吃鬼”。

    “今年春天,我爷爷的腿好了,又重新能挑水的时候,我感到最幸福。”龙小刚进入了回忆状态,“去年下大雪之后,有一天我爷爷摔了一跤,躺在床上不能动。我奶奶又挑不了水,每天都逼着我和她一起抬。地上滑,好几次,我和奶奶都摔破了手,还摔坏了几只桶呢。那时候,我、爷爷、奶奶和弟弟真苦啊,舍不得喝水……所以,爷爷腿好了,能够一跛一跛地拎水的时候,我感到特别幸福!”

    “你爷爷奶奶真笨!看我爷爷奶奶,建了个大水窖,趁天晴把水窖挑满水,就够一家人过冬了……”说话的孩子还想取笑龙小刚,被钟老师制止了。

    “去年,邻居莲奶奶病了,睡在家里好几天没人知道,我最先发现的,是我给她儿子打了电话,她儿子才从外地赶回家里带她治病的,不然她就死掉了。”班上有名的“调皮鬼”刘洋大声说,“现在莲奶奶总夸我是好孩子,还常常给我糖吃。要我说,我才是最幸福的。”

    孩子们显然不屑。

    “这也算幸福啊?哼!”

    “我还帮一个老爷爷打过电话呢……”

    “我也是……”

    “我也有一次……”

    “我那次帮了一个小妹妹打电话,她想她爸爸妈妈了……”

    教室里哄闹起来,钟老师拍了拍讲桌,启发孩子们再换换角度。

    “我最幸福的事是在今年暑假。”柳静尽力说得有文采一些,“我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到了我爸爸妈妈打工的深圳──啊!深圳真大啊,比我们镇上大多了。那天晚上,我爸爸没上班,带我到大街上──啊!深圳的大街真亮啊,各式各样的灯都有。逛完街,爸爸还带我吃了肯德基──啊,肯德基真……”

    “嘁!深圳算什么?”同桌郭童很不服气,“深圳有东方明珠塔吗?有海洋世界吗?有世博园吗?没有吧?但上海都有。我暑假去的时候,我爸爸妈妈一整天都没上班,带我看东方明珠……”

    “老师,郭童撒谎!他根本就没看到东方明珠塔。”一个叫刘洋的同学站起来,又冲着郭童叫道,“我爸爸打电话和我说了,你爸爸刚走出工地不远就迷了路,然后随便找个地方说是东方明珠塔,你其实连东方明珠塔的影子都没看到……”

    “我看到了,我看到东方明珠塔的塔尖了,我还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好几天呢。”郭童气呼呼地反驳道,“你嫉妒我,因为你爸爸妈妈从来都没带你去过那儿……”

    “你们别吵了,要我看,去深圳,去上海都比不上我去我姑姑家幸福。”杨鑫博眉飞色舞地说,“姑姑和姑父都忙,很少在家,我一去,就能和我表哥整天打游戏、上网,想玩什么就玩什么。”

    这时,钟老师叫起很少发言的郭素素,问:“郭素素,你来说说最幸福的是什么。”

    “我……其实我觉得每天都很幸福。”郭素素淡淡地说,“每天下午放学后,爷爷坐在院子里抽烟,奶奶在厨房里烧饭,妹妹和我一起写作业。等爸爸妈妈从地里回来了,全家人就坐在一起吃饭……”

    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郭素素还在说着,突然,不知谁哭出了声,一个,两个,一大片。

(选自《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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