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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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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随州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牵手归向天地间

聂鑫森

    马千里一辈子不能忘怀的,是他的亲密战友小黑。

    小黑是一匹马。

    马千里已八十有三,在他的心目中,小黑永远年轻地活着,活在他的大写意画里,活在他画上的题识中。他的家里,画室客厅、卧室、走廊,到处挂着关于小黑的画,或中堂或横幅或条轴,或奔或行或立或卧,全用水墨挥写而成,形神俱备。

    可如今他已近灯干油尽了,这一年来肝癌突然找上了他。他对老伴和儿女说:“我要去和小黑相会了,何憾之有!”

    马千里不肯住在医院里了,他倔犟地要待在家里,随时可以看到画上的小黑,随时可以指着画向老伴倾诉他与小黑的交谊。尽管这些故事,此生他不知向老伴讲了多少遍,但老伴总像第一次听到。

    “我爹是湘潭画马的高手,自小就对我严加督教,‘将门无犬子’啊,我的绘画基础当然不错。解放那年,我正上高中,准备报考美术学院。”

    “怎么没考呢?”老伴问。

    “解放军要招新兵了,我和几个要好的同学都向往戎马生涯的诗情画意,呼啦啦都进了军营。首长问我喜欢什么兵种。我说想当骑兵。”

    “你爹喜欢马诗和马画,你也一脉相承。唐代李贺的马诗二十三首,你能倒背如流。最喜欢的两句诗是:‘向前敲瘦骨,犹自作铜声。’”

    “对。部队给我分配了一匹雄性小黑马,我就叫它小黑。它刚好三岁,体态健美,匀称,双目有神,运步轻快,敏捷,皮毛如闪亮的黑缎子,只有前额上点缀一小撮白毛。”

    “小黑一开始并不接受你,你一骑上去,它就怒嘶不已,乱跳乱晃,直到把你颠下马来。”

    “你怎么知道这些?”

    “你告诉我的。”

    “后来老班长向我传道,让我不必急着去骑,多抚小黑的颈、背、腰、后躯、四肢,让其逐渐去掉敌意和戒心;喂食时,要不停地呼唤它的名字……这几招,果然很灵。”

    “因为你不把它当成马,而是当成人来看待。”

    “有一次,你失足掉进山路边的一个深坑里。”

    “好在我紧握着缰绳,小黑懂事啊,一步一步拼命往后退,硬是把我拉了上来。”

    “你有时也画它吧?”

    “当然画。用钢笔在一个小本子上,画小黑的速写。因老是抚摸它,它的骨骼、肌肉、鬃毛我熟悉得很,也熟悉它的喜怒哀乐。只是受当时的条件所限,不能支画案,不能磨调色,不能铺展宣纸。这些东西哪里去找?”

    “你说小黑能看懂你的画,真的吗?”

    “那还能假。我画好了,就把画放在它的眼前让它看。它看了,用前蹄轮番着敲击地面,又啖啖地叫唤,这不是‘拍案叫绝’么?”

    老伴开心地笑了,然后说:“你歇口气再说,别太累了。”

    马千里靠在床头,眼里忽然有了泪水,老伴忙用手帕替他指去。

    “1952年冬天,我奉命去驻扎在龙山镇的师部,取新绘的地形图和电报密码本,必须当夜赶回团部。从团部赶到师部,一百二十里地,那时暮色四合。”

    “半路上要经过一片宽大的谷地,地上积着一层薄薄的雪花,突然小黑放慢了速度,然后停住了。”老伴说。

    “一个人影从一片小树林里走出来,接着便响起了枪声。是土匪!我迅速地跳下马,把挎着的冲锋枪摘下来端在手里。这块谷地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作掩体,形势危急啊。小黑竟知我在想什么,蓦地跪了下来,还用嘴咬住我的袖子,拖我伏倒。”

    “好在子弹带得多,我的枪不停地扫射着,直打得枪管发烫,打死了好些土匪。我发现小黑跪着的姿势,变成了卧着,趴着,它的身上几处中弹,血稠稠地往外渗。我的眉上也中了弹,痛得钻心。我怕地形图和密码本落入敌手,把它捆在一颗手榴弹上,一拉弦,扔向远处。轰的一声全成了碎片。”

    “小黑牺牲了,你也晕了过去。”

    “后来,我被送进了医院……后来,我伤好了,领导让我去美术学院进修……后来,我退伍到了地方的画院工作。”

    “几十年来,你专心专意地画马,画的是你的战友小黑。用的是水墨,一律大写意。名章之外,只用两方闲章:‘小黑’‘马前卒’。你的画,一是用于公益事业,二是赠给需要的人。但从不出卖。”

    “夫唱妻随,你是我真正的知音。”

    在马千里去世的前一日,他突然变得精气神旺盛,居然下了床,摇晃着一头白发,走进了画室。在一张六尺整张宣纸上,走笔狂肆,画了着军装,挎冲锋抢的他,含笑手握缰绳,走在小黑前面:小黑目光清亮,抖鬃扬尾,显得情意绵绵。标题是“牵手同归天地间”。

    待铃好印,马千里安详地坐于画案边的圈椅上,慢慢地合上了眼睛……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虽然小黑只是一匹战马,但马千里视小黑为亲密战友,病情加重后,他倔犟地要待在家里,以便随时可以看到画上的小黑,足见其情谊之深。 B、“小黑懂事啊,一步一步拼命往后退,硬是把我拉了上来”,说明小黑已经视马千里为知己,为后文用身体掩护马千里作了逻辑上的铺垫。 C、尽管马千里一辈子向老伴讲了很多遍他和小黑之间的故事,但老伴总像第一次听到一样,说明马千里不仅画得好,讲起故事来也特别有感染力。 D、小说的语言很有特色,如用“何憾之有”“暮色四合”等文言和书面语表现了马千里出身于书香门第的身份特征。
(2)、请简要概括马千里的形象特点。
(3)、小说结构独具匠心,主要篇幅为马千里与妻子的对话。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只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蚌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加饭酒,并且站在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面涂了厚厚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严谨、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件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尺,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在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又是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鸟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几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洗的白白的木柜台,土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重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得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白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是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则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描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那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的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予它骨气。

(取材于王佐良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阳光的味道

    已经好几天没出太阳了,他的心情也差到了极点。自从关到这里之后,他对阳光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

    下午,天气突然放晴,有阳光透过铁窗的栅栏,斜射到冰冷的水泥地面上。

    看到阳光,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神采。他霍地站起身,快步跑到铁窗前,朝着阳光照进的地方拼命吸了吸鼻子。尽管室内的空气有些污浊,但他还是闻到了那种暖暖的阳光味道。

    他从小生活在农村,对阳光有种特殊的偏爱。无数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提着篮子,跟在母亲身后,挖野菜、拾麦穗、摘豆角……温暖的阳光洒在他和母亲身上,带着一种田野的芬芳和泥土的清香,那味道好闻极了!从那时起,他就特别喜欢阳光,喜欢那种淡淡的阳光味道。

    上学后,他坐在了临窗的位置。每每听课走神或是昏昏欲睡之时,只要用力吸吸鼻子,闻一闻窗外阳光的味道,便顿感神清气爽、精力充沛。

    或许是阳光给了他自信和力量,高考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省内的一所重点大学,并于大学毕业后进入了省城的一家大型企业。

    到企业上班后,他依然是那种风风火火的阳光性格。两年时间,他就由一名普通员工提升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后来,他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妻子不太爱讲话,但很能干,很会体贴人。

    婚后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很温馨。妻子知道他喜欢阳光,就特意在不大的院子里拴了一根铁丝,只要一遇晴天,就把家里的被子一一摊在铁丝上晾晒。晚上,他躺在暖乎乎的被窝里,嗅着清新的阳光味道,感到异常的幸福和温暖。

    有了阳光的滋润,他在事业上干的特别顺。几年时间里,他由部门经理到行政总监,再到副总经理,最后又坐上了总经理的位子。

    记得荣升总经理那天,妻子炒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陪着他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午后的阳光照在他们的背上,很舒服、很惬意。当时妻子都说了些什么,他已记不太清,只记得妻子再三叮咛他——当领导了,平时工作忙,记住要多在外面晒晒太阳,因为在太阳底下心里才能亮堂!

    他知道,妻子最了解他的个性,让他晒太阳是想告诫他要光明正大的做人。

    刚开始时,他确实努力去做了,可后来他就渐渐迷失了自我。那一次,当一个包工老板把他拉到夜总会里昏天黑地的畅玩一夜后,他突然发现——原来黑夜比阳光下更加充满诱惑!

    于是,他开始远离阳光,沉醉于灯红酒绿、放纵享乐的奢靡生活。尽管妻子依然在天天为他晒着被子,但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后来,他干脆不再回家……

    “瞿——”一声尖利的哨音响起。他知道,该是放风的时间了。这哨音,让他想起了那辆呼啸而至的警车。那天,当他戴着冰凉的手铐,低着头钻进警车时,他蓦然感觉天气是那么的冷!

    身陷囹圄后,他的心更是冷到了极点。平日里那些个两肋插刀的哥们和点头哈腰的下属也都一哄而散,没人再会想起他。

    后来,妻子得知消息,赶过来看他。他满怀愧疚,低着头没说一句话。

    那次,妻子也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揉着发红的眼睛,无声的抽泣。末了,妻子颤抖着声音告诉他,要他安心改造,别忘了多晒晒被子。

    那一刻,他不禁潸然泪下!……

    “咣当”一声,大铁门被重重打开,一名狱警站在门外,“9号,该出去放风了,还愣着干吗?”

    他激灵一下,站直身子,快步向牢门走去。刚走几步,他又折身回来,一直回到角落的床铺前,抱起了铺上的被子。

    “这都下午了,你还晒被子?”狱警问他。

    “是啊,出太阳了,晒晒被子,心里亮堂些!”说完话,他扛着被子,大步向大院中走去。

    西斜的太阳下,他吸了吸鼻子,再次闻到了阳光的味道……

《天池·小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难舍的礼物

刘文艳

    ①随着时光的推移、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增加、生活的丰富,属于自己的东西越来越多。许多东西留之无用,弃之可惜;也有许多东西留之有用,但用处不大,却难以摆脱牵挂之念,甚至是为物所累,疲于整理,使生活变得很不轻松。

    ②女儿工作在外地,今年春节回家,与我一起探讨人与物的关系。她的话耐人寻味:“我们在与物建立关系时要十分慎重,因为人是有感情的,一旦与物建立了所属关系,便难以割舍,难以割舍的东西越多就越累。因此当你要割断与物的关系时,一定要毅然决然,否则就根本割舍不掉,割舍不掉就为物所累。”我很赞同她的观点。于是她帮我收拾出许多衣物、书籍和一些积攒起来的生活用品,并确定哪些送与何人,捐赠何处。因为有了与物品割断联系的理念,我也毫不犹豫地支持女儿的清理行动。

    ③但也有例外。有两件东西已经被女儿理所当然地清理出去了,我却又把它们捡了回来。这两件东西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也不是稀有之物,就是两双拖鞋。然而在我看来,这两双拖鞋的意义却非同一般。那是我一位非常要好的同学亲手做的,鞋面是用钩针钩织出来的,里面的一针一线都饱含着深深的感情。这是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意,难以用物质的价值来衡量。

    ④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在辽宁北票二中读书。当时我与班里的一位女同学非常要好,她也是我最为欣赏的同学之一。她学习成绩好,经常在班里名到前茅。她还多才多艺,会唱歌,会识谱,舞蹈也有造诣。她对我也十分亲近。

    ⑤当然,我们俩十分要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当时我们都是农村户口。高中毕业时,城市户口的同学都分配了工作,只有我和她两个女生没分配工作,因为是农村户口,毕北就回村参加生产劳动了。但与她比起来我是幸运的。我在村里参加了半年劳动,就被选为代课教师,后来又被选为公社广播员兼编辑,三年后又被调入北票县妇联、县委办公室工作。可她却没有我这么顺利,她怀着一颗火热的心回到村里,却一直没有机会展现才华、发挥作用。她曾想去当一名民办老师,尽管她很优秀,可没能如愿,一直在生产队做农活。她和其他青年农民一起去参加了全县统一组织的修水库工程,在那里找到了一个兼做宣传工作的角色,才能才得到了一些施展。可是修完水库之后,又不得不回到生产队继续从事农业生产,面朝黄土背朝天。后来她出嫁了。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在土产公司工作的赶着马车拉土特产品的“车老板”,人很厚道,也很体贴。我曾经去过她的家里,三间平房,东西两个屋是土炕,中间的屋是锅台,很是俭朴。我真的为她惋惜。她却没有那么悲观,也没有什么抱怨,反而生活得乐观、坦然。

    ⑥有一年春天,我出差去朝阳,一些中学同学赶来相聚,她也带着女儿来了。当时她正在为女儿愁眉不展。后来因为工作忙,和她联系的也少了,听说她终于当上了民办教师。又过了几年,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说她的女儿不仅病治好了,而且已经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我真的为她高兴,也很敬佩她的意志和能力。又过了四年,孩子要大学毕业了,我又接到她的电话,说孩子已经经过笔试、面试纳入了留校任教的名单,近期还要进行最后一次考核。她说,不谦虚地说,女儿各方面都很优秀,但还是想请你找学校有关方面关注一下。我知道她很不容易,于是找到在大学工作的一个朋友,请她帮助了解一下情况。朋友回话说,这个孩子确实很优秀,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被录用,现在名单已经定了,不能再改了。过了一段时间,她来电话说,女儿找了一个多月也没找到适合的工作,希望我能再帮帮忙。我也很为她着急,当时答应了。过了些日子,我介绍她女儿参加了一个国有文化企业电脑维修人员的招聘,孩子很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以较高的成绩被录取。尽管这份工作每个月只有一千元工资,可她女儿还是很珍惜,很高兴地去了。一个月后,这个孩子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水果来看我,很自豪地说,阿姨我开工资了,这回我能供妹妹上学了!我听了有些惊诧,这点儿钱还能供妹妹上学?她却说:“我一个月给妹妹六百元钱,妈妈、爸爸就不用再给她生活费了。爸爸妈妈供我们姐妹俩上学挺不容易的,这回也不用那么辛苦了!”我问,你的生活费只有四百元够用吗?她说,够了,我中午吃饭不花钱,住宿也不用花钱,四百元一个月足够用了!那一刻,我真觉得这个孩子非常不容易,也很懂事。

    ⑦那年秋天,我的这位同学来了我这里。她说,孩子有了一个很好的工作,非常感谢你,特意赶来看看你。说着,从一个大的旅行袋里拿出两个小布袋,边拿边说,“也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带,这是我家新磨的高梁米,这是新小米。”接着,从旅行袋里拿出一个用塑料薄膜封好的玻璃瓶,“这是我自己做的酱,是用黄豆做的,非常好吃。”我一一接过,连连说,这都是绿色食品,是好东西,谢谢,谢谢!她又从袋子底下拿出个纸包,打开,是两双色彩鲜艳的拖鞋,“这两双拖鞋是我自己做的。”我接过来仔细地看着,这两双鞋做得真是很精细:用麻绳和布做的鞋底,钩针钩织的鞋面,一个是网络状用丝线勾织成的,一个是毛片状用毛线编织成的,一双粉红色,一双火红色,很是喜庆。我十分高兴地收下了这两双鞋。我知道,这两双鞋是她精心设计的,也是她一针一针钩织成的,不知用了多少夜晚啊。

    ⑧现在虽然旧了,可还是觉得非常亲切。穿着它们,除了感觉到浓浓的情意外,也提醒着自己,要珍惜生活,懂得知足,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多尽一份责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时间的隐喻

傅菲

    ①怀玉山脉勒住了缰绳,东奔的烈马停了下来。群山如一锅沸水,暂时不再潽射,水花凝结成了低矮的山冈。龙门山像一把圈椅,新叶村偃卧其中。

    ②在新叶村,我有长久的恍惚;夏日蒸腾般的晕眩、古老巷弄幽深的迷失、池塘倒映出来的幻觉、旧年屋舍散发的阴凉、溪流时断时续的亘古之声、灼日下荷花盛开的夺目光晕——午间酣睡在走廊里的老人,晒在竹圆匾里焦红的辣椒,失去水色又略微卷曲的君子竹叶,剥落了石片的碾盘,千年的水井浮起今晚的淡淡月色——群山在望,苍鹭在茂密的灌木林栖落,指甲花映在门前的空院。

    ③新叶古村始建于南宋嘉定年间,叶氏先祖叶坤从寿昌湖岑畈入赘娘舅夏氏家,繁衍至今,已三十余代。夏氏人丁不旺,被迫外迁,而叶氏根深叶茂,开枝散叶。

    ④桃树茂密之处,即村舍。村舍依半扇形围拢成村落,村落中央有池塘,塘叫南塘,像一块长满了绿锈的铜镜。石砌的塘堤爬上了苔藓。塘口有一片葱油的蔬菜地。水生万物,千年不息。翘起的瓦檐,粉白斑驳的砖墙,窄小的房门,高大的池杉,闲散的人影,它们一并收入南塘,像是沉落水底,又像是浮出波面。南塘成了近似谜语的象征物,宋朝理学家金仁山在规划叶村时,以“山起西北,水聚东南”的格局,开挖了南塘。塘一般用于聚水灌溉,洗衣洗菜。可一座八百年的池塘,更像一座时间的钟塔。它会照见什么呢?年年日日,人在池塘的水影里更替,池边的人最终随星辰落入塘里,钟声会虚化,消失在风里。池塘边站久了,眼球里浮现各色人物,说不清楚他们是谁。他们从不可知之处,来到南塘边,握手相逢,拥抱告别。

    ⑤人工通浚的两条溪流,注入南塘,溪流即是村界,叶氏居于溪内,巷弄沿小溪而建,石板道逼仄幽深。一个人在巷弄走,跫然,每一个脚步声,都是孤独的,仿佛在说:过客,过客。我也是一个人走,脚步轻缓。灰白的房墙有粉屑剥落,露出黑色的老青砖。每一堵墙,斜斜看上去,像被洇湿而后晒干了的纸画,画是写意的山水画,疏淡,空蒙,留白有余。画中不见人影,也不见村舍和田园,只有点点的山影树影,和晚秋的肃穆。巷弄九曲,让我觉得巷弄如干涸的河床,人如无水之舟。交错的巷弄,似乎是一个迷宫,站在巷口,往里望,墙垣劈立,低缓的石板台阶形成的斜坡面,与悠长狭窄的深度,构成了乡人回忆中不可遗忘的角落。

    ⑥在巷弄的尽头,有酒家,屋檐下的纸灯笼,暂时把灯光暗藏在灯芯里、酒是五加皮酒,自家酿的,封在土陶酒缸里,封酒缸口的红布,绷紧,使我深信:这不是酒缸,而是一面鼓。蹦蹦蹦,鼓声雷动,可惜我们听不到——鼓声寂灭在天井的雨滴里(曾经的,将来的)。一株种在石臼里的吊兰,叶厚肥阔,始终不开花。叶村家家户户均自酿五加皮酒,而酒家只有一处。悠闲的人,寂寞的人,劳顿的人,焦心的人,坐在木桌旁,喝一碗,一切烟消散,了悟:人间终究是人间,活着就是做人间的人,说人间的话,干人间的事。

    ⑦叶村多老祠堂、老祖屋、老戏台、老巷弄。它们是叶氏血脉的见证,也是时间顺流而下携带的内含物。让我流连的,是双美堂。这是一栋老民居,有前房、倒房、前花园、后花园,属于徽派建筑。前花园有百年罗汉松和青石水池,天井四根柱子分别是柏树、梓木、桐木、椿木,寓意百子同春,墙上有鹿鹤壁画,后花园有鱼池和吊桥。可以想见,这是一个有情调的大户之家。

    ⑧晌午,烈日白炽。几个小孩坐在巷弄石阶上,舔舐棒冰。棒冰的水渍淌在他们的手掌上,淌在他们的衣服上。棒冰在溶解。枣树上,压翻了枣子。麻红色的枣子,引来乌鸫啄食,南塘如一块砚台,静默地搁置在叶村这件方桌上。龙门山逶迤,山冈毗连山冈。在群山的起伏里,我四顾茫然。我望望叶村,对时间充满了无比的敬畏。时间是最大的洪流,以摧枯拉朽之力,毁灭一切,淹没一切。在叶村,我看到了时间遗存下来的踪迹。这些踪迹,是人间不会消散的体温。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个题。

在河之洲

陈忠实

    ①车过渭河,田堰层叠的渭北高原,被青葱葱的麦子覆盖着,如此博大深沉,又如此舒展柔曼,让人顿然生发对黄土高原深蕴不露的神奇伟力的感动。

    ②我的心绪早已舒展欢愉起来,却不完全因为满川满原的绿色的浸染和撩拨,更有潜藏心底的一个极富诱惑的期盼,即将踏访2000多年前那位“窈窕淑女”曾经生活和恋爱的“在河之洲”了。

    ③我是少年时期初读那首被称做中国第一首爱情诗歌的。一诵便成记,终生难忘。在河之洲,在哪条河边的哪一块芳草地上,曾经出现过一位窈窕淑女,而且演绎出千古诵唱不衰的美丽的爱情诗篇?神秘而又圣洁的“在河之洲”,就在我的心底潜存下来。后来听说这首爱情绝唱就产生在渭北高原,却不敢全信。直到朋友确凿而又具体地告诉我,洽水在合阳县投入黄河,这一片黄河道里的滩地古称洽川,就是千百年来让初恋男女梦幻情迷的在河之洲。我现在就奔着那方神秘而又圣洁的芳草地来了。

    ④远远便瞅见了黄河。它冲出禹门,又冲出晋陕大峡谷,到这里才放松了,温柔了,也需要抒情低吟了,抖落下沉重的泥沙,孕育出渭北高原这方秀美的河洲。这里坦坦荡荡铺展开的绿莹莹的芦苇,在人初见的一瞬便感到巨大的摇撼和震颤。那潜存心底的“在河之洲”,完全不及现实的洽川之壮美。

    ⑤芦苇正长到和我一般高,齐刷刷,绿莹莹,宽宽的叶子上绣积着一层茸茸白毛,纯净到纤尘不染,我漫步在芦苇荡里青草铺垫的小道上,似可感到正值青春期的芦苇的呼吸,我自然想到那位身姿窈窕的淑女,也许在麦田里锄草,在桑树上采摘桑叶,在芦苇丛里聆听鸟鸣。高原的地脉和洽川芦荡的气颤,孕育出窈窕壮健的身姿和洒脱清爽的质地,才会让那个万众景仰的周文王一见钟情,倾心求爱。就在这莽莽苍苍郁郁葱葱的芦苇荡里,留下《诗经》开篇的爱情诗篇,萦绕在这个民族每一个子孙的情感之湖里,滋润了2000余年,依然在诵着吟着品着咂着,成了一种永恒。

    ⑥雨下起来了。芦苇荡里白茫茫一片铺天盖地的雨雾,腾起排山倒海般雨打苇叶的啸声,一波一波撞击人的胸膛。走到芦苇荡里一处开阔地时,看到一幅奇景,好大的一个水塘里,竟然有几十个人在戏水。这个时月里的渭北高原,又下着大雨,气温不过十度,那些人只穿泳衣在水塘里戏闹着,似乎不可思议。这是一个温泉,大约从文王向民间淑女求爱之前就涌流到今天了。温泉蒸腾着白色的水汽,像一只沸滚的大锅,一团一团温热湿润的水汽向四周的芦苇丛里弥漫,幻如仙境。洽川人得了这一塘好水,冬夏都可以尽情洗浴了。温泉自地下冒涌出来,冲起沙粒,对浴者的皮肤冲击搓磨,比现代浴室超豪华设施美妙得远了。在洽川,这样的泉有多处,细如蚁穴,大如车轮。《水经注》等多种典籍都有生动具体的描绘。现在成了各地旅客观赏或享受沙浪浴的好去处了。

    ⑦这肯定是我见过的最绝妙的温泉了,也肯定是我观赏到的最壮观最气魄的芦苇荡了,造化给缺雨干旱的渭北高原赐予这样迷人的一方绿地一塘好水,弥足珍贵。我在孙犁的小说散文里领略过荷花淀和芦苇荡的诗意美,前不久从媒体上看到有干涸的危机,不免扼腕;从京剧《沙家浜》里知道江南有可藏匿新四军的芦苇荡,不知还有芦苇否?芦苇丛生的湿地沙滩,被誉为地球的肺。无需特意强调,谁都知道其对于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功能。

    ⑧在黄河滩的洽川,芦苇在蓬勃着,温泉在涌着冒着,现代淑女和现代君子,在这一方芳草地上,演绎着风流。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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