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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清远连州市2019-2020学年上学期九年级期末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庄因)

①在异乡做梦,几乎梦梦是真。而梦境每如倪云林的山水,平、漠、淡、远,殊少浪漫绮丽的了,也许就是总提挂着,那无法忘却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情怀所使然的罢。“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李白这首菩萨蛮,确乎把我梦境皴染出来了。梦境虽属平漠淡远,却是画意诗情,将梦乡装点得不忍醒来。梦境也常有满天如飘絮的诗句,忽而排成人字雁阵,在萧杀、庄穆、澄澈又复高远的秋空里,冉冉南徂。也多次从梦中踢被跃起,不及揽衣追腾空际,那雁阵却已去远。孤自失落,残阳中,让一声幽怨的雁鸣惊醒。

②去年秋匆匆返台一行,回来后,景物在梦中便很是依稀了,而人物的比重则日复一日增加起来。这真是颇令人惊心动魄的现象,却也是一种颇残酷的事实。试想,你在梦乡方与旧人握手、把酒、高歌、欢言、争辩、漫步过,觉来讶然自己竟身在迢迢万里大海关山之外,其不堪、其酷寂,或非弃梦之痛所可比。近年,人物中的师长、故友、亲友和亲戚们,也都相继渐隐,独留下母亲一人形象,硕大磐固,巍伟如泰山,将梦境实然充沛了。

③那夜,我梦见母亲。母亲立于原野。碧海青空中。有一只风筝如鲸,载浮载沉。母亲手中紧握住那线绕子,线绕子缠绕的是她白发丝丝啊。顷刻,大风起兮,炊烟散逝,落日没地,古道隐迹,远山坠入苍茫,而江声也淹过了母亲的话语,母亲的形象渐退了,我的视线定焦在她那一双手,那一双巨手,竟盖住了我泪眼所能见到的一切。那手,使我走入这世界之门:那十指,是不周之山顶处的烛火,使我的世界无需太阳的光和热。

④母亲的手,在我有生第一次的强烈印象中,是对我施以惩罚的手。揪或拧,许是中国母亲对男孩子们惯用的戒法,大概一般慈母在望子成龙的心理压力驱使下,总会情急而出此的。我的母亲也正如天底下数亿个母亲一样,对我是爱之深,责之切的。特别是小时候,国有难,民遭劫,背井离乡,使得母亲对孩子们律之更严,爱之益切,责之越苛。母亲之对我,虽未若岳母之对武穆,但是,在大敌当前的大动乱时代,大勇大义之训, 使母亲与任何一位大后方逃难的中国母亲一样,对子女的情与爱,可向上彰鉴千秋目月。在贵州安顺,有一年,家中来了远客,母亲多备了数样莱,这对孩子们来说,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了。我因贪嘴,较往常多盛了半碗饭,可是,扒了两口,却说什么也吃不下了。隔了桌子,我瑟缩地睇着母亲。她的脸色平静而肃然,朝我说:吃完,不许剩下。我摇头示意,母亲脸色转成失望懊忿,但仍只淡淡地说:那么就下去吧,把筷子和碗摆好。在大人终席前,我不时偷望着母亲,她的脸色一直不展,也少言笑。到了夜里,客人辞去,母亲控制不了久压的情绪,一把拽我过去,没头脸地按我在床上,反了两臂,上下全身揪拧,而且不住说:为什么明明知道吃不下去还盛?有得饱吃多么不易,你知道街上还有要饭的孩子吗?揪拧止后,我看见母亲别过头去,坐在床沿气结饮泣。从此以后,我的饭碗内没再剩过饭。

⑤当然,母亲的手,在我的感情上自也有其熨帖细腻的一面。那时,一家大小六口的衣衫裤袜都由母亲来洗。一个大木盆,倒进一壶热水后,再放入大约三洗脸盆的冷水,一块洗衣板,一把皂角或一块重碱黄皂,衣衫便在她熟巧之十指下翻搓起来了。安顺当时尚无自来水,住家在院中有井的自可汲取来用,无井的便需买水,终日市上沿街都有担了两木桶水(水面覆以荷叶)的卖水的人。我们就属于要买水的异乡客。寒冻日子,母亲在檐下廊前洗衣,她总是涨红了脸,吃力而默默地一件件地洗。我常在有破洞的纸窗内窥望,每洗之前,母亲总将无名指上那枚结婚戒指小心取下。待把洗好的衣衫等穿上竹竿挂妥在廊下时,她的手指已泡冻得红肿了。

⑥待我们长大后,才知道母亲在婚后头数年里,曾过着颇富裕的少奶奶生活,可是,母亲那双纤纤玉手,在“七七”炮火下接受了洗礼,历经风霜,竟脱胎换骨,变得厚实而刚强,足以应付任何苦难了。也同样是那双结满厚硬的茧的手,在微弱昏黄的油盏灯下,毫不放松地,督导着我们兄弟的课业。粗糙易破的草纸书,一本本,一页页,在她指间如日历般翻过去。我在小学三年级那年,终因功课太差而留级了。我记得把成绩单交给母亲时,没有勇气看她的脸,低下头看见母亲拿着那“历史实录”的手,颤抖得比我自己的更加厉害。可是,出乎意料地,那双手,却轻轻覆压在我的头上,我听见母亲和平地说:没关系,明年多用点功就好了。我记不得究竟站了多久,但我永远记得那双手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⑦然则,就在那样的岁月中,母亲仍不乏兴致高涨的时候。每到此际,她会主动地取出自北平带出来的那管玉屏箫和一枝笛子,吹奏一曲。母亲常吹的曲子有《刺虎》《林冲夜奔》《游园惊梦》和《春江花月夜》。那双手,如此轻盈跳跃在每个音阶上,却又是那般秀美。

⑧去夏返回台湾时,注意到母亲的手上添了更多斑纹,也微有颤抖,那枚结婚戒指竟显得稍许松大了。有一天上午,家中只留下母亲和我,我去厨房沏了茶,倒一杯奉给她。当我把杯子放在她手中时,第一次那样贴近看清了那双手,我却不敢轻易去触抚。霎时间那双手变得硕大无比,大得使我为将于三日后离台远航八千里路云和月找到了恒定的力量。

⑨母亲的手,从未涂过蔻丹,也未加过任何化妆品的润饰。惟其如此,那是一双至大完美的手。

(选文有删改)

(1)、请给这篇文章补写标题,并说说你之所以这样补写标题的原因。
(2)、文章的⑤⑥段写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3)、结合上下文,从修辞的角度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碧海青空中,有一只风筝如鲸,载浮载沉。母亲手中紧握住那线绕子,线绕子缠绕的是她白发丝丝啊。

(4)、有人说这篇文章前两段的梦境描写是多余的,你的看法是什么?请说明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雨的四季

刘湛秋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 ,豆粒的雨点就打来了。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 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 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 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尔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不像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 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力,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 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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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客家文化的重镇——高雄县美浓镇
        ①美浓因开垦之时经常烟雾弥漫,故原名“弥浓”。美浓镇位于高雄县中部偏东。美浓镇地理位置特殊,东、北、西三面环山,中央为美绿平原,北倚美浓山群峰,主峰“月光山”海拔六百余米,峰势丰腴圆润。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右堆统领林丰山、林桂山兄弟率领各氏族四十余人,来到美浓开垦,并在灵山脚下建立“开基伯公坛”,成为客家人开发美浓的始祖。美浓的好山好水,传承孕育了丰富的客家文化,延续到现在,已有二百六十多年历史。美浓镇的居民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客家人,其食、衣、住、音乐,无一不显现客家人在迁徙过程中,为适应环境所创造出来的智慧。如今,美浓以保存最完整的客家文化而闻名全台,也因为其客家文化的特色,成为台湾客家文化重镇而享誉中外。
        ②美浓人的祖先,绝大多数来自大陆广东省嘉应州属蕉岭、梅县等地。镇民多以务农为生,民风纯朴,刻苦耐劳,勤俭持家,邻里和睦。过去,美浓人在辛勤耕作之余,常常以唱山歌自娱,“美浓山歌”在台湾的民谣中也自成一派。镇民以信仰佛教居多。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非常重视,美浓镇所培养出的硕士、博士为全台之冠,他们在各行各业都有杰出的表现。美浓的博士们还成立了全台湾唯一的“美浓博士学人协会”,可见美浓子弟教育水准之高,足以傲视世界。
        ③美浓的经济产业以芋叶著称。芋叶产量占全台的四分之一,因而有“芋城”之称,而且芋叶的收入往往是一般家庭子女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极富人文特色的油纸伞工艺精品,是抗战后才从广东潮州传入的,具有材质轻巧,坚固实用的特点,从制作到作画,都是纯手工的,已成为美浓的象征之一,人们只要一提到美浓,就会想到“油纸伞”。
        ④陶艺堪称为美浓产业的后起之秀。陶艺人士经过长期的摸索学习,将自行制作的各种釉药,试用在各种不同性质的陶土上,烧出许多极具特色的陶瓷艺品,其中以美浓、东门、石桥、美陶坊等的作品最为有名,并赢得了 “陶艺之乡”的美誉。客家美食更是美浓的一大特色,其特点在于咸、香、肥,其中卤猪脚、梅干扣肉、丝大肠、美浓粉条等名菜美食,总是让人垂涎三尺。油纸伞、陶艺及客家美食可以说是“美浓之宝”。
       ⑤美浓湖是台湾著名的旅游景点。湖的西北背山,三面环田,湖光山色,风景优美,也是冬季候鸟栖息的好所在。其他景点还有黄蝶翠谷、竹头角热带树木园、敬字亭、钟理和纪念馆等。
       ⑥美浓可以说是目前台湾硕果仅存的客家文化之乡,值得客家乡亲及客家文化爱好者访游和研究。 (文/江彦震 摘自环球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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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日涉以成趣
    “园日涉以成趣”
      陶渊明的这句话,照字面翻译就是:“这家小园,深得佳趣。但它何以有此佳趣呢?那是因为我天天都去走一圈的缘故。”
      这样的句子,一点也不漂亮,它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且听我把它跟现代人的生活连线起来。
      前两天偶然在路旁看到一辆货车在运送盆景,原来是家“盆景出租”店。我好奇,跑去问司机生意好不好,他说:“当然好啦,现代人么,好命,查查某人(即女人)不煮饭,买盒饭来吃,查查某人(即男人)开公司,谁要种盆景?公司小姐一个比一个‘笨惮’(即懒惰),谁肯去浇水?谁肯搬盆景去曝日(即晒太阳)?盆景给他们放一个礼拜就变黄。我们拿回来,好好整理,加点肥,晒一晒,又水当当(即漂亮)了。再拿去给他们摆,现在人做生意么,图个吉利。盆景长得好,也代表可以发财的意思哩!”
   原来如此,陶渊明说“园日涉以成趣”的时代对某些人而言竟然过去了。现代人不想跟一株植物的生命一起成长,他只想要亮丽的那—刻,他只肯回顾翠绿翠绿的那一瞥。
  而陶渊明的小园,其好,好在哪里呢?答案是好在每日涉足其间才养成的趣味。你看到小小的种子窜地而生,有模有样地变成两片小芽,复从小芽而抽条。于是你看到叶子,你看到枝干,你惊讶它的分叉,你为它从含苞至盛放的过程而瞠目结舌而不敢置信。然后,你看到它绿叶成阴果实满枝。秋来的时候,你看见它的凋零,甚至它的枝干可能还遭了雷劈,它的沃叶也可能遭了虫蛀,那棵树的枯荣是园主熟知的,他们彼此逐日更成为对方生命的一部分。他们一起走过艳红稠绿,但也一起面对萎黄零落,因而了解生命的盛衰各有其时。不料现代人却骄侈如君王,竟然狂妄到令植物打扮光鲜来为自己站岗。累了就撤下去,换另一批上来继续站。盆景公司因而业务鼎盛,只因现代人尊贵的视网膜上,永远不屑一枚枯叶。
  然而,枯叶却是生命的基本教材啊!和蓓蕾一样,它是造物者的上下两册教材啊!
  你要贪看繁花似锦的名园吗?这世界会提供给你的。四月的瑞却斯特(美国东部一城名),富豪伊士曼的故居,丁香如狂潮。日本京都的平安神官,垂樱以压倒的优势,开到令人喘不过气来。洛阳的牡丹,硕大顽强,一看就知道是唯一敢抗天颜因而遭贬的叛逆分子(传说武则天曾命百花齐放,惟牡丹不从命,故将之自长安御苑贬至洛阳)。加州的汉廷顿花园,甚至养些无奇不有的吓人一跳的沙漠怪花。英国皇家上苑,则负责提供营养良好的代表皇室荣誉的玫瑰……只要一张门票,你就可以置身于不杂一根枯枝不见一片败絮的完美花园。
  然而,人活着,还是应该拥有一座自己的小园,可以每日涉足其间。和那些卖门票的展览花园不同,它可能杂草怒生,也可能虫害连连。它丰收无限美丽,也可能徒劳无功。
  它充满各种变数,属于生命本身的变数。
  小园可以小至只是一钵非洲风仙,或一篮贱价的黄金葛,但其间自有盛衰荣枯,所以,多少也可以视做大化颁给我们的一句耳提面命。
    “园日涉以成趣”,不是因为花好月圆,是因园中有生命,是因为生命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在展示在演绎,在迭出奇招——而且,也因为我在看,我在参与,我在惊奇,我在受教,我在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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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去的舌尖
      ①有一部很红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片子拍得虽然好,但是逻辑弄反了,并不是那些美味的食物消逝了,而是我们的舌尖不行了。
      ②品酒大师的舌头,可以尝出几千种酒的细微差别,说明舌头的品味本领可以潜力无限。然而我们的舌头却伴随着平日的粗糙、咸辣、重口味饮食,一天天地迟钝了,正所谓什么样的食客能造就什么样的厨师,什么样的饭菜也造就了什么样的舌尖。
      ③野夫的《看不见的江湖》中描述了一个细节:野夫和黎爷比做拍黄瓜,两盘菜不分名姓,大家盲吃,结果都说其中一盘好吃,翻开盘底一看,果然写的是黎爷的名号。细探究竟,黎爷显然比野夫更用心,野夫用的是铁刀,黄瓜上有铁腥味,黎爷用的是木片,黄瓜的清爽皆还留着。
      ④在中台湾的大山里,我吃到过一种烧制的阿东翁仔鸡,皮焦脆,又不干柴,有一股淡淡的焦香,这些鸡在地锅里经过几道工序烤制时,用的是一种叫龙眼木的木材生的火,猛火时要猛,文火时要文,而且要把木材的香通过火的熏烤,一点点传到鸡肉里去,热炉膛,红火光,燃烧着对美味的热情,这样烤出来的鸡肉皮脆肉多汁,且有异香。
      ⑤其实我不大喜欢厨师做的菜,并不是说厨师做的不好吃,相反,厨师做出来的菜精工细雕,花样绵密而繁复,太有“手艺”了。跟厨师菜相比,我更爱吃的,是外婆和奶奶做的菜,她们因为不是厨师,不会觉得是在“做”给别人吃,所以不会去讲究“手艺”,而是融入亲情,做出家常却入味入心的饭菜,那样的饭菜印着她们手掌的粗糙和温情。
      ⑥这些老去的味道,慢慢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我们也只能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下而已。事实上,长年累月的现代饮食吃下来,我们的舌头已经迟钝而麻木了,今天,我们舌尖的退化,似乎是一种必然。
      ⑦舌尖退化的一个表现,就是我们吃什么都觉得淡,都觉得没有味道,所以会去嗜辣、嗜咸,地无分南北,人无论东西,重口味已经成了我们舌尖上的普遍口味。湖南的辣、四川的辣已经北伐南下、东征西突,麻辣火锅成了时下的最流行。
      ⑧随着生活的节奏工作节奏的变化,我们的舌尖也建立起了一种节奏,追求快和饱,一桌人吃饭,基本上都是在舌头赛跑,没见到谁还能细细品味。生物学上有一个现象,叫“用进废退”,是说一个人要是不常活动五官四肢或其他部位,这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渐渐减弱。在我们,舌头不是不用,而是没有细致地用,你可以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吃东西咀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吃到嘴里还会不会深入品尝食物?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⑨令人担忧的,不只是舌尖的退化,而是舌头背后心头的退化。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中,圆山大饭店的大厨师老朱,每天给三个女儿做尽好吃的,然而三个女儿却感受不到他的心思和举止,面对一桌子丰盛的美味,她们的舌头忙着数落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矛盾,何尝有闲暇品味他做的美食?人家邀他再出山,老朱说:“人心粗了,吃又能吃出什么滋味来呢?”确然,当心头被纷繁的欲念占据了,舌头又能品出什么滋味呢?
      ⑩这就是舌头和心头的通感,人心粗粝了,心头最初的单纯和从容便不复存在,即使吃得再精致,听得再高雅,住得再舒适,五官再发达,失去了心头的敏锐,又有什么用呢?
      ⑪怎样才能重新拥有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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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书籍的味道

尤今

    小时家穷,肚子像欠收的田地,老是空荡荡的:可是呢,精神却长年吃着奢华的鲍鱼海参。把精神喂得饱饱的,是书籍。

    捉襟见肘的父母,餐桌上可能只有青菜豆腐,可是,屋子里,书本永远不虞匮乏。

    晚餐过后,便是一家子进入文字世界的大好时光了。一人读书和一家读书,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新买的书,有淡淡墨香,非常好闻,它能把一瓣瓣心叶都熏得香香的;屋内此起彼落地翻动着书页的声音,宛如天籁。

    明明只是一本书嘛,可是,握在手里,大家却变成了哭笑难以自主的傀儡。爸爸捧书哈哈大笑的那一刻,却见进入悲情世界的妈妈眼噙泪光;爸爸在严肃的政论书中忙忙碌碌地写着眉批的当儿,妈妈却高高兴兴地在她所寻获的妙言妙语底下画线。当字里行间闪出了睿智的思想亮光时,父母亲总会兴奋地读出来,让彼此分享精神的资产。

    我们几个孩子呢,在盈屋的暗香里,随意抽选散置四处的书来读。在那略识字的年龄里,只能一知半解地读、懵懵懂懂地读;读着、读着,读懂了,一颗心,便跳舞。

    阅读,这个美丽的嗜好,就像种子,在我们四兄弟姐妹的心田里萌芽、茁长,一直长牙长的,迄今,已长成了根深叶茂 的巨树了,丝毫撼动不得。

    书籍,于我们而言,无所不能。

    当生活的小舟遇上了惊涛骇浪时,书籍是令我们安心的避风港;当超负荷的工作把我们的心揉成一叶成菜时,我们以书籍抚平内心的皱褶;当难以化解的忧伤把我们逼进黑暗的死角时,书籍便是一束束亮丽的阳光;当我们的思想患上营养不良症时,书籍就充当了我们的维他命。

    书籍之所以会深深地嵌进我们的血肉和骨髓里,紧密地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追溯原因,是父母从小就以“身教”的方式让我们知道,书籍是精神“永远的伊甸园”;它既是小孩的棉花糖,也是成人的花生糖;棉花糖软而可口,花生糖硬而适口,都能给生命的味蕾带来怡人的甜味。

    现代阅读风气不盛,分析年轻人不爱阅读的因素时,一般人都归咎于娱乐多元化、课业繁重或工作压力太大,让他们无暇分心或分心乏力。

    不是的。我认为真正的关键是:童年时,他们不曾用书籍把精神养肥,成年之后,当然不会“食髓知味”地追寻书籍的味道啦!

    不读课外书,可以有千万个不同的借口。阅读课外书,原因却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快乐。当父母用美食和玩具堆砌孩子的童年时,孩子当然快乐,可是,那种快乐,是甜而短的,它不能无止无尽地延伸到成人的世界里;然而,如果高瞻远瞩的父母能把年幼的孩子引进文字的世界里,就等于给了他们一份终生保值的礼物。

    近日,与思齐聊天,她以温暖的语调忆述她那“贫瘠得十分璀璨”的童年。她说:“当年,家在福建。尽管家境贫苦,可家人还是给钱让我去租书来看。5分钱租一本,几天内得还。于是,一目十行,飞快地读,还分秒必争地把自己喜欢的篇章逐字逐句逐行地抄录下来。把笔记本子收在一口箱子里,一本叠一本,抄了很多本。箱子满了,便买个锁头锁起来,满箱都是奇珍异宝哪!到新加坡定居多年了,那口大箱子,还好好地留在福建老家呢!”

    这个有着丰实童年的女子,现在,从事出版事业,以文字去喂养万千读者的精神。

    爱读书的人,人生各自精彩,而读书的嗜好,必须从小养起。

(选自《北方人》2010年第10期,略有改动)

【注】①〔不虞〕不忧虑。虞,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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