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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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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山东省潍坊市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账单

[美]伯纳德•马拉默德

    在威利担任看门人的那座发了黑的公寓对面拐角处,耸立着另一座与之几乎一模一样的公寓楼,不同之处是它有一个小卖店,而且是这条街上惟一的小卖店,是潘内萨夫妇开的。

    潘内萨太太告诉看门人的妻子埃塔说,这个店面是他们用最后一笔钱买下来的经过多少日日夜夜的讨论,他们感到这爿小店至少能给他们一碗饭吃。埃塔说她希望他们能如愿。埃塔把街对面新来的人将小店盘了下来的事告诉了丈夫威利,并说如果有机会可以去那里买东西:她这话的意思是他们仍然到自助商场买东西,但如果一时忘了买什么东西,就可以到潘内萨的店里去买。威利的确按她所说的去做的,从来没有从这儿一次买过半美元的东西。

    后来有一天,威利从这儿购买了价值三美元的东西,可是他身上只有五角钱。当时,威利就像一只被主人痛打一顿的狗一样。但是潘内萨先生清了清喉咙,啧啧地说,这算什么,剩下的他愿意什么时候还都行。他说什么事都是个信用问题,说到底,信用就是我们都是人,如果你是真正的人,你就应该相信别人,而别人也要信任你。

    这让威利吃惊不小,因为他以前还从没有听过一个开小店的讲这样的话。过了一两天他就把那二块五角钱还上了。但当潘内萨说只要他愿意,他赊什么都可以,威利吸了一口烟斗,然后就开始赊购各种各样的东西。

当他抱着满满两袋子东西回到家里时,埃塔直冲他吼叫,说他一定是疯了,并把她常说的一句话搬了出来:“我们是穷人,威利,我们付不起呀。”

    威利也明明知道她的话是有道理的,可不管她怎么说,他还是常去街对面赊购东西。

    账单总数已达到了八十三美元还挂零。一天,潘内萨微笑着问威利什么时候能还账。

    从那天起,威利不再从潘内萨的店里买东西了,埃塔又拿起她那个用绳编织的购物袋去超级市场了。埃塔每次买东西回来都紧贴着她这一侧的墙根走,尽量离潘内萨那店远一些。

    一个月过去了。一天,埃塔在街拐角处遇到了潘内萨太太,潘内萨太太脸上看上去不高兴,可对账单的事只字没提。埃塔回家后就提醒威利,要他快点还账。

    “别烦我,”他大声地说,“我拿什么来还?用从我骨头上剐下来的肉还?还是用我眼里的灰还?”说完,把门砰地一关。

    那天夜里他出去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在街道边上的水沟旁就睡着了。第二天一早他回到家时,衣服又脏又臭,两眼布满血丝。埃塔把他们四岁儿子的照片捧到他的面前﹣﹣儿子已经死了,是死于白喉﹣﹣这时他老泪纵横。

    每天早晨他出去放垃圾箱时,总不把头抬起来看街的对面。

    “信用,”他嘲讽地模仿着,“信用。”

    一天他把四个垃圾箱放在路边,等候垃圾车来运走。他看到了潘内萨夫妇,他刚一看他们的时候,他的眼都有些花了﹣﹣他们就像两只骨瘦如柴、被拔掉毛的鸟儿一样。

    他去找这一个街区另一个公寓看门人借扳钳,回来时他们提醒他有两棵细细而没长叶子的灌木穿过木地板长了出来,他透过灌木可以看到空空的货架。

    春天,当草从人行道的缝隙中长出来的时候,他对埃塔说:“我只是在等候能全部还清欠账的一天。”

    “我一定要还,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他拼命地干活。每天早晨早早地起床,用肥皂和硬毛刷子擦楼梯,从顶楼一直到地下室。门厅里的信箱也都用金属上光剂和一块软抹布擦得光亮亮的,亮得可以当镜子用。

    一天早晨,威利在擦信箱,他发现信箱里有一封给他的信。他摘下帽子,把信封打开,拿到亮处去读。那是用战战拌抖的手写的,是潘内萨太太写来的,她说她丈夫病了,就在对面街的家里,可家里分文没有,问他能否先还十美元,其余的钱以后再说。

    他把信撕成碎片,一整天躲在地下室里。那天夜里,在街上寻找他一天的埃塔在锅炉房的管道中间找到了他。

    第二天一早,他披上工作服,跑出公寓大楼,肩上搭着一件大衣。在街的一个拐角,他找到一家当铺,在那儿他把大衣当了,拿到十美元,他十分高兴。

    但是当他回来时,街对面有一辆灵车,有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从楼里抬出一个又窄又小的松木棺柩。

    在松木棺柩从门厅的门勉强抬出去之后,潘内萨太太哀痛欲绝地一个人走了出来。

    威利赶紧转过脸去,尽管他认为他长了胡子,又戴了一顶毡帽,她不会认出他来。

    “他是怎么死的?”他小声地问一个住户。

    “我也说不好。”

    但是走在棺枢后面的潘内萨太太却听到了。

    “老死的。”她大声答道。

他想说几句宽慰人的话,但他的舌头就像树上的已枯的果子,干吊在嘴里,他的心就像一扇漆了黑漆的窗。后来,潘内萨太太搬走了,而那份账却始终没有还上。

(有删改)

(1)、小说采用了双线索结构,请简要说明。

(2)、请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

①“信用,”他嘲讽地模仿着,“信用。”

②他想说几句宽慰人的话,但他的舌头就像树上的已枯的果子,干吊在嘴里,他的心就像一扇漆了黑漆的窗。

(3)、请简要概括潘内萨夫妇的形象特点。

(4)、小说以“而那份账却始终没有还上”作为故事的结局,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杀羊

远山

    厨子大平面对一只母羊,一只怀了四个月身孕的母羊,他就想起了怀孕的妻子,再也下不了手。

    老实讲,大平不能算是厨子。虽然当初招他到宾馆来,讲的是当厨子。大平到宾馆后,才被分工杀羊。两天杀一只羊。

    大平是抱着到宾馆当厨子的想法来的,没承想却做了杀羊的屠夫,闹得浑身一股子腥膻味儿,连新婚的媳妇都腻歪他,说他羊(洋)气,再长俩犄角,简直就成了一只羊。

    大平杀羊只杀母羊,而且是怀了胎的母羊,因为有人喜欢吃羊胎,据说羊胎这东西,吃了很补。公羊从来不杀。一刀下去,两条命就结果了。心软的人下不了手,快上断头台的薄命羊“咩咩”一叫,手就禁不住抖动,刀把子也软了。羊生性柔弱老实,没有点铁石心肠,断断练不出杀羊手艺。在大平之前,宾馆招来了一位,一只羊没杀,就逃走了。临走还搁下一句话:我宁可去杀人。

    大平心不软,比石头硬。他从小就爱打架,是个使刀弄棒的主儿,大了有一回因帮哥们出气,两肋插刀,一刀捅了泼皮无赖的大腿,因而蹲了两年局子。

    这只母羊可怜巴巴地望着大平,浑身哆嗦起来,眼里滚着大滴大滴的泪,嘴里“咩咩”叫得让人心酸。这只羊甚至伸出舌头,讨好地舔着大平握刀的手。大平的手热辣辣地疼。羊舌如同一把刀,一刀过去,似乎就刮去他手背一层皮。大平不由自主地摸了摸羊脑袋,一路下去,又摸到了圆鼓鼓的羊肚子。大平昨晚上,也摸过妻子的腹,妻怀孕七个月了,他趴在妻的腹上能听到胎儿怦怦的心跳声。大平因此很激动,他不久就可以当爸爸了。大平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可怜的母羊,对羊说:“对不住了,我不杀你,我的饭碗子就得丢。”

    大平的饭碗子来得不易,他从局子里一出来,没人要他。幸亏他有一门远房叔叔在县里当着局长,局长叔叔找到宾馆的经理,经理才给了大平一个当厨子的“饭碗儿”,不易呀,大平好烟好酒没少给叔叔和经理送。

    羊又“咩咩”叫起来,像一个妇人在哭,几多悲哀,几多凄凉。羊之将死,其“咩”也善。

    大平举起的刀,犹豫了。他又想起了妻子,想起了妻子肚里的孩子。

    正是为了妻子,为了未来的孩子,他得杀羊,他得当厨子,挣钱养这个家。自古猪羊一刀菜,我不杀,别人也会杀,断没有猪羊不被杀的理儿。

    于是,大平又挥刀冲向母羊,谁想这只羊“扑通”跪下了,冲着大平不停地磕起头来,“咚咚”响,地上马上起了细微的尘土。

    这只母羊,会不会是人变的,咋这么通人性呢?

    大平实在下不了刀,他妥协了,投降了,向一只母羊缴了械。

    晚上,宾馆来了贵客,又要吃羊胎,席上却没有端上来。

    经理寻根查源,原来竟是大平没有杀羊。经理气急败坏,找到了大平。

    “你知道吗,你小子可捅了大娄子,我非开除你不可。这羊胎是李县长要吃的。李县长身体虚,每天都得吃羊胎补一补。现在,李县长就坐在了席上,你让我怎么交代?得罪了李县长,我非把你当羊胎做了,给李县长吃。你真不是东西!”

    经理暴跳如雷。

    大平却不动声色,冲经理冷冷一笑,扭头去了,只给经理留下个背影。

    两个月后,大平的妻子生下个女孩。

    羊年生的,小名就叫了个羊羊。

(选自2015年8月《小说选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 “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

    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冬夜的歌

谢静

    太阳像一只橙黄的圆橘,渐渐被灰蒙蒙的暮云遮去。呜呜鸣响的西北风摇撼着树木,摇撼着电线杆。狂舞的雪片碰撞在窗玻璃上,开始了它化为冰凌的再生……

    坐在温暖如春的屋里,靠近银白色热烘烘的暖气片,我在阅读欧·亨利的名作《最后一片叶子》。

    写字台上的两盆腊梅和玉兰,给房间增添了淡淡的幽香。那圆的、扁的、方的、长的,从海滩捡回来的五彩石,点缀于花盆之间,望去完全没有冬日的景象。

    妻悠然斜倚于沙发上,正在织一件米黄色的毛线衣。纤细的手指,轻盈地抖动不知从何处,传进耳鼓一阵时断时续的悠远的喊声:“各家各户……注意啰……小心煤气……中毒……防火……防盗……”

    这声音由远而近,在寒风凛冽的冬夜回响着,使我油然产生一种苍凉之感。读书的兴致完全被搅乱了。我刚看到“老贝尔门是住在她们这座楼房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过六十,有一些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那样的大胡子……”便就此打住,折页合书,忍不住问:

    “这是谁?神经病?深更半夜在街里大呼小叫的,不怕惹人烦?”

    “你才出差回来,不知道咱们街里出现的新鲜事儿。”妻继续织着毛线衣,没抬头,“这是一个部队离休的老干部,回来跟女儿、女婿养老的,半个月前开始,天天这么喊呐!”

    “嘿,干嘛不住干休所?”我诧异了。

    “大约是怕寂寞。”妻按自己的理解说。

    “他女儿、女婿也够呛,父亲辛劳了一辈子,晚年应该让他在家享享清福,怎么会让老人到街上干这呢?难道是缺钱花吗?”我不满地嘟哝。

    “哪里话,他的钱多的花不完,给区幼儿园送了三百,国库券买了一千。”妻抬起头来辩解说,“人家夜间值班,完全是尽义务。”

    我呆了,有些不可思议。听那喊声越来越大,已接近我居住的楼下。

    “各家各户注意啦,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止煤气中毒——!”

    这声音倏忽间变得顺耳起来,可以听出是走南闯北、有点走了调儿的中原乡音,带着其特有的悠长的拖腔,容易使人联想到草原上的牧人,在广阔的原野呼唤走失的骏马……

    “……喂,这是谁家的自行车?谁的车?快搬进去,天不早啦!”

    那绝不是民警们手中拿的那种半导体喇叭。是纸喇叭筒,还是铁皮的?我猜测,并直起身来,想看清楚这吆喝的老人的模样。窗玻璃上蒙着一层薄冰。室外是浓深的夜色和飞扬的雪花。

    “呀,真该死,是我的自行车忘搬了!”妻的脸上含着些微的惊慌。

    “我去搬!”

    穿上外套我飞步下楼。刚走到二楼楼梯口,见妻的那辆“凤凰”车已搁在梯口的空档上。

    我的心热了。

    此后,每天傍晚至深夜,我的耳边都回响着这老人的吆喝声。渐渐习惯了。像听风声、车声、雨声、树声一般习惯。这吆喝声,穿越深深的夜空,把人安然地带入了温暖甜美的梦乡。因为工作忙,业余时间要赶写技术论文,《最后一片叶子》一直没有读完,真有点对不住欧·亨利先生。也对不住妻,她读了多遍,向我介绍。不过,那吆喝声却必不可少。每当此刻,耳神经似乎变得特别敏锐灵巧。

    “咦,是时候了,怎么那老人没出来?”我在写字台边不安地问妻子。

    “哦,他作为区街系统的先进代表,到市里出席劳模会去了!”妻在读《英语九百句》,乐呵呵地告诉我。“我说呢!”心,释然了。

    “……还有亲爱的,瞧瞧窗子外边,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难道你没有想过,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却从来不摇一摇,动一动呢?唉,亲爱的,这片叶子才是贝尔门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我终于读完了《最后一片叶子》,这最后一段大约是小说的文“眼”吧?我大声地读给刚进门的妻听。妻的眼眶湿润了。肯定是为了贝尔门的献身精神。

    我看看表,该是老人吆喝的时间了。

    我凝神静听,没有。我挨近窗户,还没有,我不安起来。贝尔门的死和妻子的泪给我带来了不祥的预感。我拉开门,要到阳台上去——

    “别等了,”妻在身后喊,声音有些哽咽,“他……在结冰的街上……滑了一跤。从夜校回来时……我……看到了……他,难站起来了……”妻变得泣不成声。这难道是真的吗?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各家各户……注意啰……防火防盗……小心煤气……中毒……”

    不,我分明听到了那亲切的永不消逝的喊声!像一首动听的灼人心胸的歌

(本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题目。

你演奏吧

(保加利亚)兹德诺夫卡·伊芙提莫娃

    “别拿走我的单簧管,万科,求你了。”伊万说,“你还记得有一回我用这个单簧管为你的爸爸演奏吗?你爸爸的肋骨疼得要命,但我为他演奏了一曲之后,他的身子一下子就舒展开了,关节也能活动了。”伊万穿着一件磨破了的棉衣,手里紧紧攥着一支老旧的单簧管。这乐器已然历经沧桑,褪色的表面上到处都是划印。

    “你已经在我这儿赊了整整几个月的账了,伊万,”柜台后面的男人说,“到现在你连一毛钱都没有还给我。”

    这个男人身处在一个逼仄的房间里,算是咖啡馆、酒馆和便利店三合一的店堂吧。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万科,把稻米、白糖和面包卖给村民就是他平日的营生。

    穿破棉衣的男人抚弄着单簧管黯淡无光的音键,“我会在你儿子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所有表哥表弟堂姐堂妹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族里所有老人的葬礼上免费演奏。别把我的单簧管拿走。我儿子这阵子正在学呢。他在街上听到什么调子,就能在这乐器上立刻摆弄出来。”

    “你不应该这么贪杯啊,伙计。为什么你不去意大利找份工作呢?你早就应该去赚钱。”酒馆老板说着就伸手去拿单簧管,“我儿子还小。他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结婚。”

    “那会儿你为你儿子搞了个生日聚会,我为他演奏,一毛钱没收,你老婆听得都哭了。”单簧管手伊万说,“还有,牙医把你那颗烂牙拔出来的时候,你没求我过来给你演奏吗?你的嘴肿得跟一个枕头似的,是我吹着小曲儿给你止了疼。”

    “你给我止了疼是因为我们一起喝醉了来着。”万科打断了他的话,“而且在你搞定这件事之前,你把我最好的一瓶白兰地给喝了。”酒馆老板嘟哝着,伸手去拿单簧管,“看看这个!它只配扔进垃圾堆。”酒馆老板一脸厌恶地摇着头。

    “你可以拿走……你愿意的话,我去把我的冰箱给你拿来?”

    “那冰箱本来就是我的,伙计。我把它扔出去,然后你去把它捡走了。我才不要那个见鬼的冰箱呢。”

    “那就把我们厨房里的桌子拿走吧。它几乎是全新的。你看怎么样?”伊万问,新的希望让他的嗓门也响了起来,“孩子现在正学着怎么吹单簧管呢。把这玩意儿从他手里拿走该是多遗憾的事情啊。兴许将来他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呢。如果孩子他妈看到孩子没有了单簧管,会把眼睛哭瞎了的。”

    “我可不会喝得烂醉如泥,如果我真的对我儿子能干上音乐这一行特别在意的话。如果我想要我的儿子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我才不会像你这样懒得要命呢,伙计。”

    “你不能把我的单簧管卖给任何人,万科。它有年头了。它是我爷爷的,这你知道。他在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和希腊的雅典都用它演奏过。后来我爸爸在索菲亚用它为矿工们演奏过……”

    “没门儿。再说什么都没用。还有别的什么我能从你这儿拿走抵账呢?”酒馆老板喃喃抱怨道。

    “那我能在晚上过来吗?”伊万问,一边解开破棉衣的扣子,“我把单簧管从墙上拿下来,就演奏那么几分钟,就几分钟。”

    “你觉得我看上去像是疯了吗?你保准会把我的客人们吓跑的。”

    酒馆的门打开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羸弱男孩走进来,他的个头可比酒馆的柜台还矮呢。

    “有其父必有其子。”酒馆老板嘟哝着,“曼诺,去告诉你妈,我不能再赊账卖给她白糖了。你爸爸会把单簧管留在这儿,我会再给你们五天的面包。就这样。”

    男孩沉默了。他的视线沉到了地面上,停留在那里。然后,他在身上的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了一些零钱、四个带着裂纹的玻璃球、一把弹弓和一块干净的手帕。

    “万科大叔,”男孩开口了,“把这些都收下吧。用这些东西够不够把爸爸的单簧管买回来呀?这是村里最好的一把弹弓了。”

    “没门儿,曼诺。回家去。”酒馆老板说着,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然后他给了男孩一块巧克力。“拿着这个,小家伙,回到你妈那儿去。这儿冷得透心凉。快跑吧,不然,你该要得重感冒了。”

    “让我用这单簧管演奏几分钟吧。”男孩说,“让我先演奏一会儿,然后我会把我们家的狗洛克斯带来。我把狗给你,你把我爸爸的单簧管给我。”

    酒馆老板把这破烂不堪的乐器交给男孩。“万科大叔,”他说,“如果你心里痛苦,不要怕。你听到我的演奏之后就不会再觉得痛苦了。我保证。”

    酒馆里很冷。刺骨的寒风在屋外咆哮,房间里弥漫着塑料、香烟和山毛榉的柴火半燃半熄的气味。

    静谧的音乐从老旧的单簧管里流淌出来:如此温柔的旋律,像是一个男人从漫长的病痛中恢复过来,像是一个孩子在街上发现了一把超棒的小折刀,像是你茶里的白糖块,像是你饥肠辘辘时的一碗豆子汤……这小家伙的单簧管吹奏个不停,直到村里最老的爷爷也一跃而起,和年轻女孩们一起跳起舞来。

    终于,这男孩停止了演奏,老旧的单簧管看上去又变得黯淡无光、遍体鳞伤,仿佛伊万的爸爸的手从没触摸过它。伊万的手也没触碰过它。

    酒馆老板不再瞪着柜台上的酒瓶子看了。“小子,”酒馆老板说,“拿上你的单簧管,一路跑回家去吧。告诉你妈,我会给你一个礼拜的面包。算在我账上!我请客!为什么你要演奏成这样呢,小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乡村教师

刘慈欣

    一位乡村民办教师不幸患上食道癌,他拼尽全力为学生上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堂课……

    夜深了,烛光中全班的娃们围在老师的病床前。“老师歇着吧,明儿个讲也行的。”一个男娃说。“他艰难地苦笑了一下,明儿个有明儿个的课。”他想如果真能拖到明天当然好,那就再讲一堂课,但直觉告诉他是不行了。

    他做了个手势,一个娃儿把一块小黑板放在他胸前的被单上。这最后一个月,他就是这样把课讲下来的。他用软弱无力的手接过娃递过来的半截粉笔,吃力地把粉笔头放在黑板上,这时又一阵剧痛袭来,手颤抖了几下,粉笔哒哒地在黑板上敲出了几个白点儿。从省城回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医院。两个月后,他的肝部疼了起来,他知道癌细胞已经转移到那儿了,这种疼痛越来越厉害,最后变成了压倒一切的痛苦。他又挣扎着向黑板上写字,但头突然偏向一边,一个娃赶紧把盆接到他嘴边,他吐出了一口黑红的血,然后虚弱的靠在枕头上喘息着。

    娃们中又传出了低低的抽泣声。

    他放弃了在黑板上写字的努力,无力地挥了一下手,让一个娃把黑板拿走,他开始说话,声音如游丝一般。“昨天讲了鲁迅的《狂人日记》,你们肯定不太懂,不管懂不懂都要多看几遍,最好能背下来,等长大了总会懂的,鲁迅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书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读读的,你们将来也一定找来读读。”

    他做了个手势,一个娃儿把一块小黑板放在他胸前的被单上。这最后一个月,他就是这样把课讲下来的。他用软弱无力的手接过娃递过来的半截粉笔,吃力地把粉笔头放在黑板上,这时又一阵剧痛袭来,手颤抖了几下,粉笔哒哒地在黑板上敲出了几个白点儿。从省城回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医院。两个月后,他的肝部疼了起来,他知道癌细胞已经转移到那儿了,这种疼痛越来越厉害,最后变成了压倒一切的痛苦。他又挣扎着向黑板上写字,但头突然偏向一边,一个娃赶紧把盆接到他嘴边,他吐出了一口黑红的血,然后虚弱的靠在枕头上喘息着。

    他累了,停下来喘息着歇歇。看着跳动的烛光,鲁迅写下的几段文字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许多年前读第一遍时,那些文字就深深的刻在他脑子里。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接着讲下去。

    “今天我们讲初中物理。物理你们以前可能没有听说过,他讲的是物质世界的道理,是一门很深很深的学问。”

    “这课讲牛顿三定律。牛顿是从前一个英国大科学家,他说了三句话,这三句话很神的。他把人间天上所有的东西的规律都包括进去了,上到太阳月亮,下到流水刮风,都跑不出这三句话划定的圈圈。用这三句话,可以算出什么时候日食,就是村里老人说的天狗吃太阳。一分一秒都不差的;人飞上月球,也要靠这三句话,这就是牛顿的三定律。”

    ……“下面我们讲牛顿第二定律……”他心急如焚,极力想在有限的时间里给娃们多讲一些。

    “一个物体的加速度,与他所受的力成正比,与它的质量成反比。首先,加速度,这是速度随时间的变化率,它与速度是不同的,加速度大,速度不一定大,加速度大,速度也不一定大。……”

    他惊奇自己的头脑如此清晰,思维如此敏捷,他知道,自己生命的蜡烛已燃到根上,棉芯倒下了,把最后一小块蜡全部引燃了,一团比以前的烛苗亮十倍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剧痛消失了,身体也不再沉重。其实他已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他的全部生命似乎只剩下那个在疯狂运行的大脑,那个悬在空中的大脑竭尽全力,尽量多尽量快的把自己存贮的信息输出给周围的娃们。但说话是个干死的瓶颈,他知道来不及了。

    他产生了一个幻像:一个水晶样的斧子把自己的大脑无声地劈开,她一生中积累的那些知识,虽不是很多但他很看重的,像一把发光的小珠子毫无保留地落在地上,发出一阵悦耳的叮当声,娃们像见到过年的糖果一样抢那些小珠子,抢得摞成一堆……这幻想让他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你们听懂了没?”他焦急地问,他的眼睛已经看不到周围的娃们,但还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我们懂了,老师快歇着吧。”

    他感觉到那团最后的火焰在落下去,“我知道你们不懂,但你们把它背下来以后慢慢会懂的。一个物体的加速度,与他所受的力成正比,与它的质量成反比。”“老师我们真懂了,求求你快歇着吧。”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喊道:“背呀!”

    娃们抽泣着背了起来:“一个物体的加速度与它所受的力成正比……”

    这几百年前就在欧洲化为尘土的卓越头脑产生的思想,以浓重西北方言的童音,在二十世纪中国最偏远的山村中回荡,就在这声音中,那烛苗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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