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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无锡市渎边五校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第二次阶段性测试语文试题

阅读雷抒雁的《履痕》一文,完成小题。

    ①坐在妈妈身边,和老人家闲聊时,有一次,她望着我的脚说:“唉,怎么会这么大。那时,才这么点点,一寸多长,粉红粉红的,肥嘟嘟的,真叫人爱。我就用一块手帕剪开,缝了一双软鞋,套在你脚上。”

    ②妈妈说的“那时”,其实,是五十多年以前,可你听听那口气,似乎就是在昨天。那一双用手帕做的鞋子,我当然是没法记住了。但是,后来当我的儿子出生时,老人仍做了一双。只是,这时的孩子已不同于先前,未“落草”前一切都准备停当了,手帕软鞋也就没有穿过。

    ③我记得穿鞋,已是遍地乱跑的年岁了。印象最深的是一双老虎鞋,黑布面的,红布贴了那嘴巴、那鼻子、那眼睛,又用黄线一针针缭上。嘴边还有黄线绷的虎须,嘴里亦有白布卷的虎牙。远远一看,活灵灵一个虎仔。我爱穿那鞋,每有邻人来逗玩,总会翘起虎鞋说:“咬!咬!”邻人便故意装出害怕的样子,双手捂着脸,连说:“好害怕呀!”然后,一通笑闹,当了序幕,正戏便是大家乐呵呵围在一起说些家长里短。

    ④虎头鞋穿完,我的幼儿时期也就结束了。直到上小学、上中学,都是妈妈做鞋。我上小学,每天来去要走四五里地;上初中,到了一座远在20里开外的镇子去。周六下午跑20里地回家,周日下午又跑20里地上学。那时交通不便,来去都靠双腿。少年时代,最费的便是鞋,差不多两个月就得穿破一双。

    ⑤妈妈说:“吃鞋一般,坏得这么快。”记忆中,妈妈手中总是拿着一双鞋底在纳。有时,半夜睁开眼,一看,妈妈还在油灯下一针针纳鞋。麻绳在摇曳的灯光下一闪一闪,随着鞋针,在鞋底两面穿来穿去,发出嗖嗖的声响。每纳三四道,妈妈就要在头发上擦一下针。那时,我暗暗下了决心,要好好读书,将来挣钱买鞋,别让妈妈总点灯熬夜地受累。妈妈却常说:“儿啊,快长大,挣钱不挣钱事小,娶个媳妇给你做鞋,替替妈也好。”所以,我打小就知道,娶媳妇干啥?做鞋!

    ⑥妈妈不用量我的脚,做的鞋总合脚,走路不夹不挤,不伤脚。我至今脚上没鸡眼,没脚垫。当兵时,日行一百,夜行八十,一双脚不疼不酸,都得感谢妈妈做的鞋。

    ⑦穿妈妈做的最后一双鞋,是大学二年级了。妈妈做了一双“冲福尼”面的新布鞋,到学校来送给我,且要我当着同学们的面穿上试一试。我穿上走了几步,挺好。同学们都哈哈笑起来。我至今也没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笑。妈妈看我的同学,有穿皮鞋的,有穿运动鞋的,一个个洋气得很。大约从那次之后,她手头再紧都要给钱让我买鞋穿。

    ⑧一眨眼,几十年过去了,我老了,妈妈更不用说。有次我说:“妈妈,再做一双布鞋给我穿。”老人盯了我半晌说:“你是说胡话吧!眼看不见针,手拉不动线。做鞋可是力气活儿呀!年轻时,不在乎。那时,夜夜做鞋供你们父子穿,为拉动线绳子,这手掌上勒下深深的槽,几十年都没长平。”

    ⑨有时,我想,要是能把一个人打小到老穿旧的鞋子收集在一起,那该多有意思。不同尺寸,不同样式的鞋,真真切切记着人一生的历史。正是穿了这些鞋,你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一双鞋,就是一段有头有尾的故事,就是一段有血有肉的记忆,其间渗透着动人心魄的情感。人啊,和这个世界交往的过程,就是鞋底和地球摩擦的过程。履痕,就是人生的轨迹。

【注】①落草:出生。

(1)、文章记叙有详有略,具体写了“我”三次穿鞋的经历:

①我出生时,妈妈给我穿的是

②我,妈妈给我穿的是虎头鞋;

(2)、赏析第⑤段中画线的句子。

(3)、第⑤段中通过对妈妈半夜里“灯下一针针纳鞋”以及麻绳的“闪、穿”等的细节描写,有何作用?

(4)、第⑦段中,“我”穿上新鞋后“同学们都哈哈笑起来”,这是为什么?而“我至今也没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笑”,这又是为什么?

(5)、题目“履痕”是什么意思?从全文看,它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历史像条棉被》一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历史像条夏天的棉被,时不时就得翻出来晒晒。
②国人爱翻案。先是张艺谋在《英雄》中塑造了心怀天下的秦始皇,接着又有某些专家在教科书中把岳飞、文天祥“清除”出了民族英雄的队伍。现在,轮到李鸿章了,在央视热播的《走向共和》中,李中堂从卖国贼一跃而成为忧国忧民的能臣干将。
③历史毕竟不是被子,可以翻过来掉过去。对有些事,越是翻案人们就越糊涂。就算是大学历史教授,也未必能说得清。前不久,偶然看了几集《孝庄秘史》,才发现当年的大清聂政王多尔衮也成了有情有义的好汉。在我的记忆中,多尔衮的名字似乎总与什么“扬州十日”“嘉定屠城”之类的惨剧联系在一起。连韦小宝都知道啊!这样的人也能翻?
④我并不是要把所有的翻案文章一概否定。为秦始皇翻案,不能算错,对李鸿章大人也应该手下留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李中堂提的吧,在“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晚清,这就是进步。开办实业,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创办新式军队,以李鸿章为首的洋务派开创了中国近代许多第一。这不是一顶卖国贼的帽子就能压住的。至少,李鸿章绝不是历史课本中描述的那种跳梁小丑。
⑤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飞行员操作失误导致班机坠毁,自然罪责难逃;但如果是飞机引擎本来就有毛病呢?风雨飘零的晚清,就像一架缺零件少机油的战机,坠落是必然的,责任并不能完全推到“飞行员”李鸿章的身上。当然,并不是说李鸿章就能从一个卖国贼一步跨到民族英雄的行列,李中堂自有李中堂的局限。公平而论,李鸿章倒并非是一个坏得毫无道德和良知的人,李鸿章只是一个“重实利者”。
⑥历史应该得到尊重。有关中国近代的史书,永远藏着一条鞭 子,它把历史人物驱赶成两队,一列是神灵,一列是魔鬼。大忠大奸各归其列,只是不见了人的影子。关于李鸿章,比较普及的知识是他是卖国贼。一个人的一生,浓缩为谈判桌前的卑怯;一个细节,遮掩了一个人的一生。不是神灵,必然是魔鬼,人人得而唾之。直到出现《走向共和》,李中堂仍然不是神灵,但即使他是魔鬼,却血肉丰满。他媚上,他签约,他宣扬任人唯亲;不过,他不乏政治家的韬略,也有鲜明的政治主张,说明他有自己的政治抱负。
⑦“共和”的蓝图,几乎可以用数学方式,测量出它的长宽高,堂堂正正载入史册。每一段历史,她的总体格局,像大江,像长城,在哪里拐弯,在某处奔腾,显而易见,不可篡改。而对“蓝图”的施工者,显然不适合用数学方式去评判,去记载。
⑧多少年来,一直被评判的英雄史观,其实是被很多人当成了研究历史的工具,他们崇尚归类法,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好人必然被描绘成英雄,英雄必然修成正果,必然成为神灵,被供奉,被膜拜。
⑨对一个历史人物的追述态度,表现出对历史的尊重程度,唯有披露人的血肉,才能对历史有真实地考察。对李中堂们,我们需要的是尽可能接近真实,不是给了他血肉就是“翻案”。甚至,不必非要把他们塑造成英雄,他们就是在某个位置上书写了一段历史的人而已。他们的得失,使我们对历史有更多的认知,对未来有更多的借鉴,对做人有更多的警示。
⑩我们自己,正这样生活着,等待后人评说——最好不是上天堂,也不入地狱。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什么导致了沙尘暴的活跃
全球气候变暖是沙尘暴发生的直接诱因吗?沙尘暴是一种风与沙相互作用的天气现象和灾害性天气。人类活动和荒漠化是沙尘暴天气形成的主要原因。沙尘暴发生的原因一是干旱气候和大风;二是人类活动影响地理发生改变,如植被遭到破坏,土质松散等。
全世界平均每年发生沙尘暴180次以上。中国沙尘暴自1998年以来急剧增加,受多重因素影响,未来几年,中国沙尘暴的频次和强度将呈增加趋势。未来几十年内,在全球变暖的影响下,北半球中纬度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降水量变化不大,但湿度显著升高,地表蒸发加大,土壤变干,从而形成有利于沙尘暴发生的不良气候背景。此外,中国西北及华北地区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草地资源退化和减少的状况难以根本改变,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趋严重,这些因素都将导致沙尘暴的继续活跃。
沙尘暴并不是在所有有风的地方都会发生,只有那些气候干旱、植被稀疏的地区才有可能发生沙尘暴。在我国西北,森林覆盖率本来就不高,贫穷的西北人还想靠挖甘草、搂发菜、开矿发财,这些掠夺性的行为更加剧了这一地区的沙尘暴灾害。沙尘暴是荒漠化的直接后果。我国沙漠、戈壁和沙漠化土地面积已达165.3万平方公里,并正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发展。
气候变化是荒漠化的决定性因子。气候变暖的同时,潜在蒸发力增加,有助于荒漠化的形成。但荒漠化的原因并非是气候引起的。事实上,人为因素对荒漠化过程起着决定性作用,荒漠化是人类不合理实践的产物。在大西北的历史上,有楼兰古国的消失,现在有正在退化的民勤绿洲——西北大片的黄沙正等待着强风天气的出现,伺机       那并不遥远的东部平原。
荒漠化的治理是一项错综复杂的工程,它要求把一个地区引发荒漠化的自然和人为因素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去分析,寻找出影响荒漠化的关键因子,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目前人类控制天气的能力还很有限,减缓沙尘虹暴灾害频度与强度的关键在于搞好地面的生态保护规律,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系统。

花中君子不争春,千年菊馔益心神。

  菊馔之流变

◆贾祖璋

      ①我国以菊入馔(zhuàn,饭食)的最早记载,是公元前4世纪,爱国诗人屈原在《离骚》中写下的名句:“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②屈原之后,魏国人钟会有赋,称菊花是神仙之食。晋人傅玄,亦有赋称菊花“服之者长寿,食之者通神”,主要是食花。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一年四季都在食菊,他春食菊苗,夏食菊叶,秋食菊花,冬食菊根。

      ③我国的菊馔,最早是生嚼,所谓“无物咽清甘,和露嚼野菊。”后来,菊馔的烹制方法才逐渐丰富起来。在林洪的《山家清供》中,就记有三种食菊的方法,即油煎、煮食和作羹。“春来叶苗洗焯,用油略炒熟,下姜盐作羹,可清心明目,加枸杞尤妙”;“紫茎黄色菊英,以甘草汤少许焯过,候粟饭稍熟同煮,久食可明目延龄”。

      ④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笺》中,亦记有菊花的油煎法和凉拌法。油煎法为:“甘菊花春夏旺苗,嫩头采来……以甘草水和山药粉拖苗油焯,其香美佳甚。”凉拌法为:“凡苗采来洗净,滚汤焯起,拌料供食,其色青翠不变如生,且又脆嫩不烂,更多风味。”《遵生八笺》中还介绍了菊花饼的制法:“黄甘菊去蒂,捣去汁,白糖和匀,印饼。”

      ⑤我国食菊最有名气的地方,是广东中山市。该地历代有60年一度的“菊花会”,相传此俗源于南宋。“菊花会”的内容是赏菊和餐菊。据聂凤乔先生记中山市的“菊花会”盛况云:家家都要采清晨带露的清新菊花瓣,随采随用,以求其鲜。其餐菊名食,是菊花肉与菊花鱼。

      ⑥“菊花肉”的制法是:先将菊瓣加糖煮成糊状晒干成末,再用猪肉条入菊花末腌制三四天,再把腌后的肉入菊花糖浆内煮熟,最后每块肉外面再滚上新鲜带露的菊花瓣。“菊花鱼”的制法是:鱼肉制成丸,将菊瓣滚拌在鱼丸上,入滚汤汆。

      ⑦金色的秋天,(  )可欣赏多姿的菊花,(  )可品尝美味的菜馔,真可谓其乐无穷。

——节选自《贾祖璋科普创作选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村的风

       ①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②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③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④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力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⑤乡村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拨又一拨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

       ⑥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平坐是一种情感

李雪峰

    ①巷口的街上,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大众餐馆,蜂拥在这里的,多是一些拎着安全帽,挽着裤角的民工。

    ②我家就在距巷口不远的地方,因为平时太懒散,早餐和晚餐很少做,所以常常就近到巷口的小餐馆里草草地吃一点。

    ③有一天傍晚,我赶到巷口的小餐馆时,正值民工们晚餐的高峰期。我要了一个馒头和一碗稀粥,在店里找了两个来回,也没有找到一个闲置的座位来。已经熟识的老板娘不好意思地跟我解释说:“真不巧,没有座位了。”然后又征询地笑着给我解围:“要不,我让谁给你腾出一个座位来?”我还没有来得及阻止,她就对着店角一个餐桌上的人叫起来:“王大山,你端上碗去外边吃去!”那个正埋头吃饭的人抬起头向我和老板娘望过来。那是一个五十来岁的汉子,虽说赤着脊梁的身板看起来还很壮实,但头发已经有些花白稀疏了。他局促地瞅了一眼端着碗的我,又瞅了正看着他的老板娘一眼,就端着碗站了起来,准备到店外去。我忙对他说:“大哥,你坐吧,我到外面去!”就抢着走到了店外。

    ④外面的确已没有了坐的地方,但站着吃饭我又不太习惯,心里试了几次,终于找到了一个空隙,也像那些民工一样,端着碗蹲了下去。刚吃了几口,旁边一个民工和我搭讪:“俺们这样习惯了,大兄弟这样蹲着吃真委屈了。”我笑笑说:“委屈啥呀,前些年在农村老家,哪顿饭不是这样蹲着吃的!”

    ⑤“兄弟也是从农村出来的?”旁边的几个民工高兴地说。有人说:“怪不得呢,要不兄弟能来这样的破地方吃饭?”有人说:“咱农村出来的,就是跟城里人不一样。”他们开始七嘴八舌地打听我的工作。我边吃边询问他们在哪个工地做活儿,工钱怎么样,能不能按时领到工钱。一会儿工夫,我们便熟络起来了。

    ⑥后来,我也不再刻意避开那些民工用餐的高峰期了。去了,有座位就坐下吃;没有座位,就跟那些民工一样,一手端稀粥,一手拿着馒头,和他们蹲在店外边谈边吃。

    ⑦深秋的时候,家里要装修房子,从城外拉回了一车细沙,要从楼下运到三楼去。妻子说,我找几个民工去,如今这民工要价狠着呢。不一会儿,她便带了几个民工过来。几个人也不说话,铲的铲,扛的扛,干了起来。妻子得意地低声跟我说:“这一堆沙运到三楼去,别人家至少要掏五百呢,我砍到了三百。”

    ⑧我笑笑说:“谁能狠过你啊!”

    ⑨沙子很快就运完了,几个民工边拍打身上的沙尘边往外走。妻子掏了三百元递给一个年龄稍大的民工说:“大哥,这是你们的工钱。”一个民工说,收一百吧。年龄稍大的民工立刻会意地笑笑说:“对,不就一会儿的工夫嘛,一百元就不少了。”

    ⑩妻子和我都愣了。见我们发愣,一位民工忙笑着解释说:“大哥不是经常和我们平坐着吃饭嘛。”另一个胡须黑黑的民工也附和说:“咱们都是打农村来的,要在咱们老家,这丁点的活儿,还收什么钱哩。”

    ⑪“因为和他们平坐过?”我愣了,妻子更愣了。平坐,或许是一种尊重;平坐,或许是一种亲近;平坐,或许是一种情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抱怨别人的狡黠,我们常常抱怨别人对自己的不公,我们常常感觉自己身陷生活与社会的连环漩涡,但你想没想过放下自己,让自己同那些来自社会各角落的人平起平坐过呢?乡间的老叟们常常席地平坐,所以他们拥有五湖四海的朋友。 

(摘自《文苑》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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