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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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沙市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拯救

(美)兰斯顿 休斯

    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的心里也会有所感觉。

    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但并未真正得救。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姑母丽德所在教区的教堂组织了一场声势很大的福音布道会。一连几个星期,每天晚上都有讲道、唱诗、祈祷和赞美声。一些顽固不化的“罪人”受到感召后,回到了基督身边,因此,教徒的人数迅猛增加。在布道会行将结束前,他们又专为孩子们开了一个会,为的是“把迷途的羔羊领回羊圈”。几天前,姑母就一直在念叨这件事。那天晚上,我被送到教堂,安顿在前排的忏悔席上,和那些还没有回到耶稣身边的“罪人”们坐在一起。

    姑母说: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的心里也会有所感觉。那是耶稣进入了你的生命,从此以后,上帝将永远和你在一起。她还说,你能在心灵里听见耶稣、看见耶稣,而且能够感觉到耶稣的存在。我相信她的话,因为我听过很多老年人都这样说,我想,他们理应知道这些事。虽然教堂里又热又挤,我还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候耶稣降临。

    传道士用生动的、富有节奏的语言讲道,他描绘着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到处是呻吟、哀号和凄凉的哭声。他唱了一首歌,歌中说:“九十九只羔羊安安乐乐在羊圈,只有一只流落在外饱受饥寒。”然后他说:“你们不来吗?你们不到耶稣这边来吗?年幼的羔羊们呵,你们难道不来吗?”他向我们坐在忏悔席上的“小罪人”们伸出双臂,小女孩们都哭了,有几个女孩跳起来,立即向耶稣奔去。可是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坐在那里。

    许许多多老年人围拢过来——满脸乌黑发亮,头上梳着发辫的老太婆们和双手长满老茧和疖瘤的老头子们,他们跪在我们周围,嗡嗡地祈祷起来。后来教堂里唱起了《地狱之火在燃烧,可怜的罪人要得救》的歌。祈祷声和唱歌声震撼了大厅。

    我继续等待见到耶稣。

    最后,除了我和另一个男孩,所有的年轻人都奔向圣坛,得到了拯救。那男孩是个无赖的儿子,名叫韦斯特利。我们两人被念念有词的女教友和教堂执事们团团围住。教堂里热极了,天色也渐渐晚了。最后韦斯特利悄声对我说:“我在这儿坐腻了,咱们也站起来去得救吧。”于是他站起来,得到了拯救。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忏悔席上。这时姑母走过来,跪在我的膝下放声哭了,小教堂里的祈祷声和唱歌声像旋风一样在我周围打转。全体会众一齐哭号喊叫为我一个人祷告,而我呢,还是安静地在等候耶稣,我等呀,等呀,但他始终没有来。我很想看见他,可连他的影子也没有,一点也没有!我很希望会发生点什么事,可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听见唱歌声,又听见牧师在说:“你为什么不来?亲爱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到耶稣这边来?耶稣正在等你。他欢迎你。你为什么不来呢?丽德教友呵,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叫兰斯顿。”姑母抽泣着说。

    “兰斯顿,你为什么不来?你为什么不来接受拯救?呵!耶稣!你为什么不来?”

    现在天可真的越来越晚了。我一个人把会拖延这么长,感到很难为情,同时我也很纳闷,上帝究竟对韦斯特利怎么想呢?他根本没看见耶稣,可他却洋洋得意地坐在教坛上,摇晃着那穿着灯笼裤的两条腿,咧着嘴直冲我笑。周围还有执事们和年老的女教友跪着祷告。上帝并没有因为韦斯特利亵渎他的圣名,因为他在教堂撒谎而将他击毙。我决定,为了不再麻烦,我最好也撒个谎,就说耶稣已经来临,然后站起来去接受拯救。

    于是我站了起来。

    当人们看见我站起来时,整个大厅变成了赞美的海洋,欢乐的声浪席卷了全教堂。妇女们蹦呀,跳呀,姑母伸出双手紧紧搂住了我,牧师抓住我的手,把我领到教坛上。

    当一切安静下来,只有人们欢喜若狂地祷念“阿门”的声音断断续续打破沉寂时,所有得到新生的羔羊们接受了上帝祝福。那时,欢乐的歌声充满了大厅的各个角落。

    那天夜里,我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倒数第二次哭——因为我已经是个12岁的大孩子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哭呀,哭呀,怎么也止不住。我用被子蒙上头,可姑母还是听见了。她醒来对姑父说,我之所以哭是因为圣灵进入了我的生命,还因为我已经看见了耶稣。其实,我哭的真正原因是我不忍告诉她我说了谎,我欺骗了教堂所有的人;也不忍对她讲我并没有看见耶稣,因此,我不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耶稣,因为他从来没有来帮助我。

【注】①罪人:语出《圣经》,基督教认为人类生来就带有洗脱不掉的罪行,称之为原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最准确的两项是(    )

A、“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但并未真正得救。”揭示了教堂所谓“拯救”的荒谬,起到总领全文的作用。 B、小女孩们哭着奔向耶稣,是因为她们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 C、“传道士用生动的、富有节奏的语言讲道,他描绘着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到处是呻吟、哀号和凄凉的哭声。”作者在幽默、俏皮的对比中,不仅剥去了耶稣“光芒”下的温馨,也表现出作者揭露“拯救”仪式荒谬的拳拳真心。 D、“我”最后才看到耶稣,是因为耶稣一开始不愿意拯救“我”。 E、当我站起来接受拯救时,人们异常高兴,是因为人们由衷地为我得到拯救而高兴。
(2)、小说取名“拯救”有何含义?

(3)、小说运用第一人称行文有何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旋

九水

    里德警官这几天精神高度紧张。副局长在特别会议上说,新局长马上就到任。新局长曾经是一个神探,破获过许多疑案大案,正因为这样,新局长也是一个行踪不定的人。这是他这种神探的特点。副局长声色俱厉,要求大家这几天务必谨慎小心,不能出现任何岔子,“否则当心饭碗!”屡获嘉奖的里德被派到这个混乱的小城最繁华的黄金街当巡警,要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责任,而且是一份不小的荣誉。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里德正在黄金街上巡视,突然一个怪异的红头发的男人出现在里德的视线里。就在二人目光相对时,红头发转身就跑。里德感到疑惑,急忙追了过去。这个小个子没跑多远就被里德逮到了。里德说:“先生,看来您要到警署吃午饭了。”红头发耸了耸肩,表现出一种无奈。

    红头发自称叫吉米,曾经是一名心理学硕士。里德问道:“吉米先生,你见到我为什么跑?”吉米一脸冤枉:“警官,本国法律哪一条规定公民不准在街上跑步?”“可你是在见到我时才突然跑起来的。”“就算是我见到你时才开始跑的,可是你看,这有什么问题吗?”里德听着吉米不怀好意的笑声十分气愤,但没有一点办法,只好把他放了。

    第二天依旧阳光明媚,里德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中还残留着那个红头发不屑的表情,里德觉得深受侮辱。突然,里德看到了一个红头发男人,那个小个子见到里德转身就跑。里德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过去。吉米又被带回了警署,询问的结果和昨天一样,里德只能又将吉米释放了。他觉得吉米简直是个疯子。里德咬着牙根冲着警署门口的一个穿灰色风衣的老人大声呵斥,他已经多次看到他看热闹时幸灾乐祸的嘲笑,就将在红头发那里受的气,一股脑撒向这个可恶的家伙。灰风衣耸耸肩膀踱着步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德总是能看到那撮令人生厌的红头发,红头发也一如既往地“逃跑”。每次里德都想,最好让那红头发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倒。

    现在的里德若是见不到红头发反倒觉着不正常了,甚至那个灰风衣不怀好意的嘲笑也变得像每天明媚的阳光一样寻常。这时,吉米又出现在里德的视线内,还是一看到里德就跑,里德压根就不想理会:“最好把这个红头发带到精神病院去!”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抢劫”,一个年轻女人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个红头发的家伙……抢劫……”

    里德赶紧追了上去。里德没费多少劲就抓到了吉米,不久女人也赶了上来说:“就是他!这个红头发的坏小子!”里德终于如释重负,将两人一同带回了警署。

    里德喝了一口浓浓的咖啡,得意地问:“我的心理学硕士先生,这回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吉米笑着说:“警官先生,您难道看不出来她是个疯女人吗!”里德忙问那女人:“小姐,他抢了你什么东西?”“感情!”

    “什么?”里德大吃一惊。这时女人又说:“我叫露丝,是吉米的女朋友,他不顾我们三年多的感情,像许多恶棍一样,抛下了我,您说他是不是抢走了我的感情?”说着,露丝就“呜呜”地哭了起来。里德此时抑制不住愤怒之情,他觉得自己受了这红头发和他所谓女朋友的玩弄,便气急败坏地喝道:“小姐,你说的抢劫对象,它应该是金表、皮包之类的财物!”

    露丝擦了擦眼角说:“警官先生,这只是您将抢劫的概念局限化了,难道感情就不能抢劫吗?您可要好好处罚他,好好治理我们的城市,肃清我们的风气呀!”说完,她望着吉米又哭了起来。我只是个警官,风气?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荒唐的事,里德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把他俩请出了警署。

    没想到第二天,闹剧又重新上演了,阳光也依然明媚,只不过这次的女主角换成了一个叫玛丽的女人,所有的经过一模一样,连台词都如出一辙,只是临走时玛丽加上了一句:“警官先生,要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家伙可是抢走了不少女人的感情!您可要好好处罚他,肃清我们城市的风气呀!”

    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里德坐在咖啡馆里发誓,再发生这类“感情抢劫”的事,我躲得远远的,绝不理睬。

    里德在第三天上午耀眼的阳光里,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子仍然被可恶的红头发和他那些感情被抢劫的女人们搅得一团糟。里德又听到有人在喊“抢劫”,随着叫声,他又一次看到了那团红头发从他眼前跑过去。里德的忍耐已经超出了极限,他决定要兑现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毫不犹豫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店。

    几天以后,黄金街上换了一位新警官。里德因为前不久的那个上午,黄金街上最大的一家珠宝商店被一伙歹徒抢劫,而他竟然坐视不管而受了很重的处罚,据说为首的是一个红头发的家伙。

    第二天上午,依旧阳光明媚,街头人们步态悠闲。当里德去警署领取处罚通知单时,却惊讶地看见红头发吉米正被押上警车,而以前总是趾高气扬的副局长居然也接到了调离通知单,正在对着那个灰风衣哭丧着脸,点头哈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走正门

王春迪

    ①老街有句俗语:夏府的地,贺府的房,海府的银子用斗量。贺家发迹早,起初,海爷还是个小油贩子时,贺家就已经钟鸣鼎食,门阔院深,人称“贺半街”了。然而,家有数座金山,不敌一个败子。后来,贺府家道中落,只能靠典当度日。一日,海爷路过贺府门前,看到有个不肖子孙正在卖一只骨瘦如柴的看门狗,海爷不禁喟叹,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昔日金玉满堂的贺府,如今只剩下一个金砖碧瓦做的空壳了。

    ②贺府后来卖给了海爷。因地势高,地段好,海爷用它做了油行的门面。贺府后院有个百步宽的天井,青砖铺就,四周景色幽静。还有几棵松柏,枝繁叶茂,傲然挺拔。如此花园,中间竟然立着贺家的祠堂,迁也迁不走,拆又不能拆,看着让人堵得慌。

    ③起初,每逢清明,贺家的子孙还三三两两地来祭祖。后来便不再有人来了。常有人跟海爷建议,这帮不肖子孙把老祖宗的家底都给败光了,也没脸来了,干脆把那个祠堂拆了吧。海爷却说:“不可。”

    ④后院鸽子多,鸽子屎常落得到处都是,海爷吩咐下人,隔些日子把贺家的祠堂打扫干净。到了清明,贺家没人来,海爷还让人烧香点烛,更新一些被老鼠啃坏的牌位。

    ⑤转眼几十个春秋,海爷已白发苍苍。一日,日过三竿,一阵锣鼓开道,老街的百姓跟水一样涌过去,随即,又像拍在岩石上一样分在两边。海爷隐约看到,一个八人抬的轿子在人群中似水浪般起伏。鸣锣十一响!这排场,唯京官才有!海爷微微闭着眼,低着头,垂着手,腰杆子挺直地跪在地上。身后的家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自言自语,求佛保佑,有的甚至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半边身子都斜了。

    ⑥不一会儿,轿子停在了海爷府前,下来一个官人,下了轿,经过海爷时,像经过一个脚底下的石子儿,啥也没说,径直走进海爷的油行。身后,知府、知县以及各级官员都低着头鱼贯而入。街坊们瞧这架势,心想,生意人恩怨多,海爷得罪人了。

    ⑦海爷的几个儿子,嘴止不住地叨叨着怎么办,怎么办呀。海爷静静地回过头,眼神一扫,大伙不敢言语了,同时腰杆子也挺了起来。

    ⑧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官人从油行里走了出来,到海爷跟前将海爷扶了起来。海爷觉得此人两手温软有力,微微抬头,见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髯须飘逸,两肩圆厚,一副贵人之相。再看那官服,绣的是孔雀,顶戴蓝宝石花翎。未等海爷说话,官人便说,本官乃贺家后人,一别数十年,如今故地重游,旧迹难辨,唯有当年祠堂,托您照料,仿如昨日。本官不胜感激,刚才失礼,颇有得罪。说着,官人要弯腰拜谢,被海爷一把托住。海爷气定神闲地微微一笑,道,举手之劳,荣幸之至。随后,两人有说有笑,一同走进了昔日的贺府。

    ⑨当日,老街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谈论着这件事,大伙都觉得,多亏海爷当初的仁义。倘若当初海爷一冲动把祠堂给拆了,保不准今儿个会出什么事情。

    ⑩一日,海爷闲来无事,把几个儿子儿媳妇叫到跟前喝茶,海爷若无其事地问他们,知道当初为啥我没拆贺家的祠堂吗?小儿媳鬼精,抢嘴说,是老爷您仁义。

    ⑪海爷笑笑,抿了一口茶,起身,眼睛望着窗外,好似看到了几十年前的情景。海爷说,贺家人搬走后的头几年,贺家还有不少后人来祭祖,其他人来的时候,都跟老鼠似的钻进钻出,拜祭时,有的说说笑笑,有的哭得撕心裂肺,进进出出,都走侧门,怕遇到熟人。

    ⑫唯有一年轻女人,一手拎着篮子,一手领着一个孩子,清早最先来。娘儿俩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进来,进来后,先将祠堂里里外外擦洗一遍,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干净的蒲团,让孩子端端正正地跪拜。拜祭完,整理好衣裳,再昂首阔步地走出去。娘儿俩穿的都是粗布衣服,有的地方还带着点补丁,却十分干净。这样的穿着,从富丽堂皇的大门进出,难免会被众人指点议论,但那娘儿俩,始终抬头挺胸,遇到认识的街坊,还让孩子有礼有节地问好。

    ⑬海爷说,贺家有这样的娘儿俩,谁还敢拆他家的祠堂?这么些年了,也不知道那天那个官人,是不是当年那个孩子?

    ⑭小儿媳没弄懂,嘀咕道,不就是没走侧门走正门吗?这有啥啊?

    ⑮海爷听罢,长叹一声,背着手,回屋去了。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

    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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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噪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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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光灿烂的早晨

陈忠实

    不管夜里睡得多么迟,饲养员恒老八准定在五点钟醒来。屋里静极了,耳边没有了骡马踢踏的骚动声音,也没有牛倒嚼时磨牙的声音。

    恒老八坐起来的时候,猛乍想起,昨日后晌,队里已经把牲畜包养到户了。他昨晚睡在这里,是队长派他看守一时来不及挪走的农具草料。

    窗外很黑,隐隐传来一声鸡啼。他又钻进被窝,却怎么也不能再次入睡……

    编上了号码的纸块儿,盖着队长的私人印章,揉成一团,掺杂在许多空白纸块揉成的纸团当中,一同放到碗里,摇啊搅啊。队长端着碗,走到每一个农户的户主面前,由他们随意拣出一只来……队里给牲畜核了价,价钱比牲畜交易市场的行情低得多了,而且是三年还清。这样的美事,谁不想抓到手一匹马或一头牛哩!八老汉早在心里祈愿,要是能抓到那头母牛就好了。可惜,这牛到了杨三家里,明年准定生出一头小牛犊,人家的小院里,该是怎样一种生气勃勃的气派……他嫉妒起杨三来了。

    杨恒老汉为公社整整喂了十九年牲畜了。十九年来,他睡在塬坡上的这间饲养棚里。无数个日日夜夜,牛马嚼草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和谐悦耳。牛马的粪便和草料混合的气味,灌进鼻孔,渗透进衣裤的布眼儿……可惜!没有抓到一头!这样的生活今天完结啰!从明天开始,他就要在自个的责任田里劳作了。

    木格窗户透出一缕缕微微的亮光。山野里传来一声声沉重的吭哧声,伴和着车轮的吱吱响。一听见别人干活,恒老八躺不住了。他拉开门栓,一股初冬的寒风迎面扑来,让他打个寒颤。从村庄通到塬坡上来的小路上,有人躬着腰,推着独轮小车,前头有婆娘肩头挂着绳拽着。那是杨云山嘛!狗东西,杨庄第一号懒民,混工分专家,刚一包产到户,天不明就推粪上坡了。勤人倒不显眼,懒民比一般庄稼人还积极了。他想笑骂那小子几句,想想又没有开口。既然懒民都赶紧给责任田施冬肥,恒老八这样的正经庄稼人还停得住么?回,赶紧回去。

    恒老八下了坡,刚到村口,老伴迎面走来:“人家都给麦地上粪哩,你倒好,睡到这时光!”

    “八叔——”玉琴跑着喊着,挡在当面,“我那头黄牛,不吃草咧,你去给看看——”

    不等老八开口,八婶转过身来:“各家种各家的地,过各家的日月了。他给你家去看牛病,谁给他记工分?”

    “你这人——”老八瞪起眼,盯着老伴。这样的话,居然能说得出口来,还说她贤明哩!

    “嗨呀!我说笑话嘛!”八婶勉强笑笑,算是圆了场,转身走了。

    牛只是夜里受了凉,没什么大碍。八老汉给牛扎了针,又叮嘱了几句。婆媳二人要留他吃饭,挽留不住,说着感恩戴德的话,送到门口。他在饲养室里多少次治好牛马的小伤小病,也就是那么回事了。如今却受到这样的款待,真是叫八老汉感慨系之。

    老远就看见公社郑书记站在自家门口的粪堆前,帮老伴敲碎冻结的粪疙瘩,还笑着说着什么。郑书记一大早到村里来,有啥事呢?

    “老杨,听说你舍不得那些牛马,还落了泪?”郑书记哈哈笑着,“是吗?”

    老八咧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信哩!你为那些四条腿熬费过心血,有感情哩!”郑书记蹲下来,掏出烟袋。“分了牲畜后,现在好多三十来岁的年轻社员不会喂牲畜。问题很普遍。我今日来,想请你到咱公社广播站,讲讲牛马经。”

    “我说不了话……”老八着实慌了。

    “好多人要求请你讲哩!”郑书记说,“我还得找队长,要帮社员安排好牲畜棚圈。一言为定,明天晚上到公社来,我在广播站等你。讲一小时两块,按教授级付款!”

    太阳已经升到碧蓝的天际,雾气已经散尽,冬日的阳光,温暖灿烂,街道里的柴禾堆,一家一户的土打围墙,红的或蓝的房瓦,光秃秃的树枝,都沐浴在一片灿烂的晨光里。

    “跟你商量一件事。”恒老八对着扑出灶堂的火焰点着旱烟,给老伴说,“咱得买牛。庄稼人不养牛,抓摸啥呢?一年务育一头牛犊,两年就翻身了。现时处处包产到户,牛价月月涨。我没旁的本事,喂牛嘛,嗨嗨……”

    老伴端出一碗荷包蛋,放到老八面前,五十多岁的老妇人,居然嗔声媚气地说:“吃吧!吃得精神大了,再满村跑着去给人家看牛看马……”

    老八却像小孩一样笑眯了眼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孤山上的老狼

张红静

    少年上学时要经过一段无人烟的山路。学堂很远,每天他都要早早起来,怀揣母亲给他烙的杂面饼子上路。那时,自行车没有普及,学生上学都靠步行。

    山黑魆魆的,不高,也不大,可是传说山上住着一匹老狼。老狼从来没有祸害过人和牲畜,少年不知道狼以什么为生。狼一定很老了,或许每天饮露水,吃野果吧。

    他每次走过这段路都像躲过一场生死劫。他总是担心狼会恢复狼性,忽然站在他的面前。

    这天,走那段路时,他像以往一样提高了警惕,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和天上的星星,路上没有一个人。越是安静就越是害怕,村里的小伙伴们都不去很远的镇子上读书,可他不同,无论路有多远,人有多孤单,他都要去上学。

    少年略一分神,忽觉得自己的肩膀上一左一右搭了一只毛茸革的脚掌。少年吓得汗毛都要竖起来,他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想象着狼的大舌头和獠牙,但是他不敢回头,因为他想起了做猎人的叔叔讲过的狼吃人的故事。

    狼最喜欢一口咬断人的喉呢。狡猾的狼不去正面袭击人,总是尾随在人的身后,少年此时如果回头,喉咙正对着狼口。狼便咬断人的喉咙,将人拖走。

    少年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但仍假装旁若无人地往前走,据说,人有几分怕狼,狼也有几分怕人。狼的前爪就攀着他的肩头与他前行。

    少年这时想起怀里的饼子,他真舍不得这一个杂面饼子,但他还是果断地从怀里掏出来,饼子还温热,他使劲往身后扔去。

    狼放下脚掌,快速向身后奔跑。少年紧走几步,上了大路。此时天已微明,他“啊啊”呼喊着奔跑起来,以缓解刚才的恐惧。

    那天晚上,少年饿着肚子回家,怕母亲担心,他不敢跟母亲说起狼的事情,只是让母亲第二天做两个饼子。

    母亲有些迟疑,这样灾荒的年月,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没办法,她掺上更多的菜,拌上杂面。

    母亲心里想着孩子长身体了,是该加一些饭,可是粮食哪里来呢?她打算天亮后再找份活看看。

    就这样,少年每天一早都要给狼一个饼。渐渐地,少年不再怕狼,他与狼之间仿佛有了一种默契,不去上学的日子,他会担心那匹狼挨饿。

    少年的叔叔背来半袋子粮食。母亲说,孩子饭量一下子长了,中午要吃两个大饼子。叔叔说,他这个大人,才吃一个饼子哩,那个饼子,是不是给哪个女孩子吃了!

    叔叔悄悄问少年,听少年说了途中的经历。叔叔大惊,果然有这样的狼吗?他可不能让自己的侄儿冒那样大的危险。

    第二天一早,他穿好棉大衣,藏起猎枪,独自走在那条路上。这一天,少年没有上学,狼定然在路口焦急地等待少年的出现。

    叔叔来了,他走得沉稳和干练。忽然,他以猎人的敏锐感觉到了背后的生灵。他没有习惯性地转身举枪,而是等待那匹狼的脚掌攀上他的肩膀。

    少年讲述的经历他似信非信。果然,待身后的狼走到他背后,他感觉到两只毛茸茸的东西搭在肩上。

    他依然没有拿枪,而是与少年一样拿出饼扔得很远。所不同的是,他扔到了前方大路的路口。狼饿极了,奔上前去。猎人此时举枪,正击中狼结实的后腿。

    这是一匹高大的狼,它忽然站起来,疯狂地向山上跑去,一路流了般红的鲜血。狼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将地上的饼子捡起放到口袋里。

    猎人吹了吹枪口,冷冷地说:“一点皮外伤!不好好做人,偏要披着狼皮干这点营生!我寡嫂母子二人不容易,兄弟,你就放过他娘俩吧!”

(节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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