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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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山西祁县中学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勋章

【俄】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作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而他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让人们可以看到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心里想,“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五个卢布,却能造成这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清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走。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了。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就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心中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也冒出令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大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都低下头看自己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普斯佳科夫,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被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同事那边瞥了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角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的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的同事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他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们看他的勋章。他虽然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论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勋章高一等,符拉季米尔勋章比安娜勋章又高一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     )

A、由于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所以普斯佳科夫特地去跟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借来了勋章。 B、“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这样描写达到了强烈对比的效果,从侧面写出了人物的性格,推动了故事的发展。 C、“列甫·尼古拉伊奇,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这个细节的出现,使得故事情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D、“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使得普斯佳科夫顿时放松了戒心,不再为自己的虚荣心而感到不好意思,这样写使得小说的结尾有了深化主题的作用。 E、契诃夫的这篇小说,有独特的叙述方法。这种叙述方法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处理,用眼睛和耳朵去追寻,文字像画笔的音符那样流动。自然,质朴的文风,不拖泥带水,高度浓缩与深入浅出的表现,更增加了作品的韵味。
(2)、这篇小说的第一段主要叙述了什么事?小说开篇写这一内容,有哪些作用?请简要概括。

(3)、小说中对普斯佳科夫的心理变化刻画得可谓层层深入,请把其前前后后心理变化的过程逐次概括说明。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英子笑嘻嘻地往回走了。

校门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歌声围绕着。三个童子军拿着棍子把着大门,维持着秩序,来宾络绎进去。英子的爸爸妈妈一同来了。

学校礼堂里。四角交叉挂着万国旗,台上,正中悬挂着孙中山像和“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上面是“天下为公”的匾额,三十来个少年排成三行,一位老师捧着一盘系着红绸带的毕业证书站在前面,校长走上前来拿起一卷毕业证书。

校长:本届毕业第一名学生xxx。

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出列走到校长面前一鞠躬。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英子打扮成小麻雀同参加游艺节目的同学们坐在一起,她鼓着掌回过头去望着来宾席,看到爸爸妈妈已经坐在那里。妈妈也看见她了,她举起一个苹果向英子示意, 英子就过来了。这时正好那个考第一名的学生从台上下来,回到座位上去,他好象听到有人叫他,回过头去,走到来宾席旁。英子看到那个在草堆里认识的人笑嘻嘻地伸出手来,从学生手里接过了那份用红绸带系着的毕业证书。

爸爸(对英子说):你以后也要考第一名才好,你看他爸爸多喜欢。

英子:不是他爸爸,是哥哥。

后景里,拿了毕业证书的小学毕业生陆续走回自己的座位。

英子:我们的节目快开始了。

妈妈:快走吧,别误了事。

英子离开了来宾席。奏着《麻雀和小孩》的风琴声嗡嗡地响了。

台上,刘平扮着小孩,他唱着“小麻雀呀,小麻雀呀,你的母亲,哪里去了?”

英子扮的小麻雀上台了,那块缀着小铃儿的淡青色包头纱,系在小拇指上当翅膀,随着她的跃动,发出很好听的声音。

英子的爸爸妈妈高兴地看着台上的英子。

那个厚嘴唇的人眼睛也盯着英子,认出了就是在草堆里认识的那个姑娘。

闪入一个画面:

英子:我不懂什么好人坏人,人太多了,挺难分。

厚嘴唇的人的脸上呈现出一副惭疚和尴尬的神情,目光落了下来。

草堆里。

那个厚嘴唇的人双手支着下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英子站在他面前。

厚嘴唇的人:小英子,我问你,昨天你有没有动过这包袱?(英子摇摇头)我想着也不是你,要是你倒好了。

英 子:不是我,我也搬不动那块石头。

厚嘴唇的人:这地方我不能久呆了,你明白不?(拉过英子的手)往后你不要再到这儿来找我了。小妹妹,我忘不了你,又聪明,又厚道,咱们也是好朋友一场哪!

英 子:你今天好象特别不高兴,你昨天看到你弟弟的文凭多高兴。

厚嘴唇的人(苦笑着,拍拍英子的肩膀):回去吧,小英子,这两天别再来了。

英 子:你还有故事没跟我讲呢。

厚嘴唇的人:过些天一定讲。

英 子:再见,叔叔。

英子从断垣爬了出来,刚往前走了几步,对面碰见了那个戴草帽的人,英子朝他看了一眼,他好象没有看到英子。英子又看到他后面还跟了两个穿黑衣服的警察,一直往空地那边走去。

英子站在自家门口发着愣。画外,群杂声:

“都在看什么?”“看捉贼,”贼在哪里?”“就在里边,快出来了。”

断垣前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家家户户的门口也都站满了人。英子向空草地那边望去。

一群人过来了,那个厚嘴唇的人低着头,他的手被捆上了白绳子,一个巡警牵着, 一个巡警抱着那个油布包袱。戴草帽的人跟在后边。

英子的脸故意藏到妈妈身背后去了,她不愿意看。画外,群杂声:

“这小子不象做贼的样,好人坏人真看不出来了。”

“就是那个便衣破的案,他在这里憋了好几天。”

“说是一个小姑娘给他引的路才破的案。”

街上的人渐渐散去了,只剩下打糖锣的老头儿歇在那里打锣,可是没有一个孩子买糖吃。胡同显得分外寂静。

小学校的课堂里。

秋天了,窗外的落叶吹下来,落到了教室里,落到了林英子的课桌上。韩老师踏着风琴,小学生齐声唱着“长享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林英子一边唱,一边落下了泪珠。

韩老师走到英子身旁。

韩老师:为什么哭?

英子:我没有哭,我每次唱这支歌,眼睛都会发酸,眼泪就掉下来了,管也管不住。

韩老师点点头,拍了拍她的肩膀,走开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平凡的幸福

〔俄罗斯〕列伊拉·米勒佐耶娃

    车驶上大路的时候,穆拉德想趁绿灯亮着的时候,把车开过去,所以就朝着信号灯猛地向前冲了过去。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谁也不知道了。卡米拉只感到自己被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一下,她听到一声玻璃破碎的声音,然后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也不知道汽车是掉到排水沟里翻了。

    接下来是医院、来来往往的医生和亲人们的哭叫声。还算万幸,一切都过去了。她睁开双眼时,穆拉德就在身边,拉着她的手,朝她温柔地微笑着。

    卡米拉出院后,双方亲友立刻为他们准备婚礼。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非常理想。期待已久的大喜日子终于到了,他们从举行婚礼的豪华饭店回到自己的房子里,这是穆拉德父亲送给新婚夫妇的礼物。卡米拉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卡米拉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已经是一个年轻的女人了,她有了三个健康可爱的孩子。

    卡米拉的日子过得非常幸福,她所有的梦想都出乎意料地变成了现实。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她有自己的工作,而且她工作的地方正是她一直梦想的地方。她唯一要做的就是感谢命运对她的厚爱!

   生活真是太美妙了!卡米拉的心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穆拉德是个既懂得爱又感情专一的好丈夫,也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一切都像卡米拉希望的那样。

    孩子们在一天天长大,有时候也有一些小问题 , 有时候问题还很大。但这才是生活,才是真正的、有意义的、健全的生活。卡米拉也明白,在别人眼里,她所谓的这种幸福对一个女人来说可能是再普通、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她认为自己的幸福一点都不平凡,充满了神奇,难遇难求,那是上天对她的偏爱。

    卡米拉有很多美好动人的经历。丈夫还像从前一样浪漫,他们全家一起把生活过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他们哪儿都去过,什么都看过!

    幸福的日子在温馨的家庭生活中和与一大群朋友的亲密交往中飞过。朋友们的聚会、孩子们的调皮为生活增添了无限色彩。

    他们先嫁了女儿,然后两个儿子也结了婚。小儿子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卡米拉又该照看孙子了。命运真是特别眷顾卡米拉,送给她一大群孙子。卡米拉一次又一次地感谢上帝对她的恩赐。

    明亮的灯光,浓浓的艾蒿的芳香……透过一层薄雾她看见一扇打开的窗户和悬在她身体上方的一盏明亮的灯,还有一张张正俯在她身上的脸。

   “她醒过来了。真是奇迹!”一个陌生的声音说。

   几天后,卡米拉已经能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了。这个地方很陌生,周围的人也都不认识。

   “穆拉德在哪儿?”她问,可她的声音她自己都听不出来了,“我的孩子们在哪儿?我的孙子们呢?我这是在哪儿?你们是谁?”

    终于,来了一个女人,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的亲人们都哪儿去了?” 卡米拉央求着问。

    “我可以把一切都告诉您,”这个女人痛苦地说。“但您一定要坚强……您昏迷了四十年了。”

    “什么?”

    “您睡了四十年了……”

    卡米拉沉默了好一会,她觉得即使想再问点什么,她的舌头也不听使唤了。终于,她还是说出来了:“我丈夫呢?”

    那个女人沉思了一会后,声音低低地说:“出车祸时,您还没结婚呢。”

    卡米拉像傻了似的,目光落在床头柜的照片上,就是奥利娅在那次聚会上拍的。照片上是一张张神采奕奕的脸庞。卡米拉的目光注视着正在幸福地微笑的穆拉德,注视着自己,注视着已经永远消失了的朋友们。

    卡米拉后来打听到,车祸中穆拉德只是受了点轻伤,他等不及卡米拉醒来就和别人结了婚,搬走了。 他现在是否健在,不得而知;但他的家人现在还住在西方的某个国家。

    卡米拉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这一生,最后她终于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当她艰难地把身子挪 到镜子前的时候,镜子里出现了一张布满了深深浅浅的皱纹的脸。她凝视着自己的眼睛,企图弄明白上天 给予她的这份神奇的、难得的恩赐的意义……命运真是对她不薄,让她做了一辈子梦。

阅读下文,回答(1)--(3)问题

有人说,十七世纪的北京,既是康熙大帝的,又是纳兰性德的。一个乃一代英主,雄韬伟略,皓如皎月;一个是御前侍卫,却诗才俊逸,灿若朗星。  

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显赫家世足以令世人瞠目。他的父亲,就是权倾朝野的武英殿大学士明珠。纳兰性德本人也是少年英才,十八岁中举人,二十二岁时参加进士考试,中二甲第一名,康熙当即龙颜大悦,钦点其为御前侍卫,很快就由三等晋升为一等,可算是少年得志,前途无量了。

  世人皆知纳兰为清代的大词人,且清词以他为最,似乎无人能出其右。但这位豪门公子不但能文,而且还是个武将。既然是御前侍卫,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纳兰性德从小练就了一身搏击之术,并精于骑射。康熙皇帝自己就是一个勇武、强悍的骑手加射手,所以,他身边的侍卫也应该是一流的角色。这样看来,纳兰性德倒是个文武全才。当然,纳兰骨子里还是个文人。

他身上有众多的矛盾之处:生为满人,他却痴迷于汉文化;骨子里是个文人,从事的却是武将这个行当;身为宰相公子、皇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置身于姹紫嫣红、朱门广厦之中,心却游离于繁华喧闹之外,“视勋名如糟粕、势利如尘埃”;他是地道的满族八旗子弟,结交的却都是一些年长的汉族落拓文人,“以风雅为性命、朋友为肺腑”;他人在仕途,却一生为情所累……这样一位才情充沛、人格健全、绝世超然的“翩翩浊世公子”,竟不是缘自小说家的杜撰,竟是中国文化史册里的一位真实人物。

纳兰性德留下的是两本词集:《侧帽集》和《饮水词》,他二十多岁时就已经名满天下了,靠的不是皇帝的威风,而是他的词。后人从中精挑细选了三百四十二首,另外结集,以《纳兰词》命名。

说纳兰性德是个文人,此话一点不假。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他没有李白那种“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迈气概,也不可能拒绝“皇恩浩荡”,他还是捧着文房四宝上了天子的船。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做着职业以外的工作:吟诗填词。而他的不务正业照样赢得了皇帝的宠信。康熙爱读性德的诗词,经常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由于长年待在皇帝身边,纳兰性德应该算是真正的“御用文人”,但是,后人却并未将他归入“犬儒派”或御用文人的行列。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言辞优美。

纳兰性德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对“侍卫”这个职位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得到过皇帝无数次的赏赐,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苦于仕宦漂泊,厌恶金阶伫立的侍卫生涯。率真的诗性遭遇混浊的政治,自然是徒增“胸中块垒”。

纳兰性德能入康熙法眼,外表应该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他的人同他的词一样“纯任灵性,纤尘不染”,当得起“玉树临风”一词。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同是康熙皇帝的侍卫,和纳兰性德是同事关系。曹寅在一首诗中这样写道:“忆昔宿卫明光宫,楞伽山人貌姣好。”楞伽山人就是纳兰性德的号。

  曾经有人说,纳兰性德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曹雪芹写《红楼梦》,稿未完而人先亡。和珅将文稿呈献给乾隆皇帝,乾隆阅后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虽然此说有捕风捉影之嫌,但纳兰性德与贾宝玉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而曹雪芹的《红楼梦》也确实受到了纳兰性德的词的影响。  

  康熙二十四年,纳兰性德在跟随皇帝南巡后回到北京,不料想突染重疾,至此一病不起。1685年5月,年仅三十一岁的纳兰性德溘然长逝。在他身后留下的仅有三百四十二首《纳兰词》。  

纳兰性德依然是那个性灵高洁的词人,他并没有受到污浊时世的浸染,生前没有,身后也没有。那一本《纳兰词》读来还是令人唇齿留香,三百年都不曾消退,因为他“不是人间富贵花”,当围绕在他身旁的繁华如云烟般散尽之后,诗人如愿以偿地回归到了诗人本身——也许,这才是世上最幸运的事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撤标

    技术楼建成,要进行室内装修,按照工程管理规定,得招标。三百万左右的标的,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工程了。这一块正好归布小朋管,他坚持严格招标,不看关系。师党委会上,他说:“我来得罪人,你们不用怕,都推我身上。”

    前来投标的公司共有十六家,布小朋把标书拿来看,一家名叫文新经贸装饰有限公司的标书吸引了他﹣﹣吸引他目光的,是其法人代表的名字﹣﹣康文定。

    布小朋脑袋嗡地响了一下,他揉揉眼睛,确认没有看错。会不会是重名?这世上叫康文定的,不止他一个。但是直觉告诉他,不会是别人,就是这个康文定,这个与他的命运,与姐姐布花一家的命运密切相关的人。

    现在基地能想起康文定这个名字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偶尔听到关于他的消息,有的说他发了大财,有的说他负债累累,家庭婚姻生活似乎更是一团槽。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康司令的这个儿子是好人,就是管不住自己,他这辈子,坏就坏在这上头了。”

    布小朋目光抚摸着标书上康文定的名字,居然产生了一个想法:真希望他打个电话过来。没有康文定,自己不可能入伍,也不可能现在还能留在军队中。如果康文定提出来,照顾一下他的公司,布小朋也许会的,哪怕自己打自己嘴巴,违犯一次规定,他也能豁出去。

    到了快下班的时候,桌上电话响了。布小朋拿起电话,是个十分陌生的声音,对方问:

    “您是布师长吗?”

    布小朋说:“我是副师长布小朋。”

    时方说:“布师长,您有个老朋友,晚上想请您坐坐,他在布谷鸟酒家等您,从你们师部大院北门往西走,过一个路口就是。”

    对方不等他回答,就把电话放了。

    布小朋一下子猜到,这个所谓的老朋友,就是康文定。看来他真打自己的主意了。他没有犹豫,下了班,换上便装,径直走了过去。刚才打电话的是康文定司机小辉,此刻小辉就坐在酒店门口的一辆奔驰车里,多年前他在康司令家见过布小朋一次。见布小朋过来,小辉从车里出来,打个招呼,就在前面带路。布小朋一把拉住他,说:“我自己进去。”

    到了三号包间门口,布小朋停顿一下,平静一下内心,缓缓推开门。沙发上,一个中年男人蜷缩着,似乎睡着了。此刻,布小朋眼里的康文定,头发白了一半,眼角皱纹深刻,看上去感觉背也有些驼了,留在他印象中的那个身形挺拔、相貌英俊的小伙子,成了眼下这个几乎完全认不出来的老男人,岁月给出的答案就是这样残酷。

    康文定突然醒了,猛地一下站起来,然后又愣在那里。二人都愣着,不知第一句话该说什么。还是布小朋打破沉默,他伸出手,两个人的手握到一起。

    布小明说:“康参谋,你还好吧?”

    “还好。小朋,你都当副师长了……我早想到会有这一天,祝贺你……”

    “谢谢。”

    二人落了座。服务员端上来四个菜,启开一瓶红酒,过来倒酒。康文定抓过酒瓶,给自己倒上,说:“我知道你不喝酒,你就以茶代酒吧。”其实如果康文定给他倒一杯,他是不会拒绝的,不知为什么,今晚他特别想喝一点,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这样的欲望。喝了两杯酒,康文定放开了一些,忽然问了一句:“你姐……她还好吗?”

    布小朋心中一阵剧痛,愣了好久才说:“……她去世了……都六年多了。”

    咣的一声,康文定手中的杯子倒了,酒洒了出来,他慌忙地扶起杯子。他喘着粗气,抬拳捶了下脑袋,摇头不语,许久才说:“……怎么会呢?怎么会呢?……你姐她是个好人……”

    布小朋此刻心中充满了愤怒,他攥紧了拳头,真想一拳把对面的人打倒在地。但是他不能打,他打不出去,他把拳头张开,又是许久才说:“……我姐说,你也是个好人……”

    康文定冷笑了一声,似乎不同意这个说法,伸手拿起酒瓶,倒满一杯,端起,咕咚一声全灌了下去。

    布小朋耐心等待康文定说出参与投标之事,如果他张嘴求情,他一定满足他。康文定快要喝醉时,终于扯到这上头,他舌头打着弯说:“小朋,今天来找你,一是我特别、特别、特别想见你,二是我想告诉你,我参与你们技术楼的投标了。”

    “我知道。”

    “以前我不知道你管这事。我来的目的,是想告诉你,我想﹣﹣撤标。”

    “……为什么?”

    “你和我爸是一样的人,办事认真,我掺和进来,会让你为难。”

    这话让布小朋一热。愣一下,他说:“我不怕为难。”

    “谢谢。但我还是决定撤。”

    康文定把一瓶酒喝下去,人就醉了。布小朋叫来小辉,两人把康文定抬上车。布小朋望着奔驰车在黑夜里往前驶去,两个尾灯一闪一闪,渐渐不见了,被黑暗吞没。

(选自陶纯《一座营盘》,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喝茶

鲁迅

    ①某公司又在廉价了,去买了二两好茶叶,每两洋二角。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却不料郑重其事的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我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

    ②我知道这是自己错误了,喝好茶,是要用盖碗的,于是用盖碗。果然,泡了之后,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但这是须在静坐无为的时候的,当我正写着《吃教》的中途,拉来一喝,那好味道竟又不知不觉的滑过去,像喝着粗茶一样了。

    ③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所谓“秋思”,其实也是这样的,骚人墨客,会觉得什么“悲哉秋之为气也”,风雨阴晴,都给他一种刺激,一方面也就是一种“清福”,但在老农,却只知道每年的此际,就要割稻而已。

    ④于是有人以为这种细腻锐敏的感觉,当然不属于粗人,这是上等人的牌号。然而,我们有痛觉,一方面是使我们受苦的,另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我保护。假如没有,则即使背上被人刺了一尖刀,也将茫无知觉,直到血尽倒地,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倒地。但这痛觉如果细腻锐敏起来呢,则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觉得,连衣服上的接缝,线结,布毛都要觉得,倘不穿“无缝天衣”,他便要终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但假装锐敏的,自然不在此例。

    ⑤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不久就要收梢。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喝过茶,望着秋天,我于是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列车上遇到的姑娘

(印度)拉斯金·邦德

    我一个人独自坐了一个座位间,直到列车到达罗哈那才上来一位姑娘。为这位姑娘送行的夫妇可能是她的父母,他们似乎对姑娘这趟旅行放不下心。那位太太向她作了详细的交代,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不要把头伸出窗外,避免同陌生人交谈,等等。

    我是个盲人,所以不知道姑娘长得如何,但从她脚后跟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我知道她穿了双拖鞋。她说话的声音是多么清脆甜润!

    “你是到台拉登去吗?”火车出站时我问她。

    我想必是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因为我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她低低地惊叫一声,末了,说道:“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是啊,这是常事,眼明目亮的人往往连鼻子底下的事物也看不到,也许他们要看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看不见的人反倒能靠着其他感官确切地注意到周围的事物。

    “我开始也没看见你。”我说,“不过我听到你进来了。”我不知道能否不让她发觉我是个盲人,我想,只要我坐在这个地方不动,她大概是不容易发现庐山真面目的。

    “我到萨哈兰普尔下车。”姑娘说,“我的姨妈在那里接我。你到哪儿去?”

    “先到台拉登,然后再去穆索里。”我说。

    “啊,你真幸运!要是我能去穆索里该多好啊!我喜欢那里的山,特别是在十月份。”

    “不错,那是黄金季节。”说着,我脑海里回想起眼睛没瞎时所见到的情景,“漫山遍野的大丽花,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绚丽多彩。到了夜晚,坐在篝火旁,喝上一点白兰地,这个时候,大多数游客离去了,路上静悄悄的,就像到了一个阒无人烟的地方。”

    她默默无语,是我的话打动了她?还是她把我当作一个风流倜傥的滑头?接着,我犯了一个错误,“外面天气怎么样?”我问。

    她对这个问题似乎毫不奇怪。难道她已经发觉我是一个盲人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马上使我疑团顿释。“你干吗不自己看看窗外?”听上去她安之若素。

    我沿着座位毫不费力地挪到车窗边。窗子是开着的,我脸朝着窗外假装欣赏起外面的景色来。我的脑子里能够想像出路边的电线杆飞速向后闪去的情形。“你注意到没有?”我冒险地说,“好像我们的车没有动,是外面的树在动。”

    “这是常有的现象。”

    我把脸从窗口转过来,朝着姑娘,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默默无语。“你的脸真有趣。”我变得越发大胆了,然而,这种评论是不会错的,因为很少有姑娘不喜欢奉承。

    她舒心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宛若一串银铃声。“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她道,“谁都说我的脸漂亮,我都听腻了!”

    啊,这么说来,她确实长得漂亮!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大声道:“是啊,有趣的脸同样可以是漂亮的啊。”

    “你真会说话。”她说,“不过,你干吗这么认真?”

    “马上你就要下车了。”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谢天谢地,总算路程不远,要叫我在这里再坐两三个小时,我就受不住了。”

    然而,我却乐意照这样在这里一直坐下去,只要我能听见她说话。她的声音就像山涧淙淙的流水。她也许一下车就会忘记我们这次短暂的相遇,然而对于我来说,接下去的旅途中我会一直想着这事,甚至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难忘怀。

    汽笛一声长鸣,车轮的节奏慢了下来。姑娘站起身,收拾起她的东西。我真想知道,她是挽着发髻?还是长发散披在肩上?还是留着短发?

    火车慢慢地驶进站。车外,脚夫地吆喝声、小贩的叫卖声响成一片。车门附近传来一位妇女的尖嗓音,那想必是姑娘的姨妈了。

    “再见!”姑娘说。

    她站在靠我很近的地方,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撩拨着我的心房。我想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可是她已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丝清香萦绕在她站过的地方。

    门口有人相互撞了一下,只听见一个进门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接着门“砰”地一声关上,把我和外面的世界隔了起来。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列车员嘴里一声哨响,车就开动了。

    列车慢慢加快速度,飞滚的车轮唱起了一支歌。车厢在轻轻晃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摸到窗口,脸朝外坐了下来。外面分明是光天化日,可我的眼前却是一片漆黑!现在我有了一个新旅伴,也许又可以小施骗技了。

    “对不起,我不像刚才下车的那位吸引人。”他搭讪着说。

    “那姑娘很有意思,”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留着长发还是短发?”

    “这我倒没注意,”他听上去有些迷惑不解。“不过她的眼睛我倒注意了,那双眼睛长得很美,可对她毫无用处——她完全是个瞎子,你注意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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