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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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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山东省淄博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古运河畅想曲

巴桐

    ①伫立于姑苏寒山寺侧畔的枫桥上,古运河迂缓地从眼底流过。时序正值初冬,一叶乌篷扁舟,载着唐朝诗人张继从古运河驶入枫桥镇,也许就系缆我身边的石驳。霜天,冷月,捋须吟哦,那咽吞的水声,回响着千古的绝唱:“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②遥想当年,吴王夫差对越国和楚国军事得手后,企图北进中原一试吴钩的锋刃,他调集军民,在长江、淮河之间开凿了长一百八十多公里的邗沟,用来运兵输粮,这就是运河的前身。迨至隋朝,隋炀帝杨广更不惜耗尽国库开凿运河,据说是这个皇帝老儿为着要到扬州去看琼花,而终招致亡国之恨。不过唐朝诗人皮日休则吟诵道:“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确实,千年运河与万里长城同属中国古老的伟大工程,是中国古代文明的象征,华夏民族的骄傲。它北起北京,南迄杭州,全长一千七百九十四公里,对促进南北经济和文化交流起过巨大的作用。然而,到了清朝中叶,由于黄河迁徙,水源不足,南北断航,这条中国古老的动脉血管萎缩了。

    ③这次漫游江苏,令人欣喜地看到运河正在恢复青春,沿途处处可见施工的场面,挖泥船、驳船“突突”奔忙,石驳岸节节延伸,古运河不仅将重振南北水上运输大动脉的雄风,而且将辟为一条“黄金旅游线”。

    ④古运河,宛如一根银线把长江、太湖风景区,缀连成一串闪光的珠链。泛舟这段古运河中,既可观赏江南水乡风光和人民生活情趣,又可真切地看到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真是其乐无穷!

    ⑤游览古运河,必须水陆兼顾,时而登岸,时而泛舟。从扬州发船,先作陆上浏览。这里有唐代鉴真东渡扶桑的史迹,宋代欧阳修吟诗宴客的平山堂,“扬州八怪”的诗画……  船出扬州三湾、瓜洲古渡,面前豁然开朗,运河与长江在此交汇,顿觉海阔天空,汪洋恣肆。对岸的金山、焦山、北固山鼎足而立,气势恢宏。三国吴王孙权曾将这里作为江防要地。而《白蛇传》里“水漫金山”的故事,又增添了神秘色彩。

    ⑥江南运河是从镇江经太湖到达杭州的。从丹阳到常州是其中最狭最浅的一段,沿途山陵起伏,河岸高耸,那慢条斯理的水牛,包头巾的南国农妇,鳞次栉比的清水墙平房……呈现出一派朴实恬静的田园诗韵致。

    ⑦我曾坐在常州运河边上的舣舟亭,凝视滔滔的江水,这里曾是乾隆皇帝下江南时系舟之处。这个风流皇帝,每到一处总爱御笔题铭,勒石纪胜。园内亦有一块御碑,但字迹残缺模糊,已无法卒读了。当年的系舟处,却见驳船牵引着长长的船队,宛如游龙,沿江而下

    ⑧船过常州,从西北方向逶迤进入无锡。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河心小洲——黄埠墩,广不及半亩,却树木葱翠,楼台翼然。据说,文天祥被俘后押解大都途中,曾在墩上留宿,并写下正气凛然的《过无锡》诗。历史悲壮的一幕,如古运河的湍流澎湃于胸臆!

    ⑨过了无锡,船就缓缓驶入姑苏。运河在城外的铁铃关拐了个弯,枫桥镇便闯入视野,游船穿行在水乡风情的画廊里。眼前掠过残存的纤道,古代饯别的“十里长亭”,勾起缠绵的思古幽情。

    ⑩“欸乃,欸乃”的桨声,把人们从遐思中拉回现实,“船上人家”的船只不时交臂而过。那壮实的船老大有韵律地摇着橹,一样壮实的船家嫂怡然地摆着舵。你还可以瞥见,三四岁孩子被绳子系着在船板上玩耍。船上养有鸡鸭猫狗,船篷上摆着一排排花盆,在料峭的江风里,依然开得姹紫嫣红,而船头几个瓦罐里栽的葱,也长得青乎乎的,不由得叫人赞上一句:这些船上人家真懂得生活情趣!

    ⑪进入苏州,那“人家尽枕河”的情景更令人神往。沿河户户前门临水,后门濒河。透过花墙,时时可瞥见院中主妇或在梳头,或在晾衣,或在做饭;老人临窗逗着小孙孙;姑娘们赤脚伸在河里,搓洗着花花绿绿的衣服。这般境界真是如诗如画,姑苏人的生活多么温馨啊!

    ⑫古运河环抱着苏州城。这座建筑于春秋时期的历史文化名城,经历了千百年的沧桑,地理位置未曾移动,基址和格局未变,更令人啧啧称奇的是,与刻于宋代的“平江图”对照,不仅城内所有建筑地理位置分毫不差,而且全城周长同样是四十七公里,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而苏州之所以能如此完整地保存基址格局二千五百年不变,应当说是拜古运河所赐。古运河是她的护城河,千百年来呵护着这座文化名城。

    ⑬在苏州,处处都有吸引人们寻踪探古的胜迹:埋葬吴王阖闾的虎丘,越王勾践的剑池,纪念兵家孙子的孙武亭,还有众多的名园,无不闪耀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之光。

(有删改)

(1)、这篇游记为什么从唐朝诗人张继写起?

(2)、简析第②段在文中的作用。

(3)、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①当年的系舟处,却见驳船牵引着长长的船队,宛如游龙,沿江而下。

②透过花墙,时时可瞥见院中主妇或在梳头,或在晾衣,或在做饭;老人临窗逗着小孙孙;姑娘们赤脚伸在河里,搓洗着花花绿绿的衣服。

(4)、作者是从哪些方面表现古运河历史文化的?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端午的阳光

熊红久

公元前278年的五月初五,被流放至汩罗江畔的屈原,得知秦国军队已攻破楚国郑都,顿时感到支撑生命的最后一点亮光熄灭了。

当他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诗句吟诵给江边i}x,父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的清澈与江水的澄明合二为一了。我知道,这是屈子为保留个体纯净最无奈的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文化祭坛上最高尚的选择。

最终,三间大夫坐在了汩罗江边,坐在了五月初五的阳光里,把最后的生路溺死水中。

    怀中石的沉重,恰如其心,所以屈原是抱着自己冰凉的心,走进激流之中的。而那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扰未悔”的诗句,留在了岸上,留给了端午。一条江因为成了一个诗人心灵最后的归属地,而永远被世人铭记。一个普通的节日,因为收留了伟大诗人的高尚魂魄,而内涵充盈。

    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

节日的寿命当然要比人的寿命长久许多,所以,三间大夫把自己的傲骨托付给了这个日子。在结束自己生命肉体的同时,也放射出了精神的光芒。被江水灌洗的灵魂,犹如江面的粼粼波光,刺痛了后人的视线和思想。我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隐痛,来自时间深处的行吟,一个背负着深重苦难,行走了两千多年的节日,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答案。

所以,端午节带给我们的,应该是溯流而上的文化追源,恰如诗人余光中所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汩罗江。”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用一个诗人的限落,唤醒了一种文化的崛起,就像屈大夫生未能拯救楚国,却用死成就了《离骚》一样二忽然觉得,端午节其实更像是包裹粽子的苇叶了,它把所有的内容和精髓,密密细细地包藏起来,让我们极具耐心地一层层打开,最后领略到事物的真相。熟透之时,苇叶汲取了擂米的私质,擂米渗透着苇叶的清香,似如端午与屈子之间的浸染,节与人的统一。

我对端午节的最初认知,完全来自于粽子:那时候的小学课本,还没有涉及到“楚辞”或者《离骚》的片言碎语,文化不高的母亲也无法给我们讲述端午节的由来,好在粽子并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改变所蕴含的味道,我总会把端午节和甜香私软的糯米联系起来。这使得整个贫乏的生活,还能透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枯枝间的芭蕾,渗漏出些许隐秘的春意。

    现在看来,那些夹杂在一年日历中为数不多的能激发我们饮食向往的节日,早已成为精神上抵档艰难生活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为拥有这些值得回味的生活而向三间大夫叩谢。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

后来知道了屈原和楚怀王,知道了《国疡)和汩罗江,知道了每年这一天,人们蜂拥江岸,插艾篙、挂首蒲、吃粽子、竞龙舟,把一种悲情的怀念渲染成了欢悦的行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

历史会在很多场合拐出一道弯来,就像屈原投江时所选择的河泊潭一样—它是汩罗江注入洞庭湖口前的弯曲处。这种弯道,对河流而言,只是改变了水的流向;对三间大夫而言,却是以生命为笔,填充了历史的章节,引领了情感的走向。许多典故都停泊在河流的弯道,这些远航至此的细节,因为承载了有温度的夙愿,使得坚硬的历史柔软了许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生命的结局让历史的叙述更具悲情。明白了这一点,再品尝粽子时,心情会沉重许多。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分享一种传统时,我们更多的时候只在关注它所带来的结果,而其中蕴含的真谛,却很少探究了。因为时空的距离,让来源变得愈加缥缈和混沌。好在历史给了我们最好的解决方式,它让时间淡化了一个国家的破碎的同时,却强化了一种品质的高贵。它让我们穿越两千三百年的距离,聆听到了一条河流古老的潮汐。这时候的端午,或许更像是一缕阳光,从汩罗江的源头流淌过来,映照着江边每一位过客的内心。

    我知道,有些品格是无法超越的,它更像一面古镜,端放在我们必经的路口,让人们从历史影像中,找到现实的映像。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

    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明湖之春

老舍

①北方的春本来就不长,还往往被狂风给七手八脚的刮了走。济南的桃李丁香与海棠什么的,差不多年年被黄风吹得一干二净,地暗天昏,落花与黄沙卷在一处,再睁眼时,春已过去了!记得有一回,正是丁香乍开的时候,也就是下午两三点钟吧,屋中就非点灯不可了;风是一阵比一阵大,天色由灰而黄,而深黄,而黑黄,而漆黑,黑得可怕。第二天去看院中的两株紫丁香,花已像煮过一回,嫩叶几乎全破了!济南的秋冬,风倒很少,大概都留在春天刮呢。

②有这样的风在这儿等着,济南简直可以说没有春天;那么,大明湖之春更无从说起。

③济南的三大名胜,名字都起得好: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都多么响亮好听!一听到“大明湖”这三个字,便联想到春光明媚和湖光山色等等,而心中浮现出一幅美景来。事实上,可是,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④湖中现在已不是一片清水,而是用坝划开的多少块“地”。“地”外留着几条沟,游艇沿沟而行,即是逛湖。水田不需要多么深的水,所以水黑而不清;也不要急流,所以水定而无波。东一块莲,西一块蒲,土坝挡住了水,蒲苇又遮住了莲,一望无景,只见高高低低的“庄稼”。艇行沟内,如穿高梁地然,热气腾腾,碰巧了还臭气烘烘。夏天总算还好,假若水不太臭,多少总能闻到一些荷香,而且必能看到些绿叶儿。春天,则下有黑汤,旁有破烂的土坝;风又那么野,绿柳新蒲东倒西歪,恰似挣命。所以,它即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⑤话虽如此,这个湖到底得算个名胜。湖之不大与不明,都因为湖已不湖。假若能把“地”都收回,拆开土坝,挖深了湖身,它当然可以马上既大且明起来:湖面原本不小,而济南又有的是清凉的泉水呀。这个,也许一时做不到。不过,即使做不到这一步,就现状而言,它还应当算作名胜。北方的城市,要找有这么一片水的,真是好不容易了。千佛山满可以不算数儿,配作个名胜与否简直没多大关系。因为山在北方不是什么难找的东西呀。水,可大难找了。济南城内据说有七十二泉,城外有河,可是还非有个湖不可。泉,池,河,湖,四者俱备,这才显出济南的特色与可贵。它是北方唯一的“水城”,这个湖是少不得的。设若我游湖时,只见沟而不见湖,请到高处去看看吧,比如在千佛山上往北眺望,则见城北灰绿的一片──大明湖;城外,华鹊二山夹着弯弯的一道灰亮光儿──黄河。这才明白了济南的不凡,不但有水,而且是这样多呀。

⑥况且,湖景若无可观,湖中的出产可是很名贵呀。懂得什么叫作美的人或者不如懂得什么好吃的人多吧,游过苏州的往往只记得此地的点心,逛过西湖的提起来便念叨那里龙井茶,藕粉与莼菜什么的,吃到肚子里的也许比一过眼的美景更容易记住,那么大明湖的蒲菜,茭白,白花藕,还真许是它驰名天下的重要原因呢。不论怎么说吧,这些东西既都是水产,多少总带者些南国风味;在夏天,青菜挑子上带着一束束的大白莲花出卖,在北方大概只有济南能这么“阔气”。

⑦我写过一本小说──《大明湖》──在一二八与商务印书馆一同被火烧掉了。记得我描写过一段大明湖的秋景,词句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什么什么秋。桑子中先生给我画过一张油画,也画的是大明湖之秋,现在还在我的屋中挂着。我写的他画的,都是大明湖,而且都是大明湖之秋,这里大概有点意思。对了,只是在秋天,大明湖才有些美呀。济南的四季,唯有秋天最好,晴暖无风,处处明朗。这时候,请到城墙上走走,俯视秋湖,败柳残荷,水平如镜;唯其是秋色,所以连那些残破的土坝也似乎正与一切景物配合:土坝上偶尔有一两截断藕,或一些黄叶的野蔓,配着三五枝芦花,确是有些画意。“庄稼”已都收了,湖显着大了许多,大了当然也就显着明。不仅是湖宽水净,显着明美,抬头向南看半黄的千佛山就在面前,开元寺那边的“橛子”──大概是塔个塔吧──静静的立在山头上。往北看,城外的河水很清菜畦中还生着短短的绿叶。往南往北,往东往西,看吧,处处空阔明朗,有山有湖,有城有河,到这时候;我们真得到个“明”字了。桑先生那张画便是在北城墙上面的,湖边只有几株秋柳,湖中只有一只游艇,水作灰蓝色,柳叶儿半黄。湖外,他画上了千佛山;湖光山色,联成一幅秋图,明朗,素净,柳梢上似乎吹着点不大能觉出来的微风。

⑧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教亢德先生出错了题呢!

(注)亢德先生:即陶亢德,老舍先生的好友,时任《宇宙风》杂志编辑。《大明湖之春》即是由他出题目向老舍先生约的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的树

陈忠实

    又有两个多月没有回原下的老家了。终于有了回家的机会,也有了回家的轻松,更兼着昨夜一阵小雨,把燥热浮尘洗净,也把自己都记不清的烦扰洗去。

    进门放下挎包,先蹲到院子拔草。这是我近年间每次回到原下老家的必修课。或者说,每次回家事由里不可或缺的一条,春天夏天拔除院子里的杂草,给自栽的枣树柿树和花草浇水;秋末扫落叶,冬天铲除积雪,每一回都弄得满身汗水灰尘,手染满草的绿汁。温习少年时期割草以及后来从事农活儿的感受,常常获得一种单纯和坦然。

    前院的草已铺盖了砖地,无疑都是从砖缝里冒出来的。两月前回家已拔得干干净净,现在又罩满了。我的哥哥进门来,也顺势蹲下拔草,和我间间断断说着家里无关紧要的话。我们兄弟向来就是这样,见面没有夸张的语言行为,也没有亲热的动作,平平淡淡里甚至会让人产生其他猜想,其实大半生里连一句伤害的话从来都没有说过,更谈不到脸红脖子粗的事了。世间兄弟姊妹有种种相处的方式,我们却是于不自觉里形成这种习惯性的状态。说话间不觉拔完了草,之后便坐在雨篷下说闲话,想到什么人什么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雨篷下透过围墙上方往外望去,大门外场塄上的椿树直撑到天空。记不清谁先说到这棵树,是说这椿树当属村子里现存的少数几棵最大的树,却引发了我的记忆,当即脱口而出,这是咱爸栽的树。

    我便说起这棵椿树的由来。大约是在“三年困难”中最困难的一年,我正上高中,周日回到家,父亲在生产队出早工回来,肩上扛着镢头,手里攥着一株小树苗。我在门口看见,搭眼就认出是一株椿树苗子。坡地里这种野生的椿树苗子到处都有,那时椿树结的荚角随风飘落,在有水分的土壤里萌芽生根,一年就可以长到半人高的树秧子。这种树秧如长在梯田塄坎的草丛中,又有幸不被砍去当柴烧,就可能长成一棵大椿树;如若生长在坡地梯田里,肯定会被连根挖除晒干当作好柴火,怕其占地影响麦子生长。父亲手里攥着的这根椿树苗子是一个幸运者,它遇到父亲,不是被扔在门前的场地上晒干了当柴烧,而是要郑重地栽植,正经当作一棵望其成材的树,进入郑重的保护禁区。

    我对父亲的一个尤为突出的记忆,就是他一生爱栽树。他是个农民,除了农作本职外,业余爱好就是栽树。我家在河川的几块水地,地头的水渠沿上都长着一排小叶杨树。地头的水渠里大半年都流淌着从灞河里引来的自流水,杨树柳树得了沃土好水的滋养,迎着风如手提般长粗长高。我的父亲还指望着在地头渠沿培植的这些杨树,能补贴家用,能供给哥和我的学杂费用。

    我在每个夏天的周日从学校回到家中,便要给父亲的那棵椿树秧子浇一桶水。这树秧长得很好,新发出的嫩枝竟然比原来的杆子还粗,肯定是水肥充足的缘由。这椿树就一直长着,直到现在。每隔一段时日抽空回到老家,到门口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棵椿树,父亲就站在我的眼前,树下或门口;我便没有任何孤独空虚,没有任何烦恼……

    现在,在祖居的宅院里,两个年过花甲的兄弟,坐在雨篷下,不说官场商场,不议谁肥谁瘦,却于无意中很自然地说起父亲的两棵树。父亲去世已经二十五年,他经手盖的厦屋和承继的祖宗的老房都因朽木蚀瓦而难以为继,被我们拆掉换盖成水泥楼板的新房子,只留下他亲手栽的两棵树还生机勃勃,一棵满枝尖锐硬刺的皂荚树,守护着祖宗的坟墓园,一棵期望成材做门窗的椿树,成为一种心灵的感应的象征,撑立在家院门口,也撑立在儿子们的心里。

    每到农历六月,麦收之后的暑天酷热,这椿树便放出一种令人停留贪吸的清香花味,满枝上都绣集着一团团比米粒稍大的白花儿,招得半天蜜蜂,从清早直到天黑都嗡嗡嘤嘤的一片蜂鸣,把一片祥和轻柔的吟唱撒向村庄,也把清香的花味弥漫到整个村庄的街道和屋院。每年都在有机缘回老家时闻到椿树花开的清香,陶醉一番,回味一回,温习一回父亲。今年却因这事那事把花期错过了,便想,明年一定要赶在椿树花开的时日回到乡下,弥补今年的亏空和缺欠。那是父亲留给这个世界也留给我的椿树,以及花的清香。

(选自《陈忠实自选散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靠山吃山,靠山烧山,这是人类生存的不二法则。

人们要想烧熟一日三餐,烧旺日子,离不开添柴加火。为了孵化出炊烟,在每家每户的日常规划中,砍柴可不是小事。人们清楚,谁懈怠了砍柴,谁就是和日子过不去,必将遭到肚子的报复。我一直认为,我是炊烟喂养大的。少时的我,对炊烟的惦念近乎痴迷。甚至刚吃了饭,就挂念起了炊烟,盼它早点站在屋檐上,手搭凉棚,呼唤我的乳名。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他们能看懂炊烟的表情,也能读懂炊烟的语言。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⑬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他们将自己的讽刺和挖苦当“礼物”,总是不失时机地免费赠送。

父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向导。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⑰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尽管,那些还对炊烟心怀感恩的人,就像我父母,还忍受着烟熏火燎,顽强地坚守着,但他们培育的那点炊烟,不过蚍蜉撼树。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人民日报》(2014年9月24日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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