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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高考语文真题试卷(山东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面,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他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21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有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1)、本文以“我”与特吉的冲突开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本文第⑬~⑱段描写公鹿与狼搏斗的过程,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概况七岔犄角公鹿的形象特征。

(4)、本文结尾写到“我”下意识地去摸枪栓,那么“我”会再向公鹿开枪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原来如此

【英】萨奇

    潘轲苔太太决意去打虎,倒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也并非想为民除害,使印度更安全。不可抑制的动机乃是路娜•平伯顿在这飞机刚刚发明的年代竞飞了十一英里,以后这便成为当地的美谈。看来,只有一张亲手弄到的虎皮和一大叠新闻照片才能与之分庭抗礼。潘轲苔太太已经在考虑在伦敦科宋街住宅为路娜•平伯顿作生日午宴。有人认为在这个世界里饥饿和爱情左右一切,潘轲苔太太可是例外,她的行为动机多半处于对路娜•平伯顿的厌恶。

    天时地利,有助于打虎。潘轲苔太太为提供方便者悬赏一千卢比。碰巧,有只老虎常常晚间出没于附近的村子,那虎已年迈力衰,不再四处游猎,只能吃家畜。一千卢比的好梦刺激了村民,孩子们日夜在丛林中站岗,观察老虎的动向,还四处扔着廉价搞来的山羊,让老虎安于现状,不致迁于他乡。最急人的是等不急潘轲苔太太动手,老虎便会先行老死,所以母亲们在田里干了一天活,背着婴孩走过林子时,都默不作声,免得打扰老虎安睡。

    那是一个多么令人兴奋的夜晚!一颗大树上筑起舒适的高台,上面坐着潘轲苔太太和她雇来的女伴梅冰小姐。不远不近的地方捆着一头山羊,咩咩大叫,在这寂静的夜晚,老虎就是有点耳聋也能听见。

    “恐怕我们不安全吧?”梅冰小姐说道。

    其实倒不是她害怕那野兽,而是一分工钱一分活,她丝毫不愿多干。

    “胡说,”潘轲苔太太道,“那虎很老了,就是它想跳也跳不上来。”

    “假如那虎真的很老了,我觉得你该出得便宜点,一千卢比可不少喽。”

    每当潘轲苔太太给别人付钱,露伊莎•梅冰总是采取大姐姐式的保护姿态;当然付钱给她又当别论。

    老虎出现了。她们的谈话于是中断。

    那虎一见到山羊便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想休息片刻再向山羊进攻。

    “快!快!”梅冰小姐兴奋地催促道:“要是老虎不碰山羊,我们就不必付山羊钱了。”

    来福枪一闪光,响声震耳。那黄色的大虫蹦到一边,滚了几下,就无声无息地死了。不一会儿,村民兴冲冲来到现场,欢呼声把这好消息传遍了全村。他们的狂欢即刻在潘轲苔太太的心中激起了共鸣,科宋街的午餐会也仿佛近在眼前了。

    露伊莎•梅冰注意到:是山羊中了弹,快死了;而老虎身上却不见伤痕。显然打错了目标。老虎为枪声所惊,加上年老,死于心力衰竭。这一发现使潘轲苔太太很懊恼,可无论怎样,她是拥有这头死虎的。村民们急着想要那一千卢比,乐得为枪打大虫的故事添油加醋。而梅冰小姐呢,是花钱雇来的。于是乎,潘轲苔太太面对照相机,心情轻松,她的照片出现英美所有的报纸上。至于路娜•平伯顿,足足几个星期拒绝看报。她为虎爪胸针给潘轲苔太太所写的感谢信,堪称激情压抑的范文。午餐会自然谢绝参加,压抑是有限度的,超越限度便会导致危险。

    虎皮由科宋街展览到庄园,供邻居们观赏。潘轲苔太太扮成牧神参加化妆舞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舞会后没几天。

    “要是大家知道真实情况,那该多么有趣!”露伊莎•梅冰道。

    “这是什么意思?”潘轲苔太太立即质问道。

    “你是怎么打中山羊,吓死老虎的?”梅冰小姐说着,尴尬地笑了笑。

    “没人会相信的。”潘轲苔太太脸色有点变了。

    “路娜•平伯顿会相信的。”梅冰小姐说。潘轲苔太太脸色更加难看了,白里泛青。

    “你自然不会出卖我吧?”她问。

    “多金附近有座供度周末的别墅,我很想买下来,”梅冰小姐说道,“六百八,便宜得很,只是我没这笔钱。”

    露伊莎•梅冰的别墅小巧玲珑,沿花园种满虎皮百合,在夏日里明媚可爱,着实叫朋友们赞叹一番。

    “真了不起,露伊莎怎么弄到手的?”他们都这样说。

    潘轲苔太太不再打大猎物了。

    “杂费太贵。”她对她的朋友们说。

选自《中外微型小说精品鉴赏辞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黄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流浪汉

侯发山

    父亲去世后,小康就正式接管了店铺。店面不大,经营的不是金银珠宝,是相机专卖,尼康啦,佳能啦,质量好的,也是成千上万,甚至十几万,不亚于一台小轿车。小康每天早上来到店门口,总能看到一个流浪汉蜷曲在店外边。他的年龄在六十岁左右,胳膊腿健全,不残疾,长长的头发,像是被浆糊给糊住了,一绺一绺的,脸上黑一块紫一块,好似被紫外线灼伤了的“高原红”,身上的衣服长一片短一截的,类似时下流行的混搭,自打套在身上怕是没脱下洗过,已经看不清本来的色彩……,…眼下是秋天,他却穿着羽绒服,还是女式的。走得近了,还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刺鼻的味道。这个流浪汉也不傻,只要看见小康来,就知趣地走开了,走得远远的,一整天都不见他的踪影。

    难道这个流浪汉打算伺机偷盗?想到这里,,小康着急了。然而,媳妇正在坐月子,母亲又有病,他白天不在家,晚上总不能守在店里不回去啊。父亲活着的时候,也不是常常住在店里。有几个晚上,小康不放心,悄悄踅摸到店铺门口,每次都是看到流浪汉睡在门口,没有什么反常的行为。但老话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不能排除怀疑,还是把他撵走的好,免得夜长梦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天早上,小康来到时,流浪汉还在门口酣睡。小康也不理会,越过流浪汉,悄悄打开门,扫地时故意把尘土往他身上扫,即便这样,流浪汉还没有醒,小康就用扫帚去撩拨流浪汉的脸,流浪汉这才醒过来,讪讪着走开了。小康挥舞着扫帚,捂着嘴朝他叫道:“滚!滚得远远的。”

    小康以为,他这一下,流浪汉肯定会流浪到别处去。第二天清晨,远远地,小康又看见那个流浪汉还在店铺门口,旗着防盗门,半躺半坐,悠闲悠哉的,好像自己是店老板似的。小康便气不打一处来,走到流浪汉跟前,抬脚去踢他,同时把手里半瓶矿泉水泼到他身上,边怒吼着:“滚!滚!滚!”那架势,仿佛他跟流浪汉之间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流浪汉诧异地看着小康,似乎心说,我也并没有杀你的父亲、夺你的妻子,为啥发这么大的火气?

    “看什么看?你聋吗?再不滚我揍死你!”小康把矿泉水瓶子朝流浪汉摔去。

    流浪汉下意识地躲了一下,走了。

    此后,小康再没见到过那个流浪汉。

    大约过了半个月,小康的店铺被盗了,丢了五台索尼高档相机,每台都在一万元以上。

    小康的脑海里立马出现了那个流浪汉的影子,他断定是流浪汉在报复。当警察赶到后,小康说出了自己的直觉。

    怀疑归怀疑,警察要的是证据。幸亏店铺对面有家面包房,人家在外面装了两个摄像头,有一个刚好照到小康的店门口。

    警察打开监控,根据监控拍到的画面,短短时间内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交代,他早就盯上了小康家的相机专卖店,因为流浪汉的缘故,才一直没有下手。

    面包房的监控录像证明了犯罪嫌疑人所言不虚。小康一边看监控一边泪流不止:小偷光顾那几次,每次来都是因为流浪汉睡在门口,他才没有得逞。有一个晚上,月黑风急,昏黄的路灯像是睁着惺忪睡眼的醉汉,街上少有行人。那个小偷又鬼鬼祟祟地出现了,拿着刀子威逼流浪汉离开。流浪汉头一低,不管不颓朝小偷身上撞去。不怕人横,就怕人不要命,这话不错。见此情形,小偷也屙稀屎,转身逃了……

    流浪汉为什么要这么做?

    面包房老板的话让小康如梦初醒:小康的父亲在世时,时常买面包给流浪汉!

    小康转遍了大街小巷的旮旯角落,没有找到那个流浪汉。

    大叔,您在哪儿呢?店里清闲的时候,小康常常盯着门口自言自语。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獾鼻

(俄罗斯)巴乌斯托夫斯基

    时值秋天,阳光明媚,也常起雾。穿过光秃秃的林木,可以望见远处的浮云和浓浓的蓝天。到了夜间,我们四周的树丛中,星星低垂,摇曳不定。

    我们在歇脚的地方生了一堆篝火。这篝火成天烧着,而且通宵不灭,为的是赶狼——远处湖岸上,有狼在轻轻哀嚎。篝火的烟味和人的欢叫,使它们不得安宁。

    我们相信,火光能吓走野兽,但是有一天晚上,篝火旁边的草地里,竟有一只什么野兽怒冲冲地发出嗤鼻声。它不露身子,焦躁地在我们周围跑来跑去,碰得高草簌簌地响,鼻子里还嗤嗤作声,气哼哼的,只是连耳朵也不肯露出草丛。

    平锅上正煎着土豆,一股浓香弥漫开来,那野兽显然是冲着这香味来的。

    有一个小孩子同我们做伴。他只有九岁,但是对于夜宿林中,秋天劲烈的晓寒,倒满不在乎。他的眼睛比我们大人尖得多,一发现什么就告诉我们。

    他是个善于虚构的人,但我们大人都极喜爱他的种种虚构。我们绝不能,而且也不愿意戳穿,说他是一派胡言。他每天都能想出些新花样:一会儿说他听见了鱼儿喁喁私语,一会儿又说看见了蚂蚁拿松树皮和蜘蛛网做成摆渡船,用来过小溪。

    我们都假装相信他的话。

    我们四周的一切都显得很不平常:无论是那一轮姗姗来迟、悬挂在黑油油湖面上的清辉朗朗的月亮,还是那一团团高浮空中、宛若粉红色雪山的云彩,甚至那已经习以为常、像海涛声似的参天松树的喧嚣。

    孩子最先听见了野兽的嗤鼻声,就“嘘、嘘”地警告我们不要作声。我们都静了下来,连大气也不敢出,尽管一只手已不由自主地伸出去拿双筒猎枪——谁能知道那是一只什么野兽啊!

    半个钟头以后,野兽从草丛中伸出湿漉漉、黑黢黢的鼻子,模样像猪嘴。那鼻子把空气闻了老半天,馋得不住颤动。接着尖形的嘴脸从草丛中露了出来,那脸上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好不锐利。最后斑纹的毛皮也现了出来。

    那是一只小獾。它蜷起一只爪子,凝神把我们望了望。然后厌恶地嗤一下鼻子,朝土豆跨前一步。

    土豆正在煎,咝咝作响,滚油四溅。我正要大喝一声,然而晚了,那獾子已纵身一跳,到了平锅跟前,把鼻子伸了进去……

    一股毛皮烧焦的气味传了过来。獾子尖叫一声,嚎天动地逃回草丛去。它边跑边叫,声音响彻整片树林,一路上碰折好多灌木,因为又气又痛,嘴里还不时吐着唾沫。

    湖里和树林里一片慌乱。青蛙吓得不合时宜地叫起来,鸟儿也骚动起来,还有一条足有一普特重的狗鱼在紧靠湖岸的水里大吼一声,有如开炮。

    次日早晨,孩子叫醒我,说他刚刚看见獾子在医治烫伤了的鼻子。我不相信。

    我坐在篝火边,似醒未醒地听着百鸟清晨的鸣声。远处白尾柔鹬一阵阵啁啾,野鸭嘎嘎呼叫,仙鹤在长满苔藓的干沼泽上长唳,鱼儿泼剌泼剌地击水,斑鸠咕咕个没完。我不想走动。

    孩子拉起我的一只手。他感到委屈。他要向我证实他没有撒谎。他叫我去看看獾子如何疗伤。

    我勉强同意了。我们小心翼翼地在密林中穿行,只见帚石南丛之间,有一个腐朽的松树桩。树桩散发出蘑菇和碘的气味。

    在树桩跟前,那獾子背朝我们站着。它在树桩中心抠出个窟窿,把烫伤的鼻子埋进那潮湿冰凉的烂木屑中。

    它一动不动地站着,好让倒霉的鼻子凉快一些。另有一只更小的獾子在周围跑来跑去,嗤鼻作声。它焦急起来,拿鼻子拱拱我们那獾子的肚皮。我们的獾子向它吼了两声,还拿毛茸茸的后爪踢它。

    后来,我们的獾子坐下,哭了起来。它抬起圆圆的泪眼看我们,一边呻吟,一边用粗糙的舌头舔受伤的鼻子。它仿佛恳求我们救它,然而我们一筹莫展,爱莫能助。

    一年以后,我又在这个湖的岸上,遇到鼻子留有伤疤的獾子。它坐在湖边,举起一只爪子,尽力想捉住振翅飞翔、发出薄铁皮一样声音的蜻蜓。我朝它挥挥手,但它气狠狠地对我嗤了一下鼻子,藏到越橘丛中去了。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它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祝福

(鲁迅)

    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我回到了我的故乡鲁镇。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他是我的本家,比我长一辈,应该称之曰“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他比先前并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但也还未留胡子,一见面是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借题在骂我:因为他所骂的还是康有为。但是,谈话是总不投机的了,于是不多久,我便一个人剩在书房里。   

    第二天我起得很迟,午饭之后,出去看了几个本家和朋友;第三天也照样。他们也都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家中却一律忙,都在准备着“祝福”。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的。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绞丝银镯子。煮熟之后,横七竖八的插些筷子在这类东西上,可就称为“福礼”了,五更天陈列起来,并且点上香烛,恭请福神们来享用;拜的却只限于男人,拜完自然仍然是放爆竹。年年如此,家家如此,——只要买得起福礼和爆竹之类的,——今年自然也如此。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我回到四叔的书房里时,瓦楞上已经雪白,房里也映得较光明,极分明的显出壁上挂着的朱拓的大“寿”字,陈抟老祖写的;一边的对联已经脱落,松松的卷了放在长桌上,一边的还在,道是“事理通达心气和平”。我又无聊赖的到窗下的案头去一翻,只见一堆似乎未必完全的《康熙字典》,一部《近思录集注》和一部《四书衬》。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况且,一想到昨天遇见祥林嫂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住。那是下午,我到镇的东头访过一个朋友,走出来,就在河边遇见她;而且见她瞪着的眼睛的视线,就知道明明是向我走来的。我这回在鲁镇所见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她的了: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①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我就站住,豫备她来讨钱。

    “你回来了?”她先这样问。

    “是的。”

    “这正好。你是识字的,又是出门人,见识得多。我正要问你一件事——”②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

    我万料不到她却说出这样的话来,诧异的站着。

    “就是——”她走近两步,放低了声音,极秘密似的切切的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我很悚然,一见③她的眼钉着我的 , 背上也就遭了芒刺一般,比在学校里遇到不及豫防的临时考,教师又偏是站在身旁的时候,惶急得多了。对于魂灵的有无,我自己是向来毫不介意的;但在此刻,怎样回答她好呢?我在极短期的踌蹰中,想,这里的人照例相信鬼,然而她,却疑惑了,——或者不如说希望:希望其有,又希望其无……。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

    “也许有罢,——我想。”我于是吞吞吐吐的说。

    “那么,也就有地狱了?”

    “阿!地狱?”我很吃惊,只得支梧着,“地狱?——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谁来管这等事……。”

    “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唉唉,见面不见面呢?……”这时我已知道自己也还是完全一个愚人,什么踌蹰,什么计画,都挡不住三句问,我即刻胆怯起来了,便想全翻过先前的话来,“那是,……实在,我说不清……。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

    我总觉得不安,过了一夜,也仍然时时记忆起来,仿佛怀着什么不祥的豫感,在阴沉的雪天里,在无聊的书房里,这不安愈加强烈了。不如走罢,明天进城去。福兴楼的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现在不知增价了否?往日同游的朋友,虽然已经云散,然而鱼翅是不可不吃的,即使只有我一个……。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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