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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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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阜阳三中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空巢

冰心

    老梁左手叉在腰上,右手扶着书架,正佝偻着在看架上排列的书呢。我默默地望着他的肩部隆起的背影,慨叹地想:他老了,我们都老了,一晃就是三十多年啊!

    解放前夕,有一位老教授,半夜里来把我们叫到一起,动员我们乘明天“抢救教授”的飞机离开这危险的故都。老梁接受这个邀请,带着夫人美博、儿子梁平走了,我和华平留了下来……

    厨房里,不时送来一阵炒菜的声音和扑鼻的香味,妻和女儿正在厨房里忙着呢。老梁放下《白香山诗集》,笑对我说:“好香!在美国的我家里,就永远闻不到这种香味。”

    我说:“你难道就不做中国饭吃?”

    他说:“美博死后,我自己很少做饭,麻烦得很,一个人吃也没意思。”

    我说:“那么,梁平和他媳妇就不回来了吗?”

    他笑了笑:“咳,他媳妇是美籍意大利人,不像咱们中国人那样,来了就炒菜做饭——这,你也知道——我还得做给他们吃呢!”

    这时,孙女小文对着《白香山诗集》,一字一字地念下去:

    梁上有双燕

    翩翩雄与雌

    衔泥两椽间

    一巢生四儿

    念到这里,她抬起头问老梁:“这个‘梁’字,就是您姓的那个‘梁’吧?”

    老梁拍着小文的肩膀,大声地夸奖说,“你真是了不起,认得这么多字,念得还真够味儿!”

    我笑了,“人家都上小学三年级了,该认得好几千字了。”

    这时小文已念到:

    一旦羽翼成

    引上庭树枝

    举翅不回顾

    随风四散飞

    雌雄空中鸣

    声尽呼不归

    却入空巢里

    啁啾终夜悲①

    老梁忽然两手抱着头,自己低声地念:“却入空巢里,啁啾终夜悲……却入空巢里……好了,不说了,老陈,你们现在怎么样呢?”

    我笑了一笑,说:“华平不错,她一直在中学教书,现在已经退休了。本来我从五七年以后,就不能教书了……调到图书馆里工作,也好,我搜集了不少的资料卡片。六六年以后,我的那些卡片,连同以前的,也都被烧掉了!这以后的情况,也和绝大多数的知识分子一样,抄家、搜书、住牛棚、写检查……但我还是活下来了,我始终没有失去信念!……我闲了二十年,如今,政策落实了,我也到了退休年龄,反倒忙起来了!我说我上不了大课,但学校里一定要我带研究生,还好,这几个研究生,都很扎实,很用功,只是外文根柢差一些,看不懂外文的参考书,本来嘛,他们整整耽误了十几年,他们中间年纪最轻的也有三十多岁了……”

    老梁用回忆的眼光看着我说,“我们像他们这样年龄,已经当上教授、系主任了。”

    我说,“正是这话——他们正努力地把失去的光阴夺回来。我也是这样,恨不得把我知道的一切,都交给他们,好把‘青黄’接了上去。还有写不完的赶任务的文章,看不完的报纸刊物,回不完的信件,整天忙得晕头转向!”

    老梁猛地一下站了起来,说,“能忙就好,总比我整天一个人在‘空巢’里呆着强……”

    女儿端了一个摆满餐具的盘子进来,我也站了起来,同老梁把靠墙放的一张方桌抬到屋子的中间。女儿安放好杯箸,便和妻进进出出地摆好一桌热腾腾的菜。女儿拿起茅台酒瓶来,笑着说,“三十年不见了,今晚妈妈陪梁伯伯喝一杯。”妻忙说,“梁伯伯是不会喝酒的,茅台酒又厉害,这瓶酒是我让他带回去当礼物送人的,大家都少来一点,意思意思吧!”老梁却一把把酒瓶夺了过去,满满地斟了一杯,一仰脖就干了,又满满地给自己斟了一杯,还替我和妻斟了半杯。他一边用手背抹了抹嘴唇,一面大声念:

    十觞亦不醉

    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

    世事两茫茫②

    念完,他哈哈大笑了起来,一仰脖又把第二杯酒喝干了,这时他满脸通红,额上的汗都流到了耳边。妻连忙从他紧握的手里,夺过酒瓶来。老梁颓然地坐了下去,拿起筷子,睁着浮肿的眼皮望着妻和女儿,说,“你们不但管老陈,还要管我!我是多少年没人管的了……可是我要是有人管,那有多好!”

妻笑说,“你还是那样地爱小孩。梁平有孩子吧?”

    老梁冷冷地笑说:“没有,他的媳妇儿嫌麻烦,不要!”

……我没有说话,眼前却仿佛看见老梁像一只衰老的燕,扇着无力的翅膀,慢慢地向着遥远的空巢飞去。

(摘编自冰心发表于1980年的小说《空巢》)

【注】①出自白居易《燕诗示刘叟》。②出自杜甫《赠卫八处士》。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通过人物对话交代背景,使跨度长达30年的故事浓缩在老友相聚的生活片段中,情节集中,内涵丰富。 B、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方式展开故事,语言平易朴实;描写细腻,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显得真实、亲切、自然。 C、小说描写了两个家,一个是建在异邦形如“空巢”的家,一个是洋溢着浓浓亲情的,家。一虚一实,反差强烈。 D、作者借助回忆往事、朗诵唐诗、开怀饮酒等情节,运用多种描写手法,刻面了一个豪爽、重情而孤独的美籍华人形象 E、以“空巢”为题,运用了比喻手法,形象又含蓄地交代了人物的生活环境,寄寓了作者对两位老人深切的同情。
(2)、文中孙女小文朗读白居易《燕诗示刘叟》这一情节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总结文中老梁的人物形象特点并作相关解析。

(4)、小说交代了两位教授不同的遭遇,由此表现出深刻的主题。请结合文本探究小说的主题。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麦季

袁省梅

    ①吃晚饭时,爸说:“我腰疼得不行,你替我看场去吧。”我不吭声,爸又说:“半大小子了,该替换替换我了,看人家大斌子,接上他老子的力了,不上学,一天能挣好几个工。”

    ②我还是没说话,可我听出了我爸话里的黯然、无奈、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后来,只要一想起我爸,我总是会想到多年前他对我无奈的样子,穿越时光的尘埃,扑面而来,让我莫名的心疼。

    ③大斌子,那时也是十七八岁的年龄,长得却壮实,一副大人的模样。吃了晚饭,我去喊了大斌子,捏了手电筒,去麦场。

    ④生产队的麦场在村子的西边,旁边就是麦地,一片连着一片,朦胧的夜色里,空旷,饱满。风从树上掠过,簌簌响。小虫子在土里,唧唧叫。经了一天的日晒,麦秸垛和麦地散发着一种好闻的气味,热烈,干燥,青草和新麦的香很浓了,让人感到莫名的欢腾。

    ⑤马灯下,大斌子掏摸出一把旱烟和几张窄的纸条,说“吃烟”就把一根粗大的烟卷塞到了我手里。现在想起,我的抽烟是从那晚开始的。月亮出来了,我看见大斌子学着大人的样子,猛地吸一下,忽地吐出一团白的烟雾,很享受的样子。我只一口,就“咔咔”地咳嗽了半天。大斌子就笑,笑得肆意,畅快。

    ⑥突然,我们听见麦地里传来剪麦穗的声音,“嚓嚓”“嚓嚓”,迅疾,慌乱。我一下就慌了,脖子木头般僵硬得不能动。大斌子不叫我发出声响,倏地摁亮手电。一束光在晦明的月色下,虚弱,模糊,却照亮了那人。

    ⑦竟是老王头。月亮银白水样明,老王头讪讪地,手遮着眼睛,说:“没动麦捆子,就捡点麦穗。”大斌子仰头看看天,哈哈大笑:“是捡麦穗的好时候,不热。”我劝大斌子放过老王头,别让队长来了看见。大斌子不理我,踢着老王头脚边的布袋子:“眼神挺好啊,捡得不少嘛。”

    ⑧我知道,大斌子恨老王头。老王头是我们的老师,他不止一次地批评过大斌子,还揍过大斌子。那时,哪个男生没挨过老师的打呢?多年以后,想起这些事,倒觉得老王头下手太轻。大斌子还没停学时,就扬言要收拾老王头,当然也收拾过。给老王头扣在宿舍窗台上的碗下放只青蛙,给老王头的烟筒里塞半截砖。

    ⑨大斌子抓过布袋子,冷冷地说:“人可以走,赃物得留下。”月下,老王头佝偻着腰,搓着手,嚅嚅着,不知说了句什么,低下头走得风快,简直是小跑了。大斌子哈哈大笑:“慢点啊王老师,别摔了您的老腰。”

    ⑩月亮隐在了云后,有风吹来,潮润,燠热。大斌子叫我去场院,自己走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来,手里却不见了老王头的布袋子。

    ⑪谁也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大斌子偷了半袋子碾好的新麦,刚出了场院,让队长撞见了。大斌子说是想用麦子换甜瓜吃。队长气得跳脚,骂他家贼难防。叫来他爸。大斌子挨了一顿狠揍。

    ⑫天黑时,大斌子来找我,瘸着腿骂他爸:“下手真狠啊,好像我不是他亲儿子。昨晚倒霉,今晚你给我放哨,偷回来。”那晚,他顺利地偷出半袋子新麦。朦胧的夜色下,他的两条长腿舞得飞快,在小巷子穿来穿去。我追得气喘,也不敢喊。谁知他竟然把袋子放到了老王头家的柴房子前。我问他:“昨晚的也是给老王头?”他说:“你认为呢?”我说:“那前几天的布袋子还老王头了?你不是恨他吗?”他说:“你喜欢他?那天我是想把布袋子交给队长,从他门口过时就听见他媳妇在屋里骂他犟驴,说屋里都揭不开锅了还窝在学校不挣钱。老王头一句不吭,我听着就心软得不行了。”

    ⑬谁知,我跟大斌子刚把半袋子麦子放到老王头的柴房子前,老王头“呼哧”从柴房子出来了。他扯住大斌子叫把麦子拿走,他说我偷你们不能偷,小小年纪可不能沾染了这坏习气,你们得走正道。

    ⑭大斌子“噗”地吐了口唾沫,甩开他要走,老王头死拽住就是不让走。大斌子没法子,只好背起袋子,也不理我,气呼呼地走了。

    ⑮我悄悄地叫他把麦子藏起来,明天换甜瓜吃。大斌子哼了一声:“吃吃吃,就知道吃。”大斌子把麦子倒到了场院,说:“这个老王头,看我以后怎么整他吧。”一会儿,他又说:“老王头说的也没错,嗨,这个老王头!”

    ⑯后来,大斌子和老王头成了铁哥们,我跟老王头也成了铁哥们。

(选自《中国闪小说年度佳作201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影子

刘建超

    老街有“三老”,老招牌、老古董、老学究。

    老街的门店多,许多都是老招牌。看着不起眼的小店,门口的招牌上却是乾隆康熙所赐,在老街度过岁月的李白、杜甫、白居易、郑板桥之类的文匠骚客,他们题写的招牌楹联,不经意间就会出现在犄角旮旯的小店中。老街的古物多,古董遍地都是。老街家里打一口井,就能挖透几个朝代。老街流传个笑话,两个青年打架,一个用铁锨拍人,结果人没有拍到,却拍倒了一段土墙。这个小青年就被逮走了——被他拍倒的是隋朝古城墙,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老街以前的私塾多,教书先生多,有许多还给皇亲国戚做过先生。所以,老街有着尊师重教的传统。

    霍老、乔老、贾老都是老街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在老街,只要是有沾点文化色彩的事情,三位老者是必被邀请的。三位老者都是鹤发童颜,神采奕奕,往场合里一站,就觉得文风氤氲,儒气荡漾,场合就显得有了品位,提了档次。

    三位老者聚到一起,抱拳作揖,称兄道弟,一派和祥。其实,背地里谁也不服气谁,论年龄,三人同庚,出生月份不同;论资格,都是毕业于北京的名牌大学;论学识,也都出版过自己的文集著作。老街有场合时,请一位还行,如果是三位都到场,如何排座次就是个费死脑筋的问题了。常常是因为前后的次序不满意,有的老者就会拂袖而去,弄得主家不尴不尬。

    天下事没有难得住老街人的。有人就刨根问底儿,看看是谁最先发表过文章。三老提供的资料竟然都是同一年。那就看看谁发表的报刊级别高,居然也都是当年的《人民日报》。那就再看谁发表的文章字数多,三人都含糊着说记不清了,反正是版面挺大的。就有好事的人,去了京城的图书馆,查到了三老当年发表的文章,还复印回来了。结果是霍老的文章815字,乔老的文章770字,贾老的文章602字。霍、乔、贾的排序就被默认了。霍老自然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头羊了。老街的一些脸面的事务,霍老也就当仁不让地坐在主席台子的中间。

    面子上的事情解决了,心理感受还是不舒服的。在有的场合上,有意无意地就会涌出点暗波。霍老若是发了言,乔老随后就会提点不同看法,与之“商榷”。乔老若是发言了,贾老也要从另一个角度看看问题,把乔老的意见给间接地损一番。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也都心照不宣,却能相安无事,得过且过。

    贾老心里最不安分。三个人当中,只有他年龄最大,比霍老早来到世上二十五天,比乔老早活了四十五天。贾老也比那两位早毕业一年,在学校也是一支笔杆子,若不是当年自己把不住滑,犯了点小小的作风问题,早留在京城混出个模样了。在老街混到一把年纪了,还是个“小三”,这让贾老很是不爽。排在老三,实际上就是个搭头,有你没你都一样。

    老伴最能理解贾老的心境,安慰他说,现在要看谁能熬过谁。我看那老霍老乔都不如你结实,好好锻炼吧,机会都是留给活得最长的人。贾老心中豁然开朗,制定了一整套的健身养身计划,把自己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出席一些场合,他就特别注意观察老霍老乔的状态,闲聊听他俩念叨这个脂肪高那个血糖高的贾老就特别受鼓舞,自己啥都不高,就是心气高。

    事情总是在发生着变化,先是霍老中风住院去世,乔老接替了一大堆的名誉头衔。后是乔老心梗,撒手人寰,贾老继承了一大堆名誉头衔。以后,只要有车接,有饭局还有点小意思,贾老都会显身于各种场合。

    贾老在场合上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正中间了。坐在中间的位置上,似乎只是坐着,因为场合上的发言不是长官就是老板经理董事长,轮到贾老该说话时,就到了饥肠辘辘的开宴时分,个个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贾老也就没有了讲话的兴致。

    有一次,贾老坐在场合的中间,百无聊赖,忽觉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身,在场合上空游荡,看到自己的那副没有灵魂的空壳,就如同影子一样在耗费钟点。贾老恍然,其实在场合上,自己就是被用来做影子的。

    贾老觉得影子很好玩。

(选自《百花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月白湖荡

余显斌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它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这儿的湖泥很软,提一根荷梗,轻轻地扯起来,就带出一根藕来,白嫩嫩的。用水一洗,吃上一口,满嘴都是莲藕的香味。

    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

    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

    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

    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

    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

    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

    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远处的天,近处的水,还有苇草、荷叶、荷花,都一片朦胧。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

    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

    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

    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张叔叔拍拍棒子的肩膀叮嘱,小鬼,注意安全啊。

    棒子点点头,送走了张叔叔,撑着小划子,出没在密密的苇丛里,等着骑兵营的到来。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月光水亮亮的一片,笼罩着湖面。湖面浮荡着淡蓝的雾,苇草和荷叶在雾里如淡墨画的一般,朦朦胧胧的。

    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长介绍给棒子。

    骑兵营长笑着夸棒子是好样的。

    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有可疑人经过,监察哨马上鸣枪报警,对岸的新四军二团听到枪声,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因此,鬼子几次来袭,都大败而归。

    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讯员啊。

    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噗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

    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

    新四军战士划着水,从苇丛里浮出来打扫战场,同时寻找着棒子。一片荷叶下,一个声音道,在这儿呢。随着声音,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摸清一切后,他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讯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做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信号,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各题。

打一个电话

李登建

    ①从窗前我看见她又出现在楼门口,我决定推迟下楼,我得避开她。

    ②近来我怕碰见她,甚至有点像老鼠害怕猫一样躲着她,可是有时“冤家路窄”,越想躲越躲不开。大前天我一出楼门,她正提着一桶水从水管子那里走过来,问我电话打了没有,我应着一定打,一定打,慌忙脱身;昨天我刚下楼梯,她又攥着笤帚幽灵似的从楼道后转出来,还是问打电话的事,我早把这事忘在脑后了,支支吾吾,贼也似的溜走……

    ③她是新来的清洁工,半个月前才接替了她的前任小刘。她的前任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儿子五六岁,像一枚挂在屁股上的钥匙,她干活时那男孩儿就就跟在身后,衣服脏兮兮的,抓过油条的手到处乱摸,就不免叫人厌恶了。那女人也不讲究打扮,蓬头垢面,蜡黄的脸最早总是阴沉着,从来不做出副笑摸样,迎着楼主人们笑着问声好,这样楼主人们对她怎能有好印象?有人说他哪天没拖楼梯,有人说她也不擦擦储藏室的门,尤其是后来,这个女人竟然胳膊上箍着黑纱来干活,给楼道带来一团晦气。楼主人们实在受不了了,几个人串通,坚决要求换掉她,说她不负责任,打扫卫生不积极,不干净。

    ④也许是物业管理处充分考虑了居民的意见,调换来的这个清洁工穿戴整齐,手脚麻利,四十七八的人了模样还挺俊俏。与她的前任明显不同的是,她特爱说话,远远地就跟你打招呼,嘘寒问暖,又是长又是短说个没完。那天我在楼梯上头一回见到她,她就问我在哪个部门上班,孩子学习好不好,又对我说她的孩子大学毕业了,还没找到工作,在家闷着,动不动就发脾气,爷爷一样地难伺候。她就说自己家在南面六里路外的疙瘩李村,人家都有大厦檐砖房她还没有,就得想法出来挣钱。她每天早晨骑着车子来,晚上回去。下雪那天在路上滑倒,从车子上摔下来,现在腿还疼。我问她能拿多少工钱,她前后指了指说,这6座楼12个楼道的卫生都是她打扫,一天下来腿发胀,一个月才500块钱。我说太少了。她说是少,可你不干还有人抢着干,都是托人来的,人家都有关系,她老担心被辞退。说到这里她朝我跟前凑过来,说:“你给俺公司打个电话行不?”我问:“打电话干什么?”“你就说我在这里干得挺好,你们很满意。”她又说,“你不知道,我以前在东区干,大伙儿都夸我干得好,你们不愿意用刘庄的小刘,才把我调过来的,你放心,我保证好好干。”我不假思索地说:“好,我打。”她追着我喊:“我叫李玉梅。”

    ⑤不打这个电话恐怕我就摆脱不了她的纠缠,可是打吧,虽然她来后楼道的卫生状况好像比以前好了,但这才是个开头,现在就下结论是不是为时尚早?而且我打这个电话应该征得全楼住家的同意啊。不过,我自己打个也没有多大关系,她不就是为了保住这个差使吗?这个要求也够可怜的,为她说几句好话也没什么不应该?于是我从桌子上的书堆里翻出她告诉我的那两个号码,抓起电话拨通一个。电话那端的声音很冷漠,我详细说明了情况,为引起他的重视,甚至适当作了艺术夸张,可那苍老的声音只无所谓地“哦哦”了两声,就挂断了。我不甘心,又拨另一个号码,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对方就笑起来:“这个李玉梅又来这一套了!”我急了,很严肃地说:“是真的,她真的干得不错!”对方没再说什么,“哈哈”的笑声却更大了。我感到很泄气。我能把这个结果告诉李玉梅吗?

    ⑥转眼春节到了,春节在国人心目中是压倒一切的大节日,放长假,什么活儿都撂下,痛痛快快地玩、闹,沉浸在浓似酒的欢乐气氛中。到除夕夜,燃放大雷子、钻天猴、彩筒的阵势简直就像当年辽沈战役发起总攻,轰轰隆隆,地动山摇,下半夜才归于沉寂,像这场战役取得了最后胜利。早晨我起床后,走到阳台向外面一望,下雪了!晶莹透亮的雪花正粉蝶似的纷纷扬扬地飞舞着,站在窗前似乎能听见蚕食桑叶似的沙沙声。楼外的空地、花池,铺了厚厚的一层雪,丛丛花木变为了琼簇。我家阳台视野开阔,可以望到很远的地方。正在我出神眺望时,忽然发现一豆红粒儿在洁白的雪野上浮动,仿佛丹青妙手的彩笔在一张阔大的宣纸上滴了一点红,又仿佛千树万树梨花中竟有一枝红梅孑然地绽开花瓣,那么鲜艳、动人。它的出现立刻使茫茫玉宇生动无比,这是一首意趣盎然、境界壮丽的诗。渐渐地,这点红在拉长,原来是个红衣女人。红衣女人正朝我们楼走来,近了看清恰是李玉梅。大年初一不在家过年来做什么?我怀着好奇心出来看。

    ⑦李玉梅已经从楼道后的“仓库”里取出扫帚,刷刷地扫楼门前的雪。我受到感动,也拿了一张锨,一边“帮”她干,一边问她为什么今天还来。她说雪得趁早打扫,结了冰就不好扫了,鞭炮皮也得扫掉,要不会刮得到处都是。

    ⑧我问她:“步行走这么远全身不冻透了?”

    ⑨她说骑车子怕再摔倒。

    ⑩扫完我们楼前,她还要到别处去扫。临走,她又央求我:“你能不能给他们打个电话啊?”

    ……

(选自《名家精品微型小说排行榜200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粮食要到肚子里

陈军

儿时在农村,家乡人一般不说浪费粮食,而是说糟蹋粮食。在乡亲眼里,人要活命,得靠粮食,粮食与人有着过命的交情,而珍惜粮食、敬畏粮食最朴素的观念就是“粮食要到肚子里”。

农村人最知种粮苦,都跟粮食亲。记得那时收麦子,芒种前后是农家人忙断腰的一季。布谷鸟的叫声催着整个村子,“黄了麦子”是一年中最大的担忧,必须要在那几天把地里的麦子抢收完。印象中,那时天还黑着,爹娘便拎着镰刀,踏着月光下地了。

娘割麦子快,手持镰刀弯腰揽麦,只听到麦秆遇刃的“嚓嚓”声,一行割完才直起身来擦把汗。娘说这样割麦,一来少起身,腰就少疼点儿;二来可以少擦汗,不直起身汗就直接顺着眉毛滴到地里了。那时,学校都放麦假,让我们这些孩子也帮着家里麦收。割一天的麦子,太阳烤,麦芒刺,晚上躺在床上,脸又红又痛,腰都不是自己的了。收一季麦下来,爹娘都会瘦一圈。一粒麦就是一滴汗珠,一仓黄灿灿的麦子,就是一缸滚烫烫的汗珠。

割完麦子,我和妹妹的任务就是拾麦穗。看着两篓排列整齐的麦穗,爹会表扬我们:“你俩拾的这些麦子,够咱一家人吃上好几天了。”拾完麦穗后,地不急着耕,还要空上一个星期左右,娘说:“地里应该还有一些没有拾回来的麦穗,让鸟雀子叼干净了再犁。”

收麦后的第一顿馍,是我们最期待的。蒸馍前,爹挑水,劈上好的筋骨柴。娘揉面,做馍,上蒸笼。我和妹妹烧火,打下手。蒸笼开始变得潮湿,不断冒出麦香味儿时,两个小肚子开始“咕咕”叫,我和妹妹一步不离地守在旁边,等着开笼。娘心中有数,她说蒸馍的火候要刚刚好,不够火或者蒸过了,都不好吃。她一声“起笼”,笼盖一掀,那叫一个香啊!

可娘说,新麦下来的第一口馍是不能急着吃的。中午,太阳当头照,万物明朗。爹把一条板凳往太阳底下一放,把一屉热腾腾的馍放在板凳上。馍的热气袅袅升起,娘双手合十,嘴里祷告着。她双手从胸前一放下来,我和妹妹就跑上前,一人捧一个馍,因为烫,吹一口气,咬一口,嘴咧来咧去,手掂来掂去,不一会儿,一个钵大的馍就下了肚。

在那明晃晃的阳光下,在那与粮食相依的岁月里,在爹娘的衣襟边,馍香仿佛能在胃里留存好多年,未来某个特定时刻就会热乎乎地翻腾起。

农村人对粮食的态度是三尺黄土般的心思,种粮时那些艰辛的历程,仿佛是在天地之间进行着某种庄严的仪式。冬去春来,风调雨顺,农人收获着大地的礼物。这饱含天地日月之精华的粮食,喂养着人类,一代又一代。而对于一粒粮食来说,从土里到达肚里,才是它的归宿。

懂得粮食的来之不易,自然不敢浪费。像我这样的农家孩子,不少规矩都是从吃饭而来,比如,吃多少盛多少,碗里不能剩饭;掉到地上的食物要捡起来,到不了人肚子里,也要到牲畜的肚子里;上学带的饼,吃不完一定要带回来。在梅雨季节,被褥、家具都会发霉,但粮食一般不会发霉,都保存得好好的。粮食,是一家人最可靠的家底。

老家鄂西都是旱田,一年两季主粮,五月收麦,十月收苞谷。白花花的麦面是细粮,黄灿灿的苞谷是粗粮。家里来了客,娘都是擀面、蒸馍。苞谷是粗粮,一般不用来招待客人,除了自家人吃,还留一些给牲畜吃。每一粒粮食都到了肚子里,就连粮食那一层外衣也是牲口的好粮,比如麦麸、玉米包壳。

那个年代,粮食不宽裕。有时接济不上了,或者家里来了客,麦子还没磨,都要去邻居家借面。我家靠面缸的那面墙上,像一面选举墙,借了谁家的面,就记下“正”字,欠几瓢就划几笔。家里磨了麦面,头等事就是还面。娘舀起满满一瓢面,再用一个小碗向上加,边加边轻轻拍实,直到堆出一道尖儿。我说:“借的时候是平平的一瓢。”娘瞪我一眼:“你懂啥!”还叮嘱我路上不要跑,别把面洒了。

我自然知道粮食的金贵,还面的路上,我弓着腰护着瓢,小心翼翼,生怕有风来。但偶尔也有尖塌了、风吹飞的时候,弄得我一身白。我家的面倒入别家的面缸时,“噗”的一声,会升起一小团尘雾,真是欢腾。还三婶的面时,她说:“你娘这个人呀,就是讲究!”在粮食紧缺的那些年,还面时的这道尖儿,让娘在村里有了个好名声。

如今,生活富裕了,人们不再借面,粮食逐年增产,种粮收粮也机械化了,但儿时与粮食的交情,让我学会了珍惜。

后来我到了城里,虽然不再种粮了,但看到粮食总是格外亲。对粮食的这份情义和吃饭的那些规矩,我也一点一点地讲给我的孩子。我给孩子们立了一条规矩,也是长辈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话一一粮食要到肚子里。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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