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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3 文学类文本阅读小说之人物情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复仇

巴金

    这年夏天老友比约席邀请我到他的别墅去度假。

    我去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了几个客人。一个是医生勒沙洛斯,一个是新闻记者福拉孟;还有一位比叶·莫东,是一个中学教员,我们几个人都是单身汉。

    比约席的别墅在一个风景优美的乡村。一条河流把全村围抱在里面。岸边有一带桦树林,点缀着许多家房屋。

    我不曾去过教堂。不过礼拜日早晨开始做弥撒时的钟声,我无一次不听见。严肃的、悲哀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又慢慢地落进水里,好像被碰碎了似的,分散在水面,这样的音乐我非常喜欢。

    有一次我们不知道怎样谈到幸福上面来,莫东先生却发出了奇怪的议论,他引了英国诗人布郎宁的话,说人生的至上善就在于跟少女一吻。“人生的最大幸福就是看见正义胜利的时候。”比约席说。他是学法律的人,说这种话也不无理由。

    后来轮到医生发表他的意见了。做医生的人总是以救人为幸福的,我这样想。

    “复仇——”医生慢腾腾地说出这两个字。

    “复仇?”我们都惊叫起来。

    “是,我说最大的幸福是复仇。”他镇静地说。但是他又闭了口,好像静静地等候着我们的反驳。

    我们都不发言,只是默默地带了疑问的眼光望着他。他似乎在沉思。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解释他的意见。他的声音很镇定,但是里面仍旧有一点痛苦的味道,这说明他说的话曾经给了他很深刻的印象。

    在两年以前,我到过意大利,有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了,忽然一声枪响惊醒了我。我开了房门,看见房东惊惶的面孔。她告诉我下一层的房间里有一个房客自杀了。

    地上躺着一个瘦弱的青年。他的胸膛露了出来,偏左一点有一大团血迹,脸色白得像一张纸,喉咙不住地响。我俯下去听了他的脉,知道已经无望了。我刚刚站起来,他忽然睁开了两只血红的眼睛,口里说了一句:“我是福尔恭席太因。”喉咙里再吼了几下,便死了。

    我听了房东的话,才知道这个自杀的青年就是刺杀鲁登堡的凶手。我想他也许是另外的一个福尔恭席太因吧。但是这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的衣袋里露出了一个纸角,我便把它抽出来。原来是一束文件。我只瞥见“福尔恭席太因的自白”几个字,便把它塞在寝衣的袋子里。

    “有些人也许会说我的死是在忏悔我的罪恶。其实我对于杀死鲁登堡的事,并不后悔。我所杀过的人除了鲁登堡还有一个叫做希米特的军曹。”

    “三年前,我还在家乡。那时我刚同我的吕贝加结婚不几月。我们开设了一家杂货店,两人过活得也还幸福。”

    “然而在这个城里发生了大规模的烧杀抢劫。”

    “有一天我因事出去了,留下吕贝加在店里。我回来时远远地看见一个军官匆忙地从我的店里出来。他的脸上有抓破的地方,军服也很凌乱。我便加速了脚步,跑进店里。”

    “天呀!她满身都是血——我认得那个军官是希米特军曹。我马上跑了出去,到了司令部,要求见鲁登堡将军。鲁登堡将军接见了我。他听了我的请愿以后,并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就叫两个兵士把我带出去了。”

    “我被他们关了两天,等我回到店里时,我的东西被他们毁得精光。”

    “我没有家,我没有亲人,没有产业,连我所爱的妻子的遗体也没有了。”

    “忽然一个思想像一线光明似的射入了我的脑子。复仇,复仇!我似乎又找到一个生活的目标了。”

    “在一个大风雨之夜,我把车停在一家大咖啡店门前,在这微弱的马车的灯光下,我认出了我的仇人希米特。”

    “我对准他的胸膛把匕首刺了进去。在车灯的微光下我看见他的痛苦的挣扎和脸上那种难看的表情,我抽出匕首,血跟了出来。我把匕首放在嘴唇边,用舌舐着刀叶,我把血都吃了。我不觉得有什么味道,只觉得热。我藏了匕首,把那个垂死的身体拖到岸边,抛进河里去了。”

    “我赶车离了河岸,一路上我唱着歌,心里非常快乐,觉得我是世间最幸福的人。”

    “不久我就离开了这个城市,因为鲁登堡已经离开这里了。”

    “这三年来我到处跟着他。我跟他到过来比锡,到过汉堡,到过柏林,到过维也纳,最后到了巴黎。我买了一支手枪,我每天出门时总要把那支装好子弹的手枪吻许久。有一天我果然找着他了。”

    “我连续发了三枪,我亲眼看见三颗子弹都打进了他的身体。他只是呻吟着。我却在一阵混乱中逃走了。”

    “没有人捉住我,我到过比利时,到过瑞士,到了意大利。我的姓名响遍了全个欧洲,可是我自己却依旧困苦地、无名地而且像一只狗那样被人追踪地活着。”

    “我的精力渐渐地消失了。从前因为有仇人在,有复仇的事做,所以我能够历千辛万苦而活着。现在呢,生活没有了目标,复仇的幸福已经过去。我没有家,没有亲友。工厂里的繁重的工作和奴隶般的生活,我实在厌倦了。我决定把我的生活结束,因为我一生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幸福了。”

    医生惋惜地接下去说:“我很对不起福尔恭席太因,不曾把他的遗书发表,因为他的话虽是真实的,我虽然也像他那样相信复仇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人们互相仇杀的事在我看来终于是可怕的。难道除了复仇以外,我们便找不到别的道路吗?”

    比约席开口了。他严肃地、决断地说:“在现在,除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外,还没有别的路。”

    路,我想是有的,不过他们不想走罢了。

    我们都在思索……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描写了比约席的别墅,尤其是对教堂钟声的描写让人觉得十分灵动,作者意在通过本次度假的惬意的生活与后面复仇的故事作鲜明的对比。 B、本文观察角度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追忆性角度,从文本时间到故事时间,又回到文本时间,巧妙循环,叙述了一个关于幸福与复仇的故事。 C、本文在叙述几个人在比约席别墅度假时,补叙了医生所遇见的福尔恭席太因自杀的故事和福尔恭席太因的遗书,这些补叙起到了补充、衬托的作用。 D、《复仇》运用独特的叙事结构,层层渐进,令小说内容更加丰富,使小说的思想内容和人物特色表现得鲜明而深刻。 E、巴金的《复仇》是一部短小而精悍的革命题材小说,用福尔恭席太因的自杀和他所经历的人间悲剧来阐明巴金的观点,探讨了革命的道路,人生的意义。
(2)、请结合文本,分析福尔恭席太因的性格特点。
(3)、福尔恭席太因为什么自杀?福尔恭席太因的死引发了人们对从未关注过复仇后人心的疲惫的思考,有人认为终究只有放下才是最好的放过自己灵魂的方法,你怎么看呢?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选文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蓬荜居印人

聂鑫森

章达君要搬家的消息传进了“蓬荜居”这个小院子,把金锲之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为什么搬家?金锲之想啊,想啊,猛地心一颤。他明白了,真的……

风雪拥年关,他们真正地成为知己,似乎是在解放前的一个年关前夕,印人金锲之和小学的语文教师章达君在当铺的偶遇。在当铺那麻石台阶上片刻的惶惑和窘迫后,两个人豁达地哈哈大笑。他们似乎获得了一种什么契机,仿佛突然看见了对方心性的另一个层次,于是,感情猛然间获得了升华。办完典当手续,他们找个僻静小酒店沽一壶酒,尽兴地谈起来。

从那时起,几十年来,他们的友谊就像下窖的“茅台”一样,愈久愈醇,愈久愈香。那么,达君为什么突然要搬家呢?

是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仔细想来,似乎是年初一个春月淡淡的夜晚,在章达君家。

达君家陈设极为简单,门楣上挂着块横匾,上有“不厌居”三字,是由达君书写,锲之镌刻的。达君除嗜书外还喜欢养兰草置之案头雅趣盎然。

那晚,两个人喝着酒,嗅着案头兰草的香味,忽然谈起金石治印来。金锲之手舞足蹈,口若悬河。

达君满面通红,看样子酒力已经发作,边听边点头,用手指轻轻击案。忽然,他站起来,说:“老兄,我让你看一件传家之宝,以助酒兴。”

说完,用钥匙打开大柜,在里面窸窸窣窣掏了半天,才掏出一个小小的绸布包,解开来,一层又一层,一共包了九层。突然,灯下闪出一束金黄金黄的光焰,顿时满室生辉。

金锲之的眼直了,呆了,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胸脯急剧地起伏着。想不到达君家竟有这样一块稀世之宝:田黄冻。他洗净了手,慎重地接过来欣赏。

果真是一块田黄冻,方寸大小,浑然一体,鲜活活的,亮晃晃的,带着一股溪流的清润之气。“好石!”金锲之惊呼了一声。田黄冻从他的右手转到左手,又从左手转到右手。他眉毛扑闪着,嘴唇抖动着,简直有些忘乎所以了。

“可惜上面少几个字,要不,就两全其美了。”达君听了这句话,猛地接了过来,将绸布包锁入大柜。

田黄冻藏起来了,酒也喝得差不多了。锲之怅然站起来,几句淡语告了别,猛然觉得多了桩心事。不,是多了一点追恋的东西,死命地折磨着他。

从此,锲之几乎闭门不出。那几把刻刀响得分外勤,石头磨了又刻,刻了又磨。他简直魂不守舍了,把老伴急得火燎肝肺似的生痛。

一天傍晚,他提着瓶“湘潭汾酒”,兴冲冲来到达君家。哗啦,哗啦,两只酒盅斟满。寒暄了几句,金锲之顿了顿,终于开口了:

“达君,你这个名字,我琢磨了一晌,想出了一个布局,你看行不行?”

达君没有作声,头上冒出一层细细的汗珠子。端起酒盅只顾喝酒,不说话了。

回到家里,金锲之悄悄地立在小院中。月亮被一块云遮住了,院子里一片漆黑。风中,竹叶沙沙,单调而凄清。

他急匆匆奔入那间刻印的屋子,扯亮灯,忙从抽屉里寻出块鸡血石,取出刻刀,敛声屏气,久久地盯着石面。然后,运腕下刀。咔嚓、咔嚓,每一刀走得那么顺畅,好像不是用手,而是用心在刻,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远处传来鸡叫的时候,印章已刻出。金锲之捧着印章,叩开了达君的门。

达君接过印章,细细观看,心中赞叹不止。正要致谢,抬头一看,金锲之已经走远。目送着那微弯的苍老的身影,达君的眼眶有些润湿。

过了不久,达君便决定要搬家了……

达君走了,金锲之少了一个知音,整天愁眉不展,长吁短叹,常常彻夜不眠,寄情于金石之上。一次在院子的月下看竹影,不慎跌倒,患脑血栓,经医治总算保全了性命,但右边的手脚却瘫痪了。他终日卧床,呻吟不已。

吧嗒、吧嗒……脚步声响得那么急,一直响到院子里,然后进入他的卧室。金锲之猛一抬头,站在面前的是张很熟悉的中年人的面孔,呀,是达君的儿子。

中年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绸布包和一封信,递给金锲之。金锲之艰难地用左手展开信,读完后金锲之老泪纵横,放声恸哭起来。

院子里飘起了雨丝,带着初春的寒意,而且渐渐地密起来,大起来,天地间迷蒙一片,让人透不过气来。达君的儿子什么时候走的,他不知道。

故人亡,而田黄冻在;田黄冻在,却不能亲手去镂刻它了!

此后他案几上搁上了一盆兰草是他特意叫老伴去花店买来的。那淡淡的幽香,一直渗到他的心眼里,过滤着他的心思。

此后,几把刻刀和几本印谱就放在枕边,不时地用左手抓起来,掂几掂,又放下。田黄冻天天在他的手里翻动、摩挲,变得更加光亮了。他凝神地看着,随着全身一种莫名其妙的筋肉运动,上面竟渐渐地显现出红色的字体来。那是在一刀刀刻过之后,显现出来的“达君”的朱文,刀刃触石的声音,久久回旋,不绝于耳。

他还想好了一篇祭悼达君的古体文,文章是用一种几乎只能凭感觉运刀的小楷来刻的,其精细微妙之处,他分明一一感受到了,每句话都凄怆袭人。书法和刀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气韵生动,流转自如,若行云流水一般。他兴奋得大叫了几声,待再仔细打量时,一如风吹云散,竟不留半点痕迹。

院子里太静了,屋子里太静了,他的心太静了。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本一:

蒙古包

李娟

我家的狗跟着我妈一起,在葵花地边吃了小半年的素。丑丑最爱油麦菜,赛虎最爱胡萝卜。它俩共同所爱是鸡食,整天和鸡抢得鸡飞狗跳。真正是“鸡飞狗跳”!但鸡食有什么好吃的呢?无非是麦糠皮加玉米碴,再加点水和一和。

荒野生活,不但伙食从简,其它一切都只得将就。然而说起来,在这片葵花地上的所有农户里,我家还算是最不将就的。

当初决定种地时,想到此处离阿克哈拉村还有一百多公里,来回不便,又不放心托人照管,我妈便把整个家都搬进了荒野中。包括鸡和兔子,包括大狗丑丑和小狗赛虎。想到地边有水渠,出发时她还特意添置了十只鸭子两只鹅。结果失算了,那条渠八百年才通一次水。于是我们的鸭子和鹅整个夏天灰头土脸,毫无尊严。

她在葵花地边的空地上支起了蒙古包。丑丑睡帐外,赛虎睡帐内。一有动静,丑丑在外面狂吠震吓,赛虎在室内凶猛助威。那阵式,好像我家养了二十条狗。

若真有什么状况,丑丑绝对直冲上去拼命,赛虎躲门后继续助威。直到丑丑摆平了状况,赛虎才跑出去恶狠狠地看一眼。

所谓状况,一是发现了鹅喉羚,二是突然有人造访。

来人只会是附近种地的农人,前来商议今年用水的时间段。或讨论授粉时节集体雇佣蜜蜂事宜。或发现了新的病虫害,来递个消息,注意预防。

或是来借工具。附近所有的农户里,就我家各种工具最齐全,要盆有盆,要罐有罐,要锯子有锯子,要斧头有斧头。几乎可应付一切意外情况。

别人家呢,一卷铺盖一只锅。随时准备撤。

于是到访我们蒙古包的人,说正事之前总会啧啧称叹一番:“再打一圈围墙,你们这日子可以过到2020年。”

对了,还有人前来买鸡。我妈不卖。说:“就这几只鸡,卖了就没有了。”

对方奇怪地说:“那你养它干嘛?”

这个问题好难。我妈吱唔不能答。

总之,以上种种来客,一个星期顶多只有一拨。

这片耕地约一万多亩,被十几户人家分片承包。大家守着各自的土地,彼此间散居很远。住处大都在地底下——在地上挖个坑,盖个顶,是所谓“地窝子”。于是,在葵花还没有出芽的时节里,站在我家蒙古包前张望,天空如盖,大地四面舒展,空无一物。我家的蒙古包是这大地上唯一坚定的隆起。

随着葵花一天天抽枝发叶,日渐旺壮,我们的蒙古包便在绿色作物的海洋中随波荡漾。直到葵花长得越发浓茂喧嚣,花盘金光四射,我们的蒙古包才深深沉入海底。

其实我家头一年种地也住的是地窝子。我妈嫌它不方便,今年便斥巨资两千块钱买了这顶蒙古包。唉,我家地种得最少,灾遭得最惨,日子还过得最体面。

鸡窝紧挨着蒙古包,是我家第二体面的建筑——一只半人多高的蒙有铁丝网的木头笼子。兔舍次之,它们的笼子仅木条钉成,不过同样又大又宽敞。鸭和鹅没有笼,我妈用破烂家什围了一小块空地,它们就直接卧在地上过夜。它们穿着羽绒衣,不怕冷。

每天清晨,鲜艳的朝阳从地平线拱起,公鸡站在鸡笼顶上,庄严地打鸣。迷路的兔子便循着鸡鸣声从荒野深处往家赶。很快,鸭子们心有所感,也跟着大呼小叫嘎嘎不止。家的气息越来越清晰,兔子的脚步便越来越急切。被吵醒的我妈打着哈欠跨出家门,看到兔子们安静地卧在笼里,一个也不少,眼睛更红了。

兔子为什么会迷路呢?我妈说,因为它个儿矮,走着走着,回头就看不到家了。

若是赛虎的话,看不清远处的东西,便前肢离地站起来看,高瞻远瞩。而且还能站很久。我渴望有一天它能学会直立行走。

丑丑不会站。不过也不用站,它是条威猛高大的哈萨克牧羊犬,本来就具有身高优势。远方地平线上一点点小动静都逃不过它的眼睛。

鸡虽然也矮,但人家从来不迷路,荒野中闲庭信步,悠哉游哉。太阳西斜,光线微微有点变化,便准时回家。我觉得鸡认路才不靠什么标志,也不靠记性,人家靠的是灵感。我从来没见哪只鸡回家之前先东张西望一番。

鸭子要么一起回家,要么一起走丢。整天大惊小怪的,走到哪儿嚷嚷到哪儿,你呼我应,声势浩大。

黄昏时分,大家差不多都回家了。我妈结束了地里的活,开始忙家里的活。她端起鸡食盆走出蒙古包,鸡们欢呼着哄抢上前,在她脚下挤作一团。她放稳了鸡食盆,扣上沉重的锥形铁条罩(鲁迅所谓“狗气煞”),一边自言自语:“养鸡干什么?哼,老子不干什么,老子就为了看着高兴!”

于是鸡们便努力下蛋,以报不杀之恩。蛋煮熟了给狗们打牙祭。狗们干起保安工作来更加尽职尽责。

(节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

文本二:

李娟笔下的世界建立在她独特的边疆生活体验之上,那些广阔的空间、原始的生态、古老的传统,充满了生机与诗意。如果在写作中将“远方”的生活加以异域情调化的处理,或是寄诸对原始山水、风物之画面的描绘,很容易满足读者浪漫化想象,但也可能助长读者对“远方”的猎奇与消费。但李娟的文字是亲切的,即便书写着从未被描绘、被述说的地方和生活,她始终以不加掩饰的真诚,记录着自然律动与生活点滴。在讲述“远方”的时候,李娟既是一个观察记录哈萨克文化的汉族人,也是一个融入游牧生活的居住者。她用自己的语言讲述“他者”,也用行旅的经历去探究“自我”。文学的审美追求与民族志叙事的伦理考量,构成了李娟作品独特的张力。

(摘编自王岫庐《“真实性”的重构:从李娟的非虚构写作及其英译谈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铁木前传(节选)

孙犁

在谁家院里,叮叮当当的斧凿声音,吸引了他们。木匠的手艺,多么可爱啊!还有升在墙角的那一堆木柴火,是用来熬鳔胶和烤直木材的,那噼剥噼剥的声音,也实在使人难以割舍。在童年的时候,常常就有这样的想法:我们家什么时候也能叫一个木匠来做活呢?当孩子们吃晚饭的时候把这个愿望向父亲提出来,父亲生气了:“要不,我把你送到黎老东那里当学徒,你就可以整天和斧子凿子打交道了。”

黎老东是这个村庄里的唯一的木匠,他高个子,黄胡须,脸上有些麻子。看来,很少有给黎老东当徒弟的可能。因为孩子们知道,黎老东并不招收徒弟。他自己就有六个儿子,六个儿子都不是木匠。

欢乐的机会,也总是很多的。如果是在春末和夏初的日子,村里的街上,就又会有叮叮当当的声音和一炉熊熊的火了。这是傅老刚的铁匠炉来村里了。

傅老刚被人们叫做掌作的,他有五十岁了。他的瘦干的脸就像他那左手握着的火钳,右手抡着的铁锤,还有那安放在大木墩子上的铁砧的颜色一样。傅老刚有两个徒弟,大徒弟抡大锤,沾水磨刃,小徒弟拉大风箱和做饭。小徒弟的脸上,左一道右一道都是污黑的汗水,然而他高仰着头,一只脚稳重地向前伸展,一下一下地拉送那忽忽响动的大风箱。孩子们围在旁边,对他这种傲岸的劳动的姿态,由衷地表示了仰慕之情。

当师父从炉灶里撤出烧炼得通红的铁器,孩子们一哄就散开了,随着叮当的锤打声,那四溅的铁花,在他们的身后飞舞着。

铁匠们每年要在这个村庄里忙一个多月。早晨,人们还躺在被窝里的时候,就听到街上的大小铁锤的声音了;夜晚,他们睡在炉灶的边旁,没有席棚,也没有帐幕。只有连绵阴雨的天气,他们才收拾起小车炉灶,到一个人家去。他们经常的去处是木匠黎老东家。黎老东是好交朋友的,他和傅老刚的交情深厚,他不称呼傅老刚掌作的,总称呼亲家。

亲家是叫得很熟了。“亲家,亲家,你们到底是干亲家,还是湿亲家?”人们有时候这样探问着。

“干的吧?”黎老东是个好说好笑的人,“我有六个儿子,亲家,你要哪一个叫你干爹都行。”

“湿的也行哩!”轻易不说笑的傅老刚也笑起来,“我家里是有个妞儿的。”

但是,每当他说到妞儿的时候,他那脸色就像刚刚烧红的铁,在冷水桶里猛丁一站,立刻就变得阴沉了。他的老婆死了,留下年幼的女儿一人在家。

“明年把孩子带来吧。”晚上,黎老东和傅老刚在碾棚里对坐着抽烟,傅老刚一直不说话,黎老东找了这样一个话题。他知道,在这个时候,只有这样一把钥匙,才能捅开老朋友的紧紧封闭着的嘴,使他那深藏在内心的痛苦流泄出来。

“那就又多一个人吃饭,”傅老刚低着头说,“女孩子家,又累手累脚。”

“你看我。”黎老东忍住眼里的泪说,“六个。”

这种谈话很是知心,可是很难继续。因为,虽然谁都有为朋友解决困难的热心,但是谁也知道,实际上真是无能为力。就连互相安慰,都也感到是徒然的了。

这时候,黎老东最小的儿子,名字叫六儿的,来叫父亲睡觉。傅老刚抬起头来,望着他说:“我看,你这几个孩子,就算六儿长得最精神,心眼儿也最灵。”

“我希望你将来收他做个徒弟哩。”黎老东把六儿拉到怀里说。

“我那女儿,也有他这么大?六儿今年几岁了?”傅老刚问。

“九岁。”六儿自己回答。

“我那女儿也是九岁。”傅老刚说,“她比你要矮一头哩,她要向你叫哥哥哩。”

……

傅老刚的女儿到了村里,先投奔了黎老东家。黎老东很是高兴,招呼左邻右舍的女孩子们来和小客人玩。

“你叫什么名儿呀?”那些女孩子们问她。

“我叫九儿。”小客人回答。

和女孩子们玩了几天,和六儿也就熟了。六儿背着红荆条大筐,提着小镐儿,扬长走在前头,九儿背一个较小的筐子,紧跟在后面,走到很远很远的野地里去。

六儿不喜欢在村边村沿拾柴,他总是愿意到人们不常到的地方去。他忽然轰起一个窠卵儿鸟,有时候他又追赶一只半大不小的野兔儿……

“我们赶紧拾柴吧。”九儿劝告地说。

“忙什么?”六儿说,“天黑拾满一筐回去就行。”

这天,他们高兴地捉住了一只短尾巴的小田鼠,晚上带回家里来,装在一只小木匣里。第二天,六儿拿出小田鼠来,对九儿说:“它在匣里住了一夜,一定很闷,我们叫它在地下跑跑吧。”六儿把小田鼠放在地下。起初小田鼠伏在他的脚下,一动也不动。六儿嘘它,跺脚轰它,它跑开了,绕着房根儿转,突然钻进了一个洞。

六儿急了,他问九儿:“你看瓮里有水没有?”

“瓮里干着。”

六儿抓起瓢来,跑到咸菜缸那里,掏来一瓢盐水,灌进了鼠洞。但是不顶事。

六儿失去了小田鼠,心里很难过。

九儿心痛那一瓢盐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窃读记

林海音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跨进书店门口,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

“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前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其事地问他价钱,我明知道,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钱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 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

但我也不是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临时买上两个铜板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的确受了创伤,我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小诗说: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摆书摊的人看见这样,

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

“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

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

他脸上老是有菜色,

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对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前次的难堪。

“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愤愤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怀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被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

“请看吧,我多留了一本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起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更是在爱里长大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黎明前的故事

茹志鹃

天黑沉沉的,马上就要下雨了。一九四九年的第一声春雷,隆隆地从远方滚来。米米问清了路,和小小两个加紧了脚步向前跑着。跑着跑着,雨就哗哗地落下来了。

警察局阴森森的大门口,有四个拿着枪的警察,在踱来踱去。

“干什么的?”

“我们来找爸爸妈妈的。”

“滚开!”那个警察端了上好刺刀的枪,把他们赶到一边去了。

“小小,我们回去吧!”小小不响,只是用手背擦着眼睛。默默地走了一会儿,小小忽然抬起头来说道:“姐姐你说,爸爸是共产党,是好人,他们为什么抓他?”

“他们都是坏蛋!”

“爸爸说北平有共产党,那我们叫他来打这些坏蛋!”

“北平——路太远了呀!”

“……我们写信去。”

米米和小小回到家里,那些特务有的在打牌,有的出去了,也没有人来问他们。米米就点起洋油炉子,家里还有面粉,自己动手做起饼来。小小还是照常爬到爸爸的阁楼上,独个儿坐在爸爸的床上。往常这个时候是最热闹的,晚饭吃过了,大家都在家里,爸爸讲故事,妈妈检查功课,小小和姐姐吵嘴……都在这一刻。小小怔怔地看着楼梯口,心想:也许爸爸会突然走上来,轻轻地叫道:“小小,吃晚饭了……”

他这样想着,想着,等到米米上楼来找他去吃饼,他已伏在枕头上睡熟了。

半夜里,米米给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吵醒了,打开电灯一看,门外进来的还是那些特务,可是他们后面……后面是谁?爸爸!米米弄不清这是真的还是在梦里。

“爸爸!爸爸回来了?”小小也坐起来喃喃着。米米赤着脚站在地上,看他们把爸爸拉上了阁楼,关上了楼门。

两个人仰着头,呆呆地望着楼上。一会儿,那个非常熟悉的很轻很轻的声音就嗒嗒地响了起来。小小一听这声音,猛地想起一件事来:曾经有一次,小小夜里醒来,问过妈妈这是什么声音。妈妈想了想,就倚在床上,沉静地说道:“小小,这是一只奇怪的鸟,在给好人唱歌 , 它唱的歌从来不肯给坏人听到。它从晚上唱到天亮,一边唱一边飞,许多漂游在大海里的人,一听到它的歌,就知道海岸不远了。许多迷失在森林里的人,一听它唱歌,就找到了方向。要是它一停止唱歌,许多人就会丧失勇气,迷失方向,所以它永远是一边唱一边飞,唱得嘴里流血了,它还是唱;没有力气了,它还要唱。有坏人要打它,它就飞到更高的云层里去唱它飞着唱着,一直到天亮……” 

“啪嗒”一声,那个轻微的嗒嗒声停止了,接着就听见爸爸轻快地说道:“对不起,我收不到。”

“啪!啪!”两声,好像是动手打了,接着又是“哗啦”一声,似乎所有的枪都顶上了子弹。有人开口说话了,一字一字都像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要放明白些,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你只要把那边的报收过来,你就可以和你老婆一起回家……”

“嗨嗨……我倒是想回家,就是收不到报,所以也不敢想……嗨嗨……”爸爸笑了。米米更紧地抱住了弟弟,但弟弟却在想:奇异的鸟不肯给坏人唱歌,妈妈讲过的,它只唱给好人听的……

阁楼的门开了,那些人押着爸爸下来了。爸爸的腿好像跛得很厉害,那些人推着他走,爸爸只来得及回头向米米,小小笑了笑说道:“喂,不要哭,爸爸不会死的…”

米米和小小愣了一刻,赶紧追到门外去看,不禁又呆住了:一辆汽车停在弄堂口,在弄堂里,爸爸在爬着走,一条腿歪歪斜斜地拖在身后……爸爸的腿已经断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米米和小小已写好了一封信,信是米米用铅笔写的,密密地写了很多,结尾处的几个字特别大:“快来救救我们的爸爸妈妈!”信封上端端正正地写着:“北平共产党收。”

炮声,伴随着江南的春雷隆隆地从北边滚来。解放军过了长江,一直向南,向南,日夜地向南进军。

每夜,每夜,上海的四郊响着枪声,多少孩子的父母兄姊,在这里成批成批地倒下。政治犯的牢房跟着一个个地出空了,这些祖国优秀的儿女,在这黎明即将到来那一刻,或引吭高歌,或默默地走完这条人生最艰苦最光荣的最后路程。

现在,米米和小小每天早上起来,就听听炮声是不是近了一点,解放军有没有进到上海。然后就到“卫戍司令部”门口去站一会儿。爸爸、妈妈就关在这里面,门口的人说是政治犯不能见。

这一次,他们却意外地被接见了,他们不懂这是好兆还是恶兆,只是又高兴又心跳地被带到铁栅子旁边。一会儿,妈妈一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妈妈!”米米叫了一声,就熬不住哭了,小小却不哭,也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妈妈。

“孩子,这些日子你们是怎么过的?……”妈妈仔仔细细地端详着他们的脸,过了一会儿,才说:“小小要听姐姐的话,米米要照顾好弟弟,以后……日子马上就会好过了……不要忘记你们的爸爸……”妈妈话还没有说完,接见的时间就完了,妈妈只来得及说:“把爸爸的被子要回去!”就给推进去了。

小小像个哑巴似的,跟着姐姐去拿了爸爸的被子。被子上染着大片黑紫紫的血迹。他不能想象爸爸是怎么了,爸爸说过,他不会死的,但为什么不要被子了呢?……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林斤澜

妈妈:

我回到了南方祖籍,您的老家。一路上,我都是说回老家、回老家。可是,越走近老家,倒越觉得新鲜。这里,山那么绿,水那么清,连吹来的风,都带有您说的那股清香味儿。我虽是“北方小老杆”,倒觉得我真应该是这儿的人。

妈妈,在您的老家,在您参加革命的老地方,我十倍、百倍地想念您,希望听到您的好讯儿。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呢?我想,只有把我见到的、想到的、听到的,原原本本全都告诉给您。

我到了公社。主任问我:回老家来干什么?我说上竹山。不想他“嗤”地一乐,什么也不言语。 我脑子里立刻挂上一个问号:这个主任!怎么和老乡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呢?妈妈,那些老人家倒是都还记得您的模样儿。见了我,抢着拉我到家里做客,竹子长竹子短地问个没完,真跟一盆火似的。

公社在街上,就是您常说的九节街。有楼的、没楼的木头房子,挤得不漏缝儿了,中间是一条竹竿般细长的街道。不多几步,不是一个石头牌坊,就是一个砖砌的门楼,好像竹竿上的一个个节。站在街上抬头一看:迎面是山,山上是齐簇簇的竹林。①九节街呀一节一节都映着青绿青的山绿的竹;一节一节都听见淙淙的流水声。要不是您早告诉过我那声音的来由,我准会当作小溪满街跑了。

青青竹色,淙淙水声,在您的记忆里,九节街是一首诗。在我看来,诗许是诗,不过还要慢慢体会。

溪当然是有的。南方的镇子,我看都是沿溪沿河盖起来的,溪上没桥,有一个个石头墩子。我早知道:这叫“丁步”。哪怕淘气的溪水扑上墩子,翻着跟斗,哪怕挑着两座山似的柴草,人们还是一步步踩着它走过溪去,跟走平地一样。

我又惊又喜上了“丁步”。非常可能:小溪瞧出了“老杆”模样。起先,龇牙咧嘴地逗我,走到中间长劲了,往我脚脖子上缠,还推我的脚丫呢!妈妈,这时,我听见多少年前,你预先存在我耳朵里的话了:“管它做什么?你走你的。”

我走我的。过了小溪,我上了山坡。不知不觉间,身边全是竹子了。忽然,我站在一个山谷中间了。这山谷,真像一口尖底铁锅:团团转转,锅沿锅底,严严密密长满了绿毛——那是竹子。到那间,我感到静得出奇。左右一看,一个人也没有,不是还有一个我吗?可这个我,也像成了绿毛毛中间的一个影子。我脚边,有烧焦了的竹枝,还冒着一丝一缕的青烟。青烟做了个表情,表示刚刚还有人在这里待过,热了热吃的喝的。这里并不是人迹不到的地方,我也就坐了下来。

我看着对面的山梁,那里明亮的阳光,照得竹林仿佛刷了层金。那阳光,一动不动站定了,站在那里做起梦来了。它做梦,我怎么心慌起来?好像忘了一件什么事情,可又想不清楚。

我的眼睛往下出溜,竹林渐渐绿得翠了,绿得深了,绿得都郁沉沉了。有黑色的,不是烟不是雾,在那里盘旋。

它盘旋,我怎么心疼起来?好像裂了缝。是林子裂了缝,还是我裂了缝?反正裂缝里,盘旋着早已忘记了的生活;是童年?是那“混沌”岁月?是做着妈妈小尾巴的时候?

那山谷的尖底,那最深最远的一小块地方,却是阳光明亮,清澈如水。仿佛往一口深井里探看, 井底下清清的水里,出现了自己的影子。好像另一个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一个思想蒙头盖脸,从完全意想不到的地方钻了出来。我的心陡地扑腾扑腾;“这地方我来过。”

可是,另一个思想又紧追着上来。“不可能,不可能!我是北方长大的。”“来过来过,很久很久了,给忘了忘了!”“不能不能,神经病神经病!”忽然——②叽啾啾,叽啾啾,叽啾叽啾,啾啾啾……

一声比一声紧急,一声比一声欢快。这是一只鸟,从竹林里仰天箭一般射出来,直上天空。到了半天空,掉开翅膀,放开嗓子,又是一声声:“叽——啾啾,叽——啾啾……”

它有使不尽的气力,它有说不尽的欢喜。我知道,这是叫天子。我敢肯定:在北方我没听见过。我也敢明确:在我的记忆里,这叫声是熟悉的。我闭上眼睛,心想:“如果右边山腰,有一条小路呢?……”我睁大眼睛授向右边;山腰那里,莽苍苍的竹林那里,果真,有一条腰带般的小路!

我的手脚绵软,大约是扶着竹子站起来的。我走上了那条小路,心想:“如果绕过一个山坳……如果过了潭,有一座茅屋……”

我跑起来了,跑得不稳,可又跑得很快。好像不是我自己在跑,有谁推着推着,推着我呀!果然,顺着小路,来到了坳口,我眼睁睁看见了一座茅屋,毛蓬蓬地蹲在坳里边。茅屋后身,沿着坡,横着架着劈成两半的竹竿,山泉顺竹竿淙淙地唱着跑着。九节街上,就是这么淙淙的。竹竿连着竹竿,顺着连接的付竿,我看见了一个小伙……妈妈,我喘着气,差点儿瘫在那儿了!亲爱的妈妈,您说过我,说话爱夸张。也许,像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有点言过其实的毛病?现在我在写信,您要相信:我已经冷静下来了。我说的不是一个梦,更不是神经出毛病,是从小您给我说的您的故事,您给我说的爸爸的故事,揉在我的心里,渗在我的血液里了。妈妈,想当年水潭旁边的小伙,您说得多么离奇呀。要有可能,我还想再听一遍。

(有删改)

【注】①本文为书信体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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