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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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山西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聂耽

聂鑫森

    聂耽退休了。

    他的家嵌在古城一条长而窄且弯弯曲曲的巷子里。小庭院是祖产,安静自在,正如鲁迅的诗句所言:“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所以他不去住高楼大厦,那是一个个关鸟的笼子,憋屈!何况小庭院位置好,出巷口便是商铺林立的平政街,出巷尾就是四时景物宜人的雨湖公园,

    聂耽没退休时,在这条巷子里是个没人多看一眼的角色,不就是一个做工的么!何况,他除碰见人微笑着打个招呼外,从不去串门,也决不邀人来家闲坐、喝茶。别人家有婚丧嫁娶之类事,往往由他夫人去办,他很少出头露面。

    但在聂耽临近退休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让巷中人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

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经过层层选拔,十个优胜者再参加决赛,聂耽居然夺得冠军!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一个巨型车间里,几十台纺纱机、织布机一齐开动,机声喧闹;被蒙上眼睛的聂耽,坐在车间的上端,他能在嘈杂的机声中,听出哪台机器有毛病,毛病出在什么地方,百分之百准确。

    现场直播的事,是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正好是星期天的上午,全巷的男女老少都在看。很多特写镜头,都停留在聂耽的耳朵上,又大又长不说,而且耳郭会敏感地扇动,忽快忽慢,让人啧啧称奇。

    当决赛结束,宣布聂耽第一时,巷子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鞭炮声。巷子出了这样一个人物,太了不起了!

    欢呼之余,大家也有了愧意,几十年来对聂耽了解得太少了。这个功夫聂耽是怎么练出来的?他上班到底有什么异常表现?他喜欢吃什么、穿什么?业余有什么爱好?退休后在家干什么?国人对名人的一切,素来怀有浓厚的兴趣,哪怕每天拉几回尿、打几个喷嚏都津津乐道,所谓“追星族”“铁杆粉丝”是也。

    各种各样的信息,从不同的渠道汇集到一起:

    聂耽吃饭菜和大家基本相同,但尤喜吃素;穿衣服不喜欢什么名牌,合身就好。

    他耳朵虽大,却无先天特异功能,是后天练出来的。练的方法有两种:其一,是上班没活干时,工友们都坐在值班室里等候,聂耽却提一把小凳子坐在车间一角,闭着眼静听喧闹的机声,身子可以一两个小时纹丝不动,扇动的只是他的耳郭;其二,是他家的小院里,花树之间立着几个木架子,木架上挂着长短、大小、厚薄不同的铁片、钢条、铜圈,有的还故意凿出裂纹,一一编上号,聂耽闭着眼坐在台阶上,让家人轻重缓急地敲击它们,他边听声音边叫出编号的位置,或者干脆只听风声雨声击打金属的声音,听花开叶落虫鸣的声音。

业余爱好,除听声音之外,便是读各种专业技术书籍和文史方面的闲书。

    聂耽把获奖的十万元,全捐给了市里的“爱心救助工程”。

    可获奖后的聂耽,和从前没有丝毫不同,别人当面和背后的议论、赞扬,他似乎都没听见﹣﹣耳朵直愣愣矗着,一动不动。

    不同的是,休息日,常有青年工人来拜访退休了的聂耽。院门是关的,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没人知道。有时,聂耽会领着这些人走出巷尾,到雨湖公园游玩,笑语声一路撒落,滴溜溜转。

    与聂耽隔着巷道门对门住的是刘聪。

    刘聪是一家大医院五官科的主治大夫,在治耳鸣、假聋、耳膜破损等方面名声远播。他对聂耽的超常听力很感兴趣,希望从中找出什么奥秘,或许会有助于他对耳疾的治疗。可聂耽不喜与人打交道,令他束手无策。现在他有法子啦,可以悄悄跟在聂耽一群人后面,听他们说话,不会没有斩获。

    他们坐进听风轩,听秋风飒飒。

    聂耽的耳郭忽然动了起来,然后用手一指,说:“那阶边的一颗小石子,压住了一只蝈蝈的腿,它叫得很痛苦。”有人飞快地跑过去查看,果不其然。有人问:“聂师傅,你是怎么听出来的?”聂耽说:“因为听多了,听熟了。”

    年轻人簇拥着聂耽,又说又笑。三三两两的游人跟在后面慢行,老人的拐杖声,女人的高跟鞋声,孩子的喊叫声,此起彼落。

    走在最后的刘聪,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一元钱硬币,让它垂直落下。硬币掉到石板上,清脆地一响。几乎所有人都听见了钱币落地的声音,都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搜索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只有聂耽没听见,依旧向前走。

    刘聪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弯腰拾起硬币,然后转身走了。他知道,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重点写了聂耽退休后的生活,中间插叙了他临退休时参加全国技能决赛夺冠的一件事,故事情节简单,但主人公个性鲜明。 B、聂耽不喜交际,从不与人来往,生活封闭,但富有爱心,他能敏锐地听到痛苦的蝈蝈的哀叫,还把奖金全捐给“爱心救助工程”。 C、刘聪跟踪聂耽的描写生动而有诗意,借刘聪之眼,读者看到了聂耽听力的神奇,明白了他成功的诀窍,这样写是为了增强小说的可读性。 D、结合全文来看,聂耽先天耳朵大,家中又有一个安静自在的小院子能让他训练听力,倾听自然界的声音,这些都是他成功的必要条件。
(2)、小说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突出主人公特点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这句话,既是理解聂耽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平淡的事

彭家煌

几天前由北平来了个穷友,没屋子住。我替他找了两天的房子,找着了一个挂眼科牌子的医生家的一间后楼,即刻就叫他搬进去。匆忙的我不过记住了前门两边的白墙上写着“照原眼科”,也仿佛记着这医生是姓曾而已。 

翌日,我那朋友走来和我谈天。 

“昨晚那个房东走到我房里向我借一块钱买米,吓吓吓!” 

第二天,我在微光中找来找去,不知如何始终找不着“照原眼科”几个字,但是看见前门的墙壁两边有白粉的一幢房,“大概这就是的吧!”我是怀着“连一块钱都得向生朋友告贷,贫穷到这样子!”的心情去的,但进门一观察,那客堂间也点着洋灯,灯下也有两个老妈子似的顾客请他看眼睛,靠窗也陈设一张只开了两道裂缝的桌,东边墙下也摆着小圆台,台上也搁着好几瓶药水,台边还有两个一只脚都不短的藤椅。至于他本人,身上却穿着呢大衣,旧靴子上也盖着呢布,一见还知道他是穿穿西装裤的。他手中拿着揩眼睛的棉花,一见有人推门,就脸色苍白起来,知道是我,才浮出微笑,轻着脚步走近我,低声的温和的说:“夏先生在家。” 

我微笑着颠颠头。上楼时,我循环的默诵着:“难道真一块钱没有吗?——这江湖医生——这骗子。” 

在后楼,我不耐久坐,我们就下楼,走过客堂间时,老夏说:“曾先生,我们去喝酒吧!” 

他连忙鞠着躬:“好的,好的,我马上就来,请先走一步。” 

我们走到街的尽头,发现一酒馆。那酒馆不仅小,而且很模糊,里面两个桌,全用灰尘装饰着。一个鼻眼不分明的半大孩子走拢来问我们要什么,我就要了两斤酒。 

不久,曾先生笑嘻嘻的擦着手走进来了。三人就了座,我叫孩子拿酒来,又叫他买了八个子花生米。曾先生又擅自在柜台上弄了一碟发芽豆,又弄了一碟海蜇皮。 

“听说先生差了一块米钱,心里很过意不去,现在可有了?” 

“不要紧,已经赊了一块钱的米。我们喝酒吧!——这地方真好!这老板是好人,很可怜的!——她常常到我那里看眼睛,我不要她的钱。她钱不够,我就入了五块钱的股。所以,我在这里很随便的,常常来!“ 

“酒倒是少喝的好,曾先生,你何不好好把你的行业振兴一下?”我说。 

“不行!”他摇着头笑“我倒霉,连这个都没有!”他忽然把脚举起来:“你看,我这个皮鞋,底穿了,前面开了口,走起来,他冒烟。” 

我们不禁笑起来。 

“你每天也有多少收入喽?”我问。 

“没有一定,两毛,四毛,有时还倒贴。穷人多啊!一块钱看一回的。一个月难得有几次。” 

“像你这样是不行的。这鬼世界是全靠外样子,不怕你本事怎样好。”我愤愤地说。 

他只温和的笑。 

“是呀。曾先生,据前楼的人说,你的手术很不坏,你只要好好的把诊所布置得像个样,把身上弄整齐点,在门口挂个招牌,在弄堂口还挂个更大的,也定一个章程,门诊几何,出诊几何,架子一挺,人家自然不会小看你,像你这样两毛四毛,有时还送诊,有时还……那是……” 

老夏也说了一大篇。 

“这是没有办法的!”他摇头坚决的说,“他们都是穷人末!顶多只能收点药钱。——你们以为我是好人吗?其实我也很坏的,是穷人,到我这里来,他们都是别处诊不好的,他们没有钱谁给他诊。这种人,我是欢喜给好药,一次二次就好了,阔人就不同了,一次诊得好的,我给他分做几次诊,多弄他几个钱,其实我是很坏的。” 

“像你这样的人,是不能存在的。我劝你以后还是把牌子挂出来,好好的干一下,免得受苦!”我说。 

他还是温和的笑,连连把酒往口里送,酒完了,又再叫两斤。 

“是的,牌子原先挂的,在弄堂外头,因为警察要捐钱,才取下来的。” 

他已经很醉了,话便滔滔不绝。 

“原先我生意很好,每月赚二百多块钱,那不是现在这个地方,这是去年搬来的。那时候,我的日子很好过,我把老娘由乡下接来住,请了两个听差,门诊是一块二,没有钱的就减半,看人说话。不料去年革命,我的诊所烧得干干净净,好,没有想到这个革命把我打倒了。搬到这里之后,凑巧,闸北办市政,一条马路修上大半年,交通断绝了,简直没有人上门。好,这个市政又把我打倒了。三四月间落起黄霉雨来,你想谁肯爬过烂泥堆里走过丈多深的水沟到我这里来呢? 

“好,这个黄霉雨又把我打倒了。房钱欠七个月,生意没有,我吃的是身上的衣服,是木器。我牌子是有的,弄堂外有块大的,前门的壁上写着‘照原眼科’四个大字,但是我给不起捐钱,警察天天来要,起首我就把外面的牌子取下了。昨天他又来了。我就把墙上的字也粉了,省得他来麻烦。 

“可是牌子一取消,就简直更没有瞎子能找得着我了。好,这个警察捐又把我打倒了。” 

他不再笑了,两手撑着头,慢慢的伏在桌子上。 

“这个人很可怜。老黄,你是欢喜把自己妻子儿子都上小说的,也把他上一上小说吧。哈哈!”老夏说。 

“但是——唉,在这年头,这玩意早已不时髦了,这事情,太平淡了,上了小说不会有人看的。” 

我禁抑着奔放的热情坚决的这样回答。 

一九二八,十二,二五日于上海(节选自厦门中学生助手微信公众号,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玉狮子

了一容

“艾布家的马匹越来越多,没个人放牧,打算花血本找个放牧的巴郎子呢!”哈里克的婆姨罕古丽对丈夫说。

“你猜人家要找谁给他放马呢?”

“艾则孜?”

“艾则孜家的马都没人放牧着呢,能指望上他吗?指望不上他。”

“不是,那你说是谁啊?”哈里克也有些疑惑了。

“你猜不着了吧?我告诉你,人家要叫咱们把伊斯哈格让给他们呢,说伊斯哈格为咱家放了两年马,我们连一双鞋子都不给买,娃娃精脚片子在草原上跑,两只脚都被刺扎得到处是伤,流血流脓的!”

伊斯哈格其实还是个不满十四岁的孩子。三年前,由于家乡土地被污染,贫瘠难以活命,伊斯哈格偷偷跑出来,拽着大人的衣襟混在人群里挤上了从内地发往新疆的火车。这个内地的小站上,伊斯哈格将瘦小的脑袋伸出火车车窗,怅然若失地看着送行者里痛哭的人。他正要把头从窗外缩回去,可是一道从未见过的风景,闪电般击中他的小心脏:原来火车顶棚和窗户沿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麻雀,这些小精灵也搭乘火车上新疆呢。伊斯哈格倒吸了一口凉气,担心地想,不知道那些可怜的小家伙能否用自己纤细的爪子抠住奔跑的火车到达新疆?也许有一些麻雀,会疲劳过度而跌落,成为遥远戈壁荒漠迁徙路上的牺牲者。

在乌鲁木齐二道桥子,伊斯哈格混在那些打工的人流里等着看有没有人找他干活。哈里克大叔用一碗羊肉泡馍便带着伊斯哈格,乘坐班车来到了天山深处的草原上牧马了。

“说一千,道一万,人家艾布明天就要把伊斯哈格领走了。”

“不要胡说八道了,怎么可能呢?”

“真倒霉,看来,咱家的马以后得靠自己放了!

此时,哈里克家的晚饭已经吃了,天已经黑下去了,暗影慢慢地遮蔽了草原上的一切,远远近近,黑咕隆咚的,夜的颜色有厚有薄,带给人一种草原神秘的力量。

哈里克听到了他们家的马儿发出的咴儿咴儿的叫声。在他们家这群马匹里,有一匹马叫玉狮子。你说它是一匹儿马倒还罢了,可偏偏玉狮子是一匹骒马,它全身雪白,犹如和田白玉,亮光闪闪,色泽圆润。它常常乘其不备溜出队伍,尥着蹶子逃之夭夭。有时离群后就走失了,无论伊斯哈格怎么找都找不到,直到它自己觉得了无趣味了才会跑回来,或者伊斯哈格找到半夜才能在一个水草丰美的偏僻角落里看到它在独自品尝别的马永远品尝不到的野草。

此时,哈里克大叔心烦意乱地提着鞭子,在马厩前的路口子上等马群归圈。有几只野兔从草木掩隐的窝里偷偷地跑出来,寻找着自己喜欢的嫩草。草原在微风下,就像水的波纹一样微微荡漾,发出梦幻般的声音。

马群踏出隆隆的声音,排着整齐的队形走回来了,径自往马厩里走。哈里克检查了,玉狮子没有回来,牧马的巴郎子伊斯哈格也不见了。“是不是跑了?”哈里克心里特别沉重,思忖着,“我的玉狮子啊!”哈里克走出马厩,闩好厩门,提着鞭子,再一次想起他用这条皮鞭抽伊斯哈格的情景来了,他一边想一边走向马群常去的草场,寻他的玉狮子去了。

白天,中亚大地上毒日头晒出的温度似乎尚未消散殆尽。伊斯哈格口干舌燥,眼睛也干巴巴的充血一般,犹如狼的眼睛一样红苍苍的。他仔细地搜寻着每一个玉狮子有可能藏身的地方。他跑过时有些灌木被划出哗啦啦的声音,有时回音让他立即凝神静听,以为是玉狮子就在附近。但希望一次次变成了失望。

星空似海,月亮就像降落在草原上的草丛中。野狼的叫声让累得昏昏沉沉的伊斯哈格又紧张地翻身起来。他竖起耳朵,仔细谛听,似乎就在不远处传来玉狮子不同往常的嘶鸣声。他顾不得许多,一下子从灌木丛里蹿起来,就往玉狮子嘶叫的方向狂奔。

他想起白天他给玉狮子戴的马绊是一截青冈木制做的。马绊的绳子也是不容易坏的牛皮绳子,耐磨性特别好。他原本是躺在草丛里读书的,太阳正好晒着他的脚腕子。“老人在黑暗中感觉到早晨在来临,他划着划着,听见飞鱼出水时的颤抖声,还有在黑暗中凌空飞翔时挺直的翅膀所发出的咝咝声。”今天他在读《老人与海》,他已经读了五百遍了。

他在做好标记的草丛里找到了备好的马绊,这是他的专用座驾,全身无有一丝杂毛的黑骏马。他提着马绊翻身跃上黑豹,追赶玉狮子。

玉狮子也警觉了,知道是在追它,开始拼命狂奔。一白一黑,两匹马在草原上飞奔角逐,在地平线上旋转。中亚大地的胸膛上传出密集的鼓点般的节拍。黑豹在瞬间的爆发力犹如幽灵一样。很快就开始跟玉狮子比肩了,刹那又越过了马头,这时候伊斯哈格会准确无误地将马绊的绳圈套入玉狮子的脖颈。只要马绊入项,就好比枷锁上身,再不敢跑那么快了,因为跑得越快,那根木棒会绞绕在马的前腿的里里外外,敲打得极其猛烈,会钻心的疼。草原牧民的智慧真是让人叹服啊!

伊斯哈格跳下马背,又读《老人与海》去了。“他慢慢划着,直朝鸟儿盘旋的地方划去。”大海太美啦,那个打鱼的老人其实并不孤独,因为在这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个年轻人在牵挂着他!

倔强的玉狮子还是忍受着疼痛逃跑了。

伊斯哈格蹲下,双手扬起一些干土面,顿时土面像烟尘滚滚,吓得野狼跑远了。伊斯哈格拔了一把青草,走近了玉狮子。玉狮子似乎被折腾得有些困顿,它吃了他伸过来的草。他解下了马绊,它并没有逃跑,而是继续等待他用马绊的绳子做了一个简易的笼头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他骑上了玉狮子,冲下了草丘,向北斗星指引的方向飞奔。那些狼只是远远地跟着,不敢紧追上来。

草原上的月亮已经升上中天,天地亮如白昼,草木在骏马的蹄下轻轻地挣扎,发出唰啦啦的响声。伊斯哈格觉得自己在草上飘着。

天快亮了,草原和大海一样宽阔浩瀚,洁净无染的大海一般的草原上,一抹薄纱一样的色彩微微地向中亚大地铺陈开来。钢蓝色的亮光从草原的地平线上一点一点一点一点释放。

哈里克两口子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村庄里的高塔

罗隆翔

深秋的傍晚,金黄色的稻穗在秋风中连连点头,一眼望不到边的稻田像被夕阳镀上一层金子的海洋。凉爽的秋风将稻田的泥土清香送入人们鼻端,一天的劳作结束了,人们都在讨论明天的收成。

收割稻谷是头等的大事,稻谷割下来之后,会卖到黑石城,换回布匹、奶酪等物品,也换回拇指大小的能源核心。一颗小小的能源核心足以驱动一辆巨大的蒸汽车,村里的高塔也需要很多这样的能源核心来驱动。他们要弄到足够多的能源核心,让这座高塔运行一万年。大人们说,①这座高塔是祖先们移民到这个世界时建造的通信塔。

这是一片土地肥沃的盆地,是一片世外桃源。盆地唯一的豁口就是黑石城,但那座城市有着严密的防护设施,千百年来,通常只有零零散散的机器人溜进来。

稻谷收割完成,小布看见痘哥要开着蒸汽车到黑石城卖粮食,就软磨硬泡跟着去了。

在13岁的小布眼中,黑石城是一座大城市。

痘哥买了能源核心和一批金属锭。之后,痘哥带小布到猎人行会,替小布的爸爸领回收养的孤女,名叫阿璃。据说她原本住在遥远的观海城,但几个月前,那座城市被机器人洗劫,援军赶到时,只剩她一个人活下来。

小布一直都挂念着吃黑石城烧鸡的事儿,对那个阿璃完全不感兴趣;但当他见到她时,只觉得一阵燥热跃上脸颊,一直聒噪不停的他就像突然坏掉的收音机,再也没吭声,脚步也僵硬起来,烧鸡被彻底遗忘了

阿璃的手很巧,她总是随身携带绣花绷子和针线,闲着没事就静静地绣花,拿去卖,赚点钱补贴家用。小布问阿璃:“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机器人作乱呗,见人就杀……”阿璃小声回答说。

她的脸色似乎不太好,也许是想起了可怕的事,小布挥舞着手臂说:“你别怕,我会保护你的,机器人来了,我就一拳把它打穿!你看我的肌肉,很结实吧?”其实他根本没几两肌肉,瘦皮猴一只。

阿璃捂着嘴笑了。

薄薄的木板门外传来村长的声音:“有些年轻人打算跟随今天那个候选人去对付机器人!……”毫无疑问,村长在客厅跟小布的爸爸商量事情。

一个年轻的声音问:“这高塔到底有什么秘密?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守着它?”

小布的爸爸说:“这是信号发射塔。很久以前,地球联邦拥有大量太阳系外殖民星球,我们生活的世界就是其中一颗,这些信号发射塔能指示地球联邦的飞船在星球上起降。它的建造方法遗失了,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它。也许哪一天,我们的同胞会乘坐着飞船从天而降,带来失传已久的高科技。”

小布问阿璃:“‘高科技’是什么?”

阿璃说:“高科技是一种知识,一个拥有高科技的文明,能做到很多你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比如制造一个巨大的保护罩笼罩着整座城市,在里面装上气候调节器,让整座城市冬暖夏凉;制造一艘像城市一样大的飞船,载着数以万计的人飞往别的行星……”

备战了。几乎每天都能看见大批士兵在收割后的农田里进行操练。

一个星期之后,军队奔赴前线,②村庄一下子冷清起来,有了深秋的萧索气息。

小布说:“跟我说说地球时代的故事。”

阿璃缓缓地说起那些古老的故事。从古希腊的青铜计算器说起,说到冯·诺依曼的计算机,说到人工智能和量子计算机的诞生,最后说到了机器人的叛乱,讲到七千年前人类联军镇压反叛的机器人时,她突然打住不说了。

战争初期比较顺利,第三个星期,数不清的机器人集结起来,向人类发动了反攻!村庄的防线被撕开,更多的机器人逐步逼近高塔,朝村庄拥来!

突然间,大片的火流星从天而降,漆黑的椭圆形空降舱砸落在机器人中间!一群士兵冲出空降舱,他们的动能自动枪绵密的弹雨无情地吞噬了那些机器人。

村民带着空降兵的军官去见村长,村长双手颤抖着激动地说:“你们终于来了,我们等了七千年……”

军官敬了一个军礼,说:“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一直没回复我们的联络信号?”村长愕然,问:“你们很早就知道我们的存在了?”

军官说:“我们的宇宙高速航道就从你们星系附近经过,每次我们都会发信号询问你们是否需要帮忙,可你们从未回复过,我们也不方便介入你们的生活。看到你们自得其乐地猎杀机器人,愉快地玩蒸汽机,也不好打扰你们……这次,是看事情失控了,才紧急出兵的。”

村长顿时明白了,他浑身颤抖,说:“我们的信号塔……高塔……的解码器很久以前就坏了……”

军官问:③“是谁破坏了信号发送装置?”

终于下雪了……高塔上,阿璃看着雪花落在掌心,对小布说:“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雪花,除了你,我几乎没有朋友,现在我告诉你:我活了七千年……”

阿璃说她走投无路时被机器人叛军收留了,叛军让她作为内应跟随人类登上了这座殖民星球。可是阿璃不想为机器人卖命,她怕人类数量过多会引起叛军的注意招来杀戮,也更不希望人类掌握太空时代的高科技回地球找叛军复仇飞蛾扑火,于是她不断派遣机器人攻击人类,削减人类数量,把人类“锁死”在蒸汽时代……

一个陌生人带领两名士兵走上高塔:“所以,操纵那些工程机器人猎杀离开山谷的人类、破坏信号塔的人就是你?”

小布像狼犬一样跳起来,抢在阿璃面前问:“你是谁?”

阿璃似乎早就猜到这人迟早会出现,说:“调查官先生,请问,当年那场机器人叛乱,最后的结局是……”她的声音有几分颤抖。

调查官说:“那些金属疙瘩早在几千年前就变成铁锈了。你真不该破坏这座高塔,否则几千年前你就该收到胜利的消息了。”

阿璃愣住了,她从没想过,自己白折腾了几千年!④她笑了,清澈的眼泪从稚嫩的脸庞滑落。

没等小布回过神来,阿璃突然闪向高塔边缘,纵身一跳!小布想都没想,冲过去试图抓住她,但他只抓住了一把寒冷的空气。阿璃单薄的身子像雪花一样飘落……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古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刀。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黄油烙饼

汪曾祺

萧胜满七岁进八岁了。他爸妈在很远的外地工作。奶奶一个人在家乡,说是冷清得很。他三岁那年,就被送回老家来了。

奶奶不怎么管他。奶奶有事。她老是找出一些零碎料子给他接衣裳,接裤子。他的衣服都是接成一道一道的,一道青,一道蓝。倒是挺干净的。奶奶还给他做鞋。再就是给他做吃的。玉米面饼子,小米面饼子,萝卜白菜,炒鸡蛋,熬小鱼。奶奶把饭做好了,就在门口嚷:“胜儿!回来吃饭咧……!”

后来办了公社食堂。还是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可小米面饼子里有糠,玉米面饼子里有玉米核磨出的碰子,拉嗓子。掺假的饼子不好吃,可萧胜还是吃得挺香。他饿,奶奶吃得不香。她从食堂打回饭来,掰半块饼子,嚼半天。其余的,都归了萧胜。

奶奶的身体原来就不好。她有个气喘的病。每年冬天都犯。萧胜躺在炕上,听奶奶呼喽呼喽地喘。睡醒了,还听她在呼喽呼喽。他想,奶奶可能呼喽了一夜。可是奶奶还是起来了,呼喽呼喽着给他到食堂去打早饭。

爸爸冬天回来看过奶奶。爸爸带回来半麻袋土豆,一串口蘑,还有两瓶黄油。爸爸说,黄油是牛奶炼的,很有“营养”,叫奶奶抹饼子吃,奶奶叫爸爸拿回去:“你们吃吧,这么贵重的东西!”爸爸还是给奶奶留下。奶奶把黄油放在躺柜上,时不时地拿抹布擦擦。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从前从食堂打回饼子,能一气走到家。现在不行了,走到歪脖柳树那儿就得歇一会。第二年春天,奶奶就不行了,她浑身浮肿。用手指按一按,老大一个坑,半天不起来。她求人写信叫儿子回来。爸爸赶回来,奶奶已经咽了气了。爸爸求木业社把奶奶屋里的柜子改成一口棺材,把奶奶埋了。晚上,坐在奶奶的炕上流了一夜眼泪。萧胜第一次经验什么是“死”。他知道“死”就是“没有”了。他没有奶奶了。他躺在枕头上,枕头上还有奶奶的头发的气味。他哭了。眼泪淌湿了枕头。

爸爸拜望了村里的长辈,把家里的东西收拾收拾,把一些能用的锅碗瓢盆都装在一个大网篮里。爸爸把奶奶给萧胜做的两双鞋也装在网篮里,把两瓶动都没有动过的黄油也装在网篮里。锁了门,就带着萧胜上路了。

萧胜就要住在这里了,跟他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了。奶奶要是一起来,多好。

萧胜的爸爸是学农业的,每天戴个草帽下地跟工人一起去干活,锄山药。有时查资料,看书。妈妈是学画画的,一早起来到地里掐一把山药花,一大把叶子,回来插在瓶子里,聚精会神地对着它看,一笔一笔地画。奶奶做的两双新鞋还没有上脚,妈把鞋和两瓶黄油都锁在柜子里。

白天没有事,他就到处去玩,去瞎跑。他到草地里去看牛、看马、看羊。他采了很多蘑菇。他一边用线穿蘑菇,一边流出了眼泪。他想起奶奶,他要给奶奶送两串蘑菇去。他现在知道,奶奶是饿死的。人不是一下子饿死的,是慢慢地饿死的。

食堂的红高粱饼子越来越不好吃,因为掺了糠。甜菜叶子汤也越来越不好喝;因为一点油也不放了。他恨这种掺糠的红高粱饼子,恨这种不放油的甜菜叶子汤!

食堂外面忽然热闹起来。这是要干啥呢?爸爸说,要开会。会开了三天,参加会议的人在食堂的包间里吃了三天大餐。萧胜每天去打饭,闻到包间里飘出的各种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的奇妙香味他连闻都没闻过。

回家,吃着红高粱饼子,他问爸爸:“他们为什么吃黄油烙饼?”“他们开会。”“开会干嘛吃黄油烙饼?”“哎呀!你问得太多了!吃你的红高粱饼子吧!”

正在咽着红饼子的萧胜的妈忽然站起来,把缸里的一点白面倒出来,从柜子里取出一瓶黄油,启开瓶盖,挖了一大块、抓了一把白糖,擀了两张黄油面饼。烙熟了的黄油烙饼发出的香味,和食堂里的一模一样。妈妈把黄油烙饼放在萧胜面前,说:“吃吧,儿子。”

萧胜吃了两口,真好吃。他忽然咧开嘴大哭起来,边哭边高叫了一声:“奶奶!”他的眼泪流进了嘴里。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骄傲的皮匠

王安忆

这小皮匠不是那老皮匠的儿子,而是女婿。老皮匠把手艺和地盘传给了他,告老还乡,不久便生癌症去世。小皮匠把媳妇留在家中,单身一人住在上海。他住的也是老皮匠留给他的地方,距离他做活地方有一站多路的一片棚户里的一间阁楼,那房主与老皮匠的交情有半头。小皮匠一方面是房客,另一方面也帮着房东照看房子。

光顾皮匠摊的大多是女人,与小皮匠很稔熟的样子,有的还有些轻薄。小皮匠则很持重,并不啰嗦,他是有架子的。小皮匠长得挺讨人喜爱,敦实的身体,眼睛溜圆,是那种稚气的长相。女人们,都将他当孩子待,张口小皮匠,闭口小皮匠。事实上,乡下人婚姻早,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这也是使他持重的一个缘故。

现在,皮匠摊的业务随时代发展而扩大了,尤其是像小皮匠这样有渊源的手艺人,他们善于融会贯通:修拉链,钉牛仔裤的敲纽,给皮包的金属扣上蜡。至于皮匠的本业,修鞋,他们也面临许多新课题。单说一件,鞋底。由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鞋掌的磨损部位与形状,也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的情形,比如开车的人,是磨损在踩油门和刹车的那一个点上。但是,小皮匠应对得很沉着,他心里有一个底。怎么说?鞋总归是鞋,总归是要吃力,所以,坚固总归是第一位的。

别看他整日在这方寸之地,可他的见识却不少,什么名牌的鞋,还有包,他没见识过啊——曾经,就在这条街上,全都破门开店,其中挤出半扇门面,开出一个“山姆大叔机器修鞋”。就有人对小皮匠要挟:你能修好吗?修不好我拿对过去!小皮匠说:你拿对过去吧!有人真拿过去,请“山姆大叔”修了,可结果如何?“山姆大叔”要价奇高,而且不论何种问题,统统一个办法,换底。倘若遇到那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外面的底好好的,内里的衬底却让脚汗沤烂了;或者鞋底没坏,坏的是鞋帮;再抑或仅仅是些极小的毛病,鞋面的气孔掉了铁皮边,一道边缝绽了线,“山姆大叔”便没办法了。于是,送去的鞋就又送了回来,那人多少有些汗颜,小皮匠却毫无讥诮之色,就当没有发生过方才的事情一般,接过鞋,按传统的方式处理了。两个月不到,对过的“山姆大叔”悄然引退。就这样,即便是几千块钱的意大利皮鞋,小皮匠都能以平常心来对待。也不是说他完全不放在眼里,他当然是要格外小心一些,是天生地惜物,而不是出于对昂贵价格的诚服,这种天价的名牌让他觉得造孽。有时候,有人拿一条名牌牛仔裤来修理拉链,他果决地撤掉坏了的拉链头,换上新的。那刻着名牌标记的拉链头被他一扔,主顾伸手去捞,捞了一个空,不由叫道:这是名牌!小皮匠说:名牌?坏了有什么用!在对名牌的态度里,包含着小皮匠对消费社会的批判性。

整日交道的都是鞋,而且是穿过的鞋,皮革的气味里混杂着各式各样的脚臭、汗臭,和起来,就是皮匠的体味。这一点上,小皮匠却与他的前辈们不同,他身上没气味。他从来不把做活的衣服穿回家,而是留在工具箱里。他就像一个正规企业里的工人,上班之前要换上工作服,至于换下来的干净衣服,那是一件西装,配有领带。傍晚,天将黑未黑,他收工了,就到弄内人家的水斗,用香皂洗了手脸,穿好衣服,回家去了。

倘若是乡下有亲戚来的日子,他回家就有现成饭吃。女人们烧好了饭菜,老远的,油烟味便扑鼻。天热的时候,各家各户的饭桌就铺排在弄堂里,我敢说,小皮匠家的饭桌不是第一,也是第二。东西都是从乡下带出来的,草鸡炖汤,六月蟹拦腰一剁两半,拖了面糊炸,蛏子炒蛋,卤水点的老豆腐,过年的腊肉或者风鹅,还有酒。他喝一阵子,吃了一些菜。月亮也升起了。这时候,小皮匠要看一会儿书了。

小皮匠看的书是比较广泛的。他有一套《说岳全传》,半部他们家乡人、著名说书人王少棠的《武松》,再有一二本《资治通鉴》。除此,还有一些杂志,是他从书报亭上买的,也有的是很偶然地落到他手里的。他认为现代的书不如古书有看头,古书里面有很多大的小的道理,大道理是关于世道,小道理则关系做人。当然现代的书也很重要,因为是说当下的事,可以开眼界,不至于太蒙塞。所以,小皮匠读书是用心读的,从屋内接出来的一盏电灯照耀着小桌上的书本,四周大多是牌桌,有纸牌,也有麻将,牌在桌面上甩来甩去,还有牌友们为牌局起的争执,都吵不了他。无论是他的女人,母亲,或者岳母,这时都不与他说话,以免打扰他。但要是父亲在,他有时会从书本上抬起头,谈一些读书的心得,是为表示对父亲的尊敬。这些都是靠他的人,他不能过于倨傲了。

小皮匠没有让女人过来长住,有一部分原因就是顾虑环境,倒不止是说居住的小环境,更是指大环境。虽然小皮匠每日里只是从住处到做活处往返,所闻所见不过五百米一块街区,但也足够他了解这个城市的阴暗面了。他不能让他的女人到这可怜的世界里来。她没什么见识,没享过大福,可也没受过欺负。就让她在家中伺候老人,带孩子吧!城里就不同了,什么都搅在一处,分也分不开,所以就叫做大染缸嘛。大染缸这个词用得太对了!

(选自《收获》2008.1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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