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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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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江西省宜春市五校2024届新高三7月联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走正门

王春迪

老街有句俗语:夏府的地,贺府的房,海府的银子用斗量。贺家发迹早,起初,海爷还是个小油贩子时,贺家就已经钟鸣鼎食,门阔院深,人称“贺半街”了。

然而,家有数座金山,不敌一个败子。后来,贺府家道中落,只能靠典当度日。 一 日,海爷 路过贺府门前,看到有个不肖子孙正在卖一只骨瘦如柴的看门狗,海爷不禁喟叹,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昔日金玉满堂的贺府,如今只剩下一个金砖碧瓦做的空壳了。

贺府后来卖给了海爷。因为地势高,地段好,海爷用它做起了油行的门面。贺府后院有个百 步宽的天井,青砖铺就,四周景色幽静。还有几棵松柏,枝繁叶茂,傲然挺拔。如此花园,中间竟然高立着贺家的祠堂,迁又迁不走,拆又不能拆,看着让人堵得慌。

起初,每逢清明,贺家的子孙还三三两两地来祭祖。后来便不再有人来了。常有人跟海爷建议,这帮不肖子孙把老祖宗的家底.都给败光了,也没脸来了,干脆把那个祠堂拆了吧。

海爷却说,不可。

后院鸽子多,鸽子屎常落得到处都是,海爷吩咐下人,隔些日子把贺家的祠堂打扫干净。到了清明,贺家没人来,海爷还让人烧香点烛,更新一些被老鼠啃坏的牌位。

转眼几十个春秋,海爷已白发苍苍。 一 日,日过三竿, 一阵锣鼓开道,老街的百姓跟水一样 涌过去,随即,又像拍在岩石上一样分在两边,海爷隐约看到, 一个八人抬的轿子在人群中似水 浪般起伏。鸣锣十一响!这排场,惟京官才有!海爷微微闭着眼,低着头,垂着手,腰杆挺直地 跪在地上。身后的家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自言自语,求佛保佑,甚至有的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半边身子都斜了。

不一会儿,轿子停在了海爷府前,下来一个官人,下了轿,经过海爷时,像经过一个脚底下的石子儿,啥也没说,径直走进海爷的油行。身后,知府、知县以及各级官员都低着头鱼贯而入。

街坊们瞧这架势,心想,生意人恩怨多,海爷得罪人了。

海爷的几个儿子,嘴止不住地叨叨着怎么办,怎么办呀。海爷静静地回过头,眼神一扫,大伙不敢言语了,同时腰杆也挺了起来。

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官人从油行里走了出来,到海爷跟前将海爷扶了起来。海爷觉得此 人两手温软有力,微微抬头,见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髯须飘逸,两肩圆厚, 一副贵人之相。 再看那官服,绣的是孔雀,顶带蓝宝石花翎。未等海爷说话,官人便说,本官乃贺家后人, 一别 数十年,如今故地重游,旧迹难辨,惟有当年祠堂,托您照料,仿如昨日。本官不胜感激,刚才 失礼,颇有得罪。说着,官人要弯腰拜谢,被海爷一把托住。海爷气定神闲地微微一笑,道,举手之劳,荣幸之至。随后,两人有说有笑, 一同走进了昔日的贺府。

当日,老街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谈论着这件事,大伙都觉得,多亏海爷当初的仁义。倘若当初海爷一冲动把祠堂给拆了,保不准今儿个会出什么事情。

一 日,外面下着大雨,海爷闲来无事,把几个儿子儿媳妇叫到跟前喝茶,海爷若无其事地问他们,知道当初为啥我没拆贺家的祠堂吗?

小儿媳鬼精,抢嘴说,是老爷您仁义。

海爷笑笑,抿了一 口茶,起身,眼睛望着窗外,好似看到了几十年前的情景。海爷说,贺家 人搬走后的头几年,贺家还有不少后人来祭祖,其他人来的时候,都跟老鼠似的钻进钻出,拜祭时,有的说说笑笑,有的哭得撕心裂肺,进进出出,都走侧门,怕遇到熟人。

唯有一年轻女人, 一手拎着篮子, 一手领着一个孩子,清早最先来。娘儿俩大大方方地从正 门进来,进来后,先将祠堂里里外外擦洗一遍,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干净的蒲团,让孩子端端 正正地跪拜。拜祭完,整理好衣裳,再昂首阔步地走出去。娘儿俩穿的都是粗布衣服,有的地方 还带着点补丁,却十分干净。这样的穿着,从富丽堂皇的大门进出,难免会被众人指点议论,但那娘儿俩,始终抬头挺胸,遇到认识的街坊,还让孩子有礼有节地问好。

海爷说,贺家有这样的娘俩,谁还敢拆他家的祠堂?这么些年了,也不知道那天那个官人,是不是当年那个孩子?

小儿媳没弄懂,嘀咕道,不就是没走侧门走正门吗?这有啥啊?

海爷听罢,长叹一声,背着手,回屋去了。

选自2015《小小说月刊》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以老街上"夏府的地,贺府的房,海府的银子用斗量"这一俗语开篇,为下文写贺、海两府的遭际埋下伏笔。 B、起初,每至清明,贺家的子孙三三两两前来祭祖,后来便不再有人来了,这说明贺家人的祭祖观念随着家境的变化而变淡。 C、做了京官的贺家后人返乡时,海爷家人"有的甚至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半边身子都斜了",说明海爷的家人因得罪了贺家而害怕。 D、海爷的小儿媳是个鬼精且有城府的人,她先是抢先回答海爷的话,称赞海爷,后来又嘀咕,都是为了讨好海爷。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刻画海爷,迎接京官时的"闭眼”"低头""垂手""腰杆子挺直"及下文的"微微一笑"都将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
(2)、小说第三段写贺府后院的环境有何作用。
(3)、海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4)、小说以"走正门"为题有什么好处?对你有什么启发?请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孩儿面

梁晓声

    那天晚上,我在友人家做客。友人乃中年书法家,墨迹很是值钱,其父生前也是一位极有分量的书法家。

    正聊着,忽闻敲门声,声称要找“汪铭老先生”,归还一样东西。友人妻开了门,让进一位20多岁的青年。看其衣着气质,山里人无疑。

    友人问青年从何处来?

    答曰从大兴安岭林区来。

    问归还什么?

    青年犹豫不语。

    于是友人将青年引入另一房间,指墙上其父遗像说:“我是你要找的人的儿子。而且他只我这么一个儿子。”

    青年沉吟半晌,默默从肩上取下布袋,放于桌上。又默默从袋中取出布包,一层、两层、三层,展开三层包裹,现出一块砚来,光润莹洁,精湛浑朴。好一块古色古香的文房之宝!

    友人不禁“呀”了一声,急问:“此砚是怎么落在你手中的?”

    青年说:“为了归还,十几年间我专程到北京四五次,寻找它的主人寻找得好苦!今总算寻找到了,我也从此了却一桩心事……不过我现在好渴……”友人立即吩咐其妻:“快沏茶来!”赶紧让于沙发,待为嘉宾。

    青年饮了几口,讲出下面一段事:22年前,大兴安岭某农场的一个伐木队里,来了一个人,一个神色沉郁、50多岁的劳改分子。

    当天,伐木队长向自己手下的30多名伐木工人打招呼:“我看此人,衣物很少,书却挺多,不卑不亢,满脸正气,这年月,蒙受不白之冤的好人不少。咱们谁也不许为难他。”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证明伐木队长的判断不错。一头熊,闯入伐木人家属住的房子。炕上正睡着一个未满周岁的孩子。那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归还古砚的青年。熊,就卧在孩子身旁,将嘴巴伏在两只前掌上打盹……几个小伙子,攥着利斧,要闯入屋里;有人从窗口偷偷伸进去猎枪……他们被那接受改造的人一一拦住了。他说:“熊在这种时候,一般不伤人。最稳妥的办法,是有人进屋里去,将孩子抱出来……”他以他所主张的方式救出了那个孩子……他在伐木工们的心目中成了传奇人物。伐木队长公然和他交上了朋友,毫无避讳地和他称兄道弟,还经常请他到家里去喝酒……

    一天,他伐木时,碰上了“吊死鬼”——一棵已经伐断的树,被另一棵树半空“扯”住。他碰上了两棵断树被同一棵树半空“扯”住的险情。

    他打准了第三棵的倒势,开动了电锯。

    森林里突然刮起一股风。那风起得好疾,好猛。他刚听一声大喊:“闪开!”——抬头看时,两棵断树被刮得脱了依持,凌空向他压顶砸下来。他还没来得及做出迅速的反应,就被人推出一丈多远,跌倒在雪窝里……参天大树轰然倒下,压着的是伐木队长……

半月后,他离开了大森林。谁也不晓得他将被弄到哪里去,等待他的是凶是吉。他没有忘记向伐木队长的妻子告别。

    他对她说:“你们母子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很艰难。我处于这般田地,无法报答对你丈夫的救命之恩。也无力周济你们母子。只有这块古砚,是传家之宝,姑且收下吧。有机会变卖掉。可维持三年五载的衣食。”

    他双手捧砚,挚诚相赠。

    她感激涕零,却坚拒不受。

    最后,他叹息一声,说:“就算我将它寄托于你们吧。若是哪一天,我的处境略有转变,就让孩子带这块砚去找我。我会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友人及其妻听至这里,不禁四目涕视,我看得出,他们内心里都活动着些微妙的想法。

    友人嗫嚅地说:“可是,可是我父亲……我刚才告诉过你的,他已经去世了……”青年说:“我母亲也去世了。母亲去世前,再三叮嘱我——将来一定要寻找到这块砚的主人。当年讲好是寄托于我们的,我们就一定要守信用,一定要物归原主。我千里迢迢又来到北京,只是为了归还这块砚。除此没有别的目的。”

    友人夫妇,顿时肃然。

    青年又说:“允许我再看一眼老先生么?”

    友人愧曰:“当然当然。”

    于是青年第二次至遗像前,三鞠躬后,拱手作别。

    友人问:“你可知此砚现在值多少钱?”

    青年回答:“3年前曾有人出两万元高价求买。虽家境贫寒,但毕竟是信托之物,不欲换钱。”

    友人感慨地说:“这是一块安徽歙县出品的古砚。曾是宫廷之物,归于我家祖上,已传七八代之久。抚之如柔肤,叩之似金声。素享“孩儿面”之美誉。苏东坡曾赞“孩儿面”——‘涩不留笔,滑不拒墨’。可不是区区两万元就能买卖之物啊!”

    遂向其妻暗使眼色,其妻领悟,转身取一信相赠,言内有五千元,聊谢归还诚意……青年坚拒不受。

    友人说:“请稍候。我为你写一条幅,可愿收下?”

    青年微笑,说这是很高兴收下的。

    于是友人铺展纸幅,便用那“孩儿面”细细研墨。研罢,悬笔在手,似一时不知该写什么,侧目求援视我……我沉吟有顷,想出四句话:世人皆图币,君子古心来,孩儿面依旧,朴拙放异彩!

    友人随声落笔,果然龙飞蛇舞,墨迹不凡!

    我望着那青年,心中暗思——好一段古砚情!好一块“孩儿面”!好一位品性古朴未染的青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十字勋章

(法)巴比塞

    由于一次非常成功的偷袭,我们进入了加拉各村。村子里只剩下一些妇孺老弱。只有几个漆黑的人影儿在墙上警戒着。

    大家隐蔽在矮茅屋后面,子弹上膛,步枪平托,一切就绪。在我前面,有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背靠着墙,默默无声,一动也不动地紧偎着。我瞄准了右边那一个,暗自思忖道:他们两人没完没了地在谈些什么呢……

    一声号令!我们的步枪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射,有如晴天霹雳。时间并不长,两分钟而已,这些漆黑的人影儿,全都呜呼哀哉,被打发回老家去了。他们好像钻进了地底下,又好像烟雾似的,风吹云散了。

    我却记得很清楚:两个黑人,在我前面,我举起步枪,瞄准了其中一个。这两人后来我又见到了:因为我几乎绊倒在他们身上。就在前不一会儿,他俩还不言不语,模样真够滑稽,现在却变成了尸体,倒在长凳下。这是两个小黑人,一男一女,身子蜷缩,相互紧抱着,酷似两只紧握住的手……是一对恋人!这件事总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萦绕在我的脑际,以致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不禁有好几次以此来说笑逗趣。

    后来,我的脑子完全糊涂了: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

    六个星期以后,在圣路易医院我才恢复了神智:一天早晨,我睁开了两眼,四周呈现出一片白色,散发着一股碘酒气味。

    此后旁人陆陆续续地告诉我所发生的惨剧:我们的连队过于疏忽,滞留在那被征服的村子里,而且倒地酣睡。因而,回家来的敌人杀尽了我们全部的人,全部,一个也没剩。

    “那么我呢?”我问。

    他们告诉我,说运气救了我,一所茅屋倒塌了,断墙土块把我压倒在下面,但是却把我遮盖住了。第二天,远征军的主力重新占领了村子,洗劫了全村,终于把罗洛贝族人杀得一干二净,还从掩盖着我的坍塌的碎块堆里,拉着我的两腿,把我拖了出来。

    ……不过更妙的事还在后头:总督来到我的床前,亲手颁发给我五等荣誉勋章。

    没多久,我伤愈了:我迫不及待地想佩戴着我荣获的勋章回到故乡去。盼望已久的日子来到了:七月的一个清晨,我抵达维勒福城。我穿上了我原来的那件军大衣,挂上了我的新勋章,昂着头,迈着方步。

    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欢迎会!车站,乐声响连天,列着队的少女,年幼的和年轻的,全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摇着旗子,挥着花束。

    人们把我拥到市政厅去进午餐。席前,席后,没完没了的演说,所谈全是关于我一个人的事。大家称我:“塞内加尔的英雄”。

    大家散了席,外面还有陪送的人群,他们一直排到村镇的尽头,言之无物的演说,巴尔贝大爷的敬酒,最后是一场令人受不了的拥抱,这样,大家才散了……我终于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来到了工厂区附近。

    我沿着教堂旁边的小石子路走回家。夜色已降临,我不时地眨着眼睛,两眼还在冒金星,难道是他们的香槟酒和他们错综复杂的大道理把我的神智搞糊涂了吗?我多少有点像某些小说中的人物,忘却了自身的一段经历:我忽然忘记了自己的功勋,就像我全然不曾有过什么功勋似的。

    ……这时,在一个拐角上,我透过昏暗的月色,发现有两个人,互相紧偎着坐在庄园里的一条长凳上,他们像是手拉着手,谁也不说话;不过,他们似乎沉湎在一种共同的寂静之中,仿佛全神贯注于一件重要的事情。朦胧的夜雾中,一点也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只能分辨出他们的形体和察觉出他们胜似语言的那种内心的交往。

    “哎呀!”我叫了一声,又站住了。

    两眼直望着村镇深处的这个拐角,骤然间我恍如看见了另外一个村庄,现在它已被消灭殆尽,这个村子和全体居民,最要紧的是那两个小黑人,都已从这地球上消逝了。他俩曾经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虽然只看到他们的形体,只察觉到他们那种心灵相通的默契……这对小黑人,由于夜色的简化作用,就和这里的两个人影一模一样。

    这两个影子,那两个黑人……我会发现他们之间有一种联系,这实在是太傻了,但我确是发现了。人们酒喝得过量的时候,就会变得十分天真,头脑也简单起来,我一定是相当醉了,因为这种可笑的联想,本来应该使我发笑的,却使我哭了。我的手伸向十字勋章,把它从胸前摘了下来,很快地塞进口袋深处,好似一件偷来的东西。

【注】《十字勋章》是巴比塞的以描写战争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名篇之一。小说以19世纪法国发动的一场侵略非洲的战争为背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去乌镇,看望木心先生

李娟

    初夏的乌镇,烟雨迷离,还有阵阵凉意。踏上湿漉漉的青石板路,走进小巷深处,去看望木心先生。

    十三岁的木心,就在枕水而居的院落,听着乌篷船吱呀的摇橹声,几乎读完了手头所有的书。白发如霜的时候,他回来了,叶落归根,像少年时一样,住在古朴的小院里。品一杯龙井茶,尝一块定胜糕,和学生们谈文学和艺术,看水边的桃花开了,听三月间的春雨声和杜鹃鸣。

    他二十二岁时,拒绝了杭州一家学校任教的聘书,雇人挑了一担书和画画的工具,上莫干山读书、画画去了。他不要常人安逸、温暖、舒适的生活,青春年少的他,早已决定要和艺术相伴一生,为艺术甘愿忍受冷清和寂寞。

    如今,他的著作静静地站在书柜里,我用目光一次次抚摸过它们,拂过他的《文学回忆录》,这本书横亘在岁月深处,坚如磐石。

    如果说,文化是有脉络的,他仿佛一位习武之人,三言两语就打通中西文化的脉络。他学贯中西,中外文化信手拈来,融会贯通。木心从不仰望大师,也不是学院派,不说教,不迟疑,斩钉截铁,内心却如万马奔腾。他的语言如一幅素描,简洁明了,从容舒展,字字如金,耐人寻味,又如铮铮铁骨,掷地有声,充满了智慧和力量。他平视那些文学巨匠,平视现在和未来的读者,平视一切大家,解读他们不寻常的人生。

    乌镇西栅木心美术馆前墙上他在纽约的一张照片,中年的他穿着黑色的毛呢大衣,手里一根手杖,头上戴着一顶礼帽,目光如炬,清俊潇洒,儒雅坚毅,脸上棱角分明,宛如一幅版画。他仿佛一位民国文人,穿越半个世纪的光阴站在我的面前。

    我站在他的画前,一弯晓月挂在夜空,群山默默,寂静无言,连月亮的光芒都是清冷的。他的画如此空灵、缥缈,有云烟苍茫之感。这是画吗?还是历史的云烟一不小心流淌在画布上?他的画,仿佛他自己的内心,灵性、洁净,却无比悲伤和苍凉。

    在美术馆中看见他在狱中的手稿。“文革”期间,他数次被捕入狱,三根手指惨遭折断。有一次,他被关进积水的防空洞里,那里阴暗潮湿,不见天日,如同地狱。他把写检查材料的纸张悄悄节省下来,写满他的小说和散文。

    我低下头静静看着陈列柜中的手稿,每一张都密密麻麻,字如小米粒大小,写在粗糙的纸上。那穿越半个世纪的手稿,经过岁月侵蚀,纸张发黄变脆,字迹已经模糊,每一张纸的两面都写满了,不留天地。这些手稿有六十六张,共计六十五万字。

    我站在一张张手稿面前,忍不住泪水盈眶。那段暗无天日的岁月,带给一位艺术家多少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和苦痛?是这些小米粒一样的文字,支撑他走过那些屈辱苦难的岁月。也是这些文字,给予他暗淡的生命一点点幽微的光亮。

    看着这些手稿,我恍然想起画家梵·高的《星空》,梵·高生命最后的几年里,他一直被关在精神病院。只有一扇小小的铁窗,能让他看见外面世界的朝阳和霞光,也是那一扇小窗,让他看见湛蓝的夜空中满天的繁星,正因如此,他才创作出不朽的杰作——《星空》。

    文学是什么?我问自己,也问镜框里的木心。他回答:是星辰!

    无论黑夜多么漫长,总有几颗璀璨的星辰闪亮着,照亮着人们日渐蒙尘的眼睛和心灵。我听他轻声吟诵:你终于闪耀着了么?在我旅途的终点。

    电视中播放着他的录像,他坐在老屋里,谈笑风生,语声朗朗。他说话时声音不大,但是一出口就有惊世之语,醍醐灌顶,如大雪天忽然遇见太阳。

    我喜欢他的诗歌和短句,那么干净而热烈,率真而明亮,睿智和风趣。他说:艺术是最好的梦。世上有多少墙壁呀,我曾到处碰壁,可是至今也没画出我的伟大壁画。

    除了灾难,病痛,时时刻刻要快乐,尤其是眼睛的快乐。要看到一切快乐的事物,耳朵要是听不到快乐,眼睛可以。

    他喜欢画家梵·高,木心的诗:“凡·高在博物馆,我在路上走。”这是一九八三年,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举办特展《梵·高在阿尔》,木心看画展后,写成此诗。第二年,木心在哈佛大学举办个人画展,二零零一年他在耶鲁大学美术馆举办画展。这距离他19岁第一次在杭州举办画展,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

    木心先生说:“文学是可爱的,生活是好玩的,艺术是要有所牺牲的。”他说:“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啊!”他的一生,历经磨难,孤独漂泊,孑然一身,无妻无子。他只和文学、绘画、音乐、艺术在一起,和世间的一切的美相濡以沫,相携到老。

    他说:“人们看我的画,我看人们的眼睛。平时,画沉睡着,有善意的人注视着它时,醒了。”

    醒着的不仅仅是木心的画,还有他的灵魂。

    细雨如丝,思绪如雨。

(选自《2016中国年度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你有多重要

孙道荣

    汽车进入了山区,山路崎岖不平,颠得人五脏六腑都要翻腾出来。车上只有十几个乘客,坐在后几排的乘客,因为颠得吃不消,都挪到了前排。

    他却主动移到了最后一排,五个座位连在一起,正好可以躺下。他太需要休息了。这段日子,工作丢了,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也吹了,整个人完全处在心灰意懒中,连续十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他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绝境,自己是那么渺小,存不存在都不重要。此行,他想回老家看看父母,年迈的双亲培养出他这个大学生很不容易。他决定在了断自己之前,再看一眼可怜的双亲。

    汽车颠簸着前进,乘客都昏昏欲睡。他也恍恍惚惚进入梦乡。

    突然,在一阵剧烈的撞击后,汽车猛地停了下来。

    所有的乘客,都被惊醒了,有人头撞在了前排椅子扶手上,有人被震碎的窗玻璃割伤,有人被抛出了座位,躺在后排的他,也被高高地弹起,又重重地摔了下来——出车祸了!

    车厢里,立即爆发出一片惊叫声、哭喊声。一片混乱之后,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都有不同程度的撞伤,但看来都无大碍。大家稍稍松了口气,探头窗外,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一看,让他们惊出一身冷汗:车子悬在路边的半空中,晃晃悠悠,而下面,是一个峡谷!大家这才发现,车头车尾不在一个水平面!车头向下,尾巴翘起。车内再次爆发出绝望的哭喊声,混乱之中,倾斜的汽车剧烈地摇晃,随时都可能坠落。

    他看看身边,最后一排只有他一个人。窗户开着,他轻轻移到窗前,看看外面。还好,还有近半个车身挂在路牙上,只要从窗户跳出去,他就获救了,安全了。

    他站起来,探身准备往外跳,可是,因为他的移动,车厢猛烈地颤动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跳下去,整个汽车可能因为重心失衡而坠落。前面的乘客发出惊呼:你不能跳,不然我们可就都完了!

    是的,他不能只顾自己跳出去,那将置一车人于死地。可是,如果不马上跳出去,汽车可能随时坠落,那自己将与大家同归于尽。他不怕死,他这次回乡,就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会是这种死法。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冷静地判断了一下形势。中学时,他的物理成绩就很好,他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车头和车尾重量的稍稍改变,都可能使平衡打破,而致车毁人亡。其他乘客都在汽车的前半部分,车尾只有他一人,他是这个平衡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他这一生,从来也没有这么重要过!

    现在,唯一可行的自救办法是,他保持不动,维持这个平衡,让前面的乘客,慢慢往后移,再从窗户逃出险境。

    他对大家说,我不动,你们一个一个从前面挪过来。千万不能挤,不要慌张,一个一个来!

    在他的指挥下,离他最近的一位乘客,一点一点,向车尾爬过来。汽车轻轻摇晃着,每一次抖动,都揪着大家的心。

    第一位乘客,成功地移到他身边,从窗户跳了出去。又一位乘客,爬了过来。十几位乘客都获救了。受伤的司机,也从驾驶室爬了出来。他最后一个从窗户跳了出来。汽车晃了晃,没有坠落。

    惊魂未定的乘客们,都安全获救了。看着摇摇欲坠的客车,大家的脸上,流露出劫后余生的欣慰。等大家定下神来,才想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小伙子。如果没有他的沉着和勇敢,不敢想象,会是怎样不堪的后果。大家四处找他,要向他表达谢意,却没有找到。

    他已经悄悄走了。他的家就在离此地只有几公里的山坳里,上中学时,为了省路费,他就常常一个人从这条山路步行回家。十年前,也是从这条山路,他走出了大山,他是他们山寨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他曾经令多少人为之自豪啊。而眼前的挫败,相比以前,是多么微不足道。而他也终于明白: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很重要,即使是一粒微尘。

    落日的余晖洒满山林。他拐进一条小路,这样可以早一点到家。归巢的鸟儿们,成群结队,从头顶掠过。他要从这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书香何来

张玮

    文学阅读对于一个民族的健康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总是说要“建立书香社会”。书籍,真的是有香味的吗?

    一般来说,我们年轻的时候,闻到的书香更多也更浓烈一些——许多人还记得好不容易得到一本书,喜欢得不得了,除了看,还要不断地嗅,觉得它真的是香极了。那时将纸页贴在鼻子上闻到的美好气息,并不完全是一种错觉。墨和纸张纤维的气息,那来自于原野大地的气质被提留出来,吸进了肺腑,令人兴奋而愉悦。纸和墨都是好东西,是大地上长出来的阳光下的生命。大地上的植物经过很多环节,最后转化为书,也等于是另一种形式的开花结果。它的香味更深地藏在了里边,我们一遍遍读书,打开它,也就是在享受它的气息。

    眼下我们谈到阅读难免会有一种忧虑,就是读者越来越少,以前那种万人争读的盛况已经不复存在,好像真的出现了阅读危机。其实,我们尽可以放心,这世上只要有人存在,就会有这种阅读,读者是永远存在的,人类这个与生俱来的嗜好并没有改变。问题在于其他,比如说阅读的形式改变了。网络上的小说一个月就能达到几十万几百万的点击量,杂志、报纸、书籍的出版也増加到前所未有的数量。一部长篇小说出版后,印数是一两万十几万不等,而放到网上,短短的时间内点击量就能达到几十万。这又使我们不免疑虑:纯文学作品在短时间里,会有几十万的阅读量吗?

    原来,为数不少的人也就是用鼠标点开看一下,然后就走掉了。他们只是“到此一游”而已。有深度的阅读少了,浮光掠影的阅读多了。据统计,当下的纯文学印刷量已经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翻了好几倍,而现代化的传播手段,教育程度的普及与提高,不同程度上使总的阅读量都较前大为増加了。看来对文学阅读的忧虑,主要是因为缺少高品质的阅读者。

现在的阅读大半是闻不到书香的。这除了因为匆促的浏览,不能感受文字深处的蓄藏,还因为更多是从荧屏上阅读的缘故。比起印刷的书籍,电子技术生成的文字离大地生长的意义相隔太远了。从荧屏上捕捉一些信息还可以,要慢慢揣摩文字就困难了。所以,现在知道很多消息的人随处可见,而保持了个人思考カ的人却不多。大家都在说潮流中传来传去的见解,并没有多少自己的主意。看来我们从离开了书籍之后,也就从根本上告别了“书香”这个概念。

    不过,当我们真的离开荧屏回到书籍,那又会怎样?现在打开一份杂志,翻阅书店或街摊上摆放的一些读物,情况也并不美妙。对不少人来说,这些读物里面会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本来是很好的纸印出来的,应该有书的香气,可是由于上面印的是许多不洁的内容,等于藏纳了污垢,这让我们从哪里去找书香?

    一个留恋美好阅读的人,除了自己要苦苦寻笕好书,还要同时忧虑这个世界。他常常想通过媒体表达自己的忧虑,可是渐渐发现这也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实用主义盛行,到处是只问实利,不问手段。他们痛苦地发现,有许多人为了商业利益,正不断推广文化垃圾,而优秀之作却没什么影响力。那些适应商品社会游戏规则、沉醉其中的人会名噪一时,而那些深沉的阅读者,在群众中却显得很不合时宜。急功近利型的写作,让那些对时代对读者对自己都有承诺的人感到越来越疲惫,因为日复一日的磨损,无论对肉体还是精神,都是严重的消耗。

    文明之地不是以金钱多少来界定的,幸福之地也不是这样来界定的。有人说庸俗与否只是个人事情,并不妨害别人。其实哪有这样简单?庸俗的人一旦管理了一个社区,他就会让全社区按他的低级趣味运行,到处散发出庸俗的气味。这样的地方,我们还怎么能闻到“书香”?

    所以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梦想:这辈子能到一个大地绿色蓬勃、人们手不释卷的地方去生活,那个地方不需要十分富有,但那里的人群是能够安静读书、不吵闹别人的。是的,爱读书的地方一般都是绿色较多的,日子也安稳富裕。说到底,书香扑鼻之地,也就是人类生存的幸福之地。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穿军装的牧马人

曾剑

    我穿上军装,来到这深山老林时,有一种被贩卖的感觉。我家是鄂西山里的,跑到这东北原始森林。我如果像电影里那些大兵,在崇山峻岭间真枪实弹地干几场,倒也像个兵。连队居然让我放马,成为整个连队执行任务时,唯一不带实弹的兵。

    那是个灰蒙蒙的冬日,连队一个满脸通红的老兵,把我领到一群军马前,把一只狗尾巴草一样布满毛刺的旧马鞭递到我手中。我心里亮闪闪的希望,就在眼前的灰蒙蒙中淹没了。我没有立刻去接马鞭,而是把右手掌贴到胸前。我摸到了我的心,像这冬日山里的石头,又冷又硬。

    在老兵的背影就要消失在马棚拐角处的那一刻,我一个百米冲刺,追上那个老农一样的背影,问,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有怨气,我连一声班长都没喊。

    老兵转身,把右手搭在我的肩上,把自己装扮成一位慈祥的长者。

    老兵反问,为什么不能是你?

    他说完这句话,伸了—下脖子,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只盯着我的一张脸看,许久,给我一个僵硬的笑。

    我的脸上有什么?我冲到溪沟边,弯腰。在水里,我看到了自己:黑皮肤,娃娃脸,月牙眼,自来笑,这不就是个山里放牛娃嘛!

   我站起身,望着班长那个令人沮丧的背影,哀叹道,我会成为他吗?

    我顺着溪流,走向我的马群。

    为什么偏偏是我?为什么不能是我?这两个巨大的问号,像两把弯刀,砍着我脑子里的每一根神经,折磨着我。

    指导员到马场来看我。

    指导员的到来,让我这个冷意很浓的马棚里有了一丝暖意。指导员是来开导我的。指导员说,你真行,刚当兵就是班长。班长?我直着脖子问。指导员笑着拍拍我的肩,说,对呀,你不但是班长,你的兵员还是咱连最多的,你看,指导员指着那些马说。我说,指导员,你就别逗我了。指导员说,我怎么就逗你呢?它们都是战马,曾经驰骋过疆场。现在,都实行摩托化了,用不着它们了,不忍心把它们抛弃,就养起来,任它们老去,死去。但是,马班是有编制的,它们都有编号,军委首长都知道我们这儿有二十五匹马。

    说来说去,我干的是无用功,我还以为这些马,有朝一日能驰骋疆场,或是能成为某位将军的坐骑。

    我很烦,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我的价值。

    那天,黄昏沉寂,空荡荡的大地显得悲戚。本来放牧一天我应该很疲惫,可一只马鹿的出现使我兴奋起来。我其实并不认识马鹿,是一个老兵告诉我的。老兵说,马鹿像小马驹,但长着鹿茸,特别漂亮。马鹿见了我,并不惊跑,而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用两只充满灵性的眼睛望着我。我也望着马鹿。马鹿一动不动,在黄昏的光线里,像一张色彩强烈的油画。

    然而,一杆猎枪,却要毁坏我眼前的这一切。那是一个身披翻毛羊皮坎肩的猎人。我走向他,用我的身体,挡住他朝向小马鹿的枪口,一动不动。

    天地静得一枚松针掉下来都能听得见。

    最终猎人枪口朝下,长吐一口气,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软了下去。他冲我喊,行,当兵的马夫,你行!

    我行吗?当那个猎人远去时,我问自己。我吓出一身汗,心都快停止跳动,血好像凝滞不流了,他居然说我行。

    那人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林子里的那一刻,我的血管跳得更厉害了,像解冻的冰河。是后怕吗?我问自己。是的,我后怕,但是,我行!我回答自己。我只是一个牧马人,制止猎人的捕杀,这不是我的职责,但是,我站出来了,站在一管随时可能把我打成筛子的老式猎枪面前。从那个黄昏起,我在我的心里,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了。我是个马夫,但我不可以被忽略!

    我慢慢地对我的马好起来。我从来没有重重地抽打过它们,现在,我连鞭哨都不忍心挥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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