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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云南省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论述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两年后,武王去世,周公摄政。周公分析了殷代列王的为政之道,得出了殷亡于“失德”的结论。鉴于此,他提出了施行“德政”的政治纲领。而要保证“德政”的实施,首先是要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制度,其次是要为统治者制订一套系统的行为规范。二者可以统称为“礼”。这是一场比武王克商意义还要重大的革命。

    风俗的转换要比政权的转换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如何移风易俗?儒家认为,应该“因俗制礼”,即尽可能利用既有风俗的形式和内在的合理部分,再加整理、提高,注入新的精神,如此方可使人民喜闻乐见,被其所化。因此,《周礼》中的大司徒官政之法有几条很重要的原则:一是“辨五地之物生”,全国的土地可以大体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五类,其物产及居民的体质特征也各不相同,这是为政者首先要分辨的;二是“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辩明上述五类地区,目的在于摸清各自的风俗,然后才可以藉此而施以“十二教”礼仪;三是“以本俗六安万民”,要沿袭当地原有的宫室、族葬、衣服等六类旧俗,使人民安于其居。以此为基础,再在乡、州、党、族、闾、比等每一级行政区内设置库、序等教育机构,把儒家的理想和伦理道德化解在各种礼仪之中,如冠礼、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等,使人们在喜闻乐见的仪式中,接受礼的熏陶。

    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在人的身上不可避免地会残留着动物的习性。人类要进步,就必须自觉地剔除违背文明的动物习性,这就需要礼。《礼记•曲礼》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令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从这一点出发,就要求人们将带有动物性的风俗向文明时代的礼靠拢。比如到西周时,尽管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原始时代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对偶婚的残余依然存在。为了移易这类陋俗,儒家制定了婚礼,规定了婚配的手续和仪式,并对双方的血缘关系作了严格的限定。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的道理,将“不娶同姓”作为礼规定下来。

    儒家在如何建设周代社会的问题上,没有按照殷代的模式,再“克隆”出一个王朝,而是要创造出一个人本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他们一方面刻意保留各地的基本风俗,如房屋的形制、食物的种类、衣服的样式等;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行各种形式的礼,来移风易俗,走近文明。从周代开始,礼乐文明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并绵延两千余年。当海外的遣唐使、留学生到达长安时,最令他们钦羡的,是先进的礼乐制度、衣冠文物。他们将它引入本国,加以仿效,希望“进于中国”。

    《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摘编自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周公认为商纣灭亡的原因在于统治者没有实行“德政”,为避免重蹈其覆辙,他提出建立一套以“礼”为核心的社会制度。 B、周王朝所要实施的“德政”,是一套全新的政治制度和系统的行为规范,其操作的难度和复杂性远远超过推翻商代政权。 C、儒家主张“因俗制礼”,即沿袭既有的风俗,让人民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接受其中的合理内容和新的精神,以达到教化目的。 D、《周礼》明确指出,大司徒官政之法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调查清楚全国各地的地理特点、物产和生民的情况,以便充分掌握各地的风俗。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制礼的过程中,儒家讲究园地制宜,尊重当地的传统,设立教育机构,因风俗而进行教化。 B、庠、序是国家在各级行政区内设立的教育机构,其重要职责之一是把儒家的社会理想和伦理道德转化成生活中的各种礼仪行为。 C、儒家认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不是因为人有语言,而是人心存礼仪,知道用礼仪的规范来摆脱动物的习性。 D、早在西周时,中国人就认识到同姓男女结合会带来生育的弊端,因此,儒家才专门制定了婚礼,对“不娶同姓”的婚配手续和形式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俗到礼是一场深刻而广阔的社会变革,儒家如果不把其思想巧妙地融合在各地的风俗中,礼仪制度的建设就不可能实现。 B、周代社会的礼仪文明已传播四海,直至唐代都有外国使节和留学生来华学习,他们将礼仪制度引入本国推行。 C、在周代社会中,礼既是一套系统完整的社会制度,也是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中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D、从周代开始,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风尚较前代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以礼治国成为德政的明确标志和保障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举措。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诗本身是最具经典性的艺术。它不但是语言艺术的最高形式,还常常是社会变革的前驱,甚至是革命的“号角”。雪莱说:“诗人们是世界上未经公认的立法者。”“立法者”写出的作品当然应该称为“经典”。诗在富有“诗教”传统的古代中国更具有经典性。很多中国文人都将曹丕的名言牢记于心:“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诗文通常是中国文人实现“铁肩担道义”这一兼济天下理想的重要工具。由于新诗与现实过近的距离,在一个“革命”、“运动”和“改革”此起彼伏风云激荡的时代,许多新诗人把自己视为应该承担天下兴亡责任的社会精英,争当时代的弄潮儿和政治思想文化改革的急先锋。这使新诗承担了很多诗歌以外的社会功能,如启蒙的功能。而社会功能的过多承载往往伤及新诗的审美意蕴,而高度的严肃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新诗的经典意识。

    经典常常与传统相依相存。新诗是以反对甚至彻底打倒崇尚经典的古代汉诗的“造反者”角色登上历史舞台的,坚持的是反传统立场。这种“出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诗是一种缺乏经典意识,甚至抵制经典化的特殊文体。新诗孕育诞生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中国全方位发生巨大变革的特殊时代。清末的“诗界革命”和民初的“白话诗运动”都不仅仅是纯粹的文体革命,更是巨大的反传统运动,要求打破包括汉诗格律传统在内的一切传统。新诗生长于革命年代,既有高度的严肃性、精英性,更有强烈的时代性、平民性、世俗性、青年性、先锋性。新诗具有平民诗歌与通俗诗歌的性质,甚至过分强调通俗性和社会性。新诗革命的领袖们的理想是赋予普通人写诗的权利和能力。

    新诗产量较高,1988年出版的《中国新诗大辞典》就收入了1917年以来70年间诗人、诗评家764人,诗集4244部,诗评论集306部。最近20年产量更高。不可否认,新诗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传统,一些新诗人也写出流芳千古的经典,甚至可以说产生了“经典诗人”、“经典诗派”、“经典诗体”和“经典写作”。新诗的诗体建设是最薄弱的,却也建立起了四种准定型诗体:现代格律诗、散文诗、小诗和长诗。优秀诗和诗作更多,仅在新诗草创期就有:胡适的《朋友》、刘半农的《晓》、沈尹默的《三弦》、郭沫若的《天狗》、闻一多的《死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戴望舒的《雨巷》……但是总的说来,过去百年新诗严重缺乏经典意识甚至精品意识,有优秀诗人少诗歌大师,多庸品少精品,堪称经典的诗作更少。

    新诗史上的一些经典作品与某种诗体的出现与成熟休戚相关。如刘半农的《晓》标志着中国散文诗的问世,沈尹默的《三弦》则是这种诗体成熟的标志。再如冰心的《繁星》和《春水》,系新诗草创期“小诗运动”的代表作,具有相当重要的“历史价值”,所以通常情况下,新诗史只能称其为“经典”了。由此可以把新诗史的“经典”结论为四种产生方式的结果:著名文体造就的经典,著名诗人造就的经典,著名诗派造就的经典和优秀作品自成经典,前三者,特别是第二和第三者占大多数,却是最不可靠的,产生了很多伪经典。另外,新诗缺乏经典也是新诗没有地位甚至缺乏文体“合法性”的重要原因。在解构主义思潮盛行的时代,网络诗歌的繁荣带来了新诗新一轮的世俗化和反经典化。很多诗人急于在网上发表,不愿意使用剪刀与磨石,诗人更会缺乏精品意识和经典意识,导致大量“垃圾诗歌”问世。

    当前,中国社会进入改革发展重要时期,新诗在积累了百年建设经验基础上,十分必要倡导创作的经典意识,通过诗歌教育、诗歌研究、诗体建设等手段使新诗迈向经典化道路。

(选自王珂《新诗为何难有“经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有宋以来,接地气的词、小说、戏曲的兴盛,促成了中国文化的下移,由此导致官方意识形态传播的因时而变。在承袭固有的诗文传播之外,如何使词、小说、戏曲担负起像诗文一样宣传正能量的职责,不仅要突破“诗文为贵,词曲为卑”的陈旧文体观念,更要面对的是文化下移带来的意识形态有效传播途径的探索。

    戏曲与意识形态的传播虽有深刻的关联,但官府因其“不登大雅之堂”而疏于管理。随着戏曲从业人员的壮大,题材内容思想的拓边扩界,“优孟衣冠”式的宫廷娱乐逐渐转为勾栏瓦肆的演出,这导致“违规越礼”之事时时有之。如《墙头马上》,剧中李千金与裴少俊在后花园违规越礼,颇为大胆。此类传播有违儒家教化,这一现象逐渐引起官府的警觉,于是针对戏曲的法律条文也多了起来。“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等条文在《元史•刑法志》中有明确的记载。明承元风,逐渐强化。《御制大明律》云:“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装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装扮者与之同罪。其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

    明初,朱元璋盛推《琵琶记》。《琵琶记》出现之前,蔡伯喈、赵五娘的故事已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但内容多为蔡伯喈应试及第,抛亲弃妻,被暴雷轰死。高明感于蔡伯喈行为有违教化,故在“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与妻贤”创作动机的驱使下,把原本负心题材的故事,演绎成“有贞有烈赵贞女,全忠全孝蔡伯喈”的教化剧。

    朱元璋之子朱权,潜心戏曲,援引“治世之音安以乐”,为《太和正音谱》的戏曲文献整理鸣锣开道,并云“杂剧者,太平之胜事,非太平则无以出”。理学家丘濬继承高明戏曲遗风,言“借他时世曲,寓我圣贤言”。清初流传甚广的《桃花扇》与《长生殿》,更是接续“资治通鉴”之史家意识,使情摆脱了晚明一己自由之立场,而放到一己之情与国运相关的宏大叙事之中。

    戏曲传播的一个重要特性是易知易晓。丘濬在《伍伦全备记》开场白中直言,经书所载三纲五常,不如诗歌吟咏性情,容易感动人心。近世以来做成南北戏文,人人观看,皆能通晓,尤易感动人心,使人手舞足蹈不自觉。在感发人心这点上,丘濬不但看到了卑体戏曲与尊体诗歌的一致性,而且体悟到“性情”传播的个体差异性。

    戏曲传播的另一个特性是剧场的群体接受。戏曲批评界崇尚场上之曲,鄙弃案头之书,这种批评旨趣反映了舞台性之于戏曲的重要,而对舞台性的衡量离不开台下受众的接受。丘濬著作中曾记录群体受众的面部表情:“座中观者不下数百人,往往有感动者,有奋发者,有追悔者,有恻然叹息者,有泫然流涕者。”相较于诗文的个体阅读接受,戏曲之剧场的群体接受,更显示出戏曲传播的宽度及其演员、观众互动的特殊性。

(选自《有宋以来戏曲传播的有效利用》,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像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诗人们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他从此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内地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经历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的心情,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也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编自陈鹏举《诗与歌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古代司法的疑罪从无、从轻

李竟恒

    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主流,尤其重视审慎,以避免冤案的出现。先秦时期司法精神的主流,主张司法的审慎与宽和,《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赦小过”,上博楚简《仲弓》作“赦过与辜”,《周礼·秋官司寇·司刺》也主张赦免幼弱、老耄与蠢愚这三种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从夏代的司法精神中,便强调与其造成冤案,宁可达不到执法效果,即宁纵毋枉。周人的《尚书·吕刑》中,尤其强调司法的审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司法中的疑罪,采取赦免从无原则。汉代孔安国的注解认为,刑狱有疑点的,应该改为较轻的处罚,小惩罚有疑点的,应该完全赦免。按照孔安国的解释,这一周代的司法精神同时兼有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两种。

    秦朝的司法思想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底色,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两件事。一次是有人在东郡的陨石上刻诅咒秦始皇的文字,秦始皇便“尽取石旁居人诛之”,陨石旁边所有的居民都被进行了有罪推定,所以杀无赦。类似的例子,秦始皇在梁山宫怀疑身边的人将信息泄露给了丞相李斯,于是便将“时在旁者”全部杀掉。云梦秦简《封诊式》记载,秦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解词,笞讯某”,即一边刑讯逼供,一边要嫌疑人自证清白。这种有罪推定的司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如张家山出土竹简《奏谳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秦代冤案,一个叫“讲”的人,被怀疑偷牛,在严刑鞭打下最终屈打成招,惨遭冤狱,全家遭殃。正是秦朝的这种严酷司法,最终导致“赭衣半道,群盗满山”,路上遇到一半的人都被判定犯罪,漫山遍野都是逃跑的亡命者。

    汉儒继承了先秦主流的司法思想,反对秦朝法律文化。《礼记·王制》:“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即有疑点的案子要拿出来众人讨论,如果大家都认为存疑,便作赦免处理。汉代儒书《孔子家语·刑政》也有:“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者赦之”,主张疑罪从无。汉儒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主张:“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即疑罪从无是仁政的司法要求。汉儒刘向在《新序·杂事第四》中曾经记载一个寓言,据说魏国有疑罪,一半的司法人员主张应该做有罪推定,魏王便请教大商人陶朱公。经陶朱公启发,魏王意识到应该“狱疑则从去”,于是“梁(魏)国大悦”,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因而获得民众的拥护。

    这些汉儒疑罪从无、从轻的司法思想,对汉代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影响。《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学习儒家《春秋》,接受了儒的价值观,所以“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这位司法官员虽然没有实践疑罪从无,但却践行疑罪从轻,比起秦法的有罪推定传统来说,是一种明显的改善。

    相比于秦朝的有罪推定,儒学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无思想都是更合理的。当然,从轻和从无二者之间又有高下之分。明代人梅鹫在《尚书考异》中就指出,“罪疑惟轻,贤人以下。忠厚之事,圣人似不止此”,意思是罪疑从轻原则,只是一般儒者就能主张的水平,而疑罪从无,才是真正圣人的司法思想。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9.2.28)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重教养、重德育、重家教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国的家训文化最早产生于周代,之后陆续出现了班昭的《女诫》、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司马光的《家范》等家训代表著作。家训文化在团结族人、凝聚家庭氛围、形成良好家族风气等方面作用十分突出。古人一方面强调自身道德品质的修养,向贤德之人学习;另一方面,也身体力行,将家风形成文字,使之能够代代相承。

    家训文化绵延至今,已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训家风曾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心灵。当下,发掘家训文化的时代内涵、传承优秀家训的文化精神,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

    中国传统家训包含立德、修身、齐家、处世等方面的内容,兼及传统文化和主流价值观。传统家训文化的教育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家风重陶与个体自觉并举。传统家训一般流传于家族内部,是特定历史时期,某个家族的全体成员需要共同遵守的价值准则。家训代表着祖先对后人、族长对族人、长辈对幼辈在关于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等方面的重要教诲和训示。全族成员都需要在学习和生活中自觉践行家训,维护良好家风。

    亲情感化与家规约束并用。“三纲五常”是中国古代儒家伦理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仁、义、礼、智、信等道德思想,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古代家训强调礼法并重,既有劝导性教育,更要加之以强制性的惩罚,以训诫没有遵循家规之人,从而维护家训的尊严。

    榜样示范与言传身教并重。现代教育理念认为,家庭是子女的第一所学校。这与古人在教育方面讲求以身示范、身体力行来达到教育晚辈的目的是较为一致的。他们都是通过言传身教,营造正面而健康的家庭氛围,以期对晚辈的人格塑造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家风熏陶深深融入到了每个人的生活之中,影响颇为深远。家训文化展现了道德的力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诸多内在一致性,弘扬家风对于引导人民群众接受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优秀的家风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淀,集中展示了中华民族丰富的精神内涵和深刻的价值追求。良好家风所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亦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和丰富滋养,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传承优秀家训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认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进步则社会进步。要使精神文明建设适应于现代化建设的的需要,就要更注重家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从而形成施教导民、上下和合的良好局面。

(王西维《家训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传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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