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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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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5校联谊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小小说《主角》,完成小题。

主角

【美】安•古德里斯

    ①为了募捐,学校准备排练一部叫《圣诞前夜》的短话剧。告示一贴出,妹妹便热情万丈地去应征当演员。定角色那天,妹妹到家后一脸冰霜,嘴唇紧闭。

    ②“你被选上了吗?”我们小心翼翼地问她。

    ③“是。”她丢给我们一个字。

    ④“那你为什么不开心?”我壮着胆子问。

    ⑤“因为我的角色!”

     ⑥《圣诞前夜》只有4个人物:父亲、母亲、女儿和儿子。“你的角色是什么?”

     ⑦“他们让我演狗!”说完,妹妹转身奔上楼,剩下我们面面相觑。饭后爸爸和妹妹谈

了很久,妹妹总算没有退出。

     ⑧她积极参加每次排练。我们都纳闷,一只狗有什么可排练的?但妹妹却练得很投入,还买了一副护膝。据说这样她在舞台上爬时,膝盖就不会疼了。妹妹还告诉我们,她的动物角色名叫丹吉。我注意到,每次排练归来,妹妹眼里都闪着兴奋的光芒。

     ⑨演出那天,我翻开节目单,找到妹妹的名字:珍妮——丹吉(狗)。偷偷环视四周,整个礼堂都坐满了,其中有很多熟人和朋友,我赶紧往椅子里缩了缩。幸好,灯光转暗,演出开始了。

     ⑩先出场的是“父亲”,他在正中的摇椅上坐下,召集家人讨论圣诞节的意义。接着“母亲”出场,面对观众坐下。然后是“女儿”和“儿子”,分别跪坐在“父亲”两侧的地板上。在这一家人的讨论声中,妹妹穿着一套黄色的、毛茸茸的狗道具,手脚并用地爬进场。

    ⑪但这不是简单地爬,丹言蹦蹦跳跳、摇头摆尾地跑进客厅,她先在小地毯上伸个懒腰,然后才在壁炉前安顿下来,开始呼呼大睡。一连串动作,惟妙惟肖。很多观众也注意到了,四周传来轻轻的笑声。

    ⑫接下来,“父亲”开始给全家讲圣诞节的故事。“圣诞前夜,万籁俱寂,就连老鼠……”刚说到这儿,丹吉突然从睡梦中惊醒,机警地四下张望,仿佛在说:“老鼠?哪有老鼠?”神情和我家的小狗一模一样。我用手掩着嘴,强忍住笑。

    ⑬男主角继续讲:“突然,轻微的响声从屋顶传来……”昏昏欲睡的丹吉又一次惊醒,好像察觉到异样,仰视屋顶,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太逼真了!这时候的观众已不再注意主角们的对白,几百双眼睛全盯着妹妹。

    ⑭那晚,妹妹的角色没有一句台词,却抢了整场戏。后来,妹妹说让她改变态度的是爸爸的一句话:“如果你用演主角的态度去演一只狗,狗也会成为主角。”

(1)、妹妹的角色只是一只狗,在那部短话剧中并不是主角,文章为什么还要以“主角”为题呢?

(2)、妹妹的演出最后取得了成功,请联系文章内容说说她的演出取得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3)、演出过程中不仅写了妹妹,还描写了“我”的表现,并从结构和内容两个方面说说句子的作用。

偷偷环视四周,整个礼堂都坐满了,其中有很多熟人和朋友,我赶紧往椅子里缩了缩。

(4)、爸爸说:“如果你用演主角的态度去演一只狗,狗也会成为主角。”爸爸的这句话对你有什么启发?请联系实际说说你的看法。(80——100字)(6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讲故事的人

莫言

        ①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卖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②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了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③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一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一盏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把白天从说书人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地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便不再给我排活,默许我去集上听书。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我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④很快的,我就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会投我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候甚至改变故事的结局。我的听众也不仅仅是我的母亲,连我的姐姐、我的婶婶、我的奶奶都成为我的听众。我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

        ⑤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是招人厌烦的,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子里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时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但我说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⑥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我有父母亲的谆谆教导,但并没有改掉我喜欢说话的天性,这使得我的名字“莫言”,很像是对自己的讽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一位名叫“新华”的“红颜知己”

①2011年7月4日,一个名叫“新华”的“红颜”同上百万个同胞姊妹一起,刚刚诞生,便占据了书店最显眼的位置。这个姑娘就是以红色封面亮相的第11版《新华字典》。自1953年起,这个小小的字典家族就在当代史上影响着数亿中国人,从初版首印至今,《新华字典》的总发行量逾4.5亿册。

       ②2011年夏天,时尚的帽子被史无前例地戴在了“新华”姑娘的头上。人们发现,这个平常总是一脸严肃的女孩儿,居然能讲出不少潮语。她将“学历门”的“门”解释为“事件,多指负面的事件”。像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她喜欢在电视里看“服装秀”,偶尔会“晒工资”,也会关注“房奴”和“车奴”。

       ③事实上,半个多世纪以来,《新华字典》始终以各种方式影响着中国人。

       ④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本字典,它并不只是要引领时尚语言的潮流,更要普及科学常识于大众。《新华字典》1965年版和1971年版中,“鹅”被解释为“一种家禽,比鸭子大,颈长,脚有蹼,雄的头部有黄色突起”。后来,一名读者写信向编辑抱怨,由于不知道如何分辨鹅的性别,他在杀鹅前特意查了《新华字典》,于是将“头部有黄色突起”的鹅杀掉。没想到,这只倒霉的鹅居然腹中有卵 。因此,编辑才发现不管雌鹅还是雄鹅,头部都有突起,只是雄鹅突起较大。这一错误在1979年版中得以修正。

       ⑤一个字的新义项想要进入“新华”的世界里,需要经过一段相当漫长的考察期。早在10版出版前,修订第11版的主持人之一的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程荣就注意到了“秀”作为“表演、展示”的新含义,因为担心这些流行词不够稳定,当时她并没有贸然进行修改。直到8年后,“作秀”才算通过考察,正式进入《新华字典》。眼下,已经71岁的词典室前主任韩敬体像年轻人一样熟悉“神马”和“有木有”。但学者们认为,这两个词其实都是年轻人为了图新鲜而使用的错别字,无助于指导语言的规范,所以眼下并不会被收入字典。

       ⑥但人们注意到,“晒”和“奴”等字的新义并没有出现太久,却已经登堂入室。就连常用的“beybey”也真正走进了汉语世界,“拜拜”有了二声读音。“不管这个音译词合理不合理,但是它太常见了。”韩敬体笑着说。

       ⑦有媒体人甚至发出这样的感叹:“无论从发行量、普及量、影响程度还是读者的忠诚度来看,它对中国人的意义都类似于《圣经》之于基督徒。”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甲文:牡蛎

【俄国】契诃夫

    我跟父亲站在一条人烟稠密的街上,感到一种怪病逐步抓住了我。看来我马上就要倒下,人事不知了。

    我知道,这是因为饥饿。

    父亲挨着我站住。他在五个月前来莫斯科谋求文书的职位,一直在奔走,托人找工作,知道今天才定决心到街上来乞求施舍。

    前面是一所楼房,招牌上写着“饭馆”两个字。我的头无力地往后仰,朝一边歪着,不由自主地看着楼上,看着饭馆灯光明亮的窗子。我凝神细看,认出那是墙上一张招贴。它的白颜色吸住我的目光,我竭力要认出上面那些字来。

    “牡蛎……”我终于认出了。

    奇怪的词!我在世上活了足足八年零三个月,可是一次也没听过。

    “爸爸,什么叫牡蛎?”我费力地把脸扭向父亲,用沙哑的嗓音问。

    父亲没听见。他在注视人群的活动,用眼睛跟踪每一个行人……我看出他想对行人说什么,然而那就要命的话却像沉重的砝码似的挂在他唱头的嘴唇上,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他甚至已经向一个行人迈出了一步,( A碰碰   B拉拉 )他的衣袖,可是等到那个人回过头来,他却说声“对不起”,慌乱地倒退回来了。

    “爸爸,什么叫牡蛎?”我又问。

    “这是一种动物……生在海里……这种东西是要活着吃下肚……”父亲说,“它们有壳,像乌龟一样,不过是由两片壳包住的。”

    “真恶心,”我小声说,“真恶心!”

    原来牡蛎是这么个东西!我就想象一种类似青蛙的动物,藏在两片贝壳里,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朝外看,不住的摆动它那难看的下鄂,伸出几只螯,皮肤粘糊糊的……所有的孩子都躲起来。厨娘厌恶地皱起眉头,提起它的螯,放在碟子上,送到餐厅去。那些成年人,把它活活吃下去,连它的眼睛、牙齿、爪子一股脑儿吃下肚去!它呢,吱吱的叫,极力咬人的嘴唇……

    我皱起眉头,然而……然而我为什么咀嚼起来了?那个动物可恶,吓人,可我还是把它吃了,吃得狼吞虎咽,生怕尝出它的味道,闻出它的气味。我刚吃完一个,却已经看见第二个,第三个的亮晶晶的眼睛……我把这些也都吃了……最后我吃餐巾,吃碟子,吃那张招贴……凡是我见到的东西,统统吃下肚去,因为我觉得,只有不断地吃,我的病才能好。那些牡蛎吓人地瞪起眼睛,样子可憎,我一想到它们就发抖,可我还是要吃!吃!

    “给我牡蛎!给我牡蛎!”这呼声从我胸膛里冒出来,我向前伸出两只手。

    “帮帮忙吧,诸位先生!”这时我听见父亲闷声闷气地说,“真羞于求人啊,可是上帝呀,我熬不下去了!”

    “给我牡蛎!”我叫道,揪住父亲的后襟。

    “你莫非要吃牡蛎?这么小的孩子!”我听见身旁有笑声。

    有两个先生站在我们面前,带着高礼帽,笑呵呵地瞧着我。

    “这倒有趣,你怎么个吃法呢?”

    一只有劲的手把我拖到灯光明亮的饭馆里去,A一群人迅速把我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我挨着桌子坐下,吃一种粘糊糊的东西,有腌过的味道,冒出霉气。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没咀嚼,没看它,也没问一声是什么。我觉得我一睁眼,就会看见亮晶晶的眼睛、螯和尖牙……

    我忽然嚼到一种硬东西,听到碎裂的响声。

    “哈哈!他连壳都吃了!”人群笑道,“小傻瓜,这难道也能吃吗?”

    这以后我渴得厉害,我躺在床上,却睡不着觉,因为胃痛。我觉得滚烫的嘴里有一股怪味。B父亲从这个墙角走到那个墙角,用手比划着。

    “我好像着凉了,”他喃喃的说,“也许是因为今天我没……那个……没吃东西,我。说真的,有点古怪,愚蠢……我明明看见那些先生买牡蛎付出十卢布,那我为什么不向他们要几个钱呢?他们多半肯给的。”

    到第二天早晨我才睡熟,梦见一只有螯的青蛙藏在贝壳里,转动眼珠。中午我渴得醒过来,睁开眼睛找我的父亲:他仍旧走来走去,打手势……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有删改)

乙文:读契诃夫

曹文轩

    我们必须记住契诃夫是个医生。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契诃夫的医生,才会有这样一个叫契诃夫的作家。

    医生职业的眼光,极容易使契诃夫笔下的社会成为一个“病者”。他的文学创作,几乎都是揭露性与批判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与医学的职能是一样的:疗治。

    我们在阅读契诃夫的作品时,总要不时地想到一个词:耐心。

    像契诃夫这样有耐心的作家,我以为是不多的,他在面对世界时,总要比我们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总是有点不耐烦,总满足于一个大概的印象,世界在我们的视野中一滑而过,我们总是说不出太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细节。

    作为医生,耐心是他的职业习惯。这一习惯,很自然地流注到了文学对存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的马车行走在草原上,远远的见到一架风车。风车越来越大,他看到了两个翼片。他居然注意到一个翼片旧了,打了补丁,另一个是前不久用新木料做成的,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文学中的那些好看的字面,就在由这份耐心和获得的细微描写上。

    医生的职业造就了她一种不动声色、不感情用事的“冷漠”态度。后来的人谈到契诃夫的叙事态度,十有八九都会提到“冷峻”。殊不知,这份冷峻的叙述态度,与从医养就的心性有关。他曾对一位作家说:“当你描写不幸的、倒霉的人,并打动读者时,你应当表现得冷静一些。这样才能勾画出不幸的背景,从而更好地突出这种不幸。”

    冷静,让契诃夫常常站在人物的背后,听他们低语,并把它记录成小说。虽然他在叙述故事和表达情感时处处克制,但字里行间已分明沾满血与泪痕,这就让小说产生一种强烈的对于人物的悲悯情怀。

(选在新浪博客,原题为《樱桃园的凋零——读契诃夫》,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晒书

贺宽叶

    那年回到乡下老家,院子里的情景让我很是吃惊:满地都是书,一本本,一排排,一列列,摆满整个院子,只留出了窄窄的过道。风吹过来,书页波浪般哗哗翻动,阳光打下来,“波浪”有点炫目。泡桐淡紫色的花悠然飘落,钻进翻动的书页里,成了书签。母亲从书堆里站起来,挪开小马扎,摘下老花镜,慈爱地笑着说:“我给你晒晒书。”

    进城之后,两大橱子书我都搁在了老家,没往城里运。母亲主动担起了保管的重任。兄弟姊妹来拿书看,母亲都牢牢记在心里,催促他们按时归还。母亲上过“文化大革命”前的扫盲识字班,认识1000字左右,已经够用了。舅舅是文盲,出门举步维艰,由此母亲深知读书的重要性。家里用度再紧巴,只要我说买书,母亲总是东挪西凑及时给我钱。打小,农活再忙,只要我在看书,母亲绝不会派活给我。母亲在和左邻右舍闲聊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说一句:“我儿子在看书呢!”母亲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我是村里屈指可数的考上大学跃过“龙门”的农家子弟。

    午后,我和母亲把书一本一本翻过来,晒晒封底那一面。母亲笑道:“我看看我的宝贝儿子看什么宝贝书。”说着,她拿起一本荷尔德林的诗集,翻开扉页上我的淘书小记念起来:“在暮色苍茫里漫步辽宁师范大学校园,于樱花树影里邂逅小书摊,一腼腆女生处理旧书,遇此书,半价购之乃去。1994年4月16日晚于大连。”母亲翻了一下内文,说看不懂,就放下了。她又拿起一本薄薄的白色封皮的书《乡愁的理念》,是董桥的,照例还是先念扉页上的购书小记:“逛大学扎堆的济南文化东路,往来皆年轻面孔,间或遇到面熟之老学生,颔首微笑。路东段三联书店济南分销店购董桥《这一代的事》及《乡愁的理念》,久慕董桥文名,今足愿矣。1992 年6月2日。”母亲慨然叹道:“儿子啊,原来你跑了好些地方呀,我都不知道。”

    母亲捧着书,小心地翻阅着,轻声读着书上的小记,嘴角上扬,咯咯笑着喊我过去看她手中拿着的一本《酒徒》。多年前一帮书友聚饮后去庄君家小坐,趁庄君去沏茶的机会,我们几个书友纷纷去她的书橱前窃书。我一眼看见《酒徒》,抽出来藏到了包里。回家后打开,见扉页上有庄君龙飞凤舞之小记:“老贺赠王书一捆,王大醉,半夜醒来,探手入包,书尚在,安心睡去。”一本我送出去的小书,在辗转了近十年后,居然以“窃”的方式重回我的手上,真是奇妙。几乎每一本书都有来历,都有故事。整个下午,母亲一直笑个不停。

    那是在初夏栀子花氤氲的香气里,我和母亲坐在书堆里,一本一本翻晒我喜欢的书。母亲用棉布仔细拂拭着,娘儿俩漫无目的地聊天,光阴在从书本上抬头、低头瞬间消失。栀子花开的时节,已经有点热,母亲用手背拂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冲我一笑,她的白发从发间探出来,让我心惊。

    多年以后,母亲因心脏病突发溘然长逝。那两大橱子书我经常抚摩、翻阅,心里时时升腾起无尽的思念。因为,每一本书上都留下了母亲的手印。

(选自《中学生阅读》,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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