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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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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四川省成都七中高考语文一诊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能反映中国传统法律精神的,自然属于历朝的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这些法典前后具有很强的继承性,法典中的规则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块由旨在推行道德教化的条款组成,一块由旨在保障国家的秩序、安全与正常的行政管理条款组成。前者大体关乎孝道、婚姻、立嗣与两性关系等,而后者则关乎军事、狱讼以及有效的行政管理等。而有关谋反大逆、杀人、盗窃、侵害的条款兼涉两块内容。但即便主要作为“刑法典”的历代法典,其“刑”也不完全“一刑独大”,《唐律》十二篇中,真正关系到现代意义上的“刑”的实体法,乃《贼盗》《斗讼》《诈伪》《杂律》四篇,而《捕亡》《断狱》两篇类似于现代的程序法。从结构就可以看出立法者制律的中心意图并不在纯粹意义上的“刑”。《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分七篇,分别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这是按照《周礼》所设置的治理模式来排序,与儒家所设想的道德理想一致,万物统一于“道”中,人间的秩序得以与道的规律相对应,法典篇目秩序的排列,也是按照这样的理念来定。

    广义的法律是用来推行教化的,其要达到的价值目标乃在于“正人心”“厚风俗”,诚如《史记•管晏列传》中司马迁借管子之言所称的那样:“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而《唐律疏议》的序言中则把教刑的关系说得更为明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故而唐代立法者将法律视为政教之用,其意在促使人们恪遵德礼,以臻“至善”之化境。虽然儒家大体上强调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四端,故有“仁”“义”“礼”“智”的道德自觉,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悖理违礼之事,此时纯靠自觉难以匡正人心、厚风俗,故而必须借助法律的威慑之力。所以古代从来不将法律视为政教之末,而以“用”名之,“刑为盛世所不能废”(《四库全书提要》)即指此意。

    为了贯彻这一意图,传统法律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劝善惩恶。惩恶自不必问,但凡刑律所加,针对的对象必为于伦常纲教有违之人。不仅如此,传统法律往往还变现在看来纯粹是道德的义务为法律义务。譬如《唐律疏议》的《贼盗》一篇中就有这样的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若“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势不得助者,勿论”。立法者考虑到了人的能力,通常情形下,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因此更应该有道德践履的勇气。唐律对见义不为的行为设置刑事责任,正在于提倡一种公序良俗。

    更有甚者,刑罚为政教之用。传统法律中,很多条款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概率不大,甚至在其设定之初,就没有打算被执行。比如历代法典中有“同姓不婚”条,但是似乎从未被实践过。另外,诸如亲属之间的许多行为,虽被规定为犯罪,但是实践中遵循“民不告,官不举”的做法,实际上立法者和司法者都明白,设置此类规则之真正意图,乃在于提出一种治国理想,希望民众向此努力,更多地带有一种“宣教”色彩。

(摘编自宋玲《“正人心”与“厚风俗”——中国传统法律的价值取向》)

(1)、下列关于“中国传统法律精神”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七篇律法的顺序,是按照《周礼》中的治理模式来排序的,与儒家设想的道德理想也是一致的。 B、传统法律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劝善惩恶。对那些不能严格自律、做出悖理违礼之事的人,必须借助法律的威慑力。 C、管仲称“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这说明他将法律视为政教之用,认为法律的最高境界是促使人们恪遵德礼。 D、传统法律常常把今天看来属于道德的义务定为法律义务,如唐律对见义不为的行为就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代法典中关于杀人、盗窃、侵害等方面的条款,既在于推行道德教化,又有保障国家秩序、安全等作用。 B、《唐律》十二篇中,《贼盗》《斗讼》《诈伪》《杂律》四篇类似于现代意义上的“刑”的实体法,而《捕亡》《断狱》两篇类似于现代的程序法。 C、尽管古代律法将见义勇为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与义务,但在立法时又充分考虑到了人的能力差异,不搞“一刀切”。 D、历代法典中都有“同姓不婚”的条款,但因为在实践中遵循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目的,所以违反这一条款的人也没有受到处罚。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唐律规定对见危不作为者施以杖刑,根本原因是,在传统中国个体要接受社会这个特定团体赋予每个个体的义务要求。 B、中国历朝历代的立法者都不追求“一刑独大”,其制律的中心意图并不在纯粹意义上的“刑”,而在于让人常有敬畏意识。 C、《四库全书提要》认为:“刑为盛世所不能废。”因为刑罚为政教之用,其“正人心”“厚风俗”的功用不可小觑。 D、传统法律中的很多条款在现实生活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概率并不大,据此可以得知,这些条款在设定之初就没有打算被执行。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围棋与国家

林建超

围棋起源于中国,是黄河文明的产物,其形制弈法等都饱含着文明母体的基因和特征。围棋极可能源自上古时期的结绳而治、河图洛书和周易八卦,因为其形制、内涵与中华文明的源头相符。

围棋的产生和发展,始终与弈者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思考感悟联系在一起。围棋不仅对个人修身养性,而且对民族社会的群体心理产生深刻影响。

围棋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象征,民族文化的瑰宝、高度智慧的结晶,这种地位不是任何人封赐的,也不是带有感情色彩的主观结论,而是人们在反复实践和比较中认识到的,是随着社会和文明的进步而不断深化和升华的。

围 棋的价值和地位是在与各种掷彩博累活动的比较中确立起来的。最早有文献记载的围棋活动是在春秋时期。从春秋到西汉,社会风气浮躁、趋利,具有运气性和刺激 性、宜于赌博的博累棋流行甚广,围棋处于受挤压的位置,但始终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东汉中期后,社会风气转变,文明程度提高,思想更为自由,人们不满足于 掷彩行棋的非公平的竞智斗巧,围棋更加受到人们的喜爱和重视,而曾经盛极一时的博累棋逐步走向衰弱,到唐代时完全消亡了。博累棋消亡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他 们不符合我们民族的思想特征,不能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真正需求,而围棋在与它们的比较中表现出了本质上的优势。

围 棋的价值和地位在与传统礼教观念斗争中确立起来的。围棋作为反映和体现人们心灵自由的智力博弈活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认为不符合传统伦理观念。后来, 人们逐步认识到这些观念都是不对的。从东汉中后期到魏晋时期,人们开始从生命意义上认识围棋的价值,就把围棋作为自觉的艺术追求和精神宣寄的工具,并把它 纳入儒士必备的艺技。

围棋的价值和地位是从正反两方面的社会实践对比中确立起来的。人们在围 棋活动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围棋本身具有娱乐、教育、竞技、交际等功能。弈棋活动的负面作用不能归咎于围棋本身,而是人们自己对“度”的把握不好造成的。 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普遍肯定了围棋的功能和价值,确立了围棋在民族文化中的精髓和瑰宝地位。

对 围棋,不能神化,也不能矮化。正确认识围棋价值的出发点,应当是“国艺价值观”。所谓“国艺”,就是与国家民族有深厚渊源,上升到国家层面,能够反映民族 精神需求的艺术和技能形式。儒家开始只承认“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没有围棋。到魏晋时人们对“艺”有了崭新的认识,突破了儒家历来只重 “六艺”的传统,把围棋纳入“艺”的范围,围棋登入“国艺”的殿堂。事实证明,围棋在民族文化中的精髓和瑰宝地位,也只有“国艺”一词才能相配。

(节选自《围棋与国家》,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二月二龙抬头

春事兴

    中国民间有“二月二龙抬头”的谚语。二月二也叫龙头节。龙头节最早起源于伏羲氏时代。伏羲“重农桑,务耕田”,每年二月初二“皇娘送饭、御驾亲耕”。到周武王时,每年二月初二还举行盛大仪式,号召文武百官都要亲耕。在中国北方,二月二又叫龙抬头日,亦称春龙节。在南方叫踏青节,古称挑菜节。

    中国古代天文学家观天模式,在周天黄道确定二十八个星座,成为二十八宿。古人将这二十八个星宿按照东南西北分成四宫,每宫7宿,并按照它们的形象将四宫附会为4种动物。其中,东宫7宿被想象成一条南北伸展的巨龙,由30颗恒星组成。

    恒星相对不动,当地球公转的位置使巨龙星座与太阳处在同一方向时,太阳的光芒就会淹没星光,人们就看不到天上的那条巨龙;而过一段时间后,地球的位置转移了,巨龙星座又会重新出现,周而复始,古人找到了这个规律,并以它来判断时令。

    当被称为“龙角”的东宫7宿的第一宿出现与地平线上的时候,正值春天来临,所以,古人将它的出现作为春天的标志。而此时,恰逢中国农历二月雨水节气前后,由此产生了“二月二龙抬头”的说法。

    龙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雨神,祈龙神成为最普遍的祈雨仪式。《山海经˙大荒东经》云:“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三坟》云:“龙善变化,能致雷雨,为君物化”。

    《诗经˙小雅˙信南山》载:“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因而在农耕社会中,雨水对人们来说非常重要。只有适当的雨水,才能使庄稼长得茂盛,结粒饱满。

    大约从唐朝开始,中国人就有过“二月二”的习俗。据资料记载,这句话的来历与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对星辰运行的认识和农业节气有关。

    在宋朝时,二月二为“花朝节”,把这一天指定为百花生日。到元朝时又有“踏青节”之称,百姓在这一天出去踏青、郊游。有的人在踏青回家时,沿途采摘些蓬叶(一种地上生长的花叶)拿回家在门前拜祭,有“迎富”之意。

    明清时把这天称为“龙抬头”,因为农历二月初二,在惊蛰前后。蛇、蚯蚓、青蛙等冬眠动物被春雷惊醒,抬头出蛰。春回大地,人们期望“龙”出镇住毒虫。

    二月二还有祭祀土地神的习俗。有些地方称二月二为土地爷生日,并把此项活动叫社祭。在土地庙酌酒烧香拜祭后,由四个青壮年男子抬起土地爷雕像的轿子,在村里游行,祈求土地爷保佑一方平安,农业增产丰收。

    北京民间二月二有很多习俗,俗话说“二月二,照房梁,蝎子蜈蚣无处藏”,老百姓要在这天驱除害虫,点着蜡烛,照着房梁和墙壁驱除蝎子、蜈蚣等,这些虫儿一见亮光就掉下来被消灭了。

    这一天民间饮食还多以龙为名,以取吉利。如吃水饺叫吃“龙耳”,吃米饭叫吃“龙子”,吃馄饨叫吃“龙牙”,蒸饼也在表面上做出龙鳞状来,称“龙鳞饼”。二月二时妇女忌动针线,以免伤“龙”的眼睛。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书家和善书者

沈尹默

    “古之善书者,往往不知笔法。”前人是这样说过。就写字的初期来说,这句话,是可以理解的,正同音韵一样,四声清浊,是不能为晋宋以前的文人所熟悉的,他们作文,只求口吻调利而已。笔法不是某一个人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由写字的人们逐渐地在写字的点画过程中,发现了它,因而很好地去认真利用它,彼此传授,成为一定必守的规律。由此可知,书家和非书家的区别,在初期是不会有的。

    写字发展到相当兴盛之后(尤其到唐代),爱好写字的人们,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就产生出一批好奇立异、相信自己、不大愿意守法的人,各人使用各人的手法,各人创立各人所愿意的规则。凡是人为的规则,它本身与实际必然不能十分相切合,因而它是空洞的、缺少生命力的,因而也就不会具有普遍的、永久的活动性,因而也就不可能使人人都满意地沿用着它而发生效力。在这里,自然而然地便有书家和非书家的分别了。

    有天分、有休养的人们,往往依他自己的手法,也可能写出一笔可看的字,但是详细监察一下它的点画,有时与笔法偶然暗合,有时则不然,尤其是不能各种皆工。既是这样,我们自然无法以书家看待他们,至多只能称之为善书者。讲到书家,那就得精通八法,无论是端楷,或者是行草,他的点画使转,处处皆须合法,不能四号苟且从事,你只要看一看二王、欧、虞、褚、颜诸家遗留下来的成绩,就可以明白的。如果拿书和画来相比着看,书家的书,就好比精通六法的画师的画;善书者的书,就好比文人的写意画,也有它的风致可爱处,但不能学,只能参观,以博其趣。其实这也是写字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六朝及唐人写经,风格虽不甚高,但是点画不失法度,它自成为一种经生体,比之后代善书者的字体,要严谨得多。宋代的苏东坡,大家都承认他是个书家,但他因天分过高,放任不羁,执笔单钩,已为当时所非议。他自己曾经说过:“我书意造本无法。”黄山谷也尝说他“往往有意到笔不到处”。就这一点来看,他又是一个道地的不拘拘于法度的善书的典型人物,因而成为后来学书人不须要讲究笔法的借口。我们要知道,没有过人的天分,就想从东坡的意造入手,那是毫无成就可期的。我尝看见东坡画的枯树竹石横幅,十分外行,但极有天趣,米元章在后边题了一首诗,颇有相互发挥之妙。这为文人大开了一个方便之门,也因此把守法度的好习惯破坏无遗。自元以来,书画都江河日下,到了明清两代,可看的书画就越来越少了。一个人一味地从心所欲做事,本来是一事无成的。但是若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自然不是意造的矩)的程度,那却是最高的进境。写字的人,也需要做到这样。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诗使万物变得可爱

(英)雪菜

    ①诗的确是神圣之物。它既是知识的圆心,同时又是知识的圆周。它包含了所有的科学都要涉及的东西,是一切其他思想体系之根和花朵。倘若没有诗,那么什么能成为我们尘世的安慰,什么又是我们对天国的希冀呢?诗不是推理,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个人不能说:“我要写诗。”即使最伟大的诗人也不能这样说。

    ②创作状态中,心灵的力量是内发的,而我们的天赋无法预见它的来去行踪。即使这种力量能长久保持它原有的纯洁和力度,谁也无法预测它的结果将如何伟大。然而创作一旦开始,灵感亦渐消失;因而,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值得夸耀的诗篇,可能只是诗人最初构想的一个淡淡的影子。有人声称最优美的诗篇产生于勤奋和学习,我愿求助于当今最伟大的诗人对这一点作出评判。创作上的埋头苦干以及作品的精雕细刻,一向为评论家所称道,然而,我们这样的理解更为正确:这不过是提醒作家注意灵感袭来的瞬间,在没有灵感之时,作家就得用这种传统、常规的手法对灵感的空白进行补缀,这是人的诗歌天赋本身的局限所造成的一种必然。弥尔顿在分段创作《失乐园》之前,早已有了作品的整体构思,这一点,我们有诗人本人的话语为证,因为他曾说缪斯已向他“口述”了这首“未曾预想的诗歌”。

    ③诗是最快乐、最美好的心灵在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刻留下的记录。每个人都能感到自己的心中常有转瞬即逝的思想、感情的造访,它们总是不期而至又不辞而别,然而总是无以言喻地使我们的心头升腾起快乐与庄严。在它们的消逝带来的遗憾和惆怅中,我们依然能感到快乐,这快乐已融入了我们的本质中。缪斯的到来,仿佛一个更为神圣的天性渗透到我们自身的天性中,只是它的脚步好似一阵掠过海面的风,当波浪平静之后,它也消失了踪影,只剩下层层细沙铺满寂静的海滩。这一切以及类似的情景,只有情感特别细腻、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才能体味到。处于这种状态下,人的心境容不得任何一种低级粗俗的欲望。在本质上,美德、爱情、友谊、爱国主义等炽热的感情正是与这些快乐的感情相联的,只要这些感情存在,自我就只不过是沧海之一粟。诗人不仅是感情细腻的精灵,而且能够体味到这一切,他们还要饱蘸这来自天国的瞬息即逝的颜色来渲染他们所体味的一切。一个单词,一个笔触,在写景或抒情中都会扣向人们沉醉中的心弦,从而在那些曾体验过这些情感的人们当中,唤醒那沉睡的、冰冷的、埋葬了的往昔的意境。就这样,诗能使世间一切最美好的事物得到永生。它捕捉到飘入人生阴影中的转眼即逝的幻象,用语言或形式来点缀它们,然后,把它们送往人间,给人类带去快乐的喜讯。

    ④诗使万物变得可爱。它使美的东西锦上添花,使畸形的东西变得美丽;它使狂喜与恐惧、悲伤与快乐、永恒与变幻缔结姻缘;在它柔和的压力下,势不两立的事物变得彼此相容。在它的光芒照耀下,每一种形态的生活都获得一种神奇的同感,变成了它所呼出的灵气的化身。它揭开了世界平淡无奇的面纱,露出赤裸的酣眠的美,这美就是世界一切形象的精神。

(选自《西方文论选》,有删改)

【注】①缪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女神的总称,文中代指灵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从屡屡创下收视率纪录的综艺节目,到各大博物馆开发的文创产品,再到回头率颇高的“汉服控”,近年来,传统文化不断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公众眼前。

    传统文化正在成为一种时尚新潮,对10年前的很多人而言,这大约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悄然勃兴又猛然袭来的这股“国潮”,不仅让许多曾经对“传统”充满反叛心理的年轻人,心甘情愿成为传统文化的坐下门徒,也让整个社会有些始料未及,惊讶透着欣喜。

    放眼望去,几乎年轻人感兴趣的每一个时尚领域,都不难看到传统文化的身影。曾经饱受争议的汉服社群逐渐从小众迈向大众,成了许多年轻人的精神图腾;古筝、二胡等传统乐器走出了曲高和寡的音乐厅,登上了弹幕视频网站的播放热榜;潮牌衣服、潮牌球鞋等这些年轻人热衷的时尚消费品,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呈现和使用传统文化的符号与要素;在小说、影视、游戏、文创等领域中,传统文化为原创者们提供着源源不绝的灵感源泉,而那些从传统文化之中脱胎,嬗变而成的文化作品,更是备受青少年群体的追捧和喜爱。

    在诸多影响传统文化“再流行”的要素当中,最关键的是两个:社会发展的需求与产业资本的流动。只有摸淸其对传统文化复兴的具体影响,我们才能对这股潮流的本质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好地认识、融入、引导这种潮流。

    在这两大要素中,更重要也更基本的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任何一种潮流能在任何一个地兴起、流行,其原始动力必然是其迎合了当地社会在当时的某种迫切需求。工装裤的流行,迎合了二次工业革命中社会大众对生产便利的追求;社交网络的流行,迎合了当代人在网络时代对更丰富的人际联结的渴望……正如这些例子一样,原本给人以高深、保守、小众印象的中国传统文化,能够进入流行的殿堂,重新焕发出生命力,同样与中国社会在今天这一发展阶段的特定需求密切相关。这个需求,便是一个社会在崛起、上升期产生的自我认同与自我肯定的需求。

    社会需求为流行趋势提供的原动力固然至关重要,但却并不足以让一股潮流如此迅速地席卷而来——在这个过程中,产业资本的流动,起着不容忽视的催化与加速作用。传统文化“再流行”的风潮,正好赶上了中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投资热点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从民生向文化方向转移的热潮。

    对许多传统文化的民间传播者而言,产业资本的涌入“资助”了他们的个人爱好,甚至可以以此维生。对于时尚与互联网领域的那些大型企业而言,资本则给了其强劲的力量生产相关产品,推动传统文化的流行。而如何利用好这些资本,使其最大程度地发挥正面作用,同时防范其负面影响,更是传统文化潮流的传播者有必要研究的问题。

    传统文化的“再流行”,已经在这两大要素的影响下成了事实,因此似乎已经处于“完成时”。但与此同时,这股潮流将会走向何方,又将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依然是一个“现在进行时”的不是象征残暴,而是表示他面色发黄,对照印堂勾出一个红光的形象,堂堂正正,一看就知是一位起义英雄。这都是前輩艺术家在色彩表现性格方面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摘编自魏鑫《京剧脸谱艺术》)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问题。

材料一

近日,河南省以及广西桂平市西山景区陆续捕获鳄雀鳝的事情,引发公众对于外来物种入侵的高度关注。鳄雀鳝原产北美洲南部地区,是史前鱼类,在地球上存在超过1亿年,在生物学分类上属于雀鳝科,是大雀鳝属下的成员。崔鳝是一种古老鱼类,主要分布在北美洲和中美洲,包括7个物种,其中一个就是鳄雀鳝。鳄雀鳝是一种食肉鱼,它有一个长吻,形成它的上下颌,其上下颌较长,延伸向前,上面有很多细小但尖锐的齿,看上去比较类似于鳄鱼的嘴巴,因此,被称为鳄雀鳝。

鳄雀鳝身体很长,长度可以达到3米多,重量可以长到137公斤,它的背鳍以及臀鳍、尾鳍等都很靠后,当它抓住猎物或把猎物杀死,会先从头吞下去。鳄雀鳝主要生活在淡水区域,常出没于水湾流速较低的地方,它可以用鱼鳔直接呼吸空气,吞入水表面的空气,耐受力很强,而不像其他的鱼出了水面就容易死。鳄雀鳝会主动攻击它认为可以作它的饵料和食物的生物,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几乎通吃,对生态具有极强的破坏性。鳄雀鳝皮糙肉厚,它的瓣片被称作硬鳞,就像盾牌一样,紧密结合在一起,非常硬。一般鱼的鳞片,比如在吃鱼的时候是可以被刮下来的。而据新闻报道:“人们抓鱼(鳄雀鳝)时,用鱼叉去叉,鱼叉都断了。”

鳄雀鳝属于大型凶猛食肉型鱼类,虽然性情凶猛,但在原产地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一环。这种鱼产卵的时候,鱼卵会被其他鱼吃掉,所以不会泛滥,在我国生态环境中它没有天敌,一旦入侵成功,就将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湖水里鱼群总数下降。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李晨虹教授认为,江湖上鳄雀鳝之前的最大淡水鱼,可能是我们最近已宣告灭绝的长江白鲟。当然,世界上还有其他鲟鱼、巨骨舌鱼、湄公河巨鲇等要比鳄雀鳝大。论体型的话,东北鳇鱼也比鳄雀鳝大。不管怎样,生猛食肉的鳄雀鳝,算得上淡水鱼类中的巨物,堪称“新鱼王”。

材料二

历经亿万年的演变,地球上任何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都有自己的生态系统,在这里每个生物几乎都有自己的天敌。此如水葫芦,在南美洲,就有象甲虫吃它的叶子。在亚马孙河,食人鱼是其他鱼类的捕杀对象。那些今天被我们视为心腹大患的外来入侵生物,在原产地,都是温顺的良民,它们曾经无心也无力与整个生态系统为敌。然而人们在引进它们时,出于对成活率的考虑,忽略了同时引进它们的天敌。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外来生物入侵日益加剧,造成原有生物群落的衰退,破坏生物多样性,导致农、林、牧、渔业损失严重,威胁全球的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外来生物入侵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的热点问题。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自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论之后,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自然界维持生态的平衡,靠的是一条奇妙的生物链。如果不幸失去了中间的任何一环,都将给当今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灾难,而目前人类研究的物种,不到地球上的20%,依据这样不完全的认识水平,人类每一次引入新的外来物种,无疑是在冒极大的风险。

我国高度重视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外来入侵生物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农业部成立了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按照“广泛发动、除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方针、群防群治,如对紫茎泽兰、豚草、红火蚁、水花生、少花蒺藜草等外来入侵生物进行了集中灭除,成效显著。

今年8月1日实施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进行处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专家表示,鳄雀鳝是外来物种,尽管目前法律上仍未明确对鳄雀鳝的销售进行限制,但如果购买后随意放生或丢弃,已涉嫌违法。因此,消费者对于一些不熟悉的外来物种应谨慎购买。如果市民在公园等地发现鳄雀鳝,要尽快上报,由当地管理部门捕捞清除,并作无害化处理。

(以上二则材料取材于北青网等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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