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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美学应该说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有人就有环境,有环境必然有环境美,有环境美就意味着环境审美观。长期以来环境审美之所以较少被人们谈及,不是因为它不存在,而是它为别的论述特别是为自然审美观所代替。准确地说,环境审美隐含在自然审美观之中。
渔猎文明时代,人们逐水草而居,对关涉人类生存的自然界已有强烈的自觉意识,但这个时代只能说是环境意识的萌生期。人类的环境意识是在农业文明时代建立的,因为有了农业,人们才定居下来,才有了家。农业文明的一个重要现象就是生产与生活紧密联系,农民居住在田园,生产在田园。家庭人员不仅担任着不同的生活角色,也担任着不同的生产角色,这些不同的角色均是不可少的。农业文明时代的环境审美意识体现出了一种原始的生态平衡的意味。
工业文明的建立是由农民走向城市开始的。人类的主要生活环境由农村转为城市,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大不相同,这种文明培育的环境审美观念只能建立在以建筑为主体的城市景观上,而不再是兼具田园风味的自然山水景观。对于这种环境,进入城市的农民们在日常生活上由不适应到适应,在审美情感上由惊奇到赞美。而随着工业文明弊病的逐渐凸显,人们与这个主要由钢筋混凝土组建成的人工环境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日常生活上不再适应,审美情感上则转为厌恶甚至诅咒。人们渴望着新的文明,这个文明至少在观念上也部分地在实践上出现了,它就是生态文明。人们同时也在渴望着新的环境审美观——生态文明的审美观。
生态文明的审美观强调审美的一种重要性质:生态与文明的共生。从总体上来看,人类仍然在向自然索取资源,但这种索取增加了一项重要的内容与意义,那就是同时在对自然回赠,具体来说,就是力促自然生态平衡的修复与维持。现今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共生,两者相互作用,相互生成:一方面自然满足人的需要,表现为自然向人的生成;另一方面人满足自然的需要,参与自然生态平衡的修复,表现为人向自然的生成。文明本质上是对自然的改造,这种改造本是破坏生态的,现在要求文明不破坏生态,而且参与已破坏的生态的修复,这说明生态与文明这一对天敌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了统一,这种统一的实现,只能是共生。它是文明的,也是合乎生态的,在一定意义上,生态文明的实质是人代自然或助自然司职——司生态之职。
人类传统的审美观均是漠视动植物的生命的,即使重视动植物的生命,也是站在人的立场上,黑格尔就强调动植物的生命只有在见出人的生命意味时才美。生态文明的审美观却不是这样认为的,它重视的是生态自身的意义。换句话说,动植物有它的生存权利,包括展示其美(当然这美是在人看来的)的权利。人当然可以欣赏这种美,但人要尊重这种美,这种尊重就是要明白,这种美其实并不是为人的,而是为动植物自身的。
在生态文明审美观中,生态平衡成为自然环境审美的核心。长期以来,人们对于自然环境的审美忽视了生态平衡,一味地从人的立场和利益的角度来欣赏和评价自然环境美。一些具有破坏生态平衡性质的自然美由于其感性形式能愉悦人类而得到人们的正面评价;而从生态文明的审美观来看,不论这种破坏生态平衡的自然景观的外在形式多么悦耳悦目,都不能给予其正面的评价。
生态文明审美观特别重视荒野的审美价值。荒野对于人类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荒野是生命之根。不仅人的肉体是荒野锻造出的产物,人的精神也是从荒野中得以诞生的。以巫术为突出特点的原始思维,还有以神灵崇拜为灵魂的情感与理念,均来自人们对荒野的感受。其次,荒野是维系地球上自然生态的骨干力量,正是因为地球上尚有不少的荒野存在,这个地球的生态系统基本上还能运转。试想,如果喜马拉雅山不再是荒野,而是成为类似黄山那样的旅游胜地了,那么整个地球上的生态会遭到如何巨大的破坏!重视保护荒野,为地球留下更多的荒野,既需要从科学上认识到荒野的重要性,也需要有新的审美观来欣赏荒野。因此,生态文明审美观的出现不仅为环境审美开辟了一个新天地,而且会深刻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审美风尚。
(摘编自陈望衡《再论环境美学的当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