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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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年江苏省南通市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山峡中

艾芜

    江上横着铁链作成的索桥,巨蟒似的,现出顽强古怪的样子,终于渐渐吞蚀在夜色中了。

    桥下凶恶的江水,在黑暗中奔腾着,咆哮着,发怒地冲打岩石,激起吓人的巨响。

    两岸蛮野的山峰,好象也在伯着脚下的奔流,无法避开一样,都把头尽量地躲入疏星寥落的空际。

    夏天的山中之夜,阴郁、寒冷、怕人。一群被世界抛弃的山贼趁着月色住进一座破败荒凉的神祠。

    几个人坐着,伸手取暖的阴影映在周遭,混着咸肉的香味和着松柴的芬芳。从没头的土地菩萨侧边传来小黑牛痛苦无力的呻吟声。夜白飞不由得一阵阵怜惜,一声声叫骂。老头子却淡然平静,他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吃这行饭不怕挨打就是本钱。鬼冬哥连连讨好应和,老头子便越发来了兴致,埋怨起小黑牛的笨拙来了。江风大了,江水也大了,像要扫荡这一切,像诅咒我们的存在似的。

    黑夜里,小黑牛痛苦地呓语“我不干了”,老头子皱起眉头。看来,他又要做什么决定了。野老鸭望着汹涌的江水,喃喃道:“该不会出事吧!”

    这时,野猫子——一个油黑蛋脸的年轻姑娘连同笑声挤进这暗淡的世界里来了。黑暗、沉闷和忧郁,都悄悄地躲去。她手抱着一块木头人儿,一边同众人打趣,一边在老头子——她的父亲面前撒娇。木头人儿的真真假假,引得众人异常开心。

    我不由得想起白天的事,我虽扮演一个不重要的角色,但竟也与野猫子作了一次农家夫妻,当了一回爸爸。早上,他们叫我装作农家小子,拿着一根长烟袋,野猫子扮成农家小媳妇,提着一只小竹篮,同到远山那边的市集里,假作去买东西。他们呢,两个三个地远远尾在我们的后面,也装作忙忙赶街的样子。野猫子果真厉害,机智从容,灵活多变,狡猾的小商贩哪里逃得出她的手心,一匹上好的布终于得手了。

    半夜,纷乱的足声和嘈杂的低语,惊醒了我。我知道一定有什么瞒我的事在发生着了,就凝神听着。忽然听见夜白飞哀求的声音,在暗黑中颤抖地说着:“这太残酷了,太,太残酷了……可怜他是……”

    尾声低小下去,听着的只是夜深打岸的江涛。接着老头子发出钢铁一样的高声,叱责着,小黑牛的呻吟一时间流向神祠之外。夜,愈发阴森凄郁,从壁缝望去,一个人形似的东西被丢进江里。原先就是怒吼着的江涛,却并没有因此激起一点另外的声息,只是一霎时在落下处,跳起了丈多高亮晶晶的水珠,然而也就马上消灭了。

    我明白了,小黑牛已经在这世界上凭借着一只残酷的巨手,完结了他的悲惨的命运了。正像老头子说的“在这里,懦弱的人是不配活的”。但他往天那样老实而苦恼的农民样子,却还遗留在我的心里,搅得我一时无法安睡。回忆起小黑牛的往事,他躲开了张太爷的拳头,又免不了江流的吞食。难道穷苦人的生活本身,便原是悲痛而残酷的么?

    他们回来了。大家都是默无一语地悄然睡下,显见得这件事的结局是不得已的,谁也不高兴做的。

    次晨醒来,只剩下野猫子和我。她见我不时朝昨夜小黑牛睡的地方了望,便打探似地说道:

    “小黑牛昨夜可真叫得凶,大家都吵来睡不着。”

    “一早就抬他去医伤去了!……他真是个该死的家伙,不是爸爸估着他,说着好话,他还不去呢!”

    她比着手势,很出色地形容着,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一样。

    我冷冷地告诉她昨夜的事全部看见了,野猫子顿时就变了脸色,凶狠地说:“爸爸说的好,懦弱的人,一辈子只有给人踏着过日子的,难道你也想学小黑牛?”说完,捡起地上的刀随手很结实地一挥,刀身便没入树身三四寸,又毫不费力地拔了出来,看得我目瞪口呆。

    午后,从崖上转下来一小队人,正是老头子的对头。

    “糟了!我们的对头呀!”

    野猫子恐慌起来,我却故意喜欢地说道:

    “那么,是我的救星了!”

    野猫子恨恨地看了我一眼,把嘴唇紧紧地闭着,两只嘴角朝下一弯,傲然地说:“我还怕么?我们原是作刀上过日子哪!迟早总有那么一天的。”

    不过,最后我还是与她一起扮演了戏,真有点儿小夫妻的味道,哄得一队人过去了事。

    晚上,他们回来了,带着那么多的“财喜”,看清形,显然是完全胜利,但我却不能安睡下去。

    第二天醒来时,已快近午,只我一人独自留着。江涛显得单调些、寂寞些了。但看见躺在砖地上的灰堆,灰堆旁边的木人儿,与夹留在我书里的三块银元时,烟霭也似的遐思和怅惘,便在我岑寂的心上缕缕地升起来了。

(1)、文中反复出现对江边环境的描写,为什么?

(2)、小说中野猫子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请分析“一个油黑蛋脸的年轻姑娘连同笑声挤进这暗淡的世界里来了”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4)、小说是如何对当时黑暗社会现实进行揭露和批判的?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魔盒

(英)大卫•洛契佛特

    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一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碰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敲门声。

    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纤细,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般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景……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你的心境不佳。”

    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地殷勤献上的热茶所驱散了。

    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有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给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凯撒的空袭,后来德国法西斯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我感到十分好奇,贝格斯太太任然津津乐道地说:“此外,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面有什么吗?”

    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似乎①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当做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40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似乎②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这时我朗声大笑了起来——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究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

    “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40年前,我妈将这盒子合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呢。”

    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相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褪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包裹,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着伦敦城。灯火在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似乎③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升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本文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的。这是我在这个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地小心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举止言谈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栀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衣裤。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房、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公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玩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里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们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种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加强警惕性,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个中年妇女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住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在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筒。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子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不知道你从中能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腊梅

吴连广

    腊梅嫁给顺子时,村里的年轻小伙子都当八路走了。腊梅就问顺子:“顺子,人家都当八路打小鬼子去,你咋没去?”顺子低着头,小声地说:“俺爹俺娘的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不能下地干庄稼活儿,俺去当八路打小鬼子,爹娘咋办?”

    顺子说的是实情,爹娘虽然年岁不大,只有五十多岁,可都一身的病,别说下地干庄稼活儿,就连走路都困难。八路军和地方政府也看到了这些,也就没有动员顺子参军。腊梅听顺子的话是真话,也就没多说什么。

    第二年一开春,腊梅有了身孕,挺着肚子操持着家务,伺候着病病歪歪的公婆。忽然有一天,顺子对腊梅说:“明天,俺要到二姑家去一趟有点事,过几天就回来。”

    顺子走后,腊梅就听说,辽南支队来村里招收新兵。腊梅越想越觉得顺子走得蹊跷,早不走晚不走,偏这个时候到三十里外的二姑家去。第二天,腊梅做好够公婆一天吃的饭菜就走了。她要去找回顺子,让他参加辽南支队打小鬼子。

    腊梅一见到在二姑家的顺子,一句话也不说,拉着顺子就走,顺子不敢不跟腊梅走。走了一段路程,腊梅哭了,她望着低着头的顺子说:“打小鬼子,不是哪一个人的事,你不去,他也不去,小鬼子什么时候才能打走!”顺子一下子抱住腊梅激动地说:“腊梅,俺也想参加八路军打小鬼子,可俺舍不得你和肚子里的孩子,还有俺爹俺娘。”两行清澈的泪水从顺子的脸上滚落下来,顺子理了一下腊梅被山风吹乱的头发,接着说:“上了战场,就不能当孬种,可子弹不长眼睛,死了就死了,咱们的孩子就没爹了。”顺子穿上灰色的军装走了,再也没有回头。腊梅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一直看不到走远的部队。初秋腊梅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她也听说辽南支队开赴前线作战的消息,后来这支黑土地上壮大的部队,转战东北抗日战场上,奋勇杀敌,让日本关东军非常头痛,无数关东军的尸体倒在黑土地上。

    腊梅像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望着把小日本早一天打回老家去,顺子就会回来。可小日本还没打走,东北战场上的战事还很激烈,就传回顺子回来了的消息。当腊梅飞似的跑到村口的大槐树下,望着一群人抬着担架走来,腊梅心里“咯噔”了一下,她不知道顺子是啥模样,她预感到了那不堪入目的一瞬。

    人群渐渐地近了,腊梅再次飞奔过去。担架上抬着的是顺子,顺子双腿被炮弹炸飞了。走的时候,是一个双腿如飞的男人,回来,却把一双腿留在战场上了。腊梅哭了,泪水像雨点似的,砸在地上了。她擦了擦眼泪笑了,无论怎样总算回来了。

    自从顺子回来以后,脾气非常暴躁,总是和腊梅发脾气,有时还骂腊梅,拿起东西就砸腊梅。腊梅并不在意顺子对她的不公,依旧细心照料着顺子。那天,顺子又发脾气了,拿起喝水的碗砸在腊梅的头上,一股鲜血顺着脸流了下来,腊梅望着顺子苦苦笑了笑说:“顺子,俺知道你想赶俺走,不想拖累俺,俺知道,俺不走,俺是你的女人,不管你是什么样子,这一辈子俺都是你的女人!”

    顺子哭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5 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轻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功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

    至于“哪吒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脏六腑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的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却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何爹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地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美美

纪东方

    哨所设在人迹罕至的大风口。当地的老百姓说,山上一年只刮两次风,夏天一次,冬天一次,一次刮半年。

    冬天里的风刮起来的时候,山上除了军装就再也看不见绿色,方圆几十里除了山就是光秃秃的石头。

    大风刮了一天一夜,轮到新兵站哨了,一点也没有停歇的意思。

    好像连山都刮散了,眼前飞沙走石,灰蒙蒙啥也看不清,耳朵里只听见呜呜的风声。不时有拳大的石头甩到哨位前。

    一块石头滚进来,恰巧滚到新兵脚下。新兵用脚踢踢石头,发现石头会动,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鸟。

    鸟一只翅膀耷拉着,显然是受伤了;腿上也有血,准是风刮起的石头砸的。鸟羽毛散乱,眼睛一睁一闭,不知道是冻的还是疼的,浑身哆嗦。新兵蹲下身子仔细看,鸟比麻雀大,比灰喜鹊小,秃尾巴,全身灰白,尾巴有一点黑毛。新兵不懂鸟,不认识这是什么鸟,想了想,就把鸟塞进军大衣的袖筒里暖和着。

    下哨了,新兵小心翼翼两手把鸟捧回宿舍,找来剩米饭喂它。灰鸟见了生人也不害怕,瘸着腿一下一下艰难地吞米粒,吞一下仰一下脖子。老兵正在弹吉他,笑了,说:“看我的。”他先是轻轻顺毛抚摸鸟的身子,拿茶缸盛来半缸子温水,又找来药涂在伤口上,拿来绷带给它包扎。鸟吃饱喝足,拖拉伤腿在桌上走了一圈,啪嗒拉一摊屎,把新兵老兵都逗笑了。

    两人商量给鸟起个名字。

    老兵逗新兵说,这鸟秃毛乌灰,真丑,叫老丑吧。

    新兵不愿意听,说,我看挺俊,叫美美。

    新兵有个女同学叫美美,长得漂亮,学习又好,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想起她,新兵心里暖暖的。

    转眼冬天的风刮过了,夏天的风刮起来。山变得绿乎乎的,石缝里钻出草和矮灌木。美美腿伤好了,却不愿意飞走。新兵上哨,美美就在哨所附近的石头缝里找东西吃,要不就站在石头上用细细的喙梳理羽毛。新兵下哨,它忽前忽后,像个小跑腿儿,扑棱扑棱往回跑。开饭的时候,新兵给它也盛一小盘米饭。吃不饱,它在盘子边站着不走;吃饱了,就扑棱扑棱跑回去,蜷缩到床角睡觉。美美不是来时的样子了,变得又胖又笨,像只半大鸡,翅膀好像拖不动笨身子,忽达忽达飞不了几步远。羽毛却变得水滑光亮,脱去一层绒毛,长出的新羽毛黑白花相间,细看还真的有点漂亮。

    没有美美的时候,新兵下了哨就看看书,看一周才送一次的报纸。然后闷闷地想家,想爹娘,想着想着就会偷偷流泪。老兵下了哨也是看看书,看一周才送一次的报纸。然后闷闷地想家,想爹娘,想谈了两年的对象,想退伍后安排工作,想着想着就会发愁。有了美美,两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新兵想家的时候,就和美美说话;老兵发愁的时候,也和美美说话;美美咕噜咕噜的小眼睛瞪圆了,你说什么她听什么,高兴了咕咕叫,不高兴了也咕咕叫。美美咕咕一叫,新兵就不想家了,老兵也不发愁了。

    这天,新兵在宿舍里和美美说话,连长突然领着班长、排长上山查岗来了。新兵手忙脚乱地把美美放进抽屉。

    按照条例,营房不得喂养宠物,不得收留和部队无关的动物。违反者要受到纪律处分。

    连长满意地巡视一遍,然后坐在桌前和新兵说话。新兵吓得心里怦怦跳。

     恰恰就在这时,抽屉里突然一声清脆的鸣叫。连长疑惑地一拉抽屉,美美几个月吃饱喝足,身材肥胖,在抽屉里憋得难受,憋出一泡稀屎来。新兵心都凉了,完了,露馅了。

    美美不知道自己闯祸了,神气地在桌上走来走去,还咕咕地叫了几声。

    新兵脸都吓黄了。

    连长黑着脸,问:“哪弄来的鸟?”

    新兵不敢回答,也不敢不回答,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我……”

    老兵抢断他的话:“连长,这鸟是我养的。您处分我吧!”

    新兵泪簌簌地流:“连长,处分我吧。让鸟留下,它会陪人说话。”

    老兵几乎哽咽了:“连长,千万别赶它走,和它说话,就不想家了。”

    连长不理他,从窗户往外看,好大一阵子没回头,好像一直看远处的山。看了一会儿,低下头慢慢地说:“通信员,明天到城里买个像样的鸟笼子。连个笼子都没有,像什么养鸟的样子?”

    很快,山下的战士们都知道山上哨所有一只鸟。战士们传说,这只鸟不但会说话,会唱歌,还会给人跳舞解闷。战士们还发起给鸟起名的活动,有的说应该叫山里红,有的说应该叫边关月,还起了佳佳、团团、圆圆等等,文书专门查过书,说这鸟应该叫山雀。

    连长听了说,尽扯淡!我们就叫它百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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