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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试题来源:2016年广东省湛江市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感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儒家教育特重诗,《论语》有一段话总述儒家教育宗旨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礼、乐三项可以说都属于美感教育。诗与乐相关,目的在怡情养性,养成内心的和谐;礼重仪节,目的在使行为仪表就规范,养成生活上的秩序。蕴于中的是性情,受诗与乐的陶冶而达到和谐;发于外的是行为仪表,受礼的调节而进到秩序,内具和谐而外具秩序的生活,从伦理观点看,是最善的;从美感观点看,也是最美的。儒家教育出来的人要在伦理和美感观点都可以看得过去。

        这是儒家教育思想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他们的着重点无疑是在道德方面,德育是他们的最后鹄的,这是他们与西方哲学家、宗教家柏拉图和托尔斯泰诸人相同的。不过他们高于柏拉图和托尔斯泰诸人,因为柏拉图和托尔斯泰诸人误认美育可以妨碍德育,而儒家则认定美育为德育的必由之径。道德并非陈腐条文的遵守,而是至性真情的流露。所以德育从根本做起,必须怡情养性。美感教育的功用就在怡情养性,所以是德育的基础功夫。严格地说,善与美不但不相冲突,而且到最高境界,根本是一回事,它们的必有条件同是和谐与秩序。从伦理观点看,美是一种善;从美感观点看,善也是一种美。所以在古希腊文与近代德文中,美善只有一个字,在中文和其他近代语文中,“善”与“美”二字虽分开,仍可互相替用。真正的善人对于生活不苟且,犹如艺术家对于作品不苟且一样。过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文章求惬心贵当,生活也需求惬心贵当。我们嫌恶行为上的卑鄙龌龊,不仅因其不善,也因其丑,我们赞赏行为上的光明磊落,不仅因其善,也因其美,一个真正有美感修养的人必定同时也有道德修养。

        美育为德育的基础,英国诗人雪莱在《诗的辩护》里也说得透辟。他说:“道德的大原在仁爱,在脱离小我,去体验我以外的思想行为和体态的美妙。一个人如果真正做善人,必须能深广地想象,必须能设身处地替旁人想,人类的忧喜苦乐变成他的忧喜苦乐。要达到道德上的善,最大的途径是想象;诗从这根本上做功夫,所以能发生道德的影响。”换句话说,道德起于仁爱,仁爱就是同情,同情起于想象。比如你哀怜一个乞丐,你必定先能设身处地想象他的痛苦。诗和艺术对于主观的情境必能“出乎其外”,对于客观的情境必能“入乎其中”,在想象中领略它,玩索它,所以能扩大想象,培养同情。这种看法也与儒家学说暗合。儒家在诸德中特重“仁”,“仁”近于耶稣教的“爱”、佛教的“慈悲”,是一种天性,也是一种修养。仁的修养就在诗。儒家有一句很简赅深刻的话:“温柔敦厚,诗教也。”诗教就是美育,温柔敦厚就是仁的表现。

        如上所述,美育不但不妨害德育而且是德育的基础。不过美育的价值还不仅在此。西方人有一句恒言说:“艺术是解放的,给人自由的。”这句话最能见出艺术的功用,也最能见出美育的功用。

    (摘自朱光潜《大美人生》)

    (1)下列对于美感教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美感教育是一种滋养人的心灵的情感教育,它具有和艺术一样使人获得自由和解放的功用 B . 美感教育和儒家教育的许多内容是相通的,如《论语》“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中的“诗、礼、乐” C . 美感教育可以怡情养性,可以在生活中寻出丰富的意趣,同时也对人的道德修养的提高有重要的作用 D . 美感教育是德育的基础,也是温柔敦厚的诗教,能使人在道德上达到至善至美和仁爱的境界
    【答案】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 美感教育作为情感教育为儒家教育所重视,是因为儒家教育出来的人应有内心的和谐和外在行为的规范 B . 德育是至性至情的流露,德育和美育都有怡养性情的功用,因此一个真正有美感修养的人必定有道德修养 C . 和谐与秩序同是善和美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和谐与秩序,就不会有善和美,更不会有善美一致的最高境界 D . 道德的大原在仁爱,只有脱离小我,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把人类的忧乐变成自己的忧乐,才能成为真正的善人
    【答案】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儒家和西方哲学家柏拉图等人都重视德育,但儒家不认为美育可以妨碍德育,反而认为美育是德育的必由之路 B . 一个真正有美感修养的人,他必定行为上光明磊落,内心里向往惬心贵当,生活认真不苟且 C . 正如儒家的“仁”是一种修养,是一种美育一样,耶稣教的“爱”、佛教的“慈悲”也是一种修养,一种美育 D . 作为情感教育的美育有着自身的独立价值,其功用和艺术功用一样,使人的情感得以合乎天性的发展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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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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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面对欣赏对象时,我们对于形制的重视还是倾向于大江大河,峻岭崇山,长篇巨制,富丽堂皇。由于形制巨大,决眦而入,砉然映现,使人大为震惊。今日之欣赏语言常有“太震撼了”一词,用来表达内在情感的一时之震动。如果是小形态,小丘小壑,小虫小草,断然不会有如此惊兀。譬如观齐白石笔下小昆虫,那么细微而薄的翅羽,那么细腻的触须,是不会惊呼震撼的,只是暗暗叫绝,对如此笔调细细把玩。

        大小只是空间形式,物质形制而已。明人谢榛认为:“大篇约为短章,涵蓄有味;短章化为大篇,敷演露骨。”可见,大未必佳,小未必不佳,不可执著于外在的恢宏与浩大。禅语云“芥子足以纳须弥”,这就是小的魅力。有的书法作品实在很小,这是它的规定性决定的,如一枚木牍书法。一枚信笺纸,就是以如此尺度示人的。一个人在如此小的空间表现,同样是一种精神需求,同样需要技法的力量、审美的力量,能够表现到何等分寸,并不可因为小而轻视。但我们往往会提出小中见大的意见,以为这是小作品的高境界。其实小就是小,未必见大。小而精致、灵动、巧妙,如此持守于小,已经足够。震撼是一种美感,那种扑面而来的气势、力量,使人猝不及防,魂魄失守,惊谔无措,一时身心悚动,难以自持。唐人论书诗中常有这种观赏的效果,书者执笔疾驰,观者激动失色失声,整个场面互动,一时鼎沸。这种美感是明显的,由此更易于表达、渲染,更令人倾倒。这使得表达时落了俗套,所谓“太震撼了”,千人一词,似乎不如此言说不足以表现心灵状态。那么,震撼之后有多少人细细把玩,将其放在平静的心态下呢?所以清人张向陶问得好:“听到宫商谐畅处,此中消息几人知?”

        相比之下,更有悠长意味的是那些细流涓滴不绝如缕的幽微之美感,它们不动声色,细细诉说,让人激动不了,无所谓震撼、震惊,似乎寻常之至,甚至还有一些柔软、微小,倘若心情粗糙匆匆而过,还真的把它们忽略了。这一类的小作品,有着江南那般的秀气、秀色,以韵行于婉曲,深婉不迫,不冲动、兀傲,具备平静温和之致。在缓慢的生活节奏时代里,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坐下来细细品咂,没有急匆匆赶路的焦灼,更没有一次性消费的决断。那么,那个时代那些人,就有可能去发现那些婉约、细腻之美。有古典诗词欣赏者提出了欣赏的“弱德之美“,想一想还是很有道理:“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固然有豪迈之美,“大江东去”也有关西大汉手持铜琵琶铁绰板做振聋发聩之声,但是我们去读姜白石的词,那词中经常出现的暗水、坠红、冷香、淡月、寒蛩,笔致清虚,意境空灵,善于以冷色调来处理炽热,使之雅化弥漫。初始时阅读是会脱手放过的,再读时就有了睹水中花影、帘里美人之感,如微风花上过,冷香疏影时隐时现,反而不能释卷了。由于作品不正面地给欣赏者强烈冲击,反而使人生出好奇,经婉曲小径引导,走入幽僻处,注意到了大场面所没有的景致。

        宋人包恢说:“隐然潜寓于里,而其表淡然若无外饰者,深也。”

    (节选自朱以撒《优婉不迫》,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原地区是夏商周三代和秦汉的统治中心,文明发达,历史悠久,制度健全,理所当然的是当时文化最昌盛的地区。秦汉大一统,政令号一,制度划一,为中原先进文化的传播和与各地文化的交流创造了条件。

        中国自古就有华夏与夷蛮戎狄(又称四夷)之分。春秋时期,王权衰落,天下大乱,华夏与四夷的界限被打破,出现“南夷与北狄交,中国(指中原)不绝若线”的局面。以齐桓公首霸为标志的春秋霸业,并没有真正做到“尊王攘夷”,晋文公也难以办到,周王室已无可挽救地衰落下去,一向被中原诸国看不起并被视为夷蛮的荆楚我行我素,早已独自称王,且鲸吞“汉阳诸姬”,饮马黄河,问鼎之轻重,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特色。有学者认为汉文化的主要因素是中原文化和南方荆楚文化的结合,是有道理的。老庄道家源于南方,而又产生出黄老无为思想。汉赋也明显受到楚辞的影响。

        中国文化史上确实存在着南北的差异。梁启超说:“穹古之事不可纪,今后之局犹未来,然则过去历史之大部分,实不外黄河、扬子江两民族竞争之大舞台也。”(《饮冰室文集》之十)然而,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正是南北文化的交融,造就了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地位。

        秦汉时期,被认为是南蛮的百越和西南各族加强了与中原地区的联系。南越的犀牛角、象牙、珍珠、银、铜、布被用来与北方交换。1983年在广州市发现第二代南越王墓,其墓制基本同于西汉诸侯王,出土有玉衣、金印、铜铁器、漆木器等。反映了当时南越的文明水平以及与中原的密切关系。西南少数民族古称西南夷,为加强对他们的统治,秦建有“五尺道”,汉设有武都郡、益州郡等六郡,并封滇王,赐滇王金印。

        同时,中原汉族与东北各族的经济文化联系也明显加强,如乌桓在武帝时受汉统治,为汉守边保塞,后结怨于王莽,与匈奴为友。东汉又率众归化,光武帝时封乌桓渠帅81人为侯王君长,后又设护乌桓校尉加强控制,使其加快了封建化的步伐。

        从黄巾起义、董卓之乱直到隋文帝统一的400年间,兵祸连年,政权更迭频繁。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和三国鼎立,仅仅是更大动乱的序曲,经西晋短暂的统一,北方出现五胡十六国的割据,继而又有北魏和东魏、西魏的裂变和嬗递。南方则有东晋、宋、齐、梁、陈诸王朝的更迭,这是中国继春秋战国时代之后又一个乱世,而且乱的规模更大、乱的范围更广,影响更深远。春秋战国把思想和学术从旧的思想体系中解放出来,赋予它以新的生命和活力,多元的思想、教育、学术,为秦汉奠定了高起点发展的基础。汉代为适应政冶上大一统的需要,几经变更整合,终于将儒家思想定为一尊,整合兼纳道法阴阳诸家而为一元帝国文化。魏晋南北朝的动荡又将一元文化打碎,旧的名教和经学受到空前猛烈的冲击。佛教广为流传,并加快了汉化的进程。当四个世纪的震荡结束以后,一个崭新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强大王朝——唐朝就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节选自裘士京、房列曙、周晓光编著《中国文化史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非常注重整体关联。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在一起的。这就像一个太极图,里面有阴也有阳,阳长阴消,阴长阳消,而阴阳又是互根的。中国的思维方式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而是强调此离不开彼,彼离不开此,强调此中有彼,彼中有此,强调彼此转变。在古人心目中,不论有多少事物,不论现象有多么复杂,都可以用一个东西贯通,这就是“道”,孔子讲“士志于道”,庄子讲“道通为一”,佛教华严宗讲“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可以说,中国文化就是“道”的文化。汉代河上公注的《老子》很有意思,他认为老子的很多道理,既可以用在治身上,也可以用到治国上。“论病以及国,原诊以知政”,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对人体的认识运用到政治这个集体上。范仲淹以“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为人生志向,也早已成为千古佳话。

        中国文化强调中庸之道,为什么要讲“中”?因为“中”就是事物的平衡。如果失去了平衡,就会产生偏差。事物的平衡不是静态的、固定不变的,而是变动的、相对而言的。在这个时间地点取得了平衡,到了下一个时间地点又不平衡了,又得再调整,达到新的平衡,这就是动态平衡。近代哲学家章太炎讲到,西方哲学关注的是物质世界,物质世界相对来讲是静止的,因此可以对它进行细致的精确的静态的分析;中国哲学关注人,人世间的事情是变动不居、瞬息万变的,不可能用静止的方法,而只能用动态的方法整体把握。

        中国文化主张自然合理。只有符合事物的本来状态才是最合理的,这就是自然合理。这里的“自然”,是指自然而然,是万事万物的本然状态。从大禹治水到李冰治理都江堰,指导思想就是顺其自然、自然合理。大禹治水,看到水总是要往下流,就疏通河流,让水能够顺畅地流下去,所以水就治好了。李冰看到水是波动的,就不用死的、硬的坝栏,而是用竹篓子装上石头,放在那里,随着水的波动,它也会起伏。汶川地震中,新修的钢筋水泥的水坝都震坏了,而李冰留下的装着石头的竹篓子却没有坏。顺其自然的思想,可以适用于一切方面,适用于人身,适用于社会,也适用于整个大自然。大自然本身也在不断调整,我们要顺应它本身的发展趋势,帮助它取得平衡,而不是去破坏平衡。

        现实中的人和人是有差别的。荀子曾引用《尚书》中的“维齐非齐”来谈他对平等观念的理解,认为要达到社会的平等,就必须“非齐”;一味追求“齐”,结果可能反而是“不齐”。孟子说过“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如果都按照同一个标准去对待的话,那当然就“不齐”了。究竟是“齐”还是“不齐”,不能只看表面现象。“维齐非齐”4个字背后蕴涵着自然合理的思维方式。先秦儒家讲“维齐非齐”,宋明理学家讲“理一分殊”,其根本精神指向是一致的。“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是对“理一分殊”哲学思想的形象化表达。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歌词进教材,是补位而非“乱入”

        语文出版社新修订的小学语文教材,歌曲《天路》以诗歌的形式入选,三年级的延伸阅读中还收录了歌手周杰伦的歌曲《蜗牛》。

        革新语文教材,可谓是由来己久的话题。此番,若非周杰伦的“闯入”,所谓教材的脱胎换骨,或许根本不会引发广泛关注。现实就是如此,一面是各方都在呼吁教材当改,另一面却是大家都缺乏具体路径。直至如今,终于有出版社“先行先试”,各种各样的解读与置评,方才后知后觉。对于很多人来说,流行歌曲忝列教材之中,无疑有辱名家名作所构建的文本经典。但在另一些人看来,既然扬言变革,总该有些突破才好。

        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表示,“长期以来,我们的语文课是品生课、社会课、自然课,但就不是语文,必须改。”按照王旭明的理解,传统语文教材,承载了太多的宣教责任,反倒轻视了纯粹的人文性与工具性。其后果是,语文课本成为无所不包的、正确价值和有用知识的集合体,却忽略了教人识文断字、体验语言之美的最初功能——某种意义上,“年轻一代”听说读写能力的持续滑坡,与此不无关系。所以,让语文课尤其是低年级语文课回归“中文启蒙”为优先考量,理应成为新一轮教材改革的基本共识。

        顺着此一思路,将《天路》、《蜗牛》等歌曲收入教材,也就很可以理解了。仅就教学效果而言,此类流行歌曲天然具备优势。其用字浅易、行文直白,同时内容轻松、富有意趣,非常适合小学生识字习文。凡此种种,较之一些拗口的名作,想必更投合小朋友们之所好。

        一直以来,教材编撰者以致敬和传承的姿态,将一干经典名文统统塞进课本,而未曾充分顾忌儿童的认知偏好。另一方面,民间舆论也时常抱持“出身论”视角,对教材课文的增减指指点点:在此思维内,经典篇目的退出、流行歌词的加入,极易被看作媚俗的倒退。而事实上,小学阶段更多只是识字断文、培养语感而己,那些名作的深意和妙处,未必为孩子们所理解。与其如此,还不如让他们轻松读些浅显文字便好。

        周杰伦的《蜗牛》,仅仅是收入了小学课本的“延伸阅读”罢了。动辄将之鼓吹为“流行文化逆袭文化经典”,既显得太过敏感、小题大做,也折射了对语文教育的认知误区。必须重申的是,小学课本从不负责将名家名作兜售给年幼一代,而只是负责培养孩子们的技能与兴趣,从而让他们有能力识字、写作、阅读经典——只要流行歌曲能有此功效,同时“三观”刚正,就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对之妄加指点。

        也许,“歌曲成为课文”的唯一尴尬在于,该现象映射了了小学教材“无米下锅”的某种窘境。现代社会的作家、学人、教育者,对于教学规律缺少认知,对于写作儿童读本缺少动力。久而久之,教材编写者只能无奈抓些歌词“补位”。于此,难辞其咎者其谁,着实不容含糊。

    (《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现代的思想家们常常说,语言文字构建了人们意识中的世界,可以呈现一个民族深层的思维和意识结构。那么从汉字中,我们能够看到什么呢?

        汉字是现在世界上唯一还在使用的、以象形为基础的文字,是由图画抽象、规范、滋生而成的。古代的汉字表明,古人不习惯于抽象而习惯于具象,比如“牛”,各种字形始终突出地显现着牛正面的头部和对称的双角,又如食物,有“米”“稻”“禾”“黍”等等,但并没有一个总的类名,如庄稼、粮食之类。反过来看,汉字的这种象形性也对中国人的思想世界产生极大影响,使中国人的思想世界始终不曾与事实世界的具体形象分离,思维中的运算、推理、判断始终不是一套纯粹而抽象的符号。

        汉字的衍生和分类也显示了古代中国人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感知方式。汉字的衍生是一个树形滋生的过程,以造字时代独立产生的象形“初文”(章太炎语)为根,通过会意、指事、形声等几种造字的方法,滋蘖出“字”。从每个“初文”中产生的与它意义相关的一批字,在后来被视为同属于某一个“部首”,它们所表示的现象或事物,在古人看来就是现实世界的一个“类”。这种分类方式与近代西方有所不同,古代中国人特别注意一个现象、一个事物可以感知的表象,以此作为分类的依据。因此那些以类相从的字,无论以什么“初文”为义符,“初文”的象征性总是使这个字与原初的形象有联系,使人们一看就可以体会它的大体意思。这种归类的思路,以事物可以感知的特征为依据,通过感觉与联想,甚至隐喻的方式进行系联。例如“木”作为“初文”,是植物的抽象名称,那么以“木”为义符的字应该都表示树木,如梅、李、桃、桂等等,但实际上,“木”这一类名的范围却远远超出了树木,它可以是树木的一部分,如“本”“末”,可以是与树木有关的某些性质与特征,如“柔”“枯”,甚至还可以是与树木并不直接相关,却可以从树木引申的其他现象,如“杲”(日在木上,明也)、“杳”(日在木下,冥也)。再如“彳”字,本来是象形的通衢大道,殷商时代的卜辞中,不少字就与它有关,而“役”字,在甲骨文中本不从“彳”,但当它在后世以“彳”为义符后,就使人觉得从役之人好像真的总是在路上奔波。当汉字作为一种不言而喻的思想运算的符号被接受时,人自己创造的文字就反过来影响、制约和规范了人对世界的认识。

        汉字的象形性也影响了汉语的句式,独立呈意性使汉字在任何场合均无需严密的句法即可表现意义。这就使得古代中国人的思维世界似乎不那么注意逻辑、次序和规则,话语发出者和接受者凭着共同的文化习惯,就能够表述和理解很复杂的意义。

        我们除了能从汉字本身大体了解古人“怎么想”,还可以从中了解他们“想什么”,比如能从汉字的字形中探寻某种思想和制度的起源,从汉字的分类中理解古人生活的重心和兴趣等等。因此,我们有必要把古老的汉字置于思想史的视野之中,考察其中的思想史意义。

    (摘编自葛兆光《作为思想史的汉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一种独一无二的仪式,它集竞技、宗教庆祝、胜利游行、血腥表演为一体,是几百年间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

        为罗马辩护的学者试图把竞技庆典中的血腥表演归结为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献祭的宗教行为。然而,史料显示,罗马社会中使用人牲的现象比较罕见,通常只用牛羊献祭,只有在国家安全受到明显威胁时,出于迷信的原因,才象征性地处死少数异族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罗马人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反衬。

        公元2世纪至5世纪罗马人与基督徒的论战也从反面证明了罗马人憎恶人牲的立场。在论战中,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以活人献祭,以此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将对方钉上野蛮人的耻辱柱。

        如果说罗马人的部分屠杀行为具有某种宗教色彩,那也是与军国主义捆绑在一起的。作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公开处决战俘的确有向庇佑罗马的诸神感恩的意味,但这并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所断言,“竞技庆典从本质上说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而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对于以军事立国的罗马民族来说,这些屠杀行为首先是国家强力的展示。但屠杀行为竟会演变成娱乐节目,则与罗马人纵容和欣赏的态度有密切关系。罗马的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等节目。这些被处死的人主要是战俘、罪犯和奴隶,他们被称为“有害之人”,换言之是罗马帝国的害虫。因此,他们的死在罗马观众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内加的说法,屠杀他们只是出于“游戏和娱乐”的动机。正因为这样的屠杀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所以他们才毫不掩饰、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马赛克艺术中加以描绘。

        虽然仁慈一直是罗马人崇尚的道德准则,罗马历史上却从来没有大规模的抵制血腥表演的运动。更令人惊讶的是,扮演社会良心角色的知识分子同样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这样的血腥表演。西塞罗虽然在一封信中批评了庞培的竞技庆典,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样的表演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来说毫无乐趣可言。塞内加是竞技庆典最严厉的批评者。但他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表演性的屠杀,只是反对以娱乐为唯一目的的屠杀。他认为残酷的集体处决是绝对正义的惩罚。他真正担心的是如此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对观众道德的腐蚀作用,所以他强调,竞技庆典中的死亡一定要体现出勇敢的品质和道德的警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学家甚至称赞此类表演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选自李永毅、李永刚《死亡盛宴:古罗马竞技庆典与帝国秩序》,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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