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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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山东莱芜一中高三上学期10月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按照要求完成小题。

老街的生命

陈启文

    河流在浑浊地起伏,浮荡着南方春天的漂浮物。一条东江宿命般流到这里。已是下游,河流裹挟着泥沙滚滚而下,也带来了一座繁华的人间城郭。中学联盟十万株杜鹃花一夜之间全开了,南方总是充满了燃烧的信念,木棉花开,紫荆花开,一开就像热烈的、跃动的火焰。但这么多的杜鹃花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春风吹过大地,我的两眼已姹紫嫣红。

    我来这里,是为了寻找一条传说中的老街。但它如同早已不知去向的失踪者。挡住我视线的是一幢又一幢的高楼。

    对于一条老街和一些老建筑,遗忘也许是最好的状态。然而,就在你打算放下某个念头时,一个不经意的转身,便是转眼过去的日子。一条暗藏在高楼大厦背后的老街就这样出现了。它安详,低调,淡定,像一个驼背的老人。

    走进这条老街,一下就感觉到了历史的漫长,这条街是当年岭南除了广州以外最长的一条骑楼街,现在又是岭南骑楼保留得最完整的一条街。坚持比决绝更难。如今,在广州,在东莞,在岭南诸城,许多的老街和骑楼都被拆除了,被一片片现代新城所占领,这是必然的。怀旧不属于南方,这里不需要怀旧也没有时间追缅什么。南方的现代汉语词典里充满了工业和现代化词汇——资本、研发、CPI、品牌……对这些我原本充满了抵触情绪的词汇,甚至是对纯正的汉语构成了污染的词汇,现在我也能够坦然地接受了。南方就是由这些语词组成的,我就像感受这里的阳光、海风一样感受着它们的灿烂、活力和无与伦比的激情。在南方,我永远在不停地仰望,这也是我不断重复的一种姿态。

    在其他地方偶尔也会看到一些骑楼,由于年久失修,到处破破烂烂,只余一些断垣残壁。它们的存在,仿佛是一种颓败而苍凉的坚持,好像在看谁能坚持的更久。拆,还是不拆?很多事都经历了过度的诠释,也成了现代人的一个悖论。很多地方拆了残破的老街,突然又后悔了,又开始拆刚建起没有多少年的高楼,然后建起一条条仿古的明清街、骑楼街。

    走进这条老街,看得出,它们也被重新修复过,粉饰过,古朴的气息里已混入了太多现代涂料和墙漆的气味,但骨子里的东西还属于过去的岁月。它们不是剩下的事物,而是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了。在这些老建筑的背后,是人们在抵御着商业大潮和强大诱惑中的艰难坚守。

    没有历史内涵的老街和老建筑是肤浅的,仅仅只是作为怀旧或追缅而存在的老街和老建筑也只是另一种老照片式的陈列。房子得有人住,店铺得有人开,街道得有人走。它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呈现隔世的沧桑,还应该散发出生命的气息,让人感觉它的灵魂,听得见它的心跳。如果不是这样,哪怕把它们保存下来,也不过是一张历史蜕化的空壳。石龙的这条老街还是活的,听着一声声拉长了的吆喝声,让我觉得,很多早已消失的事物又像失踪的灵魂一样回归了这里。

    在这里开店做生意无疑也是一种坚持,门庭冷落,顾客稀少,看那些店主的表情,在执著的守望中已夹杂着焦虑疲倦之色。他们也许要一直耐心地等到蝙蝠开始在老街上飞舞,这里才有更多的行人和顾客出现。

    我看见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在这里摆摊。有人说,他前不久还是一个老板。现在,他又回来练摊了。这不是行为艺术,也不是一个富翁想要重新体验一下他当年艰辛惨淡的起步。他是真的在一场危机中完了,把房子卖了、车卖了还抵不上他欠下的债。

    我在街灯温暖的光晕里偷窥着,一个刚刚经历过大起大落、背着巨额债务的南方男人,他是那样从容淡定,一条腿伸向前面。用一条后腿保持着平衡,这是一种随时都准备出发的姿态,或在一种下意识中完成。而更真实的,是他把接过的一张张皱皱巴巴的零钞,一元两元的,在手掌里仔细抚平,仔细地数过,然后折叠好,放进他的牛仔裤口袋里。他的这个动作,让我两眼咸湿,像海风的味道,一直伴随着我走出这条漫长的老街。

    河流在浑浊地起伏,她已不太重要。一条广深线早已取代了当年的黄金水道,从石龙北上广州南下香港的距离,那条节奏缓慢的水路,一条船差不多要走上一天,现在已经缩短到了半个小时。我没有在这条河边停留,就直接奔向了每隔十分钟一班的和谐号。在南方这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在十万株杜鹃花簇拥的大道上,我疾走如飞。

(选自《散文》2011年第5期,有删改)

(1)、文章开头对杜鹃花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①坚持比决绝更难。

②如果不是这样,哪怕把它们保存下来,也不过是一张历史蜕化的空壳。

(3)、请简要概括老街的特点。

(4)、作者表达了对老街怎样的思想感情?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自然

(美)爱默生

    自然就像一个舞台布景,它既适合喜剧,也同样适合悲剧。对于身体健康的人来说,空气就是一剂拥有不可思议能力的补品。在阴沉天空下的暮色中,当我穿行在一片荒芜的坑坑洼洼的雪地里时,我并没有想到任何特别好的运气,但就在这时,我的心中涌起一阵极度的喜悦。

    同样,在森林里,一个人抛掉他所经历过的岁月,就像一条蛇蜕掉自己的皮一样,因此无论在生命的哪个时期,他都是一个孩子。在森林里,人们拥有永恒的青春。在这些上帝的花园里,笼罩着端庄神圣的气氛,常年举行着欢宴,园里的客人即使过了一千年也找不到厌倦的理由。

    在森林里,理智和信仰回归到我们心中。在那里,我感觉生活中的任何不幸都无法降临到我的身上——没有自然不能修补的耻辱和灾难。站在赤裸的土地上——我的头脑沐浴在无忧无虑的空气中,上升到无限的空间里——所有卑贱的自私自利的想法都消失无踪了。我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眼球:我空如无物,但我却将万物都纳入眼中,那共同生命的暗流在我全身循环流动。我是上帝的一部分。在那时,最亲近的朋友的名字听起来也觉得陌生而并不重要了,所有的人都是兄弟,都是朋友。谁是主人谁是仆人就只是微不足道的干扰而已了。

    我热爱那不受抑制的永恒的美。我从荒野中发现的东西比街道上或村庄中发现的还要亲切自然。在宁静的自然中,尤其是在远方的地平线上,人类看到了和他自己的本性同样美丽的东西。

    人们从荒野和森林中体会到的最大的快乐揭示了人类和植物之间的一种神秘的联系。我并不是独自一人无人回应的。它们向我点头,我也向它们致意。风雨中树枝的摇曳对我来说既陌生又熟悉,它使我感到惊奇,但却并不是从未见过,那感觉就像当我认为我的思想公正或行为正确时,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个更高尚的想法或一种更优秀的情感。

    然而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产生这种喜悦的力量并不存在于自然之中,而是在人的心里,或者在这两者之间的和谐统一中。对于这些喜悦加以大力节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自然并不总是穿着节日的盛装,相反,昨天还在仙女的嬉戏中散发芳香、闪烁光芒的景象,今天就被忧伤笼罩。自然总是会染上精神的颜色。对于一个遭受灾难的人来说,他内心的火焰中就蕴涵着忧伤。一个刚刚失去了亲近朋友的人会从自然风景中感受到一种轻视。而天空在那些卑贱的人头顶上,也会显得不那么庄严宏大。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草堂·诗魂

    细雨蒙蒙,落叶飘飘。

    当我来时,又是茅屋为秋风所破的季节。老天像有意在营造一份思古幽情,像有意让人来品味一种人生意蕴——文章憎命达!

    茅屋而草堂,草堂而杜甫草堂,这绝代诗圣生命的一大栖息处,这和着一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一个伟大灵魂沉吟的处所——杜甫草堂,早已成了成都的杜甫草堂公园。草堂公园由大廨、诗史堂、工部祠和柴门等景观组成,给成都人一个清幽的休息场所,也给远方慕名而来的游客以精神的慰藉。设施是对过往的纪念,也是对现在的经营。只是草堂,作为一个诗人艺术生命的凝结处,作为中国文学史的一个纠结点,作为一段历史的观象台,太有特点了,情绪也太浓重了。“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读清人顾复初的“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盘虎卧几诗客;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那副对联,更让人嘘唏不已。草堂的文化意义与杜甫在世时命运的反差也太大了。然而,又让人坚信只要确实灿烂过,也就注定会占有辉煌。

    草堂足供观赏,甬道曲折,尽可徜徉,更何况又是细雨迷蒙,黄叶铺地!草堂,草堂,此时此际的草堂在诉说什么呢?从开元到天宝,《壮游》,《三吏》《三别》,《北征》,《秋兴八首》,直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代诗史再现了一个时代,仅这些就足以彪炳青史了。这是杜甫的不朽,这是杜甫的辉煌,这也是杜甫的价值所在。舍此,我们又何以了然在一个大起大落的时代里,有一个愈老大愈清瘦愈苦寒的杜工部!这些是不必说的。但仅仅如此,就远不能了然杜甫诗歌抑郁沉雄的内在生命力,也远不能了然士人的用世之志与命运悲剧。这正是文章憎命达的命意所在,是其深层的人生意蕴所在,也是中国历史上人才的成就与命运的二律悖反

    中华传统,士人总有一份天下之志、用世之心,更何况出身于奉儒守官世家的杜甫!杜甫曾抒写人生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希望一出山就占据要津,而且充满理想色彩——要让君王赶上传说中的尧舜,要使全国民风淳朴敦厚。志莫大焉!然而,命运总是跟人开玩笑,历史也总在捉弄志士仁人。由开元而天宝,张九龄罢相,李林甫上台,唐王朝也已今非昔比,贤能之人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已不可能了。这是国家的不幸,时代的不幸,也注定了杜甫一生宏图大志的落空。肃宗即位后,杜甫表面上拥有一官半职,比如左拾遗、华州司功参军、工部员外郎,而实际上却难有作为,薪俸也不足以养家。离开中原后,其行迹大略是同谷—锦城一夔州一潭州,同时他的生命也如一片黄叶飘到了尽头。

    可是,他的诗作却从此更加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映现出一代河山的风云、生灵的状貌。它们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杜甫的命运就这样确定了,杜甫的历史角色及其创作成就也就这样确定了。这时我们再吟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就会发现,个人的遭际,在诗圣眼中已不算什么了,此时他所想的只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苦寒到此已极矣,而忧患、仁慈至此亦已极矣!杜甫之胸怀,杜甫之心地足以光照日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或者说经邦济世,要的不就是这种德与才么?但是,风雨飘摇中的唐王朝抛弃了杜甫,而历史却于风雨飘摇中造就了另一个杜甫。这究竟是杜甫的不幸,还是杜甫的幸运呢?历史总是把一份生命的朴素,让人咀嚼得百味丛生。

    流连一番,天色已晚,该走了。细雨依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月是故乡明

季羡林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事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如果只有孤零零一个月亮,未免显得有点儿孤单。因此,在中国古代诗文中,月亮总有什么东西当陪衬,最多的是山和水,什么“山高月小”、“三潭印月”等等,不可胜数。

    我的故乡是在山东西北部大平原上。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我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以后到了济南,才见到山,恍然大悟:山原来是这个样子呀!因此,我在故乡望月,从来不同山联系。像苏东坡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完全是我无法想象的。

    至于水,我的故乡小村却大大地有。几个大苇坑占了小村面积一多半。在我这个小孩子眼中,虽不能像洞庭湖“八月湖水平”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儿烟波浩渺之势。到了夏天,黄昏以后,我在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有时候在古柳下面点起篝火,然后上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飞落下来。比白天用嚼烂的麦粒去粘要容易得多。我天天晚上乐此不疲,天天盼望黄昏早早来临。

    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月亮相映成趣。我当时虽然还不懂什么叫诗兴,但也顾而乐之,心中油然有什么东西在萌动。有时候在坑边玩很久,才回家睡觉。在梦中见到两个月亮叠在一起,清光更加晶莹澄澈。第二天一早起来,到坑边苇子丛里去捡鸭子下的蛋,白白地一闪光,手伸向水中,一摸就是一个蛋。此时更是乐不可支了。

    我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济南住了十多年,在北京度过四年,又回到济南呆了一年。然后在欧洲住了近十一年,重又回到北京,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在这期间,我曾到过世界上将近三十个国家。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月亮。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它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敌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我现在已经年近耄耋。住的朗润园是燕园胜地。夸大一点儿说,此地有茂林修竹,绿水环流,还有几座土山点缀其间。风光无疑是绝妙的。前几年,我从庐山休养回来,一个同在庐山休养的老朋友来看我。他看到这样的风光,慨然说:“你住在这样的好地方,还到庐山去干嘛呢!”可见朗润园给人印象之深。此地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上下空濛,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荷塘月色的奇景,就在我的窗外。不管是谁来到这里,难道还能不顾而乐之吗?

    然而,每值这样的良辰美景,我想到的却仍然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平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惆怅:有留恋,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里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读《时间简史》【注】

毕飞宇

    《时间简史》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没有一次有收获。每一次读《时间简史》我都觉得自己是在旅游,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皑皑,陡峭,圣洁,离我非常远。我清楚地知道,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点说,隔着窗户,远远地望着它们“在那儿”,这不是很好么?

    和霍金相比,爱因斯坦更像一个小说家。我喜欢他。在普林斯顿,爱因斯坦这样给年轻的大学生解释了相对论——一列火车,无论它有多快,它都追不上光的速度。因为火车越快,它自身的质量就越大,阻力也越大。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高兴得不知所以,就差抓耳挠腮了。我居然“听懂”相对论了。理性一点说,爱因斯坦的这番话谁都能听得懂。我只能说,在爱因斯坦用火车这个意象去描绘相对论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

    毕加索有一个特殊的喜好,他爱读爱因斯坦。毕加索说:“当我读爱因斯坦写的一本物理书时,我啥也没弄明白,不过没关系,它让我明白了别的东西。”毕加索说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欢读爱因斯坦,你会“明白别的东西”。事实上,阅读最大的魅力就在这里——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饭,你给了我一张笑脸或一张电影票,你是仁慈的,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并向你鞠躬致谢。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我要说,人类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与时间和空间的限度有关。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开更快的汽车,我要活更长的寿命。是的,人们都渴望自己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获得更大的份额。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在我还是一个乡村儿童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可是,我母亲却有一块瑞士手表,方圆几十里之内唯一的手表。我崇拜我的母亲。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时间,得到的建议只能是这样的:“去找陈老师。”那时我以为,时间是手表内部的一个存在。等我可以和母亲“对话”的时候,母亲却告诉我,手表的内部并没有意义,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个“表面”。长针转一圈等于一分钟,短针走“一格”等于五分钟。我母亲的“时间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时间其实不是时间,它是空间。它被分成许多“格”。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所谓的时间,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汤圆。

    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那是上个世纪的90年代。香港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表,非常大。那块透明的“大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内心的喜悦,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耗费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需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也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

【注】《时间简史》:英国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的作品,介绍了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王开岭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

    地址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 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了”易迷路的“新人”,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 或下葬之前,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读《时间简史》【注】

毕飞宇

    《时间简史》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没有一次有收获。每一次读《时间简史》我都觉得自己是在旅游,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皑皑,陡峭,圣洁,离我非常远。我清楚地知道,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点说,隔着窗户,远远地望着它们“在那儿”,这不是很好么?

    和霍金相比,爱因斯坦更像一个小说家。我喜欢他。在普林斯顿,爱因斯坦这样给年轻的大学生解释了相对论——一列火车,无论它有多快,它都追不上光的速度。因为火车越快,它自身的质量就越大,阻力也越大。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高兴得不知所以,就差抓耳挠腮了。我居然“听懂”相对论了。理性一点说,爱因斯坦的这番话谁都能听得懂。我只能说,在爱因斯坦用火车这个意象去描绘相对论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

    毕加索有一个特殊的喜好,他爱读爱因斯坦。毕加索说:“当我读爱因斯坦写的一本物理书时,我啥也没弄明白,不过没关系,它让我明白了别的东西。”毕加索说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欢读爱因斯坦,你会“明白别的东西”。事实上,阅读最大的魅力就在这里——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饭,你给了我一张笑脸或一张电影票,你是仁慈的,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并向你鞠躬致谢。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我要说,人类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与时间和空间的限度有关。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开更快的汽车,我要活更长的寿命。是的,人们都渴望自己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获得更大的份额。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在我还是一个乡村儿童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可是,我母亲却有一块瑞士手表,方圆几十里之内唯一的手表。我崇拜我的母亲。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时间,得到的建议只能是这样的:“去找陈老师。”那时我以为,时间是手表内部的一个存在。等我可以和母亲“对话”的时候,母亲却告诉我,手表的内部并没有意义,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个“表面”。长针转一圈等于一分钟,短针走“一格”等于五分钟。我母亲的“时间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时间其实不是时间,它是空间。它被分成许多“格”。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所谓的时间,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汤圆。

    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那是上个世纪的90年代。香港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表,非常大。那块透明的“大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内心的喜悦,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耗费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需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也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

【注】《时间简史》:英国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的作品,介绍了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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