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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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四川省成都外国语学校高三2月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告别语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

    前几次,朱丽没怎么留意这个房间。她常常一大早就出门购物,客房只是她睡觉和存放购物收获之处,每次离开时,壁橱里都堆着一些被她遗弃的装衣服的纸袋子。北京的舅舅对朱丽很疼爱,总是给她一些钱买东西。但在她眼里,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为逃婚而来舅舅家之后。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沮丧又难为情,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躺着。

    一日,喧闹的声音从窗外的院子传来,异常清晰。二楼的这间客房,似乎格外便于收集声音。从前她怎么没有发现?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寒暄,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可是,迟迟没有听见孩子发出的告别之声。

    一连许多天,邻居的院子总是很热闹。那句她已经熟悉了的提醒句源源不断飘进窗口:“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或者“小宝,和爷爷、奶奶说再见!”然后照例是短暂的安静。她看见的小宝,要么听而不闻地摆弄一辆遥控越野吉普车,要么跑向草坪,爬上那只摇椅摇着自己……

    朱丽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她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在婚礼上,朱丽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父亲和母亲早已离婚,怎会再殴打母亲呢?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连个“再见”也没对大家说,连个招呼也没跟与自己相恋多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新郎打。

    每次想到这里,朱丽就赶紧打断思路,好像若不打断,她已知的各种谴责便立刻潮水般向她涌来。她对付不了这些,如同她不能担当一场婚礼。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暄着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嘁嘁喳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童音:“再见!”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

    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声“再见”,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再见!”小宝说。

    “再见!”另一个童音呼应着。

    朱丽迅速从床上爬起来赶往窗口,像是怕错过什么,又以为是听错了什么。她看见门廊下站着小宝和家中大人,另外一对男女,正领着一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往院子门口走。

    这前所未有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露露站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见!”露露也拖起长声,像是要迈步跑向小宝。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憋红了小脸,捯着气,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

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苍白,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琢磨着,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有刪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所以,尽管之前来北京多次,朱丽对舅舅和他家的客房也没有太深印象,不曾发现二搂的客房格外便于收集声音。 B、小宝告别露露时的热情与告别大人时的漠然构成鲜明对比,他和露露此起彼伏的“再见”声,看似耍贫嘴、逗乐子,实则是他们对相见的欢欣和不能相见的绝望的激烈表达。 C、“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生动写出了小宝那一声“再见”的难得和宝贵;而“迅速”“赶往”等词语,形象表现了朱丽第一次听到小宝说“再见”时的意外。 D、大人苦口婆心地劝说小宝与他根本不认识的人说“再见”,小宝始终不愿合作,充分暴露了世故的“大人”和率性的“孩子”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E、小说中的“客房”,既是故事发生的环境,也是“朱丽”和“小宝”两条叙述线索的交汇点。对“客房”的描写,不仅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铺垫,也使小说结构更加紧凑。
(2)、小说中的朱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简要分析。

(4)、你是否赞同“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这种说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下列小题。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唐花瓷地雷

江岸

    爷爷九十高龄了,耳不聋,眼不花,但不时犯糊涂。说来也怪,央视播出“鉴宝”节目的时候,他总能清醒一会儿,陪我们一起津津有味地看。每当藏友的瓷器被专家认可,估出天价,爷爷就摇摇头,指一指屏幕,嚷嚷,就这?就这?

    爷爷是大别山区黄泥湾人。抗日战争时期,他因为饥俄流落到冀中平原,参加了游击队。

    怎么了,爷爷?我问。我是爷爷最小的孙子,爷爷最疼我。

    我们过去埋的,都比这个好。爷爷说。

    你还埋过瓷器?埋在哪里?我迫不及待地追问。说实话,爷爷后来虽然官居厅级,却廉洁奉公,没有给我们积攒下任何家产。如果他能够提供个线索,让我挖出一两件宝贝,也算他没有白疼我。

    爷爷不理我。再问爷爷,他糊涂了,仰靠在沙发上呼呼睡去。

    我只好问爸爸。爸爸摇摇头说,咱们祖上一贫如洗,哪有宝贝往地里埋?

    再看“鉴宝”节目的时候,我就长个心眼。到了鉴别瓷器的环节,我趁爷爷清醒,赶紧问,爷爷,这个比你埋的好吧?

    爷爷不屑一顾地说,天壤之别。

    那你后来挖回来了没有?

    挖什么挖,都炸了。

    怎么会炸了呢?

    炸日本鬼子。

    再问,爷爷又迷糊了。

    我只好又问爸爸。爸爸说,你爷爷年轻的时候,是游击队爆破组的,专门埋地雷对付日本鬼子。

    又到了“鉴定”节目时间,我早早坐到爷爷身边。

    爷爷,你不是埋地雷的嘛,怎么埋瓷器呢?

    我们自己做地雷,铁罐不够用,我们就用瓦罐、砂罐,后来就用瓷罐。

    什么样儿的瓷罐,青花瓷的吗?我问。

    爷爷闭上眼睛,呼呼睡着了。

    我长叹一声。不管是什么瓷,用来做地雷,都是暴殄天物。为什么不少做一个地雷,留个空罐子呢?

    “鉴宝”节目开始了。我单刀直入,问爷爷,你们埋的是什么瓷罐,青花瓷吗?

    爷爷点点头,说,有青花瓷,很多种瓷器。我也不懂,东家说是什么钧瓷、汝瓷,最名贵的是那件唐花瓷……

    什么是唐花瓷?我急忙问。

    爷爷不说话了,不该迷糊的时候老迷糊。

    问爸爸,爸爸也不明白。

    我打开电脑,去百度搜寻。原来,唐花瓷产于河南省鲁山县梁洼镇段店村,隋晚期始烧,唐初期烧成,以后断烧至今。唐花瓷是钧瓷的源祖,不少学者及其著述中都把唐花瓷称之为“唐钧”。

    我的神啊,上帝以及老天爷啊,怎么能用唐花瓷做地雷呢?我感叹。

    “鉴宝”节目准时开播。

    爷爷,你还记得唐花瓷什么样子吗?我问。

    怎么不记得?看起来没有青花瓷清爽,黑不黑黄不黄的底子,有的地方白有的地方蓝,颜色杂一些。

    爷爷说得太对了,网上说,唐花瓷为一种黑地、乳蓝白斑的瓷器,我还专门搜出图片看了。

    爷爷,你知道吗?唐花瓷非常贵重,非常珍稀。

    难怪,别的东家都舍得,就是抱着件唐花瓷不丢手,后来,一咬牙一跺脚,说,为了抗日,拿去吧。……说着说着,爷爷头一歪,迷糊了。

    我和爷爷又相聚在“鉴宝”节目开播妁时段。

    爷爷,你确信那个唐花瓷地雷爆炸了吗?

    爷爷眨巴眨巴眼睛,困惑地说,我还真不清楚。

    你们当时埋在哪里了?

    埋在……爷爷忽然警惕了,狐疑地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要是能刨出来,值老鼻子钱了。

    刨你娘个头!爷爷凶凶地骂一句,一巴掌扇在我的脑袋瓜子上。再问他,他又迷糊了,摇都摇不醒。

(载于《小说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

    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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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荷色

刘心武

    她被老同学们动员很久,才加入了同窗微信群,但她基本上只是浏览别人的微信,自己极少回应发言,表情包不会用,音频对话罕有响应,视频通话更不愿意。但若干同窗并不因她孤僻而疏离她。前几天就有人问她:重阳节登高了吗?她心里回答:又读《红楼梦》里“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节呢,仿佛和薛宝琴及其丫头小螺同立在那琉璃世界的山坡上,共览美景啦;还有人问她:赏菊了吗?她当然把《红楼梦》里的菊花诗再诵读了一遍。但有人问她:今年重阳节晚辈孝敬的是什么呀?还是菊花糕吗?她心里就不大淡定了。

    老伴去世五年了。她独居。儿子儿媳孙女儿住得远。儿子在外企,儿媳妇在国企,孙女儿大学刚毕业跟几个同窗联袂创业。晚辈们自打中秋节以后就再没来看她,这倒还罢了,却也基本上没来电话聊天。算起来一人来过一次电话问候吧,问忙吗?回答是“忙倒不忙”“还行吧”“瞎忙”,话比以往少。不免有些挂念。

    今年重阳节不在双休日,晚辈们没来看望很正常,但现在年轻人多能网购,前面几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如她的生日,端午节,也都不在双休日,人没来,却总有快递小哥按响门铃,送来晚辈们网购的应景应节礼物,虽说隔些天晚辈人来了,嗔怪他们多事,“人来时带东西就好,何必非咬定正日子”,心里却暖暖的,这不,晚辈人没来电话没来东西也没来,心里就有点子空落落的了。

    其实,今年的重阳节过去两天就是双休日。星期日下午,门铃脆响,开门一迎,三张笑脸。“妈”“奶奶”的热乎呼唤重叠一起。

    原来,儿子儿媳妇孙女儿,一上午转了三个商场,为的是给她孝敬一件羊绒衫。她不免嗔怪:“现在不是什么都能从网上买到吗?怎么非得到实体店买?又怎么要转悠三个商场?什么精怪的羊绒衫?齁贵的吧?奢侈品我可不要!”

    儿媳妇就把那精挑细选买来的羊绒衫从包装匣里取出来,抖开,举起给她看:“妈,怎么样?这颜色,绝了吧?”儿子、孙女儿站在儿媳妇两边,都笑吟吟地等待她作出反应。

    “天呀!藕荷色的!”她激动得不行。

    立刻理解了:藕荷色的羊绒衫,网购未必有货,就是有货,根据图片买来恐怕打开一看也难理想,而且实体店里也未必都备有这种颜色的货,难怪转到第三家商场才终于心想事成。

    立刻试穿,立刻照镜,舍身,雅丽,镜子里绽放出四张如花的笑脸。

    大家围坐到沙发茶话。她满脸放光,说:“原来你们记住了我以前说过的话。《红楼梦》里写到颜色的地方多了。贾母说那种软烟罗的纺织品,几种颜色呀?一种雨过天青,一种秋香色,一种松绿色,一种银红色。宝玉跟宝钗的丫头莺儿有关于颜色搭配的对话,怎么说的呀?大红要配黑色,松花色要配桃红色,葱绿要配柳黄……书里还常提到玉色,有人以为玉色等同白色,不对,玉色比白色略暗却又润泽……当然啦,你们记住了,我最喜欢的,是藕荷色。书里起码三次写到藕荷色。林黛玉的床帐是藕荷色的,宝玉一次穿着簇新的藕荷色纱衫,鸳鸯抗婚,穿的也是藕荷色绫袄……有人说藕荷色属于暖色,说的不准,藕荷色是中国画颜料里头的花青色和胭脂色调出来的,如果胭脂成分多些,那当然比较暖,如果花青色成分多了,就往紫色靠,那就又偏冷了,依我看,你们买的这件,属于最得宜的藕荷色,既不偏暖也不偏冷,很温馨,极雅致……”但她低头抚摸那羊绒衫下摆时,不禁问:“啊呀,很昂贵吧?从实招来,究竟多少钱买的?”

    儿子报出价格,确实不菲,但安慰母亲:“我们三个人集体孝敬您的,一分摊,也就不算奢侈了。”

    她眼光轮流扫视三个晚辈:“你们都顺遂吗?”三个人都笑了。儿子说:“妈,您就继续沉浸在您所喜爱的《红楼梦》世界里,安度晚年吧!”儿媳妇说:“您别为我们操心啦!”孙女儿依偎到她怀里,她搂住孙女儿,心里汪着蜜水儿。

(选自《新民晚报》2018年10月30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医心

明晓东

    街上喧闹声传来时,王仁甫正在医心堂和白忠孝对坐品茗。听着外面日本兵叽里咕噜的叫喊声和皮靴重重敲击青石板街道的声音,白忠孝的手一阵颤抖,绿莹莹的茶汤淋湿了面前摊开的医书。白忠孝长叹一声:“这群倭寇又在抢掠了,这日子啥时才是个头呢?”

    王仁甫侧了身子仔细听了听,依旧低头无语。

    二更天时,急促的拍门声响起。王仁甫轻轻拉开门,闪进两个人影,其中一个受伤者被另一个人拖了进来。王仁甫扶伤者躺下,端起油灯仔细查看。白忠孝拉过王仁甫,悄悄地伏在耳边说:“师兄,怕是青龙山游击队的吧!日本人追究起来,咱俩可就没命了。”

    王仁甫看了师弟一眼说:“伤者必救,这是师父的规矩,你不记得了?”

    白忠孝就嗫嚅着退到一边,心惊胆战地听听窗外的动静,不再说话了。

    王仁甫先是取下墙上的皮囊,捻起一枚银针,在麻油灯上燎过,然后扎进伤者的穴位。片刻,汩汩流血的伤口便止住了血。王仁甫伸出一只手一点一点地捏着,把碎裂的骨头复位,再敷上草药,揩掉头上的细汗,牵出后院的骡子,套上车,扶伤者躺了上去,目送两个人在黑暗中离去。

    翌日,日本兵长驱直入,把医心堂翻了个底朝天,然后抓走了一旁瑟瑟发抖的白忠孝。不几日,人们看到白忠孝点头哈腰地围着日本鬼子大队长宫本一郎转来转去,才知道白忠孝医好了宫本的头痛病,成了日本人的军医。

    白忠孝带着宫本走进医心堂的时候,王仁甫正捻着他的宝贝银针,一枚一枚地仔细看着。宫本一郎进门就喝退了身边的随从,双手抱拳说:“久闻王先生神针大名,今日总算有幸目睹了。”王仁甫随意一笑,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宫本也不客气,单刀直入地说:“听贵师弟白先生说,令师曾传针灸秘术于你,可否让在下看看?”

    王仁甫正色道:“中华医术博大精深,乃我民族之瑰宝,岂容异族觊觎?先生死了这条心吧!”然后拱了拱手,表示送客。

    宫本一郎沉下脸来说:“王君再好好想想吧。”说完,带着手下走了。

    过几日,白忠孝独自一人来了,劝王仁甫投靠日本人。白忠孝告诉王仁甫:宫本怀疑青龙山游击队长刘一廷当日受伤是你救的,这一条就足以杀了你全家。白忠孝还说,宫本有头痛病,一高兴或是一发怒就头痛,痛得满地打滚,要不是念在王仁甫的神针可以救他,早就抓了王仁甫进日本人的大牢了。

    王仁甫笑了笑说:“咱俩师出同门,你就可以治他,而且可以凭着手艺尽享日本人的荣华呀!”

    白忠孝拉着王仁甫的手说:“师兄,你明知我的针灸术不如你,我只能治得了宫本一时呀!”

    王仁甫拍拍白忠孝的手说:“好吧,你坐下,我把师父的针灸术教给你,你就可以治好宫本一郎的病了。”白忠孝坐在椅子上,王仁甫捻起一排银针,悉数刺入白忠孝头顶,片刻后取下,对白忠孝说:“这神针之妙就在于针的深浅不一,深一毫则当场毙命,浅一毫则治不了根本,师弟切记啊!”

    七日后,宫本头痛病再犯,白忠孝依着师兄传授之术,将银针一一刺入宫本的胖脑袋, 片刻间宫本只觉得神清气爽,而扎完针后,白忠孝却颓然倒地,再无气息。宫本挥挥手,让手下将白忠孝拖到荒野弃尸。自此,宫本的头痛病不再犯了。

    再说白忠孝被扔在荒野,被青龙山游击队发现,认出竟是当日救过队长的先生的师弟,就抬上了山,准备找个地方掩埋,岂料一锨土下去,白忠孝却长出了一口气,醒了过来。活过来的白忠孝不敢说自己帮过日本人,就留在了游击队给伤员治病。

    几个月后,宫本一郎指挥手下围攻青龙山,游击队已经弹尽粮绝,眼看着青龙山就要被攻下,宫本手舞军刀大笑,正指挥着日本兵冲锋的时候,突然觉得头皮一麻,头痛病又犯了。宫本丢了军刀,捂着脑袋直挺挺地倒下去,一蹬腿死了。

    游击队乘机反攻,全歼了日本鬼子。游击队员不解,为什么没人击中官本,宫本却自己死了。只有白忠孝不语,他心里比谁都清楚。

    医心堂再次开张的时候,日本人已经投降。王仁甫端坐在草药味弥漫的大堂里,白忠孝也进来了。白忠孝进门就跪在王仁甫面前说:“师兄,我没能遵从师父教诲,帮了日本人,害了别人也差点害了自己呀!要不是师兄扎我几针,恐怕我已是罪人了呢。”见王仁甫不语,白忠孝又说:“你扎我,我再扎宫本,一样的针法,咋就治死了宫本呢?”

    王仁甫哈哈一笑说:“宫本病在身上,一针进神经止住疼痛,再一针刺出脑血管微疵,欣喜若狂自会出血而死;而你身体虽无病却病在心神,一针刺你灵魂出窍,再一针刺你回归正道,是为医心啊。”白忠孝跪地不起,王仁甫双手搀起白忠孝说:“心已归正,就忘记过去,我把师父的神针绝技教给你吧。”

    自此,医心堂名震省内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美)福克纳

    艾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送丧的人们大多出于好奇,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艾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

    这幢房子传说是他父亲死后留给她的财产。

    记得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妇女们到她家吊唁的时候,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坚称她的父亲并没有死,并一直拒绝将他的父亲下葬。正当人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来求婚的青年男子,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行政当局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很快,他就成了全镇的名人。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艾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艾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但是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一次伯隆同男人们喝酒,说现在只是想玩玩,还无意成家,于是一些年纪大的人就说“可怜的艾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这个贵族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

    ……

    “我要买点毒药,”艾米丽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我要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我们有,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艾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铺路工程竣工,伯隆离开了本城。一天黄昏,有人看见伯隆去而复返,他走进了艾米丽的那所房子,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

    至于艾米丽小姐呢,等我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

    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她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艾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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