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广东省实验中学高三10月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下列小题。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聂耽

聂鑫森

    聂耽退休了。

    他的家嵌在古城一条长而窄且弯弯曲曲的巷子里。小庭院是祖产,安静自在,正如鲁迅的诗句所言:“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所以他不去住高楼大厦,那是一个个关鸟的笼子,憋屈!何况小庭院位置好,出巷口便是商铺林立的平政街,出巷尾就是四时景物宜人的雨湖公园,

    聂耽没退休时,在这条巷子里是个没人多看一眼的角色,不就是一个做工的么!何况,他除碰见人微笑着打个招呼外,从不去串门,也决不邀人来家闲坐、喝茶。别人家有婚丧嫁娶之类事,往往由他夫人去办,他很少出头露面。

    但在聂耽临近退休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让巷中人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

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经过层层选拔,十个优胜者再参加决赛,聂耽居然夺得冠军!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一个巨型车间里,几十台纺纱机、织布机一齐开动,机声喧闹;被蒙上眼睛的聂耽,坐在车间的上端,他能在嘈杂的机声中,听出哪台机器有毛病,毛病出在什么地方,百分之百准确。

    现场直播的事,是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正好是星期天的上午,全巷的男女老少都在看。很多特写镜头,都停留在聂耽的耳朵上,又大又长不说,而且耳郭会敏感地扇动,忽快忽慢,让人啧啧称奇。

    当决赛结束,宣布聂耽第一时,巷子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鞭炮声。巷子出了这样一个人物,太了不起了!

    欢呼之余,大家也有了愧意,几十年来对聂耽了解得太少了。这个功夫聂耽是怎么练出来的?他上班到底有什么异常表现?他喜欢吃什么、穿什么?业余有什么爱好?退休后在家干什么?国人对名人的一切,素来怀有浓厚的兴趣,哪怕每天拉几回尿、打几个喷嚏都津津乐道,所谓“追星族”“铁杆粉丝”是也。

    各种各样的信息,从不同的渠道汇集到一起:

    聂耽吃饭菜和大家基本相同,但尤喜吃素;穿衣服不喜欢什么名牌,合身就好。

    他耳朵虽大,却无先天特异功能,是后天练出来的。练的方法有两种:其一,是上班没活干时,工友们都坐在值班室里等候,聂耽却提一把小凳子坐在车间一角,闭着眼静听喧闹的机声,身子可以一两个小时纹丝不动,扇动的只是他的耳郭;其二,是他家的小院里,花树之间立着几个木架子,木架上挂着长短、大小、厚薄不同的铁片、钢条、铜圈,有的还故意凿出裂纹,一一编上号,聂耽闭着眼坐在台阶上,让家人轻重缓急地敲击它们,他边听声音边叫出编号的位置,或者干脆只听风声雨声击打金属的声音,听花开叶落虫鸣的声音。

业余爱好,除听声音之外,便是读各种专业技术书籍和文史方面的闲书。

    聂耽把获奖的十万元,全捐给了市里的“爱心救助工程”。

    可获奖后的聂耽,和从前没有丝毫不同,别人当面和背后的议论、赞扬,他似乎都没听见﹣﹣耳朵直愣愣矗着,一动不动。

    不同的是,休息日,常有青年工人来拜访退休了的聂耽。院门是关的,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没人知道。有时,聂耽会领着这些人走出巷尾,到雨湖公园游玩,笑语声一路撒落,滴溜溜转。

    与聂耽隔着巷道门对门住的是刘聪。

    刘聪是一家大医院五官科的主治大夫,在治耳鸣、假聋、耳膜破损等方面名声远播。他对聂耽的超常听力很感兴趣,希望从中找出什么奥秘,或许会有助于他对耳疾的治疗。可聂耽不喜与人打交道,令他束手无策。现在他有法子啦,可以悄悄跟在聂耽一群人后面,听他们说话,不会没有斩获。

    他们坐进听风轩,听秋风飒飒。

    聂耽的耳郭忽然动了起来,然后用手一指,说:“那阶边的一颗小石子,压住了一只蝈蝈的腿,它叫得很痛苦。”有人飞快地跑过去查看,果不其然。有人问:“聂师傅,你是怎么听出来的?”聂耽说:“因为听多了,听熟了。”

    年轻人簇拥着聂耽,又说又笑。三三两两的游人跟在后面慢行,老人的拐杖声,女人的高跟鞋声,孩子的喊叫声,此起彼落。

    走在最后的刘聪,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一元钱硬币,让它垂直落下。硬币掉到石板上,清脆地一响。几乎所有人都听见了钱币落地的声音,都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搜索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只有聂耽没听见,依旧向前走。

    刘聪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弯腰拾起硬币,然后转身走了。他知道,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3月4日﹣)出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1980年随父移民到美国加州的圣荷西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问题。

清水洗尘

迟子建

    礼镇的人把腊月二十七定为放水的日子。所谓“放水”,就是洗澡。而郑家则把放水时烧水和倒水的活儿分配给了天灶。天灶从八岁起就开始承担这个义务,一做就是五年了。

    天灶家洗澡的次序是由长至幼,老人、父母、最后才是孩子。

    天灶从未拥有过一盆真正的清水来洗澡。他只能见缝插针地就着家人用过的水洗,所以,天灶讨厌过年。

    奶奶第一个洗完了澡。天灶的母亲扶着颤颤巍巍的她出来了。奶奶嘘嘘地喘着粗气经过灶房回她的屋子,她见了天灶就说:“你烧的水真热乎,洗得奶奶这个舒服,一年的乏算是全解了。你就着奶奶的水洗洗吧。”

    母亲也说:“奶奶一年也不出门,身上灰不大,那水还干净着呢。”

    天灶并未搭话,他只是把柴禾续了续,然后提着脏水桶进了自己的屋子。湿浊的热气在屋子里像癫皮狗一样东游西蹿着,电灯泡上果然浮着一层鱼卵般的水珠。天灶吃力地搬起大澡盆,把水倒进脏水桶里,然后抹了抹额上的汗,提起桶出去倒水。路过灶房的时候,他发现奶奶还没有回屋,她见天灶提着满桶的水出来了,就张大了嘴,眼睛里现出格外凄凉的表情。

    “你嫌奶奶……”她失神地说……

    天灶倒水的时候看见冰湖下的雪地里有个矮矮的人影。

    “天灶——”那人直起身说,“出来倒水啦?”

    天灶听出是同班同学肖大伟。

    “这股洗澡水的味儿真难闻。”肖大伟大声说,“肯定是你奶奶洗的!”

    “是又怎么样?”天灶说。

    “你今年就着谁的水洗澡?”肖大伟挑衅地说,“我家年年都是我头一个洗,每回都是自己用一盆清水!”

    “我自己也用一盆清水!”天灶理直气壮地说。

    天灶说完抬头望了一下天,觉得那道银河“刷”地亮了一层,仿佛是清冽的河水要倾盆而下,为他除去积郁在心头的怨愤。

    奶奶的屋子传来了哭声,那苍老的哭声就像山洞的滴水声一样滞浊。

    天灶拉开锅盖,一舀舀地把热水往大澡盆里倾倒。这时天灶的父亲过来了,他说:“看你,把奶奶惹伤心了。”

    天灶没说什么,他往热水里又对了一些凉水。他用手指试了试水温,觉得若是父亲洗恰到好处,他喜欢凉一些的;若是妹妹天云或者母亲洗就得再加些热水。

    “该谁了?”天灶问。

    ……

    哭声仍然微风般地从奶奶的屋里传出。

    天灶把锅里的水填满,然后又续了一捧柴禾,就悄悄离开灶台去奶奶的屋门前偷听她絮叨些什么。

    奶奶边哭边说:“当年全村的人数我最干净,谁不知道哇?我要是进了河里洗澡,鱼都躲得远远的,鱼天天呆在水里,它们都知道身上没有我白,没有我干净……”

    天灶忍不住捂着嘴偷偷乐了。

    奶奶微妙地笑了一声,然后依然带着哭腔说:“我的头发从来没有生过虱子,胳肢窝也没有臭味。我的脚趾盖里也不藏泥,我洗过澡的水,都能用来养牡丹花!”

    奶奶的这个推理未免太大胆了些,所以母亲也忍不住“扑哧”一声乐了。天灶更是忍俊不禁,连忙疾步跑回灶台前,蹲下来对着熊熊的火焰哈哈地笑起来。

    天灶便把听到的话小声地学给父亲。

    父亲放下宫灯笑了,“这个老小孩!”

    ……

    “天灶——”奶奶带着悲愤的腔调说,“你就那么嫌弃我?我用过的水你把它泼了,我站在你跟前你都不多看一眼?”

    天灶没有搭腔,也没有抬头。

    “你是不想让奶奶过这个年了?”奶奶的声音越来越悲凉了。

    “没有。”天灶说,“我只想用清水洗澡,不用别人用过的水。天云的我也不用。”天灶垂头说着。

    “天云的水是用来刷灯笼的!”奶奶很孩子气地分辩说。

    “一会儿妈妈用过的水我也不用。”天灶强调说。

    “那你爸爸的呢?”奶奶不依不饶地问。

    “不用!”天灶斩钉截铁地说。

    奶奶这才有些和颜悦色地说:“天灶啊,人都有老的时候,别看你现在是个孩子,细皮嫩肉的,早晚有一天会跟奶奶一样皮松肉散,你说是不是?”

    “我相信!”天灶说,“我年纪大时肯定还不如奶奶呢,我不得腰弯得头都快着地,满脸长着痂?”

    ……

    奶奶笑着离开了,天灶也笑了,他拨了拨柴禾,再次重温金色的火星飞舞的辉煌情景。在他看来,灶炕就是一个永无白昼的夜空,而火星则是满天的繁星。这个星空带给人的永远是温暖的感觉。

    锅里的水开始热情洋溢地唱歌了。柴禾也烧得毕剥有声。

    天灶关上屋门,他脱光了衣服之后,把灯关掉了。他蹑手蹑脚地走到窗前,轻轻拉开窗帘,然后返身慢慢地进入澡盆。他先进入双足,热水使他激灵了一下,但他很快适应了,他随之慢慢地屈腿坐下,感受着清水在他的胸腹间柔曼地滑过的温存滋味。天灶的头搭在澡盆上方,他能看见窗外的隆隆夜色,能看见这夜色中经久不息的星星。他感觉那星星已经穿过茫茫黑暗飞进他的窗口,落入澡盆中,就像课文中所学过的淡黄色的皂角花一样散发着清香气息,预备着为他除去一年的风尘。天灶觉得这盆清水真是好极了,他从未有过的舒展和畅快。他不再讨厌即将朝他走来的年了,他想除夕夜的时候,他一定要穿着崭新的衣裳,亲手点亮那对红灯笼。还有,再见到肖大伟的时候,他要告诉他,我天灶是用清水洗的澡,而且,星光还特意化成皂角花撒落在了我的那盆清水中了呢。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银行里的男孩

【美国】菲利普·罗斯

    一天,我到西大街某银行的一个小型储蓄所准备开个新账户。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黑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位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字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位初中生,而不是一位银行的顾客。

    男孩继续引起我的兴趣的是下面所发生的事。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的表情。“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我把钱存进去。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职员说,“但规定就是那样。现在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先生,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在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我说。

    “为什么?”他说。

    “就因为你说的话。”我说,“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的话,您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够年龄把钱存入你们的银行,却没有达到取出他的钱的年龄。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突然我注意到,在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我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我问男孩。

    “取过。”他说。

    我一笑,转问银行职员:“你怎么解释这个?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

    他看起来发火了。“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

    我转身对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你真的被骗了。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他们提出抗议。”

    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先生,你真的不应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应该插一杠?”我大声说道,“就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解释银行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

    “当然,”他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显然,那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太过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那才是他为什么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不过警察已经知道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现在,先生,你还需要开户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眼镜

老舍

    宋修身有对儿近视镜,可除读书时不戴。他正往学校里走,这回,眼镜盒子是卷在两本厚科学杂志里。本打算把盒子放在袋里,可身上各处的口袋都没空:笔记本,手绢,铅笔,橡皮,两个小瓶,一块吃剩的饼,占住了地盘。一拐弯,碰上了个同学,他站住说了几句。来了辆汽车,他本能地往里手一躲,本来没有躲的必要,可眼力不济,于是把鼻子按在墙上。汽车和朋友都过去了,他紧赶了几步,怕迟到。

    走到了校门,一摸,眼镜盒子没啦!

    登时头上见了汗,抹回头去找,哪里有影儿。拐弯的地方,老放着几辆洋车。问拉车的,他们都说没见,好像他们也都是近视眼。又往回找到校门,只摸了两手的土。心里别扭透了!掏出那块干烧饼狠命地摔在校门上。假如口袋里没这些零碎?假如不是遇上那个臭同学?假如不躲那辆闯丧的汽车?巧!越巧心里越堵得慌!定是被车夫拾了,瞪着眼不给,什么世界!天天走熟了的路,掉了东西会连告诉一声都不告诉,而捡起放在自己的袋里?一对近视镜有什么用?

    宋修身的鼻子按在墙上的时候,眼镜盒子落在墙根。车夫王四看见了,本想告诉一声,可是一看是“他”:一年到头老溜墙根,没坐过一回车。话到了嘴边,又回去了。他顺手捡起盒子,放在腰中。拾了就是拾了,活该。

    宋修身往回走,王四到个僻静地方放下车,掏出盒子,好破的盒子;打开,镜子真脏;自己戴了戴,戴不上。王四的心凉了,早知道还给那个溜墙根的学生呢!也许倒能得几毛钱的报酬。

    眼镜丢了以后,他来到教室。虽坐在前面,黑板上的字还是模糊不清。越看不清,越用力看;下了课,脑袋直抽着疼。他越发心里堵得慌。第二堂是算术习题。他把眼差不多贴在纸上,算了两三个题,他的心口直发痒,脑门非常的热。他好像把自己丢失了。平日最欢喜算术,现在他看着那些字码心里起急。心中熟记的那些公式,都加上了点新东西——眼镜,汽车,车夫。公式和懊恼搀杂在一块,把最喜爱的一门功课变成了最讨厌的一些气人的东西。他不能再安坐在课室里,他想跑到空旷的地方去嚷一顿才痛快。平日所不爱想的事,例如生命观等,这时候都在心中冒出来。

    一个破近视镜,拾去有什么用?可是竟自拾去!经济的压迫,白拾一根劈柴也是好的。不怨那个车夫了。虽然想到这个,心中究竟是难过。今天的功课交不上,明天当然还是头疼。配镜子去,做不到。今天,算术的公式好像给它们匀出来点地方。他想不出一个办法,他头一次觉得生命没着落,好像一切稳定的东西都随着眼镜丢了,眼前事事模糊不清。他不想退学,也想不出继续求学的意义。

    第二天,他没去上课,王四没等到那个近视眼。要收车时,小赵来了,他家开着个小杂货铺,他的父亲戴平光的眼镜。王四想起来了:“小赵,给你这个。”从车箱里把眼镜找出来:“别看盒子破,里面有好玩艺儿。”小赵一见眼镜,“掌柜的”在心中放大起来。果然是体面的镜子,比父亲的还好。戴上试试,不行,“这是近视镜,戴上发晕!”“戴惯就好了,”王四笑着说。小赵觉得不上算,可是又真爱眼镜。试着走了几步,摘下来,看看大家。大家都觉得戴上镜子确是体面。王四领着头说:“真有个样儿!送给你的,我拿着没用。等过二年,你的眼神不足了,再戴也就合适了。”

    “送给我的?”小赵补了一句。“真送给你!”

小赵把眼镜放在盒子里,走开。走了几步,又把盒子打开。回头看了看,拉车的们并没把眼看着他。把镜子又戴上,眼前成了模糊的一片。可是不肯马上摘下来——戴惯就好了。他觉得王四的话有理。有眼镜不戴,心中难过。况且掌柜们都必须戴镜子的。眼镜,手表,再安上一个金门牙;南岗子的小凤要不跟我才怪呢!刚一拐弯,猛地听见一声喇叭。他看不清,不知往哪面儿躲。他急于摘镜子……

    学校附近,这些日子了,不见了溜墙根的近视学生,不见了小赵,不见了王四。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作家与小偷

陈卫东

    夜深人静,我打开窗户跳进了一户人家。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因为这家没有人,这是我侦察的结果。

    我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下,发现茶几上有一张信纸,被一只豁口的玻璃杯压着。好奇心让我拿起了它。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欢迎光临寒舍,您是最近唯一的一位客人,您的到来让我真的很高兴,已经很久没有人来看我了,这种孤寂的心情您一定能理解。作为一个作家,写不出东西的沮丧,就像您劳累了一天,一无所获,不,比那还要严重。素材就是作家的救命稻草,为了寻找这种稻草,我只能出去一段时间了,对于您的到来,也没有隆重的欢迎仪式。

    您一定很失望吧!这里的房间竟然没有您要找的东西,不过您不要生气,冰箱里还是有一点食物的,您要不嫌弃的话,请尽情享用。如果您没有地方住的话,就请您留在这里,让这个屋子里有一点人气,冰箱里的食物能让您对付几天的,不过有一个小小的要求,一定要把卫生打扫好,走的时候把垃圾带走,这个小事情我相信尊敬的先生您一定能做到的。走的时候不要再翻窗户了,玻璃松动了,我怕不小心伤到您,有一把备用钥匙在门后面鞋柜的第二层左边第一个鞋盒里。

    祝您在这里生活得愉快!

您的朋友:东子

    我打开冰箱,还真的有食物,看来这家伙说的是真的,不过他的名字我好像真的没听说过,也许就是个不入流的小作家,为了写作真的去找素材了。

    我在门后面的鞋盒里还真找到了一把钥匙,钥匙下面还压着一张纸。

    尊敬的先生:

    您好!恭喜您拿到钥匙,拿到钥匙我们就达成了一份协议,那就是住在这里,住在这里时要把您每天的经历写在书房二排靠右的一个笔记本里。对于这个要求,我相信先生您不会拒绝的,因为我是个作家,我需要素材。

    您也许就是我下一部小说的主角,先谢谢您,也祝贺您!

    写写我的经历,这个没问题的,我把钥匙揣进衣兜里,有一种房主人的感觉,这感觉差点让我流下眼泪。

    我大摇大摆地开门出去,又大摇大摆地开门回来。

    我好像真的是这个屋里的主人。

    我又重新把这个房子巡视了一遍,两室一厅外带一个书房,卧室里很简洁也很干净,书房的墙壁是一圈书柜,除了书还是书。中间有一张陈旧的桌子,旁边一把过时的椅子,桌子上还放着一本书。我拿起来随手翻了下,一张纸条从里面飘了下来。

    尊敬的先生:

    您好,很高兴您能打开这本书,说明先生还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不过这本书的内容先生一定很感兴趣,我敢打赌,先生您一定能耐心地读下去的。

    让我读书,哈,我差点笑出声。我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我倒对这种纸条感兴趣,还有这个叫东子的家伙。

    我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诱惑,拿起了这本书,真如东子所说,这书真的让我很有兴趣,在二十三页的中间有用铅笔写下来的话:

    尊敬的先生:

    您好,您能看到这里,我真的很高兴,本书的第一页第一行的第一个字,到二十三页第一行的第一个字,您有兴趣的话可以把它找出来。

    门后面鞋柜的第一层左边第一个鞋盒里有惊喜在等你。

    哈,竟然是一张面值五十元的人民币,这个叫东子的家伙太有意思了。当我把所有的鞋盒都打开,口朝下使劲摇的时候,竟然一毛钱都没有,有的是一张令我额头冒汗的纸条:“尊敬的先生,您好,请把鞋盒摆放整齐。”

    我竟然在这个地方待了三个月,这个叫东子的家伙也没有回来。

    我现在已经不是小偷了,自从住进了这里,我就无法再做小偷了。白天根本没有心思再去踩点,满脑子都是东子安排的意想不到的惊喜,你刻意去找,没有。不经意间就有了。这不,我刚从一本书里找到一个招工启事,没想到一去竟然应聘上了。

    明天就要走了,还有最后一本书《老人与海》没有看完,没想到我还能喜欢上看书。当我合上书时,在最后一页上,我又看到了几句话:

    尊敬的先生:

    您好,如果您要走的话,请把钥匙放回原处,把冰箱里放满食物,还有水电费一齐交了吧!尽量恢复您刚到来时的样子!

    微风轻拂,我走在清晨无人的大街上,心情就像风一样轻快,我在想东子的下一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不是我。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