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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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紫荆中学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模拟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渐渐消散的炊烟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地,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选自《天池小小说》2012年第9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写老木对瞎眼奶奶、童年伙伴及游戏的回忆,又写昔日伙伴或搬走,或离乡外出打工,这样写是为了使今昔形成对比。 B、每次走过无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停留,觉得会有人走出来叫自己进去坐坐,写出老木人缘好,广受乡亲欢迎。 C、小说除塑造老木这一形象外,还直接通过老木的言行刻画了一个与老木形影不离的阿黄的形象。 D、小说以“渐渐消散的炊烟”为题,暗示村庄的人越来越少,表现出老木对故土的依恋,引发读者对时代变迁的感叹。 E、小说主要叙写了老木的所见所忆所感,情节起伏,结构紧凑,语言朴实,主题鲜明。
(2)、小说中老木和阿黄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

(3)、小说以“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结尾有什么好处?

(4)、本文以“渐渐消散的炊烟”来反映农村人口渐渐向城镇转移、村庄渐渐消逝的城镇化事实。有人说,这是一种时代的进步,但也有人说这是一种发展的退步,你是怎样认为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加以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孤城

    浓雾锁城。不过才十几分钟,这座小城便成了孤城。

    警察封锁了高速路、公路。雾太大了。得到警察封锁道路的消息,李生慌了。

    他觉得害怕,好像自己一个人被扔在小城里,孤独无助。尽管他知道周围都是人,但这些人不是他的亲人。他的亲人在城外,在距离小城二十五公里的乡下,那里鸡鸭成群,小桥流水,李生迫切地想要回到那里,回到亲人的身边,那样才踏实。

    李生跑下楼,掏出钥匙准备开车,想到警察已经封了路,又沮丧地收回钥匙。他只有走着回家了,警察总不至于连人都拦截吧。

    浓雾遮蔽了周围所有的东西,除了身旁四五米的范围,其它什么也看不到。李生停下来,可以听到有高跟鞋叮叮叮敲击路面,有人在说话,隐约有人影影绰绰晃动。有人匆忙从他身边跑过,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一个人在身后喊着那人的名字,那人答应一声,没有回头。偶尔有一束黄的光缓慢地闪过,远远有嘟嘟的喇叭声。

    李生心慌得厉害。他想看到熟悉的人,看到熙攘的汽车,想跟人说话,说什么都行。

    过了一个路口,又过了一个路口,雾似乎越来越浓,像牛奶漫天倾泻,抹也抹不开。

    李生掏出手机,试图找出一个人跟他聊天,很奇怪,显示有信号,手机就是打不出去。他一遍一遍地拨手机里存储的每一个号码,不管谁。110,120,119,甚至114,他都拨了,一个也拨不出去。

    李生加快了步伐。总会走出去吧。越这样想,却似乎越陷入了迷宫,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像被人施了魔法,所有的东西都消失在浓雾里,轻飘飘地,就没了。

    突然,一条黑色的小腊肠狗从身边跑过,李生欣喜若狂,可爱的小狗,尽管它不会说话,但也是个伴。李生紧跟着脚步轻盈的小腊肠,生怕跟丢了。

小    腊肠似乎明白李生的心思,它的脚步慢下来,李生可以很轻松地与它并行。李生默默地说:小狗,谢谢你。

    也许是觉得没意思,和李生一起跑了一会儿,小狗叫了几声,突然往斜刺里窜过去,李生喊“站住”,但无济于事。少顷,他听到了两只狗的叫声,小腊肠找到了它的伙伴。

    真是悲哀啊。

    走,赶紧走。赶紧离开这座可怕的孤城。

    终于,到达出城的路口了。警察背着手站成一排,如果不是身上米黄的荧光背心,李生根本看不到他们。

    他跑过去,想从警察中间穿过。可他们站得实在太密,李生又太胖了,根本穿不过去。李生说:警察同志,请让我过去。这些威严的警察居然没有一个人搭理他。李生拉拉他们其中一个的衣服:求求你,让我过去,我要看我爸看我妈我妹看姬小凡。还是没人搭理他,好像他面对的是一排水泥砌的警察。

    李生哭喊起来,他的恐惧已经蕴集到了顶点,一下爆发出来,孩子一样大声地哭,绝望地喊。但那些警察依然无动于衷。

    喊过哭过,李生的心稍稍安定了些。既然哭喊没用,就要想别的办法,必须尽快离开这里,离开这座浓雾紧锁的孤城。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李生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他只能盯着那些米黄的背心,连成一条线的黄背心,从那里感觉到一点温暖的气息。

    过去的日子,排山倒海一样来到李生眼前,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和妹妹在一起,和姬小凡在一起,快乐得到处都是和煦的阳光,多好啊。可现在,除了雾什么也没有。

    就在李生一屁股坐到地上,丧失一切信心的时候,天居然一下放晴了。浓雾像缕缕的丝帛一样被轻轻抽走,霎时,阳光遍地。

    他恍惚地站起来,看看前方,一条宽阔的道路,通往他家乡的路,路上全是等待进城的人和车。看看身后,一座座美丽的大楼高高挺立,楼上的招牌清晰可见。

    一切就像梦一样。

    一个小警察过来对他说:走吧,现在可以走了。

    去哪儿?

    你不是要回家吗?

    我回去干嘛?又没事,我上个月刚回去过。

    可是,你刚才哭着喊着说要回去的。

    我现在又不想了。

    李生转身向回走,一座大楼的十一楼上,有他打开的电脑,没干完的工作。

(选自2012年第5期《小小说》,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漫长的告别
王朔
    年前小岛说年后他要去浪迹天涯,他提议我们几个老朋友聚一下,以示告别。
    那天聚餐的气氛很热烈,大家酒都喝得不少,小岛做了很慷慨激昂的陈述,大意是他稀里糊涂过了三十多岁了,不能再稀里糊涂过下去了,既然三十不能立,三十能走也是不错的。
    小岛说得很动情,好几次声音都有些哽咽了,眼角有些湿润。
    我们完全被他的情绪感染了,再加上酒精的渲染,我们都有些激昂了,对他的决定大加赞赏,我们要活在当下,活出真我,活出一片新天地!
    由于语言太苍白,小岛深情清唱了一首汪峰的《再见青春》,虽然由于情绪激动加上醉意泛滥,唱得有些跑调,但情真意切,句句发自肺腑及丹田,让我们都不禁动容。我们不禁唏嘘感叹:还是年轻好啊!跑调都能唱得这么有范儿!赞!
    最后,由于实在太感动了,老秦抢着买了单,说是要让兄弟省点钱,留着路上用。
    多么好的兄弟啊!作为铁血哥们的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毅然决然地把所有没吃完的菜打了包,朗声道:“浪费是可耻的!兄弟,留着路上吃!”
    春节后,迟迟不见小岛有所行动,正当我们疑惑时,接到了他的电话,说这阵子处理了家里一些后事,比如把必备的行李打包、把不用的物件打包,该卖的卖,该丢的丢。现在终于处理得差不多了,用他的话说就是:春暖花开之日,就是你我告别之时。
    于是他提议再聚一次,毕竟吃一次少一次。我们表示了同意,欣然赴约。
    这次聚会依然有些小伤感,小岛依然清唱了那首《再见青春》,这次表现显然好多了,唱得比较靠谱,只是可惜缺少点儿第一次唱时那种惊心动魄的震撼。
    最后,我们给予了他最诚挚的祝福,并进行了亲切地拥抱,那一刻,我们哭了——好兄弟!去月亮之上自由飞翔吧!不管世事变幻,你永远是我们最炫的传奇!
    过了一段时间,桃花开了又谢了,仍然不见小岛成行。我们表示很焦虑,为前两次的豪言壮语感到有些羞愧难当,毕竟我们都是有点儿节操的人。
    小岛还是给出了很合理的解释:公司有些工作还需要他解决,虽然他在公司里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但有些工作还是要由他负责的,做事有始有终,做人有情有义,这才是一个新时代有为青年的品格。他说工作已经基本搞定,很快他将仗剑出山快意恩仇了。
    对此我们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并就再次聚会以作最后的告别达成了一致。
    那次聚会不再有伤感,更多是对未来的憧憬,对未知旅途的期待,对人生还有无限可能的欣慰。
    我们狠狠拍着小岛的肩膀鼓励他:去吧!去领取你人生最灿烂那枚勋章吧!去给死气沉沉的生活一记响亮的耳光吧!去告诉所有人一事无成也一样可以活得理直气壮吧!
    结果小岛哭了,他泣不成声哽咽道:“你们就不能轻点拍吗?好疼!”
    最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小岛唱了一首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老秦、党生和我伴着歌声跳了一段广场舞,是那么的合拍,那一刻,我觉得:人生真特么美好啊!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还是没有行动,他说很难决定第一个地方去哪儿,他说这很重要,可能决定下半辈子的幸福,一定要慎重!但他说很快了,真的!我们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照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天热,紫外线太强,容易对皮肤造成伤害,会影响健康,没有健康就没有将来,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照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习惯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有几个重要的约会,做人要有情有义,不能放人鸽子,都是有节操的人,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习惯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秦沉不住气了,小岛已经用“吃一顿少一顿”的理由吃了他好几顿了。现在“吃一顿少一顿”已经成了小岛的口头禅,取代了原来的“我要写一本书”。
    在又一次“吃一顿少一顿”的告别聚餐中,老秦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人生最成功的事就是说服自己相信目前的生活挺好的。我觉得你已经成功了。”
    党生也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要不你和我一起去考公务员,这个更有挑战性,更符合你新世纪有为青年的气质,要不考事业单位也行,最近事业单位准备要涨工资了,很有前途!”
    此时,我当然不能落后,我照样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去那里干什么。”
    那次告别聚餐是史上气氛最凝重的一次,小岛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甚至最后连歌都没有唱。
    看着小岛转身离去孤单的背影,我们难免有些唏嘘,但毕竟告别来得晚一些,总是好的,我很欣慰。
    在一个睡意昏沉的黎明,小岛在微信群里发了一张照片,是一张火车票,即刻启程!
    告别来得猝不及防,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缠绵悱恻,也许,这才是最好的告别。
(选自《2014中国小小说排行榜》,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抚摩

胡炎

    下雪了,天冷。

    我站在窗前,往外面看,一片皑皑的白。所有的车都在街上小心翼翼地走,顶盖上蒙着雪,像个老太太。我笑了,好天气!这样的天气,病人和伤者会增多,会因各大医院的满员而流入我的私立医院。我没有理由不高兴。

    神经内科的姚大夫走进来,说:“又一个病人交不起住院费了。”

    我漠然地说,“你知道该怎么办。”

    “但是他的儿子很难缠,求得我没办法。”姚大夫说。

    “下午就断他的药,对付这种人非得来硬的!”

    姚大夫走了。我靠在椅背上,眯起眼睛。姚大夫很像我的过去,一把出神入化的手术刀,刀至病除。

    下午,一个黑脸大汉闯进了我的办公室。看样子,他来者不善。我处之泰然,习惯了。我早已学会了从容应对。

    他说他是那个被强制停药的病人的儿子,叫高大壮。这个名字不错,活脱脱就是他形象的概括。

    我问:“你有什么事?”

    “求求你,院长,不要给俺爹停药!”他依旧求。

    “我当然不想这样,可我这里不是慈善堂,没有钱,我的医院就无法运转,请你理解。”我说得坦诚。

    “俺知道,俺知道。”高大壮苦着脸,眼里泪花花的,“请你再宽限几日,俺去筹钱。”

    我侧过身,望着窗外。雪依旧飘飘洒洒,似乎北风也起来了。真是好天气啊!对付高大壮这类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他,任他哭,任他闹。

    “扑通”一声,高大壮跪下了。一个大汉猛然跪下了。一个大汉猛地跪在地上,把地板震得一晃,我瞧着他,那张黑脸上爬满了泪,像头绝望的水牛。

    “求你,救救俺爹,俺给你磕头。”他磕了,很响。

    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是经历过女人下跪的,但像高大壮这样的大汉,会跪,会流泪,会磕头,还是第一次。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横下心,说:“拿钱看病,天经地义,都像你这样,我的医院还不要关门了?”

    高大壮不哭了,黑脸更黑,鬓角一跳一跳的。良久,他红着眼说:“俺脸黑,你心黑。你不给俺爹治病,俺也不让你好过。俺这就下去喊,你这儿不是医院,是黑店,反正没指望了,俺大不了赔上一条命!”

    救护车的笛声,破雪而入。病人正在增多。这样的好时候,医院不能乱,绝不能让高大壮胡来。我考虑着,该不该先稳住他……

    这时,门又被推开,进来的是姚大夫。他看着地上的高大壮,喉结滚了一下,对我说:“院长,我又给病人恢复用药了。请原谅,我没法面对病人,我是一个医生……”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我说:“你做得对,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天职。高大壮,医院同情你,你也要理解医院,快去筹钱吧。”

    姚大夫很吃惊,高大壮也很吃惊。末了,高大壮又磕了一个头,随姚大夫下楼了。

    黄昏的时候,风刮疯了。雪在空中横着飞,尖利的啸声穿过窗缝,刺入人的耳朵。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脑袋,准备回家。

    突然,走廊上响起了惶急的喊声,好像是哪里起火了。我走出屋门,这才知道药品和器具仓库因职工私用火炉和电暖器失火。如不及时控制,一旦借着风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情况危急!我一下子傻了。片刻间,我如梦方醒,赶忙拨打119.然后疯了似地奔向仓库。那里已经围了很多人,有的用盆,有的用桶,往里面送水,滚滚浓烟从门窗里涌出来,被风扯散。“谁在里面?”我问。

    “不知道。”“情况怎样?”“基本控制住了。”

    消防车赶到时,火已经被扑灭了。谢天谢地,我的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这时,里面的人披着一床千疮百孔的被褥走了出来,天哪,是高大壮!

    我目瞪口呆。这个给我下跪的人,现在,是我的恩人。

    我把高大壮安置在了病房,他的头发已全部烧焦,呼吸道也有轻微灼伤。我抚摩着他粗糙的大手,许久才说:“你为什么要冒这么大险去救火?”

    高大壮看着我,憨厚地说:“你给俺爹治病,俺感激你。仓库里那些东西,可都是救命的啊……”

    我落泪了。我知道,我的心正被一只大手抚摩,我感到了柔软和疼痛。

(摘自《百花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林掌柜

贾大山

    林掌柜的“义和鞋庄”不大,只有两间作坊,两间门市。门市柜台上,除了放着算盘、笔砚、账簿,还放着一把特制的小巧玲珑的铡刀。据说,只要顾客问一声:“掌柜的,鞋底里面,垫的是纸是布呀?”林掌柜便微微一笑,一手接过鞋,一手抬起小铡刀,咔嚓一声,把鞋铡作两截,送到顾客眼皮底下看——林掌柜又叫“铡刀林”。可是,在我的记忆里,那把小铡刀从来没有用过,只是那么放着,并且总是擦得明晃晃的。

    一天,我正骑着石头狮子玩耍,杨跛子过来了,一跛一跛地走到林掌柜的柜台前面,说:“买鞋!”

    那天顾客不少,林掌柜见他来了,赶忙拿出几双鞋,让他挑选。他拿起一双鞋,朝柜台上一扔:“铡一双看看!”

    林掌柜望着他,笑而不语。

    “不敢铡?”

    “敢铡。”

    “不敢铡就不是好货!”

    “这么着吧,爷们儿!”林掌柜拿起那双鞋,一面用纸包着,一面笑着说:“这双鞋,拿去穿,钱,不忙给;鞋底磨通了,鞋帮穿烂了,好货赖货一看便知。”话儿也柔和,手儿也利落,话说完了,鞋也包好了,朝他怀里轻轻一扔,“别客气爷们儿,拿着,穿坏了再来拿!”

    杨跛子真的不客气,白白拿走一双鞋!顾客们都很气愤,林掌柜却依然笑着,说:“只当铡了一双。”

    父亲和林掌柜是至交。遇到下雪下雨的天气,或是生意不忙的时候,林掌柜便来我家杂货铺子里闲坐。两人到了一起,就要喝一点酒,“老哥,喝点儿?”“喝点儿,老哥。”他们到里间屋里,在炕上放个小桌,对面坐了,慢慢地喝。——我家卖酒,也卖松花、咸蒜、豆瓣酱。每次分别的时候,两人总要互相奉承一句:

    “我最馋你的豆瓣酱。”

    “我最服你的小铡刀。”

    我也深深喜爱林掌柜的小铡刀。有一次,他们喝着酒,我问:

    “林大叔,你那小铡刀快不快呀?”

    “快呀,飞快飞快。”

    “一年铡多少鞋?”

    “早先铡一些,后来就不铡了。”

    “既然不铡了,要它干什么?”

    “放着。”父亲说,“世界上有些东西,一定得有,用到不用的时候,便是用好了。”

    林掌柜乐了,举起酒杯说:“知我者,老哥也!”

    他们每次喝酒,总是这么快活。

    那年腊月的一天,天很晚了,父亲站在货架子前面,正自盘算什么,林掌柜把门一推,头上顶着几片雪花进来了。父亲说:“你也没睡?”

    “睡了,又起来了。”林掌柜结着扣子说,“我想喝两盅。”

    林掌柜自己下手,弄了一碟韭菜花儿,弄了一碟豆瓣酱,然后从酒坛里舀了一小壶酒,说是一醉方休——林掌柜心地坦和,总是那么快乐。

    可是,他刚抿了一口酒,突然皱起眉头:“酒里掺水了?”

    “没有。”父亲一愣。

    他又抿了一口,红着脸嚷起来:“掺水了,肯定是掺水了!”

    父亲尝了一口,脸也红了,急得拍着桌子说:“咦,这就奇了!老地方进的酒呀!”

    “最近,谁来打过酒?”

    “昨天,前天……杨跛子!”

    “披一件破大袄?”

    “披一件破大袄!”

    “要赊账?”

    “要赊账!——三斤的瓶子灌满了,提下柜台,才说要赊账。我说不赊账,他就不打了……”

    “酒呢?”

    “我又倒回去了!”

    “坏了!”林掌柜仰起脖子,咯咯咯地笑起来,笑得没了声音没了眼睛。他说,杨跛子打酒,惯用此法:他的破大袄里另外藏着一只瓶子,里面装满凉水……

    父亲听了,也被气笑了:“你说,这半坛酒……”

    “洒了!”

    “洒了?”

    “再卖倒字号。”

    “半坛酒,总有七八斤呀……”

    “不喝了,睡觉!”林掌柜好像生气了,起身要走,父亲赶忙拦住他:“怎么了,老哥?”

    “人也有字号!”

    我赶紧开开门,抱起酒坛子,把“酒”洒到街里去了。林掌柜拍着我的头顶笑了笑,说:“这小子长大了做买卖能发财。”我要去给他们打好酒,他说不用了,父亲也说不用了,催我去睡觉。

    我不想睡觉,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说话。鸡叫头遍了,他们的话还没有说完。最后三举杯:头杯酒,三十年打早抹黑,苦巴苦干,两家都有吃有穿,没饿着没冻着,喝了;二杯酒,两家相识相知,老不哄少不欺,谁也没有做过亏心的买卖,喝了;最后一杯没有喝,他们把酒洒在地上,敬了天地财神,算盘和秤,还有那把小铡刀。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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