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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黑龙江大庆实验中学高三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①经济行为的互利与道德行为的互利是不同的。经济行为中的利他是结果的利他,而动机仍然是利己的,从利己的动机出发并不能保证结果一定是利他的。而道德行为中的利他不仅要求结果的利他,也要求动机的利他,至少在动机上不能是损他的。从结果来看,经济行为的互利也与道德行为的互利存在着差异。经济行为的互利主要是就满足经济主体的当下需要而言,并不能保证从长远看仍然对双方有利。有些经济行为虽然满足了双方的需要,但这些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或不道德的,如向恐怖组织出售武器。此外,有些双方互利的经济行为,也可能导致第三者受害,如盗版光盘的买卖使专利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道德行为的互利不仅要求符合行为者双方的眼前利益,也要符合双方的长远利益,并且这种互利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

    ②在经济活动中,人们把实现利益最大化作为最重要的目标,但这个目标的实现却未必符合伦理要求。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学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为理论前提,这一假设的含义是:在理想情形下,经济行为者具有完全的充分有序的偏好、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因此,在经过理性判断后,他会选择那些能够比其他行为更好地满足自己需要的行为。简而言之,“经济人”是一个理性的决策者,他试图用尽可能少的努力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而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到始终且完全恪守经济人原则的个体例证。但是,“经济人”作为一个理论假设得到了大量的学术拥护者,这种“经济人性格”也不时在一些经济活动中显现出来,从而使利与义的冲突更加明显。

    ③大体而言,义利冲突可以概括为两种比较典型的表现形式,一种是为了道义而丝毫不顾个人利益和个人需求,我国古代的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这种义利冲突形式的典型表现;另一种是为了实现利益而丝毫不顾道义。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义利冲突主要偏向后一种情况,并且主要体现为拜金主义。在商品经济中,私人的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因此,人们所生产的商品决定其在经济活动中是亏本还是赢利,决定其劳动能否得到社会的承认。这样,商品似乎具有了某种特殊的力量,导致人们把自己生产的商品当作神一样来崇拜。货币出现以后,一切产品、活动都可以同货币相交换,而货币又可以无差别的同一切相交换,因此,使不同的东西相等同的货币就具有了非凡的魔力。在质的方面,货币能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因此它在形式上是无限的。但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因而只是作为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导致货币贮藏者贮藏货币的欲望永无止境。

(选自《经济伦理学》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经济行为以利己为动机,结果不一定利他;经济行为的互利能满足经济主体的当下需求,但是从长远看不一定仍然对双方有利。 B、道德行为以利他为动机,而不会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动机,道德行为的互利符合行为者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C、买卖盗版光盘是一种经济行为,行为的双方能实现互利,但从长远看,这一行为会侵害相关专利所有者的权益。 D、向恐怖组织出售武器这种经济行为能满足行为双方的需要,但这一行为本身是非法的,双方的动机都是利己。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现实生活中,始终且完全恪守经济人原则的人是难找的,但“经济人”假设理论还是有自己的拥护者,并影响到一些经济活动。 B、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学理论前提,人们视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经济活动的最重要目标。 C、“经济人”假设理论指出,经济行为者应追求完全的充分有序的偏好、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做一个理性的决策者。 D、我国古代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体现了义与利的冲突,这一思想主张为了道义而舍弃个人利益和个人需求。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为实现利益而丝毫不顾道义成为义利冲突的典型和主要表现形式,而拜金主义又是这一形式的主要体现。 B、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是亏本还是赢利取决于他们自己生产的商品,因而,他们把自己生产的商品当做神一样来崇拜。 C、货币自产生之日起便具备非凡的魔力,它可以无差别的同一切产品、活动相交换,但是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只具备有限的购买力。 D、货币能使不同的东西等值,货币作为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在形式上是无限的,这些因素使得货币贮藏者对货币产生无穷的欲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红楼梦》与中国文化

周汝昌

    晚清有一个姓陈号蜕庵的学者曾指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一部小说,而应当归入子部。我觉得这个人实在了不起,归入子部,等于说《红楼梦》不是传统观念中的野史或“闲书”,而是一部思想巨著。在晚清能有这样的认识是非常难得的,可惜这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注意与重视。

    他说的“子部”,就是指我们中华文化体现于书册形式上的“四部”“四库”:经、史、子、集中的“子”类,皆为古代大思想家的论说,亦即“诸子百家”的“子”。这就点明了《红楼梦》的巨大的文化蕴涵。这是敏锐的文化眼力与灼见,十分重要。

    何谓“文化”?“文”,大家都懂得,那么这一个“化”字如何理解呢?“化”即感化、教化、潜移默化、春风化雨之“化”,而且古时以异族学习汉文化为“归化”。要想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必须先学会“咬文嚼字”。“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最高之境界。举个例子来说,大家都记得甄士隐与贾雨村,但有谁记得他们二人的名字?贾雨村,名“化”,取“春风化雨”之意,表字“雨村”。甄士隐,名“费”。《四书》中有句曰:“君子之道费而隐”,故名“费”,字“士隐”。在雪芹时代,读书识字之人一看都懂,又有义理又有趣味,而且还谐音,有双关妙语的匠心。这是独特的汉语文之魅力!我认为汉字是人类最高智慧的结晶。

    中华文化的特征有两大条主脉:一条是“仁义”二字,这是自修待人之道,是孔孟之道的精髓;另一条是才情灵秀之气,正是这才气智慧凝结成为一部中国文学史。懂了这两端,再看《红楼梦》,体现的也主要就是这两大方面。即:人际交往、社会伦理、道德仁义与才情灵秀之气所缔造的精神事业。

    有人问我研究红学多年的体会是什么,就是两个字———“沁芳”。“沁芳”二字又有何重大意义,值得研究五六十年始明吗?这是因为:大观园的一条命脉是沁芳溪,而所有轩馆景色都是沿着此溪的曲折而布置的,是故沁芳亭、沁芳桥、沁芳闸,都采此名。

    《红楼梦》中“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一回写到宝玉与众清客穿过“曲径通幽处”,见到园中一带清流泻于石隙之下。贾政欲因水取名为“泻玉”,但宝玉认为“泻”字不雅,提议名为“沁芳”。“沁芳”这个美好的名字的取义当源于王实甫的《西厢记》,莺莺上场时那段唱词:“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芳”即“落花”,“沁”即“浸于水”,正是《西厢》“花落水流红”的“浓缩”和“重铸”——它标出了全书的巨大悲剧主题,即“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字面“香艳”,内涵沉痛。这就是汉字语文的精髓之表现。

    如果你不懂《红楼》与我们的文化的关系,你又怎能懂得它的价值意义,又怎能领会欣赏它的意境之美妙呢?

(有删减)

注:红学,即研究《红楼梦》的学问,五四运动前后,红学作为一门严肃学问堂而皇之步入学术之林,与甲骨学、敦煌学并称20世纪三大显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关于书法中的匠气

     “匠气”一词在书法中体现为用笔千篇一律,技艺太过精熟而缺少变化,看不到灵动之处,过于死板。

    一幅书作给人产生了匠气的观感,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首先是临写的方法不得当,太过单一。匠气十足的书法作品,往往给人程序化的机械感。点画、结体、章法无法给人出人意料、眼前一亮的快感,让人觉得乏善可陈。我们看到明清时期的馆阁体,中规中矩、缺乏个性,在偌大篇幅下的文字抄写中,墨色光润,没有干湿浓淡之别,结体板正,起收笔千篇一律。清代洪亮吉在《北江书画》里谈道:“今楷书之匀圆丰满者,谓之‘馆阁体,类皆千手雷同。”其发展的极致就是“千人一面”,全然没有书法艺术所需要的辨识度、独特性,后期成为了僵化的工匠式劳动。以其为范本临写,久而久之也将陷入一个死循环。若一个人经年累月地积攒了习书的坏习惯,日复一日地养成了匠气,将是十分危险的。

    另外,一些当代书家,虽然在技巧上达到了一定的水准,但是在个人自身修养上极度匮乏,这也很容易使得笔下的作品流于俗气。书法是一门除了技艺,还需要不断养修为、内涵的艺术。古时书法只是作为文人士大夫在学习各类文化知识基础上的一门技能,文人雅士以书法为日常书写,同时兼具直抒胸臆、休闲娱乐的意趣,他们不以书法为谋生工具,书法并没有与金钱利益挂钩,因而他们笔下的书法作品显露出书卷气,有丰厚的学养意味。可以说古人是先做学问,后写书法。而今人少养学问,埋头写字,不少人以书法作为谋生的工具,书法作品成了买卖的筹码。如此一来,匠气的书法家自然居多。书家的个人精神风貌通过形质、线条落于笔端,立见高下。弘一法师的书法为后世所称道,就是因为通过观其书作,觉其无烟火气息,无庙堂森严,让人心生平静、安宁。他在广泛的艺术门类领域里所积淀的学养,自然不同于那些只懂埋头练字而忽视读书养精神的字匠。

    匠气是应该尽量规避的,但却应有匠心,即工匠精神。文艺评论家陈履生说:“工匠精神即是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它是中国历史文脉的基因,是能够映现中华文明的底板。”孙虔礼也说:“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我们临习楷体,就需要这样的工匠精神。楷书最讲究精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欧体楷书以结体严谨、点线到位著称,如果不能秉持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去临习,临摹的准确性便大打折扣,那么楷书的韵致、韵味便有所损害。即使是如行书、草书这样的快写书体,仍然需要慢临,需要推敲。米芾曾言:“余写《海岱诗》,三四次写,间有一两次好,信书亦一难事”。可见即使是率性而为的米芾,对创作的态度也仍然是严谨的,不是随意而就的。

    总之,书法艺术应当毕生修为,不仅在锤炼技法之时应避免过度熟练,还需不断地积累自己的文化修养,如此才可避除匠气。

(摘编自《艺术科技》2016年10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位澳洲学者叫约翰·巴恩斯的,出了一本《一派谎言》(A Pack of Lies)的书,书名就让人耳目一新。不过,书名下还有一个副标题,比较学术化——关于说谎的社会学。

    巴恩斯指出,说谎在社会学上而言,实际上是社会制度的建构与维持所必需的。首先,没有谎言的存在,就没有“真话”的概念,真实是在与虚假的对比中产生的。在社会学家看来,说实话有着实用的原因,即维持社会的正常交往。同样,撒谎也有着类似的实用意义。例如,精神病学上认为,儿童第一次撒谎是“迈向独立自主的关键一步”,从不说谎反倒意味着没有想象力。其次,说谎在人类历史中源远流长,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演化的产物,而且兼含文化演化与生物性演化的影响。不止是人,动植物上也常见欺敌或诱猎的特征,作为其求生存繁衍的手段。而在人类身上,撒谎也作为一种维持内心平衡的策略存在。再次,从撒谎的动机和目的而言,谎言并不一定是恶意欺骗。为了顾及听者的感受,言者可能撒个“善意的谎言”;为了激励自己,我们会用谎言“自我催眠”。

    说谎是一种社会现象,那么如何察觉谎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能力。在巴恩斯看来,说谎是成长的一部分,察觉谎言的能力也是伴随着社会化的过程而发展的。成功地说谎,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语言本身潜能的开发,这主要是一种后天习得的能力;但拥有成功说谎的能力并不表明具有识别谎言的能力,后者同样需要学习,即需要对日常语言的暧昧性具有敏锐的感应。不过,正因为语言具备怪异、特殊与暧昧的性质,才使作为叙述传统的“小说”成为可能。看过《西游记》的人不会天真地认为当年玄奘是在一只猴子的保护下去西天取经的吧?小说虽然充斥不实陈述,但却刻意不想成为谎言。尽管有人要一厢情愿地在不实陈述和真实之间进行联系,但小说毕竟不同于说谎。由此扩展开去,我们会发现,以道德语汇审视说谎,和以社会学的语汇评价说谎,是完全不一样的。道德上对说谎的谴责,相比于社会学上对说谎意义的解释,目标有别,后者是要对社会如何运作有更好的了解。在社会学家看来,诚实固然是人际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但现代文明的一些制度正是在信任缺失之下繁荣茂盛的。例如,合同法律制度,正是拜社会缺乏信赖所赐。从这种意义上说,我很赞成巴恩斯“谎言是一种福祸参半之恩赐”的断语。

    那么,我们非得说谎吗?我们能根除谎言吗?这就要看谎言伴随我们有多久。有人或许会认为,历史上曾经存在没有谎言的时代,甚至认为谎言是因商品经济带来的副产品。事实上,说谎在原始的农耕社会就已经存在了,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老祖先猿人甚至更早。巴恩斯在全书最后非常简洁地指出:“我们全部会说谎。”学会在适当场合说适当的谎,懂得何时该拆穿谎言、何时该装糊涂,拿捏说谎的分寸,或许还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呢。但需要强调的是,谎言的存在有弊有利,依赖人们怎么适度分配,以及在社会制度层面上对它进行必要的约束。例如,在科学的领域,我们应当强调真实的调查和研究;社会生活中恶意伤害他人的谎言应当受到惩罚;政府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欺骗民众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些人缺少的是一双辨别真假的慧眼,但有些人,缺少的或许是戳穿谎言的勇气。面对欺骗和谎言,特别是假公权力而行之的丑闻,我们是愿意做《皇帝的新衣》中那个说真话的小孩,还是一团和气的旁观者?谎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谎言盛行,反而被认为是真理。

(摘编自吴丹红《说谎的社会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化自信,当然不是文化的自我自信。文化并非主体,主体是人。在当代中国,文化自信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要坚定文化自信,不能只看到物,看到文化的载体,而要理解中华文化的深层内涵。无论是文物还是典籍,都只是文化的载体,而灵魂是载体中的内在精神。

    文化自信不能离开国家。正确的文化观不能离开正确的国家观。国家对于共同文化的形成和认同至关重要。要形成和维护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化,必然要有一个统一的而非分裂的国家。民族是文化的主体,而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中国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保障。当一个国家被消灭或处于分裂时,它的文化发展也会中断。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国文化没有中断,因为中国自古至今始终是中国。中国人是龙的传人。中国有过分裂,但统一是主导的。即使当时存在不同的民族政权,它仍然处于中国这个大的疆域之内,因而极容易统一,中华民族的文化保存和继承相对完好。历史证明,当国家分裂,文化发展的血脉会中断,何谈文化自信!

    当代中国的文化自信,同时是中国人民的文化自信。鲁迅先生虽然批判了中国人的劣根性,但他也说过:“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的话,强调中国并没失掉民族自信力。近代中国人的一盘散沙是统治者的“治绩”。中国近代表现的国民劣根性并非中国人本质特性,而是朝廷腐败和社会腐败的“治绩”。

    文化自信当然包含人数众多的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的自信。各个文化专业领域的知识分子都能从自己专业领域发现文化自信的历史根源和文化传统,也都能以自己的创造性贡献强化人民的文化自信。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学者和专家以一个拥有丰富文化传统和文化自信的大国学者的身份参与世界的文化交流极为平常。可以预期,在世界文化学术论坛和文化交流中,中国学者会日渐增多。单面输入和接受的时代已经结束。中国学者广泛参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就是文化自信的一种表现。

    文化自信问题不仅属于文化,它与国家的强大、民族的独立密不可分。坚定文化自信,就是坚定民族的自尊、自强。中国现在已经不再像旧中国那样在世界政治舞台缺位,而是带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带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自信地走向世界政治舞台的中心。

(《光明日报》,2018年1月8日15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儒家思想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一向不缺答案。但无论“仁”还是“中庸”,都仅仅部分地反应了儒家的思想观念;综合起来,只有“责任”,才是儒家思想内核的内核,尽管孔孟等人并未作此概括。以“责任意识”为根本指针的儒家思想,拒绝道家那种“高大上”式的玄远,拒绝墨家“草根”式的琐屑,拒绝法家“狱吏”式的苛细,人性化地满足了社会的需要,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人性化是其最显著的特征。

    儒家对“人”(而不是“神”)有着极高的定位:“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这种把人看作“天地之心、五行之端(首)”的观点,决定了儒家的“人生”设计十分严肃——至少要对得起“人”在天地间的这种地位。然而人性是复杂的,就其本能而言,人总是倾向于膨胀私欲、挤占他人权利空间。若不加以约束,必然导致冲突,引发社会危机。为避免这种情况,儒家认为,在刑法等硬性制度之外,还需要一套软制度,来教化人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忘对他人对社会尽责。他们把这套“文化”(文明的教化)的软制度归纳为“礼”,刑法与礼,是社会治理的左右手。

    关于“礼”,大部分典籍散遗了,现存的《礼记》,是对古典“礼仪”的解释,可谓“礼”的冰山一角。《礼记》说圣人“为礼以教人,使人有礼”,首要的是为了将人与“能言”的猩猩鹦鹉区别开来——发扬人的社会性、抑制人的动物性,确保人的言行像个人而非禽兽,是礼的底线。由《礼记》等书可知,礼的规矩是非常详备的。规范人的言行、教导人们该干什么、该怎么干,礼本质上是一份责任清单。在儒家看来,习礼,最重要的是通过“修身”,完善自我,弄清自己的角色,并从自己的角色出发,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恰当地为人处事。

    对己对人对社会“尽责任”这种活法,不是儒家凭空设计出来的,是孔子“述而不作”、从“先王”“先贤”那里梳理出来的。那些“先王”“先贤”都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楷模”,是“责任意识”的绝佳体现。尧舜协和万邦天下为公,被孔子视为不可超越的标杆。大禹治水,非常辛苦,其实他完全可以弄条“方舟”,只给自己喜欢的人发船票,一走了之。孔子对大禹也“无间然”,没什么可批评的了,因为他尽了作为君主的那份责任。

    用两个字来概括儒家思想,是“责任”;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家”。不爱家的人,很难说他能爱国。长期以来,自西方流入的形形色色的“解放”,严重破坏了人们的家庭观念。魏晋时期,儒家思想被抛弃,信仰大厦崩塌,导致了三百年战乱。今天,我们已经拥有了更强大的思想武器——唯物辩证法,但儒家思想的合理内核、围绕它形成的责任文化与家国情怀,依然是现实社会重要的支点和动能。

(摘编自荆培运《儒家思想的本质是“责任”》)

阅读鲁迅《拿来主义》选段,完成下面小题。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齐“出售存骨,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刺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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