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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必修一第三单元——8课《小狗包弟》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1)、从文中看,包弟是怎样的一条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2)、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从那位艺术家的遭遇开篇?

(3)、作者为什么以一条小狗反映“文化大革命”的现实?这是什么手法?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趁机勒索

乔治·布鲁克斯

    被告南方铁路公司的律师林顿·戈尔德疲惫地站起来,瞥了一眼自己准备提出的问题。他知道自己在反诘之前就已经输了。那个女人会得到她要求赔偿的每一分钱,陪审团是站在她那边的。

    在提出第一个问题之前,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在他如针芒般的目光注视下,罗杰斯太太的脸有些发热。

    “罗杰斯太太,”戈尔德礼貌地开始发问了,“你声称在那次铁路意外事故中受到了某些伤害。我们承认这一意外事故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并且按这里所描述的大致情形发生了。事实上,铁路公司答应赔偿你的,仍然会按照承诺赔偿给你。我想,那一大笔钱可以抚慰你的那些伤害了。但是,在你与你的律师商量后,你拒绝了那一笔钱,对吗?”

    “是的,先生。因为当时我并不知道我的背部也受伤了。”罗杰斯太太平静地答道。

    “依照你的律师的建议,你来到法院要求得到更多的损伤赔偿,也就是要求我的委托人赔偿50万美元,对吗?”

    “是的,先生。”

    “罗杰斯太太,我这里有记录,对你声称经受过的伤害的一份宣誓记录。在这份记录上,在事故发生超过24小时,你与你的律师经过一番商议之前,你并没有告诉外科医生你的背部受伤了,对此你怎么解释?”

    “因为当时X光片还没出来。”

    “啊哈!真相怎样只有你自己知道。”戈尔德说道,“今天,在意外事故发生整整一年后,你仍然穿着医用胸衣来支撑你的腰吗?”

    “是的。没有胸衣我就不能坐直。”

    “检查你的伤情时,你听见了你的外科医生说,如果一个没有受伤的正常人长期被外科胸衣束缚起来就像你整整穿了12个月,一旦没有了支撑,正常人也无法坐直。”

    “听过像这样的话。”

    “我问完了,法官大人。”

    但他知道他的反诘是没有用的。七个陪审团成员中脸上呈现“恨不得吞了铁路公司”表情的人有三个,而其他四个则在想:“可怜的女人!”

    但他还是依照程序做总结陈述:“很明显,罗杰斯太太这是在趁机勒索。南方铁路公司拒绝这一非法要求。先生们,我再说一遍,这是趁机勒索。你们今后都要提防些。”

    主审法官接着做了公正而简洁的陈述。陪审团随后退庭。40分钟后,陪审团重新回到法庭上。一个陪审团成员宣读他们的决定:“我们支持原告提出的5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林顿·戈尔德发出了无奈的苦笑。

    第二天早上,戈尔德夹着他的公文包匆匆出了家门。已经是8点整,他得在街上随便买点东西吃,然后赶去办公室。昨天从法庭回来,他受到了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的嘲笑,他的委托人南方铁路公司的总经理也打电话来把他臭骂了一顿。

    他走进地铁站大楼的大厅时,里面空无一人。他跑向电梯。

    电梯下来了,但从一层飞速经过时没有停下来。透过格栅和地面玻璃,戈尔德看到那个老人用力拉着控制开关,但电梯没有停。随着一声巨大的坠地声,三层楼面的玻璃都震动了,电梯坠落到坑底。

    戈尔德的脑子突然灵光一闪:“这是一个多好的对大楼管理机构提出诉讼的机会啊!那部老电梯20年前就应该停止使用了。”

    他从安全楼梯跑到地下室。残骸躺在那儿,就像纸板盒一样被扭曲、压扁了。他摸了一下那位老人的身体,已经没有脉搏了。戈尔德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幸亏我没在电梯里。”他想。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50万美元的赔偿,趁机勒索。他笑了。“再想一下,我其实是在电梯里。”

    他爬进了变形的电梯厢,慢慢挪到一根主梁下面,让背部靠着主梁,然后闭上了眼睛。

    不久,消防队赶到。戈尔德假装大声呻吟起来。当消防队打算把他抬出去时,他喊道:“哦!轻点儿,轻点儿!我的腰,我的腰啊!”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过来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

    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

    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她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 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那是提钱的时候吗?”

    男人急了:“你现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

    马兰花火了:“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

    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第三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她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

    男人离开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柿滚了一地。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

    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

    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日子水一样流淌。转眼,一个月过去。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

    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是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说是要犒劳你的。”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

    “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信中写道:“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亲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了。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遗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这笔钱。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来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心意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儿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换茬

刘正权

    春酒还没吃完,春分就开始刨园子了。

    园子里其实没啥可刨的,除了不包心的白菜就是菠菜,小青菜也有,不过都像纽扣似的扣在地上,春寒刚过,还没来得及舒展叶片。

    春分是对那畦老韭菜动上了心思,二贵跟在春分身后,不情不愿的。二贵说:“春捂秋冻,园子的菜刚缓过劲儿,还得在土里再捂捂才好!”春分白一眼二贵,就没好话还嘴了:“是你自己想捂酒杯子才对吧?”春捂秋冻是说气候和穿着上的事呢,跟园田无关。

    春分把锹递给二贵,说:“你把韭菜给全挖出来,我把根分一分,去掉老根老系,选那壮实的,芽旺的,重新排!”

    “排”是“栽”的意思,韭菜根小,得一丛一丛排一起,挤着长,那长相才欢实。

    二贵还是不想动锹,就扯由头说:“小刚来电话了!”二贵知道春分最惦记小刚,年前一听说他打工不回家过年,连腊货都少备了一半。

    春分这回却没把宝贝儿子的电话当宝,只淡淡“嗯”了一声,接着说:“哪天他不来一回电话?”二贵只好怏怏下了锹,气不顺使劲就大,一锹翻起一大丛韭菜根来。春分弯下腰,拎起那丛韭菜,用铲子敲散土,把韭菜一根一根理开,剪去根须,往一边放,准备待会排。

    二贵撇了下嘴说:“好端端地长土里,非得挖出来再排进去,当是移栽油菜,能增产啊!”

    春分不吭气,她知道二贵有情绪,男人的德行得顺了毛摸,惹急了免不了鸡飞狗跳的。

    二贵又嘟哝:“小刚说,去年形势就不怎么好,那个厂今年怕待不下去了!”

    春分说:“是吗?换个厂也好。地不换茬不长,人不挪窝不旺,儿子想换新环境跟这韭菜地换茬不也一样吗?”一茬一茬剪得齐齐整整的韭菜根带着芽就在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话中重新排进了土。

    小刚的电话又来了。这次是打给春分的,小刚说:“娘,我联系了个新厂。新厂离市区远,我不想在厂里往,条件差!”

    春分冷了口气说:“那你回来住吧,家里条件不差,有爹有娘侍候着!”小刚没了声音,挂了电话,小刚听出娘是话里有话。二贵说:“你咋这样跟孩子说话呢?”春分说:“出门在外就要吃得苦,不然啥能耐也不会长!”

    二贵还要说话,春分说:“你忘了去年那畦萝卜啊!”二贵就想起来了,去年入秋时,他把一车鸡粪全撒到那畦萝卜地里,结果腊月里,那萝卜全烧得空了心。

    “莫非你也想儿子出去几年成个空心萝卜回来?”春分又白了一眼二贵,二贵悻悻地闭了嘴。

    反正春酒是没得吃了,二贵干脆一甩外套,说:“做就做个够,顺手把那行葱也给分了吧!”二贵知道眼下分葱还早了点,故意拿话挤对春分。

    哪知春分一拍手,说:“我正想说呢,这几天听了天气预报,说一周内温度回升,分葱正是时候呢!”

    二贵懊恼地拍了一下脑门,咋睁着眼往枪口上撞呢。二贵毕竟不是懒人,一旦干顺了手,就觉得眼里的活都该干。当春分还在排葱时,二贵抽空回了趟家。春分以为二贵口渴了回去喝茶,没曾想二贵却从屋里拎了水桶和瓢来,他是给韭菜浇定根水呢。

    二贵三两瓢就把韭菜地浇了,又气喘吁吁拎了桶要浇刚分好的葱。

    春分手一伸:“别添乱,这葱不能浇的!”

二贵很奇怪:“咋啦,韭菜能浇,葱不能浇?”

    春分说:“那韭菜是老根,水分少,老根扎进新土,得定根,让芽吸收水分往上长,这葱就不一样。”

    “这葱就不一样啊?”二贵没想到,种个菜还那么多学问。

    “葱白里水分多,你就是挖起来放一边剪掉叶,过三五天它也会从里面长出新叶的!”春分说。二贵一想也是的,放久了的蒜啊葱啊还真是这么回事,能从里面长出新叶。

    “还有一宗你不晓得,”春分停了一下又说,“这刚分的葱得等上面的叶给太阳晒破叶管,新叶才能钻出来,有时候,环境恶劣点也未必是坏事。”

    “万物有万物的活法呢!”二贵感叹说。

    “所以啊!”春分意味深长看一眼二贵,“我先前才会那样给小刚说话。”

    二贵放下水桶,憨憨地笑,说:“我咋就没想到刚才你是给小刚换茬呢!”

    “你啊,吃春酒吃昏了头,只晓得换酒的茬,哪记得换人的茬!”

    春分说完扛起锹,大步跨过那畦菜地。

    一阵风吹过,新排的韭菜和葱苗舒伸开来,一片新绿呢!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亲爱的丽丽姑娘

陆清时

    每次遇到名字叫丽的女孩,我都会深觉这个女孩生来就不受重视,好像就此被打上了平凡的标签一样。

    很久以前,在我认识陈丽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陈丽在学业上毫无天分,和我隔着一条过道坐着,支着脑袋昏睡沉沉,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她的座位也被越移越后,老师们提起她总像面前有只苍蝇那般不耐烦。

    高中总开那种要命的家长会,陈丽和她妈妈坐在角落里。两人一模一样的表情,支着头像要睡觉的样子。我妈奋笔疾书记着老师说的话,忙里偷闲还要嘲笑她们:“有其母必有其女啊。”我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的嘲笑肯定是有的。

    因为走得近,班主任总让我帮陈丽补课,好像不让她拖班级后腿是我的义务一样。有时候给她讲数学题,看她心不在焉的样子就忍不住来气,我一生气她就跑到楼下小超市买柠檬奶茶、妙芙蛋糕哄我。陈丽的零用钱总是比我多,她做好多副业,比如代借漫画书、代买电影票、代送鲜花。陈丽为这些小本生意忙得不亦乐乎,拿个小账本在我面前算得格外顺溜,还自己发明了一个类似复式记账的记账方法。

    成长总会经历些不可预料的意外,而那时候,陈丽表现得异常坚强。她开出租车的爸爸在她高二那年得肺癌拖了半年去世,她拉着我在小区门口呆坐了两个小时就转头对我说:“我好了,谢谢你陪我。”后来我觉得,可能陈丽就是在那个晚上长大的,她把所有因失去而产生的悲伤、对生活的恐惧,对未来的不安都凝结到了一起,转化为对赚钱的热爱,隔壁班有两个女生吃着陈丽大热天跑腿买来的可爱多,还嘲笑她:“你说那个陈丽是不是想赚钱想疯啦。”那一瞬,我有点心疼陈丽。

    在我不愿意坐公交出门就打出租的时候,陈丽已经因为给快餐店送外卖而对这个城市的道路了如指掌,陈丽绑一个高高的马尾,光亮的额头上总是一层汗。一小时八块钱的工资,风雨无阻。有几次我问她:“累不累?”她笑了笑,擦擦汗,然后转身就开始忙碌。

    高考结束后,陈丽和我都考到了苏州的大学,我学音乐,她念大专的会计专业,时不时她会来看我,食堂的饭菜明明那么难吃,她却总是吃得津津有味。四年的时间里,我忙着谈恋爱,陈丽忙着赚钱。从一开始的做家教、发传单,到之后办兼职中介、办健身教室。毕业的时候我的爱情结束了,工作没有着落。陈丽却成为开店的老板,对于经营生意头头是道。这中间经历的困苦与欺侮,陈丽说起来总是轻描淡写。

    毕业的时候,因为在学校毫无成绩,我的毕业履历看起来苍白无力。陈丽鼓励我再怎样也要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陈丽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了某某妇产科医院,给了我一场个人小提琴独奏会的赞助。我有些不乐意,谁愿意挂名一个妇产科医院啊,想想就觉得丢人,陈丽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尊严都是自己挣的,那种面子上的自尊不值钱。”

    那场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的小提琴独奏会为我的大学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掌声响起来的时候,我看向观众席的陈丽。她捧着一束鲜花,笑容真诚而欣慰,好像是我替她完成了什么一样。

    我忽然想起我们年少时的那张合影,还是在大院子里,并肩站在葡萄藤架子下,穿着新发的校服蓝裙子,一个笑着,一个皱着眉,照片因为有些曝光过度而显得天光格外亮,格外明媚。

    我这样望着陈丽,突然想流泪。那是我亲爱的丽丽姑娘。

(选自《2012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小说的丛林

迟子建

    ①我在大兴安岭长大,是个典型的“林中女孩”。因为那里地广人稀,所以少时在小镇的路上遇见生人,我会有微微的紧张感。人在那里是少数族类,而动植物却是多数族类。

    ②我熟悉林中的树木花草,溪流河谷,野猫野兔。一个人在幽深的林中穿行,很少怕过。因为林中枝叶“窸窣——”摇动,窜出来的不是愣头愣脑的狍子,就是炫耀其美丽尾巴的松鼠。我春天去山里采野菜,将采回的分类,人爱吃的先拿出来,用开水焯了蘸酱吃,其余的则给猪当餐后的点心。猪非常喜欢享用野菜,它吃起来摇着比耗子长不了多少的小尾巴,“嗯嗯”叫着,很感恩的样子,这时我就有一种满足感。夏天时我们去河边洗衣服刷鞋子,常常是把洗好的衣服晾在草丛或柳树丛上,就去林中采野果吃去了。都柿、草莓、水葡萄、马林果,红的紫的,熟的不熟的,全往嘴里填,浆果在此时成了最好的口红。到了秋天,大人孩子都爱往林中钻,我们在五彩的落叶中采榛子,蘑菇,把它们晒干了,冬天就有“好嚼儿”了。不要以为到了冬天,林中就没有美味,扒拉开向阳山坡的积雪,可找到未被采摘的红豆,雪中的红豆味道极好,酸甜,有点淡淡的酒味。还有,你可以划开桦树皮,舔舐桦树皮里清香微甜的汁液。守着大山,对贪吃的我来说,就是守着一个零食铺,嘴上是亏不着的了。

    ③童年时我还喜欢去山里采野花。百合、芍药、绣线菊、马莲花、忘忧草,姹紫嫣红地走进我们家,我们也不讲究养花的容器,酒瓶、罐头瓶、咸菜坛、猪食槽,都可栽花,它们在暗淡的屋子里,照亮我们的梦。这些体验,在我写作以后,都进入了我的小说世界。

    ④有了丛林的动植物,当然就有活动在其中的人。那些人大概是为了宣示自己作为生命的强大存在吧,喜欢大声说话。又因为寒冷的缘故吧,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些人物的特征,在我的小说中都有所表现。我首先熟悉的是家中的人,父母、姐弟、姥姥、姥爷、爷爷、叔叔、姨舅,在我爱上小说以后,他们以不同方式,隐身而入,也许只是一声叹息,或是一个背影。除了亲人,我还熟悉了邻居,小镇的人和小镇以外的人,他们更是为我塑造人物,提供了最真实生动的原型。

    ⑤当然还有那些可爱的动物,比如通人性的狗、隐忍的牛、苦役犯似的马、永远被戏耍的猴子、美丽的鸭子、坚韧的驯鹿、铺天盖地的麻雀、像守夜人一样的乌鸦、以及千姿百态的鱼。它们在多年后潜入我的小说,这些动物不会说话,但在我与它们相处的过程中,听懂了它们心底的话,看得见它们的眼泪,所以它们在我小说中留下了“话语”。

    ⑥不能忘怀的,还有园田的果蔬,那带着妖娆花纹的豆角、红彤彤的西红柿、紫莹莹的茄子、碧绿的菠菜和生菜、金灿灿的玉米、多汁的角瓜、甘甜的倭瓜,还有绕着它们飞舞的蜜蜂、蝴蝶和蜻蜓。它们装点餐桌的同时,也装点我儿时的梦。更有那埋藏在土里的萝卜和土豆,这秋收的主角,是地窖的常客,有了它们,一个冬天就不愁蔬菜了。

    ⑦不要以为我们的生活总是阳光灿烂,它依然有着浓重的寒霜和阴影。有令人痛苦的疾病,有面对灾荒的无奈,有亲人离世的悲伤,有遭遇人生变故的苍凉。厌倦、羞辱、恐惧,这些人生的负面情绪,就像漫天风雪一样,从来都不曾远离我们。宁静的炊烟下,一个人死去了,他躺在红棺材里,去山上的墓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在缺医少药的小镇,一场痢疾就要了他的命;一个男人去采山,被熊袭击,落下终生的残疾;一个伐木工在作业时被大树砸倒,使他的妻子成为寡妇。还有动物们所遭遇的不幸,瘟疫能让一群鸡一夜之间死亡,能让一条忠诚的看家狗永远闭了嘴巴。这样的故事,也都是我少年时代所经历的,所以我作品的“温暖”,总是与痛交织,有着苍凉的底色。

    ⑧善良与丑恶,纯洁与污秽,不是人性天空的两极,它们常常相伴相绕。就像环绕我们生活的,既有山间清澈的溪流,也有居民区纵横的污水沟。写出人性的复杂性,才是写出了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永远有可开掘的空间。

    ⑨从现实的丛林穿行到小说的丛林,使我拥有了另一种生活——面向心灵的生活。对我来说,它比现实生活更广阔,也更具诱惑性。在虚构的世界中,我的呼吸更顺畅,更自由和奔放。作家因生长地不同,经历不同,艺术气质不同,也就拥有不同的小说丛林。小说的丛林在想象的世界中,可以无限大。一个作家能走多远,就看他们自己在艺术上的造化了。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很重要,没有对一种文体始终如一的爱,孜孜以求的探索,以及不怕失败的实践精神,再炫目的想法都是空谈。

    ⑩每一个将艺术奉为至高神灵的作家,在小说的丛林穿行,都必须踏出独属于自己的路,才能开辟新天地。懂得自省、苦修、仰望,你终将拥有“不干的活泉,永流的江河”(考门夫人在《荒漠甘泉》中所言)。这样的文学之旅,也是一颗凡心得到升华,在泥泞的跋涉中洞见彩虹的最美岁月。

(取材于迟子建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卖烧豆腐的秋娘

麦家

    秋娘是建水邻县石屏人。五十多年前,秋娘母亲病故,父亲用箩筐背着她进了当地狮子山林区,时年才六岁。秋娘15岁那年夏天,她没有了父亲,伐木工人,替秋娘找了一份烧饭的差事做。秋娘就这样活了下来。22岁那年,一个姓林的伐木工人娶了她,秋娘孤苦的日子终于走出头。秋娘为他生下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用使不完的力气替秋娘撑起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家。

    苦难已使秋娘变得很容易满足,自从有了家,有了丈夫和孩子,她再也没有不满足过。可老天爷不长眼,秋娘的小儿子还没学会走路,丈夫却被一次突发的山体滑坡狠狠地埋没在大山里,秋娘连他的尸首都没瞅见一眼。

    秋娘的命苦哦!

    以后,秋娘又开始过上孤苦的日子,靠着山上的树、蘑菇、野菜、禽兽,和伐木工人的恩赐,拉扯着三个嗷嗷待哺的儿女。就这样,秋娘的苦日子总算又一天天熬过来。

    九年前的一天,林场老场长拿着一张红头纸给秋娘瞧,说他们都得下山,以后就没伐木的事了。不出一个月,山上所有伐木工人都像候鸟一样纷纷飞走了。

    一下子清闲下来,不知道日子怎么过,闲得心慌,便找事做。最后找的事就是摆摊卖烧豆腐。秋娘说,这是她的老本行,当年在山上给伐木工人烧饭,烧豆腐是天天要做的。

    烧豆腐的器具是一只火盆,上面摆一张用细钢筋扎制的炕,炕下面是无烟的炭火。烧烤豆腐之前,要先在钢筋上抹上菜油,这样豆腐不会粘在钢筋上。豆腐烧烤时要随时翻动,以防烤焦。在豆腐被炭火烤得滋滋地冒发热气时,豆腐变成了精灵,颜色由灰白变为嫩黄,形状由四方膨胀成微圆,显得结实、饱满。更诱人的是,嗞嗞冒发的热气在空气中迅速转换成一股黄豆在爆炒中成熟的沉香,热烈,浓郁,扑鼻而来,驱之不散。

    我第一次闻到秋娘烧豆腐的异香,想去尝尝口福时,发现她摊子边围满了人。我不愿等,继续往前走。走了半个小时回来,人并没有少,只好又走。又走了半小时回来,只剩下两个人,以为很快可以轮到我,结果还是等了半个小时:因为其中一人不但带了一只胃,还带了一只面粉袋,收走了四大炕的货。

    就是这人,脸红扑扑的,定是刚吃足了酒,谈锋甚健。他是一家饭店的厨师,秋娘的烧豆腐是他们饭店天天要上的一道菜。得知我是外地人,他扯着嗓门,不无炫耀地告诉我,秋娘的烧豆腐是本地一绝。

    把他一面粉袋的家伙倒出来,不会有一个焦或有一个生的,个个圆成一个形,焙成一个色。如果你吃的时候不计数,一面粉袋家伙全吃完了,吃到吐,嘴里还是香的,馋的,还想吃。她的烧豆腐每一个都熟到家了,没一个半生不熟的。就是说,只要有一个半生不熟,就会提前馊腐,然后像一粒老鼠屎,一烂二,二烂三,最后把“一锅粥”都整烂掉。

    他分明被酒精乱了分寸,临走前有失体面地把我揽到怀里,对着我耳朵做出悄悄说的样子大声说:“你知道秋娘的烧豆腐为什么好吃吗?因为她在用卤水熬制豆腐时加了罂粟壳。”

    秋娘听了,扬起火钳,威胁他,骂道:“你哄鬼啊!我天天做两大锅豆腐,哪里去找这么多罂粟壳。”

    他笑道:“人家都是这么说的。”

    秋娘骂:“放屁!我从来没听人说过,就听你说。”

    他借着酒胆,照旧有恃无恐:“你得承认,我没说错。”

    秋娘气得又扬起火钳:“你还敢放屁,看我打烂你的臭嘴!”

    说着立起身,冲上来,真的要打他,吓得他狼狈而逃,消失在黑暗的街头。秋娘举着火钳,对着黑暗,像个泼妇一样大声嚷了句脏话,回头对我说,“他喝醉酒了,你别信他。”

    我不信,可我想知道,你的烧豆腐为什么成了本地一绝,是不是有什么祖传的工艺?秋娘淡淡地说,“有什么?没什么,就是做得多了。我从15岁开始做这东西,天天做,今年60岁了,烧掉的木炭堆起来比这县城还要大。”

    很奇怪,秋娘的头发黑得不见一丝白,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更黑,像乌鸦的翅膀那么黑,中间分开,用发夹牢牢贴在头皮上,斜斜地下垂,齐肩,刚好盖住耳朵,有点怪异的时髦。

    我想一定是因为工作需要,别让炽热的炭火燎了乱发,也不让灰火落入耳朵。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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